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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客散主人安。
入夜,小方在他的“新家”睡着了。睡前,王爷和夫人过来安抚了一番,再加上温软的被褥,幽香的茵枕,让他一梦酣然。半夜醒来时,听得淅淅沥沥声,仿佛是下雨了。有道是春雨贵如油,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小方兴奋莫名,他想看看远古大唐的雨丝是否与20世纪的一样。他披衣起身,外间几个小丫头也都睡了,桌上的数枝烛火只剩下一枝,荧荧润润,小方走到门口又弯回来,为白丫春来掖好被角。小姑娘韶颜稚齿,睡态甚憨,还呢呢哝哝梦话不断。
小方笑了笑,推门走到廊下,春寒透幕,檐雨如绳。甬道上的鹅卵石被冲洗的溜光水滑光可鉴人,路两边细草铺毡,水珠万点如烟云交错,桃李不言,落红糁地,芭蕉翠竹绿意更浓,蔚然深秀。
真似一幅幽雅的水墨丹青!
小方一时感激起上苍来,把他送到这么一个意境渺远的地方,如诗如画如梦如幻……
他走下台阶,站在雨中,珠雨如线,清凉爽滑,庭中放眼,只听得琮琮而鸣,像是水流声,他遁声而去,来到后院,见一道飞瀑自假山泻下,清水白沙,潇潇扬洒,周边是玉砌雕栏,一簇嫣红的芙蓉俏立在水边……
他站立良久,觉得有些冷,遂走上游廊,想回去再睡一会儿,又丢不下这雨润如酥,不禁回首望去,只见远远近近楼宇连亘,亭台曲沼错落,古槐梧桐参空合抱,枝叶浓昏,荫翳天日,青青的苍苔沾在高高的廊柱上,王侯之家的深沉气度隐隐然向处渗透。
这一切,都属于我了!小方再一次地这样想着,总觉得眼前的一切来得太过突然简直像个梦,却又比梦真实,唉,既来之,则安之,随遇而安吧。这样想着,他返回房中睡了。但,怎么也睡不踏实,脑中一会是元贞,一会是索真真,一会又是黄阿绣和贾亚男,这些人像走马灯一样,来来去去,最后,安若素的影子浮现,清晰而又真实……而耳中,又是一阵琐碎细小的声音──露珠滑过花瓣、草虫唧唧私语、清泉汩汩流溢、风吹木叶森森──听之似近,感之即远,神思摇曳,难以成眠,一直到天光大亮,才懵懂睡去。一觉醒来,已是日上三竿,黑妞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已在瞪着他了。
“为什么不早叫醒我?”他急切地问。如果他没记错,元贞她们此刻应该在沙场点兵了。
黑妞努起嘴,“是王爷和夫人让你多睡一会子的,小王爷这会又说我,我们作奴婢的常常是左右为难。”
俏丫头轻嗔薄怒,小方也就不说什么了,只是高喊道:“快点帮我穿衣服,我──”
“要到校场,去等师傅。”黑妞接着他的话头,“都准备好了,就等你呢。”
她招招手,白丫和春来端着铜盆拿着手巾梳子及粉盐进来,伺侯小方洗漱完,又摆开饭桌,青瓜、豆芽、腐乳、一碗粥、一碟饽饽。小方吃得很过瘾,吃完换好衣服,跟着黑妞坐上马车向校场而去。
一路上杂花生树,斑鸠啼飞,荠麦青青,沟渠潺潺,起早的农人已经在地里耕种了,黄牛黑驴忙忙碌碌。
走了大约一个时辰,听得轰隆隆的礼炮响,人流也开始多起来,三三两两扶老携幼,嘴里都议论着一件事──王师北上!
“对了黑妞,我爹……北靖王他既然是将门出身,有统兵之能,这次北上为什么不让他去?”小方想起一个浮在心中的疑惑。
黑妞沉吟片刻,“也许就因为他是将门出身,有统兵之能,所以不能去。”
“为什么?”小方纳了闷了。
“没有什么为什么,这就是政治。”
小方叹息。他明白。这是政治,也是国情。因为你能干,所以不能让你干;又因为你没才干,所以才让你干。
听上去简直就是绕口令,但想必每个中国人都能心知肚明。
“这个校场是御林军演兵的地方,占地一千余亩,地下有温泉,草地四季常青,校场西临渭水,东南两面是翠屏山,山顶积雪常年不化,山腰松柏成阵,山脚是层层桦杨枫柞及各色灌木,春夏两季野花含靥,各色杂陈,秋天枫叶如丹蔻,冬天郁郁葱葱。”黑妞边扶小方下车,边充当解说员。
尽管她话语如珠,校场的风光也的确是旖旎如画,但校场一的氛围却如秋老风寒,肃穆森严。校场已用围栏封闭,栏杆上有细绳吊着五色彩旗,迎风招拂。栏外钉子似地立着披尖执锐的哨兵,三步一岗五步一哨,铠甲鲜明,面目狰狞。离他们丈许,站着许多百姓,蜂攒蚁聚,成群结队,却不交头结耳,都静静站着,望着校场。
场内十万御林军整装待发,一个个身着戎装,护心镜、铁披肩寒光闪闪,头盔上的红缨耀眼生花。座下的铁骑亦是昴首挺胸,神骏非凡。他们都面向元帅点兵的高台,只听一声惊天动地的礼炮声后,十万貔貅齐声怒吼,杀声震天,战马长嘶,战鼓隆隆,引得远山林涛阵阵,木叶纷飞,渭水咆哮,惊涛拍岸……
黑妞跟护卫亮了一下王爷府的族徽,护卫做了个请的姿态势就让他们俩人进去了,黑妞一直把小方带到元贞封帅拜印的高台上,找了个僻静的角落站下。刚站定,一个紫衣官员疾驰而来,一边策马一边高喊:“镇压北大元帅元贞接旨!”听其声竟是女声。
元大元帅今日黑甲金盔,英风凛凛,她看着颁旨官员上了高台,身形一欠:“元贞甲胄在身,不便行礼,请贾大人宣旨。”
小方这才看清来者原是贾亚男,她戴乌纱,著紫色官袍,上绣金龙出海,腰缠白玉带,足踏皂靴,威而不猛,严而有度,果然与昨夜的风情袅娜不同。只见她展开二尺黄绢,念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北疆胡番作乱,狼烟四起,搅扰我边庭百姓生息作业,现封吏部尚书元贞为镇北大元帅,统领三军,安若素为先锋,黄阿绣为军师随元帅帐下参军议事,索真真为军需官,押送一应粮草辎重,供大军所用。众卿此次北上御敌,当一力敉平战乱,为我大唐增威,也令西域各族再不敢对我大唐有任何觊觎之心。凯旋之日,朕一定率满朝文武京师百姓十里长亭欢迎扫北大军。钦此!”
“元贞谢主隆恩,此次扫北定不负圣意,十万铁骑一到,让突厥丢盔弃甲,拱手来拜!”元贞接过圣旨,朗朗而答。
“元贞接印!”
元贞伸手接过大印。这时,高台边高高竖起几面蠹旗,其中一面明黄大旗绣着栲栳大的一个黑字“元”;旁边一面白旗,上绣一个红色的“安”字,一面黑旗,上绣一个金黄的“索”字,一面红旗,上绣一个“黄”字。四面大旗迎风招拂,猎猎作响。
又听得三声礼炮轰天而响,震耳欲聋,三军将领挥动兵器,吼声震天,裂石穿云。
“咦,若素怎么还不到?她这个先锋应该今日出发。”贾亚男问。
几个人正在说事,只听校场边一阵喧哗。元贞蹙眉,索真真厉声喝道:“王师点兵,三军肃静,何人大胆喧哗?”
问罢,吵闹声更大。一个校尉策马驱前禀报道:“是一群妇女在校场边闹事,吵吵着要见元帅。”
索真真冷笑:“大军未出京师就遭刁民滋扰,这些人无视天威,给我严惩不贷。”
“等等。”元贞止住盛怒的索真真,命令校尉说,“让她们进来。”又对索真真道,“她们是纳税者,为大军供粮供草,我们的一衣一物均来自民间,她们自然有权利见见元帅。”
刚说完,一群妇女拥到帅台之下,其中一个膀阔腰圆的妇女大声吼道:“敢问哪位是三军统领元贞大人?”
元贞站出来,“我就是。”
“果然是好风采。”那妇女喝彩道,“我叫刘月娥,以卖豆腐为生,丈夫是御林军的一个小统领,这次本来他所在的队伍应征北上,可他却对上司说他有家小要照顾,他放屁,他的家小就是我,我何曾要他照顾?他是贪生怕死,我不服这口气,古有木兰代父从军,今日我刘月娥欲代夫从军。元帅莫要说我是女子,元帅自己岂不也是女子?我从小推石碾磨豆腐,练得一身好力气……”刘月娥说着,展眼瞥见校场上兵器架上足有二百斤重的大弓,她甩开两只大脚片子,过去拿起弓掂了掂,拉开架式,猛一用力,一张弓便被她扯得如满月一般。场内将士均是好汉,也是英雄惜英雌,众人轰然喝彩,叫好连连。
刘月娥得了这个“利市”,十分得意,跑过去对元贞等人说道:“习得文武艺,售与帝王家。如今国家有事,我愿与大军共赴边关,冲锋陷阵。元贞大人,你就收下我吧。”
她一开口,与她一起来的众女子也齐吼道:“收下我们吧,我们都有一技之长,愿意御敌边关,为国出力!”其中有人吵吵自己父兄是镖局的镖师,武艺高强;有的嚷嚷自己是打铁的出身,一身好蛮力;有的甚至于声称自己是南山白眉道姑的弟子……
原来竟是这般情形。小方不由为这群女子叫好,又想看看元贞如何处置此事。只见元贞微笑着道:“刘月娥的本事本元帅已经验收,你们这几个可有什么特出之处,若有,我会另行定夺。”
这群女人一见有门,纷纷涌向兵器架,找寻各自趁手的兵刃。一时校场上成了演武场,只听杀声震天,刀枪挥舞,颇有规模。元贞看得点头,转身问黄阿绣,“你看如何是好?”
