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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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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7-6 19: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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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雏 虎(1)


      胤喜帝五年十月。
      锁河山南麓的巨鹿原,迷乱的楠木香烟中,神巫在头顶拍掌而歌,围绕火堆起舞。胤朝诸侯们则高冠广袖,迤逦而前,以八拜之礼奉上青圭白璧,而端坐在军帐正中的人以七拜回礼,这就完成了称霸的“纳璧之礼”。
      这是“锁河会盟”上的场景。惨烈的“锁河血战”以这场诸侯公卿的盛会为结束,此时细雪翻飞,却掩不住巨鹿原战场上来不及埋葬的累累尸骨。
      胤朝立国七百年后,终于迎来了第一个称霸的诸侯,离国侯赢无翳排众而出,以威震诸国的强兵劲旅为依托,将帝朝的权柄掌握在手中,宣告了一个新的时代。
      尽管从后世的人眼中看去,这头东陆雄狮咆哮纵横的时代不过是流星般的瞬间,不过这颗流星却彻底终结了蔷薇皇朝的生命。从此不祥的狼烟在东陆的大地上此息彼起,诸侯中的强者纷纷视神圣的帝都天启为口中的肥腴,而昔日伟大皇帝的子孙再也没有一人能真正掌握这片浩瀚的国土。
      这是“二十年乱世”的开始。
      胤喜帝六年四月,春暖花开。
      “锁河血战”中败北的联盟诸侯们或许还在各自的宫殿中扼腕长叹的时候,一匹翩然的白马如飞般驰入了宛州南淮城的城门。
      而帝王的种子,正在最阴暗的角落,悄悄萌芽。
      “这不是试手,而是对决,你们都要全力以赴。退出圈子者败,兵刃脱手者败,开始!”
      中年男人低喝着将手中的钱币抛起,随着它叮的一声落在园中的石墁地上,古枫下的空气仿佛骤然冷去。
      持枪者侧身躬腰,做出“猫形”,四根手指缓慢地掠过枪身,猛地一紧。
      那是一杆七尺七寸的长枪,黑色的刃在阳光侧照下泛起淡淡的乌金色,像是古铜色的星辰。没有花哨的枪缨,扭曲的魑虎缠绕在枪颈,九寸的枪锋有如半截利剑。精炼的熟铁一直包裹了枪杆前方近两尺五寸,余下部分才露出枪杆的紫檀色。这是一柄形制特别的枪,凝重、森严,仿佛一只沉静的虎。
      猛虎啸牙枪,这是它传世的名字。以无数鲜血洗砺的武器,钢质、长度和重心都完美无缺,足以在一刺中轻易地洞穿三重铁铠。放眼九州诸族,只有人类的设计配合河络无法比拟的铸造工艺,才能在一块顽铁上凝聚出如此深邃的杀机。
      持剑的对手清楚枪的威力,保持着极度的谨慎。他缓慢地变换着位置,两尺七寸的古剑收在鞘中不动,捏着剑柄的手却不断变化姿势,令人无法察觉他进攻的意图。他留下的无数脚印中渐渐有庞大而规则的圈子成型,这是“大齐之剑”的“虎蹊之步”,是爆发前的蓄势。
      仲裁的中年人微微后退了一步,似乎被这片平静中即将爆裂的不安压迫了。
      “唧唧,唧,唧唧。”鸟鸣声忽然打破了寂静。
      翠羽黄尾的鹦鹉儿落在了枪剑之间,唧唧的叫着,笨拙地扭头,瞪着一双乌黑滚圆的眼睛左顾右盼。这种家养的鸟儿没有野禽敏锐,全然不怕人,更没有察觉到平静中极度的不安。
      持剑者的眼神微有变化。只是一瞬间,他极快地瞟了鹦鹉一眼,心里一寒,立刻收回了视线。
      可是一瞬间已经足够,猛虎的咆哮声扑面而来。持枪者在短短的一瞬间发出了唯一的一枪,没有后势也没有变化,只是一记直刺。
      却是必杀的直刺!
      空气从枪颈上猛虎的口中钻入,自虎耳流出,啸声仿佛虎咆。虎头上以黑金嵌成的双眼闪动如电。持剑者的“虎蹊步”彻底崩溃,他的剑拔到一半,手已经失去了拔剑的力量,要闪要退,已经没有余地。
      鹦鹉惊飞而起,乌金色的寒芒刺破了下午的阳光。一片落叶被枪刃破成了两半,枪锋直指持剑者的胸口。
      急促的清鸣响过,随之是噗的一声,长枪落在了地下。
      与长枪一起落下的,是腊金色的一枚钱币。持枪者猛地要闪身退后,因为他失去武器,已经彻底暴露在对手的面前。持剑者却不给他这个机会,大喜中猛一蹬地,拔剑出鞘。
      他这时拔剑的速度迅如疾电,丝毫没有多余的动作。他的武术并不弱,只是在对手可怕的枪势下,像是被掐住了喉咙无法施展。可是此时对手已经失去了武器,他手中古剑斜斜飞刺,挑向对方的肩膀,这一招最大地利用了剑的长度,而且他手上留了余力,对方若是侧肩,他就立刻平挥,至少可以划中胸口。
      几乎必胜的挑刺却随着对手猛地低头全然落空,持剑者剑上走空,不由自主地改而平挥,却只是在空气中留下一闪的剑光。他的空门全部都露了出来。
      “喝啊!”
      吼声从地下传来,低头的对手单腿为轴在地下打旋,而后飞腿背踢起来,持剑者的手腕被踢中。一股大力带着古剑直升上天,持剑者也失去平衡,啪的一声坐在地下。
      古剑砸在石墁地上叮叮当当的声音不绝,持枪者猛地退后一步,脚尖挑起了落地的古剑。战枪沉重无法挑起,他侧身倒翻一把抄在手里。两件武器都落到了他手中,他这才冷冷地转眼看了对手一眼。
      他的眸子在阳光中似有一道寒芒,仔细看去竟是漆黑如墨的。
      “我赢了!”他低低地说,声音是不合年纪的低哑。
      双方竟然都是少年,持枪者十二三岁,只是长得身材颇高。持剑者则不过十一二岁而已。
      “你,你耍赖!分明是你的武器先脱手的!”持剑的少年眼睛是淡褐色,清秀可爱,回过神来嘴角撇了撇,使劲指着对手,“是你输!”
      “我赢了的。”黑瞳的孩子低哑地重复了一次,“我的枪不是自己脱手的。”
      他把猛虎啸牙枪抱在怀里,捂住了自己的手腕,一缕血丝从牛皮护腕里滑下,他的手腕竟然受了伤。他有些不屑地瞟了瞟地下的那枚钱币,又看向一旁的中年人,紧抿着嘴唇。


    江南:雏 虎(2)


      褐瞳的孩子哑口无言了,只能恨恨地哼了一声,扭过头去。那杆枪是被旁边中年人用一枚金铢打落的,大胤的金铢入手沉重,近距离打出去不啻一件武器。而以黑瞳少年枪上的力道和速度,褐瞳少年本来绝没有机会反击。
      中年人挥了挥手:“是你赢了。输赢我自然知道,你练枪比弟弟多出两年,练的又是猛烈易成的毒龙势,赢了没有什么可高兴,输了才不应该。”
      “父亲!”褐瞳的少年这时候想到刚才那一枪的危险,心里发寒,又被父亲说输了对决,心里委屈,眼泪就在眶里打转。
      “谦谦君子,当以沉毅为本,少悲喜,多静思。”父亲对褐瞳少年温言劝慰,引用先贤的训导,让儿子不要轻易哭泣。
      父亲转向长子,神色又冷峻起来:“你知道我为何要打掉你的枪?”
      “怕我伤了昌夜。”黑瞳的少年瞟了弟弟一眼,“我不会伤到他,那一枪再刺几分,我自然收得住。”
      “收得住?”父亲怒极反笑,“野儿野儿,我教你枪术,那么多年,何曾见过你收过枪?一味知道蛮刺,我不打掉你的枪,你就要刺到自己弟弟身上去了!”
      黑瞳的少年全然不在意父亲的愤怒,只是攥着自己的手腕:“我手腕不伤,就能让你们看!那样的枪势,我早就能收住了!”
      “嘴硬!”父亲低低地呵斥。
      他也有些怀疑,长子在枪术上确实有过人的天赋,若说还有什么人真的能控制住那杆不祥的枪,也只有他了。
      “可是昌夜那一剑,我不踢掉,他能收住么?”
      父亲哑了一下。
      “我也能收住!”褐瞳的孩子不服气地喊了起来,“你能收住,我难道收不住?”
      “你?算了吧。”黑瞳少年冷冷地回道,“我也不在乎你收得住收不住,就你的剑术,伤不到我。父亲不救我,我也不要他救。”
      “放肆!”父亲吼道,“兄弟之间骨肉之情,我看待你和你弟弟一般无二,只有你这样的歹毒性子,才会如此刻薄,我们姬氏的家风,你都继承了什么?”
      黑瞳少年静静地不回答,园子里一下安静起来。褐瞳的少年扯着父亲的腰带缩在他身后,对哥哥比了个鬼脸。
      父亲怒气未消,上去劈手夺下长子手中的古剑,转身拉起幼子要走,却忽然听见长子在背后低低地似乎是自语:“你也就一枚金铢,扔出去了,又拿什么来救我?”
      还是那略显嘶哑的声音,不带感情的冰冷腔调,父亲的心里却忽地有些涩涩发酸,回头一顾,看见长子侧过头梗着脖子侧对阳光,似是什么都没说,那两条黑得如墨,剑指到额边的长眉忽然令他想起在帝都的那个女人。
      父亲的心里忽地软了下来,瞥了长子一眼:“别的不说。你刚才那一枪错误太多,犯了战法的忌讳。即使是毒龙势,也不该猛烈过度,如果你第一击不能成功,空门必露,怎么闪避敌人的反击?”
      “若是那一枪就可以杀了敌人,他根本就没有反击的机会。”
      “如果你枪法弱于敌人,没能杀掉他呢?”父亲的不悦又泛了起来,却克制着没有表现在脸上。
      “那我就输了,全力以赴还是杀不了他,就是留有余地我也赢不了。”
      “荒唐!”父亲低喝一声,“你这个刻毒的心性不改,迟早害死自己。你才十二岁,杀性就这么重。昌夜比武不该走神,可是看见鸟儿心动,少年人都会如此。你却只有一个‘杀’字在心里。圣人说修身最重要的是天性自然,你才多大,长大岂不是要变成妖魔?”
      “我不知道什么圣人。”黑瞳少年冷冷地看着父亲,“弟弟读过书,我没有;弟弟要出将封侯,我不能;就算上阵,弟弟坐在军帐里,我要上前线拼杀。圣人能救我么?圣人上过战场么?要是上过,他早就被杀掉了。”
      “冥顽不灵,冥顽不灵!”父亲终于失去了耐心,再不愿再多说一句,起身挽起了幼子的手,头也不回地离去。
      古枫之下空荡荡地只剩下黑瞳的少年。他好似没看到父亲和弟弟的离去,只默默地对着阳光。直到父亲和弟弟的身影消失在远处,再也无人能看见他了,他才缓缓地坐了下来。
      他放开手,牛皮护腕里的血点点滴落到草里。他咬着牙,扯开护腕,里面竟是一层铁腕,再掰开铁腕,里面有一层短短的钝刺。那些钝刺扎在他的手腕里,伤不重,却痛得令人心寒。
      他咬着布带默默给自己包扎,几片还绿的枫叶幽幽地飘落在他头顶。他仰头看着,呆呆地仿佛忽然就变做了石像。
      煦暖的阳光从雕花窗外照了进来,照得书房内一片柔和,窗外潺潺的流水声分外悦耳。到了这里,人不由得就静下心来。
      姬氏是文武世家,书房极其考究,笔墨纸砚分列,精美的雪梨木书案靠在窗户边,比普通书案矮了一些,是父亲特意按照昌夜的身高定制的。满壁都是书架,这些羊皮封面的古本书包罗万象、应有尽有,本就是一笔财富。
      父亲从书架上抽下一本《五经注疏》,笑着说:“练武修文,都是不可或缺的。你静静心,今天考《五经注疏》。”
      “是,父亲。”昌夜极其乖巧,长揖之后,和父亲对坐。
      南淮城是下唐国都,下唐则是宛州的大诸侯国。唐国本是天南的三大强国之首。可惜幽帝六年宫室裂变,王叔夺取了靠近中州的一半国土建立上唐国,下唐的兵势立刻就衰弱了。不过繁华的都市还都在,国库依旧殷实。宛州商会的势力支持着下唐宫廷,所以在纷乱的时局下,下唐却是少有的安定繁华局面,偃武修文,用皇朝旧制取士,《五经注疏》是选贤的重要经典之一。
      “《政典》曰:‘先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何也?”
      “帝柔怀天下,所以用杀者,非好杀,不能不杀。”昌夜朗声道,“用杀以吓天下,是帝德。”
      “兵杀者,阴坚之气;治国者,阳合之道。以杀为德,不亦谬乎?”
      “儿闻大鹏爱子,长而逐之,不许归巢。健者展雏翅而飞天,羸者落土而死,是以得传骨血。大鹏驱逐亲子,莫非酷耶?然非如此,何得唳天之材?父心拳拳也。帝以兵杀之气立威,而欲天下安睦,同此道也!”


    江南:雏 虎(3)


      “好一个父心拳拳!”父亲大笑,“果然果然,昌夜不负我的期望。仅这一段,就可以写就一篇文章。那些豪门子弟中怎么有我们姬氏这样的骏马,国主若是再取士,凭你这番见识就足够!”
      “谢父亲!”昌夜躬身拜了一拜,又转着眼珠,“不过孩儿的剑术始终比不上哥哥……”
      “笑话。”父亲摸着他的头,“你是栋梁之材,将来要出将入相,难道真的亲手挥舞兵戈?至于你哥哥,不过叫他陪你练武,强身健体而已。但兵家固然用计,一点武术不通,也是不行。武术上你不要想着和哥哥争高下,市井中杀鸡屠狗的人也用得好刀,难道你也要与他们相比?”
      昌夜微微愣了一下,笑了起来:“孩儿明白了!”
      “来,就以刚才的话,为文一篇。誊好之后我再为你去几个世家的家主那里找一找门路,我们姬氏能否复兴,就要看你这匹骏马了。”
      “是。”
      书房里静悄悄的,昌夜笔下如走龙蛇,父亲欣慰地看着幼子,满心安乐,对来日期期然满是憧憬。一直过了半个时辰,他才悄悄开门出去,不愿打搅了幼子文思。
      一出门,他就正对上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睛。
      长子怀里抱着那柄高出他自己一尺的猛虎啸牙枪,悄无声息地站在门口。看见父亲出来,长子退缩了一下,随即倔犟地昂起头和父亲对视。视线两相一错,倒是父亲移开了眼神。
      “你来这里干什么?”父亲皱着眉,“弟弟在读书。”
      长子静了半晌:“我对读书没兴趣,我去练枪,刚好路过。”
      他提着枪头也不回地离去,父亲盯着他的背影,重重地叹了口气。
      父亲是姬氏的家主,名谦正。
      姬氏是胤朝大族,先祖和胤帝有血缘的关系。到了姬谦正的时候,在喜帝即位的夺嗣之乱中遭到牵连,被逐出帝都天启,来到下唐安家。
      在胤朝的贵族世家中,姬谦正为人低调,才华却颇为出众,马下是文臣,马上是武将,投掷金铢伤人的技法也是一绝。原本姬谦正自负才学,以为可以在下唐谋得官职,重振姬氏的威名,可惜下唐朝廷风气与众不同,喜欢任用少年,姬谦正自荐不成,只好转而把希望寄托在儿子的身上。
      他有两个儿子,长子姬野是侧室生的,幼子昌夜才是正妻的孩子。虽然更喜欢嫡出的昌夜,不过起初姬谦正也并不讨厌姬野。他已经记不得是什么时候开始讨厌姬野了,也许是他性格太强,也许是他寡言少语,不会讨人喜欢,不过还有一个特殊的原因,是姬谦正讨厌他的眼睛。
      无论是东陆的人还是北陆的蛮族,眼睛都不是纯黑的,只有殇州古老雪山中的夸父才有纯黑的眼睛,姬野的眼睛却比夸父还要黑。那种纯正的黑色使姬野的眼睛看起来极其深邃。当别人看他的时候,姬野不像普通的孩子那样会低下头去,而是以冷冷的目光和对方对视。结果通常是成人也被姬野的目光吓退。
      “眼神可恶!”姬谦正私下里悄悄对妻子说。
      看着姬野的时候,姬谦正很难有一种自己生养了这个孩子的感觉。这种渐渐浓烈的厌弃在举家迁到南淮之后达到了巅峰。那场天启城的变乱后世称为“哀喜夺嗣之乱”,不知道多少公卿横死在皇室之乱的屠刀下,姬谦正也是仓皇出逃才得以活命。可是侧室带着姬野,却在半路上失散了。最初姬谦正尚有些悲伤,不过妻子温顺、昌夜乖巧,他渐渐地就淡忘了。
      直到那场变故之后两年的一个冬天,当他打开园子的大门,惊异地看见寒风中那个衣衫褴褛的少年。他低着头静静地站在那里,任凭凛冽的风拉扯着他狂乱的头发,瘦得见骨的手紧紧地攥着那杆比他长出许多的虎牙枪,仿佛那就是他的命。
      当姬野缓缓地抬起头,姬谦正的心里一片寒透。再次看见那双眼睛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根本就是在看一头受伤的野兽。
      姬野就是这样不可思议地找到了南淮城的家,侧室却没有能跟回来。谁也不知道姬野是如何从帝都一个人来到千里之外的下唐,但是从脚上那双已经没有底的麻鞋看来,他竟然是用双腿生生走过了这千里的路。
      隐隐的,姬谦正觉得在过去的两年中一定有什么事发生在姬野身上。从此这个儿子真的是完全改变了,他心底某种东西彻底压过了孩子的心性,让他变得深邃而不可猜测。
      姬野从不提到那两年间的事情,所有时间都花在时刻不离身的猛虎啸牙枪上,这更令姬谦正有种彻骨的不安。
      猛虎啸牙枪是姬氏家传的象征,有着不为人知的来历,姬谦正当然更想传给幼子昌夜。可是事实上姬谦正自己也不敢动那杆枪,他只记得自己的父亲还偶有操练,但是却禁止自己去碰那杆枪。这杆枪的历史似乎是父亲也不愿提起的,偶尔听到的口风是“噬魂之枪”或者“不祥之枪”。
      阴冷的天气中,没有风,姬谦正却曾亲眼看见那枪在静室中恶虎一样咆哮。
      一次父亲曾在酒后开玩笑一样说:“想用那枪?就用血魂去换,换得干干净净,九州大地上就再无人是你的对手!”
      这似乎只是荒诞不稽的传说,可是这杆枪在姬谦正心底的阴影却是如此的真实可怕,只是他的父亲那夜说起这话的时候,脸色青了一青,自悔失言,不安地看着窗外,像是害怕着什么。
      难道姬野真的拿血魂去跟那柄诡异的枪换了些什么?
      这是姬谦正心里一直难解的结。
      从此他再也不愿意花心思在长子身上,甚至有意无意地避开他,盼望这个人从自己的眼前消失。


    江南:雏 虎(4)


      姬野缓缓地抱枪在怀。
      他不满意刚才的最后几刺,手腕上的刺痛令他无法全力以赴。他天生力量就比同龄的孩子大,可是二十四斤的虎牙枪即使对于成人还是过于沉重。他有时候也会想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曾经使用这柄可怕的枪,就像是把一团火焰驾驭在掌中。
      慢慢调整着呼吸,姬野目光忽地一闪,漆黑的眼睛转向后面的松林。他有种野兽般的敏锐,直觉上有什么东西压迫到了他,令他不安起来。回气的速度,他比普通人都要快得多,仅仅是略为调整呼吸,力量就回到了他的双臂中。
      四指扫过枪身,虎牙被拉开在双臂中。他的身体好像一张绷紧的硬弓,弓上搭着一枝森然的巨箭。
      姬野没有动,低声道:“谁在树背后?”
      虎牙指定了松林的一点,一触即发。
      那种难以言喻的压力让他的心跳加速了。他并不是真的看见那边有什么人影,不过强烈的感觉仿佛针扎在背后,有人的目光能把他整个洞穿似的。
      低低传来的竟是笑声。
      “如果你想让枪变得更快,一刺的力量更猛烈,光爆发力量是没有用的。关键要调整手臂的位置,让小臂和枪身贯成一线,在吐气的一瞬间把全部力量送出去,当你的整个臂长都用尽之后,枪尖应该正好到达敌人的心脏。如果早了一点,你的全部力量还来不及吐出,晚了,则你的身体会阻碍枪的威力。”老人缓步走出了树林,根本不在意姬野手中危险的武器。
      那种被窥视的不安感瞬间就消失了,老人的笑容带来的是友好的感觉。
      姬野收回了枪势,诧异地看着他。那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他牵着一匹背鬃垂到膝盖的翩然白马,白色轻质的大氅裹住他的全身,头发也是一色的雪白,他像是冰雪中走出的一个纯白的影子,耀眼得令人自惭。而他手里挽着的白衣小女孩,更像是一团轻盈的雪绒,只是眸子清亮得宛如宝石。
      “你姓姬么?”老人微笑着问。
      “我叫姬野……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认识你。”老人的目光凝聚在虎牙枪上,“可是我一生都无法忘记这柄猛虎啸牙枪。”
      姬野迟疑地看着自己的枪,他对枪的来历全然不知。
      “我可以看一看它么?”老人轻声道。
      无法拒绝他的声音和神情,姬野的手一滑,送出了虎牙。老人苍老的手轻轻在枪上抚摩着,从枪刺的脊一直到枪杆上的刀痕,他的表情超乎了认真,看起来虔诚,又有一丝悲戚。
      最后他摸到了枪刺下那个小小的图腾之徽。
      “你懂它的意思么?”
      姬野摇了摇头。
      “那个印章是麻木尔杜斯戈里亚,河络的文字,这是只在三百年前的火山河络群中使用的古河络文。猛虎之牙撕裂卑怯者的灵魂,这是它的意思。”老人的声音里充满敬畏,“再次见到它,就像见到朋友,还能听见它的呼吸,感觉到它的意志。”
      他把面颊侧贴在枪锋上,声音仿佛低沉的音乐:“我们都没有死!”
      “谢谢。”他把枪递还给姬野。
      老人的身后有一只长形的包袱,用雪白的绫子包裹着,八尺多的长度,超过了老人本已经惊人的七尺身高。姬野的眼睛盯在了老人的包裹上。
      “也是枪么?”姬野指着老人背后的包袱。
      老人有些惊奇:“你怎么会知道?”
      “如果我有你那么高,那个长度是最适合的枪长。而且我觉得你说的使枪方法很有道理,那你一定是一个用枪的武士,怎么会不带枪呢?”
      “看。”老人拉了拉身边的小女孩,“下唐也有这样聪明的小武士。”
      被称作武士让姬野很惊奇,小女孩的笑容让姬野更惊奇,她笑的时候,那对宝石般的眼睛璀璨生辉,竟是深邃的玫瑰红色,是姬野从没有见过的。
      “孩子,我要见你的父亲。”老人褪下了右手的一枚铁指套,“给他看这个。”
      那是姬野第一次看见这个指套,那时候他不知所措地捏在掌心,觉得它冷得像冰,却没有想过有一天它会燃烧。


    江南:雏 虎(5)


      指套在姬谦正的掌心里沁出微青的铁光,只是一个很朴实的指套,却像是块火炭一样烫着他的手。环的大小刚好可以把拇指套进去,还有些空隙,指肚的一面磨得如镜,背面则是一个叼着星辰的鹰头。姬谦正的手指触摸到了指套内侧细微的铭文。
      “北辰之神,浩瀚之主,泛乎苍溟,以极其游。”
      不意自己此生还能见到这枚指环,相隔近百年之后,苍溟之鹰的指套竟然找上了姬氏的家门。不祥的儿子,带来了不祥的客人,姬谦正却无力去愤怒,彻骨的寒意笼罩了他。
      终于还是逃不过这一日。
      “你出去。”姬谦正努力地定了定神,对姬野道,“请客人在前厅中等候。”
      姬野离去,姬谦正呆坐了许久,转进了后房。家传的铁匣依旧密封在墙壁中,满是灰尘。打开来,一枚几乎完全相同的铁指套静静地躺在其中。从很小的时候他就畏惧着这枚指套,他觉得它是活的,有生命,会思考。指套只是在沉睡,而且一定会苏醒。
      他轻轻的抚摩着内侧的铭文:
      “北辰之神,苍青之君,广兮长空,以翱以翔。”
      不知道多少年这两枚指套不曾被摆在一处,青君之鹰和苍溟之鹰的相逢,到底是什么不祥的预兆呢?
      “铁甲依然在!”姬谦正一步踏进前厅,略微颤抖着念出了这句话。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念这句话,那声音似乎不是属于自己的。
      “依然在!”老人静静地看着他,低声道。
      “野儿,你出去吧。”
      老人摸了摸小女孩的头:“羽然,你也出去玩一会。”
      姬野惊讶地看着父亲手指间同样闪烁着一枚铁指套,而他方才交给父亲的一枚被放置在父亲手中的托盘上。老人一双眼睛如鹰一样盯着父亲拇指上的指套,如此的执着不舍。
      “我们出去玩吧。”一个清丽如莺啭的声音。
      他回过头,对上那双瑰丽深红的眼睛。羽然伸出手来拉他,姬野却忽然闪了一下。羽然愣了一下,看着对面那个黑眼睛的孩子,像只不安的小野兽一般转着眼睛。
      许久,姬野把手心在自己的胸口上擦了一下,伸出去,羽然握住了。
      他们握了手,于是第一个人和第二个人就此相逢。霸业或者宿命,都由此开始。很多年以后羽然说起他们初次相逢时候姬野的窘迫,总是当作一个笑话来说。
      但是姬野并不笑,姬野说:“小时候,我以为我的手比别人的脏。”
      “为什么呢?”
      “因为很少有人愿意拉我的手,除了你。”
      前厅的门紧紧锁了起来,孩子们不安却又无所事事地候在外面。
      “从宁州来?”姬野破天荒地坐在院子里的假山上和羽然说话,他很少会主动和别人说话。可是宁州太神秘了,令他很是向往。那里是片苍青色的古老森林,在密林的深处有羽族古老的神殿,朝阳下的少女振动背上的羽翼,如一片羽毛那样腾入云空。对于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宁州远得好像人一生一世翻山越岭都无法到达那样。
      “是啊。”羽然点了点头。
      “那里的人真的会飞么?”
      “会啊,可惜每年只有一度,可以无所顾忌地飞啊飞,若是逢到雨日,飞起来真是被淋成落汤鸡了。”羽然有点得意,落汤鸡这个词是她经过东陆才学到的。
      “人那么重,飞起来……很累吧?”
      女孩儿看了看他,却没有直接回答,狡猾地笑了起来:“你又飞不起来,问这个做什么?”
      “我……”姬野呆了一下,“我想,高高地飞在天上,该有多好啊!”
      “其实第一次飞起来,当然是很好的,不过渐渐地也就那样了。放眼都是森林,你飞得再高,也不过是看见更远处的森林,再远处的森林。”羽然嘟着嘴,“其实我还是喜欢你们东陆,哪里都有好玩的东西。”
      “你都去过哪里?”
      “我们还经过了瀚州和中州,一路南下,去了好多的地方,你去过哪里?”
      姬野沉默了一下:“我家以前在中州住,后来就搬到南淮来了。”
      他摇了摇头似乎想甩开这个话题:“我没去过别的地方,不过我以后会去九州大陆的每一个地方,连夸父和河络的地方我也会去,要是有船,我就去海上找鲛人和龙。”
      “听说龙在很远很远的大海里呢,河络的领地特别热,找夸父又要翻过很多的大山,北方的冰雪,一万年都不化的。”羽然笑,“你不是在骗人的吧?”
      “我不骗你!”姬野涨红了脸,“我不怕热,翻山也算不了什么,就算龙在很远很远的大海里,我也可以找羽人帮我造最大的海船出海。”
      他说完这些话,脸才真的红了。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自己是想说些话来引起这个红色眼眸女孩儿的注意。他强硬地梗起脖子、绷起脸来,不露出一丝怯意。


    江南:雏 虎(6)


      羽然被他的严肃打动了,心底有些相信这个神气的孩子也许真的能去很远的地方,她有些懊恼起来:“要是我也能去就好了,可是爷爷一定不让。在瀚州的草原上,遍地都是马群,一眼望不到边,人人都可以骑马,他们在马背上翻滚,双手放空也不怕摔下来,几十个人骑马叼狼,我想死去骑马了。可是爷爷就是不让,更别说让我去看不到边的海上看龙了。”
      瀚州的景色又是姬野不曾想过的,他神往着,却没有表现出来,只踢了踢脚下的山石:“那我以后出海的时候把龙的样子画回来给你看。”
      “好啊!”羽然使劲点头,“不过,你会画画么?”
      姬野愣了一下。他慢慢低头下去,一言不发。
      羽然没有注意他的神色,目光被步出前厅的姬谦正和老人吸引了。
      “看啊!”羽然看出了异样,急忙拉身边的姬野。
      姬谦正腰间多了一柄长剑,长三尺余,宽近寸半,剑脊出奇的厚。而老人本来背负的长枪已经从绫子中解了出来。
      姬野脸色微微改变,他知道父亲所配的是战剑,不同于寻常的佩剑,战剑厚重,剑锋虽不锐利,却韧实,足以劈开对方的铠甲和武器而不翻卷。因为下唐崇尚雅致和婉约,整个下唐国的剑师都很少铸造这种威力惊人的战剑,父亲配这种战场上的重剑,竟是要出手的模样。而老人的枪完全是姬野虎牙枪的制式,只不过一色的银白,在夕阳中光芒惨烈。
      “昌夜、野儿,你们带客人闪开。”姬谦正缓缓拔出重剑。
      姬昌夜早已被外面的人声惊动,在一边好奇地观看。他对父亲的剑术本极有信心,并不担心,却侧过头去偷看姬野身边那个精致的小女孩。
      读过书的姬昌夜不同于姬野,知道贵族人家要知礼,贸然注视陌生的女孩自然是失礼的。可是他又忍不住不看,长这么大,他从未想过世上会有这样明净如玉的女孩,肌肤晶莹得像是敷了粉,可是敷粉之后却没有那样柔和自然的嫩红,眉宇清晰得有如画出,一缕细细的淡金色头发从她雪白的帽兜中不老实地钻了出来,在面颊边淘气地卷起来,一颤一颤。
      昌夜的心也随着那个细细的发卷起伏,他侧着眼睛,咬了咬嘴唇。
      羽然觉察了姬昌夜闪烁的目光,于是她微微点头对他笑了一下。刹那间的容光让年仅十岁的昌夜也有些赧然,他害怕露出什么马脚一般急忙扭过了头去,装作漠不关心的模样。
      羽然忽地有些恼怒,她不高兴昌夜的做作。昌夜回过眼神,一会儿心里又痒痒地想去看,这次一斜眼,却触到了羽然瞪大的眼神,隔着远远地像只恼怒的小野猫那样瞪了他一眼,而后缩身闪在了姬野身边。
      姬野瘦高的身形完全隔绝了昌夜的视线,昌夜掐着自己的手指,暗地里恼怒起来。
      姬谦正的姿势极其恭敬,防御却滴水不露,他对面的老人长枪直指天空,只是随意地站着,身上宽大的白衣在风中鼓振。
      一片片落叶横扫过石墁地,刮得地面沙沙作响。
      老人笑了一下,他的长枪像是被风吹得倾斜了,可是并不倒下,微微一侧,飘飘地起了变化。不同于毒龙势的暴烈,惨烈的银光在风中轻轻翻舞,不带出一丝声音。
      姬谦正心里惊惧,他并不清楚老人在那个组织中的地位,心里也在猜疑是否对方真的是“苍溟之鹰”的持有者。可是面对这样根本无法揣测的进攻,最后一丝疑虑也被驱散。
      他凝然竖起了重剑。无力进攻,他只能以静止对抗老人的变化。
      老人没有看姬谦正,他的目光始终在地面上漂移,枪在流水一样的运动中打破了对峙,简单的一枪缓慢地推送过去,直刺姬谦正握剑的手。
      姬野忽地站了起来,在假山上立起,瞪圆了眼睛。看似软弱的攻击却令他忍不住战栗。老人的双手松松地空握枪杆,枪锋也在不定地轻颤。可是姬谦正不敢动,可以看出他的身体在衣衫下绷得铁硬,似乎老人一手推出的是一片无从闪避的死亡。
      枪锋距离姬谦正的手只剩下三尺,老人的攻势几乎用尽,姬谦正动了剑。他一旦动起来,声势就像是开山碎石,大喝上步,剑直接劈向了长枪的中段。对于枪术的高手,凝聚在枪尖的力量极其巨大,砸向枪锋便如砸向蛇头,一旦失手就被咬住。而枪尾稳重有力,也不是剑的长度可以达到的。他劈的位置,正是长枪最脆弱的地方。
      像是打蛇,要打在蛇的七寸。
      “好啊!”昌夜挥舞着手臂大喊。
      这么短的距离,枪长剑短,剑占尽了优势。老人根本无法闪避,剑准确地劈中枪杆。姬谦正手上一轻,忽然发现自己的力量彻底走空了。
      冷汗立刻布满了额头,他察觉到枪上完全没有力量!除了轻轻的一震,就像是在水流中划过。
      枪锋上银色的光芒忽地跃动起来,像是一只银色的蝴蝶展开了翅膀。长枪借着剑击的力量悄无声息地翻转,双方轻擦而过。姬谦正失去了平衡,老人松开了左手,他单手握枪,微微地拨动食指,长枪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翻到了姬谦正的右手小臂上,斜斜削下。
      “阿爹小心!”姬昌夜不禁大喊出声。
      姬谦正已经无法闪避,也无从格挡。沉重的战剑不但不能保护他,反而是一种累赘,他放手弃剑,拼着受伤退后。但是没有用,老人的枪锋像是缠在他手臂上的蛇,紧跟着推进,毒信已经擦到了他的皮肤上。
      猛虎的咆哮声响彻了园子,席卷而来,仿佛来自古老的深山。
      “喂,姬野!你做什么?”女孩子的声音一瞬间就被虎啸吞没了。
      姬野在老人的背后。他的突进带起了翻滚的落叶,收拢肩膀,小臂和枪杆保持在一条直线上,正是老人所说的攒刺——完美的攒刺。
      他踏前了三步,推出了他的枪。全身的力量像是水流一样贯注到枪身中,在第三步的最后,冲前的势头配合推枪的力量,达到了巅峰。在手臂完全舒展的瞬间,虎牙将从背后正好点中老人的心脏!
      “住手!”
      姬谦正惊恐地怒吼。他宁愿失去一条胳膊,也不愿这个老人死在自己的家中。他无数次听说过古老的传说,那个可怕的组织是不能冒犯的,叛逆者从来都面临铁律无情的惩罚,何况是杀死苍溟之鹰。
      老人的笑声逼退了虎咆。


    江南:雏 虎(7)


      他在绝无可能的情况下飞跃而起,在空中从容转身。昌夜有种错觉,老人像是跃起在空中后悬停了一瞬。而后银色长枪劈出,在场的人再也看不出老人手里是枪还是什么别的,那只是一片银光在溅射,翻飞如蝴蝶,变化如鬼魅,虎牙的枪锋上叮叮当当,撞击声短暂而急促,沛莫能御的攒刺就失去了方向。
      白色的衣角在姬野面前消失。缠住虎牙的银光也不见了,姬野一惊,才发现虎牙对准的是自己父亲的胸口。可是他已经停不住,像是有人推动着他的双肩,毒龙势本就是最猛烈的攒刺。
      姬谦正不由自主地挥手去格挡,忽的发现手里是空的!刚才的一瞬间,为了闪避老人的枪刺,他抛掉了自己的剑。
      “爷爷!”羽然惊惶地大喊。
      银光猛地灭去,枪锋静静地指在姬野的后脑。老人跃过他的头顶,安然站在他的背后。姬谦正呆呆地站在那里,许久,才清楚地感觉到一滴汗慢慢从颊边滚落,凉得刺骨。姬野的枪刺笔直地对着他的眉心,是杀伐之性狂烈的毒龙势,只差一寸。老人避开了虎牙枪,把攻势引到了姬谦正的面前。
      在最后一刻,姬野真的收住了枪。可是姬谦正依然觉得心口一阵冷痛,像是被什么刺伤了,枪尖的锐风?或是儿子出枪时候冷厉的眼神。
      “你看清我刚才出了多少枪?”老人笑笑。
      姬野摇了摇头。
      “一百三十二。”
      姬野吐出一口气,疲惫地坐在地上。
      老人收回了枪,点点头:“很聪明的孩子。但是还不是最好的攒刺。”
      姬野扭过头来。
      “最好的攒刺……”老人望着天边的火烧云,似乎在回味着什么,“是收不回的,那是天授之枪啊,是武神的手刺出来的。”
      “先生……”姬谦正犹豫着。
      老人挥手打断了他,上去轻轻拍了拍姬野的胳膊:“臂膀很有力。不过,你是不是还不明白为什么我能够把枪用得那么快?不明白为什么我教给你攒刺的方法,却用这样变化不定的枪术?不知道什么样的枪术才是最好的?”
      姬野点点头。
      “聪明的孩子,我奖励你一个机会。”老人把自己银色的长枪递给姬野,“握一下我的枪。”
      姬野看了他一眼,伸手握住了。他的脸色忽然变了,老人却已经微笑着收回了长枪。
      “明白了么?”
      姬野点了点头。
      “你是个聪明的孩子。你的武器也很好。”老人指了指虎牙,“但是不要让它伤到你的心。”
      “虎牙枪是一柄暴烈的枪,很多年前它就是。”老人转头对着姬谦正,“姬氏终于出现了继承它的人。这让我想起从前。”
      老人拉起羽然的手走向了门外:“姬先生,我想你应该熔了那枚指套。这个使命不是随着血缘流传的,只有希望为此战斗的人才会成为武神真正的追随者。你也知道,很多人已经为此付出了一生的代价,如果你不想,不必勉强自己。”
      姬谦正怔怔地站在那里。
      “不过我来到这里的消息不要有别人知道了。”老人回头,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虽然你不再是我们的一员,但是作为指套的继承人,你应该知道组织的规则!”
      “是!”姬谦正低下头去。
      园子的大门砰的一声合上,姬野呆呆地站在那里很久,忽然忍不住撒腿要跟出去。
      姬谦正一把扯住他的胳膊:“混账东西,去哪里?”
      姬野像是没有听见他的话,挣扎着要甩开他的胳膊。姬谦正正在急怒中,忽然听见背后传来一声惨叫。他猛地回头,看见原本在后堂裁花的妻子听见动静奔了出来,对着石墁地上一只被踩死的青绿色鹦鹉大哭。
      “才买的小哥儿啊,才买的啊!”
      姬谦正忽然想起那只鹦鹉,姬野和昌夜对手的时候,攒刺一发有如风雷,那只呆呆的鹦鹉根本无暇闪避就被他一脚踏死了。难怪那只鹦鹉看着有几分眼熟,是喜欢莳花养鸟的妻子刚从外面买来的。
      “阿娘,阿娘。”昌夜上去扯着母亲的手,“是姬野踩死的。”
      姬谦正呆了一下,忽然放了手,狠狠的一巴掌甩在姬野的脸上:“要追去就不要回来了!你这样的儿子我不敢要,去死了也罢了。”
      姬野仰起头,抚着自己发红的脸,看着父亲三人的背影头也不回地消失在前堂的屋檐下。他也不跑了,呆呆地站着,阳光敛去,园子里慢慢地暗了下去。
      老人挽着羽然的手站在门外,老人沉默地对着街上的人流。
      羽然抬起头:“爷爷,你本来是准备杀了他么?”
      “是的,我准备借他儿子的手杀掉他。”老人摸了摸羽然的头,“孩子,不要问了。这种肮脏和恶毒的事情,你是不该知道的。”
      羽然牵住了他的手:“爷爷,不要杀他吧。杀了他,姬野就没有爸爸了。”
      她低下头去:“没有爸爸,就像我一样……”
      “可是他知道太多我们的事情。如果让他活着,把消息密报给诸侯,危险太大了……姬扬的孙子,还是不免懦弱和平庸啊。”老人叹息了一声,“不过也许你是对的,孩子是无辜的,都该有父亲。”
      老人把她抱上了马背:“那么所有危险就由我们来背吧。既然天驱的意志再也没有人奉从了,那么就让我死去又如何呢?最后一个天驱,应该像先辈们一样死去。我等着诸侯的杀手们。”


    江南:雏 虎(8)


      夜深人静,万家都已经入眠。姬氏大宅的主房中还点着几支油烛,姬谦正坐在桌前,一声不吭地盯着那些烛泪,一滴一滴地凝结起来。
      “唉!早些睡吧。”妻子一边摸索着为姬谦正除下青色的缎袍,一边埋怨,“到底是什么事情呢?难道我也不能说?你这一晚上都愁眉苦脸,若说真的是什么歹毒的人,这偌大的南淮城,几万人守着,难道还怕他行凶么?我说还是去通报给守备大人好了,要是他闹出事来牵扯到你,可不是连家也保不住了。”
      “不要再问了。”姬谦正的声音少有的冷硬,“你也应该知道天下广大,有些事绝不是我们可以管得上的。他能够退去我已经很高兴了,再也不要提起这件事,也不要对任何人说!”
      许久,他叹了口气:“你永远不会明白的。他们不是一个人,也不是十个人,也许他们会是千百人,列着队冲锋的时候,星辰会变化,连诸侯的大军也要退却。”
      “他们是武神的使徒。”他的脸色在灯下说不出的怪异,“他们真的是!”
      “武神?我看你是被吓破了胆,听昌夜说他倒是赏识姬野?”
      “野儿在武术上确实有天赋,今天他刺杀那人的一枪到我胸口,本来我绝没有闪避的机会,已经有了必死的心,没想到他居然还能收住。”姬谦正叹息,“可是枪势太烈,终究都是个暴戾的性格。”
      “都是你当初坚持要教他枪术。”妻子恨恨的,“他现在练了枪术,那双黑眼睛更凶,平时瞟我一眼也吓得我不轻。一个侍妾的儿子,你教得却比昌夜还好,难道如此厚此薄彼么?”
      姬谦正长叹一声:“对于昌夜我才是花了心血的。野儿练习的毒龙势本来暴烈,不是中正平和的枪术,所以才会进境快过昌夜。我教昌夜的大齐剑术才是姬氏最高的武术,上手艰难,可是以后的成就一定超过野儿。而且昌夜学文练武,成就比野儿高十倍百倍也不难,武士不过抵挡几个敌人,昌夜却可以有统御一国的才华,不能比的。”
      “那你何必又教姬野,他那种乖戾的性子,随他去好了。”妻子眉梢的神色缓和了几分,却还在埋怨。
      “上阵亲兄弟。”姬谦正赔着笑,“野儿虽然不是可造之才,不过练成一点武术,将来昌夜成了大器,还可以保护昌夜,跟随他做一个参将什么的。对昌夜也好。”
      “你就是想得周到。”妻子再也无话可说,挽着他的胳膊,一起钻在被子里。
      里面的声音渐渐低落下去,到后来只有吃吃的笑声,隐约中还在谈着什么将来的事情。
      屋外,星月的光辉流泻下来,难得的静馨。万家房舍,屋顶仿佛都流淌着一层水银。
      挑出很远的宽阔屋檐下,一个还显得单薄的黑影独自站在星月都照不到的黑暗里。
      屋内细碎的声音再也听不清楚,姬野抬头凝视自己怀里的猛虎啸牙枪,枪锋寒得他心里颤抖。他看看屋后的小松林,又看看自己的北厢房,再是园子里满是青草的石墁地,却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
      他转了一圈,抱着枪默默地走在园子里,连屋里的姬谦正也不曾发觉他的来去。姬野的脚步像一只潜行的猫,姬谦正总是说那不是磊落的脚步,不过其实猛虎的脚步和猫并没有区别,只是姬谦正未曾见过猛虎。
      走到了墙边,姬野左右看看,搬了几块大石,垒起了一个阶梯,悄无声息地爬上了墙头。他沿着墙头默默地走,无边的南淮城在他脚下沉睡。姬野只是这样走着,一遍又一遍地来回,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要走到哪里去。
      最后姬野坐在了自家的屋顶上,抱着自己的双腿,枕着自己的膝盖,好像要在微寒的夜风里睡着了。
      “姬野,姬野……”一个细而轻的声音从背后飘来。
      姬野猛地惊醒,回过头,看见一双玫瑰红色的眼睛在看他,花瓣一样的嘴唇边带着一丝玩闹的笑意。
      “羽然?”他认出那是白日里来访的女孩,“你怎么会在这里?”
      “爷爷和我住在那边的一个旅店里,我想出来看看,可是白日里出来总是不方便。”
      “不方便?”
      羽然瞪大眼睛,拈起脖子边那缕淡金色的头发:“看我眼睛的颜色,还有头发,你说我怎么敢白天出来呢?我一路上都戴着风帽,有的时候真恨不得把帽子扔了,骑在马上披着头发跑,可是爷爷不让。我恨死了。”
      “我看了啊。”姬野认真地点点头,“挺好看的。”
      羽然呆了一下:“人人都像你那么木头脑子就好了。”
      姬野并不生气:“你回去吧,夜深人静,外面可不安全。”
      “有什么不安全?在我们宁州的森林里,你若是旅行,经常会有我们羽族的村落。到了月光最好的夜晚,我们都会穿着白纱一样的衣裙,在月光下面拉着手行走。我们也不点火,月光照在裙子上,像是透明的,像是蜻蜓的翅膀。传说女孩子这样走,月神的光辉就会都照在最轻盈那个女孩身上,她就会在所有人的目光里飞上天空,去神的宫殿,可惜我没有见过。”羽然叹了口气,“不过,那时候真是很美的,大家都很美。”
      姬野看着她拈起白裙的裙角,站在屋脊的尽头,微风吹起她金色长发上的白绸飘带,整个人像是虚幻的。他忽然注意到羽然是赤脚的,半透明的脚轻轻踏在青灰色的瓦片上,盈盈地踮起来,像是随时就会飞走。
      他默默站起身,羽然歪着头看他,许久许久。
      姬野明白过来,窘迫地抓了抓脖子:“你还是回去吧,这里不是宁州,是南淮。夜里会有贼的,他们拿着刀在街上抢劫,听说很多别地都在饥荒。那些人跑到宛州来,还是吃不上饭,就只有做贼。”
      “喂,木头,你那么丧气干什么?”羽然说,“你父亲对你很凶的样子,他后来又骂你了么?”
      姬野摇头:“其实他也不常骂我的,他不管我的。你父亲管你么?”
      “我没见过他,他就死了,你在这里坐着不冷么?”
      “不冷,我不是很怕冷的。我刚才想去练枪,可是现在不想了,我又不想睡觉。”
      “那我们说话玩吧,我要听关于龙的。”羽然说,“我偷偷跑出来,要等爷爷睡熟了才能回去,要不然就糟糕了。”
      “我……也不太知道。”姬野讷讷地说。


    江南:雏 虎(9)


      “别怕别怕。说错了也没事啊,你出海的时候画了龙回来给我看,我们就知道了。”
      “画龙……”姬野低下头去,“我只是说说的。”
      “什么啊?你不是答应的么?不能耍赖吧?你们东陆的人怎么是这样的?”
      姬野忽然站了起来。他倔强地转过头去不看羽然:“我不会画龙给你看的,因为我根本不会画画。没有人教过我,我连字都不认识!”
      羽然呆了一下:“你不识字啊?你阿爹没有教你么?我看你家里很多的书……”
      “不会!”姬野猛地把头转回来,他死死盯着羽然,“我就是不会!没有人教过我!我很笨的,学了也没有用,你为什么老是缠着我?我就想一个人坐在这里!你们走了我阿爹就打了我,我什么都没有做!”
      羽然有些害怕,她想要逃开。可是她抬眼看见姬野的眼睛,却不觉得他真的生气了,他只是努力地在瞪大眼睛,那双明亮的漆黑的眼睛。
      “那你会不会写自己的名字?”
      姬野摇头。
      羽然犹豫了一下,上去拉了拉他的手,一根手指在他的手心里点了点:“那我教你,你们东陆的文字,哪有我们羽族的神使文那么难学。”
      姬野感觉到了她掌心里的温暖,手抖了一下。他忽然把手整个抽了回去,掉头跑了。他看着深湛的夜空,满天都是星星在闪烁。他沿着那些勾连的墙壁拼命地奔跑,穿过院落的屋顶,他跑得飞快,像是怕被那个金发红眸的女孩追上来。
      最后他停在凤凰池一片清澈的水边,他站在那里呆了一下,双手拢在嘴边,对着湖对岸用尽了全身力气大喊起来。谁也听不懂他在喊什么,连他自己也不知道,钟楼在月下巨大的影子投在他的身上,文庙的钟声响了起来,终于把他的喊声吞没了。
      他站了许久回过头来,看见钟楼的屋脊上那双晶莹透明的赤裸双足,女孩子站在那里,有些怯怯地望着他,她的裙带在风里轻轻地飘啊飘。
      两个人默默地彼此看了许久。
      “你真的教我识字么?”姬野狠狠地揉了一下鼻子,扬起了头,“我想学。”
      喜帝八年三月。
      由天启城守护使、离国公赢无翳上书建议,皇帝传朱漆诏书,恢复武皇帝制定的《十一宗税法》。东陆诸侯,侯爵以上有封邑者,每年所收的绢谷之中,除去帝都的税赋,须再缴纳十成中的一成作为宗室特税。
      诸侯震动,奏章雪片一样飞到帝都,离国的赤甲骑兵则高举帝都少府卿的旗帜,直逼各诸侯国都收取宗税。淳国公敖太泉性格激烈,带三万风虎铁骑据守当阳谷,抗拒离国征税的使节。
      四月,离国公轻骑三千人北上,夜战斩杀敖太泉,降淳国为公国。敖太泉幼子被解送到天启关押,年仅十岁的侄儿敖之润即位。朝野感叹忠心勤王的诸侯又去一家。
      税赋源源不断地流往离国公赢无翳的手中,越州饥荒。
      是年,燮羽烈王十二岁。
      南淮城地处南方的宛州,春秋绵长,温润宜人。
      姬野背靠着假山躺在园子里,在树阴下翻了一页过去。他在看书。虽然姬谦正没有直说过,不过书房却只是给昌夜用的。于是姬野半步都没有踏进去过。
      姬谦正一身宽松的绨袍,从花架后过,透过满是葡萄藤的格子,迷惑地看着长子。他总觉得长子性格孤戾,一直不乐意教他读书,甚至连武术也不愿他练得太高。可是最近儿子练枪没有以前勤快,却喜欢看书了,每次悄无声息地出去,总从书坊里抱些书回来。
      起初姬谦正以为他不过是羡慕弟弟读书。既然自己不愿意教,他也不介意长子自己学,心想他试试知道读书终不能无师自通,也就会知难而退了。可是姬野一捧起书本,就捧了大半年。他本来就不怎么和人说话,除去在外面撒野,在家的时候不是练枪就是读书,俨然左文右武的样子。可惜《九原将略》和《五经注疏》这样的经典姬野是不读的,姬谦正偶尔翻他的书堆,尽是些《蔷薇纵横录》、《四州长战史》、《惊龙全传》一类的野史轶闻。对着这些书,姬谦正简直恨不得遮起眼睛,只觉得看一眼都脏了双目。
      “长公子,用早饭。”
      侍女隔得远远地喊一声,转身就离开了。宅子里上上下下没什么人畏惧这个冷漠的长公子,何况长公子不得宠爱早就无人不知,下人们也对他随便。
      姬野早就习以为常,眉梢都不见动,充耳不闻地看着书。
      姬谦正皱了皱眉头,心里窝着的一团火又腾了起来。不过他却来不及训斥姬野,国主最近又要取士,姬谦正赶着趁晨猎的时候去拜访公卿。若是能拿到一封荐书,昌夜出仕的事情就易如反掌。姬谦正一直等待的复兴姬氏之事,也就不再是梦了。
      他重重地哼了一下,扭头出门。
      直到翻完了剩下的几页,姬野才把书掖在怀里,一声不吭地走进前厅。昌夜翘着腿,正在桌前悠然地饮茶,桌上的碗碟里只剩下残羹了。
      姬野还没有坐下,昌夜忽然挥挥手:“撤了。”
      “长公子还没有……”侍女犹豫着。
      “圣人教化,一举一动,一丝一线,都有规矩。什么时候用饭,什么时候撤饭,都有法度,我们姬家是士族,就有士族的规矩。”昌夜竭力摆出严正的模样,“现在是用饭的时候么?”
      侍女手脚轻快地收拾起来,姬野站在门口,漠然看着他们。侍女摞起盘子回身的时候,目光对上了他的眼睛,忍不住手一抖,盘子稀里哗啦的碎了一地。
      “你怎么搞的?笨手笨脚的东西!”昌夜的绢裤子上满是吃剩的残汤剩水,大声喊着从桌边跳了起来。
      姬野看着蹦跳的昌夜和惶恐不安的侍女,静悄悄地转身出门,仰头看见了天空瓦蓝的一色,白云中一只鲜艳有如烈火的风筝飘着两条长尾高飞。
      他静静地望着,忽然拔腿奔跑起来,敏捷地越过了门边的石墩。昌夜斜着眼睛看过去,哥哥的背影在一段半豁的墙边闪了一下,不见了。
      “嗨,嗨,你们笨不笨啊!不要用蛮力啊,蛮力拉它就栽下来了!”


