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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蛊精百变~

 

  灵魂醒了,身体还悬浮在梦的蜘蛛网里,温暖的枕、被,雪一样柔软,昏昏沉沉的香气包围着他,像母亲的怀抱那样温馨,真想就这样融化。不经意的一翻身,手指触到了炽热的肉体,惊出一身冷汗。

  倾城睡意全消,急欲起身,一双赤裸滑润的手臂滑了上来,缠上他的身躯,接着是修长的玉腿,细软的长发,黑暗中的她像个女妖,一千条触手全都缠定了他,拖着他,陷进无边的大海。

  既然挣不脱,索性不挣了,多挨一刻是一刻,倾城舍不得睁开眼睛,静静领略恬适安柔滋味。

  他对自己说,等她睡熟了就逃走。

  忽听她轻轻一笑,柔声问道:“你是不是想等我睡着了就逃跑?”

  火光一闪,一盏红烛袅袅燃着。李璧华侧身支颐,一双饱含柔情的眼睛深深凝视着他。云鬓蓬乱,玉臂生寒。

  倾城不作声,装作睡熟了。

  李璧华狡黠的一笑,拔下一根发丝,拿手指捻着,要来捉弄他。

  倾城偷眼看见,发丝还没碰到就觉得奇痒难耐,忍不住吃吃笑起来。起身抱住李璧华,在粉嫩的脸颊上狠狠亲了一下。

  “天哪,我真倒楣,又被你逮住了!”

  “不高兴吗?”李璧华扁着嘴,一脸嗔怒。

  “高兴——怎么不高兴?”倾城笑嘻嘻的说,“华姐姐,快说说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你猜?”

  倾城只好说:“拜托导盲犬帮忙?不然……用水晶球占卜?”

  李璧华笑道:“傻瓜,是你让我来的呀。”说着打开床头的梳妆匣,取出一只镶嵌蓝宝石的戒指。“你托玉玲儿小姑娘把这个送给我的,不记得了?”

  倾城这才想起来,当初在火犁村,临去雷神骑士团前的那晚,曾怀着留遗嘱的心情把青龙魔戒交给玉玲儿,嘱托她转交李璧华,想法救出自己,后来遇见了楠,居然把这事给忘了。

  李璧华告诉倾城,在火犁村的时候,她其实并没有真正离开,雷神骑士团一走,她立刻回去找他,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倾城曾转告她去找春江水月,这是个再糊涂不过的主意了——李璧华自打知道春江水月是什么人就决定私吞魔戒,怎还会向情敌求助?

  从玉玲儿处得知倾城去了楠那里,李璧华立刻去追,尾随着雷神骑士团直到雷泽。

  她想过无数种方法,只想再见倾城一面,可是她已经失去了大半功力,贸然闯进雷泽只会送了性命。

  得知夫瑞人有意入侵玄武的消息后,李璧华曾经为之雀跃,确信命运之神终于开始垂眷自己,除掉楠.帝释天的机会就在眼前。

  于是极力撺掇独眼龙黑星参与“丰收行动”,本想藉助夫瑞大将猛军的火枪队干掉楠.帝释天,不料这个情敌实在太厉害,火枪打她不死,夫瑞人第一高手猛军铩羽而归,林中一战反倒成就了楠的战功。

  可是李璧华还不死心,她一直尾随在倾城身后遥遥守望,每日躲在绝望与嫉妒的深渊里念一百遍毒咒,咒她不得好死,没事的时候就异想天开,盼望天上掉下个大石头把她砸死、失火把她烧死、发大水把她淹死、吃饭把她噎死……可恨老天无眼,无视信女一片诚心。

  后来又听说雷神骑士团接受了招安,迁往忉利城。

  李璧华再次看到了曙光,热切盼望雷神骑士团被裁撤,盼望楠.帝释天被派去养猪。

  然而事与愿违,幸运女神再次站到了情敌那边,一转眼,本该养猪的坏女人当了皇帝,她的名字却赫然登上了街头巷尾的通缉令。除了感叹命运不公,李璧华只有拿“自古红颜多薄命”安慰自己。

  然而命运的天平就在这时开始向她这方倾斜。

  昨天下午,满怀心事的李璧华爬上城外小山,从最高点凝视皇宫。

  每天这个时间,她都会独自来到这个小小的山坡,透过千里镜眺望皇宫,寻找着倾城的踪迹。

  看着看着,不由自主的流下泪来,镜片湿润了,白茫茫一片,千宫万阙淹没在泪眼里。

  就在那里,掩面擦泪的李璧华看到火红的巨龙从夕阳尽处飞来……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李璧华追随着巨龙潜入忉利城,在大哲寺门外找到了朝思暮想的倾城,扮成侍卫,趁机绑架了他。

  害怕被楠.帝释天追杀,星夜逃亡到了这里,才敢放心大胆的投宿。

  听了李璧华这席话,倾城呆了半晌,难过的说:“华姐姐……我还以为你早就把我给忘了呢。”

  李璧华听了这话,心顿时冷了半截,强颜一笑,自怨自艾的说:“你华姐姐命贱,专喜欢自寻烦恼,既然你说忘了,那就忘了吧!”说着低下头去,眼睛湿润了。

  倾城忙抓着她的手劝道:“华姐姐别生气,我才不要忘了你呢。”

  李璧华挣脱他的手,倔强的说:“谁希罕!你去想你的楠.帝释天,想你的春江水月吧!”

