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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水退后,方舟驶回朱雀。走下方舟的幸存者们,回到了满目疮痍的陆地,并开始着手重建家园。
在神王之力的祝福下,洒进田里的种子得到生命之蓝,飞快的生长起来,又得到了守护之红,于是灾害和害虫就不得靠近了,最后毁灭之银也归了人间,于是作物便成熟,牛羊便产奶,新世界的新人类也迅速的繁衍开来。
神王把三神之力布施给人间,那山上、水间的避秦之民也受了益,他们不再受饥饿之苦,因为蓝给予了他们早熟而美味的食物,他们亦不再害怕疾病,因为红在守护,瘟、疟等魔就不敢近了。
大毒蛇与猛兽有难了,因为那神的毁灭之力夺去了它们过于漫长的生命,均分给人类和羔羊,于是从此以后人类成了万物的灵长,凡那凶恶的、淫毒的兽,命皆不很长。
神王派出了一百名穿青的使徒,令他们前往青龙大陆,又有一百名穿黑的使徒,他们去了玄武大陆,另有一百名穿白的,去了西方的白虎,最后一百名穿红的,就散布在朱雀大陆。
四百位使徒出发前往四片大陆,在全天下传播神王的福音,每位使徒另有四队侍从,一队手持空剑斩杀路上的猛兽,劈开荆棘林。
另有一队持了圣杯,无论何时都有甘美的露水溢出,吃那甘露,使徒和他的侍从便恢复了体力与信念。
又有一队法师手握神王赐福的膝杖,若有沼泽,那杖便叫泥沼变通途,或是大雪,杖则放出驱除迷茫的光。
那最后一队,负了盛满书籍的行囊,每到一处,便把文明的火种撒向一方。
山上海间的民得了神王的恩惠,并由衷的感激。他们推选了德高望重的长者,带了本族的祝福随使徒来到朱雀,向神王献礼。
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便离开这里,让方舟中走出的新民,来统治这个美丽新世界了。
如是,过了一千零一个白天与黑夜,神王知道希望已经遍植人间,于是把国王的权杖传给了女王春江无心,带着使徒与妃子们回到地上民为他所建的曼陀罗神宫,在那神殿的中央点燃了圣火,便有一道广袤的光通彻了天地,那便是天梯了。
在子民们的祈祷声中,黑色的神之导师,蓝色与红色的神后浮现在那光中。
她们穿着白云与彩虹织就的霞帔,以日月星辰为首饰,她们有着比生时更为美丽的容颜,她们眼中看到美德与善,便露出赞许的微笑,若看到不净与恶,便幽幽叹息。
她们开口说话,那缤纷的天花便坠向人间,五彩的露闪耀潋滟神光,她们五彩祥云间恭候神王回归天上的国,在看到那男子时,她们毫不掩饰热情与眷恋。
神妃、神官与神侍们一一的走进神光,那四神的天空,便因骤然呈现的墨而亮了又亮,当光明颂奏响,当神圣的金钟敲响,天梯前只有神王和银发的神后了。
神国的子民们催促男女主人回归天堂,王却微笑着拒绝了。
他来到天梯前,依次拥吻阴阳明镜、女娲、楠。帝释天,他向即将升入神国的人们说:“天上一日,人间一年,请把人间的岁月留给我和水月,这一天,我们已经等了太久。等我们在人间老了,死了,回到天上的时候,请原谅我们的迟到。”
在神与人的惊叹声中,春江水月飞身跳下神坛,拥抱着倾城热泪盈眶。
天梯关闭了,神的子民在大地上狂欢。
盛大的舞会在广场上举行,逃过末日审判的幸运儿们,终于可以尽情享受和平的生活。
未来——洪水退去以后,重新降落在大地上的帝都城,成了世界的核心。第一个国家被建立起来,皇宫被改建成了政府办公厅,春江无心被推选为共和国的首席执政官。上任之日,无心不禁回想起了一段往事。当年在帝都稷下,天狗来袭之日,阴阳明镜与她的父亲摄政王春江金鹏,用三盘棋占卜未来。无心现在还清楚记得,他们总共下了三盘棋。头一盘下完之前,春江金鹏问阴阳明镜:“朕这一生,可有寿终正寝的福分?”明镜不答,终盘,春江金鹏胜。其后不久,春江金鹏病故,算是寿终正寝了。第二盘棋,春江金鹏又问:“帝国江山,能否由我的后人继续传承?”终盘,春江金鹏再胜。
之后几年帝国进入了黑暗年代,先是春江水月夺权,之后又有神王军揭竿而起,毁灭了建国仅八年的凤凰帝国。
如今到了新世界,出任人类世界第一个共和国首席执政官的人,果然又是春江家的后人,棋盘上的第二局占卜,又成了现实。
到了最后一盘,无心记得父亲是这样问的。
“朕之幼子无错,可能继承大统、中兴社稷?”
不知是因为连胜两盘后放松了警惕,还是被天狗的突然来袭惊扰,第三盘棋开局不久,春江金鹏就因连番失策,自绝了生路,中盘负与明镜。
后来的事情仿佛也早已在这棋盘上注定一样,春江无错最终没能继承帝位,在寝宫的火海里了结了短促的一生……
回想着过往种种,无心不由喟然长叹,难道一切冥冥中都由上天注定?