    江南:雏 虎(10)


      女孩子一身淡青色的裙子,摇晃着双腿坐在起伏的树枝上,修长得像一尾青羽的雀儿。她拢着嘴对那些拉着风筝线的孩子大喊,竖起眉毛似乎有些生气的样子。
      一片草青色的平地上,三个孩子努力地扯着,可是那只巨大的风筝不好操纵。高空里一点小小的风向变化都扯得它颤颤地要倒栽下来,三个孩子争着去拉,谁也不让谁。
      “笨!”羽然终于忍不住跳了下来。
      她轻飘飘地着地,上去自己把风筝线抢在手里:“笨蛋笨蛋笨蛋,还没有姬野会放呢。”
      三个男孩围着她,看她高高地扬起手,扯着风筝小跑,在草地上轻盈地左闪右闪。羽人像是风的儿子,无论风向怎么变化,风筝在羽然的手里都是稳稳地越飞越高。羽然手里的线几乎放完了,高空中有力的风吹在大风筝上,她轻得像是要凌空飞起来。
      “我拉着你。”一个胖胖的男孩犹豫了好久,在衣襟上擦擦手,伸出去要拉羽然。
      “不要你拉!”羽然啪的一声打落了他的手,转着眼睛说,“你蹲下来。”
      男孩蹲了下去。羽然忽然蹦了起来,轻轻地在他肩上一踏。风势一鼓,羽然轻飘飘地被引了起来,所有人的目光追着她青色的裙子在天空上。她腾起了几乎一丈,高得越过了姬家大宅的墙顶。
      “姬野!姬野!出来放风筝啦!”她的声音清脆,有如在天地之间回响。
      应着她的话音,姬野从墙顶上鹰一样掠出,一声不吭地奔了过来。男孩们似乎有些害怕他,不由自主地退了开去,姬野从羽然手里接过了线。他在草地上飞跑,孩子们追着他。
      姬野放完了最后的线,只剩下一个线头在手里。他把线头拴在一块石头上扔在那里,自己放平了身子躺在一个树桠上,对着蓝天发呆。红色的风筝在天空里起落着,他的目光就追着那风筝。
      “姬野!”羽然在树下喊他,“去文庙么?今天去文庙吧,那边的铺子在卖好多小东西,都是商会从河络那边运来的,你肯定想都想不到的。”
      “我不想去,反正我们又没有钱买。”姬野摇头,“听说河络一生也做不出几件东西,运来?是商会的武士抢来的吧?”
      “又不是抢你,也不是我们去抢啊。”羽然扁了扁嘴。她穿了裙子爬树不方便,够不到姬野,就从树下拾了隔年的松球去扔他。
      姬野也不管那些砸在身上的松球:“我还想看书。”
      “看书看书,我们看了很多天书了。我陪你看了那么多天的书,你总应该陪我去玩啊。”羽然气鼓鼓的。
      姬野犹豫了一下,指着另外三个男孩:“我不想去文庙,让他们跟你去吧。”
      羽然朝天翻了翻白眼:“我不带笨蛋。”
      “谁是笨蛋啊?”一个男孩嘟嘟哝哝的。
      羽然恶狠狠地瞪大眼睛:“风筝都放不起来,还不是笨蛋?”
      “看,看!风筝落下来了!”另一个男孩喊了起来。
      羽然跳了起来,提着她的裙子飞跑过去,孩子们追在她身后。姬野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了过去。
      火鸟风筝的线被扯在神气的少年手里,他斜着眼睛瞥着恼怒的羽然和三个男孩,带着慵慵懒懒的腔调:“这片地方我家全部都买下来了,没有事可不要随便地进出。”
      “放放风筝还不行啊?”一个男孩愤愤地说。
      他家里是商户,虽然不是巨富之家,可是也有几间联营的店铺,平时很是倨傲。可是他认识这个姬家的二公子,听父亲说起过这家本是帝都的大族,昌夜身上那股和商人不同的贵气让他有点儿自惭形秽,声音也高不起来。
      “这片宅子你们知道叫什么名字么?”昌夜指着身后的家,“叫做‘读易栋’,是静心读书的地方,你们这样大吵大闹的,别人怎么读圣贤之书?放风筝还是小事。”
      羽然忽然踏上一步,在他肩头推了一把:“喂!你是找茬吧?你还说读书,你这样子和街头堵路收钱的有什么不一样?买下了了不起啊?”
      几个男孩忽然来了精神,把昌夜半围起来:“你想怎么样吧?”
      昌夜忽然局促起来,他真的没有见识过这种街头孩子的蛮横,也没有料到这个初来南淮时候雪绒花一样的羽人女孩也可以变得咄咄逼人。
      “我让他们在这里放风筝的,怎么样?”姬野低沉的声音忽然从后面响起,“我不喜欢读书,喜欢放风筝!”
      “早就知道你会跳出来!父亲说了不许跟她们家来往的!”昌夜指着哥哥的鼻子。
      “来往不来往干你什么事?现在说放风筝的事情。”
      “风筝的事情我说过了!”
      “喂!那么霸道啊?你也是这家的,他也是这家的,你说话就算数啊?”羽然凑到直凑到昌夜面前,她的肌肤在阳光下是奶白的,淡淡地有木香传来。昌夜的脸隐隐有些红,他出来找这个麻烦,大半是为了在墙头上看见这个女孩。
      “这是我们的家事。”昌夜很不高兴她这么帮姬野说话,他上前一步想把羽然拨到一边去。
      羽然露出戒备的神色,一把打落了昌夜的手,除了很熟悉的人,她最讨厌的事情就是被别人碰到身体。
      姬野闪到了她前面,把羽然拦在背后,抓住昌夜的手:“你敢动她?”
      “哼!”羽然趴在姬野背后对昌夜做了个鬼脸。
      昌夜的手像是被钳住了,他羞怒起来,指着姬野的脸:“你凭什么护着她,你跟她算什么?也不要脸,以为别人多看重你么?”
      姬野愣住了,退了一步。
      “偷着跟叛贼家里来往还敢出来说话?这地、这房子、这里的一切,都不是你的,是父亲的,你有什么本事帮她说话。指望人家感你的情,将来还嫁给我们姬大公子啊?”昌夜得意于自己藏而不露的恶毒。
      “她……”姬野的神色忽然变了,他紧紧握着羽然的手,反逼上一步,“她就是我的!又怎么样?”
      所有人都愣住了,羽然被他抓着,脸上血色翻涌着,男孩们的目光都落在她的脸上,她终于无法忍受这种场面了,狠狠地一把打落姬野的手:“谁是你的?”


    江南:雏 虎(11)


      她转身,头也不回地跑掉了。几个男孩也追了过去。
      “哈哈哈哈哈哈!”呆了一下,昌夜放声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跌跌撞撞地跑了。
      姬野站在那里,默默看着自己被打落的手。
      姬谦正终于请用了家传的竹鞭。
      他并非一个好动武力的父亲,可是听了昌夜的告发后,已经平息的对那个老者的敬畏又开始困扰姬氏的家主。他觉得长子简直是个不祥的人。
      竹鞭一再地抽打在姬野的背上,伴随着姬谦正的喝骂:“你可知道他们究竟是什么人?养你简直是我姬氏一门的不幸!将来如果我们姬氏亡在我之后,一定是你这个孽子的罪过……”
      姬野一动不动地靠在桌子上,静静凝视着父亲。他的目光不像是愤恨或者畏惧,却更像是不屑,冷冰冰的没有一点感情。
      大怒的姬谦正足足打了一个时辰,喝令所有人离去,只留下姬野一个人在前厅里。
      冷月清风,一片寂静,就像很久以前的那个晚上,姬野抱着双腿静静地坐在屋顶上。
      “姬野,姬野……”好像还有人在背后小声呼唤他。
      迟疑了很久,姬野还是回头去看了,那双深玫瑰红的眼睛竟然真的又在他背后出现。
      “有人……打你了……”羽然吃惊地看见姬野脸上被竹鞭抽出的血痕。
      “没有关系。”姬野拨开了羽然摸到他脸上的手,“过几天就好了,你怎么来了?”
      “我……只是出来玩。”羽然不好意思说她跑出来看姬野。和她猜得一点不差,姬野就在他们第一次夜遇的屋顶上坐着。她挪动着屁股,不知道是不是该跟姬野坐得近一点,可是姬野一点动静都没有,她也不好意思,于是鼓着腮帮子生闷气。
      “对不起,是我不好。”
      羽然愣了一下。
      “你再也不要理我了,我不像你想的那样,我其实没什么用……我知道我什么都没有,昌夜说得对啊。”姬野低低地说,“昌夜说得对啊,我会读书写字,还是你教给我的。”
      “你说什么啊?”羽然恼怒起来,这是她第一次觉得姬野有时候也会那么婆婆妈妈的。
      犹豫了一会,姬野小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那么说的……我只是不小心就说了……”
      “没什么了。”羽然说,“你和我去湖边看彩船吧。”
      “夜深了,彩船也没有灯了。”
      “那看湖水也可以啊。”
      “夜里有点冷。”姬野说,“你还是早点回去睡觉吧。”
      “我不觉得冷啊。”
      “可是……我有点困了,我想去睡觉了。”姬野站了起来。
      羽然的耐心终于到头了。小女孩恼怒地跳了起来,指着姬野的鼻子说:“你怎么那么小气啊?我就是跑掉了一下你就不理我,我夜里偷偷跑出来看你呢!”
      姬野用他黑而深的眼睛看着羽然撅起了嘴巴。
      终于,羽然在姬野的目光下让步了,她拉了拉姬野的手说:“好了好了,我就是你的。可以了吧,就是你的好了。”
      姬野呆呆地看着羽然,好像完全没有反应。
      “这都不行啊?”羽然急了起来,“你到底要怎么样嘛?”
      “我都算是你的了,你还要怎么样啊?你最蠢,最小气,最没礼貌,还当众让我丢人,你把我的蝴蝶风筝踩烂了,你还弄丢了我喜欢的那支簪子,你把我们偷的枣子都一个人吃光了……你……可是我还是深更半夜地跑出来看你啊,我要是被爷爷发现了,会挨骂的!你就这样对我啊?”
      羽然觉得自己很委屈。
      “你就是个傻瓜、犟驴,一根又粗又笨的柴火!”
      她挥舞着胳膊,在屋顶上跳起来,落下去,几乎踩碎了瓦片。
      可是无论她怎么闹,怎么喊,怎么挥舞胳膊,姬野都没有说话。这个孩子安安静静地看着她,漆黑的眼睛里映着星光。
      羽然最后也安静下来,两个人默默地相对,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他,羽然有种要哭的冲动。
      姬野没有再提过那次的窘迫,而后二十年过去有如瞬刹的流水。


    江南:雏 虎(12)


      直到大燮神武六年,羽烈王高坐在太清阁的临风处宴饮,对“燮初八柱国”之一的谢太傅说了这段往事。
      帝王端着杯盏眺望远处:“那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知道,在这个茫茫的世界上,竟然可以有什么东西只属于我,而不属于昌夜。那一夜我都没有睡着,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我下了决心。我不要做弟弟的副将,我要做自己的事。如果羽然会和我站在一起,那么漫天诸神也未必都只眷顾昌夜,我要这天下属于我的东西越来越多,我再也不要追随在别人的马后。我再也不要,追随在别人马后!”
      太傅沉吟良久,苦笑着说:“这话可以流传下去么?”
      帝王微笑:“太傅怎么想?”
      太傅思索了良久:“八字而已。可敬可畏,可憎可怖。”
      羽烈王点头:“既然是这样难得的可憎之言,那太傅为我笔录,就在青史上传下去。”
      谢太傅辞世的时候,这段笔录公诸于世。史官录入了《羽烈帝起居注》。
      那时正是敬德帝姬昌夜在位。皇帝阅稿后勃然作色,三个月里斩了史官十七人。可是第十八位长史依旧把这段话入了《羽烈帝起居注》呈上。
      “爱卿不怕死么?”敬德帝问长史。
      “是非公论,史官只取真实而载录。”长史道,“先帝和陛下是亲兄弟,先帝是什么样的人,陛下比臣子们更清楚。这段话的真伪陛下心里知道,臣能活多久?可是史官代代,下笔如刻金铁,不漏言,不妄语,世代家风,不能毁在臣手里。臣不改,陛下杀了臣吧。”
      敬德帝沉默良久,伸手比刀形,在史官的脖子上虚砍一记,而后负手离去。最后这段话和羽烈王的其他手稿一起被印行,公然陈列在古镜宫的书架上。
      “他的余威尤烈啊!”又很多年以后,敬德帝对那个史官说,“你们没有错,这话是他特意留给我听的。从很小的时候他就是这样,愤怒不甘,冷眼对人,可是谁会知道,这样的人最终可以一统天下呢?”
      没有人会知道,因为他总是低着头,所以无人看见他眼底的孤独。


    今何在:沉埋的国度(1)


      那一年,牧云笙又有了新的构想,他要建造一艘在水中和陆上都能行走的巨大的船。他亲自画了图纸,召集了天下的能工巧匠,以及数万民工,开始建造。
      在这之前,牧云笙陛下已经创造了许多奇迹,比如那座著名的不用灯烛却在夜晚光辉闪耀的霙琳宫,它由纯玉制成,轩室玲珑、泉池映带,形状完全不像是正常人可以想出来的。而这只是那庞大的巧夺天工的皇家园林中的一个光点。这座园林用了十万人来修建,至今仍未完工。
      还有他的那辆琳羽车,能像羽人一样扇动翅膀,为了那些神奇的羽毛,端王朝同北方的羽族进行了惨烈的战争,数万人在战争中死去了,但是琳羽车至今还没有能够飞起来。它最大的成就是在地面扑扇着翅膀跳过了一条小水沟——像一只肥胖的母鸡所能做到的一样。不过这已经震惊了世间,让人们隐隐觉得,一个新的时代即将来临。
      牧云笙不喜欢朝政,他在宫殿上一边作画一边听着政务的禀报,他的画技已经超越了这个时代所有的伟大画师,有人说他画的美人会在晚上从卷中走下来,他绘的山水可以让你踏入画中流连忘返,他的征战图可以听见人声马嘶,他的冬景图展开来风雪便席卷了河山。
      牧云笙是一个神奇的人物,只是不太适合作皇帝。
      人们更怀念牧云笙的大哥牧云寒。因为当他在的时候,帝国的人们从来没有担心过来自北陆草原的游牧民族。牧云寒带着他的苍狼骑军镇守在北陆时,草原诸族连谈起他的名字都会压低声音。他是天下公认的第一名将,他的骑军是天下第一的骑兵,再剽悍再擅长马术骑射的草原部落,只要敢反叛就会被无情地击溃。后来,游牧部落的骑士们看见牧云寒的旗号就都下马而行,以示没有脸面在牧云寒面前骑马。可惜这样的一支骑军,在端朝渐渐消耗了它最后一分国力后,终于失去了来自东陆的补给与援军,孤军奋战一年多后,被草原诸族联军所围困,冻死在溟朦冰海上。
      如果牧云寒活着,他本该继承端朝的帝位。人们都相信,他将是端朝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帝王,以他的剑和骑军,守护着大端的尊严与疆土,使诸族跪伏。然而历史偏偏像一位故意要造出意外的作者,大端朝的帝位继承者却是牧云寒的六弟,连剑也握不动,只爱在后宫女孩子堆中嬉闹,上朝时在案上画自己的美人图,满脑子胡思乱想,一个念头冒出来就不惜一切去实现,被世人怀疑有妄想症状的牧云笙。
      若不是最伟大的,就是最荒唐的。历史看似一个神经质的女子,总是毫不犹豫地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而最终人们会发现,最明亮时也是最黑暗,最繁华时就是最悲凉,一切从来就不曾有过不同。
      这个存在了三百年的王朝,在它生命的最后一息中,藉牧云笙这位疯狂画师之手,以无数人的离乱凄苦为代价,放射出回光返照似的无与伦比的光辉。那么多的风流人物,那么多的世代传说,像一个伟大的悲剧。大端朝最混乱却又是最灿烂的百年长梦,就从牧云笙开始了。
      
      牧云笙登基之时十五岁,那时偌大的端王朝却已在亡国的边缘。北陆的右金族铁骑打到帝都天启城下时,天子手中已经无兵可用。各州郡的太守诸侯都在冷眼旁观,看着这个王朝是不是气数已尽。
      当右金族终于攻入帝都,右金王子硕风和叶带着他的勇将们闯上了大殿。他没有抢上皇帝宝座,却展开一幅画卷,问:“这女子是谁画的?”
      没有人回答。没有人知道那个画中的女子是谁,虽然她那样美丽,即使在画纸上,仍然让人不敢逼视。
      这时少年皇帝牧云笙说:“那是我画的。”
      历史在那一刻分裂成无数传说。
      没有人亲眼见过那个女子的存在,人们认为她只存在于少年牧云笙的想象中。因为她太美,所以不可能存在于世界上。
      但有一种传说,说硕风和叶看到了那个奇迹,牧云笙唤出了画中女子的名字:盼兮,于是她便从画上走了下来。
      所有右金勇士的刀全掉在了地上。那一瞬他们忽然觉得,在这样一个女子面前,什么天下功业,男儿壮志,全是假的。人一生,能拥此一女子入梦,足也足也。
      盼兮自愿伴着硕风和叶离去,但提出了三个要求:留城、止杀、退兵。
      右金王子硕风和叶在沉思片刻后下令退兵,没有焚烧天启城,并让士兵用布包起了他们的战刀。这样的奇迹无法解释,为了这样一个女子,他放弃了他的天下大梦,放弃了近在咫尺的皇帝之座,幸福又满足地抱着那幅画,赶回他的北陆大帐,只为等待着下一个夜晚,再次将她呼唤出来。
      然而正史上却完全是另一种说法:当时太华殿上,硕风和叶的谋臣康佑成进言,称现在占据天启,灭了有三百年正统的端王朝而自己称帝是不得人心的,必成为天下诸侯围攻的对象;而且右金族骑兵无敌却不习步战,精通野战却不能守城,天启城是一定守不住的。不如退回北方经营所占到的领地,安抚人心,训练步兵,重耕田地,储备粮棉,以应付持久战争的需要。而天启帝都,不过是个虚荣的象征,不如留给那些想当皇帝想疯了的诸侯们去争夺吧。并且烧杀焚城这种逞一时之快的事情,凡是有天下雄心的人都不会做的。
      硕风和叶连称有理,才下令留城止杀退兵。但他走时下令带走了天启城所有的金银和铁器,拆掉了天启北面的城门,并警告不得重新装上,否则就视为宣战。右金族就会卷土重来,焚毁一切。他相信那个衰朽的端王朝那个年少的皇帝根本没有力量可以反抗——帝都天启以北都归属了右金所有,天启无险可守,更无兵可用。他留着天启城只是想作饵引天下英雄为这空虚的帝都自相残杀,他好坐收其利。他的大将赫兰铁朵就带着一万骑兵驻扎在天启城以北八十里的地方,一夜之内就能赶到天启。就像一个渔夫紧紧盯着他鱼线上的饵料。
      天启帝都之民和他们的皇帝就生活在这种没有城门的屈辱之中。人们愤怒了,有人试图带着家里的门板去装上那座城门,但他们都被射死在了城门之下。射死他们的不是右金族,而是天启自己的禁卫军,因为城门是不能被装上的,那将被视为宣战,那时右金族就会杀光城中所有的人并烧毁这座伫立了几千年的帝都。
      很长的时间里,北门还鞘门的门口堆满了尸体,不甘受辱的人们用他们的命与身躯几乎堆起了一座城门。当所有不怕死的人都死去了,有处可逃的人都逃走了,剩下的人就开始逃避,他们纵欲疯狂,无视法度,及时行乐,废道越礼,天启城变成了一座荒淫之城、腐朽之城。
      这个时候,皇宫中的皇帝陛下在想什么呢?


    今何在:沉埋的国度(2)


      盼兮被带走了,只有绘着她身形容貌的那幅画卷留了下来。一天晚上,牧云笙忽然叹息了一声,来到墙上悬着的那幅画前,举烛火点燃了它。
      千里之外,右金王子硕风和叶眼睁睁看着身边的美人化为了青烟。他恼怒了,再次点起铁骑,准备第二次杀入天启。
      而此时,各怀异心的郡守与诸侯们也开始打着勤王的旗号向天启城进军了。他们不是来拯救这个王朝的,而是准备亲手覆灭它,夺取玉玺以号令天下。
      第二次天启之战就这样开始了。
      人们都传说,那夜,牧云笙在墙上画出了一支大军和众位名将。天亮时,英雄们活了过来,拔出长剑,带领着从画中涌出的大军,冲向了强敌。
      至今,那面据说是曾绘过英雄们所跳出的壁画的斑驳宫墙仍矗立在天启城的废墟上,孤独地,高傲地,带着无数刀砍火烧过、让人充满遐想却永远无法考据与追寻的痕迹,顽固地伫立……
      追忆着那美人如玉剑如虹的时代。
      壹
      天启城,末日之城。
      当霞光从天际消失,这庞大的九州第一都市似乎也被风带走了最后一丝热量,陷入冷寂之中。方圆百里的城市难以看到灯火,从天空俯看下去,这里更像一座巨大的废墟。无人能想象,一年前它的夜晚还是那样光辉璀璨,如银河倾泻在大地。
      皇城中同样漆黑冷清,连更鼓也听不见。风吹过城楼的垛口,呜咽悲鸣。未关紧的殿门吱呀地扭动着,仿佛游魂正落寞地穿行。
      只有秦风殿的窗口还露出昏黄灯光。殿中,少年皇帝牧云笙正坐在椅上,怔怔地看着手中的玉玺。
      它是九州中最纯白高贵的玉,雕刻得无比庄重精美,角上却缺了一小块。据说,那是前朝皇帝气愤地用它投打权臣时摔缺的,于是用黄金镶上了。可牧云笙觉得,缺一个角才是真正的造化,这种残缺之美是追求极致的帝王与工匠们所无法领略的,只有在无数人置身其中无法自拔的偶然与必然中才能产生。就像现在的天启城,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宛如圣贤所设想的理想之国,因为财物没有用了,贞操也没有用了。这一切也把混乱之美推到了极致。
      少年皇帝十分讨厌那个金色的角,它俗得刺眼。他找出一把小刀想撬下它,可它镶得太结实了,于是他又把这个角向案上重重地敲着,直到把紫檀木案敲出许多小坑。
      这玉玺,拿在别人手里,是号令天下的权柄;可在他手里,却只是一个不完美的玩具罢了。
      好半天后,牧云笙终于放弃了他敲去玉玺那个角的努力,面对着地上那幅画的灰烬,开始愣愣地思考问题。他在想:要不要做一个好皇帝,或者说,要不要为了做一个皇帝而做皇帝,像所有人心目中所希望的那样,热衷权位、惯使机谋、翻云覆雨,把天下每一个人当做棋子。
      这需要他所有的脑力与精力,他必须放弃目前他所热爱的美人与绘画,为的是不失去眼前这一切。
      他想过在一个夜晚逃出城去,消失在苍凉白雾间。天亮时这个王朝便没有了皇帝,它将死去而一个新的朝代会诞生,老百姓们会过得更好,又或是更坏,但那一切都和他无关了。他可以在山野松溪之间,花一整天的时间来垂钓,一幅画想画上多久便画多久,闲了便出山去市井中走走,晒着太阳看世人的辛苦奔走,看看有没有值得入画的可爱姑娘。
      可是,这种生活真的存在么?如果真的有这种人生,为什么这世间上所有的人都过得如此劳累与惊惶。
      他想起那个女孩对他说的话:“你现在厌倦着帝王的生涯,但你不知道有多少人盼着登上你的位置;但当你真的做了普通人,发现你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你便会疯狂地想重新成为皇帝。”
      真的是这样么?牧云笙真的十分想去尝试一下那种心态——疯狂地想成为皇帝的心态。
      一个人太轻易地登上皇帝的位置,果然就难以体验到那种幸福。一个人有了权力却不知该用来做什么,那么就活该被所有人想去推翻。
      作为一个皇帝自己现在应该做什么呢?牧云笙头痛地想着。
      如果不想丢掉这个皇位,就需要一支军队,忠于自己,且精锐勇悍。可这支军队在哪呢?连年的战争已经毁去了大端朝所有忠诚的主力,右金攻陷天启的一战更是让王朝流尽了最后一滴血。现在天启城中连铸造兵器的铜铁都没有。在天启城之外,那些名义上仍然属于他的疆域上,仍然有军队,仍然有粮米,但是却已经全部被各地的郡守诸侯们牢牢抓在手中,没有人愿意再为一个将崩溃的王朝而流血。天下的烟尘草寇、虎狼鹰犬们都在等待着这重伤雄狮咽下最后一口气,好立刻瓜分它的领土。
      现在天启城中,恐怕只有那几千羽林禁卫军,是王朝的最后守护力量。而作为皇帝的他,法令的效力连皇城墙外都无法波及。他仍是这个王朝的皇帝,但却是领土只有一座皇城的皇帝。
      南门大开着,各路诸侯正打着勤王的旗号飞马赶来,看谁能先进入天启,挟天子以令诸侯,或是……砍下天子的头颅,把皇冕戴在自己头上。
      而没有城门的北门外,是右金族的铁骑,他们将等到诸侯们在天启城下打得筋疲力尽,然后把他们全部踏成肉泥。
      这种时候,一个没有军队的皇帝有什么用呢?
      军队,军队,军队,少年牧云笙开始不断地想这个词,想得满脑子都是方阵隆隆推进的声音,他能在纸上绘一支大军,可惜它们变不成真人。
      听说先祖在北陆草原上起兵南下时,也只有三千个人。现在自己手中的禁卫军,也有四五千之多,可为什么却感觉毫无用处呢?
      牧云笙想起,原来自己根本就不懂带兵打仗啊。一位名将可以用三千人打败三万人,但一个只会用画笔的人带着三十万人也是不可能胜利的。忠心之将全都战死在之前的战争中了,如果现在还有名将,又怎么会让敌军攻入天启帝都?
      而且连禁军也不是在自己手中的,禁军由龙骧将军虞心忌掌握着,他并不忠于自己。要不是现在当光杆皇帝没什么用,他或许也会想当一当的。牧云笙想得头昏脑涨,只觉得如此局面,就是开国太祖带着手下的功臣名将齐回,也一定没有办法回天。他很想索性不去想了,上床大睡,听天由命便是。
      冷风吹开了窗扇,拂起地面的纸灰,满天飞扬。
      牧云笙想起了被右金族掳走的那个女孩,她死在了去往北陆的路上,所有人都传言,她是从牧云笙画中化育出的魅灵,因为牧云笙烧去了那幅画,所以她也就死去了。可是牧云笙想这不是真的,她死去,只是因为不愿被凌辱,一个人可以用许多种方法杀死自己,她也许饿了自己很久,也许撞破了头颅,也许在一个大风雪夜只穿着单衣偷偷奔出了营帐,消逝在风雪中。但是人们说的也没有错,是牧云笙杀死了她,因为他不是个好皇帝,她才会被掳走,才会有那么多人死在战火中。


    今何在:沉埋的国度(3)


      于是牧云笙睁开眼睛,望着深夜寂静的皇城。他心里泛起一种感觉,仿佛世上的人都消失了,这只是他一个人的王朝,一个人的天下。这感觉让他深深地寒冷和畏惧,他不由开始想要逃离。
      贰
      这个时候,几里外,一个身影悄悄地潜入了皇城。皇城中黑暗萧凉,看不到侍卫的走动。既然天启城已经是一座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末日之城,那么谁会去行刺一个可有可无的皇帝呢?
      牧云笙走出秦风殿,来到黑暗的追远殿中。他就着外面的暗淡月光,望着历代皇祖的画像。在他们的画像下,还摆着他们当年留下来的战刀衣甲。牧云氏向来是马背上打天下、马背上治天下,历代皇帝自小习武,亲自执掌兵权,亲自上阵冲锋,所以历代没有出过能挟兵自重的将领。可到了他这一代,却手里真的连一个兵也没有了。
      牧云笙轻叹了一声,走到太祖牧云雄疆的画像前,望着画像下那太祖曾使用过的布满暗紫血痕的黑铁色沉重战刀,伸手想去握起。突然黑暗角落中传来一声响,牧云笙惊转身去看,却又再没有动静了。
      牧云笙忘了去拿那把刀,他走到大殿的另一头,那里有一张空白的画卷,也同历代皇祖的画像一起挂在那里。牧云笙想起自己小时候由父皇带来此处,也问起这最后一张画卷为何是空白的?父皇说,那是给将来的最后一代皇帝所准备的,因为他没有颜面去见列位祖先,所以给预先备下一张空白画卷。
      那时小牧云笙问:“最后一代皇帝?难道大端朝还会亡国么?”父皇大笑:“天下哪有万年永固的朝代呢?国之兴亡,如人之生死,该来的终是会来的,坦荡些好。这也是先祖们的胸襟所在。”
      牧云笙想,看来这张白卷,是为自己准备的了。他很想去找来一支笔,把自己的模样画上去。这时他忽然看见,那张白卷的下面,檀木基座上放着一个长条小盒,漆色古旧,也不知在那里放了多久了。
      他想到小时候,自己也曾看见这个旧木盒,问父皇这是什么?父皇笑道:“可是先祖们也不想坐视子孙走到绝路。所以放下这个盒子,这盒子里藏有百万雄兵,若是有一天,大端朝真走到绝路,那时的皇帝就可以来打开它。”
      牧云笙精神一振,伸手便去拿那个木盒。一握之下,他却吃了一惊,木盒竟像是钉死在了基座上,纹丝不动。再使了双手去拿,才发现那木盒并不是钉在基座上,而是因为太沉重了,以他的力气根本无法拿起,费了全身的劲,也只能将它略略平移几毫。
      这么一个小小的木盒,就算是实心铁铸,又怎么可能会这样沉重呢?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啊?牧云笙弯下腰来,借着窗外微微月光,凝神打量。想找盒子的开启之处,可是太暗看不清楚,伸手在木盒边缘摸了一遍,也没发现有锁扣样的事物。
      忽然,牧云笙猛一抬头,看见那巨大的空白画卷之上,一个明明白白的黑影正浮现出来,越来越高,越来越大,正在他头顶升起。牧云笙大声惊叫起来,向后跳了出去,坐倒在地,衣角像是被什么给紧紧压住了,如何使劲也站不起来。
      牧云笙想起以前听过的魅鬼传说,说是极暗之中,魅鬼会装成人的影子,趁人不注意时,拉住人的衣服,把他拉倒在地,然后吸走他的生命。再看地下,自己正是坐在自己的影子之上,它正紧紧吸住自己的衣袖。他不由惊恐得想大喊,却发现什么声音也喊不出来。
      突然间砰的一声,一团火光从身后闪了出来,借着这光亮,牧云笙看见自己身旁竟生出好几个影子。随着光芒亮起,影子们猛地拉长,发出一声凄厉呼喊淡去销匿了。牧云笙回头想看看火光来自何处,可那火光只一闪就熄灭了。他回头也只看见一片漆黑。
      趁着现在能动了,牧云笙连忙站了起来,推开殿门,直奔出去,直跑出两重门外,才开始高呼:“侍卫,侍卫!”
      才喊了几声,牧云笙便发现今夜宫中极为异样,不仅看不到一点灯光,而且听不到任何声响,像是一团极浓重的黑雾降在宫中,把一切都隔绝起来。自己的声音一传到雾中,便消失无踪了,连一点回音也听不到。
      牧云笙惊恐地奔回自己的寝殿,推开寝殿门的那一刹,像是光从窗前一掠而过,他仿佛看见殿中所有事物的影子都匆忙地奔回了自己的原位。
      “连你们也想闹一闹是不是?”牧云笙突然心中怒起,顿时把恐惧驱散,对自己说:一个大活人还怕什么影子。他来到案前,案上铜铸防风烛台上的九支烛不知何时全都熄了,这显然不是风能做到的。
      牧云笙去箱中翻出一个锦盒来,一开锦盒室中顿时光辉充溢。原来那是当年生日时南枯皇后送他的一颗夜明珠,有拳头般大小。听说此珠是从鲛人的海市上以无数异宝换来的,又听说是有人捕了鲛人公主,她一颗颗泪滴凝汇成的。总之最后献进了宫中,又来到牧云笙手上。这夜明珠纯色毫无斑痕,最神奇的是珠内隐隐有波光流动,于是珠光在墙上也如水色倒映,流光溢彩。
      他举了明珠四下查看,发现四下事物竟都似被人翻动过。如果真是有人潜入殿中,或许他还仍匿于身边某处。牧云笙警觉地四下打量,忽然目光落到床边帷帐上,风吹得一边帐幕轻轻飘动,可另一边竟然纹丝不动。
      牧云笙反而定下心来,来到案前,拿起案上玉玺,望它叹道:“可怜物事,当年无数人为了你打得血流成河,现在你就放在这里都没人想要呢。”
      忽听扑哧一声,帐后竟有人笑了出来。
      牧云笙在案前坐下道:“你不是想来行刺,也不是想来窃国。这里除了一个皇帝一个国玺,却再也没有东西可偷了,你这样的笨贼,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帐子猛地一扬,一个身影跳了出来:“早听说我们的皇帝是个疯癫痴人,不可理喻,原来果真是这样,玉玺随手乱搁,半夜四处乱走,你这样的疯皇帝,我也是第一次见到。”
      那却是一个着夜行黑衣的女子,纱巾蒙面,青丝挽起盘在头顶,一双眼睛晶莹闪亮,看起来也不过二十岁上下。
      “你来偷什么?”不知为何,牧云笙一点也不觉得可怕。她的眼睛中毫无杀机,倒像是深夜来访的故友。
      “大端朝的宝贝,是贼都惦记着,只有两个傻瓜不知道,一个叫硕风和叶,一个叫牧云笙。”
      “你倒说说,我们大端朝有哪些宝贝?”


    今何在:沉埋的国度(4)


      “你们皇城的秘密宝库中,异宝无数,那些削铁如泥的神兵,日变百色的珊瑚……这些都不说了,硕风和叶带兵攻破天启时,全都抢走了,但真正的宝贝,却不是这些。”
      “那是什么?”
      “比如说那个山河图镇——你知道为什么它那么重?”
      “山河图镇?你是说……那个小长条盒子?原来那是个镇纸?看来似乎只有我不知道那东西有什么用。”牧云笙笑道。
      “说里面有百万雄兵,也只是个传说,或许只是太祖的一句戏言;但假如是真的呢?那就会改变天下大势了。”
      “我想,当初硕风和叶攻陷天启后,之所以不把那东西拿走,也是因为他根本不信那个邪吧。”牧云笙思忖着。
      “难道你也不信?”
      “我只知道,太祖并不是举着那个镇纸打天下的。”
      “你不信这个,若山河图镇真被人给搬动了偷走了,大端朝亡了,你可不要哭。”
      “如果山河图镇真是个沉重无比的镇纸,那么山河图在哪呢?”牧云笙疑惑地说。
      “对啊!”女子像是也刚被点醒,喊道,“既然有山河图镇,就该有山河图才对,那山河图又在哪呢?”
      “难道是那张空白画卷?”牧云笙自己思忖着,“可是那画卷上明明什么也没有画。”
      “你若是信山河图镇真的有镇守天下之功,为什么却在这里?”牧云笙转头问女子。
      “呵。”女子轻笑道,“那么重的东西,我要来有什么用呢?朝代兴替,与我又有什么关系?这皇城中真正的无价之宝,他们却看不到,真是瞎了眼。”
      “真正的无价之宝?是什么?”
      “就是你啊!”女子对牧云笙笑着,像夜色里绽放的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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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
       “呃……你……的那些画……”女子蒙着面,可依然能看出她笑得明媚。仿佛那心思,全由眼睛一闪一闪,说了出来。
      “你是来偷画的?”
      “你可知你的一幅画在市间卖到多少金铢?拿三个你手中那种夜明珠来换也不行呢。”
      “可是我的画,我自己从不留存的……”牧云笙为她感到惋惜,不然送她几捆又有何妨呢。
      “是啊,所以世间流传才极少。”女子直视着牧云笙,像是要用眼神把他缠紧,“今日我一看到你,就恨不得把你捉了去,莫当皇帝了,天天帮我画画才好……”
      “我也不想做皇帝想天天作画的,本该这就跟你走了……”牧云笙方露微笑,可笑容立刻又像撞上什么碎裂了,“可是……我又不想做亡国之君。”
      “那还不好办,快些找个兄弟侄叔啥的把位传了,这倒霉的亡国之君,便让他去做吧。”
      牧云笙一声叹息:“要做皇帝难,不想做皇帝也难的。何况……”
      “何况……”女子转头望着窗外,“其实,你心里还想着……并不是甘愿糊糊涂涂做一次皇帝的是么?”
      “你说的对。”
      “可天启城中现在连一个兵也没有了,右金族城外的大军发动,一夜工夫就可进入天启城,那时你死了,城焚了,画也全没有了……”女子纤细的手指在架上的画卷上轻轻拂过,目光迷离,“所以……”她扫去眼中忧郁,露出一抹笑意,“现在让我带走些吧。”
      “看来你来偷东西,倒是一片好心了。”
      “一想到你这样天才的画手,很快就要死了,我就有些惋惜……不如……”女孩忽然兴奋地转头,双眼闪亮,“今夜,你帮我画上一张画如何?”
      “画画?”牧云笙愣了一愣,“不,我不想再画了……”
      “为什么……”女子眼光望向牧云笙案上摊开的纸卷,那上面只绘了几笔。笔搁在一边,墨早已干结了。她笑着:“因为,你还要想着要重新把她画出来?”
      牧云笙望着桌上的画纸,默默点头。
      女子低头默默不语,只伸出纤巧白皙的手指,把蜡烛一支支重新燃起,良久,她深吸了一口气,说:“那我问问你,她和我相比,谁更美?”
      她举起手来,扯下了自己的面纱。
      牧云笙怔怔地望着眼前的人。像是阳光初升,照亮了美丽的山川,大河上白雾升腾,林间碧绿通亮,风从草地上拂过去,露珠纷扬溅起,满野的金尘弥散。这样的女子,似乎站在哪里,都能把四周的一切染得明媚喧妍,光华熠熠。
      “你是如此之美啊。”牧云笙凝望了半天,言语中绝不掩饰他的赞叹,“但是……”他笑着,“你不如她。”
      “我不信。”
      “若我画你,必画煦暖春色,踏青和歌,用淡黄浅绿,描彩衣丰颜。但我画她,却用不出任何一种颜色,唯有水清墨晕,一点点泛开,像……像雪落梅枝,所有的鲜艳,都孕在苞中,像白鹿跃过雪地,只见风痕,不见实影。”
      女子沉默许久,才点点头叹着:“我真想能亲眼见到她啊。”
      牧云笙眼神暗淡了下去。
      “我听说……她已经死了……死在硕风和叶的军营里?”
      牧云笙盯着桌案,怔怔地不说话。
      女子来到桌前,伸出手指在薄薄的画纸上轻抚着:“是你杀死了她,你在她被夺走后,烧去了她曾依身的那幅画,所以她便消逝于世间了……”
      “你信么……”少年皇帝的声音变得低沉沙哑。
      “我信……我信你的画中人真的会蕴了灵气,走下画来的……”女子抬头望着虚空,自顾说着,“其实,初见了你的画,我便想,能画出这样好画的人,却又如何治理得了国家呢……我一直想知道这样的一个人是什么样子。你将北陆割让与右金之时,天下一片骂声,我想……这并不是你所愿的,你也许只是不适合做皇帝吧。现在天启城法度尽废,我才有机会进来皇城,只是想看看你的样子,算是了个心愿吧……”
      女子似乎不敢看牧云笙的眼睛,只微笑着低下头,指尖仍在纸上摩挲着。


    今何在:沉埋的国度(5)


      牧云笙叹一口气说:“我有太多次不想做这个皇帝。但是现在……我无路可退,这个王朝真在我手中亡了,我对不起我战死的父亲和兄长们。”
      “那……你想不想知道山河图镇中的秘密是什么?” 女子伸手取过墨条来在砚上轻磨着。
      “哦?连我都不知道,你却知道么?”
      “你给我画上一幅画,我便告诉你。”女子狡黠一笑。
      牧云笙怔了怔,摇摇头:“现在我哪还能静下心来作画呢。现在这样匆忙画了,对不住你。”
      女子叹一声道:“那么你记着,你可欠我一幅画啊。将来你若没有死,我要你用整整一天时间来画我,一天……这要求不过分吧。”
      “好,我答应你。”
      女子笑着举起手来,牧云笙愣了愣,才悟到她的意思,把手伸了出去,在她掌上一拍。她的手掌柔软,绵若浮云。
      “好,那时我若不死,就一定会来取画的。现在,你跟我走,但愿山河图镇还没有被盗走。”
      “我去叫上侍卫们。”
      女子叹了一声:“皇城中若真还有忠心的侍卫高手,那些人也进不来……你不要惊动他们,反误了自己性命。”
      他们向追远殿方向奔去,跑了几步,那女子却停了下来道:“你脚步太重,他们一定会发觉的。”她弯下腰,将自己鞋上两根白色羽毛拔了下来,为牧云笙插上。
      “这是雪羽翎,取了羽人中最擅高飞的鹤雪士的落羽,在还没有消融之前用秘术凝住,若将其插在物件之上,那物什便轻飘飘的没有了重量,你试试。”
      牧云笙抬抬脚,果然全身像没有了重量一般,仿佛轻轻一跃,便能飞过墙头似的。行上百千里路,也定然不费力气。
      “原来你便是靠了这个从皇城外进来的。”
      女子吐吐舌,俏皮一笑:“记住,一会儿可千万不要乱出声响。”
      肆
      他们来到追远殿外,潜到石柱后。牧云笙睁大眼睛,借着月光,却见那殿中,移来移去的竟只有影子而不见人。那些影子一会儿在地面上滑过,一会儿又立起来,显出个人形,再一翻身又如同皮影,像是纸剪出来的似的。
      “那是纸影术,是有人用纸剪了人形,控制它们作为奴仆,不过也只能吓吓人,没多大用处。”女子说。
      “他们在做什么?”牧云笙轻声问。
      “他们在想办法搬走那块山河图镇,不过它太重了,他们想必还没找到办法。”
      这时殿中传来声音:“怎么,还搬不动么?既然约定谁能搬动谁就拿走,你们搬不动,就该退下让我们来了吧。”一个粗重的声音正嗡嗡响着,“不然,踩碎你这些纸人皮影。”
      一声轻哼,影子们退了下去。一个粗大的怪人走了上来,上身极宽,像是个巨碗,碗上有个小脑袋,下身却像是两根大树枝,黑硬不见皮肉。
      “那是个将风啊……”女子在牧云笙耳边说。
      将风这东西,牧云笙却是听过的,说是世上有河络族,身形只有人的一半大小,又分地上河络与地下河络,地下河络体形更小,却能像培养花木盆景一样造一种半是植物半是动物的将风,这将风可以按扎起的骨架造成各种形态,或多足,或高大,或密不透水。河络们便将其作为躯身,以心意驱动,用来代步劳作。可这东西地上罕见,今天才算见到个实物。原来那怪身体是将风,那碗上的小脑袋才是其主人河络的,它正坐在这个躯身中,只露出个头来。
      却见那将风伸出树枝般的手去,使足了劲,却也移不动那镇纸,再一使劲,啪一声,胳膊倒断了一条。
      周围发出笑声,原来竟还有不少人在殿角落的黑影中站着。
      那河络乘着他的将风悻悻下去了。又上来一人,不搬镇纸,却伸手在它上方虚抚一气,鼓捣了半天。旁边的人都急着催道:“你好了没有?”
      “吵什么!我在作法,这法术能让所有重物失去重量。”那人法术施毕,伸手一提那山河图镇,却立刻涨红了脸,那图镇纹丝未动。“不可能,定是下面焊住了……”那人还想动手,被周围的声音哄了下去。
      这些人在供着我祖上画像的殿堂内如此喧嚣?牧云笙想着,心中大怒,身子一动,突然女子伸手将他按住,一股寒风从他们头顶掠过,吹入殿中。
      殿中突然就安静下来了。
      “没想到他也来了……”女子贴近牧云笙喃喃说,“我们还是快走吧。”
      “我要你们找的东西呢?”这时殿中响起一个声音,仿佛没有一丝温度。
      “影鳞剑、踏火驹、凌雪弓,这些……”回答的声音似乎在发抖,“都没有找到……”
      “你们还准备活着走出这座皇城吗?穆如寒江就要回到东陆了。”那冰冷的声音在提到那名字时,却仿佛也抖了一下。
      “就算穆如氏的最后一人回到了东陆,也只会加速大端的灭亡。他们恨牧云氏。”
      “我不在乎牧云氏怎么样,我只是不想穆如寒江回到东陆!”那原本冷酷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变了声调。
      “真不明白,穆如家族真的有那么可怕吗?”
      “哼……”声音恢复了冰冷的嘲弄,“你知不知道他们在北陆是怎样活下来的?”
      “但他们一族也只剩下穆如寒江一个人活着了……”
      “我只想告诉你,我们派去路上截杀穆如寒江的人没有一个回来。”
      大殿中没有了声音。
      牧云笙有些好奇,他似乎没有听说过穆如这个宗族,可这个姓对这些人来说却如此恐怖。
      “这三件神兵是天下战将所向往的,是穆如一氏作为世间第一名将氏族的荣耀,本来是当年明帝牧云勤将穆如氏满门流放北陆冰原之时,从他们手中收来,穆如寒江回来了,定然要向牧云氏讨回这三件神兵。但绝不能让这剑马弓重回穆如氏之手,不然,世间还有谁敢撄其锋?”
      “天下诸侯,雄兵百万,难道还怕了穆如氏的一孤?”
      “蠢物们,怕的不是其一人,是穆如氏的声威。”声音说道,“世间都传说,就是因为明帝将穆如一门问罪流放,才使得大端失了战门星簇的佑护,致使之后连战连败,要有亡国之忧。穆如氏世代护国守疆,军民中口碑极好。如果穆如寒江真的回到东陆,举旗一呼,必然有无数敬慕其声威的勇士相随。那时不论他反不反牧云氏,都是争夺天下的一支可怕力量……”声音忽然停歇了。
      “被发现了!”女子拉了牧云笙,跳起来就跑。


    今何在:沉埋的国度(6)