黄阿绣微笑,“这是天予良将,乃圣上之福。”
元贞马上就明白了黄阿绣的意思,对贾亚男说:“此番御林军点兵十万,京畿内虚,这些女子正好编入御林军中军,归欧阳文森统领,负责皇宫安危。”
“这……”贾亚男犹豫,“万一──”
刚才还为此生气的索真真倒是变了主意,“义烈发于血诚。看这些女子一脸慷慨,倒也不是装出来的。不妨试着一用。”
“那,好吧。”贾亚男同意了。
统一了意见,元贞朗声道:“所谓养兵千日,用在一时。这话怎么讲?意思就是说正规的军队得经过千日、万日的训练,有泰山崩于前而不移的纪律,有行之有素进退有度的军容,这才叫王师。所以,各位尽管怀抱慷慨之义,腹藏骁勇之心,但还是不能编入扫北大军。但,若众位不嫌,仍可编入御林军中军大营,留在京师保卫京城百姓的安居乐业。都是为国效力,何分彼此,诸位意下如何?”
那一群女子交头接耳地嘀咕一番后,一致答道:“我们愿意!”
这件事情就这么着被元贞解决了。小方舒了口气。
眼见天色已近正午,仍不见安若素露面,便欲开口问黑妞,刚启齿,就见两骑烈马风驰电掣般冲入校场,行至高台之下,跳下两个女子,向元贞高呼:“刑部尚书安若素标下书办元宝月芽谨见镇北大元帅!”
原来这正是安若素的两个丫头,小方急切地踮起脚尖,不看则已,一看大吃一惊,他本来以为他的几个丫头已经够美够好的,没料到安若素这两个丫头更是出众,那个穿鹅黄衫的是元宝穿粉红衫的是月芽,她俩一个清容秀骨,娴雅贞静,一个娇俏婉转,晶莹剔透,两人水灵灵地站在碧草丛中,宛若两朵并蒂奇葩。
元贞见了她俩很是欣喜,“若素也一同回来了吗?”
“安大人马上就到,我们昨天一早启程,沿路驿站快马相迎,我们换了二十七匹马驱驰一千五百里,幸不辱使命,准时赶到。”两人异口同声,看上去风尘仆仆,脸上略带倦容。
元贞点头,“你们辛苦了,但安若素已被封为大军先锋,人一到即刻起程,不得延误,所以,你俩也不能休息,马上整装北上。”
“卑职不累。”元宝挺身而答,又上前一步,“这是泉州一案的全部卷宗,其中备由具细我家大人均记在里面,头号重犯本该押到京师,但事态紧急,已被就地处决,其他各色人犯都在来京的路上,着泉州府尹亲自押送到刑部。我家大人来不及面见圣上,请元大人将这封卷宗转呈皇帝陛下御览。”
一个校尉接过元宝手中的卷宗,登上高台献呈给元贞,元贞看了看上面安若素加盖的玺印和封的火漆,点了点头。
“安若素呢?怎么还不来?”该来的都来的,她怎么还不来?小方着急,其实不光他急,整个大军都在等她一人。
“来了,来了!”只听人群中一声剧呼,马上水波纹一样传开──安大人来了!
“快看!”黑妞指着空中。
小方展眼一望,只见天边一个白色的影子,随一道蓝色的闪电凌空而来,素衣如鹭,尘落漫飞。
──“你师傅她有一把蓝剑,能御剑凌空,千里万里,转瞬即到。”
小方以为这是夸大之词,不料他现在亲眼目睹,他看着安若素顷刻间便到了眼前,稳稳地落在帅台之上,台下六万将士一齐高呼:“恭迎安大人、安先锋!”
吼声震天,直冲霄汉。看来她在三军中的威望一点也不次于大元帅元贞。
对于将士们的问候,安若素含笑朝台下挥了挥手,“各位辛苦了!”
“安大人辛苦了!”雷霆万钧的呼声伴着万马齐喑,校场内一阵沸腾。
安若素与众将士见礼毕,回身给元贞施了一礼,“见过镇北大元帅,先锋官安若素接印来迟,请示下。”
小方这才看清她的容颜,此时比画中更胜十分,内蕴的清光丽色强劲地向外吹拂,眉光目彩,奕奕动人。
元贞笑了笑,把说话的机会让给贾亚男。
“安若素听旨!”此时贾亚男又拿出一道黄绫,轻舒卷开来,大声读道:“此次大军北上,特封刑部尚书安若素为先锋,并兼整饬三军军纪。另赐金牌一面,节制沿途各州县刑狱兵马,若有胆敢违令者,着安卿自行酌情处理。钦此。”
贾亚男弹冠整衣,高举金牌,金牌上有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如朕亲临!──这是君王给臣下最高的特权。
安若素接过金牌,“臣,安若素定不负圣命。”
接完圣旨,大元帅又一声令下:“安若素听令:尔既为先锋,挑选精兵两千,即刻出发,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为大军扫清前障!”
“是!”
安若素手持金牌,面向大军,厉声高喝:“原御林军欧阳文森麾下第十营、第十一营、第十二营全体将士出列。”
只听一阵马刺响过后,三列如狼似虎的将士站在台前,安若素道:“今日我点你们两千人马为先锋军,归我统率,听我号令,若有不从,杀无赦!”
这一声“杀无赦”如秋风肃穆,寒凝大地,气氛马上为之一凛,整个校场上人人噤若寒蝉,不敢稍不懈怠。
安若素继续道:“再点20人,轻骑简装为先锋中的先锋,告知沿途各州县,命他们就地屯积粮草,裁制军衣,如有违令者,杀无赦!”
又一声“杀无赦”更是如朔风侵身,奇寒入骨。只见春云澹澹,百草哀鸣,将士们都盯着安若素,此刻,她成了主角。
她说道:“此番北上御敌我军一定要大胜而归,想那塞外蕞尔不毛之地的区区番胡也敢与我大唐为敌,真是蚍蜉撼大树,这种不自量力之举对我泱泱大唐不过是疥癣之疾,我王师一到,敌军定会望风而逃,等三军凯旋而归,元帅元大人一这会禀明圣上,与诸位封妻荫子,荣华富贵。但,若有军前畏敌逃跑有损我天兵威仪者,杀无赦,其家人,也一律杀无赦!”
又是一声杀无赦!
皇帝颁一道圣旨,赐金牌一面,让安若素凡事酌情处理,她倒好,一共没说多少话,但说出来的,句句杀气扉然,令人破胆惊魂。
小方刚这样想,就听安若素道:“此番北上,凡在我大唐境内,不许搔扰百姓,不许私入民宅,不许抢劫民财,不许虏掠妇女,不许践踏民田。否则,杀无赦!”
又是一声杀无赦。且口气凌厉,话语森寒。这个女人看来的确是冷血无情。不过仔细想想,这么多人马北上,沿途若无严肃的军纪,怎能做到秋毫无犯?
“20骑前锋即刻出发,先锋营两千将士半个时辰后出发,其余大军今日撤回行辕,三日后启程。”
安若素发下最后一道命令,让位与元贞,元贞朗声道:“王师扫北,顺天理合人情,现在本元帅让军事参赞黄阿绣大人一卜此次战况吉凶,以备我军参考。”
一个上尉军官托着一个盘子出来,上面搁着几根蓍草,黄阿绣对天一拜又对地一拜后将蓍草抓在手中向下一放,仔细看了半晌后大喜,喊道:“卦象已显是‘晋’,此卦上上吉,上离下坤,意即日出东方,君临天下,这意味着我大唐臣服四海,北上必胜!”
话音一落,下面三军将士一阵沸腾,齐声高呼:“我大唐臣服四海,北上必胜!”
“北上必胜!北上必胜!!北上必胜!!!”
声振长空,引得渭水滔滔,山林轰鸣。
小方不由暗暗发笑──昨晚黄阿绣还声称卜卦乃愚民之举,今日竟当着大家的面卜出上上吉卦,显然是为了稳定军心。他再看元贞,她一脸微笑,笑意深奥。显然她自己并不相信卜卦真的能预测什么或者决定什么,但她却有能力让所有人相信。她是个不同凡响的人物,再看看刚刚露面的安若素,她下车伊始就是几个一连串的“杀无赦”,令气氛刹那间为之一变──溶溶春光变为肃杀寒秋!她是另一种的格局气度。
冷兵器时代的确是英雄辈出!