城市里,正举行庆祝共和国诞辰一周年的庆典,处处是欢歌笑语和幸福的人。可无心却愁肠百结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她苦苦等候的那个人还没有出现。
这时,一个侍从进来,说是有人求见。“难道是他……”无心兴冲冲的冲进会客室,看到那人后不由一楞。“尘先生……您这是——”“执政官大人,我是特地来拜见您的。”尘毕恭毕敬的站起来行礼。无心连忙请他入座,热情的问:“这些年你都去了哪里?自从大洪水结束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你了。”“我去办了一点私事。”尘心不在焉的说,“这次我来拜访你,是为了一个朋友的临终嘱托。”“一个朋友?”“是的,他的名字叫梵志。”“梵志……”无心打了个寒战,脸色变得很难看。“他让你来干什么!”她冷冰冰的问。
尘不慌不忙的从怀里取出一个小包裹,双手捧到无心面前,“这是梵志的遗物,他去世的时候拜托我交给你。”
“我才不稀罕他的东西,假如他已经死了,就让他下地狱好了!”
“请别再恨一个已经忏悔的人了,况且,他已经死了。”
“你根本不明白他的所作所为当然这么说,可是我……我——永远也不会饶恕他!”
“不管怎样,请收下这份礼物吧。”
“好吧,我收下,不然你也没法向梵志的冤魂交代呢。”无心没好气的夺下包裹,胡乱打开,发现里面只有一份厚厚的手稿。
“哼!不知所谓!”
作为诅咒的仪式,无心要把那手稿撕毁,可当她的手甫一触及手稿,一种激烈的心悸陡然传来。
吉祥女神的力量告诉她,这本书万万不能撕,普天神明都屏着呼吸凝视着她手中的这卷手稿,历史来到了岔路口,世界为之驻足。
光明与黑暗,进步与后退,文明与蛮荒,就在这一刻同时站到了起跑线前,发令枪,就在无心手中。打开扉页,一行触目惊心的字迹出现在无心眼前。——仁慈的女神啊,请拯救一颗悲苦绝望的灵魂吧——眉头微蹙,无心翻开扉页,标题是《关于蒸气能源的研究与应用》。无心紧抿唇角,合上眼,在神之光辉的指引下,她看到了未来。蒸汽船在海上——蒸汽列车呼啸而过——蒸汽锅炉喷出白热的蒸汽——人类的生活将因这份手稿而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一个崭新的时代即将到来。
此刻,无心再也不想撕毁手稿,这份墨渍斑驳的礼物,比全世界的宝藏加在一起更珍贵。
无心睁开眼睛,神情肃穆的告诉尘,“我接受梵志的道歉,并感谢他送给我如此珍贵的礼物。尽管他曾伤害过我,可我现在必须向他致敬,因为他的灵魂与事业是属于全人类的,并将永垂不朽。”
在原谅梵志的同时,无心也解放了自己那被桎梏了多年的灵魂。说完了这番话,她感到出奇的轻松。
“大人,您也是不朽的。”尘向她深深鞠躬。
尘离开皇宫的时候,街上的狂欢已经临近高潮。一群身披白纱的童女,捧着玫瑰花篮走进无心的办公室,送来了公众对执政官的爱戴之情。
尘给她们让路,走在她们后面的是个威风凛凛的军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他忽然停下脚步,在尘肩膀上拍了一下。
“您是?”尘迷惑的打量着面前这位英武的男子。
“怎么,连我都不认得了?”
“你是……易水寒!你的面具哪里去了?”
“送给她了。”易水寒微微一笑,指着站在花丛之中亲腻的抱着一个女童的无心说。
这时,无心也看了易水寒。
“他来了……”她心神激荡,精神恍惚的走出门外。
她穿行在人群之间,时光一下子回到了二十年前,回到了演武场、回到了春江水月誓师的那天早上,她艰难的挤在人群里,只是为了把一捧百合花送给她心目中的英雄。
女王走向易水寒,人们停下舞步,给她让路,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这对历经坎坷的男女身上。
女王走向易水寒,二十多年的岁月,就随着她与他之间的距离缩短流逝了。
女王走到她的英雄面前,直勾勾的望着他的眼睛,二十多年前还只是小女孩的她,只能隔着面具仰望他,现在,她已不再年轻,可她的心却充满了这辈子从未有过的激情。
春江无心与易水寒两相凝望,美丽善良的公主和她的正直勇敢的骑士,总会有个好结局,他们一起走过了多少悲辛坎坷的人生啊,他们从此要过上幸福的生活了!