      牧云笙疾奔着,发现自己可以如同没有重量般地飞奔,女子吃力地跟在自己后面,才发觉是自己鞋上插着的雪羽翎的缘故。他停下来要将雪羽翎还给那女子,她却猛地将他推了出去:“我死不了的,别忘了你还欠我一幅画呢。记住我的样子啊……”
      她开始念动什么,插了雪羽翎的鞋就自己飞奔了起来,带着牧云笙冲出重重殿门。回头望,一切都消失在黑雾中。
      等牧云笙带了侍卫举着火把回到追远殿,那里早已空空荡荡。那山河图镇纸,也仍静静地躺在那最后一幅空卷的基座上。
      伍
      第二天,牧云笙召集早朝。他仍每日早朝,但来的官员却越来越少了,每天都有重臣赶着马车队带着金银明目张胆逃出天启城。南门的守将来请示要不要拦截,牧云笙摇摇手说:“人家不想死,这有什么可责怪的呢?”
      于是今天来上朝的只有五个人。
      牧云笙还是不太能记清他们的名字和官位,以前上朝的官员太多,而现在又太少,他只知道位高权重的大部分都跑了,只有龙骧将军虞心忌还在。他本掌握着天启的兵权,废立皇帝不过一句话。但右金族攻破天启又退出后,他手中能管的兵全没了。最后的两万五千禁军,这些天也跑得只剩零头了。大势已去,谁也没有心思再去争这一点点兵权,大端朝最后的三四千士兵们乐得终日喝酒聊天无人点卯,单等着城外的右金族或是诸侯军打进来,做最后的殉国者。他们为什么不逃跑,也许是因为士兵的纪律烙进了他们的灵魂,也许是因为觉得无处可去亲人已死家园早废,此处至少还有酒喝。
      所以牧云笙与虞心忌之间,也由势如水火变成相安无事了。没事的时候,他们会在金案上下一盘围棋,最后的臣子们围在旁边看着,指手画脚,悔棋夺子。大端三百年,从来没有过如此和睦温馨的朝廷。正是国之将死,其政也善。
      可今天牧云笙脸色很不好。他坐在御案前,用那插着雪羽翎的鞋子敲着桌面,问:“有没有人知道穆如一氏是怎么回事?”
      大殿内无比安静,只有虞心忌笑了一下:“陛下终于开始悟事,知道有穆如一门的存在了。”
      “原来所有人都知道,只有我不知道。”
      “穆如一门被流放是震惊天下的大事,那时他们输掉了对西南逆国的战争,先帝一怒之下将他们满门流放于极北殇州,当时北陆右金族首领硕风达听说穆如氏被逐,放声大笑说:‘大端自折一臂,天助我也。’自那次战败和穆如氏的被流放起,我朝的国势就已呈败象,到了陛下的长兄武成太子牧云寒战死于北陆瀚州,就真的大势已去了。”
      “可是听说,穆如氏又要回来了。”
      虞心忌变了脸色:“陛下怎么会知道?”
      牧云笙微微一笑,心想着,看你们还以为我好哄骗。
      “可是穆如氏族如果真的回到中州,这世上只是又多了一群想杀陛下的人而已。”虞心忌冷笑着说。
      “父皇将他们流放,他们想必一直怀恨在心……”
      “先不说穆如氏了,今早的信报,各郡各城的诸侯郡守们纷起大军,计有二十多路,多者三四万,少者四五千,共计三十余万人,自各方朝天启而来,都打着勤王旗号。”
      “勤王?”牧云笙苦笑了,“贼兵围攻天启时他们不来,这会儿却来了。”
      “诸侯们没有想到右金没有杀死陛下,灭亡大端。所以,他们忍不住要自己来做了,诸侯是要从陛下手中夺取玉玺以号令天下。”
      “他们中最快的什么时候能到?”
      “这些诸侯在路上还会互相截杀一番,到胜出者们到达天启城南门下时,估计要十来天的功夫吧。”
      “北方右金族动向如何?”
      “硕风和叶的大军正在聚集。但并未南下,只有其大将赫兰铁朵部一万精兵还在天启城外百里处驻扎,骑军若发动,一日内即可入城。”
      “他们是想等诸侯们先在天启城下厮杀一番,决出最终的胜利者后,再行出手吧。”
      “若不是硕风和叶的大军退出千里之外,诸侯们也不敢蜂拥而来,在虎口下夺食。”
      “城中还有多少士卒可战?”
      “陛下真准备与大端朝共亡么?”虞心忌感觉这个问题十分可笑。
      “你有什么更好的建议?”
      “没有。对于一位末世帝王来说,这是最体面的结局。”虞心忌躬身退了下去。
      “大家都不反对么?”牧云笙高声对着朝堂喊,他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大殿中冲撞。那几位最后的老臣都跪倒不语。
      “你们果然是……大端朝最后的忠臣啊。”牧云笙叹了一声。
      牧云笙并非没有想过逃走。可是他的先祖和父兄不会允许他作为一个流离的难民活着,或是逃到某个手握重兵的郡守那里去作傀儡。大端朝最后的忠臣们也不允许。所有人都准备毫无异议地迎接那个结局。
      “我就要这么死了么?”牧云笙想,他想象不出自己死的时候会是怎么样的。当兵临城下,他是应该跳城楼坠死,或是自缢而死,或是自刎?投井?牧云笙十分犹豫,这几天他拿出史书,研究历朝末代皇帝的死法,果然大家都缺乏创意。


    今何在:沉埋的国度(7)


      那天牧云笙走出皇城来,在天启城中漫步,他穿着普通衣衫,也没有人注意他。牧云笙想着事情,不知不觉就走到西门下了。天启城的城门现在都昼夜洞开着。牧云笙望着那高大深黑的城门洞,门洞的另一头白耀耀的,那是城外的世界,他所陌生的世界。这个天下到底是什么样子?他不知道,也无法想象。牧云笙想:我若是就这么走出去了,再也不回头,该会如何?
      他这样想着,就迈步走入那城门洞中,天启的城墙极厚,走到中段时便黑得不见脚下,他像是走过一条漫长的甬道,直到城门外那团光线越来越大,渐渐包裹了他。
      牧云笙望着城外的世界,眼前的土地尘土飞扬,这大地一直延伸出去,直到所有马可以跑到的所在,飞鸟可以落脚的所在,光线可以照到的所在,都曾是他的天下。但是,现在他想抛弃这天下了。
      忽然就有一群凶形恶相的人围了上来:“去哪里?马车坐不坐?”“去鸿仪吗?鸿仪十五银铢。”“换米吗?今天米价两百四十铜铢一斤。”
      一群小孩冲了上来,围着他傻笑,看他的锦袍玉带,指指点点,忽然又像一群雀鸟飞散了去,打打闹闹。城外的破棚屋中,妇人边晒着太阳,边笑着洗那些无数破布连起来的衣裳。有人正从几里外的河中赶了水车来,鞭打着他的牛,吆喝连连。马车夫们拉着他们的马嘶鸣蹿跳,以示马匹健壮,可行远路。
      牧云笙没有想到城门外还这么生气勃勃。他忽然想到,不论他是死是活,这些人还都是会想办法活下去。大风把树吹倒了,可是吹不断草根,大端朝纵然亡了,可每天太阳还是照样升起。他忽然就觉得这一切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每天在皇城中寒气逼人,可晒到这城外的太阳使他浑身都热燥起来。
      “给我一匹马吧。”他说。他只是突然很想策马奔跑,看看更多的天下。
      “马?你要买马?”那马夫们疑惑地退开去。
      牧云笙忽然想到自己本不用买马,他取出那女孩子给他的雪羽翎,插在鞋上,足尖一点,便轻盈地纵了出去,身子像羽毛般轻,在空中越过了十数尺,落下时再一点,便又腾空而起,不过数十步,便奔出了半里之遥。
      牧云笙跑了片刻,已奔出十几里,忽然几排巨大石柱出现在地平线,牧云笙猛然想起,前面就是牧云氏的皇陵了。
      皇陵中并没有埋着真正的尸骨,因为牧云氏本是北陆游牧之族,当年无有固定的居所与墓群,只把骨灰撒入河流。所以夺得天下后,虽然也建了宏伟的皇陵,却只是石殿碑林,并无地宫棺椁。
      牧云笙走入皇陵,这陵园没有围墙,放眼望去大地空旷,衰草连天,仿佛当年北陆风景。只有许多十几丈的高碑,擎天巨人一般分立在各处。牧云笙于巨碑下走过,抬头仰望,那碑上字迹仿佛一直伸入云中。
      牧云氏开国三百年,到其父明帝牧云勤是第二十代皇帝,这碑却有二十七座,按着天上星阙映射之说排列,因此在牧云勤的墓碑后,倒还有七座碑空白着。牧云笙觉得这些碑如同先祖目光,沉沉地压下来,他不敢驻留,奔到最后一座无字碑下时,却突然愣在那里。
      那碑下,竟然现出一个大洞。不知是被谁挖掘过了。
      牧云笙惊奔到那洞前,发现洞深不见底,仿佛直通地下。
      牧云笙正犹疑,忽然身边一个苍老声音道:“大祸将至了。”
      牧云笙循声望去,却是一个白发老人,憔悴地靠在碑边。
      “你是谁?发生了什么事?”
      “我是这里的守陵人,在此已经七十年了……那些人挖开了地宫出口,大祸将临了。”
      “地宫?”
      “那是前朝所修的地下宫殿,传说当初牧云氏攻破天启城,灭亡了晟朝。前朝最后一位皇帝姬冲并没有死在破城之时,而是带着他的亲族军队,躲入了地下,这地宫也不知多少方圆,多少机关,牧云氏无数次派精兵勇将下入地宫,却无人能生还,想掘开,这地宫却在地下极深处,怕是数万人花几百年也挖不开。几年过去,牧云氏太祖终于放弃希望,只把所知的数个地宫出口全部用巨石铜汁封死。再以巨碑镇石镇住,并驻重兵把守。可现在国将衰亡,守陵兵将早散,前日来了一支不知什么诸侯的军队,挖开此处出口,直入地宫而去,只怕……只怕……”
      “那地宫中,有些什么?”
      “传说有前朝皇帝姬冲带进去的无数珍宝,只是……”
      “只是什么?”
      “世人都说这几百年过去,地宫中的人当然早死了……可是……却未必如此啊……”
      “你说……地宫里还有人活着?”
      “我孤守皇陵,夜深人静之时,常能感到地下微微颤动,像是那地下有极巨大的东西在运转,且传说这地宫通巨大深渊,若地下有另一国度,三百年来仍在生息,也未可知……”
      牧云笙吃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想着,我需得快些叫人来,将这出口封住。却又一想,若无兵将守护,封住自然又可被挖开,封又有何用呢?
      忽然人声马啸,又一支不知来历的军队四面围拢而来,把他们围在垓心。
      “地宫竟然已经被挖开了……晚到一步。”一骑马将领高喊着,“给我冲下去,见人就杀!”兵士们呐喊而来。
      守陵老人连道不好不好。眼见士兵们举着刀枪近了,老人望着牧云笙道:“与其这样被杀掉,不如拼一拼罢!”拉了牧云笙的手,跃入洞中。


    今何在:沉埋的国度(8)


      他们在洞中直滑而下,翻滚间两人早被撞开。那洞初时是被挖开,到了几丈深处竟豁然开阔,是一斜向下的甬道,石板铺就,可容四马并行,石板却极滑无比,牧云笙一路滑将下去,忽然落入水中。那却是条湍急的地下河,牧云笙在水中挣扎着,却忽然发现自己因为雪羽翎的缘故,可以轻易浮在水上。他被水冲着一路向前,也不知多久,只觉浑身都要冻僵了。却突然耳边一种声响越来越大,如万马奔腾。
      牧云笙疑惑着,那声音已充斥整个地下,像是要把他震碎了,水势也越发湍急。牧云笙忽然想到什么,大叫:“不好!”这喊声同时,身子已被抛了出去。河水仿佛消失了,他直坠向下。牧云笙忽然看见,下方一片碧蓝的光荡漾着,不见边际,光芒在四周峭壁上映出巨大的蓝色波纹,像石壁上流动的浪,也映亮了他身边那巨大的瀑布。它足有几千尺高,怒吼注入下方那片光芒。那像是一个水晶般的巨湖,却有极亮的星辰沉在湖心,映亮了整个地下。自己的身边,无数水滴正一同下落着,像是悬浮在他的周围,也折射着幽蓝的光芒,像是千万明珠,浮于天上。
      那片碧蓝扑面而来,牧云笙直坠入湖中。
      奇迹发生了,他并没有沉入水里,却像落在了一块柔软绵床上,那水面将他托住了。牧云笙再一翻身,竟然站在了水面上。
      自己的脚下,湖心中透出巨大的光芒,他能清楚地看到脚下碧蓝的水中,鱼儿自由来去,那些鱼竟然也是透明的,有金黄有碧绿,如彩晶缀于水中。这湖不知有多深,那湖中光芒的来源,在一片朦胧之中,却是一直看不清。
      牧云笙看到自己脚上的雪羽翎,才想到,自己现在只有一根羽毛般的重量,自然是可以站在水上的了。
      忽然脚下有一团晶光游来,细一看,竟是一条透明大鱼,有两人般长,身体一伸一缩,张着极大的嘴直冲而来。牧云笙吓得拔腿就跑,水上水下开始竞速。牧云笙虽然足有雪羽翎,速度已如同骏马,可那鱼扭动着身体,几下便赶上了牧云笙,来到他的脚下,猛地跃出水面,牧云笙觉得水花扑面,四周升起透明的壁,便身在鱼腹之中,隔着透明的鱼身,还能看见大鱼落回水中。
      可是大鱼连水带人一起吞下,牧云笙在鱼腹中如在注满水的袋中,极力挣扎,险将溺死之时,水位却下降了。原来大鱼缓缓将水吐了出去,牧云笙长出一口气,软倒在这透明囚笼之中。鱼鳃的扇动传来缓缓的气流,他在鱼腹中,却也可以呼吸。
      大鱼直向湖心而去,眼见离那湖心的光源越来越近,却突然又折个方向,向前游去。
      却突然四周都有这样大鱼移来,牧云笙发现自己已置身鱼群之中。可更让他惊喊出来的是——那每条鱼腹中竟都有一个人!
      但那些人却并不像是死去了,他们是活的!而且他们还跪坐在鱼身里,望着前方。
      牧云笙惊疑不已,鱼群却游近了一处岸边。这岸并不是真正的湖岸,却像是浮在湖上的陆地,因为湖水仍从岸下流过。鱼群们游至岸前,便噗噗地把腹中人吐了出去。他们稳稳地落在岸上,开始说笑。
      可是牧云笙这条却并不吐出他,只在岸边徘徊着。牧云笙想他是还不知道驾驭这鱼的方法,眼见那鱼又要游向岸下了,牧云笙急得向鱼腹猛踹一脚,那鱼噗的把他吐进了湖中。但牧云笙很快便浮上了水面。
      那群人已向陆地的深处走去。牧云笙小心跟在后头,听他们说话,也是东陆言语,只稍稍有些口音。
      “有人把南流河那个出口给掘开了,上面终于又要有人下来了。”
      “听说打那出口被封,三百年没有人掘开过了,现在上面什么样,牧云家的逆贼还统治着东陆么?还是早换了朝代?”
      “不论如何,这出口掘开,总不是好事。我们的安宁日子怕是要到头了。陛下正在召集军队,准备作战。”
      “我们为何要死守在地下呢?我们回地上去不好么?”
      “出口都被从地上封死了,就算是被地上人掘开的那一个,也是从瀑布而下,只有来路没有去路。再说那地上太多人口,人一多心就异,战乱频生,何必回去呢?”
      “可是我们在这地下,更深处也有河络国为敌,几百年来也没断过战事呢。”
      没有了湖水的光线,岸上变得渐渐黑暗了。但这些人却不点火把,像是在黑暗中也能自在视物似的。
      牧云笙却看不见脚下,磕磕绊绊,跟不上那些人的步伐了。爬上一个坡,忽然眼前现出奇景,他不由惊叫一声。
      几根极高的光柱从黑暗空中一直连通地下,使眼前的大地有如月光映照。原来那竟是从上方垂下的水柱,无穷无尽,注入湖泊之中。那水瀑之巨大,直径定有十几丈,如果走到近前,那大地一定在隆隆颤抖。这地面被许多闪亮的蓝色河流所分割着,脉脉流动,远方有一座庞大的宫殿,仿佛玉石砌成,映在湖光水影之中。
      走近那宫城,却发现城外火光闪耀,大群人围在那里,却有端朝衣甲的数百军士,被捆了跪在那里。另有铁甲军士四面围了。
      “这些牧云氏的逆贼,多少年了竟还心不死,还掘开入口下来,可惜被我们开闸放水淹了甬道,大半被冲入彻明湖,擒了一些在此,斩首祭祖!”一长者立于石台上,高声喊着。
      “我们不是牧云氏的军队!”有一将官挣扎道,“牧云氏要亡了,我们是……我们是下来通知你们的!”
      “哦?”那长者大喜,“牧云氏已经亡了么?你们又是谁?是你们推翻的牧云逆国?”
      “这……”那将官眼珠一转,“正是正是……牧云氏暴政已被我军推翻,我们这才挖开入口,欲寻晟朝后人,扶其重回地面……为帝!”
      “哈哈哈哈……”那老者大笑,“三百年了,地下也历了十数代,终于让我大晟等到这一天!”
      四周欢呼起来:“光复大晟,光复大晟!”
      “可是……”那将官道,“我们掘开的那个入口,却似乎是只能下不能上的……”
      “所有的出口都被由上面封死了,我们与地上讯息早已隔绝……倒是湖那边峭壁上的河络国,有着通往外面的出口,只是他们与我们互为敌国,决不可能借通道给我们。”有官员说着。


    今何在:沉埋的国度(9)


      正说着,忽然远方有人大喊:“河络!河络渡湖了。”
      长者大惊,一挥手:“众军将与我赶至湖边坚守!”围观人群哗然而散。
      牧云笙也想去湖边看个究竟,他足有翎翼,跑得飞快,虽绕弯避开人群,仍是先赶到了湖边。
      只见那湖中漂着密密层层像是巨大坚果似的东西,漂近岸边,那坚壳迸开,里面就弹出一物事,落在地上,却像是一巨大蜘蛛,有一人多高,上面还隐约坐了个小人儿。这些乘着巨蜘蛛的小人儿正与晟国的守军交战,用绑着锐利刀锋的前足将他们刺倒。又或是喷出白线,将他们粘住捆翻在地。
      而晟国军似乎也与这等怪蛛军交战多次,并不慌乱,在地面布下道道火墙,在火墙后向蛛军射出火箭,那巨蛛果然纷纷燃烧起来,虽然它们带着火仍能行动,蛛上乘的小人儿却先受不了了,怪叫着跳下蛛去,滚打着身上的火苗。
      忽然又有另一些巨虫涌上前来,这回却像是些巨蚁,行动比巨蛛们要慢许多,拖着巨大的肚子,近至火墙,猛地喷出水去,上百条水柱顿时将火墙冲开,巨蛛军一拥而入。。
      晟军第一道防线开始崩溃,纷纷退上山坡,准备第二道防线。
      却突然背后传来响箭示警之声。牧云笙回过头去,见那座冰琼般的美丽城殿之中,竟然也腾起了火光。他顾不上看这面厮杀,又奔向宫城而去。
      来到城边,果然见晶石楼台前怪影重重,一支怪蛛军不知何时已侵入城中,乱冲乱跳,有些爬上石壁宫墙。城中民众四下逃散,哭声震天。
      牧云笙凭着足上雪羽,一点地身子跃起,轻轻落在一幢平房顶上,再一跃,抓住了一箭楼的栏杆,他身子轻得没有半两重,轻轻一翻,就已站在箭楼之上。
      却见连中心宫殿之中,也已有怪蛛侵入,从高处看下,就如闹了虫灾,数百蛛影在楼宇间爬来爬去,追逐晟人。他心急如焚,却不知如何是好。
      忽然觉得背后什么一动,他一回头,吓得大叫。不知何时一巨蛛已经爬上箭楼,正攀在栏杆之外,挥舞着黑长大足。。
      他吓得直接一跃,就从箭楼上跳了下去。身子正轻飘在空中,那箭楼上巨蛛赶至栏边,猛地喷出蛛丝。牧云笙只觉得一下被又粘又韧的筋绳缠住,拉回向箭楼。回头见那巨蛛的怪头越来越近,吓得在空中乱踢不止。
      那巨蛛伸出前足将他一把挟住。蛛背上探出一个小脑袋,用人族话问道:“你为什么可以跳到那么高,像是没有重量似的?莫非你是个羽族?”
      牧云笙挣扎着:“我若是羽族,你们便不杀么?”
      那河络道:“我们与羽族是并没有什么冤仇的,只是这些人族下到地下,占了我们的领土,我们才要将其赶走。”
      牧云笙被挟得喘不过气来,只道:“地下……这么大,你们分……他们一点……也没有什么……”
      “哼,若是人族繁衍起来,这地下也不够他们住哩。”那河络道,“你是羽族,我不杀你,快点逃命去吧。”他操纵那蛛前肢一放,牧云笙又飘落下去。却突然听到空中箭啸,数支弩箭射上城楼,穿过了那巨蛛身体,蛛背上的河络也尖叫一声,摔落下城楼。但他背上却缠了一条蛛丝,借着它缓缓落地。牧云笙一看,他的身材只有自己一半高,奔跑得却极快,一转眼便消失在街角了。
      牧云笙从屋顶上向中心皇宫望去,见几只巨蚁正在宫城顶上喷吐火焰,但这宫城却是晶石所铸,烧不毁的,只是那些人族士兵在火焰下逃散。
      突然传来女子的尖叫,一个怪东西从皇宫中猛地跳了出来,纵在空中能有七八丈高,方落地又一纵而起,倒像是个巨大跳蚤。但跳蚤足间却挟着一个女子,挣扎尖叫。
      牧云笙一惊追去,奔过重重房顶,追近那巨蚤,它一弹而起时,牧云笙也一纵而起,抓住那巨蚤的足肢,翻上蚤身,只看见蚤背上一张河络惊讶的脸。他一拳过去,那河络伸手来挡,巨蚤失了控制,啪地撞上箭楼,跌落地上。
      牧云笙落地却觉毫无冲力,立刻站起来去看那女子如何,却见她被挡在蚤足之后也无大碍,正要拉她出来,那河络跳了过来。。
      原来这河络族个子虽只有人族一半,却脚力极好,一跳便纵到一人半高,挥刀劈下。牧云笙一躲,河络这一刀落了空,那女子却突然飞起一脚,踢得那河络直飞出去,撞在墙上。
      他摔在地上,爬起来东西南北还不辨就开始大骂:“你们这些贼人族,偷了我们的宝物,不肯归还,还敢行凶?”
      “你们不过是找个借口,哪一年你们少了来袭扰我们?”那女子还口大喊。牧云笙一看那女子,却惊叫着:“你?你不是那……”
      原来她便是那天潜入宫中,还借他雪羽翎的盗画女子。
      女子一望牧云笙,也呆在那里。两人正对望间,那河络跳道:“看啊,那雪羽翎就在此人脚上,你们还敢抵赖?”
      “雪羽翎……是你从河络族偷来的?”牧云笙望女子问着。
      “呸!他们从我们这抢去的珍宝也不知有多少,你们把青辕笔还来再说!”
      “什么破笔?说是能绘物成真,我在家画了无数张,没一张有用!”
      “若我把雪羽翎还给你们,你们是否就能退兵?”牧云笙问。女子却一把抓住他手道:“别傻了,没用的。”
      “自然是没用!”那河络道,“雪羽翎我们要拿回,但我们先祖受大端牧云氏皇族所托,要灭了你们的国,便许我们回地面建城。今日正是机会。”
      “牧云氏?”牧云笙惊道。女子叹了一声:“难道你不知你先祖与河络的此条约定?”
      牧云笙忙道:“那正好了,我便是端朝当今皇帝牧云笙,我不要你们再与这晟朝遗民厮杀了。”
      女子凝望着少年,叹道:“别傻了,这几百年的恩怨,你以为你化解得了么?”那河络却疑惑起来:“你是当今皇帝牧云笙?有何凭证?”
      牧云笙腰间摸索,只有一祖传玉佩,外翠内紫,唤作碧海托日,也是世间独一的珍奇之物。取出道:“这可认得么?”
      河络脸色一变,哼道:“谁知你从何处偷来的。”眼睛一转,却从身上摸出一支笔来,“我知道牧云笙皇帝作得一团糟,画技却是天下闻名,却画两笔给我瞧瞧。”


    今何在:沉埋的国度(10)


      “青辕笔?”女子尖叫着,“还来!”伸手出去,却突然身后射来数条蛛丝,将她四肢缚住,拉紧悬吊起来。
      牧云笙一回头,才发现身后早围来了河络族的蛛军。那河络笑道:“你是不是真的牧云笙,一画便知。”牧云笙接过笔,疑道:“此处也没有纸墨啊?”
      那河络一挥手,巨蛛们喷出蛛液,刹时把一面墙涂抹得白如雪,平如镜。又道:“把那女人的血,用来作墨!”
      牧云笙惊叫:“不可……”却早有巨蛛伸前肢刀锋在女子腿上割了一道,她一声惨叫,血涔涔而下,河络摘了头盔,上前接了血道:“你若不画快些,她便死了。”
      牧云笙急横下心,眼一闭,蘸了那血,便在墙上绘起来。却是雪地一枝梅,寥寥几笔,便已画成,此时盔中血还接不到小半。
      忽听众人惊叫,原来白墙之上,画中那七八朵鲜红梅花却突然绽蕊破蕾,挣出墙面,扑扑扑扑地在白墙上绽开了起来。
      那河络将官大呼道:“果然变成真梅花了?原来青辕笔的确能绘物成真,只是以前我画得太差了……”
      牧云笙说:“你现在相信我是牧云笙了?”
      河络笑道:“相信了。”他一挥手,女子被放了下来,又有蛛液喷到她腿上,瞬间把伤口裹好。那河络却说:“可是你们当初要我们灭晟朝,许给我们在地面上的土地,现在又要我们放过他们,却还要答应我们三个条件。”
      牧云笙问:“什么?”
      那河络道:“我们要在地面越州清余岭一带山中建地上城,我们居山中,人族居平原,互不侵犯。”
      牧云笙点点头道:“可以。”
      河络道:“第二点,我要你封我为地下王,执印统治天下河络部族。”
      牧云笙心想:我册封你没有问题,却不知其他河络部族服不服你呢。笑道:“也可以。”
      河络道:“第三点,你们牧云氏世代从越州征发我们河络族去北陆殇州建城,与夸父族作战。那些河络不堪苦役反了,你们又派人剿杀,我们要你们允许我们河络在殇州地下立国,再不服役。”
      牧云笙想:现在连北陆瀚州草原的发祥之地都丢了,哪还顾得了更遥远的殇州呢?于是点头:“也行。”
      那河络欢呼道:“万岁万岁万万岁!你是君主,一言既出,可不要反悔!”
      牧云笙苦笑道:“只要我还是君主一日,我定然信守诺言。”
      那河络道:“那我与你歃血为盟,我是河络速莫国国主帆拉凯色,现与端朝皇帝牧云笙定下盟誓,家邦兴亡,在此一言。”他抽出所佩短剑,割破手指,将血滴于剑上,那短剑上立时就泛出光华波纹来。
      见牧云笙好奇,河络王帆拉凯色笑道:“我们河络铸剑,以饮血魂印为极致,真正的好剑,剑师都要将自己的血注入剑中,而若是刺入敌人身体,就会把敌人的魂和血一齐吸入剑中,决不会滴淌血迹,这样越是经临战阵,剑就越利,而死在剑下的敌人越强,剑中的战魂就越厉,可以震撼敌手。北陆右金二王子硕风和叶那把著名的血色剑,就是河络剑师所铸,但却比不上我这一把,唤做未明,因为它虽然是极致的魂印兵器,却还不曾刺死过一个人呢。”
      他将未明递给牧云笙,牧云笙看这刀柄密密镶满细碎钻石,极是华丽,刀身却是纯黑色,宽处微显粗糙,不知是何种材质铸成。细看时,能看到刃锋四周有隐隐的锐气流动,想必还未碰到刀身,那锐气就能割金断石了。
      他伸手指轻轻在那股锐气边缘一触,果然手指就被割破了,连疼痛也没有。他学帆拉凯色将血滴到剑身,剑身便如干渴土地一般将那血吸去了,那血印泛开处,黑色却突然向四周退去,现出明镜一般的剑身,光华四射。
      “果然是未明。”牧云笙赞道。
      “我们的血都滴入剑中,这剑便是盟约的见证了。他日有人反悔,必死于此剑下。”帆拉凯色说,“现在我们是正式盟国了,这剑送与你。”
      牧云笙忙解下那碧海托日佩回赠给帆拉凯色,面有难色地说:“我虽然和你立约,可我这皇帝也不知还能当多久。”
      帆拉凯色跳上巨蛛道:“放心,我夜观天象,你还有好几百年君主可做呢。速派人把册封诏书与大印送来。诸将,退兵!”
      一河络巨蛛骑士吹起号角,那些蛛蚁骑士向城外退去。
      牧云笙还愣在那里。女子却摇头说:“他终日住在地下,夜观的什么天象?满口胡言。他们河络兵少,本来也只能袭扰,灭不掉晟国。这不过是找个台阶下,若你这皇帝真能立住根基,他还骗了土地封号。”
      牧云笙摇头说:“我看他是认真的,不然,为何要将这随身佩剑送我?”
      “哈……”女子笑道,“这样的吸血剑,河络随便一个小孩也能铸出来的,你又上当了。”她一把从牧云笙手中抢过剑来,“这把破剑借我防身好了。”
      牧云笙一愣:“可这是盟约信物。”
      女子狡黠地笑道:“我将雪羽翎给了你,你却不该回赠我一样东西?”
      牧云笙说:“那我将雪羽翎还你吧。”
      女子却叹息道:“他日你若无法实现盟约,真的死在这把剑下么?不如让我替你拿着,以免它离你太近。”说罢低下头去,默默不语。
      牧云笙不想她还有这等用心,只得由她,又拿起那支青辕笔来端详:“他也忘了将这笔拿走了。若是这笔真的能绘物成真,那么岂不是画出个千军万马,就可以征讨天下?”
      女子笑着一指那墙上梅花说:“你看。”
      牧云笙一抬头,却见墙上梅花,竟开始急速地枯萎凋零,花瓣片片落地,最后仅余枯枝。
      女子道:“这画中的东西,纵然成真,也无法长久。你就算画上一个绝世美人,她也只有一天的寿命而已;你画上金戈铁马,风一吹也俱成沙土了。”
      牧云笙长叹道:“是这个道理。世上哪有什么轻易得来的东西,纵然得到,也必不长久。”
      这时四周人们欢呼:“河络退了。”原本躲在地室中的平民纷纷走了出来。却突然有几个兵士发现牧云笙,喊道:“此人服饰怪异,定是个地上的探子,拿下!”
      女子苦笑:“你救了他们,他们却不领情。”牧云笙举笔一挥,墙面上波涛汹涌,大水喷出,将兵士与他们隔开,牧云笙拉着女子转身便跑。转来转去,逃入一大殿之中。


    今何在:沉埋的国度(11)


      牧云笙呆望着那画卷:“这也是留给你们的末代帝王的么?”
      大殿之门被轰然堆开,士兵们冲了进来。
      但殿中却没有人,只在那幅空卷之上画了一扇门,门扉还摇晃着。他们冲过去时,那门却朽坏落地了,仍剩空卷一张。
      玖
      “这是哪里?”牧云笙望着他走出的地方惊讶着。
      “我们又回到这大殿里来了?”女子望着四周。
      “不……这里是追远殿……这里是地上!”牧云笙望着窗外透入的阳光,“原来……从那幅画卷之中可以回到这里。”
      “不论如何,总算是回来了。”女子长出一口气。
      “你究竟是谁?为什么会在地下?”牧云笙问。
      “这……”女子黯然说,“我只是一个小贼,四处寻找珍宝的小贼……”
      “可是,你好像很熟悉地下的一切……”
      “多去几次,自然就熟了。”
      “你认识去地下的道路?”
      “有一个入口,在离天启数百里处,通向河络国,十分危险,我也只能偷偷潜入。”
      “那地下巨蛛如此厉害,如果冲上地面,岂还得了?”
      女子笑道:“若那些真的是巨虫,河络自己早先被吃掉了。你没有看出来,那是由他们操纵的将风?”
      “将风?就是某些河络族培育的那些半草半兽的物事?可以按着搭好的腔架长成各种模样?”
      “是。那些蛛蚁样的怪物,也就是他们照着昆虫模样制造的军用制式将风。不过所幸河络部落分散在地下互无联系,一国小者千人,大者也不过数十万,不能与人族的人口相比,这将风军虽强,数量却很少的。你看这河络国与晟朝遗民在地下争战数百年,也不能取胜。”
      女子忽抬头,眼睛泼亮亮地望着他:“你这次救了他们,将来可莫要后悔——这地下晟朝可是日夜盼着你的端朝灭亡的……”
      “可是看到杀戮就在眼前,又怎么能不阻止?”
      “你不忍见眼前的血腥,却把更大的隐患留给你的国家,你还果真不是个好皇帝。”
      “做个好人,和做个好皇帝原来是不能共容的么?”牧云笙慨叹。
      “正是,自古从也不见不杀人也能治好天下的皇帝。”
      “我还不知你的名字呢?”牧云笙忽然说。
      “我……”女子低头犹豫了一会儿,才轻启口道,“我叫昀璁。”
      “这个名字……却不像是小贼的名字啊。”牧云笙笑道,“那么你姓什么?”
      女子却不回答,大步向殿外走去:“别忘了你还欠我一幅画。”
      “昀璁!”牧云笙大声喊。
      女子驻足,却并不回望。
      “你就是那地下的晟朝皇族后裔,对吗?你就是姬冲的后代。”
      昀璁转过身来:“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你的容貌,我似曾相识,在你们先祖的画像上,我看到了你的影子。”
      昀璁站定许久,才长叹一声:“你说的对。那你准备如何处置我?”
      “那地下国度的国君老者,是你何人?”
      “他是我的叔父,杀死了我的父亲和兄长后,成为这地下王朝的皇帝,我借了忠臣的帮助逃脱,在地下与地上之间流浪。”
      “你知晓出口与道路?”
      “有一条路,但十分危险,因为要从河络国的边缘经过。”
      “我想请你……把我的母亲和宫里这些皇族们带入地下去躲藏,你手中有未明剑,河络王帆拉凯色不至于为难你。”
      “你相信我?”
      “当然。”牧云笙道,“而且,我也别无选择。”
      “那你呢?你不一起去地下?”
      “不,我要留在天启城。”牧云笙望着窗外。
      “为什么?”
      “因为……我是我父亲的儿子,端朝皇帝。”牧云笙望向窗外的天空,那里的天际,古铜一般的云正被灼红着。
      注:今何在《海上牧云记》是中国当代最知名的幻想世界创造工程《九州》系列的一部作品。“九州世界”的创造集合了当前国内众多优秀幻想作者的力量,立志打造一个中国当代的幻想巨舰,将来准备把世界设定开放给更多的作者使用,并开放给所有人来设计这个世界。


    文舟 :重 生(1)


      天堂在哪里?我始终都看不到。
      一整天,火焰从天空中不停地落下来,云早已不见了,有点像晚霞的东西以残破的姿态挂在天边,和落日连成一片血红色。若是我现在死了,也只会有一个失火的天堂在等待着我,而我那个时候蹲在寒冷的珊瑚礁后面,耐心地等待着敌人出现在海边,为此用力揉着通红的眼睛。
      光神新历一四一三年,来自大海的沃特人大举进攻玫瑰郡南部沿海,把咸咸的海水灌进河里来,说什么原本这里是他们的故乡,而我们一直在以他们的同胞为食。那真是狗屁!我只知道我家乡的小渔村现在是一片汪洋大海,不管吃多少海鲜都难解我心头之恨。
      我是一个渔民的儿子,也是一个非常好的卡宾枪手。战争刚刚爆发的时候,我跟随我们领主在遥远的内陆接受更高级的骑士训练。当我们发疯似的赶回来的时候,一切的一切都已经湮没在海水里。兵船漂过一个陌生的湖泊,当发现小时候和父亲采蘑菇的那个小树林在水底的时候,我哭了,抱着卡宾枪像孩子一样哭了。
      “他们不配得到一丝一毫的怜悯!”领主说话的时候,声音有些哽咽。昔日宏伟的玫瑰郡城已经变成了泡在水里的废墟,散发着海水的咸腥气味儿。在钢铁面甲的缝隙中,我隐约看到那坚毅的脸上有泪光闪动,然后他像狮子一样怒吼,和我们分享他所感受到的每一分痛苦:“杀死他们!把螃蟹放到马蹄铁下面狠狠地踩,在他们散发着臭气的尸体上面种玫瑰,只怕都无法掩盖住那咸腥的臭气,我的神啊!”
      他号啕大哭,然后把铁旗杆一下子插进坚硬的岩石里,战争便开始了。一打就是一年多,打到双方再也懒得争辩谁是谁非,只想报仇再报仇。不过我知道入侵者完了,国王派来增援的远征军截断了他们的后路,摧毁了最重要的三座祭坛,让他们没法再兴风作浪。
      对于守在海滩上的我而言,现在便是战略上最艰苦的时刻,我们第四火枪营配合两千人的步兵大队奉命截断这一带的海岸线。西面,一座巨大的堤坝就要完工,到时候将让河床改道,把敌人在内陆控制的最大的水塘抽干。工程师们说:“不要以为只有长腮的才会玩水,一觉醒来,他们会发现自己躺在海滩上等着被马踩死。”
      这话给了我们很大鼓励,我们推着大炮将敌人的援军牢牢封死在海里,每天清晨,沙滩上都是双方的尸体,到了晚上一起被潮汐卷走,干干净净,只留下贝壳。谁知大坝迟迟不能完工,内陆的战斗也相当激烈。我们已经三个月没有得到指示,便只能日复一日地打下去。渐渐地,潮汐不再卷走尸体了,我们才知道潮汐本来到不了这里,是敌人的海巫在控制海水。这说明他们也几乎没有什么力量扩大战争了,但是我们更糟,只是他们不知道。
      就在昨天,最后一个步兵也倒在了沙滩上,他奔跑追杀一个负伤的海怪时被珊瑚礁所伤,重重地摔断腿失去了知觉。然后,跑去抢他的几个火枪手都没有回来,敌人的魔法师召唤了一阵陨石雨将他们一起打死在海滩上。他们本来用冰雹和暴风雨来攻击我们,但是我们习惯了。步兵的铁甲不怕冰雹,而且我们学会了用石灰袋子和毛皮保护火药不受潮,于是他们改用杀伤力比较大的陨石和流星雨。
      真是天大的讽刺,住在海里的敌人将火系法术使用得出神入化,我们的神官也比不上,而我们的工程师正打算用水利工程将他们一网打尽。
      这是一个绝好的防卫阵地,坚固的巨大礁石圈。我揉着红红的眼睛,突然听到轻微的水响从背后传来,肿胀酸痛中茫然回首,发现大队长不知道什么时候靠在石头上死了。看到血从他的肚子一直淌到几米外的地方,我才知道他原来伤得比想像中还重。那些沃特海怪的标枪丢得又远又准,海边湿气大,伤口很容易便会要了人的命。
      我记得刚才我还信誓旦旦地对他打过包票,那时候,带着个半死不活的同伴只能让人平添一股凶狠。现在半死不活的死了,一种孤独感把我一个劲儿地向黑暗的角落里拉,我只是想哭,无数乱七八糟的念头一直往脑子里钻。
      但是我不能走。
      我的背后是人类的沃土,我决不让出一分一毫。最近的另一个防卫据点在五百米外,并不远,但是我没法子过去,因为不但容易被海怪杀死,还会暴露我们这里人已经死光的事实。
      “弟兄们看我打王八海龟!”我擦干眼泪,重新装填了一发子弹,摆在礁石上,然后将小小的据点好好搜罗了一番。我有三箱卡宾枪弹,还有好几箱火药是大炮用的,死难的队友们留给我十几把枪和一门炮,足够我用上半个月。本来还有一个射程非常远的投石车,但是我一个人用不了,而且它掉了一个轴承需要修理。我将能用的武器统统装填好弹药,用一只大海螺把火炮倾斜的炮身支好,只等着敌人再次冲上海滩。
      来了!
      一阵海鸥的叫声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连忙警惕起来,海面上波涛起伏,乍看上去没有什么可疑的东西。直觉告诉我,海鸥没有搞错,那些海鸥是在吃我战友的浮尸,因而贪婪地停留在海面上。多日来我们含泪允许它们这样做,以此换来了免费的前哨。
      我轻轻地将爱枪的枪管小心地探了出去,耐心地扫视海面上每一个角度。那枪是最好的普立兹制式长筒枪,可以打很远。我从礁石小心地露出头,整个平整的海滩都在眼底,现在风平浪静,光线很好,海面平静如镜,闪动着金色的波光。我可没有心情欣赏,那些金色的波光只是扰乱视力的大敌。终于,在一些荡漾着的海藻中,我找到了目标。
      那是一头绿色的头发,缓缓地从海藻中抬了起来,露出了白皙的面孔。我的呼吸一下子加速,是一个女人,或者说,是一条美人鱼。她小心地向前游了一段,速度很慢。我放下枪用望远镜观察她,她的发梢紧紧贴在脸上,只露出面孔,用恐惧的表情扫视我这边。然后她似乎认为机会很好,加速游动起来,冲上海滩,整个上半身都挺出了水面,两个饱满的乳房裸露在外面,就和所有妙龄少女最宝贵的地方一样动人。
      “她为什么会独自跑来?”我的脑子飞速转动,随即陷入混乱和犹疑之中。我要不要开枪?那条美丽而脆弱的鱼,看上去一枪就能要她的命。但是这样一个美丽的生物,她独自冒着危险跑到海滩上来干吗?是诡计吗?会不会是敌人的秘密兵种?
      我见过很多可怕的强壮海怪穿着甲壳的防具,强壮到用尾巴可以将骑士连马拍倒,还有的会释放恐怖的魔法,比我们仅有的几个魔法师更加可怕。但是现在这个美人鱼看上去那么柔弱,完全没有任何威胁。
      她在我犹豫的时候爬上了海滩,长长的尾巴在地面上拖出一道弯弯曲曲的痕迹,纤细的腰部在走动中不停扭动,下半身的鳞片宛如闪光的长裙,青紫中带着一点儿粉红色。


    文舟 :重 生(2)


      “她是敌人!是敌人!”我不住地告诉自己,我丢掉望远镜重新拎起枪,枪管却在颤抖。那美人鱼进入射程了,越来越近,我可以看见她的额头镶着一颗蓝色的宝石,美丽的胸脯和装饰肚脐的腰带。她的眼神因为冒险而绽放出一种奇怪的美丽,紧张使她的呼吸不匀,赤裸的肩头微微地张合。如果忽略她长长的鱼尾,我便宁愿将她归入人类的种族,在饭馆里花光一个月的积蓄请她喝茶。
      一直到我前面十五米,我都没有勇气开枪。
      我是士兵,长官让我杀人,我自己发誓报仇,但是神没有赐予我践踏美丽事物的权力。我只懂得静静地欣赏,看着她悄无声息地在沙滩上扭动着腰肢蜿蜒,她行进的姿势不亚于舞蹈,而且面孔散发着神圣的气质。我的视线渐渐脱离了枪管,白痴一样望着她胸口的粉红樱桃。她的面孔因为寒冷的海水而显得僵硬发青,但是温暖的阳光在渐渐改善这一切,她就像是被暴风雨欺凌的无依无靠的少女,让人怜爱。
      这时候,远远的浪花一翻,一个强壮的海怪从她后面的海水中钻了出来,向她悲伤地高声呼唤。她突然向我这边望来,眼睛里都是恐惧,却没有勇气向我攻击。我猛然醒悟,长时间的瞄准却没有开枪,枪管的反光暴露了我。那美人鱼向我尖叫,超过人类女子数倍的高音刺得我耳朵生疼。她转身逃向海中,那个强壮的海怪发出可怖的咆哮冲过来保护她。
      一瞬间,在比思想还要快的瞬间,我开枪了,子弹径直穿过了美人鱼的后背。我看到血随着子弹从另一端穿了出去,她的身体扭动着随着冲击力向前倒去。她吐着血不住地颤抖,肩头微晃,似乎想回头看我一眼,但是身体转到一半的时候,她猛地抽了一下尾巴,就彻底倒下去不动了。
      那海怪的叫声瞬间变得绝望,他丢掉手里的钢叉不顾一切地冲上了海滩,酷似鳗鱼的丑陋面孔上都是青筋。对于他我是不会有任何犹豫的,迅速换了一把枪,瞄准他的腮就是一枪。他的声音卡住在那里,但仍摆动着双臂狰狞地向前移动。我立刻又换了一把枪在他的心口补了一下。
      那颗子弹击碎了他贝壳制成的护心镜,准确地没入心房。他用手捂住伤口,血从指缝里一个劲儿向外冒,发出低低的呜咽声,倒在沙滩和海潮的交界处,手仍不甘心地抓着地面。血随着海浪往上冲,染红了老大一片海滩。
      我立刻将枪撤回来,蹲在礁石后面大口喘气,闭着眼睛努力不要胡思乱想,心跳声一下接着一下猛烈地传过来,久久都不能平息。我一直在想,那美人鱼为什么要到这里来?一定是有什么可怕的目的,幸好我开枪及时。听说海魔女都会迷惑别人,也许她的面孔其实很丑,那一切样貌都是我的幻觉。
      但是我知道那是我的借口,为了让我自己安心的借口。
      贰
      我其实并不需要原谅自己,那是战争,战争是残酷的,没有道理可言,人们都是凭着感觉去做事情,对不对都不需要想得太多,因为不管任何一方都一定有很好的理由。我杀了我的敌人,她只是许多敌人中的一个,我只知道我作为一个卡宾枪手做得很好。
      美人鱼在沃特的种族中应该是身份高贵的吧,因为几乎没有在战场见过她们。她们和海魔女看上去也有很多不同之处,海魔女大都棱角分明。但是她就像是画里画的,一条不折不扣的美丽的鱼。我忍不住就想再去看上两眼,但目光一触及到她,我就会像被蜇到一样赶紧把视线收回来,那负罪感比我想像的可要沉重得多。
      我为自己的懦弱骂了几句,去整理枪支,检查火药有没有受潮。我用仅有的清水清洗自己的眼睛,又用指压按摩,为长时间的狙击做好了准备。我有热血,我有仇恨,我只剩下它们了,没有什么困难能摧垮我的意志。
      然而就在我眼保健操做到第三节的时候,一声轻微的呻吟从礁石那一边传来,那个美人鱼竟然还活着!我触电一般跳起来,一种莫名其妙的喜悦让我如释重负了一秒钟,但是随即被更深更重的罪恶感所替代。我得杀了她,我得再次杀了她!
      那简直是将大批敌人引来的警报,海怪的听力可是非常灵敏的,我手忙脚乱地将枪架在礁石上,瞄准她的头。让你叫……我……我不能扣动扳机!
      我呆呆地望着她,她依旧是刚才的姿势卧在沙滩上,因为痛苦而低低地呻吟。她伤得很重,还处在半昏迷中,但是奇怪的是没有流太多的血。伤口发出了淡淡的光芒,这说明她天生是个有治愈能力的祭司,即使是昏迷中也有治愈自己的能力。那神圣的光平添了她的美丽,扭曲在海滩上,那柔和的线条就像是一道虹。
      突然,我听到自己在重重地喘气。我本以为自己是屏息凝视,却听到自己在大口地喘气!那内心的挣扎远比手里的卡宾枪沉重,我的肺几乎难以负荷!
      幸运的是,海面出现了几个黑点儿,那简直是救了我的命。我知道他们是来救她的,我从未想过如此盼望敌人出现,他们将我从近乎崩溃的状态中拯救出来,而我将毫不犹豫地杀死他们。
      讽刺!我几乎是欣喜若狂地用枪瞄准了他们。
      他们并不知道这里只有我一个人,犹豫着不敢一起过来。于是他们决定找个速度最快的家伙来偷偷完成这个任务,几分钟后,那个人出现了,从群体里脱颖而出,用箭一样的速度在海里游动。而剩下的海怪从海里探出身来,举着珊瑚长矛和他们特制的海里用的弩箭,打算帮那人做掩护。
      我耐心地等着那个救美的勇士靠近,在海里我实在没有把握打中他,不过上了岸他就没法这么迅速。火药技术在大陆上已经发展了几百年,但是在海里完全没有使用的可能,他们的金属技术也差得可怜,我猜测他们没有什么工业,只是用魔法来解决一切问题。我在射程上占据优势,除了精钢战甲和盾牌还没有什么是我的卡宾枪打不透的,我只需要选择最好的时机。
      也许是我的安静让他们窃喜,也许是紧张让那个海怪变得鲁莽,他从海滩带着浪花一跃而起,试图用最快的速度接近目标。但是他跌倒在地,随着我的枪响他为他的鲁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在卡宾枪营,我们都是用飞行中的麻雀和飞碟来训练枪法,他巨大的身躯我实在没有理由打不中。我迅速换了一把枪,在他爬起来之际枪声再响,海滩上便又多了一具尸体。
      那些剩下的海怪惊叫着从远处将长矛投过来,他们的力气真大,一直丢到我面前二十米的地方,但那已经是极限。他们不敢靠近,因为和人类对垒的丰富经验告诉了他们卡宾枪的射程。


    文舟 :重 生(3)


      我蹲回礁石下面躲起来休息了几分钟,再探出头去,他们停止了徒劳的攻击,但是并没有放弃救人的打算。那揪心的微弱声音让我的心都要碎了,就更别提是他们。他们不知道从哪里捡到了一面我们的精钢盾牌,一面相当结实宽大的塔盾。一个身材稍微细小的海怪顶着盾牌小心地向这边游来,头也不抬,生怕抬头看的时候被打死。后面的海怪偶尔发出一两声短促的叫喊,似乎在提醒他方向。
      “有意思。”我一点儿也不慌张,我是皇家卡宾枪营训练出来的士兵,有过狙击重甲武士的经验,铠甲上露眼睛的小小缝隙也打得中,何况眼前的家伙只有一面使用得不熟练的盾牌。我换了一杆枪杆比较长的枪,拿了一枚涂油的穿甲子弹上好,只等他靠近了露出破绽。
      他一直很小心,没有露出要害。但是到了美人鱼的尸体跟前的时候,他慌了,一把扔掉盾牌将美人鱼纤细的身体扛起来就往回跑。从美人鱼的腰上方露出了他的半个头,所以一声枪响,沙滩上又多了一具尸体。
      被人重重地扛起来又摔到地上,美人鱼从喉咙里挤出一声重重的哀叫,手指也动了几下。我的心一下子到了嗓子眼,但是她没有再动,摔的那一下让她伤得更重了,大量的血涌出来,神圣的魔法光芒也黯淡了下去,渐渐消失了。
      我想她是活不了了,这多少让我心里好过了一些,海怪们也该清楚。气氛有些沉闷,海怪们似乎有些灰心,我将大炮向前挪了挪,炮管的反光很好地发挥了威慑作用,他们悄悄地退入了海潮中不见了。我又累又饿,但是最后疲劳战胜了饥饿,我找了块干燥地方躺下来,抱着枪管睡午觉。
      这一觉睡得仍然胆战心惊,似乎有两个灵魂在争夺睡床一般,一个睡着了,一个便直愣愣望着海滩,然后说:“醒来,海怪们回来了!”到了最后,梦里都是美人鱼,长长的指甲掐住了我的脖子,满口獠牙要将我咬死,这觉就更没法睡了。
      我睁开眼,什么美人鱼的尖牙,原来有一只小螃蟹在我脸上横着走,我将它丢在石头上用枪托砸死撕着吃。落日的余晖撒下来,我突然忍不住要看一眼那美人鱼是不是真的有獠牙,她静静地卧在沙滩上,倒像是睡着了,不管怎么看也无法想像她会有丑恶的一面。我突然很想走出去,去看看她到底死了没有。这事情很难说,海生物的生命力比人顽强得多。但是如果她没死,我又能怎么办?
      海鸥惊飞,我丢掉手里的螃蟹脚,迅速持枪观察海面。急切中用袖子抹了一下面孔,却被坚硬的护臂划得生疼。那护臂上掺了沙子掉进眼里,生生把我硌出了几滴眼泪来。视线模糊的那个瞬间,我突然盼望那美人鱼活着,而我是一个保护她不受伤害的海妖。可惜不行,我是一个充满了仇恨的人类,所以我又希望那美人鱼活着,而我是一个要将她自私地占为禁脔的流氓。
      怎么都好,我希望她是我的鱼,我想养她,希望她活着。
      可惜沙子从眼睛里掉出来了,很快就被眼泪冲出来了,那只是个小沙子,和我的念头一样渺小。敌人已经开始下一轮进攻,我要活命就不能胡思乱想。
      涨潮开始了,比平时早,我顿时意识到这是一个魔法效果,他们请来了高级海巫法师。我心头一凉,海怪在水里特别难打,以前都是用投石车和大炮往海里打,什么地方可疑就打哪里,搅到海巫没法安心施法为止。但是现在我没有这样的火力了,只能静静地等待机会。
      幸运的是,海水没有涨到足够高的地方,也许那个海巫法力比较差吧。据我了解,海水到了一定高度,每涨一厘米都要消耗成倍的魔力。我们的祭司生前曾经告诉我,大规模的潮汐活动很可能是一群海巫的集体力量,不过眼前的这位似乎连沙滩都淹没得很吃力。
      那些海怪没有法子在水里到达足够高的位置,有些急了,发出大声的吼叫。海水不住翻腾,但是始终无力再向上涨,看来海巫的能力确实已经到了极限。一个海怪露出头来,冲上浅滩,但是仅仅走了两米就被我一枪撂倒在水里,连干沙滩都没有摸到。这一下让其他的几个海怪多了几分耐心,他们小心地匍匐在水里,慢慢向上移动。
      海滩上特别安静,谁都不敢发出什么响动让自己成为首当其冲的靶子。就在双方都把神经绷得比琴弦还紧的时候,一声呻吟从我们中间响了起来。那美人鱼真的没死,刚才那一声枪响特别清脆,把她从昏迷中惊醒了。
      那呻吟声那么娇柔,在我耳中却如同雷鸣,惊得我一泡尿都尿在了裤子里。那些海怪顿时疯了一样冲上来,我也疯狂地开枪。目标那么好打,每枪下去,就会有一声惨叫。我手忙脚乱,不知道能把他们伤多重,反正他们倒下的就倒下了,海浪起伏中偶尔会有翻白肚的机会,没倒下的就会继续往前爬,让我更加容易瞄准。
      很快,他们一个个倒了下去,只剩下其中两个勇往直前地向前爬。我瞄准其中一个连发了几枪,他好像没感觉一般依旧往前爬,我急了,掉过炮头瞄准,一炮轰过去。他的肢体从海水里一直溅上天空,然后又重重地落到海里,搞得海水里乌七八糟,什么也看不清。这一炮打得如此之准,我自己也吃了一惊,一定是队长在天上庇佑。随即我发现另一个家伙依旧在慢慢向前推进,对战友的牺牲毫不气馁。他们离得远,炮火没有给他多少影响,而我已经没有时间准备另一次火炮了。
      我只有考虑等他靠近的时候寻找要害一枪毙命,让我不解的是,他爬得越来越慢,似乎受了伤,移动相当吃力。突然,他的身体一翻,从他下面爬起另一个海怪,发出刺耳的尖叫蹿了出来,直奔尸体。我恍然大悟,原来他们背着尸体当作掩护,并不是什么不怕枪子儿的家伙。
      那海怪趁我纳闷的功夫一下子冲到了尸体近前,伸手去拖美人鱼的尾巴。才拉了一把,我一枪打中他的喉咙。他们的皮肤都很滑,他的身体向后一溜,美人鱼的尾巴便从手中滑脱了。他难以置信地望着,那种绝望的样子永远留在了他的鳗鱼脸上。他痛苦地扑打了两下,扭曲在美人鱼旁边。
      我的视线随着他落在美人鱼上,那美人鱼竟然艰难地抬起头来!她看到同伴倒在身边,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发出悲惨的叫声,然后艰难地将脖子向我这边扭过来,扭过来!我魂飞魄散,用枪管直对着她。礁石的缝隙里露出我肮脏的脸,天晓得她会不会看得见!
      然而她的脖子一软,头耷拉下去,一道璀璨的光从她的身体里冲出来,直冲到天上去。她死了,原来人鱼的死是这样的。我终于可以确定她死了,我不用再开枪,不用再开枪了!


