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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倾城一行人已经进入了黑十字军的总部,这是一处地势险要的要塞,背山面水易守难攻,要塞里有田庄和牧场,日子过得相当不错。
紧那罗和黑十字军已经答应援助凤凰城,但在出兵之前,他们必须先解救自己。
就在倾城到达要塞的第二天下午,斥候传来消息,黑马大王和野猿大王已经率领本族部队,朝要塞方向开进,约有一万骑兵和同样数目的步兵参加了这次入侵,预计三天内,就会进入要塞前方的河谷平原。
在过去几年里,黑十字军的要塞经历了蛮族人的多次攻击,都顽强的守住了,但黑马族与野猿族联合进犯,这还是第一次。
在作战方面,黑马族和野猿族有先天的优势,但也有先天的缺陷。
黑马族天生就会骑马,他们甚至不需要马鞍,就能适应长途奔波的作战,他们在马上作战的时候,简直就像长在马背上一样灵巧熟稔,比古代神话中骁勇善战的半人马战士更令人生畏。
黑马族的男孩从三岁起,就要由父母带到大王那里去,选定一匹小马驹做为终生伙伴,从此共同生活,共同作战,成年后娶妻生子,这匹马也要算做家庭的一员,假如它不幸死亡,也要按照悼念家庭成员的方式举行隆重的葬礼。
从某种意义上讲,女人对黑马族战士来说,不过是延续种族的工具,战马才是真正的生活伴侣。
黑马族战士一生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马上,在战争年代,吃饭睡觉也在马上解决。长期骑马使他们的肢体格外强壮发达,却生疏了行走和奔跑的技能,因此黑马族战士一旦没有了马,就会变得非常被动,他们双腿修长笔直,可跑起来却连调皮的小孩子也追不上,而且掌握不好平衡,经常摔跟头。
在塔西罗尼亚山上,有时你会看到一个人走路的样子像在练习相扑,不用怀疑,他准是一个丢了马的黑马族人。
野猿人恰恰相反,他们不但在陆上行动自如,特别擅长爬树,而且懂得利用一切资源隐藏自己。他们天生驼背,但感官敏锐,虽不及黑马人强壮,智慧却更胜一筹。野猿人擅长使用投石器和一切飞行道具,比如绳套、标枪、回力镖,近战惯用匕首,并有一套祖传的歹毒肉搏战术。
野猿人不喜欢骑马,按理说,野猿人天生平衡感良好,身手又灵活,学习马战并不难,但是马和其他牲口天生反感野猿人,看不惯他们鬼鬼祟祟的习性举止,拒绝他们靠近,否则就会愤怒的发狂,如同得了狂犬病。
黑马族和野猿族的女人,都不准参军。
在社会组织方面,两个部落完全一样,由一个大王做为军事和政治的统治者,精神则由司祭控制。大王是世袭,被认为是最高贵的人;司祭则师徒相传,被认为是无所不知的智者。
千百年来,无数次内战外战,使黑马人和野猿人都对自家的优势与缺陷了若指掌。因此在对付黑十字军的问题上合作,既是利益所趋,也是战术需要。
一万骑兵分成十个马队,分别由一个千夫长统领。黑马族的大王亲任骑兵统帅。
每队骑兵搭配同样数目的步兵方阵,在战斗中,这些敏捷、勇猛的野猿人与骑兵配合在一起,构成中坚力量。
骑兵撤退时就退向他们那边去,如果发生什么紧急情况,他们也很迅速的冲向前接应,有人受重伤从马上跌下来,他们便立在他四周团团围住保护他,如果需要前进的更远或撤退得更迅速时,他们的速度也练的非常之快,只要攀着马鬃,就可以随同骑兵一起进退。
这样配合无间的战术,是千百年来,外族不断入侵的背景下形成发展起来,在两个部落的血统中世代传习的。野猿人算不上强大,单独的黑马人也不足为惧,但当他们联合起来时,就能激发出恐怖的战斗力,叫人难以相信,不久前他们还在为了争夺一片微不足道的果林,打的你死我活。
消息传来后,要塞陷入了焦虑与恐惧,人人都在谈论战争,谈论死亡,这可不是好兆头。紧那罗召集了麾下的重要军官,讨论应该死守还是放弃要塞。
紧那罗倾向于在被包围之前离开要塞。既然已经决定全军迁往凤凰城,就没必要保留要塞,更没必要损耗兵力,不论这场与野蛮人的战争胜负如何,要塞都不再具有战略意义了。
一部分军官支持他的看法,但更多的人反对。
一来,要塞已经经营多年,弃之可惜;其次,凤凰城路途遥远,必须准备足够的补给和辎重才能动身,然而带上这些东西,就不可能急行军;再者,这一路上,又要经过一向对高原人怀有敌意的瑟尔。哈克逊联邦,又要躲避蛮族人的追杀,如此一来,得留下多少断后的军队才够?军队很可能到不了目的地,就被拖垮。
更何况,凤凰城的情况如何,至今一无所知,万一已经陷入了帝国军包围,甚至已经被攻陷,那么劳师动众,疲惫不堪的黑十字军,到了那里岂不是白白送死吗?
讨论尚未得出结果,蛮族人的使节敲开了要塞大门。
来自蛮族军营的车队,送来了一具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那尸体如此庞大,堵在要塞门前,阻碍了人们出入。
倾城和紧那罗来到门外,费了好大功夫,才认出那血肉模糊、恶臭逼人的尸体,正是被倾城杀死的猿神。
“交出杀害大神的凶手,不然就成为敌人。”野猿族使者倨傲的宣布,“大神的血,必须用加倍的血偿还。”
“贵族大神的死,我只能说遗憾,我不知道是谁杀了你们的族神,但如果贵族执意要进犯我们,那么我们必定全力反击。黑十字军从不畏惧流血,你们不必为战争寻找冠冕堂皇的借口。”紧那罗不卑不亢的说:“你们走吧!回去告诉你们的大王,紧那罗已经接受他的挑战了!”
“将军,我有话想跟使节大人说。”倾城说。
“师弟请便,需要翻译吗?”
倾城摇摇头,笑着走到野猿人的使节跟前说:“猿神是我杀的。”使节诧异的看着他,满脸不信,说道:“你?你看起来如此柔弱,怎么可能杀死至高无上的大神?”倾城微笑着说:“我可以杀死他,也可以让他复活。”
使节不屑的说:“高原人不喜欢吹牛的人,假如你能做到,全高原的战士都会臣服于你,假如你做不到,你就会被所有人唾弃。”
“我如果让猿神复活,你们就肯听我的话?”