小方呆呆地看着面前流动着的活色生香的画面,感觉好不熟悉,好像这一切都曾在他记忆的硬盘上拷贝过,如今只是原音重现。尤其是安若素,她亲切熟悉得仿佛就是他生命的一份子,刚刚离开又回归了。
他正浮思若梦想着安若素,安若素已越过人群走到他身边。其时,两千精锐先锋已整装待发,大军已回行辕,元贞与贾亚男她们亦已撤回。
“元康!”安若素叫道,这一声绝不同于她那一声严苛凌厉的“杀无赦”,而是轻柔温婉辗转有情致。
小方听得神思恍然、手颤心摇──怪不得元康对安若素痴情若许,原来伊人若梦,令人魂牵魄引,五内皆醉。站在她面前,就像站在月夜松林间,无边的清风月明,表里共陶然……有这样一个女人在身侧,还哪里会想三妻四妾,索性连那尘世间百媚千红,也均失了颜色,正如蒲松龄说的:观其容,可以疗饥;听其声,可以解颐。得此佳偶如遇一良友,时一谈宴,则色授魂与,尤胜颠倒衣裳。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
心是谷海,一瓢亦满。
这就是真正的感觉。
“你怎么啦?想什么呢?”她轻轻地问。
小方已经呆了,不知如何作答。
“病好些了吗?”她又问。
小方听得她的声音在耳畔缭绕,想回答,可是一腔的话语全堵在胸臆间抒发不出,他急出一头冷汗。安若素微微一笑,伸手轻轻地抚摸着他的额头,“还是跟小时候一样,一着急就出汗。”
她的手真温柔、真甜蜜,小方觉得自己愿意用一生一世换这一刻的长长久久!
他看着她:“她们都说,我喜欢你,可是以前的事我全忘了。现在我见到你,我才明白,她们说的话都是真的。”
安若素笑了,笑得很恬淡,既不回答也不否认。
小方又问:“那我想知道,你,也喜欢我吗?”
安若素不笑了,看着小方,“如果可能的话,也许会!”这话模棱两可,不知所云。
小方急了,“什么叫有可能?”
安若素笑了,摇了摇头,“我要走了。”
她要走了。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他们刚见面,就要分开了。
元宝和月芽走到她身边,两人一个手在拿着盔甲,一个人牵着战马。──她真的要走了!不,小方不知从哪来的勇气,拦住安若素:“我一定要你告诉我,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安若素看着他,叹了口气,“喜欢怎样,不喜欢又怎样?”
这一问让小方也糊涂了,是啊,喜欢怎样,不喜欢又怎样?这次北上是条不归路,连生死都难以料定,何况其他。
小方大脑中一片混沌,只听得耳边有两个女孩子的声音在跟他道别:“小王爷珍重!”大概是元宝和月芽吧!
他怔了好久,待回过神来,整个校场已空无一人,他的身畔,只有黑妞。一种人去楼空大厦倾的凄凉涌上心头,两颊也湿漉漉的,直落入嘴里,是咸的,我哭了!
“小王爷,你什么都好,就是一遇到你的师傅,就多愁善感起来。”黑妞说。
“我要去找她!”小方说。
“不行哪!”
“为什么?”
“她是去打仗。”黑妞说。
“就算上天入地,我也一定要跟着她。”
感情,就这样不期而至。
(二)
王师北上,京城百姓清水洒道,箪食壶浆,夹道欢送,还时不时有少女将手中鲜花向安若素抛来,安若素接住花,拈花含笑,又将花抛与众人,引得很多人去抢她掷出的鲜花。
送行的人群一直排到了十里长亭,在人群末尾,小方突然发现一个女子,雅淡梳妆,脂粉不施,却自有一种颜色从五官眉目间渗透出来。她站在一株开得如霞似锦的桃树下一动不动,桃花瓣落在她衣上、发上,就似一种点缀,更显得她姿致娟娟,她却浑然不觉──她不觉得她的美、不觉得周围的喧闹,她的眼里只有安若素,而且她看安若素的眼神很特别,似乎没有任何感情,很平淡,淡到无味。一直到大军走过,她也没有特别的举止,只是脸上淌下两行珠泪,泪也是清清淡淡的。更奇怪的是,她手里还提着一个大大的包袱。
“那个女人是谁?”小方问黑妞。他隐隐觉得这女子与安若素有点瓜葛。
“是你的情敌。”黑妞回答。
看来自己的感觉是对的。可是,她是个女子呀。
小方心里十分不快,这个安若素怎么连连女人也通吃?
他赶快催促黑妞,“喂,快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黑妞笑了,“她叫司马天仪,是京城第一才女,中书令司马淳的女儿。大约是前后吧,2
月12观音大士生日那天,司马小姐去京郊大觉寺进香还愿,不巧在一片桃花林中遇上一群泼皮无赖,意图不轨,正僵持当中,安大人出现了,她去河南公干星夜赶回,一拳两脚便将歹徒打得抱头鼠窜,司马小姐感激莫名。本来司马大人对反贪司的人一向讳莫如深,这次倒是个很好的调和机缘。可惜,那晚安大人一身男装,气宇轩昂,这司马小姐竟然动心了。更糟的是,那司马小姐从小与吴将军之子吴仕林指腹为婚,自打看上安大人后,整日拗着要与吴仕林退婚。唉,再说这吴天明打起仗来是一把好手,胸有宏猷,运筹帷幄决胜千之外,只可惜一点,心胸狭窄不容人,本就与司马淳连成一气,是元贞的政敌。这下司马小姐一闹,全完了,这两家更是视反贪司为寇仇。偏偏司马淳是废太子的老师……唉,真是跟特意安排的一样,全赶一块了。”
黑妞说得明白,小方却听得糊涂,“那司马天仪就不知道安若素是女的吗?”
“怎么不知道,还是安大人亲自告诉她的,但没用,女人的爱情,有时多一半是幻想,与其说她爱上的是一个男人,莫如说她爱上的是自己对那个人的想像。司马小姐恐怕就是这种情形。”
说得也是。
“后来呢?”
“天仪小姐自然是与吴公子退婚了,司马家虽然家风甚苛,但子息孤弱,只天仪这一个宝贝疙瘩,她又年近七旬,垂垂老矣,难道真的要白发人送黑发人?还有那吴公子,羞愤之余竟把这笔烂账记在安大人头上,人前人后欲报夺妻之恨。你说这冤不冤哪!”
小方跟黑妞各骑一匹骏马跟在大军后面边说边走,不知不觉间顺着官道进了大山,渐渐山路蜿蜓鸟径蛇盘,山势险恶,巉岩怪石,嶙峋突兀,杂草蓁蓁,幽暗深浓,树木参空,遮天蔽日,山瘴烟岚忽隐忽现,狐鸣猿啼,山鸟磔磔,哀楚凄切,本来春日艳阳灿烂如金,一下子变得阴森昏暝。
小方不由打了个寒颤,他四下里看了看,发觉两边山岩高耸,抬头只见一线天,这种地形在兵法中称为“支形”──敌若有备,出而不胜,难以返,不利。我出而不利,彼出而不利,曰支。支形者,敌虽利我,我无出也;引而去之令敌半出而击之,利。
也就是这种地形对敌我双方都不利,就算是敌人引诱我,也不能进去。除非是敌军已入半数,我军追击,方可取胜。而此时安若素与其先锋军已悉数进入,若有敌人来犯先行占据险要地势,等待她的,将是全军覆没。
“这是什么山,翠屏山吗?”小方问。
“不是,翠屏山在京郊东南向。这山叫断魂岭,地处燕京南端,山势猛恶,山腰常年缭绕着带毒的烟岚瘴气。所以尽管传说山中有千年老参和灵芝,还有奇禽异兽,但就是无人敢进山寻宝。这条路却是北上的捷径,安大人她们要赶路,自然管不了这许多,再说我大唐军威炽烈、阳刚炙猛,鬼神都要退避三分,何况别的。”黑妞饶自得意着。
“噢,你是说咱们现在还未出得大唐境内?”小方觉得自己已经走了很久了,国都长安离北部边陲只有千里之遥。
“当然没有,我大唐国土辽阔,岂是一天半载能走完的。”
那就好,否则在这地方遇上番胡大军,那安若素不论多能干也只好引颈就戮了。小方舒了口气。然而,怕什么就来什么,耳边只听得林涛瑟瑟,群鸟惊飞,猿狐长嘶,那狰狞怪石后人影幢幢,似隐着千军万马。小方感觉不妙,正惊疑间,前面安若素已经踩蹬下马站到一处高坡上,将手的军哨吹响,她身前身后是一群惶然不知所措的将士。
“弟兄们,这里有埋伏!”安若素声音清越,压住了满山的杂音,“大家下马步行,每人紧贴战马,只要翻过这面山坡,我们就能与敌军决一死战。现在听我号令,一分队从左面山谷上,二分队由右面的山谷上,迅速占领高地。最后一队,跟我一起沿着谷底继续前进。大家赶快行动,一寸光阴就是一线生机!”
一声令下,两千先锋军立刻分为三路,秩序井然。
“坏了,突厥大军难道已经攻入我国界内?”黑妞的脸色大变。
前面元宝也向安若素提出同样的问题,“敌人怎么会来得这么快?这还是在我大唐腹地!”
“我倒希望是敌军,我真的希望是敌军,我宁肯来的是敌军!”安若素一唱三叹。她是否已经感觉到了什么?
“你是说来的不是敌人?”月芽问道。
“恐怕比敌人更可怕。”安若素说。
元宝和月芽对望了一眼。这一眼含义深深。
“我们怎么走?”黑妞问小方。
“跟着前边走。”他当然是跟定了安若素。
气氛越来越紧张,但山间谷地却渐渐开阔起来,脚下碧草绒绒,石隙间姹紫嫣红的野葩开得泼辣茁壮,远处有泉水鸣咽,两边的大军也已经快爬上山腰。向阳的一面山坡上,竟满是山桃树,如今山下芳菲将尽,不知竟转入此中来,仿佛是老君踢倒了炼丹炉,整面坡彤云弥漫,艳若晚霞,灿若霓虹,清风徐来,落红成阵,时有蜂喧蝶舞,翩然自娱,恍然一片世外清净地。
──或许,刚才只是一场虚惊吧!