    文舟 :重 生(4)


      吼叫声从海里传来,海水退潮了,这场战斗还是以我的胜利告终。一个漆黑的细长身影随着水柱从海面升起,我看到了那个海巫。他愤怒的声音一声一声传过来,不知道是在咒骂我的残忍还是责怪自己的无能。在粗糙的望远镜里我看到他的肩头缠着厚厚的一层海带,原来他受了重伤,我暗自庆幸,但是他似乎无法原谅自己,不住地向我怒吼,好一会儿才随着海潮退去。
      一切又都安静了,除了浪潮声,海鸥偶尔会叫上两声,幸福地追逐着配偶。这里是我们的地狱,它们的天堂。
      我像个傻子一样从礁石后面走出来,远远望着那具最美丽的尸体,呆呆地站着,傻站着,责备自己,好让自己好过。
      我还得活下去。
      夜幕降临,他们必然会来给美人鱼报仇。我捡起一些破烂,什么装火药的小铁匣子,被魔法和标枪打破的铠甲,乱七八糟一件件丢出去,让它们散落在美人鱼的尸体周围,这样,万一有人来偷袭,说不定会有响声救我的命。我还把火炮的炮口事先瞄准了美人鱼的后方十米,到时候闭着眼睛轰就是。
      或许是长时间生活在光线很差的深海的缘故,他们的眼睛会在夜晚发光,有些鳞片和触须、鱼鳍都会发光,实在是很好的目标,但他们还是喜欢夜袭。他们用一些简单的装束,比如贝壳海草什么的遮住发光部位,愣告诉自己是夜行衣,我打他妈的夜行衣,要不是住在海里使他们立于不败之地,我们一定打到他们老家去,就不用这么辛苦地采取海岸线封锁战。
      我趁着初升的月光捡了几把刀冒险跑过去埋在美人鱼的周围,刀口朝上。这个方法是抓蛇人出身的队长发明的,海怪们只要爬过保证破腹惨叫。我突然变得怕看那个美人鱼的样子,就是眼角的余光不小心扫到也赶紧避开,那就像是杀死了自己的爱人,心中充满罪恶感。
      深夜,黑暗中传来叮叮当当的绊倒声,然后是一声惨叫。他们的蛇行方式很难不碰到障碍物,想必有人已经被刀口陷阱所伤。我一跃而起,先点燃了炮捻,然后寻找着发出微亮的眼睛开火,找不到就胡乱开枪,惨叫声和怒吼便越发激烈。一声炮响,巨大的炮弹带着长长的呼啸声在沙滩上落下,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撞击声,正好击中了一个我放在那里的空铁箱。
      这下威力倍增,还在黑暗中擦出了一道闪电一样的亮光。在那瞬间我看到海怪们在仓皇逃窜,其中一个拖着受伤的另一个。我的视线也因为强光的闪过而黑了一会儿,但是我没有停止放枪,凭着感觉和海怪们的声音将手边的枪都放了一遍。海怪们又是几声惨叫,估计打中了。他们趟着水跑了回去,哗啦哗啦的声音渐渐远了,我的枪也需要重新装弹,四周再次安静了下来。
      我害怕他们立刻发起第二波攻击,摸黑迅速装弹,一夜都没有敢睡觉。因为那个炮弹击中空铁箱的启发,我费力将一个满满的火药箱搬到了那个弹坑旁边。要是目标物值得的话,我就打算让他们飞到天上去畅游一番。临近凌晨的时候特别冷,我裹着被打湿的毯子在海风里瑟瑟发抖,就是想睡也睡不着。幸好白天我及时休息了一会儿,否则一定会熬不住。
      队长和队友们的尸体都臭了,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气味儿,但是我不在乎,我想让他们陪着我。我暗自数着今天我杀了多少敌人,白天里少说也有十二个吧?不知道刚才黑咕隆咚那一轮有几个,他们这样做值得么?但是我知道他们还会来,我突然觉得特别疲倦,厌倦屠杀,我决定就这样缩着,再有敌人来了我也不管,海怪我也不杀,他们要尸体就让他们拖走好了。
      但是一夜都很安静。
      天亮的时候,突然陨石雨从头顶上落下来了,将我从半梦半醒中吓醒。那陨石雨的准头不好,因为离得太远,规模又小,打在我后面十几米外的岩石上,火光四射。我第一个念头是跳起来将火药箱盖上潮湿的布,免得溅到火星。那些箱子被凸起的礁石遮着放在死角里,应该还算安全。
      我从礁石的侧面匍匐着探出头来,看到三个海巫法师正在轮流施放法术,他们趁我不留神侵入了法术射程之内,但是因为害怕伤到尸体,他们将法术范围控制得尽量靠后。海鸥不知道哪里去了,这一次没有帮上我的忙,我便吃了亏。也许它们在无声无息中被吃掉了?我管不了那么多,只有偷偷地放上一枪。
      那一枪的准头很差,毕竟距离太远。海巫们顿时慌张了一下,向后退了几米。几个强壮的海怪钻出来用珊瑚盾牌挡在前面,海巫们就安定下来重新施法。他们从较低的海平面瞄准我这边不太容易,但是正好赶上海面日出,我也被晃得头昏眼花。海巫们一定是考虑到日出和人的疲惫程度来进行突袭,而且很成功地占据了有利位置。
      他们大概以为我们这边还有很多人,所以总是用陨石雨试图压制我们。第二轮攻击就准多了,正好笼罩了我所在的礁石圈。我趴在礁石的死角,火焰不停地落在我的旁边,点燃了衣角。我将火拍灭了,一个石块击碎了坚硬的礁石,碎屑击中了我的腰,肿了一大块,疼得要命。
      我不敢露头,心想反正他们没办法让这么巨大的法术没完没了地使用下去。他们一停下来我就放冷枪,不过在这个距离上,子弹的准头和威力都已经很差,他们用盾牌都挡住了。海巫们不敢靠近,只是远远地轮流施放法术,越打越准。突然一个落雷击中了毫无用处的投石车——谁让它那么高。投石车着火散了一地,我很庆幸先把弹药箱保护过,没有让我死在人类自己的文明下。
      整整一天火焰从天空不停往下落,天空的三分之一变成了血红色,我想到了天堂。
      我的表现作为一个小兵堪称英勇,应该可以进入天堂了吧?但是我不敢肯定。
      我知道是因为我杀死了美丽的美人鱼,这是战争,但是任何神明都喜欢美丽的东西,也许他们不会忽略我这个细小的过失。
      为什么那是过失?我始终认为那是过失吗?如何解释都不行吗?
      所以我咒骂着,心想天堂一定也失火了,不去也罢。
      因为对方的攻击,我这里变得十分干燥,而且高温。礁石已经普遍矮了一截,但是依旧坚固安全。听说他们有几个家伙可以召唤巨大的流星,幸好那样的家伙不在这里,他们的重点攻击集中在西面一百里左右,谁知道那里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我隔一会儿就冒险放上一枪,他们知道这里的人很顽强,便不敢靠近,生怕中计遇到猛烈的突然反击。
      他们轮流休息,我用望远镜看到他们恶狠狠地嚼着紫菜,也许那玩意儿是他们的大补品,和菠菜一样有营养。事实证明那对他们确实有效,我看到他们中有些在流鼻血,所以暗自断定那效力还在人参之上。他们不停地轮流施法,每隔五分钟一轮,我的头顶始终有鸭蛋大小的陨石飞舞,幸好往往不是很准,而且火势越来越弱,我知道这是因为空中的火元素被消耗殆尽的缘故。
      临近傍晚,那些攻击突然停了,足足有半个小时。我意识到他们将要集中火力进行一次重大的攻击,果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只巨大的陆战龟游来了,在那上面站着一个金光闪烁的人,天知道他的身上挂了多少金银首饰。因为海里金银首饰稀少又不会生锈,他们特别喜欢,我常听说他们为此袭击商船。因此见到那人,我一方面知道他身份高贵,另一方面又觉得他特别可恶。


    文舟 :重 生(5)


      那人双臂对着海巫们不停挥舞,似乎在叱责他们办事不力,然后他见到了我这边枪管反光,一举手臂,便有一个巨大的雷从天而降,不偏不斜劈在那杆枪上。天杀的,幸好我没有握着那杆枪,那杆枪只是被陨石打得飞了起来架在前面不远处的礁石上,此刻已经全化作青烟消失了。
      我用毛皮裹着枪管,一枪打过去,似乎击中了陆战龟,那巨龟一声吼叫移动起来,背上那人也受惊跳入了海里,我再也没有机会打他。那陆战龟缓缓向我这边游来,我猜测它的龟壳后面藏着海怪战士,他们的作战方案便是这个。那些海巫法师恶狠狠咬了几口紫菜,急促地放起冰雹雨来,这一次定是集结兵力的总攻击,他们这样做还是希望火药受潮,然后他们疯狂地施放雷电,似乎不再打算保留余力。
      我丢掉望远镜,狗一样沿着礁石根部爬行。白天的攻击使得礁石圈内部有些下凹,此刻暴风雨来了,便严重地积水。我们平时不敢走远,都是在一个空铁箱里排泄,不知道什么时候那箱子被打破了。我藏好了所有的箱子,唯独漏了这只。粪便被水一泡,和队长他们的碎肢烂肉漂浮在一起,灌进我的口鼻当中,我不住地呕吐,吐出来的都是些清水。
      妈的,拼了!
      我知道他们冲过来我就只有死路一条,这一次他们一定有最好的防弹措施,那只陆战龟是不怕枪子儿的,除非在它探头的时候击中它的头,不过那需要离得很近。我想我打不过他们,但是我一定会捞够本。天空因为暴风雨而昏暗起来,我的心里闪过了一个念头。
      我脱了枪手皮甲和衣服,迅速打开了一个铁箱,从那里面拿出一盒石灰粉盖着的特殊子弹,一堆干海带和一个牛皮气囊。我用毛皮裹着它们向后爬,样子有点儿像海豹,一面爬一面祈祷着陨石雨不要在这个时候落下来。我一直匍匐着,拼命地爬,从礁石后面绕过差不多三十米的距离,那只陆战龟都已经快接近沙滩了。
      也许是黄昏的关系,也许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有人到海里找他们拼命,我终于下到了水里,披上那些海带,一面爬一面将气囊吹起来。那耗用了我不少的肺活量,后来想起来不可思议,因为我再也做不到那么轻松。我向海里游去,将枪管和弹匣牢牢绑在气囊上,用毛皮盖好。这个战术被称为水鬼,那些海带被缝制成衣裙当作掩护,但是实际上我们从来没有人使用过。就是最弱的海怪我们也打不过,所以不是特殊缘故我们不会跑到水里去。
      但是现在特殊缘故有了,我不想活了,想拼命。我跑到这里,射击角度偏了大概十五度,但是我还需要更多,我迎着那些海巫游了过去,海带被水泡开变得密集而且很长,我也像那些海怪一样服饰新潮。也许会有视力差的家伙来吃我也说不定,我推着皮囊向前游,尽量不出声音,偏离那些进攻者的视角。
      风浪很大,天空变得很黑,我没有被发现。那些进攻者已经靠近海滩了,说不定除了抢回尸体之外还会去攻击我们的礁石圈,但是我想他们会很奇怪的。我从装满石灰的铁匣子里取出了一发子弹,填进枪膛里。那是我们最好的圣光子弹,经过教会的神官们特别加工,每个大队才配给一盒,给最好的卡宾枪手,正好我们大队里我就是那个枪手,就算不是现在也是了。
      一个雨点儿在我上膛的瞬间掉在子弹上,子弹壳便在掌心闪起一丝烟花一样的美丽光辉。我充满自信地将子弹推了进去,整个身体和气囊随着浪涛猛烈地或载或沉,枪管渐渐锁死了一个海巫。
      在保护海巫的海怪和那颗我要打的脑袋之间,我只有一个很小的角度。随着我的扳机扣动,那子弹悄无声息地滑出枪膛,从目标海巫的太阳穴穿了进去,突然那颗头颅便发出强光爆开了,在海巫前面为他撑着盾牌的海怪后脑勺崩裂,一下子一起沉了下去,连惨叫都没有机会发出。
      另外两个海巫慌了神,他们没有搞清怎么回事,仍然指着前面推来推去,保护他们的海怪将盾牌举得高高的,喊着我听不懂的话,那些恐惧得近乎发狂的语调让我兴奋。我迅速上了一发子弹,一个绝好的机会适时来了,两个海巫慌乱地游动着,贴到了一起。虽然只有一秒钟,对于一个兴奋地等待着的卡宾枪手来说已经足够。
      那距离有两百多米吧?我一枪就打爆了两颗头,随即子弹爆开,又要了一个强壮海怪的命。但是这一下暴露了我的方向,剩下的一个家伙明白过来,一声怒吼激起老大的浪花潜入了水中。我知道他来要我的命,我将头伸入水下就可以听见水底传来的隆隆声,就好像一个闷雷在迅速接近。
      我不怕。
      我迅速换了子弹,解开绑着枪杆的绳子,等着对方靠近。海水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我本来想找到个黑影什么的,但是什么也无法分辨。那也无所谓,我已经感到一股水流从我脚下涌过来了,越来越近,我突然想起了小时候和父亲一起用鱼叉叉鱼。我将枪管朝着水下就是一枪,气泡翻涌,一股暗潮冲得我几乎跳出海面,随即是血不停地往上冒。
      那个家伙的身体没有能够冲上来,他的爪子几乎够到了我,我看不清楚,我的身体被暗潮抛了起来,只感觉到有什么硬硬的东西碰到我的脚后沉了下去。我可没有心情等他浮起来,习惯性地上了子弹,我已经将眼光投向海岸。
      随着海巫的死去,海浪就像是湖水一样平静下来。暴风雨停息了,一切都安静下来,大海就像是睡着了。岸上,陆战龟正在美人鱼的尸体附近站着,几个身影晃动,因为被龟挡住了大部分,我看不太清楚他们在干什么,但是从他们慌张的样子来看他们似乎已经发现背后有人袭击,只是搞不清楚规模和自己所处的状况。他们慌乱过后还是会回到海里来,因为这里是他们唯一的安全场所,那个时候我死定了。
      急切间,我突然想起了一个救命招数。我向他们头顶的天空中放了一枪,子弹在他们头顶爆开,照亮了那一带。我看见了,我放在那里的那个装满火药的弹药箱。那些家伙们傻傻地望着天空,我用最快的速度换了弹药,凭着感觉朝那里就是一枪。
      轰天巨响,火药箱爆炸了,就在陆战龟的肚子底下。我看见那个带壳的一下子飞到空中,随着好几个海怪一起重重地落下来。惨叫声过后,沙滩上都是低低的哀嚎。大海那么安静,我竟然也能听得到。
      天空的云慢慢散开了,黄昏从未如此明亮。


    文舟 :重 生(6)


      我端着枪走上了海滩,一个海怪嘶叫着爬起来向我扑来,我一枪打爆了他的头,让他做回尸体。那些子弹为了方便一颗一颗挂在腰带上,我面无表情地装子弹,另一个海怪在七八米外扭动,我给他补上一枪,他也安静了。我一枪一枪补过去,不管会不会动的都是一枪爆头,然后我来到了陆战龟的面前。
      那龟身上都是巨大的棱角,此刻断了腿,没有什么威胁了。但是它下意识地往前挪着,然后用头对着我不动了,也不吼叫,只是眼巴巴地望着我。我用枪对着它的头,突然看到它的眼睛里流出眼泪来,似乎在哀求。我想起死去的同伴,想起被淹没的渔村,怜悯之心便消失了。
      我扣动了扳机,在它能够打动我之前打爆了它的头,让它的眼泪和鲜血脑浆一起飞溅,再也无法打动谁。我对着天空长长地吸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肌肉终于也松弛了下来,我垂下了枪。这个时候,一阵沃特海怪走路的沙沙声传入了我的耳鼓,我触电一般举起枪,后退了好几米远,拉开距离瞄准那个方向,才想起我没有上子弹。
      一个高大的海怪,不,是美鱼男从陆战龟的后面转了出来,面色苍白地站在眼前,手里抱着美人鱼的尸体,嘴角挂着一丝鲜血。我认得他就是站在陆战龟背上的那个家伙,因为他的脖子上,手臂上都是黄金饰品,额头还戴着一颗我这辈子都没见过的巨大蓝宝石。他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银光,我知道那是魔法保护的余晖,难怪他没有受重伤。
      想起来,那只龟向我挪过来原来只是想挡住他。我的心头一紧,感觉有些辛酸,那龟的眼泪仿佛从血浆中脱颖而出,直接洒在我的心头。但是现在,鹿死谁手还未可知,搞不好那眼泪是为我流的。
      一个是抱着尸体的可怕魔法师,不知道还有没有力气使用魔法。一个是没有装弹的卡宾枪手,不过对方不知道。
      我们就这样隔着五六米的距离傻傻地站着,一言不发。海风缓缓地吹过来,吹动他怀里美丽尸体的头发。我再也没有办法不去看那尸体,那美丽的绿色头发已经干了,一丝一缕飘扬在风中,不知为何看不出被打穿的地方在哪里。我不知道美人鱼有多少机会让头发飘扬在风里,反正现在我觉得很美,并且发疯似的妒忌,希望那个抱着她的人是我。她长长的下半身鱼尾从美鱼男的臂弯里垂到地上,勾勒出柔和的曲线,我所见过的所有长裙美腿都不曾如此柔和。
      她真的死了么?真的死了么?我完全呆了,生或者死那回事好像很遥远,战争也很遥远,只有这件事很重要。
      他先动了。
      他缓缓地将手里的尸体放在地上,动作很轻很慢。我的心头一跳,也开始缓缓地将枪膛打开,从腰带上摸出一发子弹填进去。他的表情很古怪,但是没有什么突然的动作,只是轻轻地把尸体放到脚下,而我也缓缓换完了子弹。
      他面色更加苍白,颤抖着从脖子上取下黄金项链,然后是额头那颗巨大的蓝宝石,将它们捧在手里向我走来,眼神里都是哀求。
      我不知不觉地呼吸急促了起来,向后退了一步。他停了一下,哀求的神色更加明显,将胳膊上的黄金臂箍也摘了下来,一起捧在手里,不住地向我伸着,一点儿、一点儿地挪了过来。我的心像一根弦绷得紧紧的,随时可能会断掉。即使是垂死的海怪也可能要了我的命,如果他突然丢掉手里的东西向我扑来……
      他不知道我的恐惧,强迫从自己的脸上挤出一丝笑容,回头看看美人鱼的尸体,又向我伸伸手里的珠宝,依旧向我走来。“不要过来!站住!”我向后退,大声对他喊叫。他听不懂,愣了一下,又往前挪了一点儿。
      我扣动了扳机。
      子弹穿透了他的心脏,但是距离太近没有爆炸,从他的身体后面飞了出去。那些珠宝从他的手里滑落,他难以置信地捂着自己的胸口,瞪着我。然后他喘息着倒了下去,血不停从嘴里流出来。他吃力地扭动着,翻了个身,开始向回爬。
      我诧异地望着他,发现他是想爬回那美人鱼身边去。我突然觉得胸口被狠狠撞了一下,或许他不是贪生怕死,只是想用那些珠宝为美人鱼的尸体买一条出路?我的手里有枪,退开来放他们一命又能怎么样?
      他艰难地向那尸体爬过去,每挪动一寸都要痉挛一下,但是眼睛始终炽热地望着那美人鱼。他的手一把一把抓在土里,向前伸着,但总是还差一点儿。他的眼神涣散了,血流得到处都是,但是脸上始终带着僵硬的笑容。
      我向那尸体看去,美人鱼平整地躺在地上,面孔竟然是完好如同生前。她慵懒地躺在地上,挺着圣洁的胸膛,好像睡着了。真是奇迹!那么剧烈的攻击,爆炸,摸着黑乱打,她丝毫损伤也没有,就连被我打死的伤口也已经不见了。
      但是我知道她死了,她的脸色依旧是死灰色,手指僵硬地抓着,胸口没有一丝起伏,被用魔法修补好的只有她的面孔而已。也许他们觉得让她那种样子回去没法给同胞看吧,我注意到她被很小心地摆放在地上,细心得就连头发也整齐地披在背后,那被呵护的样子让人觉得辛酸。
      我又开了一枪。
      子弹穿透美鱼男的头射进地里,圣光的威力反冲回来,击爆了他的半个脑门。
      只有这一枪是仁慈的一枪。
      我像是被烫到一样丢掉爱如生命的普立兹长筒卡宾枪,大口地喘着粗气,缓缓蹲下来捂着面孔哭泣,直到双掌和面孔都深深地扎进了沙里。我用力敲打地面,只是想感觉到痛,一种不畅快的气息郁结在我的肺里,快要把我逼疯了。
      我就那样躺在沙滩上,望着天空。远处偶尔有枪炮声传过来,临近的哨卡也在打仗,但是不是很激烈,我想他们那里没有我这里激烈。我平生第一次把心爱的卡宾枪随手丢在地上,而且没有上膛。
      一切都无所谓了,我感到自己犯了罪,天堂,一定和我无缘的。到了地狱,我想也没有什么可辩护之辞。至少,在那之前,沙滩是我们的,我和她的。我鼓起勇气向她爬去,和所有死在她身边的人一样艰难,现在轮到我来这样爬!只不过我比他们强,我爬得过去!我倒在她身边,松了一口气。
      夜里会有人来杀我吗?想杀就杀吧,那样我会舒服一些,我宁可被人杀也不想再杀人了,海怪也不杀。我就这样躺着,没有睡着,也没有胡思乱想,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也不用想,就等着有个海怪来结束我的生命好了。但是一晚他们都没有来,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进攻了,一晚就这样过去,我甚至不觉得冷。
      清晨的时候起雾了,我依旧呆呆地望着天空,可是天堂那么吝啬,连看都不让我看了。或许它失火后就只剩下白茫茫一片了,我的脑子转动了好久,就得出这么一个结论。沉重的脚步声在沙滩上响起,我有些解脱感,来了,他们来了,杀死我吧。
      有人说话:“妈的,这么大的雾,太危险了,祭司还没来么?快把雾驱散!”


    文舟 :重 生(7)


      我一咕噜坐了起来,没错,那是骑士钢靴的脚步声,带着乡音在骂街,不是海怪们移动的沙沙声。随即一个人差点儿踩到我,他被吓了一跳,差点儿砍我一剑。看清是个人后他破口大骂:“妈的,在这里装死么?”
      我猛地坐起来,冷冷地看着他,不知道他神气什么。突然一只脚瞄准屁股将他一脚踹倒,领主大人站在面前,脸上都是兴奋之色:“布斯,我还以为你死了!”他见到我呆呆的样子有些纳闷,关心地问道,“你没事吧?”
      我木然点点头,雾突然快速流动起来,被一股微风抽向空中,天空蓝蓝的,那些雾成了天空的一片白云。天堂没有失火么?
      我望向四周,吓了一跳。密密麻麻的骑士穿着钢甲,前面的举着盾牌蹲在地上,后面的整整齐齐举着长柄大斧和卡宾枪,从东海岸一直延伸到西海岸,少说也有几十万人。穿着蓝色长袍的大祭司们挥动着云袖,远处的雾气便被他们驱赶到空中聚集起来了。大炮和投石车正在架设,工程师指挥着工匠运来沙袋铸造堤防,几分钟的功夫,这里已经成了人声鼎沸的要塞。
      “布斯,我们来晚了。”领主的样子很愧疚,“不过幸好你还活着,一切都过去了,我们赢了,沃特人在内陆的侵入者全部歼灭了,我们整整杀死了六十二万丑陋的怪物,家乡又是我们的了,一切都是值得的!”
      “真的是值得的?”我的双唇猛烈地颤抖,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当然是值得的!”领主兴奋地说,“这是大家的功劳。放心吧,教皇从北方派军队过来了,祭司们救了所有的伤员,我们现在人人装备圣光枪弹,他们敢来就让他们去死!”
      刚才骂街的骑士惊讶地喊着:“嘿,看看地上是谁?沃特的太子多尼加穆斯!天,还有一条美人鱼,死了么?”他看看礁石圈的惨状,又转向我,语气已经非常崇拜,“你一个人干的?”
      “太棒了!”领主将我从地上拉起来,不停拍我的肩膀,自豪地向大家介绍,“都看看,这是我们的神枪手布斯,皇家骑士团训练出来的四星神枪手,是我的乡亲!有了多尼加穆斯的尸体,沃特的军心一定会立刻涣散,我们可以让沃特人无条件投降了!”
      欢呼雷动,无数人过来拍我的肩膀,像是有仇一样推我,不知道他们到底想干什么。我看到美人鱼和多尼加穆斯的尸体被涌来的人群踩来踩去,突然生气了。
      “闪开!”我愤怒地推开靠近的人,他们惊愕地望着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生气。我艰难地对领主说:“我想做一件事。”
      领主点头说:“你做什么都行。”
      于是我抱起美人鱼的尸体,在他们惊愕的目光中走向海边。她的面孔真美,一点儿伤痕都没有。但是她确实死了,她的身体沉重得我几乎抱不动,我摇摇晃晃走向海边,她的尾巴在沙滩上拖出了一条长线。她的脸紧紧贴在我的胸膛上,要是她有知觉一定会一把将我推得远远的,不过现在她无力反抗,所以我还是占了便宜。我早就应该这么抱着她,只是那时没有勇气。我应该放过她,救她,给她上药,俘虏她也好,但是我杀了她。
      我一直走到够深的地方,将她放到水里。她的身体似乎变轻了,我轻轻松开双臂,让她随着海流向海心缓缓漂去。她真的漂了几米远,慢慢地沉入了水中看不见了。我想她会随着海流回到故乡吧?每年的这个时候,我记得有一股洋流流向神秘的大洋中央,那个人类从来没有到过的地方。她会回到家里,一定会的!
      我如释重负转过了身,突然发现领主和几个骑士已经站在身后。领主张开双臂正打算用力抱住我,他很不好意思地说:“我们以为你要自杀……”
      “不,开玩笑!”我心虚如同扯谎,停了好几秒才默默地回答说,“我不希望她烂在地面上。”
      “你这个小子,是个情圣哩!不过可以理解,那么美的东西……”领主打了我的头,骑士们高高兴兴搭着我的肩膀回去了。我最后望了一眼大海,隐约看到一个海怪在远处注视着我们。
      伍
      就这样,我成了战斗英雄。领主带着我觐见国王,国王陛下想让我留在首都,但是我借故推辞了。谁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不开心,都说我是个谦虚的人,偶尔有人说战争给我伤害很深。
      沃特人几乎是立刻就投降了,他们答应每年进贡一万颗珍珠和各种海底珍宝,但是国王不想要,反正他们要是龟缩在海里不给,我们也没有办法。
      “我要一个真诚的和平!”国王厉声对他们的使者说,“让你们的王去向死难者道歉,我们的,还有你们的!”
      他们的使者便带着惭愧的表情走了,为了这句公平的话,我终生都特别尊敬国王陛下。国王陛下还把那些多尼加穆斯身上的珍贵珠宝赐给了我。我把宝石献回给了国王陛下,剩下的都卖了。我听说那个地方要盖一个新的要塞,就向国王陛下要求做那里的提督,陛下应允了,于是我带着一身疲惫回到了那个海滩,那个天堂失过火的海滩。
      我的朋友和敌人都已经死在这里,我也一样该在这里终结。
      我禁止所有的人提起我是战斗英雄的事。本来也没有几个人认识我。我的故乡不在了,来这里的都是陌生的人,大家都是陌生人。在这些人眼里,他们的提督是个陌生人,一个怪人,每天早晚都会跑到海滩去,静静地坐在那里看大海,而且也很少和人说话。
      一开始有人天天来保护我,或者提醒我海怪会从海里跑出来。我一点儿也不在乎,他们也没有办法,渐渐没有人来了,连渔民也很少,他们始终对海怪非常恐惧,没有几个人敢当渔民。一些家世很好的女孩子向我提过亲,说起来其实我长得挺帅,但是她们不是被我回绝,就是还没有回绝就被我的孤僻吓倒了。很快,我的过去便不再被人提起。
      每次有朝霞或者晚霞,我就觉得天堂失火了,我只是坐在海边的石头上静静地等待着死亡,人生了无生趣。
      直到有一天。
      “请问,能不能给你这个?”有人突然在礁石下面说话的时候,我吓了一跳。那是一个小美人鱼,真的是个小美人鱼!
      她的手里拿着一颗珍珠,好大的珍珠。她胆怯地笑着,重复了一遍:“请问能不能给你这个?”
      我没有接,问道:“为什么给我这个?”
      “因为我觉得你是个好人。”小美人鱼趴在石头上说,“我其实看你好多天了,有两个月。你每天都来,是喜欢海的人!”
      “谢谢。”我茫然接过了珍珠。
      那小美人鱼小心地说道:“请问……”
      “怎么了?”


    文舟 :重 生(8)


      “你能不能帮我去摘一些陆地上的草?”
      “啊?”我糊涂了,随即明白她其实是想做交易。
      我点头道:“可以,但是为什么?你喜欢吗?”
      “是很喜欢。”那个小美人鱼说,“不过更重要的是,彻底治愈烧伤需要陆地上的草灰。”
      “你是说枪伤吧?”
      小美人鱼的心事被我看穿,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急切地问:“你愿意帮我吗?我家里很穷……”
      我点点头,说道:“我叫人去割,晚上在这里给你,不过不是我来的话,你不要出现。还有,下次交换东西的时候,不要先将自己的东西给别人。”
      那小美人鱼欢天喜地走了,到了晚上,我如约给了她很多干草,后来想起来真是白痴,草干不干都是一样!那个小美人鱼其实还是很有戒心,在礁石下面和我保持着距离。我将草从上面丢给她,她高高兴兴地带走了。我本以为就这样结束,谁知道第二天她又来了。她要的东西渐渐不只是草,有各种东西。偶尔她会消失半个月,但是立刻又会天天出现。
      我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做起了海货贸易,而且越来越大。有时候我用整车的羊肉换取整车的深海鱼肉,用网子网好的,还有高大的海怪蹦出来帮我装车卸车。市民见到那些海鱼都啧啧称奇,不知道那些鱼是哪里的渔民献给我的。有时候我送给领主和国王陛下大珍珠或是珊瑚,他们都开心地写信回来,还附着礼物。而小美人鱼和我越来越熟,渐渐建立起了彼此间的信任,我知道她叫摩美坦。
      “我喜欢彩色玻璃。”一年后的一天,摩美坦拿着沉船上祈祷室拆下来的彩色玻璃给我看,我不禁笑了。
      “你连玻璃都知道啊?”
      她说:“其实我们常常在水底观察你们,我们使用和你们一样的文字呢!听说古代从沉船里学的。”
      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你住得很近吗?”
      “啊,不,本来我家到这里需要游五天,最近才和几个朋友住下来。”她说着,指指我们已经初具规模的城堡,“我们也在盖城堡,我老家在大洋的中心,游上一个来回要三个月。”
      我惊讶道:“你们也在盖要塞吗?”
      “什么要塞?只是一个城市。”她这样回答。我起了疑心:“那你为什么特地跑到这里来找草?不是有很多安全的陆地吗?”
      “嗯,我不知道那些草管不管用。”她回答得既天真又干脆,“我只听说这里有可以治枪伤的草,那东西在我们那里可是贵得要命。”
      “天下的草不是都一样吗?”我奇道,“你怎么听说的?”
      “那是一个凄美又真实的故事,”她说,“是一个可敬的人鱼姑娘的故事。”
      “什么乱七八糟的。”
      “那个故事就发生在这里。”她一指海滩,眼中都是崇拜的色彩,“有一个美丽的人鱼姑娘叫做艾美斯,她是人鱼王太子的未婚妻。战争开始了,据说起因是一条鲸鱼……哦,不说那个,反正很惨。艾美斯是个非常美丽非常温柔的姑娘,打仗的时候,她在前线为受伤的战士疗伤。但是枪伤怎么也治不好,她只能眼睁睁看着大家的伤口溃烂然后死去。”
      我突然心头一震,问道:“所以她上岸去找能治枪伤的草?”
      “是啊,你也知道?”摩美坦并不是很敏感,依旧陶醉地说,“她一个人偷偷从营地里跑出来,上了海岸,但是被人类的卡宾枪手打死在海岸上。也不知道有多少卡宾枪手……”
      “只有一个!”我情不自禁打断了她一下进行更正,随即后悔了,连忙摆摆手,“说下去。”
      她疑惑地问:“只有一个卡宾枪手?我们死了二十八个人,不可能的……”
      我有些紧张,不耐烦地说:“就是一个人,那件事很出名,那个人被称为英雄,你们也可以叫他屠夫,说下去,后来呢?”
      摩美坦似乎难以置信:“真的是一个人?天,为了救回艾美斯我们死了好多人。可悲的是这里都是伤员,他们没有能力将艾美斯救回来,也没有能力报仇。但是他们不要命地冲上去,结果一个个死在卡宾枪下。到最后,就连多尼加穆斯太子也惨死在这里,没能将未婚妻夺回来。他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来,没有带一个士兵,结果为了爱情一起惨死在海滩上。”
      我听得头皮发麻:“好像惨死是什么让人羡慕的事情似的。”
      “是很浪漫啦!”摩美坦说,“本来大家都绝望了,谁知,不知道为什么有人发了善心将她放回到海里,她没有受到侮辱或是伤害。不过要是你说的是真的,那救她的人也就是杀死她的人,太不可思议了。”
      “什么不可思议。”我悲叹道,“为了一个人,就是报仇也好,死了那么多人叫做浪漫吗?”
      “什么话!”摩美坦瞪眼道,“艾美斯千辛万苦才复活,那些为了报答她的恩情而牺牲的伤员你不觉得很伟大吗?你不觉得很浪漫吗?”
      我一下子觉得天摇地动,差点儿一头栽进海里。“你说她活着?复活?”
      “是啊,”摩美坦瞪着我,“高贵的人鱼灵魂不死,经过海神祭祀修炼,只要尸体完好就可以在祭坛复活,你不知道?对了,听说是多尼加穆斯及时修补好了她的尸体,耗费了大量魔力才导致惨死。所以说艾美斯是很幸运的,被及时送回海里,王子运回去的时候已经烂得只剩下骨头了。”
      “那么她现在在哪里?”我急切地问,“她怎么样?”
      “她?”小美人鱼眨着眼睛,“她上个月出发去你们的首都,作为和平使者觐见你们的国王,已经在陆地上了,你还不知道?是啊,你每天都在这里。”她说完突然在我脸上亲了一下,扑通一下跳进海里游走了。
      那天夜里,我辗转难眠。临近天明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死去的队长。他现在是个天使,他对我说:“布斯,上天堂的路有很多条,但是你的路你要自己找,因为天堂不一定就在你的头顶。”
      我醒来后疯了一样准备了一匹快马,将一封信封到玻璃瓶子里,丢进海里留给摩美坦,然后就向着王都以诺跑去。我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甚至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冲动。或许是想向她道歉?或许希望死在她的手里?天晓得,我只知道,我很想见到她。
      一个月后,我在王都以诺下雪的时候见到了艾美斯。她穿着貂皮大衣,两条腿长长地站在地上,笑吟吟地瞥了我一眼,走进了行馆里。经历了漫长的旅途煎熬,我当时以为自己眼花,后来我才知道人鱼懂得一种人化之法,可以长时间变成人形,甚至永远。
      我带着一种极度烦躁不安的心情在使馆外面徘徊,站了一夜,直到行馆的士兵动手赶人。幸运的是,得知我的到来,国王陛下第二天同时召见了我们,向艾美斯为我做了简单的引见。


    文舟 :重 生(9)


      我非常不安,不知道如何开口,脸憋得通红。没想到艾美斯非常惊讶地说:“兴建中的海牙城堡提督布斯阁下?久闻您的大名,您是第一个肯和我们开展贸易的陆地人,我和那些治愈了枪伤的伤员都非常感激您。”
      我顿时如释重负,国王陛下并不详知我和她之间的秘密,而艾美斯本人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哦,布斯。”国王陛下高兴地说,“原来你已经开始和他们贸易了?真是找对人了。那些送给我的大珍珠是这么来的?”
      我那时才知道摩美坦现在是沃特的另一个传奇,从穷人的女儿一举变成最著名的陆上商品交易商,整个家族都从此闪闪发光。至于他们这么快就可以忘记死伤的悲痛,我猜是和鱼类的产卵数量有关。大多数的鱼一产卵就是几百万,他们不在乎死了多少人。
      我和艾美斯找到机会畅快地私下交谈了好一阵,此后便天天去行馆缠着艾美斯,她也没法子拒绝我。。
      她对我有好感,我看得出来,那眼神应该没有什么仇恨藏在里面。当我断定她临死的时候没有看清我的脸,一个念头便在脑子里飞快地形成了。
      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我要娶她!一定要!她便是我生命里的那个女子,一开始就已经是,赎罪也好,钟情也罢,没有她我便是一个死人。
      谈判成功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种族开始通商,交换特产品,而主要的交易场所就定在我的海牙城堡。。
      天时、地利、人和都在我这边,我知道一切都要赶在她回到大海之前,于是费尽心机将她骗回了我的城堡。一路上,我每天一朵玫瑰,跪在地上苦苦哀求,还学会了唱歌。一个多月的旅途结束,她和我已经非常要好。
      说起来都要感激海里没有玫瑰花,所以骗人鱼小姑娘特别好用,早在和摩美坦打交道时我就有了些经验。。
      回到城堡那天,也不知道是满屋的玫瑰花的香气熏晕了她,还是后来的葡萄酒灌醉了她,以后的事情……
      “你是个好人,虽然很卑鄙。”新婚之夜她这样说,“第一次见到你,我就觉得你的气味很亲切,就好像认识似的,你抱我的感觉我觉得特别熟悉。”
      “怎么可能!”我慌忙敷衍道,“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
      “布斯。”她一直盯着我的眼睛,看得我心慌,她问,“你做提督之前是干什么的?”
      “打鱼的!”我毫不犹豫地对天发誓,得知我家乡的渔村被海水淹没,她便心软了,不再问下去。艾美斯的腿特别长,特别有弹性,我猜是鱼尾变化的缘故。我一直偷偷害怕她在新婚之夜把我掐死报仇,但是她没有,而且她也从来没有让我见到什么可怖的一面。
      她睡熟的时候,我趁着月黑风高的夜里找到藏在箱底的普立兹长筒卡宾枪,将它深深地埋在花园里,又在上面种了小树。
      “再见了,卡宾枪。”
      也不知道后来有没有被她发现,反正我们彼此相爱甚深,我仅有往来的朋友们也一直严守着秘密。。
      唯一不幸的是,结婚后艾美斯的性情大变,一改之前的温柔善良,不许我喝酒,不许我每天去见摩美坦,每晚压榨我到筋疲力尽,贸易极为偏向沃特人,而且稍不如意就扬言去跳海……
      在她真的跳海回娘家那天,我好好醉了一番。那天晚上当天使的队长又来看我,我醉醺醺地对他说:“你不用说了,我找到了,我现在就在天堂里!”