“当然!”使节夸下海口。“一言为定!口说无凭,咱们立下字据。”
“这……这件事我不能做主,”使节胆怯了,“只有我家大王才能定夺。”倾城冷笑道:“我知道你不能做主。回去告诉你家大王,三天之内,我就会请他到要塞来谈这件事。”使节气冲冲的走了。
黑十字军的战略会议重新召开,倾城提出独力解决这件事。
“杀死猿神的是我,我必须负责。”
“师弟,你这就是赌气的话了。”紧那罗说,“就算你不杀猿神,蛮族人也会找其他借口开战,这是明摆着的事。”
“可是既然他们找到我头上,我就不能不出头。”倾城坚持道:“师兄,请相信我,这件事我完全可以自行处理,保证不费一兵一卒,瓦解蛮族联军。”
众人听了,都惊诧不已,然而更叫人吃惊的还在后头。
“用不了多久,蛮族人就会跪在我面前,臣服于我。”倾城自信的说。
“我相信你。”紧那罗比他更自信,“你早已下定决心收复蛮族,从你一上山我就知道了。”
使节带着黑十字军的敌意回到蛮族军营。同一天,蛮族人在离要塞十里的平原安营扎寨,第二天,他们又越过了河谷,在要塞前修建工事和壁垒。现在两军对垒,近的连对面哨兵说话都能隐约听见。
黑十字军也做好了准备。紧那罗昼夜督察防务,鼓励士兵,如果蛮族人想作战,黑十字军随时都会给予迎头痛击,必要的时候,他们随时可以主动出击。
但蛮族人这次出奇地沉得住气。黑马大王和野猿大王在与紧那罗历年来的交锋中,学到了丰富的战术,一直把军队关在营里不出来,只以骑兵天天做些小接触,似乎在等待后续部队的到来。他们深知自己的对手,是高原上所向无敌的军神紧那罗,没有足够的把握,不敢轻举妄动。
蛮族人和黑十字军都互相安插间谍,排遣斥候,倾城一行人的情况,他们很可能已经了若指掌,获悉敌军阵营里,存在着一个单枪匹马杀死猿神的人物,这无疑加重了他们的忧虑。
忧虑很快就被证实了。斥候送来消息,蛮族联军的两位统帅,黑马大王和野猿大王,计画针对这次的战役,请住在附近森林里的巫婆占卜。
倾城也听说有一个老太婆住在森林里,她是远近闻名的神巫,每次打仗,蛮族人都会去她那里占卜凶吉,决定从此处下手对付蛮族人,于是派出密探,调查蛮族人和森林巫婆。
苦候已久的机会终于出现了。这一天,密探十万火急的跑回来,告诉他说蛮族人派出了两个使者,正在前往森林途中,很可能是去拜访巫婆。
倾城连忙带着小迦去了森林,在一块黑色的沼泽地上,找到了巫婆的小屋。当时屋顶上的烟囱里正冒着黑色的烟,在空中凝成了一排字:“欢迎你们,倒楣蛋!”
小迦看到这种情况,感到很生气,就对倾城说:“我不喜欢这屋子的主人,她看起来没安好心。”
倾城翻开当地一位学者撰写的《轶闻集》,找到了关于塔西罗尼亚山上丛林巫婆的记载,果然罗列了诸多恶迹。比如用小孩子的肝脏泡制药酒,用药酒浸泡鼹鼠的眼珠儿冒充夜明珠欺骗商人之类,还据说巫婆跟沼泽里的鳄鱼交媾,生了一个半人半鳄的怪物,名叫卡拉班。
这个卡拉班每个月都要吃一名处女,为此巫婆母亲定下了规矩:凡是前来占卜的人,都必须准备一名处女做为礼物,至于那些可怜的礼物,在被吃掉以前还受到了怎样非人的遭遇,显然可想而知。
倾城的计画是这样的:他本人穿上兽皮,脸上涂抹油彩,脑袋上插满羽毛,说话只发辅音,这样看上去就酷似一个蛮族人。
小迦穿上围裙,长长的头发扎成一根乌溜溜的大辫子,并配上红色蝴蝶结,脸上擦了浓浓的胭脂水粉,这样就很符合巫婆母子心目中“美貌处女”的形象。他们按照计画打扮,怀着忐忑的心走进沼泽。
他们预备了许多应对措辞。比如,如果鳄鱼人卡拉班要求处女小迦验明正身该如何;假如巫婆有一种与蛮族客户联络的暗语,而他们无法答对该如何……各种可能性都考虑到了。
出人意料的是,他们并没有遇到想像中的诘问。房门一打开,首先看到的是端着铁锅跳舞的巫婆,在她身后,一支扫把正闷闷不乐的在打扫。
而她的儿子,鳄鱼人卡拉班一看到小迦就哇哇怪叫,像只兔子似的飞奔出来,手捧一束鲜花高声叫道:“美人儿,我来了!欢迎加入卡拉班少爷的后宫阵营,你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姑娘!呜--啊啊啊--”
后面那段诡异的“呜--啊啊啊--”不是情歌,而是小迦在他眼睛里撒了一把灰,然后抄起早已准备好的大木棒,给了他当头一击。
鳄鱼人痛的直流眼泪,不敢置信的问:“美人儿,是你打我?”
“没错!”小迦施出全身力气,再次重重一棒打在鳄鱼人的头上。
“我昏了……”说完这句话,鳄鱼人直挺挺的倒下去了。
小迦又在他头上补敲了一下,确定他真的昏了,这才跟着倾城进了屋。
“你是谁!竟敢闯进我这个美丽多情、温柔善良的丛林女神的房间,难道……难道……难道你想非礼我吗?”巫婆满怀期待的问倾城。
“机卡卡机卡卡--”说完这句莫名其妙的话,倾城捂着嘴悄声问小迦:“蛮族人是这样说话吗?”
“不太像……”小迦爱莫能助。“卡叽卡叽--这回呢?”
“还是不像。”巫婆替小迦答道,“你们是来学蛮族话的?好吧,我可以教你,但是你得先跟我成亲,然后你的伙伴再跟我儿子成亲,怎样,你们肯定高兴的快发疯了吧?”
倾城摇摇头,从背后拽出一根木棒--显然比小迦那根更粗更长--奋力在巫婆的桌子上砸了一下。药瓶和书本像是发了疯似的跳了起来,变成一堆乱糟糟的垃圾。“我的桌子!”巫婆愤怒的瞪着他,嘴巴一鼓一鼓的像个蛤蟆。倾城又在锅上敲了一下,黑铁锅顿时变成了碎屑,黑糊糊的药汤全洒了。“我的锅子!”巫婆痛惜的叫道。倾城挥起木棒打在床上。“我的床!”倾城跳起来把油灯打翻。“我的灯!”倾城看着没什么可破坏的了,就去把她的门板拆了下来。“我的门……”巫婆有气无力的说。看到倾城正打算把房梁拆下来,她只好说:“你们……你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当我不存在好了……”
倾城丢开木棒,笑嘻嘻的跟她握手,用玄武之假面复制了她的脸,把自己伪装成巫婆。办完这些事以后,他就用扫把和畚箕把巫婆撮起来,丢到床底下。
小迦把昏倒的鳄鱼人拖到屋里来,藏在屏风背后,她本人也躲在那儿。没过多久,来问卜的蛮族使者到了。他们想知道怎样才能赢得未来的战争,怎样才能把杀死猿神的东方魔术师抓住,怎样才能把黑十字军彻底消灭掉。
化装成巫婆的倾城回答说:“我可以送给你们两只香炉,你们把它带回去,务必要摆在大王的帐篷里,昼夜不停的燃烧香料。经过魔力祝福的香炉,将保佑你们战胜。”
黑马族的使者听了很高兴,连忙把准备好的礼物,两名美貌的处女送进来。
野猿族的使者却很多疑,他仔细打量了倾城一会儿,问:“神巫婆婆是不是生了病,看起来气色不太好。”
倾城见事不妙,硬着头皮说:“刚才两个坏蛋闯进来闹事,好不容易才把他们赶走,害得我头好痛。”
野猿族的使者又问:“怎么没看见您的儿子,他不是最喜欢喝处女的鲜血吗?我们已经送来了礼物,他为什么还不来享用呢?”