  “现在只想你。”

  “骗人!”李璧华红着眼睛嗔道:“喜新厌旧的坏蛋!我死了你也不心痛——你巴不得我快死掉才高兴呢!”

  “没有哇!我每天都会想你……”倾城委屈的申辩道。

  “就有!就有!就有!”

  倾城张口结舌,不知道怎么劝她才好,急中生智,突然一推李璧华的肩膀,扑了上来,把她压在床上,“你……干什么……”

  被倾城压在身下,李璧华浑身酥软,一点力气也没了。

  倾城笑道:“华姐姐,我不准你再生气,再生气就胳肢你!”说着双手探到李璧华腋下,蠢蠢欲动。

  李璧华吓得“哎哟哟”尖叫起来,破涕为笑:“真是的,什么时候你才能正经一点。”

  “敢说我不正经!岂有此理!”

  倾城假装生气,按住李璧华轻搔腋窝,逗得她麻痒难耐,眼泪都笑出来了,连声哀求道:“好郎君、你是天下第一正经男人,快饶了人家吧。”

  倾城得势不饶人,笑嘻嘻的说:“不行!现在我是赢家,水涨船高要加价!不光不生气,姐姐还得叫我三声好老公!”

  “老公、老公、好老公!坏蛋!你满意了吗?”李璧华脸红红的,眼里闪着泪花,溢出了满心的喜悦。

  这番话说得又软又甜,听得倾城心也融化了,笑咪咪的抱着李璧华,从粉雕玉琢的颈子一路亲上来,直到耳根,猛吹了口热气,舌头也伸了进来。

  李璧华耳朵最是敏感,被他一吹一舔,禁不住呻吟道:“狠心的郎君啊,姐姐快想死你了……你都一点也不想我……”

  倾城大感委屈,方想答话,门外有人冷声道:“他不想,我可想得很哩。”是个苍老、陌生的男人嗓音。

  李璧华面色一变,冲倾城打了个“小心”的手势,吹熄蜡烛,扬声道:“一心王前辈一向可好?璧华很想念你呢。”

  倾城低声问:“一心王是谁?”

  李璧华亦低声答道:“千锁王的大哥,他是来找我报仇的。”

  “千锁王,百胜王,十力王,一心王……天哪,他们家怎么那么多王!”倾城苦恼的搔搔头,又问:“还有没有其他王?”

  “你还嫌不够?”李璧华苦笑道:“一心王兄弟四个里他最年长,也最厉害,他是战象骑士团的团长,更是夫瑞四大部族中象族的族长。”

  倾城叹道:“都说上阵亲兄弟,沙场父子兵,果然不假——惹翻了一个毛了一窝。”

  李璧华笑道:“郎君莫怕,有我呢。”说是这样说,其实她也束手无策。

  正绞尽脑汁思索对策,门外的一心王等不及了,冷冷的说了句:“出来受死!”

  李璧华掀开窗子一看,院子早已被一心王的手下包围,一时无法,低声嘱咐倾城藏起来,披上外衣,独自出去应付。

  干瘦的一心王见她出来,嘿嘿阴笑道:“李仙姑别来无恙,里面那个怎么不出来,难道要我进去请吗?”

  李璧华忙挡在门前,讪笑道:“我男人生了麻疯病,不敢劳驾您老探望。”

  一心王冷笑道:“我弟弟该不会也是得了麻疯病吧?李仙姑,他们在黄泉道上很寂寞,托我送你去给他们做媳妇呢。”

  李璧华脸色连变,压下怒气,款款笑道:“小妹只有一个人,怎么能当你三个弟弟的媳妇?您这不是诚心让他们反目嘛。”

  她说话间一颦一笑都用上了媚术,笑容甜美醉人,百媚横生。

  一心王看在眼里,不觉有些心猿意马,那一干马贼更是不消说,眼都看直了。

  就在这时,李璧华突然一扬手,一团黑乎乎的东西迎面打来。

  “妖妇找死!”