新世界的女王春江无心,在玫瑰篮里选了最美最美的一束花,如歌的岁月在她含泪带笑的明眸里闪烁。
易水寒也流泪了,这个钢铁般的男子汉,为这既熟稔又惊艳的一幕感动的落泪了——二十多年前,她就是这样捧着洁白的百合走到他面前,对他说,将军,请收下我的花。
二十几年的风风雨雨,在他们的泪光里远去了,远去了……
春江无心捧着玫瑰来到易水寒面前,面带幸福的微笑流着幸福的眼泪,对他说:“亲爱的,请收下我的心。”
男人——洪水当然不会一下子就从地面上彻底消失。在帝都千里之外的地势低洼处,现在仍是一片汪洋。
可就在这险恶的泽国里,近来却时常有欢声笑语。
白浊的浪花上,飘来了一架庞大的木筏,看上去就像一座漂流的小岛。
在岛上,无痕月和红线儿夫妇,建造了许多简陋的木屋。材料全是从水面上捞起来的,可以说应有尽有。
这天黄昏,无痕月吃了晚饭闲来无事,就招呼了一帮儿女钓鱼玩耍。这些小调皮鬼正是好动的年纪,东跑西颠没一刻安静。
不出半个时辰,就有三个男孩、两个女孩掉进水里,然而他们夫妇也不着急,知道孩子们都是天生在水里泡大的,潜水的本领赛过活鱼。
过了没一会儿,果然小鬼头们一个接一个的钻出水面,朝着爸爸妈妈和兄弟姐妹们挥手哈哈笑。
其他孩子不服气,也都要下水。
“都给我回来!”红线儿见闹得不象话,只好拿出了一家之主的威严,孩子们被一个一个的抓回岛上来。“都站到这边来——阿三不许跑,再跑打断你的腿!十三,还有你,死妮子在干什么呢?”
“哦哦,妈妈,我在给弟弟的小鸡鸡画画哎,你看像不像猪鼻子?”“快给我住手!小六,快把裤子穿起来——”“妈妈,别打我们好吗,我的新衣服都弄脏了。”一个精明秀丽的女娃娃怯生生的说。“还不是你自己穿着衣服去捉鱼,自作自受,我才不管!喂,当家的,快来帮我管管这群小东西啦!”无痕月正眯着眼睛眺望地平线,忽然站起来喊道:“老婆快看,那是什么——”在水天交接的地方,一块陆地现出了轮廓,房屋的尖顶清晰可见,袅袅的炊烟在地平线上飘荡。“哇,是陆地!”“好也,我无痕月终于时来运转啦!”无痕月高兴的手舞足蹈,险些掉下船去。红线儿忙扶住他,笑道:“陆地有什么好,我倒喜欢住在木筏上。”“女人见识!”无痕月恶狠狠的瞪了她一眼,“陆地上什么也有,有吃有穿有享受,木筏怎么比得了。”
“爸爸,到了陆地上以后,我们就每天都能吃到白米饭了吗?”一个孩子牵着他的裤脚问。
“每天吃白糖也没问题啊!”
“哇,那真是太好了。”孩子们高兴的拍手叫好。
“先别高兴得太早。”红线儿忐忑不安的说,“我们现在连点值钱的东西也没有,到了上面怎么安家呀?你们这群老爷少爷小姐又天天嚷鱼虾吃厌了,我倒是想做好吃的,可得先赚到钱才行呢。”
“哼!真是太小看人了!”无痕月昂首挺胸,用眼角蔑斜着妻子,豪气冲天的喝道:“只要有土地就有人,只要有人就能做生意,只要有生意可做,老子就***能大把大把赚钱,赚了钱,就能养活这帮小娃娃和你这个小娘们!
“孩子们听着,从今天起,我们再也不用吃半生不熟的鱼虾,和没滋没味的水藻啦!难道这还不值得高兴?***,你们笑什么,老子开心的快疯掉了!”
女人——
大洪水后,刘圣阳的墓幸存下来,萧红泪把它移到学宫旧址,就在原来希望塔所在之处,现在已经是杂草丛生的旷野了。
萧红泪在坟茔旁边造了一间简陋的木屋,过着守灵人的生活。
孔雀共和国建立以后,曾有不少帝国旧人来探望她,可她一个也不想见,后来史克尔夫妇也带着刚满月的儿子来了,这次萧红泪破例招待了他们,并带着一家人去祭奠刘圣阳。
站在荒草与黄土之间,万里江山似乎空余下一堆孤零零的坟茔。
大水冲走了皇帝的宫殿,冲走了帝国的神庙,冲毁了曾经繁荣鼎盛的一切,这简陋的坟墓却奇迹般的保留下来,仿佛冥冥中有神明庇护。
史克尔夫妇离去后,萧红泪仍在坟前伫立良久。
她曾经是令全天下风云变色的铁腕权臣,可现在,她不过是个提花篮来祭奠早夭的未婚夫的落寞女子。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格兰特也来了。
他这些年始终没有远离萧红泪左右,可他们连说一句话的机会也没有。
太多太多的恩怨,割断了两个人坦诚相待的可能,长久以来,他们都在按照自己的方式守护刘圣阳的坟墓,无数次擦肩而过,却没有人停下来开口说一个字。
这一次格兰特不想再保持沉默。
他站在萧红泪身后,等她上完香,烧完纸,最后等她把一杯水酒洒在坟头,起身,擦泪,转过身来定定的看着他。
“我——”
“有话对我说?”其实,她也不想再沉默下去了。
“是的,我记得很多年前在稷下,你劝我出来做事的时候就曾说过……说过”我一定有话对你说“,现在我终于想到要说什么了。”
“不用再说了。”萧红泪冷漠的转过身去,“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你我没有话好说。”
“不!我有话要说!”格兰特激动的上前一步,伸手按在她肩上。
萧红泪没有闪开,紧咬着嘴唇低下头去。
“我希望你给我一次机会,”格兰特的嗓音诚恳的近乎悲壮,“我知道自己没有资格提这种要求,可是我必须开口,否则就永远没有机会了。
“我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你的解脱,假如刘圣阳还活着,他所能为你做的一切,现在由我来代替好吗?请回答我!”