倾城听了心里叫苦,他去哪儿变一个鳄鱼人来给他们看呢?
就在这时,忽然听见屏风后面响起了瓮声瓮气的哼哼,紧接着,一条粗壮的鳄鱼尾巴从屏风背后伸了出来。
“是谁在吵啊?喔喔,我闻到处女的香气了,真想痛痛快快的吃一顿啊!可我现在更想睡觉,谁要敢再吵醒我,我就咬掉他的脑袋!我说到做到!哼!”
“瞧,我儿子生气了,你们可得小心点。”倾城笑咪咪的说。两个使者果然吓得面无人色,急匆匆的跑掉了。两个人刚一出门,小迦便从屏风背后转出来,捏着鼻子说:“喔啊,睡了一个好觉,现在该美美的享受处女大餐了。”嗓音居然酷似鳄鱼人卡拉班。倾城抱起小迦亲了又亲,笑道:“这次多亏了你!难怪娘娘说你大智若愚,果然是真聪明。”小迦笑嘻嘻的说:“那个臭鳄鱼人的尾巴好重,真把我累死了。”
为防止机密泄漏,倾城把巫婆母子和那两个被当成礼物的女孩,也带回军营看管起来,之后就去找紧那罗和瓦上霜,说:“已经有办法瓦解蛮族联军。”
“师弟有何妙计?”紧那罗问。
“暂时不方便说。请将军为我准备一只香炉和足够的檀香,放到我的卧室里,门外多派卫兵看守,不许任何人进来,等到明天早上就可见分晓了。”
瓦上霜和紧那罗面面相觑,猜不出倾城的心思。然而倾城一贯神机妙算,每次行事都出人意表,他们想不通也不去猜,心想总会水落石出的。
很快,倾城需要的东西都准备好了,一队最精明勇敢的卫兵,也被派到卧室外昼夜执勤。
倾城叫来小迦、蓦然、苏摩做帮手,把香点燃。很快的,袅娜的香烟就充满了小小的卧室。
倾城对着香炉念了几句咒语,那烟就开始凝结,铺成了一条从虚空到地面的通道。倾城和蓦然一组,小迦和苏摩一组,先后沿着通道走到天上,走到虚空里,在烟气朦胧的尽头,消失在天花板附近。
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包括房间的侍卫在内,人们对此一无所知,曾有人通过窗子窥探,隔着浓厚的烟雾,什么也看不见。
烟雾弥漫的景况一直持续到第二天黎明,以至于人们开始怀疑倾城的房间失了火。后来门开了,两个赤身裸体的男子懵懵懂懂的走出门来,一个高大魁梧,背上长着半尺长的鬃毛,另一个身材驼背矮胖,长臂过膝。
他们先对视了片刻,脸上露出活见鬼的表情,然而又怔忡的打量着门外的侍卫,齐声问道:“你们是谁?”
侍卫没有回答问题,一拥而上,把这两个糊涂蛋按倒在地,绑的好似粽子一样。
“混蛋!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塔西罗尼亚的统治者!我是伟大的野猿大王!”
“呃啊呃啊--我是至高无上的黑马大王!你们这群无礼的家伙,我要砍你们的头啊!”
侍卫长笑嘻嘻的走过来,不怀好意的问:“谁是黑马大王?”
“寡人便是!”高个子男人傲慢的说。
“去你娘的!”侍卫官劈头盖脸给了他两耳光,“你是黑马?好的很哪!来人啊,抽他二十马鞭!”
不由分说,黑马大王被拖下去了,自称野猿大王的男子吓出了一身冷汗。
“你是野猿大王?”
“呜……其实……我那个……嘿嘿,小老弟,你们跟野猿大王有仇啊?”
“怎么会,我们一向很敬重他的。”
“哦……哦……那就好,其实,我就是野猿大王,嘿嘿……”
“你就是野猿大王?”
“货真价实!”
“来人啊,把这个自称野猿大王的家伙挂在树上!”
“哎!不要哇,小老弟!我有心脏病,挂不得啊……”
“你自称野猿大王,难道不会爬树?”
“这个……这个……野猿大王和真的猿猴是不一样的啦……”
“少废话!”
“我刚才是乱说的,其实我不是野猿大王……长官,我真的不是啊--”
“挂起来!”
军官厌烦的挥了挥手,两个强壮的卫兵,拽走了哭丧着脸哀求不已的野猿大王,用一根缆绳儿,把他吊到树上去了。
他蹲在树杈上,想也想不通为什么自己一觉醒来,就落到了这步田地,难免怀疑自己在做梦,可掐掐骼膊,似乎很痛,顿时失魂落魄,蹲在树上,号啕大哭起来。
树下的士兵难以忍受他聒噪的哭声,就买了很多糖果送给附近的小孩,让他们用弹弓和泥弹射击树上哭号男子的屁股。每次被泥弹打到,野猿大王就痛的鬼叫,换一个藏身之处,孩子们只消绕着大树转上半圈,就又可以毫无障碍的射击他了。
黑马大王挨完了鞭子,也被抬到大树下。军官找来医生,给他被打的淤血紫青的屁股上药。那草药有杀菌作用,涂在伤口上特别痛,黑马大王痛得龇牙咧嘴,心情极度恶劣。
怀着这种心情,又听到野猿大王鬼叫号哭的声音,更是一肚子火,于是黑马大王抬头冲野猿大王吼道:“哭你娘个卵!吵死了!”
野猿大王泪眼汪汪的望着他,正色的说:“你真蠢,我娘怎么会有卵?”