小方刚舒了一口气,就听三声炮响霹雳轰鸣,从山巅蓦然滚下无数个巨石、擂木,正在山腰的兵士与战马被纷纷击中,惨叫着滚落下来,接着是嗤嗤箭鸣,千万枝箭簇飞蝗一般射来,将未被砸死的官军射了个穿心透,几乎就是在一瞬之间,两面山坡血流成河,尸体遍野……
安若素的两千先锋军已去八九。
“哈哈……”一阵狂笑从谷中传来,“威名赫赫的安若素安大人竟然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一标骑兵从另一端谷口走进来,打头的一匹马上坐着一位英俊少年,星眉剑目,气概薰人,他哈哈大笑着一直催马行至安若素面前,“安大人,没想到吧,今日,会是你的死期!”
安若素大约自出道以来也未吃过如此败仗,脸色铁青,“吴仕林,竟然是你,为什么?”
“为什么?”吴仕林笑了,“你说为什么?”
“你要造反吗?这可是北上的御林军。”
“我知道。”吴仕林似笑不笑。
“你知道什么?”
“我知道你们反贪司大势已去。还有你,你完了。”
小方听到这里,已经知道这是谁了,这就是司马天仪的未婚夫婿吴大将军的儿子。
“你不要命了吗?”安若素的眼神很可怕。
“安若素,省省,你以为这还是你的刑部大堂?”
安若素哼了一声,“怪不得司马天仪不喜欢你呢,你也就这点出息了。”
一句话让吴仕林红了眼,“这点出息也足以要了你的命,不光是你,还有元贞、索真真、黄阿绣,你们一个个都得死,你们的靠山老皇帝已病入膏肓,太子一登极,你们就全完了,而且是在这荒郊野外,一个个死于非命……”
天哪,黄阿绣她们在晚宴上的议论已经全变成了事实。
吴仕林接着说道:“北上的大军中有一半将士是我父亲的旧部,你这先锋军已经折羽沉沙,她们也将不久于人世,怎么样?我不算谋逆吧,顶多也是个带兵勤王清君侧。而你们呢,将作为佞臣遗臭万年。”
“是吗?”安若素一声冷笑,如雄鹰长啸,艳阳高照的谷底顿时木叶纷飞,寒风瑟瑟,她阴森森地说道,“你的梦想太美了,而太梦的美,总是不得实现。”
一股杀气从她身上充溢出来,令人不寒而栗。
“我现在就杀了你!”
吴仕林一张白脸竟然瞬时变青变紫,安若素虽损兵折将,但余威尚炽,他强自稳慑心神,哈哈一笑,“你以为你能杀得了我吗?我知道你武功绝世,但,这是战场,兵戎相见金戈铁马,可不是一个人逞英雄出风头的地方,如若不信,你就抬头看看!”
小方抬起头,只见两面山头俱是铠甲鲜明的军士,手持弓矢对准谷底,只要一声令下,安若素等就会成为刺猬。
“大人!”元宝和月芽向安若素靠一点,护住她。“我们怎么办?”
怎么办?小方也在苦思良方。
“我们现在悄悄逃跑还来得及!”黑妞在他背后悄悄说道。他俩藏在一个石缝中。
“胡说!”小方怒斥道。“你害怕你先走吧。”
“留下会送命的。你跟安大人又没结婚,就算结了婚,大难临头也是各自飞。”
小方听得非常反感,“你不是夸她千好万好?”
“她再好,死了也就不好了,大不了我们日后常常去坟头给她上炷香,也就尽了心了。再说,我们觉得她好,不过是因为她对你好,对我们王爷府有恩,如今……还是算了吧!你现在若不走,真打起来就走不了,王爷就你一根独苗,你想想。”
“不用想了,我爹如果是条汉子,宁肯断子绝孙也不会要我这种贪生怕的儿子。你也不用说了,这事与你无关,你先走吧,我决定留下了。”小方也不想说什么豪言壮语,只是心里打定主意绝不离开这里半步,哪怕是死!
这里有安若素,他决不会弃她而去。其实就算没有她安若素,他也不能走,他也在20世纪作过好几年警察,警察的职责是什么?
他能走吗?
“那我也不走了。”黑妞说。
“你不用陪我,我会留下遗书告知家人,说你与此事无关。”小方说。
“你也太小看我了。”黑妞撇撇嘴,“刚才我是试探你的,谁愿意伺侯一个贪生怕死的主子?至于我,我才没那么怕死呢,我只不过是个丫头,烂命一条,死就死了!”
咦,瞧不出这小丫头还有这般血性。两人统一了意见,接下来就是怎么办了。
只听吴仕林笑道:“安若素,为了对付你,我特地从孔雀庄园花重金买来‘窈窕淑女’洒在这个谷中,其味清淡如兰,随风弥漫,只要吸上一口,就会筋骨酥软,怎么样,你感觉到了吗?听我的口令,轻轻吸一口气,对──”
安若素突然脸色大变,显然,她已经中毒。小方也提了一口气,没觉得什么,他一挺身,正要站出去,黑妞拉住他,“等等,我们人少,一定要在最关键的时刻、让吴仕林觉得安大人无为反抗时再出手。”
有点道理。小方只好等待。
吴仕林胜券在握,笑容特别温和,“你放心,你好歹也算个人中豪杰,脂粉堆中的英雄,我不光会让你死得有尊严,还会厚葬你的。”
“谢谢!”安若素说。
“不用谢──”吴仕林说着,枪一横,直挺挺地便刺了过来,边刺边喊道,“手刃安若素,也是人生一大快事!”
安若素已经坐在马上动不得,元宝月芽也一样被“窈窕淑女”所迷,两人双目涣散,眼光迷离。吴仕林的枪尖已经刺入安若素的胸部,小方挣脱黑妞的手正欲冲出,一个倒在地上的兵士忽然爬起来跳上马背横在安若素身前,吴仕林的那根丈二长茅蛇一样地刺入那人胸前。那兵士的头盔滑落,散开如云的秀发,也露出她姣好的容颜──“司马天仪!”安若素大吃一惊,“怎么是你?”
果然是司马天仪。她攥着插在她胸口的枪头,喘息着,“昨晚我在父亲的书房外面隐约听到他们要对你们下手,却没听真,所以我不敢跑去告诉你,只好一路跟着,很早以前,吴仕林送过我一身铠甲,我装在包袱里带着,等大军进山,我就找了山洞换上……”
安若素呆住了。
为什么?
“我是女人哪!我跟你说过。”
司马天仪笑了,苦笑,“你是这么想我的吗?”
她摇了摇头,“其实,你在庆云堂的时候,我就见过你了。10年着你们选美大会那天我正好在洛阳。我看着你从天边御剑而来,就生出一分仰慕。那时我就知道你是女子。若素,从头到尾,我对你只有景仰。不管别人说你什么,冷酷无情也好,心狠手辣也好,你永远让我仰视!”
安若素看着司马天仪,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从头至尾,她们、包括很多的人都在误会司马天仪,有的浅薄小人甚至还嘲笑她。想不到,她的心里竟然是这样想的。
“对不起……”
司马天仪摇头,“你做了我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或者说你替我圆了一个梦。该是我谢你。”
司马天仪又看着吴仕林,他已经被刚才发生的惊得目瞪口呆,他想不到,真的想不到。他想不到安若素怎么能让他曾经的未婚妻死心塌地地以性命相救。
司马天仪看着他,“你一定一直想不通我为什么要跟你取消婚约,现在你想通了吗?”
吴仕林摇头,“我依然想不通,你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司马天仪脸色苍白,“如果到了这时你还不明白的话,那你真的是不会明白了!仕林,我也不想再跟你说什么了,但我会求若素饶过你,咱们之间的事,的确是我伤了你的心,算我欠你的,但今天以后,我们两清了!”
司马天仪说完,就被吴仕林的怒吼声打断,“司马天仪,你说什么?让安若素饶过我?你是不是血迷了心窍?你睁眼看看,现在是谁占了上风,是我的人,是我的人围住了这条山谷,只要我一声令下,那些弓箭手就会射出上万枝箭矢,将她们几人扎成刺猬。她饶了我?哈、哈、哈……”
吴仕林已经气得五官挪位。
司马天仪没理他,只对安若素道:“我只求你一件事,求你饶了吴仕林。是我当初对他不起,让他在全京城人面前丢了脸,你放过他,好吗?”
安若素看着司马天仪,坚定地摇了摇头,“司马小姐,恐怕我要让你失望了,我不能答应你,你救我,是私情,我杀他,是公义,我两千御林军先锋尽折在他的手里,我不能放过他。原谅我,恕我不能因私害公。”
司马天仪苍白的脸上露出惨淡的笑容,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苦笑,她喘息着道:“安大人,我都这样了,你就不能骗骗我吗?”