  怒吼声中,一道半月形的银光自一心王掌心射出,劈面斩下。

  那团黑影立时四分五裂,只听“嗡”的一声,一群毒蜂铺天盖地的飞了出来。

  原来是个蜂房。

  一心王措手不及,被毒蜂蛰了手腕,痛得倒吸了口冷气。

  低头一看,手腕上已经鼓起了一个大包,隐隐透着黑气,唯恐蜂毒扩散,一心王咬紧牙关,弯刀在手腕上一挑,一大块血肉连着蜂针割了下来,立时血如泉涌。

  等他包扎妥当,李璧华已经逃得不见踪影。十余名手下被毒蜂蛰伤,躺在地上翻滚呻吟,惨不忍睹。

  一心王气得暴跳如雷,扬手打出一支响箭,不一瞬就听见屋后传来“呜呜”的号角声,深夜里听来分外恐怖。

  屋里的倾城听见,只觉得头皮发麻,回头一看,一群黑衣马贼口衔钢刀,翻墙跳进院来,原来一心王已经在外面按下了伏兵。

  只听门外响起一串打斗声,紧接着就是李璧华的尖叫。推门一看,李璧华手无寸铁,脸色惨白的坐在花坛旁,一心王的弯刀架在她脖子上,一群汉子虎视眈眈的围在四周。

  倾城心提到了嗓子眼,再也顾不得自身安危,猛地推开门,抄起一个砚台丢了出去。

  一心王听见破风声,本能的举刀去挡。忽然想起刚才的遭遇,唯恐又是蜂巢,忙侧身闪开。

  砚台擦身飞过,墨汁洒了一身。

  夜色深沉,看不清究竟,还以为是某种特别的毒汁,吓得脸色都刷白了。“当啷”一声,弯刀落在地上。

  倾城看准时机,双手环抱在胸前,画了个椭圆图案,掌心外翻,一个黑黝黝的洞穴就在虎口之间出现了。

  虽然功力全失,这“大周天阴阳吸魂神咒”的威力却不受影响。只见倾城掌心内翻,天井中的李璧华竟平空消失,几乎就在同时,又一扇黑洞在倾城面前洞开,李璧华茫然的走了出来。

  “我在哪里?黄泉路上吗?”她傻傻的问倾城。

  “别管那么多,逃命要紧!”

  倾城拉着李璧华的手,飞一般的朝门外跑去。一心王等人发现后追了上来,李璧华失去蛊精,功力只剩下不到三成,若是自己,还有希望逃出生天,可要照顾倾城就无能为力了。

  幸亏倾城虽然武功全失,还有“大周天阴阳吸魂神咒”可用,这门法术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咒语,可以随时发动,每当敌人追上来,倾城就打开黑洞,把他们传送到远处。

  混乱中不见了李璧华,回头再看,她已经被一心王拦住,赤手空拳的在刀光剑影里苦苦挣扎,险象环生。

  倾城慌忙施展“大周天阴阳吸魂神咒”,不料忙中出错失了准头,黑洞一开,一心王昏头转向的走了出来!

  倾城叫苦不休,趁他还在发晕,飞起一脚,踢在一心王两腿之间。

  一心王惨叫一声,捂着肚子蹲下了。

  倾城趁机救出李璧华,飞一般的逃走了。

  两人逃出客栈,眼前是无边的夜幕苍茫的草原,身后已经不见了追兵,他们跑了一会,李璧华忽然停住脚步,喘着气说:

  “这样跑……累死也跑不到几里路,咱们得弄到马来才行。”

  倾城苦笑道:“这荒山野岭的,哪里去找马?我倒是巴不得生了翅膀,能飞才好呢。”

  忽然想起朱雀之天翔还留在李璧华那里,忙问李璧华当初留在碧螺谷的行李可还保留着。

  “你的东西我哪敢丢,随身带着哪。”

  李璧华撩起衣襟,解下了百宝囊,把倾城的面具、羽衣和阿修罗魔剑一一取了出来。

  “这下我们有马啦。”

  倾城惊喜交加,抚摸着久违了的阿修罗魔剑,真切感到了远方水月的祝福,仿佛一瞬间失去的功力全都回来了,对未来重新充满自信。

  打开包裹,先把朱雀之天翔穿在内衣外,又跟李璧华换了外衣,戴上玄武之假面。

  “华姐姐,你看——我变!”

  倾城一扭头,变成了李璧华的模样。

  “哈呀!你……你……”

  “嘿嘿,有了这个,一心王就分不出来我们了。”

  认真打量着倾城,李璧华自言自语:“原来我长成这样啊……”接着又甜甜的笑道:“你可真漂亮。”不知道她到底在夸谁。“真是好宝贝!郎君,你真厉害。”

  “那还用说,好!我们这就回去找一心王,报仇、偷马!”倾城自信满满的说。

  “对!报仇、偷马!”李璧华兴奋的拍手叫好。

  他们手拉着手朝野店走去。

  没走多远,就看到了一心王带着大队人马走来,李璧华捏捏倾城的手,转身钻进草丛,倾城径自朝着马队走去。

  一心王看到他,脸上露出了活见鬼的表情,诧异的问:“那小子怎么没跟你一路。”

  倾城笑道:“他就在你们身后,看不见吗?”

  一心王将信将疑,回头一看——鬼影子都没半个!转身再看,“李璧华”已经落荒而逃。

  “小婊子……想玩我?!”一心王气得脸发青。

  一群人放马去追,有人举起了短弩。

  “射她腿!”一心王赶忙喊道:“我们的小母鹿可值钱呐,她姘头更值钱!”

  “好恶毒哇!”倾城边跑边回头大骂,“山羊胡儿!人渣!”扭头钻进灌木丛。

  高头大马在荆棘密布的树丛里根本走不动,“李璧华”走得也不甚快,就在他们前方百米处出没,时而出现,时而消失,一心王大怒,吩咐随从下马,步行去追。

  追了半刻钟,树丛到了尽头,一条小河拦住去路。

  “捉迷藏的游戏到此为止,怎么样,你还能往哪儿跑?”