萧红泪怅然叹息,幽幽的说:“你有带硬币吗?”
格兰特楞了一下,手忙脚乱的翻起钱袋来。他的手不停的颤抖,笨拙的撕破了口袋,一枚银币掉在草丛里,他捡了好几次才捡起来。
萧红泪转身从他手中接过银币,平摊在掌心,出神的看了很久。
“我现在把这枚硬币抛起来,当它落下来后,如果是正面,你就去准备聘礼,如果是反面,我们今后再也别见面。”
说完这句话,萧红泪掷出了银币。
银币飞向天空,发出嗡嗡的风鸣,仿佛一只美丽的蝴蝶,在晨曦里翩然起舞,就像转瞬即逝的青春,当你的眼睛还停留在空中,它已经落进泥泞的草丛了……
英雄——雷烽离开方舟以后再也没回来。一年后,柯蓝产下一子,取名龙。雷(LONELY),也许这个名字正能表达母子两人的孤寂心情吧。等到洪水退去,孔雀共和国建立以后,柯蓝再没有别的工作,于是带着龙儿拜访倾城夫妇。
这次拜访的目的主要是道别,因为柯蓝就要带着孩子去寻找失踪的雷烽了。顺便还要请倾城给龙。雷诊断一下病情,这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哭过,没有笑过,没有流过一滴眼泪,也没有露出一次笑脸。
倾城告诉柯蓝:“这孩子没有病,但是他掌管着天地阴阳的玄机,他不可以随随便便的哭笑,否则便会天地逆转,阴阳错位……不要担心他的未来。他是应劫出生的命
运之子,未来难免坎坷,但,天地神明都会垂眷于他,最终他将得到常人三倍的幸福。“神后春江水月也向三岁的龙儿祝福:”念彼非天之命,传汝修罗之力,持大慈悲之心,号令六道众生。“柯蓝于是放了心,带着他去寻找雷烽。这一找,就是整整十年的流浪。母子俩走遍了千山万水,却始终找不到雷烽的踪迹,仿佛这个人已经化为传奇,只在她一个人的记忆里存在。柯蓝走了一程又一程,从来没想过放弃,冥冥中有种启示,那启示就是她与丈夫的约定。
龙儿就在这无休止的寻找中渐渐长大,出落成一个秀气而冷峻的少年,正如他的父母,龙儿算不上多么英俊,可他骨子里藏着父亲的狂野与母亲的热情。
他知道自己已经长大成人,必须保护母亲,等到将来母亲走不动了,他还要继续寻找父亲。于是他一心一意的学习母亲的剑技,学习父亲留给他的魔法。
他继承了父母魔武两道的天赋,在血脉深处,还隐藏着一个地狱魔龙的骚动。
十年如白驹过隙,柯蓝没有找到雷烽,龙儿却学成了一身本领,身为母亲的柯蓝也差堪告慰了。
这一天,他们迷失在山林里。
那是一座苍莽的原始森林,无论朝哪个方向看去,都是清一色的密林,没有道路,没有标记。
柯蓝母子在山林里走了很久,久到事件的概念都已模糊,然后,他们遇到了一群妇人和孩子。
她们也是迷路在山里的难民。
多年前,她们跟着丈夫离开了洪水淹没的家园,决心走出这片丛林,去寻找一处可以安居乐业的世外桃源。
男人在前面开道,女人们带着孩子跟在后面,他们就这样走啊走,走了整整十年,可是仍未走出这密林,或许,应该称它为迷林。
后来,男人们怀疑这路根本走不通,就开了一个会,决定把女人们留在原地,男人们则分成多个小队,散向森林四方,分头寻找出路。
他们就这样离开女人和孩子们,一走就是三年,至今也没回来。
女人们不能再等下去,她们决定自己去找丈夫。找不到路,她们可以不出去,找不到丈夫,她们就活不下去了。
柯蓝对她们的遭遇深感同情,因为她自己也在寻找丈夫啊。
于是柯蓝就变成了魔龙,帮助她们开山伐木,借着了魔龙强大的力量,女人们可以更安全、更迅速的走出密林。
这一天,她们听到山对面传来野兽的吼声,后来,怒吼变成了哀鸣,再后来,就听见了吭哧吭哧砍伐树木的响声。
女人们欢喜的尖叫,孩子们也哭起来,他们知道,男人就在山对面了。
柯蓝也替他们高兴,于是越发卖力的工作。
龙儿突然预感到不祥,他跑到母亲跟前,仰起头大声喊:“娘,快变成人吧!你这样子太危险了……”