黑马大王气得猛翻白眼,忽然一跃而起,扑到树干上,奋力摇晃起来,大叫道:“我要摔死你这烂猴头啊!”他力气甚是惊人,大树几乎被连根拔起。尚未成熟的无花果如雨点似的落下,野猿大王紧紧抱着树杈,吓得面无人色。
愤怒的卫兵一拥而上,把黑马大王掀翻在地。
黑马大王临危不惧,双目精芒暴射,深深吸了口气,浑身肌肉紧结如山!只见他怒吼一声,挣开那些卫兵,翻身跃起,气势如虹……
然后就看见无数双黑色的鞋底,连成了天罗地网,劈头盖脸的踩下来,黑马大王顿时尖叫一声,翻身扑倒。等到人们确信他已经不再具有破坏力的时候,黑马大王的背上,已经布满了各种尺寸的鞋印。
树上的野猿大王脱离了危险,深情的对卫兵说:“谢谢你们,你们全是我的救命恩人,我爱你们!”
卫兵集体作呕,再次散发糖果,招募装备弹弓的童子军……
黑马大王奄奄一息的趴在地上,看起来随时都会送命。
军医被要求必须保住他的性命,满脸不高兴的走过来,给他检查伤势,一面检查,一面用当地方言数落他:“你再疯嘛!再疯啊!现在老实了?欠揍!”检查完了以后,确定没有生命危险,医生和军官都放了心。
然而,黑马大王感到很失落。他心想,这次没能就义,那么接下来的严刑拷打,自己可能会撑不住,那就只好投降,投降就是懦夫,真他娘的不甘心哪……转念一想,要投降也是野猿大王在先,他亦算不上太丢脸,如此一想,心情宽慰了少许。
又过了大半个时辰,一队身披重铠的卫兵,簇拥着两个人并肩走来。有人介绍说,是军团长紧那罗和威尔斯的女侯爵瓦上霜。直到这时,野猿大王和黑马大王才知道,自己成了黑十字军的俘虏。看到他们凄惨可笑的景况,紧那罗面无表情,瓦上霜却禁不住笑了起来。紧那罗问道:“谁是这儿的负责人?”那侍卫长急忙出列说:“是小人!”
“这两个怪物是谁,从哪里来?”
“他们自称是野猿大王和黑马大王。”
“验明正身了没有?”
“还没有。”紧那罗点了一下头,依旧面无表情的打量着他们,目光从黑马大王转到了野猿大王身上,在他身上打了个转,问道:“你是谁?”
“嘿嘿……嘿嘿……紧那罗将军,小人是野猿部落的首领,你不可能不认识我的,我们前不久还在一块喝茶呢。那次野猿人和黑十字军签了和平协约,你难道全忘了?”
“当真有这回事?”
“当真!”
“当真有签了和平协约?”
“没错!”
“既是如此,为什么我军驻地还会有野猿人出没?山外那些野猿人军队,又做何解释?”
“这个……这个……”野猿大王面红耳赤,说不出话来了。“看来你不是真正的野猿大王。”紧那罗摇摇头道,“我平生最恨被人骗,你将为你的愚蠢付出代价!”
“我真是野猿大王啊!将军!”野猿大王哭丧着脸说:“我平时都穿金戴银,威风凛凛,发型都有专人负责,今天光着身子被魔鬼抓到这里来,您认不出我也不奇怪!”
严肃如紧那罗,也不由被他逗乐了,笑问道:“魔鬼是怎么回事?”
“昨天晚上我在营帐里睡的好好的,哪知到了后半夜,香炉里忽然冒出一股怪烟,变成了两个魔鬼。他们不由分说把我从床上拽了起来,丢进香炉里去。我只觉得头发晕眼发花,好像掉进了无底洞,等到清醒过来,就到您这里来了……我说的可都是实话啊。”
“你告诉我,那两个魔鬼长什么样?”瓦上霜好奇的问。“一大一小,一高一矮,长什么样……我记不得了。嘿嘿……我一向记不住男人的长相啦。”
“胡说!分明是女的!”树下奄奄一息的黑马大王暴喝道。“你也看到魔鬼了?”紧那罗问。“没错!两个女魔鬼。”野猿大王不高兴他打断自己的话,讪笑道:“老兄,你搞错啦,肯定是男的。其中一个长得像女人,可他是平胸,我不会认错的。”
“是女的!”黑马大王一口咬定。“男的啦-”
“女的!”
“分明是男的!”
“女!”
“男!”
两个人正怒目相视,房门忽然开了--倾城和蓦然走了出来。
“就是他们!魔鬼、魔鬼啊--”野猿大王指着倾城、蓦然惊叫,一时忘形,竟从树上掉了下来,痛得呻吟不已。
紧随其后,小迦和苏摩也手牵着手走出来,这回轮到黑马大王惨叫了。
紧那罗和瓦上霜相视而笑,虽然仍不明白倾城是怎样抓到野猿大王和黑马大王的,但这已经无关紧要了。倾城走到紧那罗和瓦上霜跟前,低声说了几句话。紧那罗点了点头,走到野猿大王和黑马大王跟前。
“你说你们是野猿大王和黑马大王,我却不信,你们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
两个赤条条的人,能带什么证据?只恨爹娘没长脑子,忘了给自己留点胎记。
紧那罗说:“据说,黑马大王是塔西罗尼亚山上的第一勇士。”
黑马大王听了,面有得色。“据说,野猿大王也是塔西罗尼亚山上的第一勇士。”野猿大王面露喜色。“那么到底谁才是第一勇士呢?”紧那罗问。“当然是我黑马大王!”
“当然是我野猿大王!”
“黑马大王!”
“野猿大王!”
“黑马!”
“野猿!”
“俗话说口说无凭,眼见为真,你们两个都说自己最强,到底哪个最强,要较量过才知道。”最后,紧那罗宣布,“今晚我将专门为你们两个举行一次摔跤比赛,胜者将证明自己的身份,败者就是可耻的冒牌货!”
到了晚上,要塞校场燃起熊熊篝火,场地早已被清理出来。吃过晚饭的人们早早的赶来看热闹,几十个小赌局已经开始运作,其中以小迦和苏摩主持的最为红火,两个姑娘都是一副俐落打扮,两张对拼起来的方桌前摆满了纸、笔、墨水和竹签。
“来哦来哦--下注哦!看龙争虎斗鹿死谁手!黑马大王对野猿大王,谁是高原第一勇士,今夜见分晓!”
“我买黑马大王!黑马必胜!”
“呀呀个呸!我出双倍的钱买野猿大王!野猿野猿我爱你--”
锣声一响,人群左右分开,黑马大王和野猿大王被押送出场。两个人都赤膊上身,只穿一条皮短裤,身上写满了下注者热情的祝福,看起来就像一对刚在泥淖里打了滚儿的猪。
临出场前,倾城对他们俩说:“两位都是高原人,按理说,不该拳脚相见,伤了和气多有不便,假如两位愿意撤回军队,我可以马上送两位回家。”
“呸!高原人不与妖魔讲和!”黑马大王断然拒绝。
“你说的话很有道理,可是黑马他不愿意,我野猿大王更没理由服软啊!”