  一心王阴笑着逼上来。

  “没错,说再见的时候到了,山羊胡儿,替我问候你短命的弟弟们。”

  丛林外响起了口哨声。是李璧华发来的信号,她已经得手了。

  一心王起了疑心,回头一望:一个绿衣女骑士正驱赶着大群战马远去,分明是他们的坐骑。

  一心王惊讶极了,为什么有两个李璧华?哪个是真的?他时而看看马上的李璧华,时而看看河畔的李璧华,露出一副撞见鬼的表情。

  河畔的李璧华粲然一笑,忽然摘下面具。就在一心王惊得哇哇大叫的时候,他背后伸展出一对血红的羽翼。

  他的两只翅膀显得那么单薄,然而他还是飞起来了。

  阳光下,他那对不停搧动的大翅膀反射着迷离的红光,鼓起了妖艳的风。

  一心王眼看着他用凤凰的翅膀飞到河面上,飞远了,心脏几乎停止跳动。

  倾城很快就追上了李璧华。

  他在天上摸摸她的头。

  “嗳?”李璧华傻傻的抬起头,看着他,惊讶的合不拢嘴。好一会儿才说:“你……你怎么会飞啦?”

  “我是神仙嘛。”

  “那——你快下来吧。”李璧华说,“你别飞了,瞧——我偷了两匹马,咱们骑马吧。”

  倾城摇头说,“华姐姐,你自己走吧。我要这样一直飞回忉利城。”

  李璧华哭了,抹着眼泪哀求道:“不要离开我!求求你,快下来吧……”

  倾城心如刀绞,不忍再看她泪眼婆娑的可怜相,振翼飞上高空。

  李璧华固执的追着他,她对空中的倾城说:“我们已经有了两匹马,你为什么不下来?空中那么冷,你会冻出病来的,好郎君,你下来,你下来吧,我都偷到马了,你怎么能骗我呢?你下来吧,求求你了。”

  倾城叹了口气,低头告诉她:“华姐姐,你别跟着我,我要回忉利城了。”

  李璧华含着满眶的眼泪说:“可是我并没有惹你生气啊。你让我偷马我就偷马,你让我吹口哨我就吹口哨,我们已经有两匹马了,为什么你要让我一个人走呢?你喜欢哪匹马你就骑哪匹,别让我孤孤单单一个人行不行?我害怕。”

  “华姐姐,我不可以天天陪着你。我还有很重要的工作,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必须回家了。”

  “可是我们应该骑马回家,回我的家,不是楠.帝释天的家,你都答应我了一起走,为什么又抛下我不管?你的工作不就是去另一个女人那里吗?我就不信我哪里不如她,我比她漂亮你总该承认吧?你又不是瞎子,除非你睁着眼睛说瞎话。而且我们已经有马了,你在天上飞不累吗?”

  倾城耐心解释道:“我回忉利城只是为了道别,我不会留在苍天,这个冬天结束之前,我必须赶回朱雀,我有不祥的预感,说了你也不明白,反正,我要是不赶快回去麻烦就大了。”

  李璧华哭着说:“我不管!我不管!我不管!反正你得陪着我,你要是不肯陪我回碧螺谷,我就死给你看!你这个没良心的骗子!你还说……你还说要娶我呢!你现在就不要我了……

  “这马怎么办?我辛辛苦苦把它们抢来,那只枣红色的马还踢了我的腿呢!我现在痛死了,说不定已经骨折了,我对你那么好,你还要走——你怎么不被雷劈死!”

  见她这么恶毒,倾城也有点火大了。

  “你怎么这么任性?妈的,我想揍你了知道吗!你要是听我的话,就别再哭哭啼啼……”呛了口风,他咳嗽起来。

  李璧华听见,哭得更厉害了。

  “你这个白痴,这样在风里飞着说话会得肺痨,你要死就去痛痛快快的一头撞死,别让我看着心痛。”

  倾城见她哭得可怜,又心软了。

  “我又不是不回来了。不然,你跟我回朱雀吧。”风大了,他只好低下头、收紧翅膀,不知不觉的降下来了。

  李璧华眼睛亮起来,催马猛追上来。

  “我愿意跟你去朱雀,可是现在不行。夫瑞人已经收留了摩兰太子,正计画着讨伐苍天,黑星已经去了金帐城,我必须尽快回碧螺谷,脱不开身哪。”

  倾城听得一楞,忙追问:“你从哪儿得的消息?”一走神,飞行速度慢了下来。

  李璧华笑逐颜开:“嘻嘻嘻嘻——你猜!”

  “你真无聊!”倾城差点从天上栽下来。

  李璧华叹了口气,幽幽的说:“既然你这么在乎楠.帝释天,我就更不能告诉你了。”

  倾城气得发昏,正要说话,忽然脚下一紧,裤脚竟被李璧华抓住。

  “笨蛋!你想干什么?快放手!”倾城下意识的挣扎着,向高空飞去。

  李璧华死不放手,竟被拖离了马背。

  风越来越大,倾城越飞越高,李璧华在风中飘荡,风铃似的吊在半空。

  他们被风雪冻得迷了心窍,不知道应该怎样才好,倾城只想摆脱脚下的女人,李璧华却宁死也不肯放手。

  就这样飞了片刻,不堪重负的裤脚终于断裂,狂风席卷而来,李璧华脱线风筝似的逆飞出去。

  倾城蓦然回首,看着她苍白、绝望的脸恍若冰雕,一行泪珠随风散落,落地处雪粉腾空而起,宛如一群流浪的精灵。

  李璧华摔在雪地里,没了动静。倾城的心瞬间结冰,作梦似的飞回去,慌慌张张的落在她身旁。

  李璧华仰躺在雪地里,胸口微微起伏,嘴唇没了血色,两行清泪顺着眼角流下来,融了雪,冷了心。

  “华姐姐、华姐姐!莫要吓唬我!”