    马伯庸 :历史的见证(1)


      壹初遇
      “你知道的,马文伙计,历史这东西是难以捉摸的,就像是一个蹩脚家庭主妇的针线包,一团乱线头罢了。”我的老朋友斯杜尔德亚瑟跨在他的驴子上,悠然自得地说。
      我笑了笑,回答说:“我可不这么认为,只要理清了线索,历史规律就如同我们学院的账目一样清晰明了。”
      斯杜尔显然对我的说法不屑一顾,他习惯性地拽了拽自己的胡子,略带不满地说道:“清晰明了?哼,历史无非就是神的骰子,投到几点只有天晓得,我记得那本书里……”斯杜尔气哼哼地把身体朝后倾,企图伸手从搭在驴子两侧的羊皮行囊里掏出书来佐证他的观点。
      此刻太阳已经完全升起,野风中弥漫着花草的香气,视野里满是大块大块的苍翠与灰白,远处掩映在白桦林里的小村子已经清晰可见。
      这村子并不是很大,十几栋暗灰色的木屋散落在半山腰一处稍微开阔点儿的平地中,一些屋顶的烟囱冒着炊烟。村子的入口被两侧的山势夹成一条狭窄的小路,颇为险峻。一个木制的瞭望塔竖在旁边。一个村民自卫队装束的士兵正斜靠着围栏打盹,听到我们的马蹄声传来,急忙睁开了眼睛,下意识地举起手中的长矛喊道:“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是大图书馆的马文法师与亚瑟法师。”我骑在马上对他说。
      士兵一愣,上下打量了我们一番,赶紧将长矛放下,脸上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抱歉,两位先生……请问两位是否要去塞昂城?”
      “对,我们有位老朋友住在那里。”我回答说。
      “这样啊……”士兵的眉毛略微挑了起来,“那我劝你们还是回去吧,塞昂城发生了叛乱,去那边的路都被封锁了。”
      “叛乱?!”我们听到后都大吃一惊,不由自主地拉紧了缰绳。
      “是的,具体原因我也不很清楚,前天塞昂城的守备队在这里征调了二十几名民兵去协助镇压,我猜叛乱的规模很不小呢。”士兵庆幸地说,“幸亏我们这里还没有波及到。”
      “又是叛乱,最近整个帝国似乎开始出现大变乱的迹象。”我皱起眉头对斯杜尔说。这已经是最近两个月来我听到的第三起叛乱了。
      我转向那士兵:“请问这里距离塞昂城还有多远?”
      “大约还有半天的路程吧。不过现在塞昂城内外都很乱,有些地方的桥梁和道路都被烧毁了,我觉得你们还是转回头去尽快离开得好。”
      我皱起眉头,一种隐约的不祥之感在胸口升起:“为什么班德拉斯在邀请函里和随后的几封信里一点儿也没提及这件事?”
      “我想他没有时间吧?这个时候,身为法师工会指导者的他一定会忙得不可开交。”斯杜尔习惯性地捏了捏自己的山羊胡子,“根据经验,帝国的每一次叛乱都会让法师的工作小时数上升一到一点五倍。”
      “啊,我亲爱的斯杜尔,收起你那该死的年鉴统计学吧。”我和颜悦色地对他说,“无论如何,我们还是得去城里不可。假如叛乱规模真的很大,我想我们也能对总督先生有所帮助。何况身为历史学家,亲身去见证一次变动不是很惬意的事么?”
      士兵本来已经显露出不耐烦的神情,忽然精神一振,兴奋地冲着我们身后大喊起来:“莫德尔先生!”我们连忙回头看去,一个男人正沿着我们来时的路走来。他大约三十多岁,体格健壮,一头亚麻色短发,嘴里叼着一根麦梗,胯下是一匹棕色的老马,缰绳和马具都磨损得很厉害。看他的表情,这也是一个并不了解塞昂城现在形势的人。
      “哎呀,这不是亚当吗?”那名男子走到围栏近前,扬起手高声对士兵喊。士兵显得异常兴奋,脸上甚至浮现起一丝兴奋的红晕。
      “这位莫德尔先生是谁啊?”斯杜尔把身体前倾,好奇地问。我仔细端详那个叫莫德尔的人,这是一位精力充沛的旅行者,从装束和气质上我可以肯定他既不是帝国贵族也不是法师。在这个世界,只有贵族才有资格研习魔法,平民是绝不可能染指这一领域的。
      “莫德尔先生可是位了不起的人,曾经帮了我们村子不少的忙。村头那架抽水机,还有教堂的钟楼,就是他给修好的,他还帮……”士兵比划着说,看得出他很崇拜这个人。这时莫德尔先生已经走近了我们。
      “那只是些简单的技术调整而已,我相信这两位法师的魔法一定能做得更好——如果你们肯在这种事情上耗费法力的话。”莫德尔笑着朝我们这边看来,那种笑容很温暖。
      “你怎么知道我们是法师?”斯杜尔有些惊讶,也有些警惕。
      “除了法师,谁会随身携带着这么多的书和药草呢?”莫德尔拉住了缰绳,现在他距离我们只有两三尺远,彼此之间都看得很清楚,“何况你们的手都带着墨水痕迹,长袍袖口明显被强酸药物腐蚀,显示出你们日常工作一定是文书与试验。”
      “真棒!”斯杜尔不禁鼓了一下掌,喝彩道。我则赞许地默默点头。
      “最后一点,你们的马和骡子都烙着银色羽毛,这是大图书馆的标志。众所周知,大图书馆里除了值得收藏的图书,还有值得尊敬的学者们——而图书是不会骑马到这么远的小地方的。”他的话把我们逗笑了,警惕气氛烟消云散,连我们胯下的畜生也都友好地碰了碰彼此的鼻子。
      “我是吟游诗人莫德尔。”他优雅地在马上鞠了一躬。
      士兵亚当将塞昂城发生叛乱的事向莫德尔做了介绍,建议他不要继续前进,暂时留在村子里观望一下形势。“这可不行,出于一些原因。我不得不赶去塞昂城,立刻。”莫德尔摇摇头,语气里充满了坚决。
      “其实我们可以结伴上路,因为我们也要尽快赶到塞昂城去。”斯杜尔说,看来莫德尔的精彩推理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能与两位法师同行是我的荣幸。”莫德尔欣然接受了这个提议,友好地伸过手来,我和斯杜尔都和他握了握。这个人的手好像一把老虎钳子那么有力,而且很粗糙,我甚至能感觉到他指肚上的老茧。这可不像是一双吟游诗人的手。
      士兵亚当只好搬开围栏,让开一条路来,我们三个人结伴朝着塞昂城走去。
      我们离开那村子的时候,太阳刚刚越过天顶向着西方倾斜,道路两侧的白桦树与橡树都懒散地耸立在那里,连穿梭其中的微风都渗着一丝慵懒的味道。偶尔还会看到野兔从路中间飞快地跳过去,很快又隐没在远处大片的雏菊和苋草中。看来塞昂城的骚乱还没有波及到这一片大自然的和谐——希望永远不要,我在心里暗自祈祷。


    马伯庸 :历史的见证(2)


      “莫德尔先生,你身为传唱历史的吟游诗人,觉得历史会是怎样的呢?”斯杜尔又一次拿起了这个老问题。
      莫德尔沉思了一下,然后回答道:“我认为历史是始终向上发展的,就好像是豌豆蔓,一旦种下去,就会逐渐成长起来,变成另外一种东西。有一种规律始终控制着我们的社会。”
      “这倒是个新鲜说法。”斯杜尔直言不讳地说,“或者说是个新鲜的错误说法。我认为这世界就是靠偶然累积起来的,一切都是偶然。”
      莫德尔说:“法师先生,您在实验里学到了半鸡半松鼠的角里带有致命毒液,那么您就不会轻易靠近它,并且会把它写在羊皮纸上。于是这条体验就成了经验,所有读过它的人都会对半鸡半松鼠多加小心,这就是进步,而不是偶然,不是吗?”
      “我承认也许在一定层次上存在着一种可以称为规律的东西。不过从整个历史的走势来看,它就好像是个找不到家的醉汉,总是茫然地向着未知的方向流去。比如这次叛乱,难道不就是我们偶然碰到的吗?”正当两个人激烈辩论的时候,我注意到前方有什么东西。当我们再靠近一点儿,我看到——
      “哦,我的天呐。”我停下马,按着胸口惊讶地喊道。
      在我们面前是一片被捣毁了的田地和风车。泥土翻卷,所有的农作物都被掠走了,只剩下几片菜叶散落在地。风车也被捣毁,风扇叶掉了下来,露出里面的齿轮与杠杆。这架风车比我想象中要复杂得多。
      “这不是风车,是一种利用风力来进行灌溉的机械。”莫德尔原本开朗的面容现在变得有些愤怒,“他们居然连农田都不放过。”
      “这也许是那些叛乱分子的杰作。”斯杜尔补充道,“或者是塞昂总督塞谬尔的手下,他的手下是出了名的军纪败坏。”莫德尔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具已经丧失了功能的机械,又低声加了一句:“……更何况这是一台机械。”不过我和斯杜尔都不太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看来这场叛乱的规模相当大,我们已经接近了叛乱地区的边缘,大家要小心了。”我提醒他们两个,同时警惕地向四周望了望,暗自准备好一个防御性的法术,以防止叛乱分子们可能的袭击。
      接下来一路上仍旧很安静,但是我能感觉到空气中那种令人异常紧张的气息,仿佛一片正在酝酿着大风暴的雨云。越接近塞昂城,这种感觉就越发强烈。莫德尔与斯杜尔之间还在持续着争论,不过现在他们的话题已经转移到了这场叛乱本身。
      “……那么莫德尔先生,您认为这场叛乱最大的可能原因是什么呢?”
      “国王和贵族们的贪婪。”
      “哦,我忘记了,在你们吟游诗人的诗歌里,国王和贵族总是扮演被嘲笑和讽刺的对象。”
      “这并不取决于我们,而是取决于他们。”
       “难道那些叛乱的暴民就不该为此承担责任吗?”
      “我认为国王和贵族比他们更应该接受审判。一个正常的国家,应该是国王去迎合民众,而不是民众去迎合国王。”莫德尔说到这里,眼睛闪过一道危险的光芒。我和斯杜尔都被他这种大胆的发言所震惊。
      “恕我直言,莫德尔先生,吟游诗人只需要传唱历史就可以了,记录和评价历史是我们的工作。”斯杜尔不客气地提醒道。莫德尔嘴唇嚅动了一下,我猜他说的是:“可是改变历史的又该是谁。”
      我们终于看到了塞昂城的城垣。白色与灰色混杂的城墙屹立在视线里,城头与角堡上空飘扬着狮鹫旗与龙骸旗,说明整座城市仍旧被守备队所控制,这让我松了一口气。
      “那么我们就在这里分开吧。”莫德尔勒住缰绳,对我们说道,“我要去塞昂城附近的风谷铁矿,探望我在那里的兄弟。”莫德尔冲斯杜尔挥了挥手,“和您讨论得很愉快,法师先生。”
      “年轻人,要小心,你的思想会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斯杜尔皱着眉头,看得出他对莫德尔很欣赏,但是又对他的观点不以为然。
      “公正的太阳会为我作证。”莫德尔用一句古代谚语作为回答,然后拨转马头朝塞昂城东南走去。而我和斯杜尔则继续向着塞昂城前进。
      塞昂城的城门紧闭着,城头除了狮鹫旗与龙骸旗以外,在城堡的最高处还悬挂着一块水晶,水晶内禁锢着一个强烈的红色照明法术。随着天色逐渐暗淡,水晶发出的光亮就越来越明显。这是整个城市已经处于紧急状态的标志。我们向守城的卫兵表露了自己的身份,然后从大门旁边的一个偏门通道走进塞昂城,径直来到总督府。
      “马文法师、亚瑟法师,见到你们真是太好了!”塞谬尔总督异常激动,披着银色的甲胄迎过来,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总督会客室里除了塞谬尔总督以外还有几名军官,从他们白皙的皮肤和白净面孔来判断,这些一定是精灵贵族的子弟,看得出他们很不习惯穿着沉重的铠甲,不时露出难受的表情。
      “总督大人,我听说这里发生了叛乱?”我直截了当地问。
      “没错!这真是本城的耻辱!”塞谬尔总督大叫,“那些卑劣的家伙不仅控制了铁矿,还劫持了班德拉斯大法师,让我们不能轻举妄动。”
      “什么?”我和斯杜尔大吃一惊,两个人同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班德拉斯大法师居然被叛乱者们被劫持了,这个消息实在令人震惊。“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保持声调如常。
      “是这样的,马文法师您知道,本城是个以矿产为主的小城市,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城东南的风谷铁矿场。”
      “塞昂城的居民据四年前的统计为四十八万七千二百人。城市主要产业为矿业与手工业。”斯杜尔这时候显露出了自己年鉴派历史学家的气质。
      塞谬尔总督赞赏地看了一眼斯杜尔,继续说道:“没错。本城一半的人口都是矿工和他们的家属,大多数是人类,也有一些牛头人、食人魔和半兽人。我们为他们提供了稳定的收入,那些忘恩负义的贱种们却一次又一次地索要更多。”
      总督旁边一位秘书模样的人拿起一张纸纱信纸,接过塞谬尔总督的话:“从一个月前开始,那些矿工在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的策动下,开始向总督和矿井执政者俱乐部提出改善工作环境和提高工资的要求,并且威胁如果不答应的话就罢工。总督本着怜悯的原则,希望能与他们进行谈判。但是那些矿工变本加厉,不仅驱逐了总督的特使,而且还占领了整个矿区。总督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派遣军队前往维持治安,与罢工的矿工发生了冲突,于是那些人公然宣布叛乱。”我听着秘书的话,并没有发表评论。我感觉到他似乎隐瞒了不少事情。以这位塞谬尔总督并不算好的名声来看,也许事情的发展并非这么简单。


    马伯庸 :历史的见证(3)


      “三天之前我们对矿场进行了一次围剿,希望能夺回控制权。为了确保胜利,我请班德拉斯法师先生和几名公会的法师协助。不料那些狡猾的矿工先诱使我们的军队深入,接着使用一些奇怪的机械对他们进行包围,致使我们全军覆没。而班德拉斯法师也在混乱中被他们俘虏。”奇怪的机械?我回想起今天在路上看到的那具风车。
      “那么,班德拉斯法师现在怎么样了?”我问道。班德拉斯是塞昂城法师公会的会长,也是我的挚友,是一位精通魔法技艺的专家。他居然会这么简单地被俘,实在不可思议。
      “矿工的头头们送来了一封信,宣称如果我们再继续攻击的话,他们将不保证班德拉斯法师的安全……而本城的守备力量已经捉襟见肘,我虽然在附近农村征调了一些,但仍旧不够用。因此现在这起叛乱已经蔓延到几乎全部十几个矿区,我却无能为力。当然如果马文法师您肯帮忙的话……”塞谬尔总督谄媚地搓了搓手,满怀希望地望着我。
      “您的意思是?”我问道,其实心中也猜出了八九分。
      “希望您能用智慧和法术去教训一下那些家伙,我的部队会配合您的。现在在本城,不,在整个帝国里您都算得上是最强的法师之一了。”
      我厌恶地看了这个人一眼,冷淡地回答道:“我会充分贡献我的智慧,但是我不能动用法术,那是屠杀。我的立场不允许我这么做。”
      “研究法术追求的是自然的和谐。”斯杜尔在一旁补充道。
      塞谬尔总督看起来相当失望,这位总督原本指望我们能帮他像锄草一样将那些矿工统统干掉,在他的眼里这根本不算什么。我不想让这位总督太过难堪,于是提出一个折中的建议:“我亲自去矿井一趟看能否说服他们。至少我看是否能将班德拉斯救出来。”
      “这再好不过了,我会派我的秘书和军队协同您前去。”塞谬尔总督大喜过望,“那么能否以您的名义向帝国法师公会写一封信,将整个事件向他们汇报呢?”我沉吟了一下,这样的事情肯定是需要向公会汇报的,于是我点了点头。斯杜尔趁总督转身去吩咐手下的时候凑到我的身旁,小声问道:“你确定你要这么做吗?”
      “真希望这只是你所说的历史偶然事件。”我对着斯杜尔笑了笑,后者摸摸自己的山羊胡子,什么也没说。
      贰交锋
      次日清晨,我、斯杜尔和总督秘书在两百名守备队士兵的陪同下前往风谷矿区。朝西南方向出城不到两里,绿色的草地就被灰白色的沙砾与土石所取代。道路的两侧只有几簇稀疏的灌木,更多的是散乱的泥土堆与废矿石,视野里一片苍白,细微的粉尘颗粒飘扬在空气中,让人呼吸起来倍感艰难。一条弯曲的人工河流沿着道路在左侧流过,裹着泥浆的昏黄河水给路过的人们带来更多的窒息感。
      越接近矿区,环境就越糟糕。当我们能看到矿区的尖塔时,马车已经覆盖了薄薄的一层白灰。“真不敢想象除了矮人以外,居然还会有人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斯杜尔掏出手帕咳嗽了几声。我拄着法杖,心里知道等一下要面对的是比环境还糟糕几倍的麻烦。为了预防万一,我们都各自换上了法师袍子,我是白袍,斯杜尔是红袍。必要的施法材料和法术也已经准备好了,有班德拉斯的前车之鉴,我们不敢掉以轻心。
      车子忽然停住不动了,随行的总督秘书敲了敲窗子,紧张地说道:“我们必须要下车,工人们将门口堵住了。”
      我和斯杜尔走下车,在我们周围,是二百名塞昂城守备队的士兵,他们奉命保护我们。而在我们的前方,是两座被挖掘成奇怪形状的石山,中间夹着两扇锈迹斑斑的铁制大门。大门半开,里面隐约可以见到很多人影。一块木牌歪歪斜斜地靠在一旁,上面写着“风谷矿场”几个字。
      “他们让我们下车,然后走进去。”总督秘书面色苍白地说。这个人从一出发就是这副样子,也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因为惊吓过度。我点了点头,和斯杜尔朝着大门走去。两百名士兵紧紧围绕在我们周围。当我们迈进铁门的时候,许多手持着武器的人围了过来,将我们这支小小的队伍挤在中央。我终于看清了这些叛乱矿工的真面目:他们个头有大有小,其中有人类也有食人魔和半兽人,甚至有几个坎德人。每个人穿的衣服颜色都差不多——即使颜色不同,在这样的环境下也早就被污染得差不多了,而且这些衣服也同样破烂不堪。有的人体格很健硕,也有的人面黄肌瘦。唯一相同的是他们敌意的眼神与手里的武器。这两样东西都让我身边的士兵畏缩不前。
      “这太没礼貌了。”斯杜尔严厉地喝道,“这是你们对待客人的礼节吗?”
      在人群里走出一个彪形大汉,他看了看我们,伸出一个指头傲慢地说:“委员会的人要见你们。”
      “委员会?什么委员会?”我莫名其妙地把头偏向总督秘书,后者趴在我耳边小声说:“是这些叛乱分子们组建的非法组织,叫风谷矿区自治委员会。里面的家伙都是这次叛乱的主谋。”我点了点头,心想这和我所知道的叛乱有所不同。
      “委员会的人要见你们。”那个人又重复了一遍,“只允许你、你还有你,你们三个进去,其他人都要留在原地。”被指定的三个人是我、斯杜尔与总督秘书。也许是错觉,但我看到总督秘书的脸越发苍白了。
      “要小心,实在不行就用瞬移冲出去或者震慑魔法控制局面。”斯杜尔点点头,于是我们跟着那人走进矿区深处的一座石制建筑里。而两百名士兵就留在原地,和矿工们紧张地对峙着。
      一进屋子,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张长长的橡木桌子,后面坐着五个人,三个人类、一名食人魔和一名牛头人。他们的装束和精神状态与外面的矿工并无区别,唯一不同的是右臂都扎着一条红色的布条,以此来显示他们的身份。而在窗外,则挤满了矿工们好奇的脸,看来这一次会谈的旁听者会相当得多。
      “我们来到这里是为了……”
      “你们来得很巧。”其中一名委员打断我的话,语气里并没带着嘲讽,“我们的指导者也是刚刚抵达,这会让我们的会谈更有意义。”
      我和斯杜尔还没有明白他的话是什么意思,就看到莫德尔从五名委员的身后转了出来。他还是和昨天一样的穿着,只是左胳膊上多了一条红色带子。看到我和斯杜尔,他露出那种熟悉的微笑。而我们这位旅伴的真实身份给我们造成了极其意外的冲击。“一个吟游诗人领导的矿工叛乱。”我听到斯杜尔在呻吟,我也是。


    马伯庸 :历史的见证(4)


      莫德尔敲了敲桌子,屋子里瞬间安静下来。“诸位,让会谈开始吧。我是莫德尔,这次罢工的总指挥。”他说得很轻,但是很清晰,让在场的所有人都能听见,“总督的秘书呢?来,到这儿来。”大家都斜过眼朝总督秘书那边望。
      “我在这儿……”总督秘书声音很惶恐,眼睛甚至不敢直视。
      莫德尔把身子朝前一冲,两道犀利的目光好像一把铁匠的钳子,马上夹住了总督秘书,拔钉似的把他拔出来。总督秘书看我们两个都没说话,只得挪到了长桌的边上。他的额头开始冒汗,手也发抖。
      “很感谢你对我们在塞昂城中的家人所做的一切,我们一定会偿还给你。不过不是现在,你现在作为使者,可以不必担心自己的性命。”
      总督秘书缩缩脖子,完全不敢搭腔。
      “现在我们来讨论吧。”莫德尔说,他的声音仍旧轻得出奇,但是所有的人,连在门外的都听得见。这个温柔的吟游诗人如今变得很坚决,也很有危险的魄力。
      “我想先确认一下班德拉斯先生的安危。”我装作从来没见过他。
      “请您放心,他已经被很妥善地安置在附近,性命无虞。”莫德尔对我的反应心领神会,“我们可以将班德拉斯法师放回去,不过作为交换,我们要求你们释放在塞昂城内的三百名矿工亲属。”
      “什么?”我诧异地把头转向总督秘书,“总督大人从来没向我提起过这件事。”
      “这个嘛……这个纯粹是技术上的失误,事实上我们在矿区罢工后就立刻逮捕了他们在城中的党羽,这也是为了防止叛乱蔓延到城内的必要措施……”总督秘书小声对我说。
      “不满两个月的婴儿与重病在床的老人也算是党羽吗?”坐在桌子另外一侧的莫德尔质问道,他的眼光十分锐利。我拿起烟斗抽了几口,以此来掩饰我的尴尬,同时对总督这种不光彩的小手段感到恼火。
      “首先我必须要说,我并不了解你们叛乱的原因,但我认为任何违反法律的举动都是……”
      还没等我说完,莫德尔打断了我的话:“那么能否请马文法师您屈尊听一下我们究竟是为了什么而叛乱呢?”他看到我保持着沉默,于是首先把目光投向了斯杜尔,“身为年鉴派的学者,亚瑟先生您能否告诉我在过去十年里,铁矿石的平均价格是多少?”这是一个没头没脑的问题,我感觉到很意外,而斯杜尔毫不犹豫地回答:“唔,是五枚银币一吨,我想不会错的。”
      “塞昂铁矿一共有六个主要矿井,还有其他十三个小矿井。其中归属帝国直接管辖的有五处主矿和六处分矿,其他的则归贵族家族所控制。塞昂铁矿一天总共可以产出十五吨铁矿,也就是每天可以进账七十五枚银币。而矿工的每日工资则只有两个铜子!”
      “莫德尔先生,请你了解,我们来这里不是听财务汇报的……”
      “这很重要。”莫德尔摆了个手势,声音逐渐高起来,“法师您也许根本不会想象到矿工的生活是怎样的。他们每天早晨六点就要进入漆黑狭窄的矿井工作,需要连续工作十二个小时,中间仅有两次十分钟的休息。他们很多人因为狭窄的坑道而得了脊椎病,因为潮湿的空气而得了关节炎,留下终生残废;很多人因为吸入太多的粉尘而咳嗽不已,到三四十岁就丧失劳动力;甚至有人会在工作中丢掉性命。
      “他们的孩子无人照料,没钱去上学,也请不起保姆。因此有的孩子不小心爬近炉子旁而被烫伤,有的孩子跌进废水池中被淹死,甚至有的孩子跑到野外被魔狼、飞龙或者恐爪怪抓去吃掉,或者被人贩子拐走。他们为矿坑工作了一辈子,付出的却是两代人的生命。
      “而在他们付出这一切的同时,国王给了他们什么?贵族给了他们什么?两枚铜子!”
      莫德尔深吸了一口气,又强调道:“两个铜子,甚至连半条面包都买不来,但他们却需要养活整整一家人!”说完他指着窗外一个面黄肌瘦的小男孩,那个孩子瘦弱的四肢几乎无法支撑脑袋的重量。四周的人发出愤怒的嗡嗡声。莫德尔又指向另一个食人魔,他身体佝偻着,右手还在不停地发颤,左手和右腿都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两根木制的假肢。周围的人议论声更大了,就连桌子上的五名委员都不时递过来一个威胁的眼神。我们三个人在这一片声音中显得格外孤立。
      莫德尔举起手,周围安静下来,他继续说:“国王和贵族只消拿一点点钱出来,就可以雇佣矮人技师来进行指导,使矿下作业变得更安全;或者施一个小小的重力法术,就可以暂时支撑起塌陷的矿坑,让矿工们有时间逃生。但是他们没有,他们连口罩都没有给矿工们准备一副。马文法师,请问您对这样的事实,有什么评价呢?亚瑟法师,请问您的年鉴上是否记载了这样一些数据呢?”
      我和斯杜尔仍旧保持着沉默,不过在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情景:在蜡烛幽暗的光下,一名矿工身体匍匐在地,手握着钢钎,一点一点地掘下那坚硬的矿石,然后再用撮箕之类的器具,继续匍匐着把矿石传递出去……持续十二小时,每天……然后拿两枚铜子。
      “就在上个月,因为一次轻微的地震,六号矿井的坑道突然坍塌,有十六名矿工被困在了地下。矿井的监工非但没有立刻采取营救措施,反而下令封闭那条坑道,逼迫工人继续作业。结果工人们只有等到下班后才自发地赶去抢救,但是已经太迟了,那十六个人再也没能重新回到地面。而对于这个悲剧,贵族老爷们甚至没表达出一点哪怕是人性上的歉疚,我认为这成为反抗的理由已经足够。”
      “又一件我不知道的事情。”我脸上隐隐带着怒气,在桌子上敲了两下,向总督秘书表达我的不满。会谈几乎无法进行,总督向我隐瞒了太多的事情。窗外的人群此刻骚动不已,假如他们和我们之间没有墙壁隔开的话,也许他们就会冲进来把我们撕碎。
      还好莫德尔没有这样做,他修长的手指交错在一起,又一次把目光投向了斯杜尔:“亚瑟法师,我曾经说过,在我眼中,历史是不断向上发展的。所以我来到了这里。我来这里告诉他们,对付压迫的最好办法就是反抗,而他们将是历史进化的源动力。”
      “你到底是什么人?”我越听越觉得心惊,不禁喃喃道。
      “一个吟游诗人,只不过我演奏的是长剑,传唱的是火把,散布的是反抗,收取的报酬则是平等和自由。”
      这时候,总督秘书在我的耳边小声地说道:“马文大人,这家伙是一个麦奇内特!是堕落之人!”麦奇内特,或者称之为“麦奇内特教派”,这个教派公开宣扬舍弃魔法,致力于与魔法完全不同的研究——他们自称为机械论。这个教派曾经一度兴旺过,后来因为滥用自由意志,挑拨平民与贵族之间的矛盾,在各国的镇压下逐渐消失。现在,这个麦奇内特教派又开始复兴了,眼前的这个人恰恰就是其中最活跃的一名。
      而那个堕落之人并没发觉我们的耳语,仍旧在侃侃而谈:“全帝国像这样的矿厂还有许多,而我们所能忍受的压迫也快到了极限。帝国繁荣安定的假象,迟早有一天会埋葬在动乱的浪潮里。而我们,就是掘墓人。”
      结果会谈成为了莫德尔的个人演说会,全无任何有建设性的成果。一天就这么过去了,我们与那两百名士兵只好留在了风谷矿区里过夜,准备第二天继续谈判。


    马伯庸 :历史的见证(5)


      “马文伙计,你觉得这个莫德尔究竟会是什么人?”半夜里,斯杜尔躺在床上忽然问道。同样失眠的我盯着天花板,用一种难以名状的口气回答:“我总有种奇怪的预感,这个人的出现会动摇我们所熟知的世界的基础。”
      “放心吧,一个人类而已,即使跳进历史的洪流,也会被立刻卷走的。”斯杜尔含含糊糊地回答,接着他的鼾声就响起了。我叹了一口气,一边思索着他这句话,一边翻身睡去。
      第二天的谈判和第一天差不多,我暗暗有些着急,心里希望最起码能够达成一个交换协议,将班德拉斯法师赎回来。奇怪的是,总督秘书却并不着急,他对于迟迟得不到结果的谈判似乎毫不关心。我追问他总督是否接受矿工的条件,但他只是一味地拖延。这样的情况持续到了第五天,总督秘书终于松了口,他告诉我总督已经同意了以那三百名人质来交换班德拉斯法师。我松了口气,无论如何,谈判总算是有些成果的。
      “马文法师,您会如何记录这段历史呢?”莫德尔双手抱在胸口,目光注视着远处的太阳,不无得意地向我问道。
      “记录历史是很容易的,困难的是如何评价它。”我诚实地回答。
      莫德尔笑了笑,将投向远方的视线收了回来:“有时间的话,我真希望能和您探讨一下历史的规律究竟有多么深刻的意义。”
      这时,正是上午阳光最为明媚的时候,就连空气中的粉尘似乎都比前几天要少。我们两个人作为双方的代表正站在风谷矿区大门的两边。
      在我身后站着的是三百名人质,其中有小孩子、妇女和老人,真正的男性青年几乎没有。他们聚拢在一起,表情惊恐悲伤,可以想象他们在塞昂城内的遭遇。五百名全副武装的士兵站在他们旁边,钢刀和长矛闪着危险的光芒。而在莫德尔的身后,则只有一位老人,满头白发,一袭白色长袍,因为多日的囚禁,神色十分狼狈。
      他就是我的老朋友、塞昂城法师公会的会长班德拉斯法师。他双手被麻绳绑缚起来,嘴也被人用布条塞住,既无法摆出施法的手势,也没办法咏唱咒语。
      “那么就让我们开始吧。”莫德尔提议。我点了点头,回头向总督秘书挥了一下法杖。士兵们自动站到两旁。那三百名人质开始无声缓慢地朝着矿区移动。莫德尔站在大门中线旁边,将右手放在班德拉斯法师的背后,当他确认最后一名人质进入到矿区之后,用力推了一下班德拉斯法师,后者踉跄地越过了中线,我立刻迎过去,将他搀扶起来。
      就在我将班德拉斯法师扶起来的一瞬间,猛然感觉到在我方军队的后面涌动起一股魔法波动,这波动如此之强,以至于连本来打算回矿区的莫德尔都感应到了,回过头来张望。
      在我们向对方发问之前,十几团火球闪着耀眼的光芒自军队的头顶飞过,发出尖利的啸声砸向矿区里面。随即巨大的轰鸣声和惨叫声从那边传过来,很明显,至少有一个火球砸中了刚刚回到亲人怀抱的那三百名人质之中!
      我和莫德尔都大吃一惊,这时候我又感受到两道冰冷的杀意自我的身后向莫德尔射去,我下意识地挥动法杖,形成一个微小的重力护盾,企图挡在莫德尔面前,这是仓促间我所能做到最好的了。结果这个护盾只抵消了其中一道冲击的力量,而另外一道直直刺中了莫德尔,他大叫一声倒在了地上。
      我以为他必定会死,但我突然惊奇地发现,在莫德尔的胸口环绕着一圈金黄色的光芒,像阳光一样融化掉了那道致命的魔法之箭。
      他竟然会魔法!他竟然是个法师!
      但已经没有时间为这种事情惊讶了,斯杜尔在后方焦急地大叫。我匆忙抱起班德拉斯,施出一个飞行法术,向着那边飞去。我在身体升起来的最后一刻回头瞥了莫德尔一眼,倒在地上的他向我露出一个蕴涵着愤怒、感激以及坚毅的微笑。
      回到安全地带,我将班德拉斯法师放下,环顾四周,发现在那五百名士兵之后,居然还有至少两千名士兵严阵以待,一营一营地朝着已经混乱的矿区冲去。他们黑色的皮甲透着沉重凶狠的威势。而在更远处,二十几名穿着红袍与黑袍的法师还保持着施法的手势。“我要求你对这件事做出解释!”我走到总督秘书面前,愤怒地将法杖指向他。
      总督秘书骑在马上,似乎很欣赏火光冲天的矿区美景。他恋恋不舍地把头转向我这边,露出讨好的笑容,让我觉得十分厌恶。
      “这全都归功于马文大人您呀。如果没有您那封写给法师公会的亲笔信,总督大人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就得到帝国首都法师公会与骑士团的全力支援。您亲自冒险谈判,成功地拖延了五天时间,让那些下贱的叛乱分子丧失了警惕,同时也给帝国援军足够的时间集结。”我瞠目结舌。
      “这一次,叛乱分子一个也逃不掉,我要在塞昂城上挂满他们的尸体。”总督秘书恶狠狠地说,然后换了一副声调,“法师您还是回塞昂城吧,总督已经安排了盛大的庆祝宴会,而您将是最尊贵的宾客。”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远处矿区传来兵器的撞击声与惨叫声,镇压已经开始了,过不多久也许就会变成屠杀吧。我不知道如何自处,感觉自己被人利用了。最后我和斯杜尔无言地回到了塞昂城,风谷矿区在我们身后呻吟。
      进城之后,我断然谢绝了总督的邀请,而是匆忙交代了斯杜尔几句后,就回到自己的客房,把门关上,然后跪在地上向神祈祷,企求他的宽宥,因为我无法原谅自己。一直到了第二天,我才打开房门,沮丧地走出来。斯杜尔见到我出现,立刻迎了上来。我从他脸上的表情猜到事情已经有了最后的结局。
      “该说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呢?”斯杜尔踌躇地嗫嚅道,“风谷矿区的叛乱已经结束了。总督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这样啊。”我无力地回应道,忽然想起来了什么,急忙抬起头问道,“那么,莫德尔呢?”
      斯杜尔的表情似乎没变化:“我也不知道算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在清理战场的时候,找不到他的尸体,也许是掉进矿坑的最深处了吧。”
      “唔,评价一个事件始终是比记录一个事件更加困难。”我抚摸着法杖,避重就轻地说,以此来掩饰我对这个结局的复杂心情。
      三天后我和斯杜尔婉拒了班德拉斯的挽留,决定返回大图书馆去。我们刻意选择了另外一条路返回,为的是避免见到道路沿途被高高吊起来的那些矿工的尸体。一路上斯杜尔再也没提他的那套偶然性理论,而莫德尔的那一句话始终萦绕在我心头,让我不能释怀。
      “我是一个吟游诗人,只不过我演奏的是长剑,传唱的是火把,散布的是反抗,收取的报酬则是平等和自由。”


    马伯庸 :历史的见证(6)


      叁重逢
      一阵清凉的山风吹过,我拍了拍胯下的坐骑,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这种陌生的气候对于习惯于图书馆陈旧气味的我来说,即使感觉很惬意,身体仍会产生一丝微妙的不适。眼前的山路由黑色的碎石块铺成,颠簸曲折,向山的另一侧逶迤而去。我略显笨拙地握住马匹的缰绳,竭力保持身体平衡。作为一名法师,我无法在骑术上做到比这更好了。两位同行的骑士并没有流露出哪怕是一点儿的不屑或者嘲笑,他们的脸上,始终保持着焦虑,以及由焦虑而生的沉默。
      我们必须在日落以前赶到戈兰德城,那是位于西方的大城,也是整个帝国的首都和中枢。每当这块大陆的历史洪流改变方向的时候,戈兰德城总会被推至时代的浪尖之上,一次又一次成为血与火的舞台。身为一位历史学家,戈兰德这个名字是无论如何都不该忽略的,我对这座伟大的城市一直保持着适度的敬畏。
      一天以前,我在我的图书馆里接待了这两位来自戈兰德城的骑士,他们带来了戈兰德城城主、凯萨豪夫王国最高的统治者帕提留二世的一封亲笔信,信封用皇家御用的狮鹫形火漆封口,信里简短地写道:
      “可敬的、历史的忠实执事与传承者 马文大法师阁下:
      鉴于戈兰德城近日发生了一系列令人极度不安的事件,使得本城不得不面临无法预料的危机。亟须来自您的援手,并且迫切地希望您能够在明天日落前莅临本城。”
      信的末尾是帕提留二世的签名和玉玺印章。笔迹潦草,措辞也很含糊,但是口气却异常坚决。我从送信的两位骑士眼中可以感受到这种“邀请”的强硬,于是我立即随两位信使动身了。
      经过整整一天的跋涉,我们终于翻过最后一道山梁。远处黑色的大城戈兰德像一颗黑色的珍珠坐落在平原之上,清晰可见,厚重的黑岩城垣透出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势。不过在我感叹戈兰德城的宏伟气势之前,却被眼前另外一番景象所震惊。
      在戈兰德城下,涌动着黑压压的人群,他们聚集在大城的护城河四周,不断变动着位置,将整个城市围得水泄不通,戈兰德城就好像是这片海洋中的小小孤岛,我甚至可以听见包围者们的嘈杂声。城外平原上东一簇,西一簇都是支起的牛皮或者毛毡帐篷,这些简陋的营地里,十几处篝火已经点燃,黑烟缓缓升向空中,将戈兰德城点缀得更加阴郁。附近稍高的丘陵上竖起木制的简易瞭望塔,一些无法分辨图案的旗帜飘扬其上。它们附近还有几座泛着金属光泽的物体,不过我在这个距离还看不清楚。
      这时头顶传来几声刺耳的嘶鸣,当我下意识地抬头向天空望去时,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不禁喃喃道:“诸神啊,这是什么?!”
      在戈兰德城上空附近,一百多条巨龙来回盘旋,巨大的身体几乎要遮挡住整个天空。那其中既有善良阵营的金龙、青铜龙,也有邪恶阵营的黑龙。奇怪的是这些天生的对头却对彼此熟视无睹,只是漫无目的地拍动着巨大的肉翼,发出低沉的吼声。真是一番既奇特又矛盾的景象。
      “马文阁下,请尽快进城,我们无法保证您在城外的安全。”随行的信使之一对我催促道,表情凝重,同时右手谨慎地握住佩剑,左右张望。我点点头,朝山下走去,两名骑士信使一前一后,显得异常紧张。这种情绪感染了我,也让我莫名地感到不安。
      我们来到那条古怪的围栏前面,不得不停步观望。围栏的另外一侧走过来七名身穿破烂皮甲,手持火把和短剑的士兵。我看到其中有四名人类,还有一个高大的食人魔和一个半兽人。为首的食人魔皱着眉头打量了我们一眼,旁边一个人类士兵对他低声说了几句,他挥了一下手。士兵立刻将围栏的一段拆下来,腾出一条足以容我们三个人通行的空隙。
      “祝你们在城里玩得愉快,咯咯!”从他们身边经过的时候,食人魔忽然张口说道,浑浊的笑声让我一阵厌恶。
      这个戈兰德城下的营地像是一个巨大的集市,城墙下两里以内的平原支满了各色帐篷,很多大篷马车、草垛和木桶散乱地堆放其间,甚至还有马匹与猎犬悠闲地站在那边。一面大旗高高竖起,旗的图案是一个巨大的字母“M”。我们三骑谨慎地穿行在这个营地之中,一言不发。不时有人朝着我们发出尖利的笑声或者低沉的威胁。他们手持着武器,目光里含有一种奇妙的敌意。
      戈兰德城外,一些我从未见过的奇特物体安静地卧在距离城墙不远的地方,几个士兵守卫在附近。那些物体并没有生命,从火光中我可以隐约看出它们的金属质地。两位骑士看起来对这些东西极端地厌恶。护城河以及河岸五米以内没有人也没有任何杂物,成为“营地”与大城之间的隔离带。不过这空无一人的空地中,对峙的紧张空气却比其他任何地方都要强烈。当我们来到戈兰德大城前时,两扇巨大的青铜城门紧闭,在冷峻的威严中透着一丝怯懦。
      我身边的骑士仰头对着城墙大喊了一声,随即城头闪现出几支火把和几个人头。大约过了五分钟,城头传来一阵丁当声,然后一个巨大的篮子摇晃着从上面吊了下来。骑士下马用单手扶住篮筐,略带歉意地对我说道:“抱歉,现在是非常时期,只好请您用这个方式进城,”他转头警惕地看了看外围聚拢的人群,“我们现在不能擅自打开任何城门。”我想他其实想说的是“不敢”,不过我很体谅他身为骑士的自尊心,于是笨拙地下马,跨进巨篮中,法师的长袍几次给我造成麻烦,最后总算安全地坐进了篮子里。两名骑士将三匹马也牵进去,然后拽了一下吊绳。篮子摇晃几下,开始向上移动起来。我握住法杖,准备了一个小型的缓冲法术,从这么高的地方掉下去,会失去的可不仅仅是体面。下面围观的战士们看到这个奇特的入城式,发出一阵不屑的嘲笑。
      我刚刚迈出篮子,一位高阶骑士就匆忙地走到我身旁:“尊贵的马文大人,请随我来,皇帝陛下急于见您。”
      这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城头无数火把点燃,全副武装的王国士兵站在城墙上,气氛凝重。我跟随那位骑士走进城里,一辆马车早就停在那里。一路上只听见马车轮子滚在石路上的隆隆声,间或可以看到一队骑兵或者弓手走过,整个大城都如临大敌。
      历史学家的直觉告诉我,这里发生了一些不寻常的事情。
      我跟随骑士直接来到议事厅,我注意到,议事厅门口的卫兵增加了数倍。“请进,马文大人。”他转身对我说。
      我走进房间,屋子里圆桌旁围坐着十三个人:首座是一位年近五十的中年人,华丽的皇冠说明他就是帕提留二世、帝国的最高统治者。在他身边的是戈兰德大城的十名贵族,一半是人类,而另外一半则是高等精灵。而剩下的两人中,全副武装的是戈兰德骑士团的团长索拉菲勋爵,而另外一位令我大吃一惊,因为这位穿白袍的老人是法师公会的首席大法师亚德里多斯先生。这些不同的人却有着同一种表情,那就是“焦虑”。
      “噢,马文先生,您终于来了!”帕提留二世看到我,立刻站起身来,语气里充满毫不掩饰的欣喜,在座其他人的目光全聚集在我身上。我略带拘谨地鞠过一躬,然后问道:“尊敬的陛下,我按照您的旨意赶过来了,随时为您效劳。”说完,我坐到亚德里多斯先生旁边。此时我心里觉得诧异,假如有什么事情令这位大陆最强的法师都一筹莫展的话,那么我这个历史学家又能做什么?
      “马文先生,您进城的时候,都已经看到了吧。


    马伯庸 :历史的见证(7)


      “您指的是那些包围戈兰德城的……敌人?”
      “我更愿意用另外一个词去称呼他们,那些僭越身份的暴民!这是一场不折不扣的叛乱!那些肮脏的奴隶居然漠视我的权威。”帕提留二世的声音接近怒吼,两旁的贵族纷纷点头应和。
      我想了一下,谨慎地挑选措辞:“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他们敢于对您和您的帝国宣战?”
      “充满恶意的煽动,很明显有人在背后怀着某种阴险的目的煽动他们。”一位大臣大声回答。他的发言引起了一番热烈的议论,所有的人都和邻座窃窃私语,人类语言和精灵语在圆桌上激烈地碰撞。
      “更可笑的是,那些叛乱势力无视自己的身份,想与神圣的王国谈判。”另外一位大臣的语气里一半是愤怒,另外一半是不屑,“从未有叛乱势力像他们那样贪婪,向王国要求如此之多的条件。”
      “Bulle va Shuj!” 三位精灵大臣异口同声地说。我知道在精灵语里,这句话的意思是“不知好歹的蠢货”。我看着这些气愤的贵族们,仍旧无法触摸到事件的核心。于是我向帕提留二世问道:“陛下,请宽恕我的愚钝。这起叛乱,是来自于邪恶势力的煽动?”
      “没错,他们的领导人公然挑战王国的军队,这显然是黑暗势力的一贯伎俩。我以王国三百年的光荣传统起誓,绝不宽恕这些家伙。”帕提留二世攥紧拳头,仿佛想把那些叛乱分子一个个像臭虫一样捏死。不过我对此却有不同意见,历史上黑暗势力发动过六次大规模的侵袭,但是其军队基本都由龙人、地精以及腐尸怪等组成,而且从来没有过要求与大陆种族谈判的记录。种种迹象都说明,这场叛乱与黑暗势力有着广泛的不同。“那么,这胆大妄为的领导者是哪些人呢?”
      这时候,我身旁的白袍大法师亚德里多斯先生张开嘴,略带苦涩神情轻声说道:“是那些机械论者,我亲爱的马文,是他们。”
      “机械论者?”我惊讶地回头看着老法师。
      “是的,那些麦奇内特们!”
      我搓着自己的手指,以此来掩饰心中的不平静。我上一次听到这个词是什么时候?七年以前,塞昂城。
      帕提留二世捶捶桌子:“那些暴民的头目,正是一名麦奇内特,他的名字是修克!”
      “先生们,我不希望令任何一位尴尬,不过这个人曾经是法师公会的红袍法师。”另一位精灵大臣看着我的法师袍说,我确信他不是影射什么,不过亚德里多斯看上去并不开心。
      “是的,一个红袍法师……让我们继续……”帕提留二世善意地忽略了这句话,让我对他有些小小的感激,“从几个月前,王国和贵族的领地里就不断有平民袭击贵族的事件发生,甚至在一些偏远地区,还有贵族宅邸被捣毁、财产被暴民劫掠的野蛮行径,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是出于他们的挑唆。贵族的荣誉几乎要被这种野蛮行径践踏一空!”
      “他们不知道用什么方法说服了半兽人、矮人和食人魔加入他们的阵营。”高等精灵大臣慢条斯理地加了一句,“当然,并没有一个高等精灵加入他们,我们很满足神给我们安排的地位与荣耀。”
      戈兰德骑士团团长索拉菲勋爵似乎对不得要领的介绍感到不耐烦,于是他以纯粹事务性的冰冷口气向我说明:“三天以前,这个邪恶者的信徒和被蛊惑的平民们聚拢在戈兰德城周围,筑起了围栏与营地,把这座城包围了起来,禁止任何人出入。”
      “难道阁下勇敢的骑士团无法驱散他们么?”我问道。
      听到这个问题,索拉纳勋爵眉头轻轻地皱了一下,“是的。一般来说,这种程度的叛乱完全不具备与我们抗衡的战斗力,但是……麦奇内特信徒们召唤出一些邪恶的衍生物来帮助他们,使得王国军队的损失很大,很难突破出去。您知道,我们缺乏制约的手段。”
      “魔法也不行?”我看向亚德里多斯,后者沮丧地摇摇头:“那些是完全没有生命,而且无法辨认质地的怪物,很少有魔法能对这样的东西产生效果。”我意识到,他们所说“邪恶衍生物”就是我刚才在城下看到的那些金属物体。想不到这些机械居然能够将王国最强大的骑士团彻底压制住,这实在令人不可思议!
      “不过他们缺乏攻城的决心与勇气,于是这个城市仍旧在我们的控制下。当陛下派去的使者问他们究竟想要什么的时候,修克那卑劣的叛乱头目居然说他们想要的是陛下的皇冠和全体贵族的荣誉,他要求王国内的每一个人分享它,将戈兰德城置于全体平民的管辖之下。这个极端无理的要求自然被拒绝了。”索拉纳爵士继续说,“我们征询其他的解决途径,修克表示他们只接受您,马文大法师的调停。这就是为什么陛下如此紧急地把您召来的原因。”
      “这……这是为什么?”我愣住了,我以诸神的名义发誓,我和这个修克从无来往,这个奇特的提名完全出乎我的预料。
      帕提留三世忽然颇为严肃地对我说:“我们不知道这个指名的用意,但是我们不得不考虑一切可能阻止他野心的可能。而且,考虑到您的学识、声望以及高贵品格,也认为您是担任调停特使的最佳人选。”他稍微停顿一下,又补充了一句,“历史学家总是公正的,因为他们俯瞰历史的洪流。”——这句话,是镌刻在我的图书馆正门的一句箴言。
      “希望您能够立即就前往叛乱者的营地,与叛乱者的领袖修克见面。只要您能够调停成功,令包围撤销,或者拖延几日,我们就有足够的把握展开反击,好叫那些僭越者知道什么是守礼之道。”帕提留二世对于城防的自信和面对危机的惊慌并不协调,不知道哪一个才是真实的。我对这个任务感觉到一丝苦涩,因为似曾相识。
      “我将和您同行,以保护您的安全。”索菲纳爵士淡淡说道,这位可敬的军人从始至终都没有什么表情,强烈的荣誉感从他精悍的身体中散发出来。
      我无法不答应这个请求,于是我走到帕提留二世前面,他亲吻了我的额头,亲吻了自己右手食指的紫水晶戒指,然后把它摘下来放到我的手里。这样从程序和法律上来说,我现在已经是被正式授权的帕提留二世的特使了。十位大臣依次走到我面前,向我祝福。
      出发所乘坐的马车仍旧是来皇宫时的那辆,前后多了二十名重装护卫步兵,身着漆黑的甲胄,巨大的宽刃剑在夜色里泛着阴冷的光芒。
      “事实上,城内也有叛乱者的同党,一些角斗士奴隶和无赖,他们甚至在几条街道上筑起了街垒,所以我们不得不小心。”索拉纳爵士对我说。我抬头看了看远处城堡箭塔的火光,和天空飞翔的黑影们,忽然想到一个疑问:“那些龙是怎么回事?”
      在以前,每当大陆种族与黑暗势力进行对抗的时候,巨龙们总会按照自己的属性为各自的阵营而战,今天它们却似乎茫然不知所措。
      “我们也很奇怪,它们似乎无意加入任何一方。高等精灵长老们尝试着与它们直接沟通,不过却失败了。”索拉纳爵士把手放到胸口,“无论如何,我会用我的生命与荣誉守卫这座城市。”


    马伯庸 :历史的见证(8)


      “神给我们眼睛,不是用来欣赏鲜花的吗?给我们手,不是用来书写的吗?那么神赐予我们自由的意志,难道不是用来争取独立人格的吗?”莫德尔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举起右手略作致歉,重新坐回到椅子上去,但是显然仍旧沉浸在兴奋之中,激情丝毫没有消退。
      “七年之前,我们还很幼稚,天真地认为能够通过谈判来取得我们想要的东西。自从风谷矿区的大屠杀之后,侥幸逃生的我明白了他们的本质!贵族是永远不可能跟平民妥协的,对待他们只有用火与剑,而不是话语,两者之间没有调和的余地。那以后,我们就一直在各地活动,为了召集认同这一理念的同志。幸运的是,我们现在拥有除了精灵和龙以外几乎所有种族的支持者,我给他们一个美好的前景,而他们给予这个前景以实现的力量。”我想起了在营地里看到的不同种族的战士,从最邪恶的食人魔到最固执的矮人,真想不到居然有这么多人接受了莫德尔的蛊惑,参与到这场冲突中来。
      “我演奏的是长剑,传唱的是火把,散布的是反抗,收取的报酬则是平等和自由。帕提留二世和他的大臣们面对的,是大陆前所未有的联盟!”莫德尔的语气里充盈着骄傲与自信。
      整个帐篷里陷入短暂的沉寂。在经历了十几秒的沉默后,我终于开口了:“就是说,如果他们不接受您的要求,战争便无可避免?”
      “是的,我们不在乎流血,因为他们会失去更多。”
      “那么您指定我来充当调停人的角色,是为了什么……”我终于找到合适的机会提出这个疑问。莫德尔重新露出笑容,他温和地说道:“您不觉得,这是一个新时代的开始,一个历史洪流改道的转折么?”
      “是的。”我不得不承认。
      他满意地点点头,伸出右手笔直地指向我:“我衷心地希望在这个历史时刻能够有一位历史学家作为见证人,于是我想起了您,马文法师。我迫不及待地要向您证明,我对历史的理解是正确的,历史确实在向上进化。”调停失败了,或者说一开始就没有成功的可能,我只是作为历史的见证者而参与到这个事件里来,我只能观察,而无力介入。莫德尔之所以停止攻城,只是为了等待我来见证这一时刻的到来罢了。
      我无可奈何地走出帐篷。这时候,天色漆黑一片,正是黎明前最为黑暗的时刻,营地里一片忙乱,似乎酝酿着什么爆发,戈兰德城的巨大黑影静静地矗立在旁边。索拉纳爵士似乎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他像铜像一样一直守候在门口,一动不动。
      莫德尔从帐篷里走出:“如果您与那些巨龙谈谈的话,对您的研究会有很多好处。”他的话音刚落,一条巨大的蓝龙就落在了营地中央。
      我现在身处在戈兰德大城旁边的山顶上,刚才那条蓝龙将我和索拉纳爵士带到了这里。我看到一条生存了千年以上的巨龙匍匐在地上,鼻孔里喷着滚滚硫磺蒸汽,全身被苍黄鳞甲覆盖,黄玉色的狭长瞳孔注视着我们,说:“人类,你似乎有问题要问我。”
      我还没说话,索菲纳爵士首先开口,语气很恭敬,但是带着怒气:“按照协议,在我们人类遭受黑暗势力侵袭时,你们不恪守自己的阵营属性,为什么只是在天空做无益的盘旋?”
      龙长老似乎苦笑了一下,一瞬间我以为只是错觉,但它随后的话却证实了我的猜想:“人类啊,那些人并非被黑暗势力所驱使。”
      “但是他们企图摧毁龙、精灵和人类共同发誓守护的戈兰德大城。”
      “那个人曾经来找我谈过,宣称他所做的是符合人类大部分人利益的大义,并且劝说善良阵营的龙加入他们。”龙长老面对索菲纳的指责,丝毫没有动怒,“你们人类各自都有各自的立场,每个人都说自己是正义的使者。这让我很为难。不,我们整个龙族都为这个问题所困扰,无论是邪恶阵营的还是善良阵营的。于是我们不得不采取中立的立场,来维持协议的存在。”我忽然醒悟了,莫德尔巧妙地运用了人类世界的相对正义性,将秉持“绝对价值观”的龙族推入逻辑上的困境。这个人就这样将戈兰德大城的唯一希望斩断了,他的狡猾简直可以比拟魔鬼。
      这时戈兰德大城方向忽然传来一阵响亮的号角声。龙长老抬起脖子望了望,然后平静地说:“看起来,攻城就要开始了。”
      我和索拉纳爵士向同一个方向望去,戈兰德城附近那些自称为革命者的叛乱分子们集结在城墙四周,如同沸腾的潮水,他们当中的巨大机械反射着太阳的光芒,令戈兰德的高大城垣黯然失色。
      索拉纳爵士凝视着这一切,表情依旧坚毅,眉宇间却涌动着悲壮的神色。他拔出自己的佩剑,直插在地上,然后单腿跪倒,将戈兰德骑士团的勋章按在胸口,向着大城默默地祷告起来。我与龙长老站在他的身后,同样保持着沉默,整个山冈一片安静。
      不,不止是山冈,整个戈兰德大城都处于这样肃穆的寂静之中,所有人都屏息凝气,期待着某一个时刻的到来。两军旗帜在不同的阵营高高飘扬,我可以感受到两种力量像一支绷紧了的弓一样,维系着某种危险的平衡,而这种平衡,就像所有人都预见到的那样,很快就会被打破,历史的洪流即将从这个缺口宣泄而出,向新的方向奔流而去。
      这时候,我看到莫德尔站在整个队伍的最前排,向着他麾下的战士们发表着演说。他演说的声音极大,甚至在山顶上的我都可以清晰地听到,我确信那一定是借助了某种机械的力量,因为那是包含着极度自信、豪迈以及激情的声音:
      “和我同站在这里的战士们!人生来都是平等的,自由的。神赋予了我们独立的人格,独立的身体,独立的智慧,就是要我们自由地呼吸。是时候让人民站起来呼唤他们固有的、但却被侵夺了千年的权利了。一个新的时代开始了,一个革命的时代,一个自由的时代。每个人都能从中得到他应得的幸福与荣誉,你们对一切事物都有同等尊严和权威!
      “行动起来吧!我亲爱的战士们,拿出你们继承自父辈的勇气,只要迈过这片沼泽,自由女神将向你们露出发自内心的甜美微笑!无论你是人类、矮人、半身人、食人魔、牛头人或者是其他任何一个种族,只要是神的创造,就有权加入到我们辉煌的革命中来。
      “相信我,你们扭转的将是整个大陆的时代!而那是属于我们的!”
      震耳欲聋的叫喊从每个人的喉咙里滚雷般发出,即使是空中飞翔的巨龙,也被这样的声音所震撼。在尖锐的号角声中,城下狂热的战士们,高举着武器,呐喊着,开始向着黑色的戈兰德大城冲去。
      历史的洪流,在这一刻掀起了巨大的浪花。这时候,我看到崭新的太阳缓缓自东方升起。


    白饭如霜 :爱 式(1)