“不!”安若素摇头,一字一刻,“安若素从不骗人更不自欺。”
话音刚落,吴仕林狂笑起来,“司马天仪你看到了吧,你救的人,就是这么一个无情无义的家伙,你不用求她,她杀不了我的。”
“你懂什么,这才是真正的安若素。我敬重的就是她这一点!”司马天仪又将视线转到安若素身上,“谢谢你,你自始至终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说完最后一个字,司马天仪拚着最后的一丝力气将胸前的枪头使劲一拔,只见“哗”一声,粘稠的血浆带着热气四下激洒,星星点点,纷纷飞扬──然后缓缓地闭上她那美丽的双眼。
“天仪……”安若素发出一声惨呼。元宝忍住眼泪递过一块雪白的丝帕,安若素将其轻轻地遮在司马天仪的脸上,然后将她放在月芽的马背上,“照顾好她,她睡着了,不要让人惊了她的清梦!”
吴仕林这时疯狂地扑了过去,沙哑着嗓子吼道:“将她还给我,她是我的,她是我的,生是我吴家的人死是我吴家的鬼!”
元宝弯身捞起地上的一杆枪冷冷地拦住吴仕林,“省省吧,她就是不想见你才选了这条路,你还不明白吗?”
吴仕林此时还能听进一句话吗?他狂喊着,“把她还我!把她还我!!”目龇尽裂,爆出颗颗血珠,形容十分恐怖。──想来,他爱司马天仪已成狂。
安若素看着他,神色一凛,“吴仕林,我两千将士今日折在你的手中,我要你给个交待!不光你,还有你的九族,我要一个个的全部杀光!”
这几话就像咒语,激得吴仕林浑身一颤,“你以为你能等到那一天?”
安若素哼了一声,没理他,叫了一声:“元康,出来!”
小方心里一动,她叫我,她知道我跟着她,她知道我在这里!
看着从山岩的夹缝中走出的小方,安若素微微一笑,“大病一场倒是出息了,学会藏头露尾了。给我过来。”
“不是,不是小王爷……”黑妞忙为小方申辩。
“我没问你!”安若素厉声喝止。
黑妞赶快退到一边。安若素对小方道,“既然跟来了,给你一件事做。”
“什么事?”不论是什么,小方都乐意。
“把这位司马姑娘带好,躲到一边去,不许任何人伤她一分一毫。”
小方想不到是这样一个任务,犹豫着不知如何回答,黑妞却抢着说:“好,好,我一定协助小王爷把这件事做好,让安大人十分满意。”
“你们去吧!”安若素说。
黑妞从月芽手里接过司马天仪,小方却不肯走,黑妞悄悄地说,“安大人要大开杀戒了,我们别碍事。”
“我也会几下子。”
“你那两下根本没法和她比,你留下她还得分心照顾你。”
“她不是中了毒吗?”
“她有九条命。”
安若素这边盯着吴仕林,“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行。受死吧你!”
“你!”吴仕林又怒又笑,气道,“今天到底谁死谁活?”
“我是不会死的,所以,肯定是你死。”
“是吗?凡中了窈窕淑女的毒,没有人可以例外,都得死。”
“可惜,你忘了元贞娘是神农谷的弟子,神农谷一向是孔雀庄园的克星,自古邪不胜正!”
吴仕林冷笑一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是吗?”安若素用手在腰间轻轻一搭,一柄蓝色的剑闪电一般放出炫目的光芒,这柄剑直指向吴仕林的门面,一股杀气随剑而生,像地狱的诅咒,“我的剑下向来只有枉死之鬼,从无逃生之人,你今天死定了!”
安若素的声音像带着一种奇异的魔力,一字一刻,令人心血为枯,吴仕林像中了魔咒,呆呆地看着安若素,“安大人,我其实我很佩服你,但,君子永远也斗不过小人,正如大唐的朝廷中,贪官永远也比清官多,就凭你那一把剑,杀不完的,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你们这次遭遇埋伏,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最后我可以坦白地跟你说,窈窕淑女,是无药可解的。”
他说话间,安若素的手已经软软地垂下来,她那柄从不离身的蓝剑随之珰琅落地……
她真的是中毒了!不光是她,她身边的元宝和月芽一样面色萎顿,手中的家伙全掉了。这个窈窕淑女看来真的是可怕。
小方的心一下冰冰凉。
(三)
“这次,怕是没人再替你挡一枪了。”吴仕林的长枪抵在安若素的脖子上。
“你照顾司马小姐!”
小方交待了黑妞一句,冲到安若素马前跃上马背拨开吴仕林的长枪,挡在她身前,“吴仁林,你要杀她,就先从我身上刺过去。”
吴仁林看着他,眼神有点奇特,“我早就听说东方小王爷元康十分钟情他的师傅,想不到你为了她真的连命都不要了。”
“是的。现在我很幸福,就算是死。”小方说着回头看着安若素。
她也在看着他,“你不应该跟来,更没必要这样做。”
这边吴仕林冷笑,“安若素,你未免太不解风情了。”
他又道:“东方元康,看来你跟我一样,都是爱上了自己不该爱的人。”
“我跟你不一样,我师傅她也喜欢我。”
吴仕林笑了,对安若素道:“真看不出你有什么魅力,男人女人见了你就像苍蝇见了血一样。”
安若素脸色苍白,提气也好像很困难,“我并不想这样,因为我不喜欢欠账。”
“可你难道不明白──有些账,是没有人要你还的。”
“没人催的账就不是账了吗?暗室亏心,神目如电。你欠了谁,人不知天知。我从不欺人,更不自欺。”
吴仕林哼了一声,“好吧,我现只问你一句话,如果司马天仪的父亲有一天犯在你的手里,你会为了她而网开一面吗?”
“若素从不为私情枉法。”
“天仪可是为你而死的。”
安若素沉默。几秒后──她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真是一笔一本万利的好生意。告诉你,我最讨厌的就是这一套。”
她略一停顿,“不要说她救过我,就是她生我养我,如果她敢作奸犯科,那也只有三个字──杀无赦!要不,天下还有公道吗?”
吴仕林听得苦笑,“好!很好!”
他转过视线对着小方,“看到了吗?你的这位师傅就是这种人,就算你为她死了,该到怎么对付你,她还一样对你。你还要为她牺牲吗?”
小方看着安若素,中国人最难过的就是人情关,只要面子当前,一切是非都可以被混淆。这就是腐败最大的土壤。这土壤来自官方,也来自民间。于是,法律,就不可避免成为外科大夫。法律的尊严,其实就两个字──公平。所谓法不容情。
于是他告诉吴仕林,“我就喜欢她这个样子。”
吴仕林笑了,“你还真是个情种!”
“我愿意。”小方说。
“可你知道吗,世上最苦的人是谁?就是情种。”
“我高兴吃苦。”
“好!”吴仕林突然叹了口气,“其实,我跟你一样,也是个情种。算了,我什么也不想说了,东方元康,我想求你一件事,你师傅我信不过,她是那种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你,我相信,你一定会为我办到。”
小方没想到吴仕林会有求于他,“好,你说吧,什么事?”
吴仕林却面向安若素,“安大人,我父亲虽然恨你,却常常以你为榜样教训我,是,我处处不如你,文韬武略诗词歌赋没有一样比得过你,连天仪都不爱我爱你。但有一样,你却比不过我,那就是我愿意为我心爱的人去死,你呢?”
说着,吴仕林抽出一把刀在自己颈上一横──血如泉涌……跟鲜血一起喷出来的,是他的一句生死遗言:“东方元康,答应我,把我和天仪葬在一起!”
情况急转直下,如滔滔江水一泻东流,浩浩荡荡中,却遇上巨礁突兀,一个猛弯急转掀起惊天骇浪!
“为什么?你这又是为什么?”小方震惊之余,跳下马背抱住吴仕林的头。
“你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吴仕林喘着气苦笑。
小方看着他年轻英俊的脸,确实不知道他为了什么。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很烦。自从天仪离开我以后。”
小方这下明白了,因为天仪死了,他也不想活了。这世上还有这种傻瓜吗?至少20世纪没有。
“我是不是很傻很笨?如果天仪看到我这样子,她可能就更讨厌我了,我知道她想摆脱我,可我不让她摆脱,她死,我就死。她到哪里我就追到哪里,上天入地刀山火海……”他的气息越来越弱。
他看着小方,“你嘲笑我吧,世上所有的人都嘲笑我吧,说我没出息,但,我终于可以跟天仪永远在一起了。在另一个世界,她会看到我的心……”
小方说不出是什么感觉,“没有人会嘲笑你,只有尊敬你,真的……”
是的,为她而生,为她而死,从社会的观点来看,也许是没有出息的,但请不要亵渎他的真诚。比起那些虚情假义的人,他在人品上要高尚很多、纯粹很多。
“生当为豪杰,死亦为鬼雄。这是很多人的梦想,这两样我一样也做不到,我只想做个情圣,因情超凡入圣,爱我所爱,无怨无悔!”吴仕林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我不想谋反,我既不愿动这份心思,也没那份本事。可我姓吴,我无法选择……告诉你师傅,这里暂时没有危险了,上边的所有伏兵都中了毒,你们还可以捱一两个时辰。但,还有大队的人马马上就会来,收拾这里的残兵散勇,并等着伏击索真真的粮草辎重和元贞的抗北大营。天仪不是说我不明白吗?其实我明白,我什么都明白。最后我再说一句──很遗憾,窈窕淑女不是我洒的,我也没有解药……”
吴仕林头一歪,气绝身亡。
怎么会这样!