  倾城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急得快疯了。

  李璧华好一会儿回过气来,张开眼睛,抽噎道:“你不是一门心思想逃走吗?又何必管我死活。”

  见她没有大碍,倾城又是高兴又是激动,终于也说出了心里话:“华姐姐,其实我也很舍不得你呀,只要你别去帮夫瑞人,我们很快就能在一起啦。”

  李璧华冷哂道:“很快?很快是多快?一天、两天?十年、二十年?呵,你这人最是油嘴滑舌,骗死人不偿命,我再也不相信你了!”

  李璧华自幼身陷青楼,遭遇了许多不幸,以致精神扭曲,内心里始终对男性充满了仇恨,如今见倾城也要离她而去,更加感到心灰意冷,凄苦的说:“你走吧。以后也别再回来,就当从没认识我好了。”

  倾城诧异的问:“这又是为什么?”

  “你还装傻!”李璧华凄然道:“你杀了跟我异体同命的醍醐,我……我活不过今年端午你知不知道!”

  倾城惊呆了,吃吃的说:“我、我真的不知道会变成这样子……可还有补救的法子?”

  李璧华瞪了他一眼,深深埋下头去,脸红红的,不肯说话。

  倾城抓住她的手,急切的说:“华姐姐,你快说呀!只要能帮你,要我做什么都成,你要是还生气,就打我好了——可是千万不准想不开,你要是不在了,我定会伤心一辈子。”

  这话说得情真意切,李璧华这个毒观音素来心狠手辣,只有面对倾城时,心肠却变成了水做的,由不得她不感动,于是幽幽的说:“害了人,才晓得来卖乖,告诉你——晚了!”

  倾城被她吓得脸都白了,怔忡的望着她,喃喃的说:

  “天无绝人之路,你再想想,说不定有偏方。”

  李璧华似笑非笑的偏着头,刁难道:“没有偏方,没有秘方,死马当成活马医也不成!说一千道一万,我这回是死定了!”说着自己先笑起来了。

  倾城松了口气,试探的问道:“你故意吓我的,是不是?”

  李璧华白了他一眼,嗔道:“你这死没良心的,吓死也活该!没良心没良心……”骂一句没良心,就打他一拳。

  倾城捉住她的手,趁势藏在怀里,笑嘻嘻的说:“我皮粗肉厚的,小心伤了手,我给你焐焐。”

  李璧华被他如此温存,反而伏在他胸口大哭起来。

  “人家都快想死你了,可你却一点也不疼我,就知道跑呀跑,我为了找你,好几次险些把命丢掉……”

  倾城这才知道她对自己用情之深,不禁深深感动了,愧疚的说:“好姐姐,快别哭了,都是我不好。快告诉我,到底怎样才能免除破功之劫。不把这件事办妥当,我绝不会离开你。”

  听他这么一说,李璧华心里高兴,可是脸上却仍冷冷的。“就算有办法又怎样,现在的我,已经……不成了。”说着脸又红了。

  倾城听出她话中有话,忙再追问。

  李璧华羞赧的说:“要想免除破功身死的大难,只有再找一个根骨绝佳、资质超群的少年,重新修炼蛊精百变,代替死去的醍醐。除此之外,没有他法。”

  倾城搔搔头,傻乎乎的说:“听起来很容易哪。天下那么大,资质好的少年并不难找,怎会不成呢?”

  李璧华怒道:“你当我是什么人!要我再跟别的男人共生,还不如死了的好!”

  倾城立刻明白她的心意,故作遗憾的道:“连我也不行吗?本来以为我的资质算不错,既然华姐姐看不上眼,那就只好黯然引退了。”

  李璧华被他气得又哭又笑,恨恨的道:“大坏蛋!你就气死我吧!气死我你就高兴了是不是?”