      南中国海公海。
      夜色近了,波浪平静。一艘庞大的游轮逐渐放慢航行的速度,在水波上停泊下来。船上华灯次第燃放,将湛蓝天空映出异色。船身上隐隐可见小篆的“松嫩”两个字,这是传说中东南亚最豪华的海上赌坊的名字。
      现在是晚餐时间。餐厅中传来银刀叉交击的低响,伴随着愉快的轻微谈笑。来往的侍者训练有素,脚步像猫一样轻而敏捷,许多通常会惹出无数尖叫的身影在门口陆续出现,但并未被人失礼地多看一眼。也许,只是见了太多。
      能够登上这艘船的客人,非富即贵,大富大贵。在欧洲、在北美,上流社会的顶层成员,在愿意参加派对而不是自己扬帆出海的时候,常常会来这里度过悠闲的几天。
      这一次的聚会,名目是“WHO’S THE NEXT SUPER MODEL”。全美模特精英大赛最后十名决赛,组织者别出心裁地选择在这里举行,一反从前公开赛事的常规,只邀请限量的赞助贵宾出席。
      今天晚上九点是决赛的最后环节,而且就在这个餐厅进行。最底部的空间被腾出,搭成了一个极为华丽的舞台,虽说不过临时一用,其设计创意却来自在欧洲声名如日中天的舞台设计师道格拉斯。选材亦极为挑剔。务求完美。
      这位设计师现时就在现场,正穿着简单的黑色便装亲自查验所有细节的完成状况。他入神地一路弯腰走过去,在舞台转角处,与一个人轻轻一碰。
      “对不起。”
      道格拉斯轻声道歉,直起腰来望过去,对方略一点头,擦身而去。没有看清楚脸容,但那人的衣着,却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他的衣服已经成为他人的一部分,大巧无工,自然熨帖,倘若道格拉斯不是出于职业的敏感与特别眼光,他一定会完全忽略衣服,只是赞叹:“天,这是一个多么优雅漂亮的人。”
      他在晚宴正式开始时候又见到了这个漂亮的人,坐在角落里的个人席上,独自喝一杯葡萄酒。他应该是亚裔,身材很高,脊背挺拔,但是显然不年轻了,眼周皱纹清晰可见,鬓上白发星星。神情中带着些微的沉寂之意,像是有什么心结郁郁不可解。仿佛注意到道格拉斯的眼神,他转过头来一笑,举了举酒杯。后者心里一动,走过去坐在旁边桌子上。
      这时候模特比赛已经开始。十位经过七轮激烈角逐脱颖而出的超级美女身着各色晚礼服,款款踏出舞台,国色天香,曼妙绝伦,一时人间天上,恍惚难分。每出一位,身后就落下斜斜的白色柔幔,将其与后面的人分隔开。直到全体到齐,帷幔忽然间全部展开,连成一片,其后暗香浮动,光影流连,很快再次分袂而开,模特们已经换上了各自指定品牌的赞助服装,五彩纷呈,特色独备,风情更显。舞台下出现轻微的涌动,人们交头接耳,切切私语,男士们带着快意的微笑,而出席的女士,却无不挑高了眉毛,有几个高声评论零星响了起来,内容不算正面。
      这一轮完成,晚宴的主菜已经撤下,甜品和餐后饮料陆续传上来,仿佛为了配合这甜蜜的气氛,舞台上开始了单独的泳装展示。模特们深知这是改变自己一生走向的机会,在短暂的时间内淋漓尽致发挥着自己独特的魅力,眼波与肢体,都带着比赤道的太阳还要炽热的光芒,向台下一波波地发散。
      道格拉斯转头向那个中年男子微笑:“真精彩,不是吗?”为了方便沟通,他说的是英文。
      男人抬头看了看,回应说:“是的。”同时却举起他手里的甜品匙,“更精彩的是这道提拉米苏,这样纯正的味道,好多年没出现过了。”道格拉斯忍不住流露出些微惊讶:“你也觉得吗?甜品师是专程从法国请来的,退休很多年了,很难得。”
      两人对甜品的意见得到了相当的一致,看来可以自然地转入介绍彼此名字的阶段了。但就在这个时候,被他们忽略的舞台上,忽然传来了撕裂喉咙般的尖叫声,紧接着,更高分贝的尖叫声更大规模地在台下响起,很快有人跳起来,咚咚咚咚冲出去,在甲板上大声呕吐。接二连三。
      道格拉斯吓了一跳,转头望回去,却在眼光接触到舞台中央的瞬间,自己也忍不住一跃而起,几乎是连滚带爬跑出餐厅大门。
      原本活色生香的地方,现在是人间地狱。
      十位结束了个人演示的参赛佳丽,上台来感谢贵宾的捧场,她们微笑,精美的脸孔顾盼生辉,留给人快乐的印象——本来应该是这样的。而事实是,她们在鞠完躬抬头的瞬间,所有人的嘴巴,忽然生生裂开。裂开成一个巨大的血口,从左耳朵绵延到右耳朵,白牙森森显露,恐怖恶心,而鲜红的血液席卷而出,迅速泻落,将舞台地面染成一片通红。
      地铁站。最后一班车还有三分钟到达。最冷的冬之半夜。
      这是没有人愿意逗留的黑暗所在,空气中充斥着令人睁不开眼的腐臭味道。
      一个男人走下楼梯,在长凳上坐下,裹紧身上的衣服。
      墙壁上一支灯管闪了几下,忽然爆了。
      他叹口气。
      列车来临的声音远远响起。带着地洞中特有的沉滞。
      啪啪啪,急急忙忙,又跑下来一个搭车的人。
      女孩子,大红的帽子和五彩鲜艳的围巾包了头脸,身段高挑。
      她站在那里等车,眼睛死死盯住的却是自己来时的路。看不到女孩子的表情,大眼睛里的惊恐却溢出来,比眼泪还晶莹。
      男人站起来,手插进大衣的口袋里,谨慎地踏在安全黄线之外。车头已经可见,带来扑面不新鲜的大风。女孩子浑身颤抖着,迫不及待地迎过去。车门打开。她一只脚进去了。
      但还是没快过身后一道从天而降的滑板。来者高大粗壮,顺着扶梯急速下滑,快如闪电,瞬时间落到女孩子身后,一把扯住她脖后领子。女孩子上半身被拉了出去,手拼命握着门,一半里一半外的。警报器响起,要关了。女孩子惨烈尖叫,大哭。车门关上,夹了她,再一次开,眼看她跌到地上,就要给拖出去了。
      忽然有一只手从车门中伸出来,无声无息,按到踏滑板人的脸上。不见用力,那人却仰天跌倒,头在地上撞出沉闷回响,好似一只熟透的西瓜。女孩子只觉得自己身子一轻,回过神来,已经好好坐在车上的椅子里。
      车开动了。


    白饭如霜 :爱 式(2)


      她涕泪俱下。止不住受惊后的哀哭。掩面。
      这时肩膀被人轻碰一下,她吃一惊,弹跳开才发现是一张纸手帕。递过来的人白发星星,是那个一起等车又救了她的男人,年纪不轻了,有一双深黑的眼。
      他递完这张纸,便在对面坐下。看着窗外飞驰的混沌,沉默不语,对来龙去脉都似不关心。空气中只有女孩子微微的啜泣。
      最后一班地铁,向来是这样的冷清。忽明忽暗没多久,男人到站了。女孩子似乎也到站了。一齐站起来,走出去,一前一后的。卡啦卡啦单调的鞋子撞击地板声响出了地道,响上了街头,一直没有停止。直到进入一条黑暗的小巷子,巷子里的路灯都被夜间不喜欢光亮的人打烂了,换了无数次以后,城管部门无声地宣布了放弃,这里发出腐烂和危险的气味。只有远处的霓虹带来微弱光线,照见墙壁上粗暴的涂鸦。
      男人终于转过身来。不远处的女孩子受惊般止步,将自己的围巾紧紧裹住脸。在嘴巴那个地方,仿佛有液体滲出来,有些湿润的痕迹。
      他温和地看着她:“我叫司徒江左,你呢?”
      一个低低的字含糊地被吐出来:“苏。”
      司徒江左看了看自己的表:“现在是十二点过三分。苏,一个女孩子,不应该跟着男人来到这样的地方。你知道我的意思吗?”
      他的声音和他的神色一样平静而安详,和暴风雨过后的大海一样,不见丝毫紊乱波动。只是不知道他的暴风雨,是否真的曾经来临。
      苏点点头,往后退了两步。她嘴边的围巾已经彻底湿润,在五彩的织物上一片暗,看不出颜色,渐渐就滴出来,落下来,苏神色大变,狂乱地用手去捂,指缝里红色殷殷,赫然是血。
      不停擦,不停擦。血流却越来越急,溢满她一手,滴落到衣服前襟,一团团诡异地晕开。交融着绝望中的呜咽,恐怖之极。
      这动静不算大,不过足够提醒耳朵尖的人这里有女孩子。一个粗鲁声音从巷子深处暴躁地喊:“吵死人了,你们在干什么。”
      随着浓烈的酒臭,黑暗中摇晃出好几条游魂一样的身影,半跌半撞,冲了出来,见到苏玲珑浮凸地站在那里,一起屏住呼吸,几秒钟后,就狂乱地大笑起来:“小妞儿,有小妞儿!怎么了,外面不够好玩,要来这里找乐子吗?”他们推开司徒江左,团团围住了苏,女孩子却完全没有注意到他们,她低着头,还在不停地擦嘴,隔着围巾,发疯一样,试图将奔涌出的血水堵住或撇开。这时候她头发一紧,整个头被强拉起来,那发臭的男人嘟囔着轻薄她:“神女吗,蒙面……”一手把围巾撕扯了下来。
      四周一片死寂。
      持续良久。
      逐渐有了声音。牙齿上下打战,腿脚互相撞击,仰天倒下去,撞到坚硬的地面。
      然后是从人类喉咙里能发出的最惊恐的尖叫,此起彼伏着,沿着长路远去,许久仍然清晰可闻。
      苏再蹲下去,双手撑在地上,簌簌发抖。血水从她的嘴角大滴大滴掉落到地上。触目惊心。
      有人扶她起来。苏呆呆地转了头,看到自己肩膀上那只手,修长圆转,漂亮之极,而最奇特之处在于,手指上没有关节,代之以小小椭圆状的金属盾牌,隐约有字。
      她看不清楚是什么。从大嘴里奔涌出去的血液太多,头脑已经开始有点迷糊。她所想的是,在看到她真面目以后,为什么这个人没有惊吓得跑走呢?
      从前她所为之骄傲的,樱桃般美丽娇俏的小嘴,已经被一个巨大的裂口代替,从中心一直裂开,到达两边的耳根,无法闭合,雪白牙齿被浓烈的红色染遍,比任何野兽的血盆大口都更惨烈狰狞。
      在失血过多而晕倒前,她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不要担心,好好睡吧。”
      苏好好睡了一觉,很久没有睡得这么香了。很久以来,那次在地铁里的可怕经历之后。每天晚上她都做梦,梦见自己在一个盛大的派对上,晚礼服的银色袖子流星一样回旋,艳惊四座。这个部分是她喜欢的。可是接下来,她穿过紫色的长廊去洗手间补妆,推门,扑面而来的镜子里,她的嘴巴正像西瓜壳穿过利刃一样,向世界展示越来越大面积的红。
      这不是最可怕的部分,最可怕的部分是,当她经过痛苦挣扎,终于大汗淋漓地醒在自己床上的时候,她从对面的镜子里,看到现实与梦境原来一脉相承。日复一日,不用太久,她从爱娇得宠的女子,变成了被世界厌憎的妖怪。逃出了学校,有家难回,渐渐被正常的生活彻底抛弃,沦落去地狱里。就好像在刚才那群滑板族的眼中,不慎露相的她,应该被拉去游街,然后在市中心绑上十字架活活烧死。
      她以最舒服自然的方式醒来。耳边有轻轻的莫扎特音乐,身下的床柔软微陷,好像一个贴心的怀抱。伸个懒腰,眯着眼睛,轻松地去摸床头柜上的一杯水。那是她的习惯,每晚临睡前,总会放一杯水在那里。
      她的手扑了个空。
      背上的寒毛一下子竖起来。
      现实从天而降,将她短暂的幻觉打得粉碎。感觉一下,嘴巴四周仍然是空洞冰凉的,舌尖与空气做着最直接的接触。一夜好睡,并没有扭转乾坤。她惊叫一声,翻身坐起来。
      眼睛彻底睁开。
      她看到一碗汤,稳稳端在一只似曾相识的手里,距离她不过两米。那端汤的人,正温和地微笑着:“你醒了?来喝点汤。”
      她期期艾艾:“你,你不怕我?”
      他放下汤,坐下来,歪着头,看到什么好笑物事也似:“怕你什么?”
      事实显而易见,他却不是故意戏弄的口气。轻轻伸出手托住她的下巴,他细细看了几眼,忽然笑起来:“想换个样子吗?”
      笑容如春风绽放,仿佛三月里太阳的光辉,照耀着刚刚苏醒的大地。
      苏在这瞬间忘记了自身的困境,竟然看痴了。等她回过神来,就看到司徒江左手里拈着一朵象牙白的大百合花,花瓣丰厚清冷,盈润新鲜。司徒江左折下一片,轻轻贴上了她的脸颊。一点寒穿过空洞的血肉经络,散发到她的身体深处。再一片,从另一边贴过来。司徒江左退后两步,看了一看,说:“好了。”
      “什么好了?”


    白饭如霜 :爱 式(3)


      她将信将疑地问。一面小小的镜子放到眼前。里面的女孩子粉颊如玉,小嘴玲珑。是她一个月前的样子,甚至,肤色毫无瑕疵,还要美些。
      一个月前,她放学回家,正值高峰期,地铁中满满当当的人。没过几站,就把她挤到了角落里,脸贴着靠墙的扶杠,动弹不得。雪上加霜的是,从来没有出过问题的地铁,那天偏偏随着一声长鸣,断电停在了地道中央。焦躁炎热的黑暗中,她感觉到有什么湿润软滑的东西掠过自己的脖子,团团缠绕上来,像断头台上的绳索般,渐渐收紧,她恐惧万分,呼吸急促,手脚在空中胡乱挥舞踢动。奇怪的是,在那样拥挤的氛围里,却没有接触到任何人的身体。周围的嘈杂模糊远去,如同梦境一般不真实。
      如果那天地铁没有及时启动,她会不会变成第二天报纸上离奇死亡案件的主角,是一直挥之不去的疑问。如果选择,她宁愿答案肯定,因为之后的境遇,生不如死。
      司徒江左靠在不远处,听完她的叙述。陷入沉思。过了一会,向她扬扬手:“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帝国大厦三十三楼,DAYDREAM俱乐部。
      这是午餐时间。“MEMBERS ONLY”的客厅中三三两两的人散落着,享受五人乐团的现场演奏和大厨精制的食物。
      道格拉斯坐在面对大门的位子上,盯住桌上酒杯中殷红的液体,鼻端传来微微醇香。这是号称法国国宝的“CHATEAU MARGAUX”,全世界善饮者的爱物。不过,他现在的出神,并不是为了细细品味美酒的微妙魅力。
      距离在“松嫩”号上发生的惊魂事件已经月余,阴影却一直挥之不去。选美赛事的主办方为维护己身名誉,使出了全部的公关手段,希望将此事的知情范围限制在当时船上的乘客之内,大机构的手段通天,竟然如愿以偿。适逢其事的传媒方,无论是以立场独立著称的纽约时报,还是酷爱噱头异事的太阳报,一律缄口不言,若无其事。那十位发生异变的佳丽,以模特公司签约前最后集训为名目,被安置到遥远的西非软禁。五花大绑,头脸尽包,从风光无限前途无量的公主,眨眼成了人人憎厌恐惧的怪物。
      想到这里,道格拉斯忍不住深深叹了口气。即使已经答应不向任何人透露此事。他心里却横亘着一个无法解开的结,每天每夜苦恼着他:在这个一切现象都应该可以解释的世界上,到底那十个模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
      他的气叹到一半,眼帘中忽然映出一个熟悉的身影。他正站在门前,和接待的侍者讲着什么。
      无懈可击的衣着,清俊但正不可避免地开始苍老的脸容,一双纯黑不见底的眼。
      道格拉斯几乎跳了起来。
      这是他在船上遇到过的那个中年男子。只说过几句话已令他印象极为深刻的男子。在最后全船乘客聚集约定保密的时候,却不见他出现,而负责邀请和接待的所有工作人员众口一词,绝对没有见过这个人,曾和那人同厅用膳的宾客一致露出迷惘不快之色,仿佛在责怪道格拉斯是乘乱制造更大的疑团。
      如果不是在这里又见到,几乎连道格拉斯本人都已经要确认,自己那天是受了太大的震撼,以至于出现了妄想。
      他听到门童冷淡而礼貌的声音在说:“对不起,先生,这里是私家俱乐部,只限会员消费,我很抱歉不能让你入内。”他急忙跳起来,准备冲到门口去,此时那个男子眼帘忽然一抬,轻轻说:“什么?”
      他面无表情,但眼睛里的神色,犹如星球大战里绝地武士手中挥舞的死光,带着不可思议的凌厉威严。尽管并非注视道格拉斯,却已经使后者捂住胸口,毛骨悚然。门童本来笔直的背脊忽然坍塌,软软鞠着躬,艰涩惶恐地退开去,连声说着:“欢迎,欢迎,请进,请进。”
      然后那双眼睛就转过来,落在了道格拉斯身上。
      他从震撼里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那人已经坐在了自己面前,说:“我是司徒江左,很高兴再见到你。”
      道格拉斯张开嘴。
      司徒的手指拈起他的酒杯,端详了一下,缓缓说:“CHATEAU MARGAUX,一八五五年葡萄酒排行榜第三名,以百分之七十五的CARBERNET SAUVIGNON,百分之二十的MJERLOT,还有百分之五的PETIT VERDOT和CABERNET FRANC四种葡萄酿制,富有覆盆子果汁味。的确是佳酿。”
      道格拉斯慢慢镇定下来,干着嗓子说:“你也爱喝酒?”
      司徒放下酒杯,向他微微一笑:“不。只是这种酒第一次酿出来的时候,我凑巧在现场。”
      道格拉斯倒抽了一口凉气:“你到底是谁?”
      司徒并不理会他的问题:“我来这里,是想问问你那天船上的事情。”
      道格拉斯的身体紧紧贴住椅子靠背,指甲几乎抠进了自己腿上的皮肤。压迫和战栗不知从何而来,却环绕周身,不可断绝。他闭着嘴一声不吭,无话可说,也不想说。
      司徒没有看他,手指却在桌子上轻轻地划着圈子,一个一个的小圈子,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然后,手掌轻轻一拍。
      响声不大,道格拉斯却吓了一跳,他受惊地望过去,忽然发现本来只铺着亚麻桌布的餐台上,凭空出现了数枝植物。
      是很美丽鲜活的植物。长长的茎干,碧玉一样澄明柔润,交错有修长心形的叶子斜斜伸出来,最顶端开放着一朵小小的花,四瓣,无蕊,红到触目惊心。
      司徒拿起那几枝植物,放在手心里。在那里它们渐渐融化,慢慢融化,等他再张开手,只剩下两颗微微颤动的圆润液体珠子,一颗是绿色,一颗是红色。
      那两颗珠子,滑进了道格拉斯的酒杯。司徒眼角带笑,似乎看到什么好有趣的事情:“定神珠强化记忆,忘情珠杜绝顾虑。疯狂植物园的出品总是这样令人惊奇。”


    白饭如霜 :爱 式(4)


      道格拉斯立刻醒悟过来这是要给自己喝的,因此他飞快跳了起来,想要夺路而逃,显然他的动作不够快,或者说无论怎么快都无济于事。因为那杯子已经冲天而起,径直在他口边一倾,加了料的葡萄酒就好似识途老马一样,飞快冲过舌头,泻下喉咙,涌入胃部,然后为了不要被直接排泄出去,还踩了一脚刹车,然后就在里面打起转来。他捂住脸,无力软倒在椅子上,感觉血管里开始燃烧起了星星点点的火。
      司徒安静地坐着,等待。等待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只要你对结果有所把握。
      道格拉斯在对面开始手舞足蹈,辗转哼叫,口中喃喃自语,说的都是生平秘事:第一个爱上的人死于车祸;母亲曾经说他是白痴永无出息;设计出来的作品被无情批评,令他痛苦到几乎自杀。忘情珠的效力发挥作用,人所压抑的一切都会坦白。而四周人来人往,却统统视若无睹。所能听闻的,只有司徒,只是对于他来说,世上早已没有什么值得动容,因此生之欢乐,也极有限。他将手边冰桶里喝到一半的葡萄酒瓶取出来,握在手里摩擦,恍惚中酒瓶周围蒸腾起轻微的雾气,氤氲袅袅,中有隐隐约约的无限青翠,是波尔多最初的葡萄胜景,连绵开去,如同梦幻。
      起初他看到,然后道格拉斯也看到。这奇观甚至让他忽略了自己正从脑海澎湃而出的无限记忆,惊奇地睁大了眼睛。同时他听到司徒平和的声音传来,问:“那天船上,有什么特别?”
      他一丝犹豫都没有,脱口就答:“选美佳丽的嘴巴忽然都成了血口。我冒险去问过其中两个人,据她们说比赛前化妆间曾莫名其妙停过电,而且好像被什么东西缠绕上。但很快电力恢复,到处搜寻,又并无异状。”
      司徒皱起眉头:“停电?缠绕?美人?”又仿佛是意料中,他舒了一口气。
      拍了拍了道格拉斯的头发,他起身走出去。身后雾气散开,云空梦散。穿梭的侍者突然醒过神来,发现道格拉斯先生伏在桌子上沉沉鼾睡,不时嘟囔两句什么莫名其妙的话。那瓶CHATEAU MARGAUX只倒了一杯,却已经空空如也;而洁白的亚麻桌布上,不知为什么,出现了一幅淡红色的山水图,线条疏寥,却曲极巧妙。人们围拢过来,发出错愕的啧啧声。无人记得,谁曾到访。
      苏在帝国大厦的外面站着。她专心地站着。来往的人很多都会回头看她,看她的天然青春,美艳动人,而不是看一个应该被关在笼子里的妖怪。想到这一点,苏就心花怒放。不曾去过阴暗世界的人,不会真正了解蓝天白云的可贵。就好像整日自暴自弃,怨天尤人的正常人,从来不能体会残疾人对四肢健全的渴望。苏咬着嘴唇,不时展露欢乐的微笑,当她看到司徒江左走来,微笑就绽放得更加甜美。
      她没有迎上去。远远的,她看着司徒江左。温柔的脸,优雅的步伐,神奇的手指。想到这里,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颊,那百合花瓣变化来的脸颊,触感温暖柔软,富于弹性。发生在身上的事情如此突如其来,难以置信,可是,又那么美好。
      当司徒江左靠近她,将手轻轻搭上她的肩膀,问她是不是等得不耐烦了的时候。苏甚至觉得,连之前那样可怕的梦魇,都是一段美好的前奏,是赐予她这甜蜜际遇的盛大引子。
      她仰头微笑,热烈地笑:“没有噢。天气很好,我喜欢晒太阳。”
      司徒轻轻摸了一下她的脸:“是的。晒太阳可以补充钙质,对骨骼有好处。”
      苏爱娇地失笑起来:“啊,你说话口气好像我爸爸,老气横秋的。”
      司徒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眼神闪烁,一时间思维跌进了深渊里。如果他有孩子,和他爱的人有孩子,那世界是怎么样的,会不会要温暖些、快乐些、有希望些?但是温暖、快乐,以及希望,都不是说有就有的。这个世界上多的是“但是”,却很少有“如果”。想着自己渺远的往事,牵着苏一路慢慢地走,洞悉世情的他,却唯独忽略了身边少女脸上一抹如醉如梦的绯色,那是爱情来时的警兆,像救火车的红灯呼啸而来,不可阻挡。
      他听凭苏拉着他一路乱走。直到来到皇后区的一个高级住宅区。在安静的路径间行走,听着风声过耳,苏偷偷看他的眼神他不是一点没有察觉。忽然间精神一振,他驻足在一所小小的宅子面前。
      两层楼,灰窗蓝底,门口有个十数平方米的小花园,通花铁门一开一合,静悄悄的。园子里有两棵笔直的雪松,大丛大丛的野玫瑰绕围墙开,胭脂着火一样的红。满地荒草疯长,看来是许久没人住,也没人管了。苏探头看了看,纳闷地问:“这是什么地方?”
      司徒踏进去,经年的落叶在鞋底下发出咔咔的声音。他淡淡说:“这是我从前好友的家。好久没来,进去看看吧。”
      一路门都没锁,客厅里家具寥寥、灰尘密布,墙壁上有大幅大幅的壁画,画的是圣经上伊甸园中亚当给万物取名,以及世界末日的故事,基调颜色相当阴森,人物却都处理得很卡通,倒像是一出木偶剧。窗帘没有拉上,光线充足,虽然悄无声响,也不让人觉得恐怖。苏好奇地躲在司徒身后瞄来瞄去,对壁画的笔法和处理手段啧啧有声,司徒江左看看她,说:“你喜欢美术吗?”苏回他一个璀璨的笑:“爸爸是专业的古画鉴定师。我很崇拜他。”说到家人,她就有点出神了,叹口气,“可是妈妈说他太古板,赚钱不够多。”
      苏一边说,一边看来看去,发现除了大型壁画之外,装饰性壁炉的上方,还挂着一横排共四幅小画。银灰色框架,看不出什么质料,大约十厘米乘十五厘米的大小,里面是黑白色的素描。第一幅是长河落日,笔画很简单;第二幅就突然复杂了起来,线条繁复缭乱,仔细看,似乎是无数野兽在夺命狂奔,兽群的背后有一道黑色光焰模样的东西紧紧追赶,看上去形状不明,感觉却极为不祥;第三幅,一个穿长袍子的人坐在高远的殿堂中央,高昂着头,面容不清,仿佛是神在接受众生的朝拜,座下乌压压一片,都是各色各样,纠结盘曲的龙蛇,座椅边上,还耷拉着一条尾巴一样的东西,发出淡淡的黑色光芒。苏扒着壁炉努力往上看,仔细欣赏,看得兴致勃勃,一边不停口地对司徒唠叨:“这画的是什么呀?说抽象吧不算太抽,说写实吧又抽得很厉害。但是功底很好,结构、视图、线条几乎无懈可击。这个作者是谁?啊……”
      絮絮叨叨紧接着的最后一声,是尖叫。什么样的画可以把人震撼到这个程度?是美,是艺术? 还是恐惧?
      第四幅图上,赫然是一个女人的脸。高高的发髻下是饱满光洁的额头,澄明双眼,反射出安详的美丽神色,小巧的鼻子,细腻肤色,往下,往下,血盆大口。


    白饭如霜 :爱 式(5)


      怪不得苏一连声尖叫,那女人的嘴,正是昨天之前她自己的写照。
      这个女人是谁?谁画出这样的图画,又是谁将它郑重地挂在这里?
      苏躲到墙壁一角。放声狂喊。她抱住自己的头,深深藏起来,像要把自己都塞进角落里去,远离这个恐怖无处不在的世界。
      司徒在客厅的沙发里坐下来。那上面本来厚厚的灰尘忽然像有知觉,流沙一样地退去,消失在阳光直射的空气里。有风轻轻地吹过来,卷走满室沉闷的空气。他没有去安慰苏,只是静静坐着。等待女孩子安静下来,蜷缩着哭泣。
      “苏。”他疲倦地唤着,“苏。”
      他说:“这个世界上,不是什么东西都光明单纯的。你要生活下去,就会遇到难以计数的恐惧、挫折、不如意。有时候可以接受,有时候很难。但都不可逃避。你要站直身子去面对才是。”
      他对于这番说教,仿佛也有一点自嘲,声音渐渐低下去。苏抬起头,泪珠挂在眼角,委屈地抽着鼻子,嘟起嘴,真是楚楚可怜。司徒瞧着她的脸,圆润的鹅蛋脸,还有一点点的婴儿肥。他曾经听谁在耳边念叨过,想要一个女儿,就是这个样子的。打扮起来,非常非常像洋娃娃,抱在怀里,是一生的满意。这个愿望普天下女人都有,不算宏大,他却恰恰无法满足。想到这里,一刹那心就塌软了,欠身过去,伸出一只手:“来。”
      苏抽噎着,慢慢腾腾挪过来,抱住他的手臂,将脸埋在他肩膀上。司徒想她大抵又在哭,无可奈何坐端正了。把周围看了又看。忽然觉得苏身子一抽一抽的,正要问怎么了,女孩子抬起头来,竟然笑颜如花,娇憨地皱了皱鼻子:“我知道你要哄我的。”
      她跳起来,凑过去再看看那幅画,说道:“其实我没那么怕啦,哭那么大声就是假的嘛,我是想让你哄哄我,只要哄一下就好了。”
      多少大风大浪不为所动,小溪流里翻了船,司徒只得苦笑。苏用手细细摩擦着那幅画,无限迷惘地嘀咕:“奇怪,奇怪啊。”霍然回过头来说,“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妖魔鬼怪的。”
      司徒站起来,伸手轻轻一抓,那几幅画便从墙上无声移到了茶几上,他指点着第一幅,说:“你看,这画的是天地创始之初的场景。没有人类,只有自然。”移过第二幅,又说,“自然中,统治万兽生灵的力量,一度是这样东西,名叫混沌,也叫○,象征虚无与存在,有着巨大的力量。”苏无限神往地“哇哇”连声:“跟恐龙一样吗?”
      司徒被噎了一下,半天才说:“不是。”
      苏没顾上看他的脸色,迫不及待地冲着第三幅大喊:“这是谁?是不是把混沌统治打倒的人?嗯,我看也不太像人。”
      司徒摇摇头:“不是,这也是它。它可以自由变化自己的形状。”
      再到第四张,却连他也陷入沉思:“为什么会这样子呢。”
      司徒静静想了良久,得不出结论,拍拍手,图画又无声地贴回墙壁。苏自他以花为血肉救回自己后,对这样的神迹早已适应,镇定地问:“这是谁挂在这里的。”
      司徒摇摇头,打开门,天色渐渐晚了。他扭头提醒苏:“回家去吧。你父母该担心了。”
      苏赶紧坐到沙发上去,同时注意到沙发上竟然清净无尘,颇为惊讶。她很不甘心走似的:“你呢,你回酒店吗?1366房间吧?”原来她已经把房号记得清楚。
      一点小心思给人看到,苏大窘,咬住嘴唇扭过头,脸上火烧也似。她十五岁,在学校其实是风头人物,裙下之臣,多如过江之鲫。但是,毕竟小,还会羞。司徒觉得自己心里,真是一团黄油那样地化软,哀怜神往,竟连绵不绝。怔了一会,他温言说:“我就住这里了,帮朋友打理一下。”
      听他说得笃定,苏才犹豫着站起来,突然奔出去,在门口四下仔仔细细地看,嘴里还念念有词,看样子是想记住周围的环境特点,回访的意图极为明显。
      这样一步三回头的,她终于舍得走了,远远还在招手,大喊大叫:“谢谢你救了我,我会来看你的。”
      司徒倚在门口目送她,微微带笑。那笑纹却也仿佛定住了似的,良久良久。
      终于他叹口气,说:“出来吧。”
      屋子里空蒙蒙的,忽然间比外面的暮色深浓许多,不知道哪里来的灰色烟雾,丝丝缕缕缠绕在空气中,有形一样纠结。有鬼哭一样惊魂的喘息彻天彻地哼唱起来。司徒走进去,手臂挥了挥,没好气地说:“阿零,是我。”
      那烟雾听得懂了,讪讪的,竟然一步步就退了。有个特别天真,犹如孩童般的声音从那排挂画的第三幅中冒出来,抱怨道:“讨厌,难得来个生人给我吓唬一下,找找乐子,你竟然给我下延迟结界。害我半小时前施的咒,现在才发出来。”
      这声音不来自图画上那座上王者,而是王者座位下的黑色织金地毯,竟然从平面上拱了出来,在地毯下有什么东西像蚯蚓一样一曲一曲地爬着,爬到画框边缘,很舒服地靠在那里,然后,地毯边缘竟然掀开了。有一双滴溜溜的深紫色眼睛,从那里望着司徒。准确地说,那不是一双眼睛,那是一对瞳仁。没有眼眶形状和眼白对比,瞳仁透明如水,妖艳如莲,向司徒瞟来,说:“大人,你对她特别好噢,哪一世的妻转世?”
      司徒淡淡说:“她们跟了我,就永远没有机会转世了。阿零,我问你一件事。”
      瞳仁中流露出的神色是惊奇:“嗯?这天上地下,前后古今,有什么事情是你不知道的!”
      司徒歪了歪头,他脸孔贴近左边耳根的那个地方,有一条淡金色的浅浅痕路,直接通入后脑浓密的黑发中。瞳仁倒抽一口凉气:“换心藤!你失忆了?可是你又记得我……”
      司徒摇摇头:“我没有失忆。我只是迟钝了一点,迟钝使我可以继续活下去。”
      他声音平淡疲倦,犹如沉在千秋万古无人到处溪水里的沙。阿零却跟遭遇了寒流一样,瑟缩地颤动一下,眼波流转,似惧怕,似同情,终于轻轻答:“你说。”
      他却又不问了,只在这房子里走动,开了所有的灯,简约设计的房间看起来十分普通,但不知道为什么,却给人一种极神秘的压抑感觉,仿佛日月都照不出来的黑,正默默潜伏在空气中,随时会释放。司徒终于绕完了一圈,弯腰看着那个贴在墙上的装饰性壁炉,问:“○在哪里?”
      苏回家了。


    白饭如霜 :爱 式(6)


      她推开门,想偷偷溜到楼上去换衣服,但是餐厅里烛火摇摆,舒缓的爵士音乐回荡,已经是晚饭时间,父母坐在餐桌边,正低声谈话。虽然她住校,但是一个月不回家不通电话也非寻常,因此一面迈步,苏一面想着托词。打工?旅行?生病?哪一个都不通。当父母看到她的时候,苏脸上露出了极为尴尬的笑容,期期艾艾地刚要开口,被妈妈温和而礼貌的言语抢先了:“苏,我们正好要告诉你一件事情。”
      她说:“我们协议离婚,已经在律师楼签字了。你以后跟妈妈一起生活,但爸爸每个星期会来探访你。你觉得如何?”
      苏直愣愣站在那里。她没有听明白。脑子里的思路还是按着原来的方向走,说:“我,去了一趟中国,长城很美,路费是我打工赚的……”
      然后她反应过来,犹如一声惊雷打到头上。几乎是出于一种本能,她惊慌失措地奔去楼上,在楼梯上脚都软了,一跤摔下去,膝头破了皮,立刻又爬起来,继续奔,冲进自己那间紫色壁纸装饰的小房间里,用枕头盖住了头。闭眼祈祷一切神灵,让这一切是梦。醒来即安全。一切是梦。
      神灵事太多,没有人听到这哀哭。
      苏的肩膀给人轻轻按住。是妈妈。穿着购自第五大道的灰色及膝套装,昂贵合身,拒人千里之外,这华尔街上资深的投资分析师生平所见风浪,大抵都比“离婚”两个字来得惊人,因此安慰起小女儿的时候,也波澜不惊:“苏,不要这样。这是父母的问题,和你没有关系。我们仍然爱你。”
      这个时候的爱字,来得多么空虚乏味。
      苏渐渐低声。埋在枕头里人死了一样安静。许久闷声问:“真的吗?不能挽回吗?”
      妈妈的手抚摸过她的背,自己心乱如麻,竟然没有注意到她体重的变化——那已经过去的非人的一个月,苏从五十公斤跌到四十三公斤,减去无数曾固执无比的脂肪。因为这一念,苏觉得母亲的手指是那么硬而无情。
      更硬而无情的是接下来的言语:“是的。苏,人生的事情,很多无法逃避,也无法挽回。”
      这句话听起来那么耳熟。一天之内,两个人说过了。难道是真理?
      但是,一朵百合花也可以恢复她突变的容貌;一只手也可以将她从绝望的世界拖回。那些奇迹,从哪里来的?
      苏振作了一下。爬起来发现妈妈已经下楼,不紧不慢的,永远优雅的脚步声。没有人可以走进她的内心世界,没人知道那里是平静无波,还是翻山倒海。而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曾引以为傲的家、圆满温暖的家,随着那脚步声逐渐破碎,一片片四散不回。苏握着拳头,暗自否认:“一定可以挽回,一定可以挽回。只要他愿意,一切都可以挽回。”
      她走进沐浴间洗澡,换了自己最好看的衣服。她要走回去寻找更多奇迹。无论要付出什么代价。
      苏在下决心的时候,司徒江左的问题还悬浮在空中,等待一个答案的救赎。
      阿零的光暗淡下去,顾盼着,很为难般。
      它渐渐隐入那地毯,似乎要消失了。
      司徒江左并没有去看住它,他似乎对那壁炉非常有兴趣,正研究着上面描绘出的熊熊火焰,如果真正仔细观察的话,在火焰中若有若无的,有无数模糊的人头和手臂伸出来,正在摆动呼喊。
      阿零一拱一拱,回到了图画上王座底下,眼看地毯慢慢平伏下去了。司徒江左忽然抬起手指,遥遥一招,那地毯竟然破图而出,一挣脱画框,面积暴涨到十数平方,向司徒江左漂了过来,边缘织金黑线凛厉生光,锋利无匹。但司徒江左再一招手之间,便啪啦一声撕裂成无数丝缕,跌落在地,刹那间成了灰尘。再看图画中,那两只紫色瞳仁赤裸裸暴露出来,倘若不是周围还长出无数纤细透明的丝线,缠绕着那王座的四个支撑柱,将它微微悬浮,它就要在光石地面上无依无靠,简直是风餐露宿了。
      眼睛对司徒江左委屈地眨巴眨巴,几乎是哽咽着说:“你干吗要拆人家房子?”
      然后它放声大哭起来,哇哇哇哇的。它的样子是那么软弱,声音能量却十足惊人,哭起来有够吵闹。而且眼泪非常之多,都不知道那些水分是藏在哪里的,汹涌澎湃地流出来,在图画上滚来滚去,滚到低洼处就形成了积水。司徒江左看起来对眼泪这种东西非常没有抵抗力,无论是女孩子还是非人物种,听它哭了半天,终于忍不住说:“好了,我知道那是○给你的护身盖,我会再给你一个的。”
      阿零抽噎着强调:“要可以拖出去骑着飞在天上哦。”司徒江左说:“没问题。”
      它想了想:“要可以防紫外线哦。”
      司徒江左很显然愣了一下,但是仍然说:“行。”
      阿零彻底不哭了,兴致勃勃起来:“要雪纺或者塔夫绸的哦,以前那个丝绒实在太重了,再顶个一两百年,我都要得肩周炎了……”
      它念叨到这里,戛然而止。不是因为它良心发现,而是看到了司徒江左越来越难看的脸色,最后嘀咕了一声:“脾气还是没大变嘛。”
      它终于清清喉咙,悄悄地,好像怕惊醒天上星辰地上玫瑰一样地说:“他今天没在。”
      阿零停下来,偷偷看着司徒江左,后者两只手交叉,尾指忽然轻轻一动,那画框外缘不动,里面却地震一样剧烈抖动起来,王座摇晃,灰尘簌簌落下,阿零吓得要命,溜到角落里大喊大叫:“我说,我说,他在壁炉上留了路的……”
      这个时候,本应该是一道蓝光闪过,司徒便消失不见。谁知他好整以暇坐下来,以指端为刀剪,从沙发套上裁了一块布,竟然专心地在茶几上做起了手工。阿零好奇地荡了两下,实在忍不住好奇:“你做什么呀?这沙发是○亲手做的,你搞坏了他要生气的。”
      司徒江左头也不抬:“他会生你的气。这是你的新护身罩。”
      阿零嗷嗷怪叫着在画框中团团乱转,速度极快,跟疯狂陀螺一样:“完了……”


    白饭如霜 :爱 式(7)


      司徒江左不理它,从布中捻出一条线,三下五除二将那块蓝格布锁了边,方方正正的,望空一丢,哗啦贴在那图画上,渐渐隐去实体。再看时,王座底下不伦不类,多了块充满乡土气息的小被面。不知道的,还会以为是宠物狗睡觉的窝。司徒江左站起来告诉阿零:“哪,这也是你主子亲手做的料子,和以前那块功能完全一样。虽然不是塔夫绸,比丝绒是轻多了,现在我要去找他,你别乱跑。”
      他一边说,一边把手掌放在了面前的壁炉上。那青灰色的装饰画面立刻发出惨白的亮光,一丝一缕,仿佛是从里面透出来的,本来固定的火焰开始鲜活地跳动起来,仿佛狂舞一般,空气中渐渐充满了凄厉的呼喊和喧哗,是人垂死前嘶哑绝望的声音,寒冷惨烈。跳动的火焰溢出了壁炉,缠上了司徒江左的手,攀援上来,将他全身卷入,似真似幻,司徒江左人形也虚了,风吹过,在火光中他脸容安详,有若神子,飘摇中消失而去。
      阿零呆看了一阵,荡秋千一样慢慢荡回王座底下,钻进那个蓝花小被面。良久,它叹了口气,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谁说话:“他从前纵横三界,不可一世。现在却这样从容。”接着便打了个寒噤,“恐怖,司徒给我做护身罩。是发噩梦吗?”嘀咕嘀咕着伏下不动了。
      它真的发起了噩梦,往事接踵而来。那是多少年前了,随主子去参加三界的暗黑会,破魂一族拥出的新统领,竟然是人类。同属三大邪族的食鬼和吸血哗然,异灵川更是强烈反对,来自其他族类的暗黑会成员虽然不敢直接抗议,却都默默表示了不支持的立场。会中气氛行近爆裂,眼看就要演变成上千年未曾出现过的三界混战。那时候的喧哗中,是司徒默默一步步走出去,走上暗黑会场中心台,那里是邪羽罗——三大邪族前最强的暗黑族类最终被全体封印的地方。充满强烈的攻击法力,他却毫不吃力地轻轻突入,站在那里,白色长衣飘动,头颅昂起,环视了会场一周,那黑色眸子中惊心动魄的煞气和压迫力,比地狱里的风还要凌厉。满堂静。
      就是那一眼,将场面挽回。大家平和散去,默认了一个人类对三界暗黑会的统治地位。不可思议,不可解释,不可置信。或者非人拥有比人类更加直接而准确的判断本能。只需要那一眼,它们就深深了解到,司徒有多么可怕。
      这个可怕的人,现在消失在壁炉的空气里,去见阿零的主人。此间房子的主人。上古时满世界传说他的名字,是○。一个符号,一个字母,一个数字,一个无穷意味的诉说。
      苏下楼,犹豫很久,最终还是和父母吃完了这顿晚饭。父亲做的烧肉饼一如既往地味道很好。他对离婚的态度和妻子一样从容,还能够和女儿谈笑。总算问到了她为什么一直不回家或打电话。苏没有搭话。父亲以为自己知道了,转头轻声责备了妻子一句:“我说过不要先告诉苏的。不要让她烦恼。”
      母亲耸耸肩,脸上是一贯的从容冷漠。整个人仿佛已经离开了这个家,去到了别处。她机械地一口一口吃东西,对于这最后的晚餐,仿佛都是敷衍。
      苏看在眼里,一阵一阵地难受。不再说话以后,餐桌上的气氛就跟死了一样。记忆中的温情脉脉厚不过一层纱,一击之间便灰飞烟灭。她默默把碗收起来。从后门溜了出去,狂奔在夜色笼罩的大道上,反反复复地想,一切都可以挽回,只要那个人愿意。所以,她要找到他,希望他还在那里。
      回来的时候,她特意走了很长一段,直到走出那个街区,直到清清楚楚地记住来时的路。因此一出门,就毫不犹豫选定了方向,撒腿跑起来,一路看有没有出租车,不停扭头的时候,眼角突然瞥见一个大开着门的街心花园,苏还纳闷地顺便想了一下:“咿,这花园从哪里跑出来的?”
      这个问题半个小时后,再次浮出水面,甚至是在脑子里嗡嗡作响。苏大喘着气,惊恐地停下了脚步,叉着腰四处看。前面,是熟悉的街区;后面,家里院子的灯光还隐约可见。这一切都不奇怪,奇怪在于,她明明已经跑了很久,理论上来说,应该已经到了数条街之外,而那个花园,她两个小时前回家经过这里的时候,是并不存在的。
      经历过一系列的怪事之后,苏显然比一个月前的自己要镇定勇敢得多。她再次试着快跑几步,身边的景物如预料中一样毫无变化。那感觉就好像是在一个自动布景前活动一样。她深深呼吸,不死心地向各个方向试探。最后发现,要在空间上产生变化,只能是走进那个莫须有的公园。
      因此她走了进去。
      这是一个普通的公园。草地、大树、长椅,路灯明亮,空气清新。
      苏转了一圈,软底的鞋子在石头路面上踏出轻微的啪啪声。一无所见,她觉得累了。面前就有一条椅子,看起来也很安静。苏坐下去,叹了口气。
      她想好好思考一下这段时间的遭遇,或者有可能,她一直在做梦,一直一直,梦中还有梦,总是醒不过来。她又叹了口气,想,会不会人生就是一场大梦呢。十五六岁而有这样的悲凉,运气看来不够好。
      夜风如手,在皮肤上抚摸,有点凉。这瞬间苏全身的神经都绷紧了。不,不是风。树叶不动,草木不惊。是真的有一只手,在她脖子上,一路往上,到达她的嘴巴附近,抹来抹去,好像在找什么。
      苏咬住嘴唇,奋力想把头扭过去,但没有成功。那只手的冰凉触感,似曾相识,和在地铁里缠绕她的一模一样,软的,黏黏的。这一次她意识清醒,鼻端还能闻到隐约腥味。苏伸手去抓挠,但是脖子上却空无一物,渐渐连手也不能动了,喊叫发不出声音,浑身瘫软下去,只余下眼珠可以自由转动。
      她听到有人惋惜地说:“唉呀,怎么变回来了,亏我还等了你那么久。”
      苏的眼珠斜到右边,那里有条青烟一样缥缈的人影,正在对着她左看右看。视角有限,不晓得那人模样如何,或者说也不晓得是人是鬼,但是对方从唉声叹气,到捶胸顿足,渐而哭天抢地。明明是加害者,却比被害者还要伤心。苏看他在一边跳,如丧考妣,甚至有一阵子见不到人,听声音是在地上滚来滚去。心里暗自嘀咕,莫非自己遇到了一个有超能力的疯子。


    白饭如霜 :爱 式(8)


      谁知那人能够读心,立刻反驳她:“我才不是疯子呢,我是伟大的欧。和天地共存的欧。”
      苏觉得这个名字实在陌生,完全没有汤姆克鲁斯有震撼力,而之前加的定语尤其愚蠢,和天地共存?你是天使还是撒旦?
      欧立刻“切”了一声:“天使和撒旦算什么,长翅膀的瘪三,一个混天上,一个混地上,只知道为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吵架,无聊得要死。”
      苏听他口气十分有趣,恐惧渐弱,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那人察觉到她的笑意,十分雀跃,绕到了她的正面来,低下头问:“你笑了哦,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然后苏就晕了过去。
      不怪苏软弱,但凡正常的人类,看到他都要晕过去的。这位仁兄样子是人没错,但是浑身上下精赤条条,什么都没穿。这都算了,看了最多长针眼。关键是他没有脸。脖子上直接顶了个大鸭蛋,溜圆水滑,而五官中四官都不见踪影,唯独鸭蛋的下方,拉开一道硕大的血口,里面白牙森森。
      他瞪着软倒在椅子上的苏,大概是十分郁闷,搓着手一个劲嘀咕:“这是怎么回事啊?她明明笑了啊。她没有爱上我吗?”
      “谁跟你说,对你笑就是爱上你的?”
      司徒江左不知什么时候从草地那边走过来,遥遥地问。欧挠着头随便瞟了一眼,猛然就爆发出哇哇哇数声惨叫,奋不顾身地扑倒在地,化身成一条黑色的大蛇,就想钻地跑走。结果尾巴一轻,被司徒江左提了起来。
      欧猛烈地挣扎了两下,看来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只好竖起硕大的一个脑袋,还是光秃秃的,对着司徒江左打招呼:“司徒江左大人,您吃过饭了来散步呢?”
      司徒江左好笑地仔细打量他:“○,你在搞什么?”
      欧扭扭身子:“没,没干什么。”赶紧岔开话题,“您怎么来了这里?也不事先通知一声,我好摆酒接风。东京过后,您可消失了不少日子了。”
      司徒江左眉宇间掠过一丝阴霾,手一松,欧啪啦落地,也不敢跑了,就老老实实趴在地上,说:“您是找到我的房子了吧,里面是我自己设计的呢,怎样?品位是不是很强?”
      司徒想了想,好像实在不怎么样,但是欧的口气殷切,不好直说。司徒江左点点头:“很有特色。阿零也挺好的。”
      欧愁眉苦脸起来:“阿零越来越调皮了,他躲在我以前的祭祀王座下面,我都打不着他。”
      司徒江左静静地看着他。○,欧,蛇与混沌的始祖,比亚当和夏娃更早与上帝同在的神物。名字来自他首尾相连的形状,象征无穷尽的可能。也许是造物中出现了什么偏差,他被赋予了一种人类语言叫做五迷三道的糊涂脾气。阿零是他眼睛的化身,也是他的宠物和仆人。他们天不管地不管,四海遨游。但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要跟人类的女孩子过不去?
      欧听到了这句话。
      大概是恼羞成怒,他猛然生气了。
      黑色蛇身在地面上一弹,高高跃起到了空中。那体积在瞬间暴长,十倍,一百倍,上千倍。铺天盖地,云霭中浮出巨大的三角形扁平蛇头,血红的嘴巴张开,蛇信从空中伸出来,鞭子一样雷霆万钧地扫下,冲着司徒江左卷来。司徒江左扬起头,蛇信带来的巨大飓风和浓厚腥味,摧枯拉朽地劈面而来。他左手临空一抓,苏的身体轻轻飞起,到了他的手里,再向外一抛,她便无声无息地消失在空气中。
      做完这个动作之后,司徒江左躬了一躬身子,再直起时已经顶天立地。倘若有人在他脚下,帽子掉了也不能看到他的脸。他在空中冷冷俯视那条正在愤怒翻滚的蛇,一脚踩了下去。欧不躲,反而欺上来,缠绕住他的腿,一路向上攀缘,发出滚雷一样响亮的咝咝声。爬到他头颈边,獠牙闪亮,一口咬下去,结果喀喇一声,好似碰到了极坚硬的障碍物,他一愣神,司徒江左已经用手把他七寸捏住。两个双双恢复了原来形态。
      司徒江左拍拍自己的衣服,上面被那条脏蛇沾了泥,说道:“你生什么气?”
      欧在地上一摆头:“我听到了你心里说的话,你说我吃饱了没事干和人类过不去。”
      司徒江左想了想,说:“我没说错吧。那次选美,我就发现你在船上,以为是去看热闹就没理你。后来到纽约,发现地铁里有你的气味,而且那些女孩子变化后的样子跟你一模一样。我没冤枉你吧?”
      欧甩甩尾巴,不服气地说:“我没干什么呀,我就想找个人陪陪我。”
      欧在司徒身边蹲下。司徒江左从他混沌的脸上,看到一种自己最熟悉不过的神气。他沉默了一下,轻声问:“你是不是觉得很寂寞?”
      欧天真地问:“什么是寂寞?”
      司徒江左将他挽在自己手臂上,坐回长椅,好久不知道怎么回答。最后是欧自己说:“就是很希望人家来陪我对吗?”
      他很沮丧:“可是没有噢。不管怎么做都没有。我这次,本来想把那些女孩子的脸变成我这样,她们再见到我就不会怕了。结果……”
      他白司徒江左一眼:“一定是你去治好她的。哼!”
      司徒江左啼笑皆非:“不治好,她也不会喜欢你的啦。还有,谁告诉你说,把女孩子逗笑了就表示她爱你?”
      欧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摸出一本杂志,用尾巴递过来:“喏。”
      原来是一本女性杂志,封面上好大一个标题《爱上让我笑的人》。
      司徒江左把它一扒拉,简洁地说:“身为男性,无论是人是蛇,都不要看这种杂志。”
      欧叫起来:“那你告诉我怎么办啊。”
      苏被抛出去的那瞬间,其实已经醒过来了。她感觉到司徒江左的气息,激发她无尽的狂喜,被最喜欢的人挽救,令她对上天的安排充满感动。但是下一分钟,她就落了地,眼帘中映入自家后院的青翠围墙。她毫发无损地好好躺着,望着天上的星辰发呆。后门吱呀一响,爸爸走了出来,跟她说话:“怎么了?”他完全没有意识到,女儿是前一秒钟才从天而降,回到这里。
      苏很老实地回答:“不开心。”


