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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中国功夫(上)

 

  “打死他!打死他!踢爆他的脑袋!”底下的人疯狂的叫喊起来,楚歌转目四顾,所有的人都陷入了歇斯底里的疯狂,楚歌注意到,站在他旁边的是几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富家小姐,一个个倒是生得水灵灵的,有一个甚至颇有几分文静典雅的娴淑气质,可是此刻她们都用极快的速度咀嚼着嘴里的口香糖,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拳台,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流露的不是温柔和情意,而是火热而贪婪的目光,充满渴望的看着即将到来的杀人场景。

  “疯了,都他妈疯了!”楚歌感叹着,把眼睛收了回去。

  赵翔已经被逼到了死角,正在艰难的支持着,金泽熙的腿法犹如雷霆闪电,一波快过一波,眼看着已经抵挡不住,楚歌心里微微有些紧张,他还是在黑道大选时第一次看到现场杀人,这一次是第二次,但是这一次的疯狂火暴程度,却明显胜过上一次。

  只可惜,死的却是个中国人,而杀人的,却是个韩国人。

  楚歌正在微微叹息,情况却陡然发生了变化!

  在那一刹那,金泽熙踢出了最后一腿,这一腿踢出来时,赵翔的双臂还刚刚抵挡过他之前的两腿,可是这一腿的速度,却忽然加快了节奏,比以前那一百多腿,快了一倍还不止,这是金泽熙的最后杀招!

  可是赵翔却在这时,忽然侧过身去,他的身体仿佛已经失去了支撑,两只胳膊胡乱的护住面门和喉咙,就这么斜斜的摔了下去,摔到一半的时候,金泽熙的那一腿,正好从他的太阳穴边呼啸而过,只需要再顺势横着一扫,就可以用脚尖踢到他的太阳穴。

  金泽熙穿的是一双皮鞋,鞋的顶部却比一般的鞋要尖锐得多,这一脚如果踢实,很轻易就能把头踢破,可是他这一横扫,却永远也扫不出来了,因为赵翔就在这根本不可能的情况下,飞起一脚侧踢。

  赵翔的左腿已经彻底软了,所以他的右腿踢出来,身体已经往地上落去,可是这一腿,却带着全身的力量,硬生生的旋转了将近九十度。

  用周杰伦的歌词来描述,这正是一个“漂亮的回旋踢”。

  这一脚,就要了金泽熙的命。

  “噗嗤”,楚歌听到了仿佛西瓜破裂的声音,然后,一片红红白白的东西象是从裂开的油漆罐子里洒了下来,洒得满地都是。

  周围的人猛然声嘶力竭的叫喊起来,强劲的音乐也于瞬间响起,整个大厅里顿时嘈杂得连耳朵都要聋了,就在这震耳欲聋的纷乱中,主持人飞快的跑上去,抓住赵翔的手,往上一举,激动的喊道:“秒杀!秒杀啊!赵翔全场失利,却在最后关头用一记侧踢,结束了对手的性命,第一场,赵翔胜!”

  赵翔全身都被汗水覆盖,软软的挂在主持人的手上,一丝力气也没了,倒像是主持人一只手把他举了起来一般,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一天或者半天之后,就将面对自己的第二个对手,所谓的人道主义精神,在这样的地方荡然无存。

  “接下来出场的,是来自泰国的……”广播又雄浑的响了起来,伴随着广播一起喧嚷的是满场的观众,楚歌看着这一幕,只觉得浑身发冷,拉着田龙走到了一边角落里,而人群中,唐果还在那里忘情的呼喊着。

  “田龙,等会我上台,可以不把他们打死吗?”

  “当然可以,”田龙道:“不过观众们不会喜欢和平收场的,他们喜欢看到鲜血和惨叫。”

  “我又不是打给他们看的,”楚歌道:“只要我赢了,我就可以拿到奖金,不是吗?”

  “呵呵,当然是,”田龙笑了:“我说的是职业拳手,他们是需要观众的追捧的,你不一样,所以你也不必在意观众们的情绪。”

  比赛进行到下午四点的时候,楚歌终于上场了。

  黑市拳的比赛还没有见到过有超能力者参加,或许这样你死我活的战场还不适合那些半吊子的魔法学徒吧,黑市拳的拳台非常小,所以也非常凶险,按照升龙大陆上的基本法则,魔法师是不适合近战的,恐怕他们的魔法元素还没凝聚起来,已经被别人一脚爆头了。

  当然,有些人是可以例外的,比如擅长瞬间移动的朱玄,再比如释放魔法比呼吸还迅速的楚歌,这两个都是魔法师中的异类。

  楚歌准备上台了,一个美国人对着他叽里咕噜一大串,田龙解释道:“他问你要不要换衣服。”