  倾城亲亲她被风吹得红通通的俏脸,笑嘻嘻的说:

  “谁敢惹你生气?看我不教训他!咱们什么时候开始练那什么母什么精的功夫,我可等不及了呢。”

  李璧华娇媚的横了他一眼,呻吟道:“急什么……好郎君,再抱抱人家嘛。”

  一番风波过后,两人心中再无芥蒂,因怕一心王追上,一路上快马加鞭,朝碧螺谷去了。

  李璧华愿意早日回家,倾城自打听她说起夫瑞人的动向,一直替楠和汗国的安危担心,也想早点练成蛊精百变,助李璧华恢复功力,就可以了无牵挂的回忉利城。

  一路提心吊胆,到底没有再碰见一心王,回到碧螺谷后,独眼龙黑星居然也不在,据说是去了金帐城参加讨伐苍天人的会盟。

  倾城知道,假如夫瑞人决定开战,黑星必定会回来带兵,换句话说——黑星回来之前,苍天汗国就是安全的,他正可以趁机帮助李璧华恢复功力。

  黑星不在,李璧华就是寨子里第一把交椅,除了伴倾城练五毒宗的奇功,每天都要早早的起床,去前院督促红巾团晨练。

  原来她还多了个心眼,想把红巾团练得兵强马壮,将来夫瑞、苍天开战,好给楠.帝释天迎头痛击。

  倾城何等聪明,哪能看不出她的心思?非但没有揭穿,还主动帮助李璧华整饬军纪、拟定战术,趁黑星不在,替李璧华在团里树立威信。大力提拔了一部分胆大心细、才能出众的下级佣兵。

  他虽然没了功力,眼力还在,指点这些佣兵绰绰有余,又在稷下武学中精选出一些简单实用、杀伤力强劲的招数,因材施教,传给他们。

  当然,这都是李璧华出面,倾城只是幕后策画,目的就是尽快培养出一批效忠李璧华的势力。

  就算不能完全控制红巾团,至少可以分化一部分。

  至于李璧华对楠.帝释天的敌意,倾城并不在意。

  他有信心说服李璧华改变立场。

  红巾团一天比一天强盛,蛊精百变的修行也终于大功告成,李璧华不但恢复了功力,更练成了五毒宗最高秘技——胭脂剑。

  寒冬将近,风雪也似回光返照般一日日的狂暴起来。

  昨夜一场大雪,碧螺谷内绽放了一簇簇的红梅,先一步投进了春的怀抱。

  一对青年男女携手走下小楼,慢慢走到天井中来。

  “华姐姐,白雪红梅虽是好景致,可惜少了灵动之气。”

  “想要灵动之气还不容易?”李璧华微微一笑,脱下大氅,走到天井正中舞起剑来。

  白雪红梅,剑气红颜,李璧华婆娑起舞,谁又能想得到她在表演杀人的武技?

  掌中丝绦原是见血封喉的杀人利器,粉红色的剑气有如淡淡的胭脂雨,你看不见武器在哪里,只能感受到少女手中那团温柔的杀机,她像个技艺高超的木偶师,让杀人的剑变成了透明的线,变成了灵巧的手。

  倾城叹为观止,心旷神怡。天下女子,只有她才能把舞蹈与剑技融合得如此完美吧。

  “看剑!”

  李璧华手腕一抖,胭脂剑卷起一团雪球,不轻不重的砸在倾城鼻梁上。

  “好哇,敢偷袭!”

  倾城抓起一把雪扬在正笑得开心的李璧华头上,转身便跑。

  两人就在雪地上追逐打闹起来,追到了就摔跤,摔倒了就在雪地里打滚,辗碎了数茎红梅,馨香遍地。

  雪落了,梅散了,雪从里现出了脸蛋红扑扑的李璧华,宛若一朵最美的腊梅,艳得晶莹,美得剔透。

  倾城怦然心动,手指轻轻抚摩她的脸颊,那一抹绯红的胭脂如此妩媚,使他不敢相信那本是杀人利剑幻化。回忆起修炼蛊精百变.胭脂剑时的那段日子,不禁打了个寒颤。

  “怎么了?”李璧华问。

  “想想这几天的修炼,简直像一场噩梦。”

  李璧华听罢甜蜜的一笑,偎依在他怀里,娇痴的说:

  “郎君啊,我能恢复功力,又练成了五毒宗最高秘技胭脂剑,可都多亏了你呢。”说着一摸脸颊,那抹绯红的胭脂立时不见了踪迹,再看李璧华掌心,却多了一口晶莹剔透的长剑。

  那剑长约三尺,宽仅一指,说是长剑,倒更像一根雪纨冰丝织就的缎带,当中一线绯红,好像宣纸上洇了一痕胭脂,煞气中透着一股妩媚。

  倾城越看越爱,不由想起来当日修炼蛊精百变前李璧华说的那番话。

  蛊精百变的最高境界分为阴、阳两系,阴系的最高境界是胭脂剑,阳系的最高境界是碧血剑,不论阴阳,到了最高境界“蛊精”就会与剑合而为一,说得坦白点,就是蛊精会被剑吸收,再也不能以人类的形象独立出现了。

  倾城还清楚的记得,李璧华曾千叮咛万嘱咐:“千万别突破最后一关,否则你就会被‘剑’吃掉!”