小方欲哭无泪,他想不到,事情竟然会演变成这样。莫非“情”之一字,真的可以叫人生死相随吗?连吴仕林这样的人也不例外?或者,吴仕林本就是个用情极深的人。
这个结局,也令在场的所有人惊愕,谁也想不到胜券在握的吴仕林居然会这样选择。两千将士都折在他的手里,最后的关头,他却自刎而亡。元宝抬起头,果然,两面山头上持弓搭箭的士兵都倒下了。
吴仕林在用自己的生命做了一次选择,这一点,恐怕吴大将军也没想。
人有千般算,天有一归档。
“大人,你看,不如把天仪姑娘和他,就葬在一起吧?”月芽提出建议。
她的话也代表了大家的意思。尽管吴仕林罪不容恕,可他毕竟已经死了,何况他还透露了一个重要的情报。
安若素抹了抹额,司马天仪的热血有一滴喷溅在她额上,此时那血已干涸,凝成褐色。她揩着那块血渍,缓缓地说:“好吧!”
黑妞听到安若素的许可令,忙将司马天仪的尸身抱过来,元宝月芽在大岩石后找到一注泉水,将手帕沾湿,给司马天仪和吴仕林分别擦拭干净脸,为他俩梳好发髻,将盔甲去掉,整理好衣衫,最后用一幅行军的帐篷布将两人裹了。
“安大人,他们这……”元宝请安若素的示下。
“就地掩埋吧,这里有一千多将士的英魂相伴,想必他们也不会寂寞。这里山石奇清,桃花绚烂,风光怡人,若没了战事,定是一清修之地。就这里吧!”
小方拿起一柄长枪,权做铁锹,和元宝她们三个一起在一个向阳的地方挖了个大坑,将司马天仪和吴仕林两人并肩放进去,入土为安。
死者已矣,活着的人又怎么能安!
谋逆大军马上就要赶到,他们这次是势在必得,先灭了反贪司的人,剪了皇帝的羽翼,太子就岌岌可危,废太子则会宝祚登极,改天换地。元贞她们10年反贪的结果就将付之东流,朝廷上下又将是墨吏横行,虎狼屯陛。
怎么办?
安若素清点了一下剩下的兵士,只有七八个尚属体魄健全,另十来个折腿断臂,已经不能再战。想一想两千貔貅骁勇善战,还未到边关就几近覆没,安若素心里不知如何想,脸上却已是杀气沛然。
“元康,你过来!”
不知为什么,元贞她们都叫小方“康儿”,听起来颇为亲切,只有安若素,口口声声呼“元康”,很有些生分的意思。亏得元康复姓东方,若是单姓,她是不是也要连名带姓一起叫?──她到底喜欢元康吗?小方不知道,但有一点他知道,那就是安若素一定知道元康喜欢她。但她为什么总是没有任何表示?哪怕是拒绝。
拒绝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信息,可从安若素那里,小方摸不到一丝的消息,他茫无头绪,他不知道风,向哪个方向吹……
我难道真的就这么在乎她?这感觉是不是来得太快了?小方疑惑。追根溯源,他对她的感情是在看到她的那幅画时莫明其妙地油然而生,不可抑制。后来在见到她本人后那份感觉更加显明──喜欢!是的,我喜欢!
噢,天哪!小方终于明白了杨小玉曾经跟他说过的那句话──“爱一个人不需要7 年,只需要一秒。”
是的,只需要一秒,就在你看到对方的那一瞬间,爱便如火山爆发,烈焰于心底喷泻,一发而不可收拾。
那,陆薇呢?我跟她可有婚约的。
一想到陆薇,小方的头就大了,可转念一想,陆薇在20世纪啊!他这样安慰自己。那她要是也来了呢?
──如果她来了,就让北靖王妃认她作女儿,骗她说她得了失忆症,我是她亲哥哥不是男朋友,反正她稀里糊涂也不会知道。
我们的小方队长在情急之中居然想出这么一个馊主意。
可是,这会不会太过分?他心思突然一转──我怎么会突然变得这么坏呢?我好歹作过几年警察,平常马马虎虎也能算是个正人君子,怎么可以动这份歪念──喜新厌旧?
再转念一想,警察有什么,警察不就是那身衣服吗?我现在已经不是警察了,我是北靖王府的小王爷。小王爷总该有点儿特权坏一次吧?自古刑不上大夫,再说这个主意也不算太坏,我已经喜欢上了别人,勉强跟陆薇在一起只能是害了她。我又不会亏待她,让她作我妹妹,作大唐郡主,我和王妃会好好照顾她,再给她找个绝好的人家嫁出去,多给点儿陪嫁,日后我们各生了儿女还能作亲家呢,亲上加亲,这有什么不好嘛,就算是神仙也挑不出什么毛病,何况我又不是花心,我只喜欢安若素一个,我是痴心,谁让月老当初点错鸳鸯谱来着,根本就不怪我嘛!
可是……心里难免还是有些小小的不安,我这种行为是不是有点对不住曾经那警界英雄的光辉形象?小方拨拉着小算盘。
然而再细思量,也难怪,这世上有几个人是圣人,如果有太多,又怎么会让孔夫子几千年来一枝独秀?
说到底,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男人,就不要太高标准严要求了吧!再往深里说,不喜欢一个人假装喜欢算不算欺骗?喜欢一个人硬是装着不喜欢,这算不算懦弱?敢于面对自己真正的感觉,是不是也算是一个俗世英雄?
这么一来,我也算是在追求真理啊,因为这世上有一种东西是最不能作假的,那就是爱情。你可以强娶强嫁甚至强占,但你永远也无法强爱。强迫别人爱你。
爱情既然如此可贵,那敢于追求真爱的人是不是多少也有些可爱?
那我现在是不是很可爱?我这么可爱,我那位师傅大人总该对我青眼有加吧?
小方竭力地为自己找着借口,而且是一处理掉旧爱,马上就想着如何讨好新欢,而且是卑躬屈膝。
那个安若素长得真是好看,又有个性,听黑妞说,精明能干,当断则断,心狠手辣,冷血无情,杀人无数……不,等等,怎么越听越听越像个超级悍妇,纯然一个野蛮女友加黑帮老婆。这样的女子娶到家里,那跟养一只东北虎有什么区别?
而且是一只智慧型的母老虎。
可是,她真的很吸引人呐!也怪,我还偏偏就是喜欢这种款式的,陆薇对我温柔体贴,我就是没感觉,安若素对我大眼一瞪,我的感觉全来了,连心跳都快了几倍──这多半是吓的。不过也难怪,这世间万物本来就是一物降一物,她是卤水,我是豆腐;她是老虎,我是绵羊。唉,我怎么变得这么没出息!不过话说回来,也许我本来就没出息,只是一直没有遇到那个让我发现自己没出息的女人!这就是命。
认命吧!我就是喜欢安若素,陆薇对我怎么好我都不快乐,安若素就算打我骂我拿皮鞭抽我我都开心。──男人是不是都有点儿贱呢?小方也觉得自己有点儿赶着不走打着倒退的意思,严重缺乏自尊,但我这一生若是没有了她,该是多么无味,我要自尊还有什么用?
在这个尸横遍野,血腥淋漓的山谷中,而且叛军马上就要杀来,危机四伏的尖锋时刻,我们的小方队长心里想的不是如何御敌而是怎样得到他的浪漫爱情。
这奇怪吗?
唉,就让我动一动心眼儿吧!小方想。
反正未来已经一眼看到底了──鱼死网破!
死,恐怕是惟一的结局。都要死了,如果再不动一下私心杂念,那就永远也不会有机会了。所以藏在心底的话,一定要趁机说个痛快,否则作了鬼都要后悔。
总之,安若素死,我就一定死。我要跟着她,生死相随。小方想。
我并不是想死,但没有了她,我一个人活着会很痛苦,所谓生不如死。连吴仕林都说,做不成人杰,做不成英雄,做个情种,也一样超凡入圣。梁祝不就是因化蝶而长存吗?
那让我也作个情圣吧。
这世上英雄豪杰已经太多了。
可是,如果把安若素换作是陆薇,我还会拚命吗?小方问自己。
答案是肯定的──我会。不管换了是谁,我都会。我并不是无情,也不是花心,如果要怪,只能怪爱情这个东西太纯了。你可以欺骗别人,但始终骗不了自己。
我又何必欺哄瞒骗呢?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小方终于捋清了自己的感情,然后又问自己,如果我还在21世纪,如果没有遇上这种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我还会这么面对自己的真心吗?
不,也许不会。
──是不是一个人只有到了这种时候,才肯面对自己的真心呢?
是的,对于一个在俗世中讨生活的普通人,说一句真话有时比砍头还难。这不是懦弱,只是因为活着远比死更艰难。
“元康!”安若素见小方呆呆地站着,只好又招呼了他一声,“过来!”
小方走过去,安若素携着他的手坐在一块平滑的大石头上。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小方想不到安若素问的竟然是这个,这他当然不记得了,可是他的脑海中却浮现出另外一次相遇──某年某月某日某一秒,他愤怒地冲到1208室外,正欲拉门,门开了,出来一位女人,她穿一款黑色的晚礼服,肤光容色如千年冰川上泛出的湛湛蓝光,冷艳不可方物……
他当初的那种感觉用黑妞话来说是:如登山临下,幽然深远;又如岩岩清峙,壁立千仞。
这两者是相似的。
在他见到安若素的画像时,她蛾眉星目,神态清逸,森森然如千丈松,自带一种不怒而威的肃穆之气……这也恍然是20世纪的龙琪,她身上那种气韵,如秋天掠过田野的风,因富有而从容因成熟而镇定,却又不无肃杀之感。
这两个人,何等的相似!
小方抬头看着安若素,对方的眉宇间恍然似曾相识。难道,他对安若素的喜欢,竟夹杂着对龙琪那种隐隐的渴望?
不!