“无耻的猴子!”黑马大王挥了挥拳头,“废话少说,今夜咱们拳头上见真章!看看谁才是高原第一好汉。”说着大步走进场地。
野猿大王耸耸肩,也蹦蹦跳跳的跟了进去。
在白粉划出的圆圈里,两个人开始了摔跤比赛。
一开始,黑马大王仗着身高体壮占尽了便宜,逼得野猿大王满场逃窜,每次挨揍都哇哇惨叫,叫的满场观众有如吃了兴奋剂,或替黑马大王尖叫欢呼,或为压了不中用的野猿大王顿足捶胸,叹息不已。两人的胜出比率也水涨船高,顷刻间飙到了十二比一。
比赛开始后,蓦然就跟倾城坐在裁判席看热闹,然而摔跤这种格斗方式实在不雅又无聊,看得他提不起精神。
“师父,你看他们两个扭啊摔啊,万一内裤扯下来怎么办?”
“你干嘛关心人家内裤?”
“没有啊……我只是替他们担心而已。”蓦然讪讪的说。
此后,蓦然全部精神都集中在两人的内裤上,可是撕扯了许久,并没有脱落或者撕破的迹象,让他好生失望,便离开裁判席去小迦、苏摩那里。
大小两位美女坐镇,赌博生意自然火爆的不得了。赌桌上贴满了标签,一大堆用来做筹码的竹签,已经所剩无几。
看见蓦然过来,小迦招手笑道:“来得正好,我和苏摩快忙死了。”
“我是来下注的。”蓦然说。“蓦然也喜欢赌钱?”苏摩问。“不喜欢,但是你当老板,我一定要买一注啰!”
“谢谢!回头请你吃饭。”难得今天这么热闹,苏摩也开朗不少,笑容光采动人。蓦然心里热乎乎的,掏钱时也格外大方,一大把银币全推在了桌上。“这些,都买了。”
“哎哟,我们家蓦然什么时候变成富翁啦?”小迦揶揄道。
“哪有啊,这都是师父给我的零用钱,我一点一点攒起来的。”
“你想买谁赢?”
蓦然心不在焉的朝场上望了一眼,看见黑马大王占尽优势,便说:“买黑马大王。”
苏摩浅浅一笑,收下了钱,却给了他一支压野猿大王胜的红色标签,递给他的时候,还用力捏了他手一下,低声说:“大笨蛋,野猿大王才会赢呢。”
“你说什么?”
“嘘--小声点,等一会你就知道了。”
蓦然半信半疑的挤进人群,很快,场中局势果然发生了逆转。
黑马大王前半场体力消耗过多,再加上之前才吃了一顿鞭子,行动越发笨拙。野猿大王趁机开始反击,他知道黑马大王早上挨了二十马鞭,屁股伤势最重,便次次瞄准对手的后半身,猛力攻击。
黑马大王吃了几次亏后,也学聪明了,改为背朝底线防守,这样一来,野猿大王就没法攻击他的后半身。可是野猿大王也随机应变,换了一种新战术,只见他绕着场地跳来跳去,龇牙咧嘴的扮鬼脸,甚至当众脱下短裤,冲黑马大王拍屁股,表示极度蔑视。
这种挑衅赢得了全场观众的疯狂喝采,同时也激怒了黑马大王。他不顾一切的冲上来,恨不能把野猿大王撕成碎片,而对手却狡猾的跳到他身后,或咬或掐或扯头发,无所不用其极。
黑马大王奋力一扑,没能抓到野猿大王,自己反而摔了个马趴。他已筋疲力尽,趴在地上气喘如牛,动弹不得。
“一--二--三--四……”
裁判开始读秒,野猿大王胜利在望,不禁得意忘形,在黑马大王面前跳起舞来。
忽然,黑马大王怒吼一声飞身而起,扑向野猿大王。这一下奇峰突起,大大超出了所有人的意料,场中顿时鸦雀无声,几秒钟后,人们又哄堂大笑起来。
原来黑马大王那一扑用力过猛,竟从野猿大王头上翻了过去。野猿大王手忙脚乱的一抓,居然把他的内裤拽了下来,顿时春光乍现。
观众里数蓦然最高兴,逢人便说:“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看--内裤掉了吧?我早就知道!”
黑马大王还不知道自己出了丑,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跃起,摆了个威风凛凛的骑马蹲裆式,正色的说:“笑什么!老子没输!老子还能打!”
野猿大王疯狂大笑,一手举着黑马大王的内裤,在赛场里跳起芭蕾舞。
黑马大王的目光终于聚焦在内裤上,这才发现自己露了底,尖叫一声,双手紧捂下身,飞一般的逃出赛场去了。
“黑马大王弃权出场,野猿大王获胜!”倾城宣布。
“来哦!来哦!我们有幸请到了今夜的胜利者--高原第一勇士野猿大王做现场发言,热爱野猿大王的朋友,千万不要错过哦!”比赛刚一结束,小迦的赌场就变成了新闻发布会。
“嘿嘿!嘿嘿!亲爱的朋友们,多谢你们捧场,我野猿大王没让你们失望,事实证明,我是最棒的!”
“喔喔-野猿大王我爱你,你是我们的偶像-”赢了钱的观众喊道。
“嘿嘿!我也爱你们-”野猿大王慷慨的抛洒飞吻。
“你不要脸!低级!流氓、败类、人渣!”输了钱的人猛喝倒采。
野猿大王耸耸肩膀,说:“喔!别太激动,我亲爱的朋友们,生活中还有比失去金钱更愚蠢的事,那就是失去风度。”
“接下来我们开放现场热情观众发言,有话说的请举手。”苏摩眼角一扫,发现蓦然手举的最踊跃,便笑着说:“左边数来第三个小帅哥,既然你这么热情,就请第一个发言吧。”
蓦然挤出人群,双手紧握野猿大王的手,兴奋的说:“我就知道!你准会偷袭他的内裤!我第一眼就看穿你了!”
就在野猿大王大出风头的同时,倾城找到了逃走的黑马大王。此时他正抱着一棵白杨树痛哭流涕,“野猿大王,我要杀了你啊-”
倾城走过去,戳戳他的肩膀,问:“老兄,想报仇吗?”
“当然!”
“那就跟我合作吧。”倾城笑着说。
狂欢在凌晨结束,第二天正午,倾城把春风满面的野猿大王和灰头土脸的黑马大王请到要塞大厅。厅内早已摆下酒宴,紧那罗和瓦上霜等重要人物也在场。
“两位是君上的俘虏,别人无权过问,但我毕竟是此地主人,理应招待两位。”说罢,紧那罗起身请他们入席。
野猿大王入了座,黑马大王却不肯。
“我宁死也不愿与野猴子同席,今日成为阶下囚,也没有话好说,是汉子的就爽快点,是杀是剐悉听尊便。”
“哎哟哟,我说你这个黑马大王呀,真是不知好歹,人家请吃饭,你板着脸算什么?做个饱死鬼也比饿死鬼强嘛。”野猿大王笑嘻嘻的说。
“呸!老子不与你这无耻之徒说话。”
倾城起身笑道:“大王既然不给面子,我们也不强求。在下请两位来,并非出于恶意,只是有些事不得不面谈,只好出此下策。”
“让我投降是不可能的,除非你能在战场上堂堂正正的击败我。”黑马大王仍是一副桀骜不驯的姿态。
“大王说得哪里话,在下岂是那种趁人之危的小人。”倾城从袖子里抽出一份文书,摆在案上说:“日前,两位大王派来使节,送来一具猿神尸体,当时在下曾与使节立约,假如在下能够使猿神起死回生,高原部落与黑十字军当化敌为友,请两位大王来,就是为了见证这件事。”
黑马大王冷笑道:“那猿神是他们野猿部落的族神,跟黑马部落有何干系?凭什么我要认同野猿人立下的约定?”