  也许正是因为她的警告,倾城至今仍对胭脂剑充满了戒心。

  在他的记忆中,胭脂剑象征着阴暗、淫毒与邪恶,象征着那漫长的十天里他在井下度过的毕生最阴暗的时光……

  为了修炼九重蛊,李璧华在冰天雪地里搜罗出数以千计的毒虫,并将它们驱赶到一口古井中。

  与以往修炼“毒母化身”不同的是,倾城必须以一条毒虫的身分加入它们中间,直到吃下最后一只毒虫。

  在幽暗的古井里他不止一次产生幻觉,把自己当成一条毒蛇或者蜈蚣,他吃毒虫的同时,毒虫也在他皮肤上留下一个又一个伤口,血管里流着墨蓝的毒液。

  倾城在井下待了十天,十天里他看着一重蛊变成二重蛊,二重蛊又变成了三重蛊……

  优胜劣汰的结果给他提供了足够的食物,而吞食被淘汰的毒虫并不需要怜悯或者同情,他的胃也变得贪得无厌,不停索要更鲜美的食物,唯一的排泄物是一种香甜的红雾。

  倾城现在已经没法完整回忆最后三天自己究竟怎样度过,野兽、妖魔都不足以形容他的所作所为。

  二十四对七重蛊中只有八对脱颖而出,晋级的八重蛊分别吃掉了一只七重蛊后感到心满意足,侥幸存活的八只七重蛊按理应该由倾城享用。然而幸存者并不甘心成为他的食物,所作所为至今仍让倾城胆寒不已。

  这些有着蜘蛛头、蛇体、蝎子尾巴的妖虫率先发起了攻击,飞快的吐出银灰色的粘丝,把他变成了网中之鱼。

  倾城记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一个茧,蜷缩在灰暗的网里,入井以来,他第一次感到如此温暖。

  八个恶客爬上他的背脊,把八条半月形的弯勾刺进他的脊椎缝隙,那麻痹的快感至今仍让倾城心醉,也许只有吸毒者才能领会那种糜烂的惬意。

  七重蛊们缠绕在倾城身上,想要勒碎他的骨头,随着滑腻腻的蛇身一曲一驰,被毒液麻痹的倾城已经不知道什么是痛,听见全身骨胳放声歌唱,他一点也不讨厌这种感觉,密密匝匝的蛇身组成了酷似女阴的甬道,置身其中的他很自然的把自己想象成一根阳物。

  而当他在幻想的催化下当真的勃起时,反倒唤发了良知,对自己居然会有如此下流的想法感到不好意思,要命的是妖虫们并不理解他的心情,反而火上浇油的使用了口针,想美美的吮吸倾城的血肉。

  当它们把肉红色的针管刺进倾城身体时,却惊恐的发现这是自寻死路。

  幽深的井底,七只贪得无厌的妖虫像蚊子那样叮在倾城身上,它们翡翠色的肚皮闪闪发亮,肉红色的口针呈半透明状,含英咀华珠光宝气的液体从针管中流过,短短一瞬,你就可以目睹那液体流溢出了七色光华。

  人的血肉怎可能如此绚丽?

  没错,那是七重蛊的血。

  七重蛊们的大肚子来自毒蟾蜍,所以你可以想象出肚子占了全部体重的十之八九,那么大的肚皮里居然没有任何心肝肠胃肺,只是一包浓稠的血肉混浊液,倾城不禁感叹造物神奇。

  井里升腾起温暖的沼气,鹅黄色的苔藓在黑暗中缓缓扩大湿润的根系,井外天昏地暗风雪交加,碧螺谷的第九夜里可曾有悄悄绽放的红梅花?发誓守在井边的李璧华是否仍在风雪中伫立?

  妖虫们的大肚皮渐渐瘪下去,被吸干的七重蛊变成了轻飘飘的蛇蜕。

  倾城心满意足舒展四肢,像刚刚出生的婴儿般睁开眼睛。

  发现一个长发披肩的女子静静坐在自己身边,赤裸的手臂和大腿在昏暗的井底摇曳着夜明珠般的光晕,鲜红的嘴唇小心翼翼的抿着,三分羞怯里半掩着七分的妖媚。

  当他失声惊叹时,她微微抬起螓首,那芍药般艳丽的笑靥分明属于李璧华。

  倾城慢吞吞的坐直身子,诧异的问:“你怎么下来了?不是说好了在外面等我吗?”

  李璧华不回答,启唇微微一笑。

  倾城又问:“你说要在井下待足十天才能大功告成,还提醒我最后一天要提前出井。因为不可以等到九重蛊出现,要是连九重蛊也吃了,我就会变成胭脂剑,你说你不想失去我,所以你不要胭脂剑。喂,你是不是怕我忘了,特地下来提醒我?你怎么不说话?”

  李璧华又是一笑,娇憨的爬到他怀里,倾城觉得她居然一丝不挂的下井来,委实有点奇怪。

  可这不能作为拒绝亲热的理由,于是任由李璧华爬到他怀里,任由她像小狗似的在他身上拱来拱去,笨拙的解开他的扣子脱下他的外衣。

  倾城注意到周围过于安静。他在李璧华的呻吟声中侧耳倾听,却无法找到第三个呼吸。

  八重蛊都被吃掉了,九重蛊在哪里?

  他下意识的抱住李璧华,顺着光裸的脊背向下摸去,那纤细的腰肢让他担心自己稍微用力就会把她弄折,除了水蛇,倾城想不出还有哪种动物会有如此可怜的腰身。

  再往下,他摸到了一个庞大的肚皮,方才光线黯淡没留意。

  难道李璧华怀孕了?可是尾椎骨末端长长的细骨又是什么?为什么如此尖锐仿佛一根蜂尾针?