柯蓝爱抚着小儿子的头,微笑道:“傻孩子,这样工作起来更方便哪。放心,我不会伤害他们。”可是她不知道,龙儿担心的,是对面的人会伤害她,因为,他已经嗅到了“西古尔德”的气息。
“西古尔德”是一位伟大的屠龙勇士的名字,后来被继承下来,成为拥有圣剑者的称号,圣剑是杀龙之剑,每一个持有圣剑的人,都是龙的克星。
柯蓝光顾着高兴,陶醉在帮助夫妻团圆的欣喜之中,等她发现不妙时,西古尔德。绯云已经出现在她面前。“龙?”绯云冷笑着,挥下了圣剑。血光飞溅,鲜红的液体仿佛暴雨,淋湿了丛林。跟在绯云背后走出来的男人都在欢呼,庆祝他们的英雄杀死了一头可怕的魔龙。女人看到柯蓝倒下,先是吃了一惊,旋即看到丈夫出现,立刻欣喜若狂的奔上去,把奄奄一息的柯蓝忘掉了。只有龙儿呆呆站在母亲身旁,看着她痛苦的缩回人形,痛苦的抚摸着致命的伤口,痛苦的抬起手掌,看着那
上面猩红的血,在那晶莹滑润的血泊中,她恍惚看到了雷烽的脸。
欢呼声响彻了丛林,男人们告诉女人们,他们已经找到了一处适合生存的乐土,但是回来的时候,却又把女人们给丢了。
“那么,你们又是怎么找回来的呢?”一位妻子问她的丈夫。
“啊,这要多亏那个穿着白银铠甲的男子,他叫绯云,是个了不起的骑士。
“绯云和他的朋友摩兰乘着飞龙从空中落下来,问我们是否需要帮助。我说我们迷路了。绯云就让龙在空中导航,帮我们寻找你们,他一路上杀死了很多毒蛇猛兽,现在,可不就是找到了。”
“哎呀,他可真是个好人!”
“对了,你们又是怎么找来的?”
“是一位善良的女神帮助了我们。她在半路遇到了迷路的我们,就变成龙帮我们开山寻路。”
“那我们可得好好谢谢她才行。”
“可不是嘛!光顾着高兴,都把她给忘了,瞧,那不就是——”女人和男人回头一看,却发现柯蓝已经死了。她的孩子在尸体旁走来走去,好像迷了路。魔龙的尸体下破开了次元裂隙,把她吞没,在另一个世界里重生。龙儿想抓住母亲,就在也被裂隙吞下的剎那,绯云拉住了他。
少年——绯云也看到了柯蓝的尸体,他惊呆了。他本以为那只不过是头普普通通的恶龙呢,可现在,那男孩走过来,用红莲剑指着他的鼻子说:“你杀了我娘。”绯云说:“我以为……”摩兰截断了他的话,冷笑道:“你一辈子都在你以为!”绯云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男孩说:“我要杀掉你,替我娘报仇。”绯云说:“你动手吧。”摩兰冷笑道:“小子,你杀了他也没用,因为你娘不会再活过来,他却可以戴着”因误伤妇人而甘愿偿命,被弱小童子杀死,却不肯还手“的高尚光环,飞上天堂,你这是在成全他呢。”
男孩收回剑,对摩兰说:“我不成全他,他会死的很丑陋。”摩兰被他冷冽的目光刺得打了个冷战,然后他听见男孩悄声对他说:“他会死在你手中。”等他们结束了谈话,绯云走过来,问男孩:“你母亲的尸体怎么办?”男孩说:“你滚开。”他自己生起了篝火,把母亲火化,收集骨灰,装进一个小玉瓶,贴身放好。绯云又走过来,问他:“你将来怎么办?”男孩说:“你真像只癞皮狗。”
绯云不生气,只是悲伤:“是啊,我是癞皮狗,癞皮狗想知道你要去哪里。你爸爸在哪儿?我送你去找他。”
男孩淡淡的说:“我娘找了十三年都没找到他,你就能找到了?”
绯云说:“试试看吧。”于是,男孩也坐上了飞龙,跟着绯云一起旅行了。
摩兰憎恶的瞪着他们的背影,却也不得不爬上飞龙。他认为自己一生都毁在绯云手中,可到头来,他离开绯云就活不下去了。
他们又在龙背上流浪了一年,龙儿十四岁了,还没有找到父亲,所以也就没有一个正式的名字,还是叫龙儿。
这一年来,绯云把自己的武技全都传授给他,那孩子天赋惊人,除了欠些火候,绯云纵横天下的剑技,已经被他学得有模有样了。
他知道学了绯云的武功不可能用来杀死绯云,可他还是学了,要不然,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没有父母没有朋友,你让他用什么来填补寂寞呢?