野猿大王擦擦嘴,站起来说:“你不认我认啊,有话好好说嘛,都是自家人,何必翻脸呢?”说着接过那份文书,仔细看了两遍,自认不会吃亏,便说:“这份约定我认同,不过,嘿嘿,话又说回来,世上哪有起死回生这码事,你们还是别枉费心机了。”
倾城看着他签完字,不动声色的把约定收起来,再次请两人入席。黑马大王一意孤行,不肯与野猿大王同席,倾城便另开一席招待他。勉强吃了饭,又派人把两人送回各自军营,才算干休。
两人走后,瓦上霜按捺不住好奇心,问道:“君上,你当真打算复活猿神?”
“试试看吧。”倾城把杯中酒一饮而尽,起身道:“我先走一步,两位等好消息吧。”
回到寓所,倾城找来蓦然,说:“跟我出去办点事。”
“我也去!”小迦挽着倾城的臂弯说。
“君上,我也想去。”苏摩也不甘心被蒙在鼓里。
“不行,那种活不是女孩子能干的。”
“有什么是男人能干,女人干不了的?你说!你说呀!”小迦双手扠腰,气势汹汹的问。“比如……比如……见鬼了!咱俩谁是主人?”
“你是……”小迦悻悻然的垂下头。“那就乖乖听话,把武器准备好,我们很快就回来。”
“要打仗了?”苏摩问。“没错,我要跟野蛮人好好的干一架!”
“夜袭吗?我去找爹和干娘--”
“不必惊动他们。”
“可是……君上准备带多少军队?”
“你、小迦、蓦然,还有我本人,一共四个兵。”女人们呆若木鸡,四只美丽的眼睛瞪得溜圆。倾城和蓦然只好走过去,帮她们合上眼睑,以免眼珠儿掉出来。
猿神尸体散发着恶臭,腐烂的伤口爬满了蛆和苍蝇,看起来像是贴满了黑白两色的膏药。
蓦然捏着鼻子站在一旁,脸上肌肉缩成痛苦不堪的一团,凄凄然的说:“真他妈的臭死了……”
“呵!小子,学会说脏话啦!”倾城拧住他的耳朵。“痛……师父……放手啊--痛死了……”
“说!跟谁学的?”
“没有……没有啦……”
“快说!”
“苏摩。”
“喔……”倾城拾起一块石头朝尸体丢了过去,只听哄的一声,数以万计的苍蝇惊飞起来,盘旋在猿神尸体上空,有如一朵蘑菇云。倾城屏住呼吸走过去,拔出补天神剑,从猿神天灵盖上刺了进去。“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一句神秘的咒语从他口中发出,震动着玄妙的音波,音化为光,沿着神剑注入了猿神的尸体。不一会,猿神通体发光,蛆虫和苍蝇消失了,流脓的伤口消失了,坏死的肌肉和骨骼焕发生机,恍若枯木逢春。
短短几秒钟,生死逆转,猿神复活了,它睁开眼睛,长长的打了个哈欠,仿佛大梦方醒。
倾城走到它面前,用神剑刺破中指,朱红色的鲜血,在指尖汇成了浑圆饱满的珍珠。
猿神直勾勾的望着他,忽然一跃而起,跪在倾城脚下,凄楚的哀鸣着。倾城点了下头,猿神大喜过望,伸出蟒蛇般粗大狰狞的红舌尖,接住了倾城指尖的那滴血。猿神仰天长啸,眼中闪烁着金子般的异采。
倾城朝蓦然招了下手,飞身而起,落在猿神肩头。蓦然连忙追了上来,跳到猿神左肩。师徒俩分别坐在猿神肩膀上,隔着小山似的脑袋和山洞般的耳朵对话。
“师父!你不是说只有死后不久的人才能救活吗?这怪物都长蛆了,难道灵魂还没消散?”蓦然迷惑的问。
“嘘--小点声,你想让霜姐和苏摩知道我说了谎?”
“当然不,可你为什么骗她们呢?你明明就可以随心所欲的起死回生嘛。”
“世上不存在随心所欲起死回生,这个法术只能维持一段时间,有些事情你现在不懂,我也没办法解释清楚。总之,我已经按照约定把猿神复活,看那野猿大王还有什么话说。”
不一会来到营房前,蓦然喊道:“小迦、苏摩,出来咯。”
小迦和苏摩揉着眼睛走出来,立刻被猿神投下的阴影掩埋了。她们尖叫着抱在一起,瞬间变成了化石。
小迦用力拧了拧苏摩的耳朵,苏摩大叫一声:“啊--好痛!”
“会痛吗?”小迦问。
苏摩点点头。
小迦肯定的回答:“嗯,看来不是做梦……”
“喂!你们两个说什么悄悄话啊,看我和蓦然多威风啊。”倾城岔开双腿,左手扠腰,右手扶着猿神的耳朵,雄赳赳气昂昂的站在猿神肩膀上。蓦然也是同样的造型,满脸得色。
“小迦阿姨,你瞧他们……好像……好像……”
“好像猿神养在肩上当宠物玩的小老鼠欸!”小迦接道。
姑娘们掩口狂笑。
“嘿噢嘿噢-”猿神看大家那么高兴,也傻乎乎的笑了。
当晚月朗星疏,夜幕有如温暖的天鹅绒,披着如斯美丽的月光,倾城“驾驶”着猿神出现在野猿人的营地,掀起了惊涛骇浪。
“猿神猛虎拳!”坐在猿神左肩的倾城大吼,同时用力一扭猿神的耳朵。
猿神痛得一咧嘴,坐在地上双拳猛抡,仿佛无数个流星锤飞舞起来,把栅栏、路障打的满天飞,砸死了无数酣睡中的敌人。
猿神及其驾驶者掀翻寨门冲进敌营。夜间巡逻的哨兵疯狂的吹起了警哨。
尖锐的哨声刺得蓦然心烦,于是扭着猿神的右耳朵喊道:“攻击岗楼--猿神飞龙脚!”