小方竟然被自己的想法吓得弹跳起来!不可能的,不会的。他歇力否认。唉,他忘了,越是拚命狡辩抵赖的嫌疑犯,越有可能是最后的真凶!──人有时最怕听到的,不是噩耗,而是发自内心的真话。
“你怎么啦?”安若素诧异地看着小方,轻轻地问道。
小方盯着她,她除去了头盔,露出一头长长的秀发,乌黑发亮──龙琪可是一头短发。而她的身后,是一株开得正盛的桃树,花瓣葳蕤,烈如火焰,春风一过,落英缤纷……
这是春天,是战场,是远古的大唐,与20世纪那个龙琪没有关系。
“没什么。”小方慢慢地坐在岩石上。
“我问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
小方不明白她问的为什么是这个,只好摇头,他确实是不记得了,“对不起,我忘了。”
安若素笑了,“那年你才12岁,我当时正在天柱峰下的一个小酒店中吃饭,你气喘吁吁地进来了,对着我就喊:姐姐,你快跑,有人要杀我!我觉得很纳闷,有人要杀你,干我什么事,为什么要我跑?”
小方听到这里也觉得纳闷。
“只听见你说:有人做了坏事怕人看见,若有人看见,他们一定会恼羞成怒杀人灭口的!噢,原来是这样,他怕杀他的人看见我,连我也一起灭口。一个小孩子,在危难之时竟有如此胸襟……”
“于是你决定救我?”小方接过话头。
“对,谁要杀你,我就杀谁!”
谁要杀你,我就杀谁!这话好让小方感动──原来,她曾给过他这样一个承诺。几乎同时,他蓦然想起几天前龙琪为了救他撞死过一个人。
“我杀掉那些追杀你的人,把你带到我的住处,你受了伤。那时我住在湖边的一个小屋中,四周芳草萋萋,湖中烟波浩渺,风光绝好,只可惜我们谁也不会做饭,顿顿清水煮鱼虾……”
“可是我们很快乐是吗?”小方猜都能猜得到。
“对,很快乐,你还发誓说你日后一定要学会作饭炒菜,每天做给我吃。”
“但我们不久就分手了,是不是?”
结局是可以猜出来的,因为上天给人的快乐是有限的,幸福总是难以到手却转眼即逝。小方盯着岩石边的一簇野花,花木无忧,开得缤纷绚丽。而这一刻的粉黛浓艳,也不太会长久吧?
“我不能把你带在身边,我还有事要做,我问你家在哪里?你说你就是从家里逃出来的。我想你一定有一个不欲为外人道的故事,可你才12岁啊!我倒是很想知道,但你若不说,我就不问。后来我按你的吩咐把你送到江南金家,一晃就是4
年,我已在刑部任职员外郎,那天一上朝,皇帝陛下就颁了一道圣旨,命我收一个叫东方元康的少年为徒。我……”
“你很不愿意是吗?我当初没有告诉你我的真实姓名是吗?”小方问。
安若素点头,“我是不愿意,因为我跟贞娘不一样,她有兼容并包含污纳垢的雅量,我不行,我是一池清水,一向好洁独行。但王命难违,待收徒之日见到你,尽管你长了一截,双眼也已经失明,我还是认出了你,于是奉旨收徒成了心甘情愿。”
“真的吗?你真的这样想?”小方激动地问。
“是的,一者我了解你的人品,二者,你身上负着一个命案,于公于私这付担子我都不可推卸。”
“后来我就成了你的徒弟?一直跟着你?”
“是的,有时我到出外巡查各地冤狱,你也跟着。你还真的学会了炒菜做饭,你说你被圈禁的那段日子,尽管双眼失明,却苦练厨艺。你的手艺真的很好,有些菜谱连御膳房的师傅都琢磨不出来。”
“那你,很愿意跟我在一起是吗?”小方总算拐到“正题”上来,他很想知道安若素对他是一种什么态度。
安若素微微一笑,“你很听话,因为我是你的师傅,你总是对我毕恭毕敬,言听计从,从未有过一点违拗。”
小方看着她的脸,想,这恐怕不只是因为师道尊严吧,更多的,是元康对你的爱慕之心。他说:“我以后也一样对你毕恭毕敬,言听计从,不会有半点违拗。”
小方悄悄将“一点违拗”改成了“半点”。
“真的?”安若素正色地问,转头盯着小方,“真的毕恭毕敬,言听计从,不会有半点违拗?”
“我发誓!”
“好,那我现在命令你,马上原路返回,拦住索真真的军需队伍,告诉她安若素的先锋部队已经全军覆没,让她迅速传信给元贞,先除内患,再抗外敌。情势危急,一定要果断。”
小方这才明白他安若素此时此刻为什么话说当年,原来为的就是让他离开这里。她的御人之术确实是历练得出神入化,草蛇灰线暗暗铺陈有意无意之间就请君入瓮将他逼到了牛角尖上──“那你呢?”隔了很久,他才问出这么一句。
“我是钦封的先锋官,还未出国境就已全军覆没,我还能回得去吗?再说,叛军马上就到,我能拖一时就时,挡住这些亡命徒,为大军赢得一分生机。”
“他们有好多人!”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安若素说着站起来,雄风凛凛。她就是那个“夫”!
“你不是中了毒吗?”此刻小方已顾不得瞻仰她的英雄气慨,他所考虑的全是求生的细节问题。
“窈窕淑女并没有吴仕林想像得厉害,首先它这个名字就没有杀气。你想,淑女哪能斗得过泼妇?况且孔雀庄园制毒是为了自保而不是害人。”
“你是说你的毒已经解了?”小方不信。
安若素点头,“我和真真她们都吃过神农谷淬炼的灵药,百毒不侵。”
有这么神吗?小方犹有疑惑。
安若素却顾不了他的态度,她招了招手,元宝月芽走过来,捧上纸砚笔墨,这些东西她们居然随身带着。黑妞也跟了过来,但她却没有站在小方身边,而是立在安若素身后。
安若素铺开纸笔,文不加点一挥而就,写好给了元宝,元宝将其卷成一团放入竹简再用火漆封好,加盖上安若素的先锋玺印,又递到安若素手中。
“元康!”安若素叫道。
小方知道,分别的时刻来到了。不论他是多么不愿意走。
“我们还能再见面吗?”
“能!”
也许是安若素回答得过于肯定,小方疑惑起来,“不会是下辈子吧?”
“不,就在这辈子。可是──”安若素叹息一声,“如果废太子真的登基,那反贪司的每一个人都脱不过杀头大罪,就算躲过杀身之祸,也将流落草莽,过一份三餐不继颠沛流离的苦日子。而你是世袭王爷,爵位不会有变,那时的我们身份参商,天上人间,流水落花,见又如何,不见又能如何?”
原来,她顾虑的是这个。
“我不管自己是什么王爷,也不管你日后会如何,总之一句话,你若死了,我也会死,你若活着,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会如影随形。”
“我不想连累你。”
“我愿意让你连累。”
安若素摇头,“死有时倒很容易,活着,就太难了。”
是啊,富贵尊荣一去,活着还会容易吗?纯粹没有过也就罢了,但若得到又失去,仅那份失落,也是折磨人的。
小方明白,他说,“你不相信我?我答应你,不管以后如何,我都会和你在一起,不论贫困富贵,有病无病。我也不稀罕作什么小王爷,苦日子也是人过的,别人能过,我们也能过。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就高兴。我能养活你的,我是男人,日后有我的,就有你的。我什么也不想,只想守着你,看着你,每天听你的呼吸……”
安若素听着这番直抒胸臆的真情告白,笑了,“真的吗?那我要是受了伤,变成丑八怪,变成瞎子、瘸子、聋子呢?”
“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对你永远不会改变。”
“可是,”安若素轻轻地说,“你明白吗?这一仗若废太子赢了,我们会成为朝廷的叛逆,史书上将称我们为侫臣,千古骂名,纷至沓来,遗臭万年,祸及子孙,你受得了吗?”
侫臣逆贼,对于讲忠孝节义的中国人来说,是最可怕的恶名。
如此恶名加身,你受得了吗?
小方沉默,自古英雄好作,一条命零落成泥碾作尘,犹有香如故,流芳百世,光耀门楣,福被子孙;可有些人,尽管有英雄之举,却被世人误作枭雄,真相永无人知,遗臭万年,千夫所指。正所谓生命易舍,恶名难当,如此付出,到底值还是不值?
“既然这样,”小方说,“你可以不要管什么朝廷,你是你自己的,我们走。”
朝廷对不起你,你又何必要对得起它。
安若素看着小方,“元康,你记住,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我可以不管朝廷之事,但我不可以不管天下事。天下安,百姓也许得不到多少益处,但天下乱了,最遭殃的就是百姓。国有危难,有权有钱者都可以跑掉避祸,可老百姓他走不了,他们的双脚已经被贫穷捆在这块土地上,他们手无寸铁,我何以忍心?再说,我若一走,我也就成了百姓,身为百姓,我也一样希望有个好官为天下人作主。那现在轮到我了,我岂能一走了之?”
小方被她说的脸上一红。
安若素叹息一声,“有些事,总得有人来做,但由谁来做?你自己都放弃了,你还能指望谁?”
小方被她说的心里充满感动,怪不得那位东方元康会痴心于她。
安若素轻声道:“这次过后,怕又是一个乱世,墨吏横行,饿殍满地。真的不愿看到这样的结局,那,就让我坚持到死亡的前一刻……”
“还有我。”小方说。
“你没有必要掺和这事。”
“不!”小方一字一句地说:“不管世人如何看我,我只求问心无愧!”