    白饭如霜 :爱 式(9)


      爸爸在她身边躺下来:“相信我,我也不开心。但是你妈妈很开心。这就够了。”
      苏难以置信地转过头去:“爸爸?”
      这个瘦弱见老的男人微笑着,隐忍而包容,他在自己的回忆里遨游,述说年轻时候和妻子的相遇,那时候他决心以一生的付出使她幸福,二十年后,誓言仍然存于心间,即使牺牲自己,也不后悔。苏突然发现自己为什么会喜欢司徒江左,因为后者的容貌与温和,都是她心目中完美版的父亲的投影。她忍不住握住父亲的手:“爸爸。我很爱你。”
      她得到一个温暖的拥抱,在父亲的怀里她感觉到一滴眼泪落到自己的脖子上。就像他不被接受和珍惜的爱,在暗地里默默存在,仍然珍贵温暖。
      苏和父亲谈心的时候,司徒江左和欧,在高高的云端里盘腿看着下面所发生的事。欧比当事人还要激动,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真诚忏悔:“我错了,我错了,我不该叫人迁就我的样子来喜欢我。我该去迁就人家的。”
      他说风就是雨,一下站起来:“我去把上次选美的女孩子变回来。”
      司徒江左拉住他:“不用啦,我都办了。”
      他默默看着下面的苏,依偎在父亲的身边,笑容在泪光之上闪耀。欧小心翼翼地问:“你没有小孩子吗?”
      司徒江左摇摇头:“没有。我饮食邪族血肉而得不死,不能有孩子。”
      欧立刻同情心爆棚,跃跃欲试:“要不要我下去把她抓来给你?”
      被司徒江左扫一眼,他又醒悟过来,颇为不好意思:“嘻嘻,玩笑,玩笑。”
      他侧耳听了一下,皱起眉头:“这两父女说的都是真话。可是里面那个女人说谎啊。”
      欧能够读心,司徒江左是知道的,可是隔着这么老远还能读,果然不愧是千年王八万年龟。跟着欧轻轻降落下去,在二楼的窗口,司徒江左画了一个隐形结界再往内看去,苏的妈妈满脸泪痕,正在马桶里焚烧什么东西。八卦的欧兴高采烈,人家烧完一出去,立刻冲进窗口,对着隐约留存的黑灰一阵猛看,然后对司徒江左说:“喂,她欠了人家好多钱,准备债以身代,从人世解脱,这是什么意思?”
      司徒江左手指在马桶中虚画了一个圈,从水面上浮起黑色的文字,一行一行的。原来她所焚烧的都是借据,还有一封本来要给家人的遗书。在过去的一年中,由于市场判断的失误,苏的妈妈使客户亏损了巨额资金,为了让丈夫和女儿的生活能够保持往日的水准,她决心开车去海边公路制造坠海的事故,不但可以免去债务,也可以让第一受益人苏,得到一大笔的保险赔偿。
      欧跟着司徒江左看完这段话,暴跳如雷:“骗子,骗子,我最讨厌骗子了,我要去破坏她的阴谋。”唰的一声窜出窗户,空中一条大蛇怒气冲冲,奋力往海边公路飞去。
      司徒江左摇摇头。对于要教导欧懂得人类的感情,决心抱以悲观的态度。他开了门,走下楼去。这房子布置得幽雅非凡,提醒了他人世生活的许多可爱之处。要不要留在这个城市,呆久一点呢?思虑中苏的脸从后门外探了进来,叫着妈妈,却看到了他,毫不惊讶,她冲出来拉住他的手,笑颜如花,低声说:“谢谢你又救了我。”转头看到父亲进来,便介绍,“爸爸,这是我们新来的老师。教拉丁文的。”
      司徒江左一怔,不得已握住对方热情伸出来的手。从那人的手心中,传来极为纯良的气息,是心地善而厚道的好人,命中会有意外的财富和注定的祝福。他微微一笑说:“您好。”苏在他身边转来转去,端茶送水。他忽然觉得很舒服。沉下去坐在沙发里,他决定明天真的去苏的学校教拉丁文——如果真的有拉丁文那门课的话。
      这一天的报纸社会新闻版,报道了海边公路上发生的一件离奇事故,任职华尔街的女分析师黛安娜驾车不慎,掉落一百米深的悬崖,但人车均安然无恙,连漆都没有碰破一块,警察方面暂时没有办法做出任何解释。
      司徒江左在欧的小宅子里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正吃早餐。第三幅画上,阿零的眼泪形成的小水洼还没有干,它在里面玩小纸船,一边问:“欧去换什么衣服啊?换那么久,他一定是不会穿的啦。”
      司徒江左看了一眼楼上,说:“他今天要跟我去高中读书,是要穿整齐一点。”
      果然欧从楼上跑了下来,人模人样,西装革履,打了一条烧包的粉色领带,心情很激动地问司徒江左:“怎么样?看起来怎么样?”
      司徒江左和阿零看着他的鸭蛋头,一起叹了口气,慢吞吞地说:“我觉得有眼睛和鼻子,会比较受女孩子欢迎。”
      欧从善如流,噢噢连声,又登登登跑了回去。楼上发出了非常惊人的喧哗声,那是欧在狂翻时尚杂志。变成哪个帅哥才能在人间谈一次美妙的恋爱?老江湖,也有新问题。


    读书之人 :冷酷的心(1)


      壹冷酷的心
      走过一堵断墙的时候,我听到了一点可疑的声音。
      我毫不犹豫地用脚扫开碍事的瓦砾,然后在那堆房子的废墟中找到了地下室的入口。
      地下室的入口挡板被我一把丢到了远处。阳光照进去,照在那个脸色苍白的女人身上,还有她手里抱着的婴儿。
      她发出了一声恐怖的喊叫。虽然听不懂她喊的是什么,可是我知道她喊得再大声也改变不了什么了。她是个平民,手无寸铁,唯一的希望就是躲藏起来。可是唯一的希望已经破灭了。
      她紧紧地抱着孩子,双眼恐惧地盯着我,似乎想从我脸上看出点什么。可是她能看到什么呢?我身披重铠,头戴铁盔,遮住了我大部分的脸。除了标志我是个牛头人的双角外,她能看到的只有一双眼睛。
      一双冷酷的眼睛。
      我举起我的战锤,大步走向那个女人。她扭动身体,似乎想逃走。可是她能逃到什么地方去呢?三面是无法穿越的岩壁,而死亡正从那唯一的通路逼近。
      我就是她的死亡。
      铁锤从空中挥下,爆发出一声钝响。人类小而圆的头颅就如同花生一样碎掉了,红色和白色的液体四处飞溅。她的身体缓缓倒下,但始终抱着婴儿——这大概是她最后的本能了,一个母亲的本能。一直到摔倒在地,她的手才彻底松开,那个孩子从她的怀里滚下来。靠着母亲的本能,他一点都没摔伤,但他还是大哭起来。
      我不假思索地一脚踩上去。我的庞大体重加上一身盔甲的重量,让我的脚几乎没受到什么阻碍就踏到了实地。一开始似乎有些软软的,但马上就踩到了坚硬的地面。
      哭声马上就消失了。
      “瑞德。”我走出地下室的时候,一个声音喊起来。是老戴,一个巨魔法师,同时也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正上气不接下气地靠在墙上:“你没事吧,我听到一声大叫……”
      “找到了两个。”我向身后一指,“已经处理完了。”
      他向地下室里探了一下头。
      “我们应该每座房子都搜一下……”
      “瑞德!”老戴发出一声大吼,吓了我一跳。
      “怎么了?”
      “那是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
      “是啊。”我装作不解地反问,“你以为南海镇还有敌人的士兵吗?老实说,我确实希望找到一个士兵——就算是伤员也好,可惜我运气不好。”
      是的,这里已经不可能有敌人的士兵了。部落的联军已经攻陷了这个镇子——实际上已经攻陷两天了。军队的主力此刻正在附近的山里四处搜寻敌人的残兵,而我们这几个团队则在镇里负责善后。
      命令十分明确,一个都不留。
      “瑞德……你!”老戴涨红了脸,却一时说不出话来。是的,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我只是装作不懂而已。
      “那个婴儿……那还是个婴儿啊!”
      “是的,但长大就会成为一个联盟的士兵,然后去杀害我们部落的人。”
      “谁说一定会成为一个士兵的……”老戴半天才挤出这句话来。
      “那好吧,可能成为一个农夫,种出粮食来,提供给联盟的军队,好让他们可以更无后顾之忧地去屠戮我们的部落;或者成为一个工匠,给联盟军队提供武器和装备。”我用力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你瞧,我做得没错。”
      他用力将我的手推开。
      “做得真漂亮。”另外一个声音响起来。我回头一看,身后多了两个人,看来刚才的声音吸引了不少人。我认识那个说话的人,哦,确切地说,我认识那个说话的亡灵。他叫佩恩,一个亡灵牧师。站在他身边那个叫莫雷思白骨,我们都叫他白骨。
      “确实,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这样才是一个战士应有的作风。”白骨也看了看地下室里面,“虽然我觉得那个婴儿应该拿出来大家一起玩玩。”
      “我们现在可没那么多空。记得上头的命令是什么吗?‘就算掘地三尺,也不能在南海镇留下一个活口’。”又一个亡灵冒了出来。这个家伙我也认识,他叫活死人,一个亡灵术士。他手里抓着一把铲子。
      “你拿着这东西干吗?”佩恩也注意到了活死人手里的铲子。
      “没听到我刚才的话吗?上头要求‘掘地三尺’,我正在挖啊,不过被刚才的叫声打搅了一下。挖三尺可要花很多时间呢。”
      “天啊,女王陛下唤醒你的时候忘记唤醒你的脑子了吗?‘掘地三尺’不过是一个词语,一个夸张的词语,不是真的叫你挖地,只是要你仔细搜索!”佩恩叹了一口气,“唉,你以后记得做什么前先问问别人。”
      我开心地哈哈大笑起来,白骨也和我一起笑,佩恩也跟着笑,亡灵腐烂的脸部肌肉在笑声中上下抖动。
      “好啦,快去继续找。”佩恩喊了起来,“活死人,把铲子丢了,过来和我们一起找。还有,瑞德,下次再有发现的时候不要自己全包办,好歹也叫我们一声,这才不枉我们朋友一场。我最近发明了一种新花样,正想找机会试一下呢。”
      “你一点都不像个牛头人。”在亡灵们走后,老戴有些忧郁地对我说。我知道刚才的事情让他介意,可是仗打得多了,他自然会慢慢明白的。毕竟,老戴过去一直负责驻守十字路口,到东大陆和联盟战斗还没多长时间。
      “那像什么?”我反问。
      “像个亡灵。”


    读书之人 :冷酷的心(2)


      他的话让我的心咯噔了一下。
      “集合!新命令来啦!”一个声音打断了我们的对话。一个骑着地狱战马的亡灵在南海镇的废墟上边跑边喊着,“大家快点消灭残敌,我们要去进攻夜色镇啦!”
      远处,又传来了一声凄惨的哀号。我知道又有一个藏起来的人类被发现了。
      这次应该是被亡灵发现了。
      我看着这个沦陷的城市。现在的南海镇早已没有了往日的繁荣,部落的投石车已经摧毁了一切,只留下一片废墟。几座侥幸未毁的建筑孤零零地耸立在废墟之间,正好作为部落士兵们的营地。
      说是扫荡这里的幸存者,但真正喜欢这种活动的是亡灵。大部分兽人、巨魔和牛头人更愿意在营地里喝酒吹牛,没空搭理那些藏在阴沟里的老鼠。
      然而这毫无意义。在东大陆的部落军队里,兽人、巨魔和牛头人加起来,也不及亡灵一半的一半。
      贰夜色之战
      这次对夜色镇可是来真格的了。夜色镇是联盟的一个重要军事基地。联盟在夜色囤积重兵,不断骚扰部落的领土。如果能攻下夜色镇,那对联盟将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而对部落,则是一个伟大的胜利。众所周知,夜色镇的联盟军队始终威胁着格罗姆高营地——兽人在荆棘谷的一个重要基地,也不断攻击悲伤沼泽,这让兽人、牛头人以及巨魔都十分希望摧毁这个城市,而亡灵,他们做梦都想把夜色镇变成自己的基地,从而占据那里的墓地,以获得大量新兵。
      我们一路前进,先后和四支亡灵军队汇合,我们的前面和后面到处都是嶙峋的白骨。
      “我们这次……是场大战了吧?”在休息时,老戴有些不安地问我。
      “是的,一场大战。也许我们这辈子都遇不上第二次。”我漫不经心地回答,同时看着我军的浩大军容。我们在南海镇成功采用了引蛇出洞的战术,用小股兵力引出敌人主力然后一举击溃。但是这一次,联盟不会再上当了。这必然是一场非常残酷的攻坚战。
      侦察骑兵不断来回,带来一个又一个消息。夜色镇的联盟军队已经知道部落的行动,他们在夜色镇挖壕备战,决心死守。据说联盟已经派出了一支庞大的增援部队,预计几天后就可以到达夜色镇。
      但我们是部落的勇士,我们绝对有信心在敌人援兵抵达前把夜色变成第二个南海。
      我们抵达夜色镇的时候正值半夜。考虑到暗夜精灵可能利用他们影遁的能力发动偷袭,同时部分部队尚未到达,所以我们的指挥官决定第二天进攻。
      早上唤醒我们的是侦察兵的高声大叫:“准备战斗,敌人进攻!”
      我们迅速列好战斗队形。我们部落的士兵都训练有素,而且对这次战役有了充分准备,每个团队都被指定了防守区域,战士们个个士气高涨,斗志昂扬。很快我们就已经各就各位,站在战场上。只等一声号令,就立刻把不自量力的联盟杀个片甲不留。
      某些黑色的东西在黎明前最后的黑暗里影影绰绰地移动,转眼间就变成了真实的躯体。阵地上鸦雀无声,一片寂静,只有军旗在风中哗哗作响。
      敌人看起来非常多。虽然我知道在数量上有优势的是我们这边,但敌人看起来真的是扑天盖地。他们排成巨大的锥形,直扑我军中央。
      咚!咚!咚!战鼓响起。三支团队离开了大军,从正面迎上联盟,双方的战士发出怒吼,猛扑向对方,双方法师放出雨点般的火球,把整个天空渲染成一片殷红。转眼之间,我们部落的勇士已经杀进敌人阵中,犹如利箭一般穿过了敌人外围,直杀敌人阵心。如蜂蚁般的人群在平原上移动,拼杀,整个阵形如同一个巨大的漩涡在疯狂地翻滚扭动。杀声震天,枪炮齐放,刀光剑影,两军杀得难分难解。
      但以三个团队是不可能把联盟击退的。于是下一刻,穿着黑色盔甲的亡灵精英战士们出现在战场上,从右翼凶猛地扑向敌人。那简直是一团黑色的旋风,立刻就把联盟的外围刮得七零八落。我们的主力甚至还没有出击,联盟方已经落荒而逃,队形散乱地向夜色镇撤退。
      “追!”
      “我们去追!”
      “消灭那些懦夫!”
      请战的声音此起彼伏,但将领们始终不肯下令出击。他们这么谨慎是有理由的。敌人的兵力和战斗力都不占优势,为什么要选择主动攻击呢?而且遇到攻击立刻就溃散了,这有些不合常理,倒像是个陷阱。更何况我们还有部分军队尚未到达,所以不急着进攻。
      联盟确实奇怪。他们的部队撤了回去,但却不肯就此坚守,而是派出一支支的小队伍来骚扰我军。我们也派出部队来应付。双方在阵前兵对兵,将对将地战斗,一会是单兵格斗,一会是群体拼杀,互有伤亡。
      “为了部落!”兽人、巨魔和牛头人总是这么喊,而不死族则从不呐喊。
      我所在的队伍并没有参加这种捉对厮杀的战斗。我们的指挥官始终心存疑惑,不敢把主力部队投入战场。于是我们只能作为看客,在远处指指点点。总体来说双方势均力敌,损失也相差无几。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后续部队一拨拨赶到,军容越发壮大。也许是发现了我方援军的陆续到达,也许是觉得在这种战斗中占不到便宜,联盟的小队伍一支一支地撤退回去,战场上重新寂静下来。只有尸体,各族战士们的尸体,各种坐骑的尸体,被凌乱地遗弃在战场上。
      我们都在等待,等待着进攻的命令。命令终于下来了,伴随着战鼓声,部落军队发动了第一轮攻击。成团成队的部落士兵密密麻麻地冲向夜色镇外的壕沟,宛如滚滚乌云压向高山,风起云涌地横扫一切。
      虽然这次进攻我们投入了一半兵力,但却不是真正的决战。这只是一种试探,察看敌人防御的强弱和兵力的多少,以及看看能否不战而胜,用悬殊的数量来摧毁敌人的斗志。
      试探性的进攻看来浩大,攻势却并不凌厉。甚至没有什么伤亡。士兵们很快撤退回来,军官则忙着向上司报告这次侦察的成果。
      “下一次进攻就是真的战斗了。”我这样告诉老戴。虽然没有实际冲锋上前,但我也能看出来敌人的防御极其坚固。不知道在穿越魔法和弓箭枪炮以及壕沟高墙共同组成的防御时,我们会损失多少人。


    读书之人 :冷酷的心(3)


      一支队伍穿过部落的军队,所到之处部落士兵纷纷让路。
      “那是什么?”老戴注意到我军中的变化,“那些人是士兵吗?”
      “不是士兵。”我也看到了,“那些是俘虏们,用来打头阵。”
      “打头阵?”
      “是的。”
      这次进攻是极其残忍的。三百名亡灵士兵驱赶着几千俘虏冲向敌人。他们用剑戳,用刀砍,逼迫俘虏们背着沙袋走向壕沟,以填出一条路来。这些俘虏中有老有少,有男有女。他们哭喊不断,在刀剑的逼迫下走向自己人的阵线,悲号声令人毛骨悚然。
      然而此时此刻,谁的心中还有怜悯?不死族们没有,我们没有,联盟也没有。俘虏们后方是不死族无情的剑锋,前面则是联盟如雨的弓箭和火枪子弹。
      矮人的大炮毫不停歇,在人群中划开道道缺口。不停有人在血泊中摔倒,又在亡灵士兵的威胁下爬起来,继续向前奔跑。第一条壕沟里的水被血染红,然后被沙袋和尸体填满。
      伴随着无声的呐喊,完全由亡灵组成的八个前锋军团冲过了壕沟,扑向联盟的阵地。
      联盟进行了顽强的抵抗。刀剑的撞击声完全被枪炮声压了下去。圣骑士们死战不退,让矮人们得以从容地把炮弹射到亡灵军队的头上。一个又一个团队的亡灵士兵压了上去,密密麻麻,却始终冲不破联盟的防线。
      部落的指挥官下令让第一批部队后撤,但他们撤不下去,因为后继的士兵完全封住了路,他们进退不得,只好站在原地被打死。
      地面完全被血染透,变得滑溜起来,我看到不止一个士兵在翻越壕沟的时候摔倒。联盟的壕沟每一道都挖得很深,难以爬上。而一旦爬上去立刻就会受到箭射、枪击、刀砍、剑刺,然后掉下来再往上爬——或者永远躺在壕沟底下。
      鏖战的双方都杀得红了眼,已经根本没有章法了。每个士兵都在根据自己的本能来战斗、厮杀。
      这场战斗持续了几个小时。前两批冲上去的团队几乎已经被斩尽杀绝,三道壕沟都被亡灵士兵的尸体填满了。
      进攻的队伍中出现了混乱,而联盟虽然略有后退,但依然守得稳如磐石。他们被战斗的激情所鼓舞,在好几个地方发动了反攻。
      看到这种情况,指挥官下令向后撤退,然后结合补充上来的四个新团队,发动了一场新的进攻。这次进攻的成果是再次填平了两条壕沟,却始终没能突破敌人的防线。
      一支敌人的敢死队出乎意料地发动了猛烈的攻击,把亡灵军团的侧翼打得一片混乱,让整个进攻的队伍像受伤的龙一样翻滚着。
      “马上就是我们了。”我低声对老戴说道。亡灵部队损失很大,他们很快就会把一直作为预备队待命的我们派上去。
      “瑞德……”老戴的声音听起来很奇怪,眼睛则看着我军后方的空地,“那是什么?”
      “什么?”我回过头,向后看去。
      在我们后面,黑压压的人群遮蔽了整个绿色的草原。蚂蚁般的人群和马匹、山羊、机械鸟以及骑乘豹像乌云般涌来,将树林和草原塞得严严实实,令人触目惊心。
      情报是正确的——联盟已经集结了他们一半的兵力,组成了前所未有的大军团来驰援夜色镇。
      而且速度快得不可思议。
      叁残兵败将
      “没有敌人,暂时可以休息一下了!”小山坡顶上的佩恩终于传来一个好消息。我们都松了口气,随意找了个地方坐下来。整整三天的战斗、逃跑、再战斗,即使是以体力充沛著称的牛头人也已经油尽灯枯,疲惫不堪了。
      我们战败了。
      这不是谁的错,也不是我们不够勇敢。胜负在敌人大军出现在我军后方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强悍的兽人和牛头人在不死族及巨魔族的支援下,在后方进行了顽强的抵抗,但依然顶不住联盟的凌厉攻势,最终溃散。敌人进攻的队伍扑了上来,立刻,遭到两面夹击的部落军队开始了全面崩溃。
      我们失去了指挥,乱成一团——老实说,在如此情况下我们的团队还能杀出重围,逃进山林里真是一个奇迹。尽管联盟的追击不断,但是我们最终还是成功退进了难以追击的山里。我们安全了——起码暂时安全了。指挥着我们离开的就是佩恩。
      “还有几个人?”佩恩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喊,“还能战斗的都报上名来!”
      “卡姆卡姆!”
      “都瑞林!”
      “雷霆霜!”
      ……
      报名声很快就结束了——即使傻瓜也知道,我们现在残存的不超过一百个。
      “大家休息一下,做好战斗准备,联盟随时都会攻过来!” 佩恩大声喊着。我看到他的半边身体已经变得焦黑。在刚才的激战中,五个火球一起轰上了他的身体——没死真是命大。
      就算是不死族也会死的,而且死了就别妄想能再一次复活。
      “佩恩,不要紧么?”老戴有些紧张地指着佩恩身上的伤,“你看起来……很糟糕。”老戴作战十分勇敢,真的,但是他和不死族打交道的时候总是容易紧张。


    读书之人 :冷酷的心(4)


      “不碍事,不过五个火球而已。和黑龙公主的火焰比起来算个屁!”佩恩用很不在乎的口吻回答。
      他说的是他值得骄傲一辈子的事情——我已经听过最少一百次了。当年,佩恩在黑暗女王的授意下组织起一队人马冲进了黑龙公主奥妮克希亚的老窝。那是一场冷酷残忍的屠杀,几分钟内佩恩的整队人马便被那条龙宰光,只有他自己侥幸逃了出来,而且取得了一片黑龙鳞片作为证据,于是这次大难成了他最引以为傲的事情。
      “我们别休息了,马上回基地去,其他人也一定回基地了。”活死人冒出了一句。
      “是啊,顺便通知联盟一声,让他们准备些小点心让我们路上吃?”佩恩用挖苦的口吻反问,“是不是点心上还要多加点糖?”
      “这个……”活死人虽然傻,但也听出话里的不对头。
      “得啦,活死人,你只要不做出‘打成一片’的事情来就很好了。其他的跟着别人做就可以了。”
      四周立刻笑声一片,活死人则埋下了头不再说话。“打成一片”是一个著名的笑话。当初活死人被派到军队里的时候,不知道哪个长官对他说了一句“要和兽人、牛头人以及巨魔打成一片”,结果他冲到人群里就放了一个地狱火,真是彻底地“打成一片”了,幸好没有弄死谁。
      紧张的气氛因这个插曲缓和了一点,但现实依然很残酷。我们这支小小的残部随时都会遭到联盟的攻击。为了消灭漏网之鱼,联盟一定会发动大规模的搜索。如果到那时我们还没能离开这片山区,就会变成联盟战绩上的一个数字。
      “谁曾经来过这里?或者了解这一带的地形和道路?”有声音这么喊着。但回答的只有一片寂静。是的,我们都不曾来过这里,不曾研究过这里的地形和道路——如果不是因为逃跑,我想我根本不会进入这片山区。
      “都不知道路么?那么我们只有随便走了,只怕路上遇到联盟……”
      “不如我们分开好了。”大尾巴牛提出一个建议,他是个牛头战士,有一条漂亮的尾巴——很适合作为战利品悬挂在联盟神殿的大厅里,“我们这么大的队伍难以隐藏行踪,如果分开,我想更有机会穿过联盟的封锁网。”
      他的这个提议立刻得到了众多声音的支持。看起来这似乎是一个好办法——化整为零,增加队伍的隐蔽性。就算是联盟那么庞大的兵力,恐怕也难以在这样广大的山区去搜寻一个三五人的小队伍。
      “不行,如果我们分开,就中了联盟的下怀。这样我们根本没有力量去穿过他们把守的关卡,只能在这片山里坐以待毙。你要知道,他们有很充裕的时间仔细搜索,甚至无需派一支很大的军队来执行这个任务。”
      双方的意见都有道理,于是争执立刻发生了。到底应该化整为零,还是集合在一起突围,一时之间也没有得出结论。
      “瑞德,你有什么意见吗?”老戴犹豫了一下,转而向我征求意见,“到底怎么好?”
      “怎么都好。”我淡淡一笑,“我服从大家的意见。”
      “喂,这不是讨论我们的晚餐内容,而是讨论生死攸关的问题啊!”
      “我们是士兵。”我抬头向天,其时残阳半隐,晚霞如血,“士兵不应该太重视生死。我已经杀了那么多联盟,就算死,也无所谓了。”
      “我现在没心思开玩笑,我是说真的!”
      “我也是说真的。”我如此回答,平静的口吻让老戴不禁打了个寒战。他就好像看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一样仔细打量着我,仿佛我们是第一次见面。
      “瑞德,自从你来东大陆后,我们分开已经整整五年了。”他用一种我不理解的口吻说,“这五年……”
      “我打了很多仗。”我回报以淡淡的笑容,“这五年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多很多……”
      “但我们依然是兄弟,不是吗?同生共死的好兄弟。”
      “是的。”我微笑着回答。
      “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突然跳上来,一把抓住我的肩膀,“当年你走的时候不是这样的!你还记得吗?我在奥格瑞玛城外送你的时候……”
      “什么都没有发生。”我轻轻地推开他抓着我肩膀的手,“老戴,你为什么要来东大陆呢?”我随口问道。其实我很清楚他来这里的原因,我只是想让他停止这种无聊的问话而已。
      我不想去思考这个问题。
      “有人来了!”负责警卫工作的卡姆卡姆叫了一声。争执立刻结束,所有的人都跳起来,抓起了自己的武器。
      “是我们的人……”卡姆卡姆的下一句话传来,“五……六个,他们正被联盟追杀,好多联盟!”
      “埋伏!”佩恩立刻发出指令。这里两面山峰,林高草密,正是伏击的好地点。
      五六个部落士兵正在逃跑,在他们身后,近百名联盟正死命追赶着。他们发出一种嗜血残忍的喊叫,就算听不懂联盟的语言我也能猜出他们喊的是什么。
      “杀,杀!杀掉那些野兽!”我知道他们一定在这么喊。他们在数量上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根本不急于杀死这几个在逃命的部落伤兵。他们是在娱乐,因为前面的士兵刻意放慢了脚步,好让这种追击的乐趣能持续更久。
      一个跑得稍慢的牛头人被藤蔓绊了一下,摔倒在地。由于筋疲力尽,他一时挣扎不起,于是立刻几十件武器铺天盖地地压向他,一下子就结束了。
      我没有动,也知道现在不能动。敌人尚未走进我们的埋伏圈。以我们的疲惫之师正面对抗士气旺盛的他们是没有胜算的。
      又一个部落的战士被该死的藤蔓绊倒。他的一个战友不肯舍弃他,于是爆发了一场绝望的战斗。一百比二,这根本不算一场战斗。
      短短的几百米,三名部落战士惨死在联盟手下,但是这种局面已经结束了。
      “杀!”伴随着佩恩的一声大吼,我们跳出隐藏的位置,以雷霆万钧之势扑向敌人。他们毫无准备,根本无法抵挡这种突袭,被迫后退。他们被巨剑劈砍,被长矛刺戳,被火枪射击,纷纷落马倒地,然后像毒虫一样被双方的铁蹄踩死。
      左侧雷霆霜挥舞着双手重剑,冲进敌群,红色盔甲犹如一团烈火,右边大尾巴牛高举重锤,像天神一样威风凛凛地挥舞着。其他的士兵跟着他们两个,像子弹一样冲了过去,在敌群中纵横冲杀。在高地,我们的火枪手、弓箭手以及魔法师使出了全身解数,密集的火力像龙卷风一样掠过联盟的士兵,令他们阵脚大乱,人仰马翻。


    读书之人 :冷酷的心(5)


      我也冲进了战场。迎面的一个暗夜精灵弓手尚未来得及射击就挨了一颗子弹,然后我的锤子完成了剩下的部分。
      敌人终于稳住阵脚。他们被我们包围,退无可退,只好拼死一战。战斗进行得异常激烈。但是他们的远程攻击部队已经损失大半,无法抵抗我们优势的火力,现在只能慢慢地被削弱,被歼灭。
      “杀!杀!杀!”在我前方,雷霆霜高喊着,同时挥舞着他的魔法重剑左砍右刺。他冲得那么猛,冲在了所有人的前面,联盟的血把他的红色盔甲都浸染透了。那一瞬间,我以为他可以一下子消灭前面所有的敌人,但是一个狡猾的侏儒盗贼躺在地上,用匕首重重地刺中他的腿。雷霆霜摔倒在地,接着一把战斧落了下来,连盔带头一起劈开。
      七八个火球飞来,那个盗贼一点不剩地消失在烟雾和火光中。
      一声大喊从我们的远程部队中传来。我转过头,看见一个人类圣骑士不知道什么时候绕上了山坡。火枪雨点一样落到他头上,但凭借圣骑士特有的魔法,这些攻击都伤不到他。他高举着双手剑,一剑把躲闪不及的法师砍成了两半。
      但魔法的力量终究有限。在他冲向第二个目标的时候,子弹把他打成了马蜂窝。
      肆勇者胜
      战斗终于结束了。
      月亮已经升上了天空,照耀着这片大地。联盟的尸体夹杂着部落的尸体,一路绵延。这些联盟士兵打得十分出色,勇敢而顽强。他们一路抵抗,最后退守一个山洞,战斗到最后一个人倒下。在洞穴边沿,尸体层层叠叠地堆积在一起。
      我们也为这场胜利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在激战中,许多勇敢的战士都倒下了。不死族最骁勇的战士雷霆霜倒在战场上,和他一起阵亡的还有十三个勇猛的士兵。
      “小白牛……死了……”有人一个一个地清点阵亡者,“阿鲁卡多……死了……”每一个名字都是我所熟悉或者听过的。
         老戴满怀伤感地看着阵亡朋友的尸体,默然站立。
      “别伤心……总有这一天的。”我低声安慰,换来他惊讶的目光。
      “瑞德,你一点都不难过吗?”
      “难过什么?这里才死了这么一点人。想想两天前,我们在夜色的战斗,那时候死的可比现在多一千一万倍。那时候你怎么不伤心?”
      “可是……可是……那是不一样的。”老戴想辩解,但是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闭嘴。其实我知道他的感觉,我清楚得很——站在远方,看着战场上的战斗和亲身参加战斗是完全不同的感觉。而战败逃命的时候,是没有多余的怜悯留给阵亡者的。
      “我想有一个或者两个联盟逃走了。”我看着脚下一具矮人的尸体,低声说。这个家伙想绕到后面攻击我们的远程部队,可惜被一发子弹打掉半边脑袋。
      “瑞德,老戴,还有你,费沙!”佩恩走过来,“你们带着赞达拉一起走。”他一指正靠坐在一边,发出痛苦呻吟的伤员。我认识赞达拉,他是巨魔牧师。这家伙经常和我们搭档,精力异常充沛。但是此时此刻,他只能坐在地上,捂着血肉模糊的胸口喘息呻吟。在刚才的战斗中,他冲得太靠前了,于是结结实实地挨了一枚炸弹。
      巨魔族拥有超人的生命力,但这种伤一样难以救治。要知道,联盟的炸弹里经常放上一些强酸、碎铁之类的,好让挨上炸弹的家伙无法救治,不管是魔法还是绷带都毫无办法。
      这方面我们也一样。
      如果赞达拉不是生命力强韧的巨魔,他早已经死了。事实上,死了倒更好,可以免受现在这种痛苦。我把他背在背上,却碰到了他的伤口,让他发出一阵痛苦的喊声。
      “我们要马上离开!”佩恩高喊着,换来一些不满的声音。
      “休息一下吧。”
      “我们没必要这么赶路……”
      “闭嘴,不想死就马上给我上路。”佩恩大吼起来,压倒了所有声音,“刚才有几个联盟逃走了,他们马上就会回来,带着一支大部队回来!”
      我们上了路。没人再提化整为零的话。刚才那支小队伍的遭遇清楚地说明了化整为零的后果。联盟已经铁了心要彻底消灭我们,刚才这支联盟部队就说明了一切。
      我们对这一带山区地形不熟,或者说一无所知,只能根据大致的方向盲目前进,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指望能靠幸运之神眷顾离开联盟的搜索范围。虽然幸运之神已经眷顾过我们一次,可是她是否还愿意眷顾我们第二次呢?
      夜晚的山路格外难走,磕磕碰碰是在所难免的。这对我来说是麻烦,对我背上的赞达拉来说则是痛苦。他已经神志不清,满口胡言乱语,天晓得在说些什么——不过在他的话中,提到最多的是“娜迦”这个名字。
      “娜迦是谁?”我随口问身边的费沙。费沙是一个兽人猎手,一个火枪高手,和我只能算普通战友,但他和赞达拉关系不错。
      “赞达拉的老婆。住在奥格瑞玛郊区,开了家小店。”他阴郁地看了一眼我背上的赞达拉。赞达拉的伤口已经进一步恶化,虽然我们没说什么,但都知道他已经撑不过这个晚上了。
      “可怜……”老戴低声叹息。这声叹息换来四周所有人的沉默,尴尬的、沮丧的、绝望的沉默。
      “娜迦……别离开……”我背上的赞达拉又发出了一阵无意义的声音。
      隔着后背的盔甲,我清楚地感觉到他的生命力在逐渐衰弱。死亡正缓慢而稳步地向他包围过来。酸液沿着血管渗透进他的内脏,然后把内脏销蚀掉。这种伤势无药可救,无法可救。


    读书之人 :冷酷的心(6)


      “前面有情况!”一个声音从黑暗中传来。所有人立刻抓紧了自己的武器,做好了战斗准备。
      “是战斗,刚刚结束的。不是我们的人和联盟的战斗。”
      我走到这个战场的遗址上。月亮穿过云层,巡视这死寂的战场。这里爆发过一场激烈的战斗,数百名人类、矮人、侏儒以及暗夜精灵倒在了战场上。那些被刀剑劈杀,被长矛刺杀,被子弹和弓箭射杀的士兵已经酣然沉睡,从此长眠不起。
      凝结的鲜血布满了尸体的空隙,一双双没有瞑目,僵硬不动的眼睛装点在发青的、毫无生命气息的脸庞上。月亮的光辉越来越苍白,似乎也为这战场的凄惨而感到恐惧。
      “是辛迪加盗贼们,他们和联盟的家伙干了一场。”有人这么喊道。
      这布满尸体的战场上,有一种令人心生畏惧的神秘感。要知道,在今天日落之前,这都还是些生龙活虎的生灵,但现在他们只能等着慢慢腐烂,或者以不死族的身份被再次唤醒。
      传说死者的灵魂会在尸体上空徘徊游荡,不肯离去。当他们最后消散在空气中,和这个世界重新合为一体的时候,他们会发出一种绝望的呻吟,那声音会让最无畏的战士毛骨悚然。但是在此之前,他们要和旋风一起在这片大地上漂游,绕着自己的尸体哭泣,为自己生前的罪孽忏悔。
      但是此时,我们的心肠都硬如铁石。没有人会为这些人类的自相残杀而悲伤。
      我信步走过,脚边的一具尸体突然动了一下。一开始我以为是一只享用美餐的乌鸦,但是马上就发现不是这么回事。老戴抽出了魔杖,费沙火枪上膛,我也把赞达拉放在一边,拿出了我的战锤。在我们三双眼睛的关注下,那具尸体又动了一下。
      “谁!”费沙大吼一声,一脚踢开尸体。现在我们都看得清楚了,在尸体下,藏着一个人类的小孩。
      那不是侏儒,而是人类小孩。虽然这两者容易混淆,但这一次我们不会搞错。
      其他人迅速围了过来。
      看着四周大群的兽人、巨魔、牛头人以及亡灵,那孩子吓得大喊起来:“救命!不要杀我!”
      不过他并不是我们的长官,所以我也没有听从他命令的义务。在我刚想举起锤子的时候,佩恩突然走过来挡在我前面。
      “你运气好,小子,我们心情都不错。”他看着那孩子的打扮,“你是辛迪加的人?”
      那个孩子用力点着头。
      “那你应该了解这一带的地形了?你知道联盟都在什么地方设置了据点吗?”
      那孩子又点了一下头。
      “我们想去悲伤沼泽,你知道路吗?”
      那孩子点了第三次头。
      “很好,带我们去,我们就放你走。”
      “可是前面有个联盟的寨子。不通过那里,根本去不了悲伤沼泽。”
      一个联盟的关卡。其实我们都预料到了。联盟不会这么轻易地放我们这些残兵逃走。他们一定已经在要道设置了关卡来阻止我们。
      “你知道那里有多少联盟吗?”佩恩继续问。
      “有一百个,而且明天中午他们就能得到增援。”
      “明天中午,你怎么知道的?”
      “本来他们今夜就能得到增援……”那个孩子看了一眼四周死寂的战场。我们立刻就明白他话里的意思了。
      “一百个,而且已经构筑了防御工事!”白骨一把将佩恩拉到一边,“不算伤员,我们只剩下七十来个了。”
      “两军相逢,勇者胜!”佩恩面无表情地回答。
      伍雪梨
      “情况怎么样?”当作为侦察兵的摩莱卡多和卡姆卡姆回来的时候,我们都围了上去。
      “该死的,他们已经竖起木头围墙和箭塔了!”卡姆卡姆咒骂着,“大批的弓箭手和魔法师统统缩在围墙后面。”
      “我们能不能从营地边上绕过去?”活死人傻傻地又插上一句。
      “嗯,好办法,给你块布,去把营地里联盟的眼睛都蒙上。”佩恩狠狠地瞪了活死人一眼,“他们很小心,直接进攻,我们没有多少机会。他们的数量如何?”
      “和那小子说的情况差不多,应该是一个标准的百人团队。”
      佩恩斜眼看了看那个辛迪加孩子。这孩子正坐在远处的平地上,坐在昏迷不醒的赞达拉身边,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重伤的赞达拉。
      “这小子可能有问题,费沙,给我小心点,子弹别退出枪膛。”
      费沙点了点 头,同时检查了一下自己的枪。
      几个老兵走上前去,开始和佩恩一起讨论作战的问题,其他的人都各自找了个地方休息。我在赞达拉身边坐下来,费沙和老戴也靠着我坐了下来。我们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那个孩子。
      “对了,瑞德,你已经打了五年仗,是个老兵了,怎么还只是个普通士兵。像你这样身经百战的早应该升官了才对。”老戴扭头看了看正在讨论作战计划的佩恩,突然这么问我。
      “我对升官没兴趣,我只想当一个普通士兵。”我淡淡地回答。
      “打了这么多年仗,应该是有些心得才对。”老戴不死心地追问。
      “心得是有些……战争对我们来说只有两点心得。”
      “两点?”


    读书之人 :冷酷的心(7)


      “第一,战争好似一盘棋,没人关心棋子的死活,只关心棋局的胜负。第二,小花招赚的便宜再大,也比不上一个大局上的失误失去得大。”
      “娜迦……”赞达拉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
      不知道为什么,这声喊叫让我觉得很有些感触。尽管上头总是宣传荣誉,宣传尊严,宣传部落的利益。可是在战争中,那些勇猛的士兵、残忍的杀手临死的时候,他们脑子里并没有什么尊严,也没有什么荣誉,更无所谓利益。他们被剥夺去一切,垂死之际,心中只有他们的亲人、爱人以及昔日的幸福和温情。不单是赞达拉一个,我看到的例子有成百上千,无一例外。说来可笑,正是有这些东西作为基础,才能支撑着他们去战斗,去剥夺另外一方的幸福。
      “没事吧,赞达拉……”老戴靠上去,轻轻抹去赞达拉伤口中渗透出来的绿色液体。赞达拉的胸口被酸侵蚀得一片猩红,肌肉和血管直接暴露在空气里。老戴的这个动作事实上是加重了赞达拉的痛苦,却意外地把他从神志不清的状态唤醒了。
      “好痛……”赞达拉睁开眼睛,“我们……在哪里?”接着,他看了看自己的胸口,那个可怕的伤口。
      在看到伤口的那一瞬间,他的表情无助得如同一个婴儿,让人见而心酸:“我……我要死了吗?”
      “我们马上就可以到达安全的地方了。到时候就能医治你。坚持住!”老戴强忍着眼泪,说出一个善意的谎言。
      “不……我要死了,我真的要死了……”赞达拉摇了摇头,“没想到……我还是要死……我本来已经说好了,这次战争结束就回去……回去守着店……再也不离开……”他爆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胸口的血管在咳嗽声中裂开了一些,红血夹杂着绿酸一起迸流出来,那样子惨不忍睹。
      “你会回去的,不会有事的……”费沙忍不住安慰他,“回去守着老婆,开着小店,过着平静的日子。只要打完这一仗,我们就可以回去了。”他抱着赞达拉的手,发出一种不知道是抽泣还是哀叹的声音。
      “谢谢你……费沙……谢谢你对我的照顾……”赞达拉努力抬起手, “我现在只有最后一个要求……你可以把我最后的话转告给娜迦吗?”
      费沙点着头,眼泪已经从他眼中流了出来。
      “告诉她……我没有给她丢脸……告诉她我为什么偷偷离开她去战斗的原因……我爱她……我对她的爱至死不渝,但我对祖国的爱让我不得不拿起武器参加战斗场……”
      “我会告诉她的……”费沙哽咽着答应下来。
      “喂,大家集合!传达作战计划!”
      这个喊声暂时打断了我们的对话,分散在各处休息的士兵纷纷集结起来,一起听战术研究的结果。
      佩恩最后制定的战术很简单也很有效:首先,用一个到两个小分队吸引走敌人的主力,然后集结优势兵力进攻敌人的营地。
      这种战术是完全可行的,因为胜利的骄横,联盟应该不会对我们的计谋有充分的认识,万一他们非常谨慎,死躲在营地里不出来,我们也可以改变计划,把战斗变成小股部队的轮流渗透——其实这样反而更好。
      现在关键的问题是,我们要派出多大规模的小分队才能作为一个合适的诱饵。
      “最少要十个人。”佩恩说出了结论,“不然骗不倒联盟的。有人愿意承担这个光荣的任务吗?女王在看着我们呢!”
      士兵们彼此看看,一时之间没有人出声。就算是从死亡中唤醒的不死族,也有维护自己存在的本能。这个任务危险重重,这一点哪怕是活死人这样的傻瓜都看得出来。
      “没有人主动报名吗?”佩恩环顾四周,有些着急。他确实要着急——夜晚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时间现在是我们的敌人。一旦黎明到来,天色明朗,我们的计划根本就不可能实施。
      “我!”有人喊了一声,我们全体望向说话的人——那是夜吼牛,一个牛头战士。
      “我!”接着第二个人喊出声,我认识他,他叫无名指,也是一个牛头人。在这种危机重重的时刻,才能体现出部落勇士的风范,大概他们心中都是这么想的吧。
      一个个自愿者喊出声来,很快就凑齐了十个人。
      “一旦联盟出动大队追击,你们要向那边跑。那边有个小湖,你们可以这样……”在佩恩和自愿者们面授机宜的时候,老戴抽空扯了我一把。
      “瑞德……你说有多少联盟会被骗出去?”他低声问。
      “大概五六十个吧。”我同样低声回答。
      “好了,小分队出发,其他人到预定位置上去!”
      我走回去准备再次背起赞达拉的时候,那个人类的孩子走到了我身边。
      “要准备战斗了?”他问。
      “是的。”我随口回答,同时瞟了一眼费沙。费沙手持火的枪,似乎毫不在意,但我看得出来,他的枪口始终有意无意地指向这边。
      “你看起来和别人不一样。”那个孩子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哪里不一样?”
      “你有些……冷淡,丝毫也没有战斗前的紧张激动。和他们不一样。”他指了一下其他的几个牛头人。
      “闭嘴,小鬼。”我回答,“虽然不知道你的兽人语是向谁学的,但我们没杀你,你就应该谢天谢地了,少在这里胡说八道。”
      “你们不会杀我的。”他得意地把一棵青草叼在嘴里,“你们需要我带路。”
      “哼。你最好别想跑。”我哼了一声,同时背起赞达拉。赞达拉还活着——起码目前还活着,但我不知道下一次背起他的时候,他的心脏是否还能跳动。
      “大家隐蔽!”