  楚歌低头看看,自己穿着件汗衫,下面是一条肥大的短裤,飘飘荡荡的,可能一运动起来就会透风贴在腿上,夏天天气热,这种短裤确实很凉快,但也确实不是一套适合打架的装束,他摇摇头:“不用了。”

  那个美国人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要知道参加黑市拳赛的选手,往往都恨不得把身上的衣服脱干净,来维持最灵活自由的技击状态,象楚歌这样明知道衣服穿的不合适却不换的,这么多年来,实在一个也没有。

  所以美国人看着楚歌,就象是看着一个死人,而楚歌看着美国人夸张的脸,也看得饶有兴趣。

  比赛之前,先要签生死状,楚歌随手在白纸上写下了“葛楚”的假名,就向拳台走去。

  楚歌的对手是一个典型的美国白人,这家伙带着一副骨质的拳套,手指关节处凸出了十支像是骨刺一样的东西,这样的拳头打在身上,立刻就是几个小孔,除此之外,他还穿着一双钉鞋,鞋子前面的开口处,隐约有雪白的光芒闪耀。

  “现在上场的,是美国前八十公斤级拳王约翰!约翰身高一米八八,体重八十二公斤,他是在三年前宣布退役的,退役之后,就进入了黑市拳坛,这三年来,他一共只打了十五场比赛,但是每一场比赛,都以压倒性的优势取得了胜利,约翰曾经说过,一个拳击手要保持状态,不是要拼命的打比赛,也不是要亡命的练习,而是需要不断的思考,不断的超越和创新,今天,我们的拳王又会给我们带来怎样的惊喜呢?”很显然,主办方对自己国家的选手还是很袒护的,约翰腰上束着象征职业拳坛最高荣誉的拳王金腰带,耀武扬威的走了上来。

  台下的喝彩声明显比其他人要热烈一些,看来这个约翰,也算是明星人物了。

  “现在上场的,是来自中国的年轻选手葛楚,葛选手从来没有参加过黑市拳比赛,战绩为零,22岁,身高一米七零,体重四十八公斤,深蹲力量未知,握推力量未知,不是黑市职业拳手。”这个资料一报出来,场外大部分的人都笑了。

  这明明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刚刚进入黑市拳坛的新手嘛!怎么就跑到这象征黑市拳最高档次的比赛上来了?他应该到那些黑糊糊的小店子里去跟市井小民打架,搏众人一笑吧。

  等到楚歌慢悠悠的走到台边,小心翼翼的拨开绳索从空隙中钻过去的时候,台下的笑声达到了高潮,同时响起了强烈的嘘声。

  “下来吧,小鬼。”

  “哈哈,约翰,你碰到了一个小丑呀!”

  “打死他吧,约翰,给你一秒钟!”

  楚歌穿着一身休闲装,很轻松的站在拳台上,冲着对面的约翰笑了一笑:“大个子,你好啊。”

  约翰低声吼叫着,并不回话,在他看来,黑市拳的赛场上,能同时出现在拳台上的两个人,已经注定了是生死之敌,而跟敌人,是没什么客气好讲的,再说他,也根本听不懂楚歌所说的汉语。

  约翰微微屈起身体,两手举到面门的高度,摆出了职业拳击手的架势,作为前国家级拳王,很显然他的进攻武器和大多数的黑市拳手都不一样,是集中在两只拳头上的,约翰的手臂非常长,在狭小的拳台上,几乎一伸手,一跨步,就能够覆盖整个拳台,楚歌站在他面前,头顶还没有他的下巴高,对比十分明显,不了解情况的人绝对看得捏一把冷汗,可是唐果和田龙都见识过楚歌的变态防御,一个个笑眯眯的在那看好戏。

  唐果跑到田龙身边:“田老大,身上有没有钱?”

  田龙道:“有,干什么?”

  唐果笑道:“都借给我,等会还你。”

  于是田龙就把身上全部的现金都掏了出来,共计两万美圆左右。

  唐果拿着钱,立刻跑去下注,买楚歌赢,这时候,盘口那里已经下得满满的了,不过全部都是买约翰赢的,一边的台面上空荡荡的,一面却堆满了钱币,唐果把这两万美圆往楚歌的名字上一丢,顿时就惹得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你,真的买他赢?”庄家问。

  “当然,”唐果肯定的点点头:“要发财当然要买冷门,我相信他肯定会赢的。”

  于是所有人都哄笑了。

  这些人都是常年观看黑市拳赛的,他们对于拳手的能力估算,往往比一些专业拳师还要准确,至于买冷门赚钱的道理,他们当然也都懂,可是这一次,无论怎么看,也看不出那个东方来的小个子有丝毫的胜算,所以,即使是再爱买冷门的人,也不愿意去相信楚歌。

  说来说去,还是楚歌那一身休闲装把他们给刺激了,他们不愿意相信,居然有人在这样生死由命的拳台上因为嫌麻烦而穿着一身累赘的衣服比赛,他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是一个还连黑市拳到底是什么东西都没弄明白的家伙,傻呼呼的上台找死去了。