龙儿不喜欢摩兰,他深信摩兰是个阴谋家。
他当然也不喜欢绯云,不只因为他杀了他娘,也因为只要他活着,别人就别想活得痛快。
他用形形色色、千奇百怪的道德枷锁束缚自己,还要再匀出两条锁链,来绑住摩兰和龙儿,于是,他们只好饿着肚子行侠仗义,并且事后不可以留下姓名,不可以收人家一针一线。
摩兰变得越来越阴森刻薄,他无时无刻不用伤人的话嘲讽绯云,可是绯云却总是一笑了之。
直到这一天,在一条小河旁,摩兰红着眼睛讥讽绯云的迂腐作为,绯云耐心的听完,说道:“好好休息,我去弄些鱼来。”
他走了,摩兰开始尖叫着撕扯自己的头发。
龙儿饶有兴致的看着他的丑态,突然说道:“你是个白痴。”
摩兰跳起来打他,被龙儿一脚踹进河里。
龙儿冷笑道:“难道你还不明白?你的辱骂,早已被绯云当成忍辱负重的修行了。你在这里挖空心思呕心沥血的骂人,他在那里兴高采烈的修行,人家拿你当道具,你
还以为自己多么了不起,真是蠢的可怜!“摩兰惊呆了。他沉默下来,不再叫骂,瞳仁也变得灰白。他坐在河滩上楞楞出神,良久之后,他发现绯云在洗澡。他不可摧毁的镜甲已经脱下,他不可战胜的圣剑插在河滩上,他的飞龙也已经化成了龙宝石挂在剑锷上。绯云赤身裸体的背对着摩兰。摩兰咬住自己的手指,喘息着站起来,把那只用来烤鱼的铁@子握在掌中,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向绯云。龙儿微笑着看着这一幕,心想,真像一篇漫画呵。摩兰终于来到绯云背后——绯云没有回头,他一面洗澡,口中还哼着一首苍凉的小调。摩兰高举铁@,冲向绯云,把锋利的铁@刺入他毫不设防的后背。绯云扑倒在水中,鲜血泛出来,染红了河水,引来一群鱼,冒出细腻的泡沫,太阳落山了。
摩兰转身,撒腿就跑,一面跑一面大笑,他冲上河岸,面向西山落日跪倒,双手伸向天空,声嘶力竭的哭喊:“我终于杀掉他了——”
话音方落,他就剧烈的咳嗽起来,大口大口的吐血。
龙儿走到他面前,好奇的看着,心想:他到底能吐出多少血呢?等到吐光了血,他会否像漂白的纸一样,变成灰白色呢?
世界上没有灰白色的人,摩兰没等吐光所有的血,就断气了。他跪在河岸上,面对夕阳,嘴角挂着血丝和微笑,眼中满是愉悦,看起来像是一尊精心打造的塑像。龙儿还想继续欣赏,却听见绯云叫他的名字,就飞快的跑过去,把奄奄一息的绯云从河里拖出来。绯云呻吟道:“好孩子,我是不是死了?好痛苦啊……”龙儿答道:“还没有,需要我补一剑?”绯云勉力摇头,叹道:“不着急,我还有话跟你说。
我死之后,希望你能继承“西古尔德”这一称号。“龙儿点头说”好“。
绯云欣慰的一笑,又指着那铠甲说:“这是可以反射魔法的镜铠”白银之神殿“,送给你。”
“谢谢。”
绯云让他摘下那挂在剑上的龙宝石,说:“那是我的红龙”梦魇之黄昏“,也送给你。”
“谢谢。”
绯云又说:“还有圣剑”正义之铭刻“,它误杀了你妈妈,作为赎罪,希望你能接受它。”
“谢谢。”
绯云叹了口气,笑道:“最后,祝你幸福……”他闭上眼睛,把死亡留给了自己。
“谢谢……”
绯云死了。
既然接受了他的名字和遗物,龙认为自己有义务替绯云做点什么。
龙把绯云埋葬在小河边,那是条很普通的河,普通的叫人难以肯定他是否能够称其为河。
绯云的坟也很简陋,没有鲜花没有坟墓,甚至连块墓碑也没有,对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来说,挖一个能够盛下他尸体的坑,已经是体能的极限了。
龙安慰自己:“他不需要墓碑,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的名字。”
夕阳把粗糙的光晕撒下来,落到河滩上,便渗了下去,微微泛起沙砾状密密麻麻的光影,微弱的交织着,仿佛一滩的沙金,落在河面上的却加倍的反射开来。
浅浅的河水回光返照般的发亮,俨然深不可测。
天渐渐暗下来,水声却因为世界的静籁而变得更为清响,淙淙流向远方,渐渐淡出,终于和原野融为一体,渗进苍茫的黄昏。
龙凝眸远望,试图分辨天与地的界限,可看到的却只有一片模糊。
眼睛酸了,他用手揉揉,打了个喷嚏,突然很想洗澡,倒不是因为身上脏,只是想到马上就要离开这条河,平凡无奇的河。
之后,十年,二十年,一辈子,怕都不会再回来,就算能够回来,怕也认不出就是这条河。毕竟它只是普普通通一条河,唯一称得上特征的景观,只有这夕阳下的坟茔。
夕阳终会落山,那坟也不过是个小土堆,连碑也没有。
龙迅速脱光了衣服,趁太阳还没完全落山,跳下小河。
他游得很慢,怕一下子游完,就再也没有不离开的借口,他动作笨拙,却充满活力,像一头咬牙切齿挣扎的猛兽。
水很凉,冷冽的触感刺激了他的神经和大脑,下意识的继续思考刚才那个问题。
真不明白?他问自己,我为什么对这河恋恋不舍呢?因为这里死了两个人?