野猿一个虎扑,跃到木头搭建的岗楼前,飞身跃起,凌空双脚齐踹,岗楼像玩具似的轰然倒下,警哨声戛然而止。
倾城和蓦然分别坐在猿神左右肩上,不停的命令,组合出许许多多精采华丽的格斗技,有些猿神领悟不了,他们就现场解说,甚至跳下去亲自示范。
猿神毕竟是猿中之神,很快就把诸如“龙虎乱舞”、“天地霸王拳”、“陆行鸟暴走”之类他们胡诌出来的格斗技,学了个八九不离十,做起“前空翻同时后空翻”这样的高难度动作来,也毫不含糊,如此聪明绝顶,却没进化成人,真是天妒英才。
苏摩坐在蓦然身旁,见他玩得不亦乐乎,不免有些心动,她摇摇蓦然的肩膀,问:“蓦然蓦然,让我也玩一下行吗?”
那还有不行的?蓦然爽快的让出了操作权。
苏摩望着猿神黑洞洞的耳朵,酝酿良久,才心虚气短的说:“你……你就快跑吧!”
猿神对这毫无创意的命令感到失望,赌气似的飞奔起来。一路横冲直撞,踩扁了无数营寨。
乱军中有人朝他投掷标枪,然而这对猿神来说,根本就像牙签扎在身上一般,构不成丝毫伤害,只有当危及倾城等人时,才挥手格挡。
小迦看大家玩的开心,也眼热心动起来,嚷道:“我也要玩一下,好主人好蓦然,分给我一只耳朵,让我也玩一下嘛!”
蓦然只想讨苏摩欢心,哪还顾的上她;倾城正在兴头上,装作没听见。
小迦气得咬牙切齿,费劲万难的把纤美的脖子从人缝里挤进去,冲着猿神耳朵狂吼道:“猛虎落地势啊啊啊--”
猿神很中意这个富有挑战性的命令,倏地仰天长啸,双拳猛击胸膛,随即腾空而起。地上的人忽然发现天空黯然无光,抬头一看,只见一只硕大无比的白毛猴子呈蛙泳姿态,有如泰山压顶般扑了下来。
轰--大地摇晃,尘埃飞扬。
猿神摇摇脑袋爬了起来,发现地上出现了自己的凹刻肖像,内中镶嵌着数不尽的野猿人和马匹、营帐之属,他感到这影响了肖像的美观,就把他们一一挖了出来。
猿神落地时,倾城和蓦然被甩了出去,险些把脑子摔出来。师徒俩揉着脖子爬起来,发现脚下软绵绵的,同时听见有人喊救命。
低头一看,居然是野猿大王光着屁股趴在地上。原来那营寨正是他的帅帐,他听说敌军来袭,还没来得及穿裤子,就被猿神一记“猛虎落地势”砸塌了营帐,若不是逃得快,差点送了性命。
“哈哈哈哈-大王,咱们又见面了。”倾城一脚踏在他背上,笑咪咪的说。
“大仙饶命啊-”
“瞧!我已经把猿神复活了。你说过的话可算数?”
“算数!当然算数!”
“那就是说你愿意归顺?”
“愿意!”
“你敢发誓?”
“这个……”野猿大王眼珠一转,忽然看到一队骑兵冲杀过来,为首之人正是黑马大王。“黑马大王,快来救我啊--”他不顾一切的喊道。黑马大王策马飞奔而来,看也不看他一眼,翻身下马,单膝跪在倾城面前。
“启禀君上!我军已经控制战局,野猿族人放弃了抵抗,俘虏也已集中在河谷地区,由紧那罗将军和女侯爵集中看守。”
“黑马大王……你……你……”
“呸!野猴子,我如今已经效忠君上,岂能再与你这等无耻小人为伍。”
“啊呀!黑马大王!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想不到你这么识大体,其实我也正有投诚之心哪。嘿嘿……嘿嘿……君上,我现在就发誓。”说罢跪倒在地,指天发誓,“我野猿大王及全族发誓效忠君上,如有忤逆,天地不容!”
倾城微微一笑,朝黑马大王递了个眼色。
黑马大王肃然道:“高原人最重然诺,野猿大王他虽然狡猾了点,但也不至于违背诺言,我愿替他担保,恳请君上给他一次机会。”
“黑马大王……果然只有你……只有你才是我的知己啊-”野猿大王泪眼汪汪,感动的泣不成声。
“那好,野猿大王,我就给你一次机会,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倾城笑道:“你们都起来吧,各自集结自家的部队,明天早上到要塞来见我。”
经此一役,野猿、黑马两部,被倾城收拾的服服贴贴,黑马大王和野猿大王更是把他当成真命天子看待,再也不敢有半点悖逆。
第二天一早,倾城把他们请进客厅,在座的还有紧那罗、瓦上霜和黑十字军的重要将领。
决定高原人与黑十字军未来命运的会议开始了。
这是蛮族首领与黑十字军第一次和平的坐在一起,刚开始气氛难免有些尴尬,讨论问题的大多是黑十字军的将领,野猿大王、黑马大王和他们带来的部落司祭都不敢开口。
“如今高原人和黑十字军已经成了一家人,往后诸位也要精诚合作,不要辜负了紧那罗将军和在下的一片苦心。”经过倾城一番调解,气氛总算缓和下来。
野猿大王率先发言道:“君上、夫人、诸位将军,适才兄弟听了诸位的高见,心中很是钦佩。可说到远征帝国,兄弟却有点为难了,兄弟既然已经侍奉君上为主子,按理不该再有说话的余地,即便是刀山火海也愿誓死追随,可高原人毕竟是高原人,古老相传的规矩不允许我们下山。”
黑马大王也附和说:“我族的情况也完全一样。”
倾城问道:“这规矩好生奇怪,为什么高原人就不能下山呢?”