  唐果才懒得跟他们说,他只是注意的看了一下牌子上写的陪率,约翰是一陪一点一,楚歌是一陪一百。

  也就是说,楚歌如果赢了,将有一百倍以上的利润等着他。

  这一刻,我们的唐果不无恶意的想到:如果我押上十万美圆,那不是转手就是一千万吗?冠军奖金都赚出来了。

  台上,已经打起来了。

  裁判一宣布比赛开始,约翰就跨前一步,一拳往楚歌的头上打去,楚歌的个头实在太矮了,约翰本来是想打他的眼睛或者太阳穴的,可是拳头往下斜击的感觉非常不好,所以他权衡再三,决定就打楚歌的脑袋,虽然人的头颅是很硬的,但是他装了骨刺的拳头依然可以轻易的透入,再说了,对面这小子一看就是菜鸟,就算是打头大概也很容易打死吧。

  对于约翰来说,这是显示实力和捍卫名誉的一战,作为美国前八十公斤级拳王,他始终认为自己在黑市拳坛上是高人一等的,所以今天,他刚好拿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立威。

  台下的观众忽然发现台上的两个选手在打假拳,因为台上那个小个子只是把手稍微抬了一抬,在虚空中做了个格挡动作,约翰就把那雷霆万钧的拳头收了回去。

  约翰紧接着又出拳,然后楚歌又是举手随便挡了一下,约翰的拳头便又收了回去,细心的观众发现,约翰的拳头似乎并不是自己收回去的,而是被什么力量给弹回去的,那种忽然转向的状况十分冥想,有些隔得近的人,甚至还能听到拳头打在金属或者石头上面的声音。

  约翰出拳八次,然后八次把拳头中途收回,下面的观众已经开始发现不对劲了,约翰的神情紧张起来,开始微微的喘气,楚歌还是站在那里,从开赛到现在,他脚下就没动过,只是两只手稍微举了举,再约翰打到第八拳的时候,楚歌干脆手都不举了,约翰那一拳在离他的头部还有五厘米的时候,十分自觉主动的把拳头收了回去。

  当然,只有约翰知道,他是被一层无形的力量给弹回去的。

  “天哪!你们看!约翰流血了!”一个富家女在下面尖叫起来。

  是的,约翰的拳头上已经鲜血淋漓,他用尽全力攻了八拳,每一拳都遇到了强大的抵抗,反震的力量撼动他手套上的骨刺,再反作用于他的手掌,现在,他的虎口都已经震裂了。

  “这是巫术,这是东方的巫术!”有人大叫起来:“啊,你瞧,你瞧,我看见什么了,我看见了传说中的东方巫术!”这些观看黑市拳的人倒谈不上什么民族主义,他们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到世界上各种各样杀人的花样,而楚歌的表现,对他们来说,确实是很神奇。

  “那个小子是巫师!你们还说他是菜鸟!”

  “他好强!这是我第一次在黑市拳台上看到这种神秘的东方古术啊!”

  唐果气坏了:“你们他妈的懂不懂啊?这是中国功夫,怎么可能是巫术呢?我葛大哥是中国武术界第一高手!”

  只可惜,他的叫骂淹没在洪水般的惊讶和叹息之中。

  约翰有点害怕了,围着楚歌开始转圈,楚歌也不理他,随便他转,约翰大概转了三四圈,终于趁转到楚歌身后的时候,忽的飞起一脚,踢向楚歌的裆部,在脚尖处,一段雪亮的刀片赫然弹了出来,全场惊呼起来,这确实是非常恶毒的一招。

  “锵!”如中金石,约翰惨叫一声,抱着脚跳了起来,那截刀片仿佛是刺在了石头上,反而被石头压到了鞋子里面,正好平平的削过了约翰的脚指头,然后整个儿嵌了进去,所谓十指连心,约翰立刻疼得大叫起来。

  “强啊!真强!”唐果羡慕的想道:“没想到葛大哥连那里都修炼过,恩,我要不要请他教我呢?这可是传说中的金枪不倒神功哦,比‘伟哥’什么的好用多了。”

  楚歌还是没有出手,只是冲着约翰笑了笑,说道:“I win,You lose,ok?”这简单的英语他还是会说的。

  观众忽然就沉寂下来,他们最讨厌看到的,就是两个拳手和平收场,他们想看到的,是血腥的快感,无论是楚歌杀掉约翰,还是约翰杀掉楚歌,都一样能满足他们的感官要求。

  “不许认输!杀掉他!”

  “打啊!继续打!只有一个人能够活着!”

  “他妈的,你们这是在干什么?打假拳吗?”

  “约翰,代表美国人民,把那个东方小子撕成碎片吧!”