他一向胆大,可这不等于对死人有什么特别兴趣。
他游到了对岸,凶猛的翻了个身,向起点游去。
而且,我并不喜欢那两个大人,他又在胡思乱想。他们对我并不好,黄头发的还杀了妈妈……妈妈死了……心脏剧烈的抽搐了一下。
“妈妈死了……”刺痛感麻痹了他的心脏、大脑、四肢……
“爸爸也不在了……”他意识到自己在下沉,却不想挣扎。
突然间,他猛然醒悟到,自己为何对这里依依不舍,那是因为,离开这里之后,他就是孤身一人了。
无限的天地,莫测的未来,他将孤孤单单的面对,他很害怕,真想有个大人来保护自己,可是妈妈死了,爸爸失踪了,就连诱拐他的两个男子也死在这里了。
他是孤独的,一种巨大的悲伤破茧而出,浸透了他的心房,他惊叫,哭泣,冰冷的河水呛进喉管,仿佛一口钢刀刺进肺里,痛啊……
他死命的挣扎着,无声的咆哮着,恨与愤怒赶走了恐惧和悲伤,他奋力划水,好像并非为了游泳,而是要把这冷冰冰的水,撕得粉碎。
他把自己想象成宝剑,要将这人世间所有自己还并不能真正理解的愁苦斩断,他想象着自己朝目标全力刺去,却发现水从头上退下,他已经游到岸边了。
他迷惑的站在沙滩上,水没过小腹,上半身被温暖的夜空包围着,仿佛置身于母亲的子宫里,他步履蹒跚的走上岸,感觉自己像是又出生了一次。
夜风吹拂着湿漉漉的裸体,粉红色的皮肤下,健康而美丽的肌肉兴奋战栗着,一如撞上蜘蛛网的昆虫。
他摸了摸胸口,叹了口气,瓷器般冰凉细致的肌肤下,隐隐有蔷蕾耸起。
龙忧郁的咬紧唇角,秀挺的鼻梁在脸庞上投下冷峻的暗影。得想办法再哭一次才行,她很清楚,女孩子独自流浪不会是件愉快的事。
又叹了口气,龙。雷穿上内衣,打算穿外套时,想起了绯云的遗物,于是赤着脚走到坟前,把那堆铠甲搬到河边,洗刷干净,她先把“龙宝石”挂在颈子上,又穿上神铠。白银之圣殿,把圣剑。正义之铭刻佩在腰间。
尽管她身材高颀,比同龄人高很多,可剑和铠对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来说,还是太沉重了。
龙盾。火红之荣耀无论如何也拿不动,于是她只好摘下龙宝石,按绯云教给她的方法,召唤来红龙。梦魇之黄昏,把剑和盾放在龙身上,再次回眸,向绯云与摩兰的坟行了注目礼。
史上最年轻的龙骑将,西古尔德。龙。雷乘龙飞去。
当她升上夜空,多少长夜难眠的人,误以为天空出现了新的星座。
沧桑——洪水退后,龙之介和文明也再度出发,踏上了游侠之旅。
他们没有固定的目的地,自由自在的漫游在满目疮痍的大地上,尽其所能,帮助需要帮助的人,“风之子”乘风而来,逐风而去,他们的名字就这样传遍了大地,哪里有不公、有冤屈、有压迫,哪里就有人传颂风之子的名字,默默祈祷他来伸张正义。
龙之介和文明就这样生活着,直到有一天,文明说:“我们应该去找缪斯了。”
龙之介望着辽阔的群山,沉思良久,说:“的确应该去找她了,我差点把这约定给忘了。”
文明微笑道:“就算你忘了,我也会一直记着呢。因为,我是你老婆嘛,不就是要帮你记这记那。”
龙之介笑道:“是呀,你可比我脑子好用多啦!”
说这话的时候,龙之介乘坐在文明体内,他们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分开了,因此“彼此”、“你我”、“个体”这个概念,已经在他们的头脑中渐渐淡化,仿佛文明就是北条龙之介的皮肤,北条龙之介就是文明的心脏。
他们把彼此融合为自身的一部分,与此同时,男人获得了主控者的成就感,女人则获得了被保护者的安全感,他们已经二心一体,成为一种新进化出来的半机械人形生物。
他们就这样二体一心的朝着那群山的尽头飞去,飞上沉静的青天,魔域就静静悬浮在蓝天白云之间,成了装点天地间那抹空白的风景。
龙之介和文明没有找到缪斯,魔域内一片荒芜,缪斯的居室内也早已人去楼空,桌椅上承着厚厚的尘埃,宁静的恍若天地初分。
龙之介叹了口气,说:“她走了。”
文明立刻帮他把下半截说出来:“我们就在这里住下吧,说不定她还会再回来呢。”
龙之介说:“也好,我们流浪了这些年,也累了,该休息一段时间了。”
文明笑道:“那,我们现在就把这里打扫干净,然后再把园子清理出来,可以种一些麦子和蔬菜,我们还可以在池塘里养鱼,你不是喜欢吃生鱼片嘛?以后我天天做来吃。”
龙之介也笑道:“你想的可真美,可是,要想吃到自己种出来的粮食、养出来的鱼,我们可得再等一年半载,现在什么都还没有,你就想的这么美,真像个管家婆!”