野猿族的司祭解释道:“我们高原人的祖先是一对孪生兄弟,为了寻找古代龙皇冠,才来到塔西罗尼亚山。他们至死也没有找到,只好把这个任务交给子孙后代,只有当古代龙皇冠重新出世,高原人才能废除祖规。”
“这好办,你们看这是什么。”
高原人虽未亲眼见过古代龙皇冠,但关于皇冠的传说早已耳熟能详,当然一眼就认出来那是什么。黑马大王、野猿大王、两位司祭立刻离座,跪在皇冠前顶礼膜拜。
倾城在高原人心中建立了至高无上的威信,这威信对黑十字军同样有效。就这样,一支精练的部队以他为核心被团结起来,反抗帝国的力量空前增强。
一切看起来都是那样的顺利美好,倾城知道,反攻帝国的时机到了。
古代龙皇冠重新出世,黑马野猿两族解除了祖先的诅咒。倾城交给他们的第一件任务,就是前往凤凰城作战。
倾城写了引荐信,让黑马大王和野猿大王带去凤凰城拜见春江无心和易水寒,就说奉了他的命令,前去协助他们作战,一同出发的还有黑十字军。紧那罗和瓦上霜不得不跟苏摩暂时分别,因为倾城还有新的计画。
倾城打算带小迦、苏摩、蓦然去玄武走一遭。玄武大陆的四个女人手中,都掌握着对抗帝国的强大力量,而她们本身也叫倾城牵肠挂肚朝思暮想。他的计画是先取道黑森林联络温妮莎,再想办法跟纳兰婉容和李璧华取得联系,最后一站是狼山,据说楠。帝释天的力量在那一带发展极快。
假如一切顺利,明年春天他将带着玄武军团前往凤凰城会师,到了那时,帝国的末日也就不远了。
就在整装待发的时候,事情突然起了变化。
一位自称来自瑟尔。哈克逊信使的人,被带到了倾城面前。
据说他这几天一直在高原上转悠,鬼鬼祟祟的样子引起了哨兵的注意。当他被当成间谍逮捕后,一点也不害怕,冷静的宣称说:“仅仅因为我是朱雀人,就要把我当成帝国的间谍处死,这是不公平的,我是奉了瑟尔。哈克逊联邦的国王之命,前来拜访来自东方的神圣君主。我要求你们,把我带到天香君面前说几句话。”
就这样,信使被带到了倾城面前。
“文先生!”不由倾城不吃惊,他万万没想到,会在此时此地,遇见这位当初春江飞鸿的头号智囊文正英。
自从帝都陷落以后,他再也没听说过文正英的下落,不料竟会在塔西罗尼亚相逢,更不可思议的是,他居然成了瑟尔。哈克逊国王的臣僚。
“君上别来无恙,能在这里见到你,文某真有点浮生若梦的感慨。”
“浮生若梦,诚哉斯言。”倾城叹道:“帝都一别,已经七年了,先生憔悴多了。”
文正英颇有感触的叹了口气,说道:“文某眼下劳心费力远胜当年,憔悴是当然的事,倒是君上,风姿尤胜当年。”
“先生眼下替瑟尔。哈克逊国王办事?”
“正是。文某这次前来拜见君上,正是受了那位陛下的委讬,邀请君上莅临瑟尔都城。”
倾城皱了皱眉,说:“贵主人的好意在下心领,说来不凑巧,在下的行程已经有了安排,年内恐怕没有机会拜访贵上。假如文先生不介意,请替我带一封书信给那位陛下,我也有很多知心话想跟他聊,可惜时不我予,实在遗憾得很。”
文正英看起来一点也不失望--毋宁说,他早已料到倾城不肯赴约。
“君上的想法,那位陛下早已料到,既然不能亲自光临,书信就不必了吧。”他这话说的有些轻慢,在场众人,包括老成持重的紧那罗在内,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
倾城微微一笑,问道:“贵主人还真是料事如神,可惜无缘结交,不然一定要好好讨教一番。”
文正英笑道:“君上错了,那位陛下跟您也算是老朋友了。”
“老朋友?”倾城微微有些吃惊,“我们见过面?”
“当然,不只一面,他的身份我眼下不敢明告,总之是友非敌。”说到这里,文正英举目扫了众人一眼,不卑不亢的说:“文某看的出来,在这里我是个不受欢迎的客人,将军们想必把我当成了花言巧语的说客,实不相瞒,诸位冤枉文某了。”
众人被他饱含深意的话语吸引,顿时安静下来,种种目光全都集中在他身上。
文正英显然对自己的辩才有着充分的自知,对眼下的效果毫不意外,也没有流露出得意的神情,仍旧用他那平淡温和的语气,引发一个又一个震惊全场的秘密。
“我这次来塔西罗尼亚,走了很多路,吃了很多苦,可我从来没有后悔过,因为我尊敬并崇拜着我的主人,同时也相信与君上的会晤,值得我冒着生命危险赶赴。
“现在我想告诉你们的,是我的真实来意,在说出口之前,你们或许心存疑虑,在我说出之后,我想你们会更加怀疑。我不想对自己的使命做更多辩解,因为明察秋毫的君上,会给我一个公正的评价。
“瑟尔。哈克逊的君主对你们来说或许有些神秘,然而他并非故弄玄虚,帝国的宪兵对白虎人充满敌意,假如不适当保护自己,他很可能早就被帝国刺客暗杀,他富可敌国的财产,也将变成帝国军奴役四神的军费。辩解总是软弱无力的,事实将会证明一切。
“那位陛下对塔格奥、威尔斯,以及高原上的民族充满了敬意,这敬意不全来自同乡之谊,更因为你们是君上的部属。我的主人也想加入到这支对抗帝国暴政的队伍,一方面是因为正义感使然,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在多年之前就与君上定下了盟约。
“换句话说,我的主人,早已是君上最忠诚的仆人之一。他比眼下坐在您周围的将军更早效忠于您,可为现实所迫,他没法亲自来塔西罗尼亚效忠,甚至不能公开自己的身份,目前他能够表白的,仅仅是自己的忠诚,这忠诚可以追溯到八年前那个风雨飘摇的日子,从那时候开始,他对君上您忠心耿耿,直到如今。
“我的主人听说君上来到白虎洲后,竟然兴奋的像个孩子,他渴望见您,却又摆脱不了繁杂的公务。他知道我一心替飞鸿郡王报仇,与帝国仇深似海,一定不会背叛他,便把寻找君上的重任交付给我。
“我当即动身,赶到塔格奥的时候,你已经去了威尔斯,我立刻追到威尔斯,不幸的是再次错过。而当我费劲周折来到塔西罗尼亚时,您忠诚的哨兵终于把我带到您跟前来了。我来到这里,邀请您去瑟尔。哈克逊王国,目的只有一个--那位陛下,您忠实的仆人,已经把王冠摘下,等着您去戴上它。”
听完文正英这席话,众人又惊又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可能吗?西方世界最强大最富有的国王,要把王位让给倾城,而他却不肯透露自己的身份,这到底是阴谋还是神话?
面对诘问,文正英笑而不答。他相信至少倾城会相信他。
事实没有让他失望,倾城心照不宣的笑道:“山不转水转,世事无常,当日敌人如今变成了朋友,真是叫人感慨。那位陛下的心意我很感动,但国王还是他当的好。”
文正英心悦诚服的说:“君上果然神通广大,既然已经猜出那位陛下的身份,就请给文某一个口谕吧,回去也好对他交代。书信是万万不行的,路上有宪兵稽查,万一落到他们手里,文某死不足惜,坏了君上的大事就糟了。”
倾城笑道:“你想的很周到。请转告那位陛下,假如还记得我们的友谊,就尽快带着瑟尔。哈克逊的军队去凤凰城会师,共商讨伐帝国之大计。”
文正英深深一揖,说道:“君上所言铭记在心,事不宜迟,文某告辞了。”说罢,扬长而去。小迦、瓦上霜、紧那罗等人听得一头雾水,文正英一走,忙围上来追问倾城瑟尔。哈克逊国王到底是谁?倾城神秘一笑:“先卖个关子,到了凤凰城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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