  “啊?”约翰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他在黑市拳台上大概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战胜了对手却不杀掉对手,反而好言好语的要求对方认输,怎么办呢?约翰已经没有信心再打了,他现在的身体需要马上送医院,可是美国人骨子里的狂妄自大和身为前拳王的虚荣心,却不容许他认输,看着台下激动的人群,约翰站在那里站了足有半分钟,才摇了摇头:“No,I will win!”

  观众们立刻沸腾起来,继续疯狂的叫嚣,广播里的音乐强劲而狂野,楚歌无奈的看着眼前的大个子白人,忽然觉得说不出的厌恶。

  他知道,约翰手里肯定有很多条人命,约翰也绝对不算是个好人,自己即使杀掉他,也没有任何问题,可是,他真的不想杀人,他得到能力以来,迄今为止,虽然看到过死人,却一次都没亲手杀过人,他不想破这个例。

  很多事情,一旦破例,就很难再忍得住了,小到抽烟喝酒赌博,大到走私贩毒杀人,楚歌虽然不是大英雄,却也不想做大坏蛋。

  楚歌叹了口气:“好吧,我虽然不杀你,却可以废了你。”

  约翰已经恶狠狠的扑了上来,这一次,不止是两只拳头,而是整个身体都冲了上来,孤注一掷的一击。

  楚歌站在那里,一动也没动,只是抬了抬手,发出了四道三倍强度的风刃。

  约翰狠狠的撞在楚歌的中级防御结界上,然后狠狠的弹了出去,他飞在半空,四道风刃已经无声无息的割断了他的双臂和双腿上的经脉,他仿佛是一口被掏空的麻袋,落在了地上,再也站不起来。

  这个人,至少在现在,已经是个废人了。

  全场鸦雀无声。

  这个其貌不扬的东方小子,似乎只是随便做了一下热身动作,就把不可一世的拳王,彻底变成了一个废人,这又是什么样的实力?

  在黑市拳这么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场面上这样反常的安静,似乎还从来没有过,只因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一个象楚歌这样的选手,他仿佛根本不适合打黑市拳,可是他一出手,却高明得让人无法理解。

  楚歌怎么赢的?谁都不知道,一层无形的防御,几道无形的气劲,就解决了一个夺冠热门人物,不但是观众在震惊,就连所有参赛的选手,看到这一幕,都忍不住惶恐。

  就在这沉寂中,响起了一个刺耳夸张的声音:“哈哈哈哈哈哈,我压到冷门了,耶!中大奖了!我赢了两百万呢!”一个红头发的少年又蹦又跳的往庄家下注的地方冲去,这个人当然就是唐果。

  刚刚那群哄笑他的家伙,现在看着他的眼光就多了些崇拜了,这尤其让唐果自我感觉良好。

  等到裁判宣布楚歌胜利之后,楚歌走下台来,几乎已经成了众人目光的焦点,就连接着上去的两名选手,都被众人很自然的冷落了,广播里那个雄浑的声音还在介绍“接下来上场的选手是……”楚歌已经跟田龙和唐果一起嘻嘻哈哈的走了出去。

  现在已经下午四点多了,今天不会再有比赛了,最重要的一点是??“师傅,明天你大概没比赛可打了,很多遇到你的人都会选择弃权的。”田龙如是说。

  第二天一早,田龙带给楚歌一个很不好的消息:“师傅,已经有人要杀你了,连我们真空炸弹都接到了一桩生意。”

  这句话里有个潜台词,因为昨天众人是看着田龙跟楚歌一起出去的,虽然知道田龙身份的人寥寥无几,但是黑市拳的观众大部分都有点势力,仔细查查也能发现些蛛丝马迹,既然他们连有嫌疑的杀手组织都要雇佣,可见已经到了急病乱投医的地步,也可见他们想杀楚歌之心是多么迫切了。

  说来说去,还是楚歌昨天太牛逼了。

  所以,楚歌再进入比赛大厅的时候,身上就多了件防弹衣,据说还是最新产品,可以挡住几乎所有新式大口径的高威力手枪,这东西是田龙搞过来的,昨天楚歌的表现太好,已经成为了其他选手的眼中钉,为了避免楚歌很冤枉的被人暗杀掉,田龙让楚歌穿上了防弹衣。

  至于头部嘛……呵呵,当楚歌带着个大头盔进入赛场的时候,所有不知情的人都大笑起来,居然引起了一阵轰动,很多人认为来自东方的“神奇小子”楚歌是个很有幽默细胞的小伙子。

  “神奇小子”,这是楚歌在昨天的比赛中得到的绰号。

  当然,也有很多人一脸阴沉的看着楚歌,他们从这出闹剧就能看出来,楚歌已经知道有人要暗杀他了。

  当被暗杀的人知道自己成了猎物,那么杀手成功的可能就要小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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