文明咯咯的笑起来,机械与金属摩擦生成的笑声,听起来也是那么快乐。
拿定主意后,他们就飞下魔域,去临近的集市买各种生活用品。
文明走在大地上。龙之介说想看日出,她就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走,一直走,突然,脚下传来一声脆响——喀嚓!
吓得她一下子跳开,低头细看,原来是一只破碎的玻璃瓶子。
瓶子已经被踩得粉碎,多边形的碎片摊在泥浆里,露出地表的部分反射着橘红色的晨曦,仿佛一团蠕动的血渍。瓶子里还有一卷信纸,似乎写满了字迹,不过已经被污泥浸渍的不成样子,看不清了。
文明看了一眼,就自顾自的走开了。
“文明,我听见响声,是踩到什么了么?”龙之介回头问她。
“是啊,踩碎了一个挺好的瓶子。真可惜,本来可以拿回去当花瓶呢。”
“小心伤了脚。”
“我是机械人,哪里会被玻璃扎破脚嘛!”
文明欢快的笑起来。
龙之介也笑起来,心里却憋闷得很,仿佛有种宝贵的东西被突然夺走,打碎,留下的只有莫名其妙的伤口。
举目眺望头上那轮初升的朝阳,龙之介猛然想到,当初他离开父亲与母亲亲手缔造的人间地狱,孤身漂泊在大海上时,也曾有如此感伤的阳光打在脸上。
返照青春的阳光使他胸怀激荡,心脏没来由的抽搐起来。
他后退一步,闭上眼睛,双手蒙住面,热泪顺着指缝淌下来,他不知道自己还在悲怆之中沉浸多久,直到她的拥抱把他唤醒。
永恒——新世界元年五月,昆仑雪深。
圣母之水峰上雪花纷飞,兀自下个不住,把周围的大小山峰和半山腰许多琼宫梵宇,点缀成一个琼瑶世界。
倾城仰望苍穹,银灰色的天空仿佛孕育着生命的巨大子宫,默默的战栗着,俯首远眺,大地却是一片浑茫,变成一个雪海,远远有条不知名的河,蜿蜒曲折,闪烁着钢蓝的青辉。
雪花如棉如絮,满空飞舞,也分不出那雪是往上飞或是往下落。春江水月偎依在倾城怀中,身上虽然穿了厚厚的棉衣,却还有些寒意。
“这里真高。”一说话,白蒙蒙的哈气便迷了眼,春江水月只好眯着眼看这瑰丽的世界。
“是啊,你不是最喜欢站在高处看风景嘛,特地带你来看圣母之水峰的雪。”倾城感到她在颤抖,便抱得更紧了。
“十年前,在企鹅城,那个分手前的夜晚,你带我去了一个有桂花香的山峰,那里有很好的月光,就像真正的月宫一样。那时候我就有了这个愿望,总有一天,我会带你来昆仑,登上人世间最高的山峰,站在与天最接近的地方看风景。”
“是这样啊……”春江水月幽幽叹了口气,泪水夺眶而出,旋即化作冰砂。
倾城帮她舔去了冰砂,低声问:“怎么哭了?”
春江水月仿佛仍沉缅在他舌尖的温热与温柔中,星眸半闭,痴痴的笑道:“哪里有哭?只是打了个哈欠嘛。”又娇慵的道:“我困了,带我去一个不高也不寒的地方睡觉吧。”
倾城也笑道:“我们都快老了,可还没有一个安身立命的家。”
春江水月道:“可不是,我肚子的宝宝可不高兴一出世就流浪啊。你这个做爹的,还不快去造栋大房子来?”说罢嫣然一笑,百媚横生。
倾城心中不由一颤,叹道:“天下那么大,好地方那么多,我们该在哪里住下呢。”
春江水月笑道:“哪里有你,哪里便有好风景,不管去桃源还是蛮荒,我都不在乎。”
倾城笑道:“那好,我们下山吧。”
“不忙不忙。”春江水月摇摇摆摆的站起来,神气活现的说:“本夫人有个好主意:咱们就这样抱成一团,从山峰上像雪球那样骨碌骨碌滚下去,在哪里停下来,就在哪里安家。”
“好主意!亏你想得出来。”倾城拍手叫好,抱着春江水月做势要往山下跳。“哎呀,你可要紧紧抱住我哦。”春江水月低头瞥了眼险峻的山势,事到临头,反而有些怕了。倾城笑笑,不由分说,抱着她一头栽下山去。“哎呀呀,坏小子,你可要抱紧啊——”遥遥传来春江水月的惊叫:“抱紧抱紧,千万别松手啊,噢,你又吓唬我!呜呜,你再这样,我就哭给你看……”两人星驰电射的翻滚下去,倚附在体外的雪越来越厚,果然成了一个硕大的雪球,蹦蹦跳跳的滚下峰去。
越过一层层迷雾缭绕的群山,穿越一团团出云含霞的幽谷,跨过一条条玉龙也似的冰河,在空谷回音的追随下,融入苍茫的雪海中。
大雪随后掩盖了他们身后的痕迹。在这重归圆满的世界里,过去将成为历史,未来则沉睡着在冰层下,等待春暖花开的那一刻。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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