就算是身败名裂,就算是遗臭万年,只要作了应该做的,就是问心无愧的。
安若素看着他,眼中流转出温柔的波光,小方情不自禁握住她的手,他的心,在这一刹那,很平静、很安详、很满足,眼泪,也随之流趟出来……他们是心心相印的,他是这种人,她也是。就算要分别,这种分别也是幸福的,因为彼此找到爱的归宿,找到了心灵的家园,即使日后分隔千山万水,也将不会有所缺憾。
远处,急促的马蹄声和兵刃的撞击声已经轧轧刺耳,叛军渐渐逼近。再也不能逗留了。
安若素把封好卷宗郑重地放到小方手中,把二者一起握紧,一字一顿地说:“上路吧,无论如何你也要记住,这,是用一个人的清白和生命换来的,你一定要将它送到它该去的地方。”
听她如此说,激动的小方突然迷糊起来,什么是“一个人的清白和生命”?生命可以理解,自然是安若素的生命,但清白是怎么一回事?还有,什么叫“它该去的地方”?直接说送到元贞手里不就行了吗?他满心疑惑,觉得安若素好像话里有话,他不由看着他的丫头黑妞,只见她站在安若素身边猛点着头,说:“是的,是的!你一定要记住安大人的话。”
这更让小方疑惑,她不是他的丫头一直在维护他的利益吗?怎么现在跑到安若素那边去了?小方想不通,但现在不是细想的时候,他握紧那个卷宗,郑重发誓:“人在信在,人不在,信也在。我一定会把它送到它该去地方。”
安若素看着他,“如果……你后悔了,你可以把它扔掉……我不勉强你……”
“你不相信我?”小方受到极大的伤害。
安若素摇头,“你知道这是一封什么信吗?我是要告诉元贞,要她不要再犹豫,不要顾及皇帝的态度,若他还是决断不下,就把他先控制起来,悄悄除掉废太子,釜底抽薪。然后让太子登基,皇后协理朝政。十万御林军全在贞娘手里,当断则断。至于其他的,以后再说。”
什么?控制皇帝,杀废太子,这不是形同谋反吗?小方吃了一惊。这可不是儿戏。当日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所以戏台上的他永远糊着一张大白脸。
“是!”安若素并不否认,“从表面上看,的确是在谋反。所以,这封信绝不可以落在第三者手里。”
“可是……”小方想起昨晚元贞和东方王爷的那一番议论,更清楚封建王朝严酷的专制。
“你知不知道你身上担着多么大的干系?就算成功,皇帝陛下也会怪罪于你,万一输了,你们可就全完了。废太子他更有理由杀掉你们。”小方不无担忧。
“现在只能这么做,否则,天下将要大乱,死的人会更多。”
小方默默地看着她。在心里,他是赞同她的。
安若素说:“所以我问你,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不希望再有人作无谓的牺牲。”
“可是,你呢?”
“我?”安若素笑一笑,“我说过了──有些事,总得有人来做,但由谁来做?如果谁都不做,那这个世界,还有得救吗?”
事到如今,还有什么好说的。既然有些事一定得做,那轮到你,你就上吧。生而为人,总是要担一点责任的。躺在床上不也是死吗?
小方说:“那就让我们一起来做这件事吧。”
“可是你明白吗?你这一走,就没有回头路了。”安若素看着他,瞳仁又黑又亮,深幽幽的。
“我不需要回头路,我知道我在做什么。”小方回答。
“其实,我更想让你得到幸福,一种平安平淡平静无波无澜的幸福。可──”
“可对我来说,没有比跟你在一起更幸福的。”
“真的吗?”
“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是真的。”
“可是你这一去,真的就不再是王爷了,前面等待你的,是剥夺爵位,甚至圈禁,甚至杀头,你所有的荣华富贵锦绣前程,也便如一场春梦,了无痕迹……这不算,死后还要身败名裂,还要带累你们东方家一百多年忠心不贰的清誉。”
“你不要说了,不论付出什么代价,我都愿意。”
“那好,”安若素紧紧地握住他的手,也握住那个卷宗,“请你记住,爱护它,像爱护自己的生命,除了你自己,不可让任何人打开,也不可让任何人知道。它,事关生死。”
她的神情是那么的急切,而她的双眼则是那么的幽深,深不见底──她到底想要跟我说什么?小方心中的疑惑更浓了,好像这不只是一个告急的文书,而是一封生死攸关的契约!
“是啊是啊,安大人的话你一定要记在心里。”黑妞也赶快帮着强调,这一刻,她好像不是元康的婢女,而成了安若素的随从。
“你们是不相信我吗?”小方再一次地问。
“我信你。”安若素握了握他的手,“多谢,元康,不少人的生死,就押在你手里了。”
这是她的最后一句话。
“生死存亡,我们就看你的了!”这是黑妞的最后一句话。
“不谢,你们保重!”这是小方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们就分手了。
小方走上一道山坡,回过头,看到叛军已经进了山谷,披尖执锐,战马长嘶,两面的山顶上也黑鸦鸦地爬满了手持弓箭的兵卒,刚才压满他心怀的疑惑突然一扫而空,他的心里涌上一种痛。椎心刺骨的痛!──如果说同生共死是快乐的,那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去死则是人间最惨痛的!
他停住脚步,他想弯回去,他不想看着她死。
可是,她说了──“请你无论如何也要记住,这,是用一个人的清白和生命换来的,你一定要将它送到它该去的地方。”
噢,原来,她就是怕他不肯走,怕他再弯回去,所以才那么再三吩咐的吧?──小方以为自己明白了。而等他真正明白以后,他心中的那份滋味,简直比十三香,还多出几味。
他迈开大步,走的更高一点,再回过头,只见从两边的山头上飞下无数枝箭,像饥荒年间的饿疯了的蝗虫,遮天蔽日,连珠炮发,齐齐向谷底的安若素她们射去。元宝月芽黑妞以及活着的将士都站在安若素的周围,用手中的枪挑开箭矢,有的箭被折成两断又返射回去,山头不断有叛军兵卒掉落下来,原来的血流还未干涸,新的血迹又铺张开来,两面山坡被血染红,与盛开的桃花互相映衬,如丹蔻流朱,肜云弥漫……
僵持了一阵后,元宝月芽黑妞她们身中数箭,被扎得如同刺猬,遍体开花,血珠四溅……终于,整个战场上只剩下了安若素,谷底的叛军还有山顶的兵卒嗷嗷叫着让她束手就擒。
她怎么办?
小方走上更高的山坡,他看到安若素双手一举,身上的铠甲竟然像爆竹般炸裂四下扬洒,露出她洁白如鹭的素装,风将裙裾吹得翩然流转,如琼林瑶树,尘落漫飞──她真的飞了起来,御剑凌空,如驾着蓝色的闪电,灼然玉举,那纷纷射向她的箭矢被卷入她的袍袖,又折成同段甩了出去,连同她的剑光所指处,大批的兵卒从山岩上滚落,如蛋碎瓜裂,粘稠的血浆像倾盆大雨喷涌而泻──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小方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安若素一个人,就像一根定海神针,镇住了大队的叛军。
撕杀结束了,安若素一人站在桃林中,她的身前身后,尸横遍野,断箭残枪,她赢了,但漫天的杀伐之声惊了天地之祥和,只见桃花纷纷坠落,野花四下流散,整座山谷,落红成阵,铺天盖地,随风漫延……
端的是一幅壮美的图画!小方血液澎湃,我要不要回去找她?
正想着,又听得远处一阵的兵戈撞击之声,隐隐还有战马嘶鸣──叛军又来了!小方知道自己没法再回去了,天色已近黄昏,天边的彩霞血一样红,索真真她们明日一早上路,信息一定得先预先传到。
小方留恋地最后一次回头──安若素如一座静默的山峰,俨然清峙,无数朵桃花在她身前身后翩然纷飞,而那呐喊撕杀声,愈来愈近,真是──金戈铁马,落英缤纷!
她用她的生命为这个世界拼出一幅最壮怀激烈的画面!
小方将那一幕深深地刻进脑海,永生不忘。
他把那个卷宗放在自己最贴近心脏的地方,连滚带爬地下了山,此时,月挂中天,星斗摇落,远远地,听到了鸡鸣犬吠。他一定要赶在索真真出发前将这份至关重要的信函交到她手里,让她们早想良策。
他沿着官道一直走,走了很久,突然发现,他迷路了!他好像走过这里,而居然,又弯了回来。他急得快哭了,我怎么这么笨呢?
他索性一屁股坐在路边歇息起来,他需要彻底的清醒,这几天,他接受的信息太多了,就像填鸭一样,反贪司、元贞、安若素、北上御敌、东方元康、太子、废太子……这些东西全搅成了一锅粥,糊里糊涂。他需要清醒条理归划。
坐了一小会儿,他站起来,只见月华如水,飞光千里,把路两边的农田、远处的茅舍、隐隐的小桥、潺潺的小河都照得如同画一般,他吸了口清寒的空气,憋足劲,迈开大步又上路了。又走了不知多久,天光大亮,他突然发现眼前有一堵墙,这堵墙很长,很高,像是城墙,啊,我到了京城了,小方一阵激动,但他找不到城门,他只好沿着墙着走,又是走了很久,终于看到了一扇,一扇巨大的门,他欣喜若狂,飞跑过去,边跑边喊:“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他到了门前,使劲地一推,门开了,一支冰冷的手枪指住了他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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