  女人快乐的叫喊起来,摇晃着腰肢迎接高潮,就在这时,倾城嗅到了花蜜的香气。李璧华身上只有销魂香,从来不用花粉,这种气味到底来自哪里?

  女人忽然停止了动作,嘤嘤嗡嗡的呻吟着,这不是人类的声音。

  倾城在想象中勾勒着她的真身,不禁打了个冷颤,一股阳精也随着破体而来的眩晕射进了女体深处。

  她抱住倾城的脖子索了热吻。从她的唇齿间,倾城首先品尝到了久寻的花蜜,接着是残留的血腥气。

  那是倾城熟悉的气息,就在一个时辰前,那气息的主人们还在为率先进化成九重蛊自相残杀,现在,倾城终于知道她是谁了。

  女人在黑暗里享受着性高潮的愉悦,一面在他耳畔说着混合了蜘蛛、蟾蜍、蝎子、蜈蚣……等等毒虫族语的甜言蜜语,一面悄悄把两把小臂增生出来的大刀悬在倾城脖子上,对有着螳螂血统的她来说,交欢后杀死配偶是天经地义,然而倾城却不喜欢这种暴行,于是他扭断了她的腰肢,这并没花费他多少力气。

  这是发生在第十夜的故事。

  倾城杀死了相貌酷似李璧华的九重蛊,感到非常难过,好像亲手杀死了自己的情人。

  接下来会怎样?

  倾城自言自语:“我错杀了九重蛊,接下来……我真的会变成胭脂剑?”他在自言自语的时候,发现九重蛊的下半身仍在蠕动,这使他感到一丝忧虑,假如她还活着,倾城不确信自己仍有勇气再一次把她杀死。

  幸好,九重蛊并没复活,她蠕动的下半身仅仅是在履行一个准母亲的义务——产卵。

  当一条透明的丝带从她下体排除后,死而不僵的现象就消失了。

  倾城拾起那条丝带,滑润的触感使他心醉,就在恍恍惚惚的时候,丝带割破了手指,血渍洇成了一抹胭脂。

  “原来是口软剑……”倾城自言自语。

  第十个大雪纷飞的深夜,在李璧华的记忆中,同样留有深刻的印象。

  与倾城相比,她所忍受的痛苦更多是来自内心。

  在九天九夜的等待后,李璧华终于听见井中传来可怕的声音,仿佛婴儿夜啼,异常凄厉。

  李璧华心惊肉跳,一旦倾城有闪失,毒母化身就前功尽弃,她也活不成了。

  她决定打开井盖,虽然半途而废同样会要了她的命,可至少还有机会救出倾城。

  李璧华捧着烛台走进院子,鬼魂般游荡在花园中。

  早已枯萎的花丛盛着纷纷落雪,发出蚕吃桑叶似的沙沙声,她深一脚浅一脚的摸索到毒井前,听到最后一声嚎叫在深夜中拔地而起,重达千斤的井盖龟裂开来,裂痕构成了神秘的五芒星。

  雪更大了,冻得瑟瑟发抖的李璧华在幽深的夜色中靠近井栏,铺天盖地的大雪把一切漂得苍白,同样铺天盖地的夜色随即又把一切都淹没了。

  烛台在黑与白、夜与雪的战斗中夭折了,火光被掐死在风里,李璧华站在井旁,伸手不见五指,心也被冻僵了。

  她在雪夜中伫立良久,终于被不祥的预感捕获,渐渐失去了解开井盖的勇气。她在雪夜中忍受着肉体与心灵的双重寒冷,这似曾相识的感觉让她回到了十四岁那个噩梦般的正午。

  二十六岁的李璧华回忆十四岁的李璧华挖坑时的情景,她回忆起自己在杨树下挖了一个很深很深的坑,那坑渐渐没过了她的腿、腰和肩膀,随着坑的加深,方向感从十四岁的李璧华眼中抽离,眼中所见,只有黄色的坑壁。

  二十六岁的李璧华在回忆的同时抱住了井盖,无意识的推动,仿佛冥冥中有一只大手控制着她完成了解开井盖的工作,她沉迷在回忆之中,想象着十四岁的李璧华如何一锹锹挖掘深坑,直到把自己淹没。

  井盖开了,一道金光喷涌而出,李璧华被金色的神风吹得睁不开眼睛了,那一瞬她突然明白了十四岁的李璧华的心情。

  在跨越了十二年的漫长岁月之后,李璧华终于明白,那一天自己其实不是在挖存钱罐。

  十四岁的李璧华想挖的是坟墓,她想把自己埋葬……

  想通这点,李璧华就超越了回忆,她终于明白,自己的一切痛苦,都源自她把自己的心锁在十二年前的坟墓里。

  最后一个回忆残片中,李璧华看到十四岁的自己高举双手,仰望坑外蓝得刺眼的天空,用舒缓而绝望的语气对自己说:“我上不去了……”

  十四岁的李璧华在坑里高举手臂的时候,二十六岁的李璧华趴在井沿向下望去,她在一片金光的海洋中看到了抱膝而坐的倾城。

  她看见倾城抬头望着她,嘴角挂着一抹胭脂也似的绯红,他微笑着说:“我又重新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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