    读书之人 :冷酷的心(8)


      我站在一个小山坡上,居高临下看着联盟的营地。黑暗中,它犹如一只张大嘴的青蛙,趴在山谷里一动不动。这个营地不大,但位置非常好,正处于要冲之地。如果有人想穿越这一带,不管是从哪个方向来,到哪个方向去,都避不开营地里哨兵的眼睛。
      但现在有黑暗的掩护,我们藏在合适的距离之外,他们是看不见我们的。小分队绕了个圈子离开了,我们等的时间并不长。很快,联盟的营地就活动起来,各种喊声响成一片。营地里点起了火把,借着火把的光,我们看见一大队联盟离开了营地,数量怎么算都不超过五十个。
      “才分出一半兵力……”佩恩低声咒骂着,“大家休息,等他们走远了就发动进攻!”
      “瑞德……”我坐下来的时候,老戴走到我身边,“敌人还有五十个留守营地呢。”
      “恩,数量上我们略有优势,但他们占据工事,地形十分有利。”
      “我想……我们这一次……”
      “大概至少要损失一半人吧。”我随口回答,“也许我们攻不下,全军覆没也说不定。”
      “也许……”他的手放在我肩头,突然之间,我发觉他的手有些颤抖。他在害怕,我下意识地想。
      “不,我不是害怕。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只是……”他的声音低下去,“你为什么一点儿都不在乎?”他突然问我,“为什么?”
      “我问你,老戴,你为什么而战?想清楚这一点,你就不会再有犹豫和动摇了。”
      “我……”
      “那么换一个问题。你为什么放弃故乡那里的驻守任务,跑到东大陆来战斗呢?要知道,这里比那儿危险一百倍。”
      “我是……”
      “是为了雪梨吧?”我抓住一把草,用力一扯,把草连根拉起,“别惊讶,你的事有人告诉过我了。”
      陆决战
      “谁告诉你的?”
      “这个你别管了,总之我知道就是。她是个好姑娘,又聪明,又有天分,又勇敢,只是太爱玩了。”
      老戴的眼神黯淡下去。他低着头,一声不吭。我的话触到他内心最深处的伤口,他的双眼中透露着难以形容的痛苦。
      “你知道多少?”他问。
      “没多少,只是从别人嘴里零星听到一点儿而已,很多事情我并不怎么清楚。你能告诉我吗?”
      “你说得对。她真的太爱玩了,真的太爱玩了……”老戴断断续续地说着,声音里面渐渐带上了哭腔,“我真傻,真的。我只知道她一直很想弄一只小肥兔做宠物,却不知道她会一个人跑到加基森的沙漠去。她想去地精那里买小肥兔……那些卑鄙的联盟躲藏在沙漠里,伏击她,杀害她……我找到她的时候,尸体都已经被沙漠鬣狗咬得残缺不全了……”
      老戴丢开“男儿有泪不轻弹”,拣起了“只是未到伤心处”,开始呜咽着哭起来。几个听到声音的人好奇地转过头看向我们,但现在的老戴已经不会关心这些无谓的目光了。
      我承认他的哭声让我有了某些触动。那一刻,一种奇怪的情感在我心中冲撞。我突然很想也把心里的事情倾诉出来,就算只有一个人听到也好,就算这毫无意义也好。
      “老戴,还记得你当年的问题吗?”我突然低声问。
      “什么问题?”
      “当年送我离开奥格瑞玛的时候,你曾问我,为什么我的家人没有来送行。你还记得吗?”
      “记得……”他停下断断续续的啜泣,用一种惊异的目光看着我。也许他已经从我的口吻里听出些不寻常了。
      “我现在告诉你答案吧。在我离开故乡,前往东大陆之前,我已经被扫地出门,家族与我再无关系了。”
      “你说什么?!”他看着我,目光里清楚地说明他打算叫医生给我治疗精神问题了。
      “我说,我是被家里人扫地出门的。因为他们觉得我丢了家族的脸。”
      “你……丢了家族的脸?”
      “因为我觉得战争没有意义。我公开宣布我们和兽人的同盟也许是个错误,我们进行着一场毫无意义,只是单纯杀戮的战争,这不符合大地母亲的意愿。”
      老戴瞪大了眼睛,好像看到我突然变成了半人马。
      “勇士们,准备战斗了!大家分好队伍,准备前进!魔法师们过来集合!”
      一个低低的声音传来,一下子让所有人都爬起来,抓紧了手中的武器。
      “我真的不敢相信。”老戴离开的时候,依然非常惊讶,“答应我,如果这一次我们都还能活下来,你得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好的,如果我们都还能活下来。”我笑着重复了一次。
      “战士们来这里,集合!”另一个声音开始召唤。
      “好,大家记住,脚步要轻,刀刃要利。出发!”
      我们冲下山坡。月光此刻被薄薄的云层遮着,变得迷离朦胧,笼罩着我们这群残兵败将。
         这将是我们的最后一战,为生存而做的奋力一搏。每个士兵都有了觉悟,不是胜利,就是灭亡。
      一阵风吹来,让我感到一阵莫名的寒意。我停步四顾,山坡上的灌木在黑暗中宛如一只只鬼手,执拗地挥舞着,似乎在预兆着即将到来的死亡。
      而这死亡,究竟属于谁呢?我们,或是联盟?
      联盟的营地一片寂静,寂静得像片坟墓。我们摸到营地外,在弓箭射程的极限处停下,整理了一下队形。
      卡姆卡姆看着联盟的营地,低声说: “安静可真是个坏兆头。我宁愿他们现在一片混乱,灯火通明。”他举起斧头,“大家记得,等下一定要奋勇向前,战斗的胜负取决于每一个人的勇敢,特别是我们步兵,既然是步兵,那就只能前进,不能后退。”
      “冲锋吧,为了部落!”
      “为了部落!”所有的人都跟着高喊。


    读书之人 :冷酷的心(9)


      寂静的山谷里,突然爆发出一阵狂热的喊叫声,可惜这声音很快就被旷野中那种连灵魂都会为之沉寂的寂静吞没了下去。
      联盟的营地里依然很安静,似乎一点儿都没有察觉我们的行动。营地大门紧闭,耸立的哨塔上也空无一人。
      两三名挥舞着巨斧的牛头人勇士冲上前想砍开栅栏门。这个时候令人压抑的安静猛地破碎了,联盟的营地里突然火光通明。几十支火把仿佛凭空冒出来的一般出现在哨塔上,火枪黑洞洞的枪口和魔杖发光的杖头石朝着我们……
      “来送死吧,野兽们!”一个联盟矮子用兽人语向我们喊道。
      “快砍门!”卡姆卡姆用力舞动着他的斧头。没有砍开门之前,我们无法使用自己的武器来战斗。
      火枪齐射,枪口全部瞄准了正在砍门的那几名勇士。卡姆卡姆首当其冲,他的铠甲上多了十几个洞,每个洞都在冒着血。一发子弹落在他眼睛上,打得他乌珠迸出。可是这伤阻止不了他,他第二斧落到门上,砍断了一根扎住木头的铁丝。
      火球落下,绚烂的死亡魔法绽放出火红的花朵。
      烟雾散去,卡姆卡姆依然站在门前,手中大斧继续砍着木栅栏门。他满身伤口,可就是不倒,继续执著地砍着门。
      哨塔之上,那个发号施令的联盟矮子声音里带上了几分惊恐。
      “射击!”他再一次喊道。
      火枪再一次齐射,几个炸弹伴随着火球也飞了下来,栅栏门边硝烟弥漫。
      “卡姆卡姆!”
      我听见有人高叫着。
      当硝烟散去的时候,这个老兵已经倒在了地上。一发子弹无情地射穿了他的头颅,但是他的脸上依然带着笑,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完成了任务。
      拦着我们的栅栏门一半斜倒在地,另外一半孤单无助地晃动着,我们来不及欢呼,联盟的战士就已经从门中冲出,和我们展开一场血战。
      在营地的另外一个方向上,密集的枪声和爆炸声不断传来,那是我们另外的队伍开始进攻了,他们想必也遇到了顽强的抵抗。
      联盟依然占据着无可比拟的优势。他们的近战部队和我们纠缠成一团,火枪手却可以居高临下肆无忌惮地给予我们杀伤。每一阵枪声响起,必然有部落的勇士倒在血泊中。
      “冲上去,把那些懦夫赶下来!”大尾巴牛红了眼,大吼着。可是这谈何容易。全力抵挡的联盟士兵和我们数量相当。任何人都看得出来,如果这样下去,我们全都会死在联盟的营地门口。
      关键时刻,援兵赶到了,我们的火枪手和魔法师冲了上来。
      哨塔上的士兵抬高了枪口,以射程的优势来压制我们的远程部队。有两三名魔法师冲得太靠前,结果立刻丧生在联盟的枪口下。联盟火力密集,援军一时无法对我们有任何支持。
      “冲上塔去,哪怕只有一个人也好!”
      是的,胜负的关键就在这里,一切取决于是否能冲上塔去。我挥舞着锤子,以雷霆之势打倒了一个挡路的圣骑士,却猛然发现前面居然没有敌人了。这也许只是联盟的一个小失误,但不管怎么说,我已经冲到了哨塔的入口。
      联盟的枪口立刻瞄准了我。一阵枪声在我耳边响起,子弹撞击在板铠上,发出刺耳的金属声响。我的身体上立刻开了几个血洞,但这并不能阻止我继续向前冲去。
      但这段距离实在太长,而联盟的火枪手又实在太多。又是连续几声枪响,金属的子弹射穿了包裹我身体的厚实铠甲,掀开了皮肤钻进肉里,我突然感到一阵昏眩。一瞬间,我的眼前又出现了前几天被我打死的女人,她正在发出那临死的恐惧惨叫,突然,她的惨叫变成了扭曲而充满怨毒的嘲笑。
      这是战争,我做的只是你的丈夫、 兄弟或者朋友对我们做的同样的事情。我无声地回答,脚步不停继续向前。一声临死的哀号把我从幻象中拉回现实,我依然在冲锋,联盟的枪声同样在继续。
      第三阵排射。在预感到枪声将要响起的时候,我向前一扑,接着打了几个滚才跳起来继续向前冲去。我不知道这个动作让我躲过多少子弹,但知道我还活着,而那个矮人的声音依然在焦急地大喊着,他在调集更多的枪口瞄准我。
      他们已经填好子弹了。凭借一种长时间养成的本能判断,我再一次前扑、翻滚。头盔一阵晃动,我知道有一发子弹打中了我的头盔,那震力让我突然感到身体一软,坐倒在地。我慢慢爬起来,感到一阵恶心。在我能压制住这种感觉之前,一股热流已经从口中夺路而出。
      “上啊,上啊,瑞德!”
      我继续向前冲去。


    读书之人 :冷酷的心(10)


      柒异变
      我的头脑昏沉,整个世界仿佛都一片平静。没有厮杀声,没有枪炮和魔法爆炸声,有的只是我的脚踩着阶梯的声音。
      也许已经没有人在战斗了,刚才那些正打得你死我活的勇士们现在都在看着我。也许每个人都知道他们自己改变不了什么,可以改变战局的只有我!
      “有没有牧师,给他加个魔法盾!”我依稀听到这样的喊声。可是现在怎么可能有牧师呢?就算有,他也肯定得依靠给自己加魔法盾才可能冲到能支援我的距离。
      最后几步了,恍惚中我似乎又听见几声枪响,但我身上已经没有任何感觉了。子弹没有打中我,或许打中了,只是我没能感觉到而已。
      十个联盟的战士,也许有十五个,二十个,他们站成两排,前一排单膝跪地,后排站得笔挺,每一个手里都举着上好子弹的火枪或者弓弦大张的弓箭。如此多的战士列队瞄准一个伤痕累累、虚弱不堪的战士,这与其说是一场战斗,不如说是一次行刑。
      逃不过了……这就要结束了吗?
      那个会说兽人语的矮人站在一边,手举一把火枪,正在开心地笑,笑得那么放肆,那么得意。他确实有理由这样笑。就像我一路冒着枪林弹雨冲上来,却只是来送死,来给他们的战绩上增加一个数字而已。
      时间仿佛凝固了。我停下脚步,一生的经历凝聚为一段段的幻想在我的脑海浮现。黑洞洞的枪口瞄准了我,这个距离根本就没有躲闪的可能。冲上哨塔,把联盟赶下去并不是不可能,可这绝对不是一个战士可以完成的任务。
      “拜拜!”那个矮人竟有足够的闲暇来开这么一个小小的玩笑。他轻轻挥了挥手,向我吐出这两个字。然后,他的手向下一挥,用我听不懂的话吐出两个字。
      但我知道那两个字是什么,那是“开火”。
      魔法的光辉在我的身体上浮现。一道能量的壁障笼罩住我。密集的子弹和弓箭如狂风暴雨一般扫射而来,但是到达我身边就如同落叶一样无害地飘落。我回过头,看到了赞达拉正站在我身后不远的地方。
      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冲上来、如何成功地躲过联盟的攻击和拦截。总之他现在站在这里,而且用他的魔法保护了我,这就够了。他向我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下一秒钟,一朵绚烂的血花在他胸口爆炸开来,赞达拉保持着那个勉强绽露的笑容,身体逐渐倾倒。时间仿佛过得很慢很慢,他的身体如同木偶一样保持着僵硬的姿势,慢慢倾斜,最后消失在黑暗中,只留在那段狭窄阶梯上一片鲜红的血肉。
      我转回头,看到那个矮人的火枪口上,一缕轻烟正在升起。
      每一个战士都在惊慌失措地重新上子弹。可是他们已经不再有机会了。在他们重新填好子弹之前,我已经冲了上去,挥舞着战锤,用尽我所有的力量发出了怒吼声。
      欢呼声从部落的人群中响起。每一个部落的士兵都知道已经胜利了。吓坏的联盟火枪手和魔法师们在狭窄的哨塔顶端逃窜着,纷纷跳下哨塔,想躲藏到某个地方寻求庇护。可是在此时此地,又有什么地方是安全的,是可以躲藏的呢?他们冲进正在交战的步兵群里,反而给他们自己的步兵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迎接他们的是部落满怀愤怒的刀剑,这些缺乏重甲的火枪手和魔法师很快就在混战中倒下了。
      没有他们居高临下的火力压制,部落方的火枪和魔法开始大展神威。联盟的战士们依然在进行殊死的抵抗,但是胜利的天平已经不再倾向他们这一边了。现在,无论在数量还是在支援火力上,都是部落占据了压倒性优势。
      “快,打完这里的敌人,马上去支援另外一边。”我听到这样的高喊声。
      当最后一个联盟战士倒下的时候,战斗终于结束了。
      我们胜利了,胜得异常艰苦。但我们无心庆祝。我们失去了最优秀的二十名士兵,剩下的个个带伤。就在我们尚未打扫战场,尚未掩埋阵亡战友,甚至尚未给伤员包扎的时候,哨塔上有人开始高喊起来。
      “准备战斗,联盟又回来啦!”
      联盟确实回来了。先前离开营地的那五十个联盟发觉了营地的火光。在这种夜晚,魔法和火药造成的火光哪怕在很远的距离外都可以看得见。他们发觉了这个计谋,于是立刻赶回来。如果他们来得更早一些,也许我们已经成了战场上阵亡的冤魂了。
      没有休整的时间,联盟转眼已经冲出了树林,他们发出愤怒的喊叫声,冲向营地。而我们则占据了他们的工事,准备迎击。
      我们唯一能依赖的,也就是营地里先前阻挡我们的工事了。
      “没想到最后还是活下来了呢……”
      白骨看着遍地的阵亡者,发出了一声感慨。联盟打得真是漂亮极了,如果不是我们那支诱敌的十人小分队突然从背后发起攻击,天晓得胜利会属于哪一方。
      “一,二,三……八……只剩下我们八个了吗?”佩恩苦笑地看看遍地的死尸,“还有没有活着的?快报上名来。”他边问边用剩下的一只手翻看着尸体,指望能找到一个尚有呼吸的。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在失去肢体后还能幸运地活下来,他的努力徒劳无功。起码就我来看是这样的。
      “我们的战绩还真是出色啊!”大尾巴牛发出了一声感慨。血已经洒满了他的身体,有自己的,也有联盟的。是的,我们足以自傲。我们先后两次以劣势兵力歼灭了接近我们两倍的敌人。虽然这对大局毫无意义。
      这种小胜利改变不了什么,我们依然只是一群想挣扎活命的残兵败将而已。
      “这里有一个,还活着!”随着这个叫声,佩恩拉起了一个浴血的身体,“嘿,是你!老戴,你小子命真大,被联盟砍成这样还活着。”
      老戴满身伤口,最严重的在腹部。联盟一剑砍开了他半个肚子。除了生命力超强的巨魔外,没有其他种族可以在负了这样重的伤后还活着。
      “这里还有一个。”另外一边传来声音。费沙拖着一个尸体般的身躯来到佩恩的面前,我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词。我认出了他——赞达拉。
      “还好还好……九……十……我们还有十个人。”佩恩鼓动着士气,虽然此时已经毫无意义。最后几个治疗的法术立刻招呼到垂死伤员的身体上。“赞达拉这小子居然还能撑下来。”


    读书之人 :冷酷的心(11)


      “算他运气,也许娜迦注定不该当寡妇。”费沙看着赞达拉的身体,“居然轰掉了他被侵蚀的身体,幸好他是个巨魔。”
      “天马上就要亮了。”白骨看了看天空。这场决死的拼杀几乎已经消耗光了我们的体力和精力。如果现在再冒出一个联盟,我的意思是冒出一个未经过战斗消耗的联盟,也许可以独个干掉我们全部。
      “哈哈……这里居然还有一个……”白骨发出了惊喜的叫声。一个不死族从远处走了过来,“活死人,你还活着?我还以为你完蛋了呢。”
      活死人确实还活着,事实上,活得比我们所有人都好。他身上毫发无伤,而且看起来魔力都没有经过任何消耗。活死人是诱饵小队中的一员,在引走敌人的过程中和其他队员失散了。我们都以为他被联盟逮到了。
      “妈的,走快点,你的脚又没断。”说实话,看到一个状态这么好的战友出现,我们所有人都松了一口大气。白骨毫不客气地大骂起来,他的脚被联盟轰掉了半只,现在只能坐着:“快帮我找我的脚。”
      “先别在乎你的脚啦,去检查一下尸体。看看联盟还有没有活着的,我们的人还有没有没死的。”佩恩大喊道。
      “这些都来得及,先去找那个辛迪加小子,那小子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不必了。”活死人站定,用冰冷的、陌生的目光打量着我们,“他已经完成任务,走了。”
      “走了……你的意思是?”费沙抓住了自己当作拐棍的火枪。在他举起枪前,炽热的火焰雨落到了他的头上。魔法的力量把他打倒在地,火焰烧灼着他的身体,让他痛苦喊叫着滚来滚去,枪也掉到了远处。
      “你疯了,活死人!”佩恩目瞪口呆地大喊起来,“别搞错了,联盟已经都死了。”
      “没搞错。”活死人冷冷地看着佩恩,声音里有一种令我们心寒的力量,“那小子把主人的命令带给了我。我现在来执行主人的任务。”
      “主人?女王她……”
      “我的主人是阿尔塞斯国王陛下。”活死人的声音宛如来自万年积雪的雪山,“他让我带一个被遗忘者的小头目的脑袋回去,好研究他们到底是怎么抵抗死灵法师们的魔法,从而不受控制的。”
      捌终结
      “你说什么?!你是……”白骨不禁喊出了声。如果是正常情况下,我们一定可以把活死人打成碎片,用他的脑袋当酒杯,但现在却是他占据着绝对优势。
      “对,我是受国王陛下的密令,混进你们这些叛乱者中间打听情报,了解你们的组成、士气和战斗力,以及战略战术方面的细节问题,同时等候下一步命令。”活死人用与平时完全不同的口吻宣告。他此时完全不复平时那种傻里傻气的样子,这只能说明他平时一直在伪装。
      “不可能!你是怎么混进来的?我们在东西瘟疫之地都囤积了重兵!”
      “哈哈,这个问题很简单。那个背叛的笨女人以为自己正和国王陛下平分秋色地作战,真是笨透了。告诉你们吧,国王陛下随时都可以把她连同她的小小领地像捻臭虫一样捻死!陛下之所有没有如此做,仅仅是因为这么多不死族脱离了他控制的原因尚未明了。他需要时间来研究这种情况为什么会发生,以及如何杜绝类似现象。唯一超出他预料的事情就是你们居然能够与兽人、牛头人和巨魔结盟,虽然这并不影响大局。要知道,你们的盟友甚至比你们自己还软弱。虽然我从未和其他人联系,但我知道最少有几百个像我这样的密使混进了被遗忘者的军队。”
      “混蛋!”摩莱卡多突然大吼一声,抓起自己的火枪。但活死人的动作更快!魔法的力量在子弹出膛前就发挥了作用。
      为不可遏制的恐惧所笼罩,摩莱卡多试图逃跑,接着下一个魔法把他打倒在地,翻了几个滚就不再动了。
      “嘿嘿,垂死挣扎吧。”活死人哈哈大笑,“我装了这么多年傻,你们还真的以为我这么不顶用?”
      活死人开始走向佩恩。不管是掉了一只手的佩恩还是他边上少了一只脚的白骨都已经完全丧失了战斗力,只能用无助的目光四处张望。可是在场的不论远近都是重伤员,魔法师或者牧师都已经耗光了最后一点魔力,看起来没有任何力量来阻止活死人了。
      活死人走过我们几个身边。他并未搭理我们,而是直朝佩恩走去。佩恩露出一种极其愤怒的表情,半是枯骨的下巴咬得如同捕兽机的钢牙一样作响。但是,无论是我还是我身边的大尾巴牛和老戴都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在用眼神向我们做暗示。
      大尾巴牛用伤痕累累的手臂握紧了他的锤子。他胳膊才稍微一用力,胳膊上尚未愈合的伤口立刻裂开,开始流血。
      我伸出手去,挡在大尾巴牛身前。在他惊讶地看着我的时候,我勉强爬起来,空着手走向活死人。
      活死人立刻回过头来。但一时之间因我的行动有些迷惑——我满身是伤,身上几乎没有一片好的,更是手无寸铁。
      “你并不是一个死灵法师。”看到他已经注意到我,我停下了脚步。
      “确实如此……但那又如何?瑞德,放心好了,我先解决正事,然后就轮到你了。”
      “我们没有必要自相残杀。你也是被遗忘者的一员,是拥有自由意志的个体,和我们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你并不是巫妖王的部下,只是暂时被蒙蔽了而已。”


    读书之人 :冷酷的心(12)


      所有的人,不管是活死人,还是佩恩,不管是打算进行最后抵抗的,还是无法战斗的,都像看一个稀有动物一样看着我。
      “你……你说什么啊?”活死人愣了一下,他根本没想到我会如此说。
      “我是说,你是一个被遗忘者,同样作为部落的一分子,我们不应该彼此残杀。”
      “胡说八道!我可不是被遗忘者,我是阿尔塞斯国王陛下的部下,是亡灵天灾的一分子。我只是伪装成被遗忘者而已。”
      “但你有一个自由的意志!”
      “自由的意志?”
      “亡灵天灾只不过是一群木偶,一群屈服在巫妖王邪恶意志下的傀儡而已。只有那些把巫妖王当作神来崇拜的死灵法师们才算勉强有些自我意识,他们只是狂热地追随巫妖王。但是,你并非死灵法师,而且你能对事情做出清晰的判断。你没有像野兽一样单纯地执行命令,而是能自我分析,自我判断,最后选择一个最适合的方法和最合适的时机……这样的你,怎么能算是亡灵天灾的一员?”
      “……”
      “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被叫做被遗忘者吗?因为我们拥有独立的意志。每一个被遗忘者都是有独立思想的个体。”我转向无法动弹的老戴,“老戴,记得我先前的承诺吗?我现在回答你。在最早的时候,我坚持认为同被遗忘者结盟是一个极大的错误。因为他们是死后复活的污秽存在,是为大地母亲拒绝接受的堕落扭曲之物。因为这个原因,我同时讨厌起了坚持和不死族结盟的兽人。我们在卡利姆多大陆上生存了几千年,一直和暗夜精灵保持着文明的接触。然而一夜之间,他们加入了联盟,我们成为了部落。结果我们这两个和平相处了无数个世纪,几乎没有任何仇恨的种族立刻变成了敌人,这不是很不合情理,很不可思议吗?就因为这个原因,我开始质疑我们和兽人的友谊是否值得我们加入部落,结果我被赶出了家。”
      “我想去战场上寻找答案。一开始我不过是想去寻找亡灵们残忍邪恶卑鄙的证据,好坚定我的信念。然而,看着熟悉的战友在身边倒下,连续几天不眠不休,劳累不堪的行军只为了战斗,战斗中根本没有妥协余地的你死我活……在不知不觉中,我发现自己的行为也和不死族没有什么两样了,而且转变得是那样自然。从那时候起我才明白,凡是拥有自由意志的灵魂,都会被环境所改变。”我重新看着活死人,“你刚才为什么不用一个最大范围的魔法直接杀了我们?为什么仅仅是打倒摩莱卡多和费沙而不是直接杀死他们?”
      “这只是因为……因为……”活死人挣扎着,但却无法回答。
      “这就是因为你的心里已经对我们产生了感情,对我们这些同生共死的战友产生了归属感和友谊。这就是你拥有独立意志,成为一个被遗忘者的证明。因为你拥有独立意志,所以你才会被巫妖王欺骗,认为自己是亡灵天灾的一员。你自己,实际上就是你刚才所说的研究中的一部分!”
      “胡说八道!我要杀了你,让你再也说不出这种鬼话!”活死人突然暴怒起来。一个强力的魔法在他手中凝聚着。任何人,哪怕对魔法一无所知的战士也能看得出,只要他把魔法释放出来,我就必死无疑。
      “就算你杀了我,也是因为你的自由意志,是因为你对自己内心动摇而产生的愤怒,而不是因为你受到巫妖王的控制。来吧,承认这一点。你是个被遗忘者,而不是亡灵天灾。”
      活死人手中出现一道光辉,一瞬间我以为他把毁灭魔法用出来了,但那道光辉消逝了,我却依然站立,身上没有新伤。
      “我……自由的意志……”
      “对,你现在可以选择背叛你先前的计划。是不是执行巫妖王的命令难道不是完全取决于你吗?你什么时候听说过亡灵天灾有能力修改甚至违背巫妖王的命令的?这就是你拥有自由意志的最好说明。你是一个被遗忘者。”
      活死人低下了头,半天沉默不语。而我感到一阵头痛欲裂。这让我知道先前施加在我身上的那个小型治疗术远没有能治愈我的伤势。那个伤口,那发命中我脑袋的子弹,那发我不知道是否穿透头盔的子弹……
      “确实要不要杀你们取决于我。我是一个被遗忘者……这怎么可能呢?”活死人手足无措起来,“可是我确实接受了阿尔塞斯国王陛下的命令……”
      “那只是欺骗。唯有自由的意志才能被欺骗。”我挣扎着说道,眼前金星直冒,双眼都开始模糊起来。一种不可遏制的力量正在强迫我闭上眼睛,躺下去。
      “瑞德……瑞德……”我听到老戴的声音,他也许察觉到了我的不对劲。但我没有回头。
      “那我……我现在该怎么办?我……”
      “回到我们这边来,重新加入我们。不用担心,大家不会在意你先前的作为,你只是一个受害者。我们会很高兴看到又一个被遗忘者摆脱了巫妖王的欺骗……”
      头部的痛楚开始缓解,然而那股力量已经压倒了我。我不得不闭上眼睛,在我意识到之前,我已经倒在了地上。
      “瑞德……”耳边传来老戴的声音,但我根本睁不开眼睛,甚至我听不清楚他在喊什么。
      “老戴……你还记得吗?那天我杀掉那个联盟的女人和孩子时,你说我不像个牛头人,而是像个不死族。就算拥有一颗冷酷的心,不死族依然是我们的盟友……拥有自由意志的生物不会永远被大地母亲所拒绝……”
      四周沉寂下来。


    真髓:赛 琳(1)


      就是因为自己太绅士了,所以才被那个无赖骑在头上。这一回,不拿到拖欠的房钱,无论如何也不能善罢甘休!
      孔尼奥老板站在走廊上,第一百遍对自己嘀咕。
      此时此刻,他正站在无赖房客的房间门口,手里握着一叠厚厚的账单。他已经前来讨过不下三十次债了,可没有一次成功。
      拿出男子汉的气魄来,孔尼奥!这回一定要板起面孔,用账单说话!
      他深吸了一口气,擦了擦口水,嘴角向下抿,摆出一副标准的牛头犬嘴脸,然后粗暴地擂起了房门。
      咔哒一声,房门打开了,轻柔的淡香飘进了他的鼻子。
      孔尼奥垂头死死地看着手里的账单,仿佛这东西能给他带来无限的坚定,嗓音洪亮大声喊了出来:
      “女士!您在本店最好的客房住了整整两个月,您享受最好的待遇,喝最香醇的酒,吃最可口的饭菜。花销已经超过了一千六百特拉,可除了十个特拉的定金外,您什么也没付!如果,您再不……”
      话没说完,一只细腻光滑的小手出现在他的眼里,轻轻地一抽,把账单抽走了,超可爱的笑靥出现在面前。
      客栈老板滔天的斗志一下子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的脊梁骨好像也被抽走了。“亲,亲爱的女士,您,那个您,我,我,那个不是,不是有意冒犯……”
      天哪,她这一副睡眼惺忪的慵懒模样可真是迷人。
      “赛琳。”皮肤如白磁似的美女温柔轻笑,看似不经意地捋了捋瀑布似的黑长发,露出晶莹细滑的脖颈,“亲爱的孔尼奥先生,你可以叫我赛琳么?我的朋友们都这么称呼我呢。”
      五分钟之后,一败涂地的客栈老板灰头土脸地走下楼。他真恨不得抽自己一顿大耳光。债务偿还时间顺延了十天,顺道他还答应了为那只小母狐狸每天免费提供一瓶上好的佳里塔沙枣酒。
      关上门,足以使人溺毙其中的绝美笑靥顿时垮了下来。赛琳脱去粉红色的睡衣,揉成一团丢到床上。解除了伪装的她来到室内阳光最弱的角落里,一屁股坐在摇椅上。
      “又是钱,钱,钱……无论走到哪里,缺少那些肮脏和引起贪欲的金色垃圾,在这个污秽的世界寸步难行的啊……”
      赛琳哀叹,斜眼看着架子上自己的圣职制服,此时的制服因为三个月没穿,已经落了一层的灰尘。
      “只有上古黄金时代的光复,才能拯救这个充满罪恶和欲念的世界。而我们的灵魂,也将得以拯救。阿门。”
      无论走到哪里都欠上一屁股债的女圣职者双手合十向圣神祈祷,她声音坚定,充满了对神的信仰,对世人的慈悲,随即又叹了口气:不过,在拯救世界和灵魂之前,现在还是先设法拯救一下钱包比较好。
      看来必须得到双头蝎子酒馆去碰碰运气了。
      “保镖押运、杀人报仇、侦查地精、寻找宝物,我们这儿什么活儿都有,可是……”大胡子酒保迟疑着看着面前瘦小的女孩儿,“那可都是些玩命的勾当,像您这样娇贵的小姐……”
      “赛琳,”女孩儿急切地说,声音像美妙的音乐,“大叔你叫我赛琳就好啦。”
      “好吧,赛琳小姐,给您一个忠告,像您这样的千金小姐,还是别沾这些勾当为妙。”
      “我不是千金小姐,大叔,我的的确确是冒险者。你看你看,这是我的徽章。我是安瑟拉杰圣神教会的讲师,是黄金时代历史研究的学者呀。”
      大胡子酒保耸肩。
      “求你了,大叔,”穿着圣神教会法袍的小姑娘双手合十,软语相求,“我会一点魔法的,什么活我都能干。我需要钱呀。”
      大胡子酒保叹了口气,刚要说话——
      “好一个漂亮小妞儿,需要钱是不是?”
      旁边一个轻佻的声音传了过来。紧接着,女孩儿一声惊呼,一只胖手放在了她的屁股上。
      “身材这么棒,居然是个圣职者,可真是太可惜了啊。妞儿,你要想赚大钱,干吗不搞个小小的兼职呢?”
      周围随之哄响起一片淫笑。
      大胡子酒保摇了摇头,转身去为客人倒酒。
      大威士忌镇四面都是沙漠,这儿是昆斯坦王国交通走廊的必经之路,重要的商贸中转站,南来北往的人形形色色,双头蝎子酒馆是这里最龙蛇混杂的地方。尤其是这些冒险者,刚赚了佣金就酗酒打架找女人寻欢作乐,这里本来就不是娇滴滴的小姐该来的地方……
      轰隆!劈里啪啦!突然,一股劲风从他身边经过,夹带着一个肥大的身躯从旁边飞进了吧台——调戏女孩儿的无赖准确地撞碎了三瓶好酒,打烂了十几个酒杯,翻着白眼昏了过去,活像一只倒空了的面口袋。
      大胡子酒保很意外地转过头,发现跟那个无赖在一块儿的八个壮男都已躺在了地上,酒馆里一下子鸦雀无声。
      那些被放倒的无赖,就连武器都没来得及掏出来。
      “这么说,您的确是想来这儿找工作的冒险者?”
      “就是啊,你得相信我。”女孩儿忙不迭点头说,虽然刚才放倒了九个人,但她却连气都没有喘。
      “抱歉。”大胡子酒保倒了一杯双份威士忌,放到她的面前,“请进左面角落的帘子,我想,那儿有位先生得见见您。”
      忐忑不安地端着杯子掀开布帘走进去,女孩儿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僻静的包厢里。
      这里有一张方桌,桌子的对面坐着一个中年男人,昏暗的灯光下,几乎看不清他的脸,只能看见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正平静地望了过来。
      “我看了您刚才的表演,身手不错。”阴影里的男人说,“开门见山,我需要有人为我运送一件物品,报酬十万特拉。”
      “十……十万特拉?”刚落座的赛琳正举杯就唇,顿时呛了一大口威士忌。


    真髓:赛 琳(2)


      “是的。”那人说话简略,他将舌头极力伸直,似乎有意掩饰口音,“合同签订后,您会立刻得到两万特拉。这是定金,也是活动经费,其余部分在完成后补齐。有问题吗?”
      “没……没有,我这就出发!”
      女孩儿觉得脑袋晕乎乎的,不知是酒精还是别的缘故,忙不迭摇头,突然想到不对,又急忙点头。
      “等一下,我还有问题。”
      一掷千金的雇主微微偏头,等着她发问。
      他举止斯文,留着八字胡,头发和胡须梳理得一丝不苟,还上了发油。一身笔挺的礼服,简朴而又合体,举手投足一副贵族派头。奇怪,这样的体面人,应该坐在繁华大路两旁的高级餐厅里才对,怎么会跑到这个穷乡僻壤的小酒馆里来呢?
      “十万特拉,这可是天文数字呀。”她疑惑地问,“如果押送这东西真值这个价,那它一定非常重要。您为什么不用这笔钱雇一队佣兵来为你押送呢?”
      “问得好。”神秘雇主微微一笑,“您是个聪明的姑娘,也没被金子闪花了眼。”
      赛琳被说得脸蛋一红。
      神秘雇主叹了口气:“本来我是雇了几个人,八个全大陆都经验丰富的冒险家,身手超人一等的战士。可就在刚才,您让他们受了足以躺半年的伤。”
      他耸肩,摊开双手:“或许再找一队人是稳妥的主意,可我没有时间了。正好,一个足以取代他们八个人的强者又在我眼前。”
      “原来如此,我的运气真好。”
      赛琳甜甜地笑起来,宝石似的眼睛闪闪发光。啊,价值十万特拉的一顿揍,赞美伟大的圣神安德若撒!
      “是的,我只能委托您了,尊贵的圣神教会讲师。”
      “包在我身上!请您告诉我,这一趟运送的目的地是哪儿?”
      神秘雇主敲了敲桌子,他把身子向前倾:“仔细听我说……”
      就在此时,突然门帘外面的大个子酒保闪身进来。
      “有一些新客人到了。”他把一杯酒放在他们之间,“我想您得马上走,尊贵的阁下。”
      神秘雇主点了点头,站起身,赛琳跟着站了起来。
      “赛琳小姐,真是抱歉,任何地方都有苍蝇出现……好吧,明天早上九点到红龙花园,我们详谈。”
      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
      赛琳打了个哈欠。昨晚她回到旅馆,翻来覆去了一宿也没能睡着。直到现在,她仍有恍如梦中的感觉。为人跑跑腿,酬劳十万特拉!这种好事居然会落到自己头上,真是连做梦都会笑出声。
      她住的小旅馆距红龙花园不算远,拐过一个街角,再沿着路走到头,那一片跟王宫差不多的豪华建筑群就是。
      红龙花园,那地方是来往富商休憩的高级宾馆,也是商务会谈的中心,各种各样酒会的举办地,出入的可都是昆斯坦王国的上流人士和大富豪。
      雇主居然约她去那里,自己还从没去过那么高级的地方呢!
      所以她一大早起来,在衣箱里翻来覆去地挑拣了两个小时,最后换了一件自以为最漂亮的礼服,这才兴冲冲地出门去赴约。
      这时候路上的行人很稀少,就在女孩儿拐过街角的时候,看见一个奇特的男人迎面缓缓地走来。
      那人很高大,穿着一套极简单的黑衣服,双手插在裤兜里,显得很随意。他背对朝阳走着,脸孔都隐在阴影里,然而那双眼睛,却仿佛烙铁一般在她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痕迹——淡红色的瞳仁里镶嵌着一对针尖大小、殷红如血的瞳孔,说不出的诡异。
      那人看似闲庭散步,然而步子奇大无比。赛琳走得也不慢,转眼间两人擦肩而过,在那一瞬间,她嗅到一股强烈的血腥气。
      她寒毛直竖地停下脚步回头去看,那人已经消失在街道的拐角处。
      拐过去之后唯一能随便进出的地方,就是自己住的小旅馆……那个奇怪的人,也住在那家小旅馆里吗?
      赛琳心里嘀咕着,加快了步伐。
      来到红龙花园的门前,她意外地发现那边聚集了很多人围观,除了普通的居民之外,还多了不少全副武装的骑士。
      天气这么热,她可不想受那份在人群里挤来挤去的罪,于是向一个刚钻出人堆的老伯问:“先生,请问,前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死了人啦!”老伯一脸的惊恐,压低了声音,“国王的弟弟死了!被谋杀了!近卫军的人正在盘查呢!”
      “居然还有这种事!”
      她瞪大了美丽的眼睛。国王的弟弟被杀,这可真是闻所未闻的大案啊!
      正在这时,从宅院里传来一阵“让开让开”的呼喝声,人群被粗暴地分开,让出了一条路。得到这个空档,赛琳好奇地向前凑了几步,正巧看到几名近卫军武士抬着一张担架走出来。她只扫了一眼,顿时身体遭雷殛一般定住。
      担架上的那个浑身都是洞,后脑勺也被掀掉的死者,正是自己那个神秘的雇主。
      赛琳发呆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或许再找一队人是稳妥的主意,可我没有时间了……小姐,真是抱歉,任何地方都有苍蝇出现……当时雇主所说的话在她脑海中清晰浮现了出来。
      她把小手轻轻放在了张开的小嘴上,心怦怦乱跳。
      “小姐,我在叫你!”
      一声粗暴的吼叫把她从震惊中拽了回来,她抬头一看,一个人高马大、身披钢甲的武士正站在她的面前,就像一堵墙。
      “你到这儿来干什么?”武士凶狠地盯着她。


    真髓:赛 琳(3)


      她手足无措,双手乱挥着说:“啊,我,我,我只是来,来看看热闹……我,我这就走……”
      武士突然咧嘴一笑:“你是到这儿来找工作的,对吗?”
      赛琳怔住,瞪大了眼睛:“不不,我不是,嗯……你,你怎么知道我是来找工作的?”
      她觉得自己心跳加速,几乎就要从腔子里跳出来。环顾四周,其他的近卫军武士都向这边看过来,目光凶狠,好像要把她撕碎似的。
      “这还用问?”高大的武士淫笑说,头向右边一摆,“她们穿的都跟你一样。”
      赛琳疑惑转头向右看,羞辱和怒气使她脸色通红。
      那边站着一群战战兢兢的妓女,正在逐个遭到盘问——这个无礼的混蛋居然把她当成妓女!
      同时她又松了一口气,她可不想跟这该死的谋杀有什么牵连!
      这时,无礼的混蛋把脑袋垂到她的耳边说:“听着,小姐,等我们值勤之后可以一块儿乐一乐。”
      她对他挤出一个僵硬的笑容:“好,好的,我,我住在孔尼奥小旅馆……我,我得先走了。”
      混蛋,你要是真敢来,我揍到连你妈妈都不认得你。
      她脑子里一团乱麻,越走越快,转过街角,远远就看到孔尼奥小旅馆的门口竟然也聚集着一大群人。
      一具具不成人形的尸体从小旅馆里抬出来。
      赛琳奋力排开人群,正好看见孔尼奥老板的担架经过自己的面前,全身上下到处都是血洞,连一寸好肉都没有。他的死状跟从红龙花园抬出来的国王弟弟和侍卫们一模一样。
      前前后后抬出来的死者除了孔尼奥老板,还有客栈里的二十一名顾客。如果当时她也在客栈里……
      她打了个寒战。
      那个浑身血腥气的人,一定是他。可这是为什么?杀死了国王的弟弟,又跑到小旅馆大开杀戒……
      她瞪大了眼睛,明白过来:那个残忍的家伙,他来客栈杀人,是专门来杀我的!
      她慢慢退回了人群里,小心翼翼地用眼角余光向四周观察,手心里湿湿的都是汗。
      没有,没有看到那个人的行迹。可她有一种感觉,那双诡异邪恶的眼睛仿佛正盯着自己,耳边也好像有一个邪恶的声音在说:你跑不掉的,你已经卷进来了,亲爱的,我迟早会逮住你,宰了你。
      此时已近中午,尽管烈日当空,赛琳却感觉不到任何暖意。
      双头蝎子酒馆。
      赛琳又回到了这儿,手搭凉棚,看着酒馆门口污秽不堪的招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她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热气让喉咙灼烧一样疼。昆斯坦虽然属于特拉维亚的北方,然而对于如大威士忌这样一个被沙漠环绕的小镇来说,天气永远没有凉爽的时候,街道的地面可以烤熟任何一个人的脚底板。
      她来不及换上法袍,匆匆在晚礼服外面罩了一件外套,遮挡裸露的手臂和肩膀。只是在外套下面,她还把圣神学会规定使用的战锤挂在了肩膀上。
      除了凶手和自己之外,知道自己和国王弟弟之间有过联系的人只有这里的酒保,这个满脸大胡子的大叔,在今天的谋杀里究竟扮演的是什么角色?
      赛琳抚摸着战锤的棱面,竭力保持泰然自若的模样,推门走了进去。
      酒馆在上午是不开业的,椅子整齐倒扣在圆桌上,一个客人都没有。只有那个酒保正在柜台后慢慢擦洗酒具。
      见女孩儿推门进来,他一点吃惊的神色都没有。
      赛琳走到柜台前,还没来得及开口询问,他已经冷冷地说:“你晚了十二分钟。”
      这是什么意思?她觉得自己最好还是先别开口,于是只对他僵硬地笑了笑。
      酒保放下酒杯,弯腰从柜台下面提出一只灰蒙蒙泛着蓝光的金属箱:“拿去吧。”
      “什么?”
      “什么‘什么’?”酒保皱了皱眉毛,“这是您这趟要运送的货物,那位先生昨晚寄放在这儿……在红龙宅院,那位先生没跟您说清楚吗?”
      赛琳看着他的脸,酒保大叔的表情没有一丝一毫的异状,看样子,他还不清楚数小时前红龙宅院发生的血案。
      箱子看上去很普通,只是边角有些火焰造成的磨损,没有任何其他的异状。
      她盯着箱子,没有立即伸手去提。
      凶手杀人,应该就是为了这只箱子。如果不是因为箱子没到手,凶手根本没必要再杀死国王的弟弟后仍去客栈追杀她。
      她早该想到的,十万特拉运送一只箱子,普通运货哪儿有这么夸张的酬劳?一口能引起国王弟弟这样大人物被杀的箱子,这里面到底装着什么东西?
      “记住,箱子绝对不准打开。”酒保仿佛看透了她的心思,“这上面有魔法的封印,如果目的地的接洽人发现封印失效或是改动,那么生意取消,您还会遭到通缉。”
      赛琳怔怔地点头。
      “这个季节或许见不到沙漠劫掠者,但却是食人魔和沙漠地精大迁徙的季节,非常危险。”酒保转过身,继续擦拭酒杯,“但已经没有时间了,您必须赶紧前往诺顿绿洲,在那儿找到勇敢者公会的建立人,赏金猎人奇瑞。把箱子交给他。如果奇瑞发生了意外,就请你径直把它带到圣神教会,交给田大教长。”
      “还有这个。”酒保又取出一只大信封和一只小皮囊,“皮口袋里是二百五十块金维德,也就是两万特拉,这是定金和活动经费,请您清点一下。至于信封里,是半张凭票即取的面额八万特拉的楼大汇票,在特拉维亚任何一间人类或精灵的银行都可以兑换。”
      “半张?”赛琳疑惑地问。


    真髓:赛 琳(4)


      “半张,”酒保取出那残票给她看,“另外半张在您的接头人手里。箱子交给他,他就把它给你,凑完整才能取钱。银货两讫。”
      这种确保措施倒是很周密。
      他顿了顿,又说:“本来我不该多说的,但那位先生特地强调过,这口箱子的东西绝对不能落到国王的手里。所以我再提醒一次,即便遇到再艰难的困境,也绝对不能依靠昆斯坦国的力量,连想都不要想。”
      国王……赛琳吸了口冷气,谋杀国王弟弟的人是为了箱子,那么会不会是国王派出的刺客呢?
      她不敢想下去,这事太可怕了。
      如果说这箱子上有铭文,那无疑是“麻烦”两个字。
      她转头看了看酒馆的门,外面的阳光照射进来,是那么的明亮和酷热。
      现在还来得及,退回这钱,掉头走出这小酒馆,永远不再回来,把箱子的消息散布出去,把这任务彻底忘掉……
      可是她听见自己对酒保说:“知道了,交给我吧。”
      “这么说,那样东西已经被带离了威士忌镇?”
      特伦将斗篷向后翻起,露出精瘦的面孔和肩甲上的昆斯坦王室徽章。他抚弄着臂膀上停留的猎鹰,冷冷地看着满面鲜血蜷成一团的酒保,被审问的对象已经再也没法开口了。
      “错不了的,队长,”旁边士兵毕恭毕敬回话,“我们审问了商行老板,那女人买了四只陆行鸟,还有一些生活用品。她带着箱子,离开小镇向东去了。”
      “追上她,”特伦转身大步往外走,“用鸽子通知沿路所有绿洲的卫戍部队,见到那女人立刻扣押。绝不能让那东西流出昆斯坦!”
      他突然又停住了步伐,猛地转过身来。士兵们惊诧地发现,不知何时起,队长肩头的猎鹰的眼睛变了,淡红的眼睛,滴血似的瞳孔,仿佛有火花在闪。
      “四头陆行鸟?”特伦的眼里仿佛也有火花闪过,“她为什么要买四头陆行鸟?”
      沙粒强劲地打在脸上,令人好不难受。
      赛琳拉紧围巾遮住脸,操纵着陆行鸟来到一座沙丘顶上。向四周眺望,到处都是黄灿灿的一片,无边无沿,高低起伏,远远的地平线被天色映得发蓝。天上,数不清的白云飞快流动,太阳透过细碎云层的光影随之变化,使遍布黄沙的地面仿佛泛起了层层水波。
      “真美。”她喃喃地说。
      只有越是危险可怕、贴近死亡的地方,才越是能看到壮丽的大自然景观。
      这里就是死亡之地,既没有水又没有食物的不毛沙漠。在这里,中午的热度能煎鸡蛋,深夜的寒风能让人血液冻结,磁场强得让罗盘指针像风车似的转,遮天蔽日的沙暴是家常便饭。无论任何生物,就连仙人掌都没法在这儿活下去。
      昆斯坦王国境内百分之八十的领土都是茫茫沙漠,从王国首都凯萨尔有一南一北两条路通向东方诸国,其实是两连串大大小小的绿洲,可以给过往旅客充足的食物和水。
      北边的路叫“葡萄酒回廊”,起始点是首都凯萨尔,终点是东方国境的诺顿绿洲,大威士忌镇就坐落其中。这条路以来往贩运葡萄酒的生意而闻名。南边的路叫“加里奥之路”,起始点同样是凯萨尔,只不过向西南经过加里矿区,最后到达终点东南国境的蓝湖绿洲。
      在这两条路之间,就是横跨数千英里,号称死亡之地的恐怖大沙漠。
      出了这么大的事,国王一定会通知葡萄酒回廊所有绿洲的军队严阵以待,笔直沿着大路走,一定会被抓住。所以赛琳决定向南穿过死亡之地,抵达加里奥之路,走国王疏于防备的南路出境,再掉头折返诺顿绿洲。
      死亡之地虽然可怕,但只要能找到库勒河谷,就能找到出来的路。
      库勒河的源头,是传说中巨人之王封禁魔兽大军的特拉维亚火山脚下的清泉。根据圣神教会保存的历史文献,这条间歇季节河曾一度流经死亡之地,后来改道。找到被沙子掩埋的废河谷,沿着它一路向南,再走二十五天,就可以抵达沙漠的边缘,蓝湖绿洲。
      赛琳确认了方向,大声吆喝着驱赶陆行鸟们走下沙丘,继续前进。
      凌晨,赛琳被冻醒,刺骨的寒风不断钻进帐篷。
      “糟,毯子买少了……早知道就应该把那几床绣着小熊的厚毯子都买下来的……”
      女孩儿不无沮丧地吐着白气,用毛毯裹紧了身子,一个劲打哆嗦。经过这么多天的前进,这里已经是死亡之地的中心,深夜的寒冷比预想的还要严酷得多。
      她突然发现,小腿上暖融融的特别舒服,似乎靠着什么热的东西。伸手一摸,竟然是那口箱子。
      箱子是热的。
      她定了定神,好奇地伸手,小心翼翼抚摸着箱子。
      那是一种……温暖。伴随着指尖传递的沁人心脾的温暖,箱子就像一颗强壮的心脏,传来有规律的脉动。
      真是个奇怪的箱子,这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东西?
      “记住,箱子绝对不准打开。这上面有魔法的封印,如果目的地的接洽人发现封印失效或是改动,那么生意取消,您还会遭到通缉。”酒保的叮嘱又在耳边回响起来。
      女孩儿吐了吐舌头。不打开它,用精神感知魔法探测一下里面,这总没什么问题吧?
      说干就干,她把泛起淡蓝色光的手放在了箱子上,咒语刚刚完成——
      “啊!好痛!”


    真髓:赛 琳(5)


      一股火烫的感觉刺入她的手指,赛琳连忙缩手,但指尖已经被严重灼伤了。
      “痛死了!”女孩儿疼得满眼都是泪水,轻轻吹着手指。偶然一瞥之下,发现适才手指接触的箱子表面赫然多了两个黑色痕迹。
      她这才注意到,箱子上其实有很多同样的灼烧印迹。看来有过不少人像自己那样用精神力量去探测这口箱子,估计结果也一样。
      她翻过箱子,仔细地审视它的背面,不由屏住了呼吸。
      在箱子的侧面有个巨大的花纹,她一直都没有注意,现在才意识到这是个巨大的掌印。这个大掌印也是灼烧留下的痕迹,但比其他的都深,好像是刻在箱子上的一样。
      她轻轻将手掌贴上去,掌印几乎是自己的七八倍大,即便是半兽人的,也未免太大了些。相对人手而言,五指的比例显得极长,尤其是大拇指的位置,几乎和其他四指是平行的。
      一阵寒流从她背上滑过。这种掌印自己在教会的图书馆里见过的,是巨人的掌印。
      一个巨人用精神力量遗留的掌印!
      那些智商低下的巨人,根本不可能运用精神能量,只有在神话传说里,黄金时代的远古巨人,才拥有高超的智商和法力啊!
      远古巨人是传说中上古黄金时代这片大陆的主宰。据说,他们有极高超的工艺水平和智商,以黄金为生命和食粮,地位在所有种族之上,是太阳神的宠儿。
      他们崇拜太阳,后来也因为太阳而灭亡。
      当时,太阳神腊阿和善变之神拉赫巴是死对头。为了取得大地的归属权,善变之神拉赫巴的魔兽大军和龙与巨人族展开了长达四百年的血战。最后巨人之王泰坦诺斯用太阳神的宝剑打败了魔兽,封印了龙。太阳神为了赞赏他的功劳,于是将火种赐给巨人族。这个火种能够将所有的东西炼制成黄金,使巨人族可以不断炼制出金水,给金树和金兽提供养分,他们称这种金水为太阳神的血液。
      为了保存这个火种,远古巨人在大陆中央建立了恢弘的黄金神殿。巨人的文明到达了前所未有的巅峰。
      但善变之神拉赫巴没有就此善罢甘休,他很快就蛊惑了巨人族中的一部分,使离火种最远的巨人头领皮特森私心膨胀。受蛊惑的巨人皮特森为了使自己的部落得到更多的金水,就用矮人英雄凯古托恩大师制作的火炬把太阳神的火种偷走了。
      神殿丧失了火种,这使太阳神血液凝固,整个大地陷入了寒冷的冰川期,大部分远古巨人冻饿而死,剩下的一部分都化为了石头。黄金时代就这样结束了。
      当精灵和矮人统治世界的白银时代来临,巨人们从石化状态复活,但他们永远丧失了优越的智商和法力,变成是空有巨大身躯的愚钝蠢物——亚巨人。大洪水过后,矮人远征军攻陷了最后的巨人城市奥德莎潘特恩,黄金文明彻底毁灭。
      一个能够运用精神能量的巨人的手印,这只能是黄金时代远古巨人的遗留物品。这口箱子里到底藏有什么秘密?塞琳不由陷入了深思。
      就在此时,帐篷外凄厉的风声里突然多了一些金属的脆响。
      赛琳惊觉过来,赶紧束起黑发,提了箱子,走出帐篷。
      进入死亡之地以来,这么多天过去了,尽管遇到了二十多次沙暴,始终没看见追兵。她也渐渐放下了心。可这金属脆响是……
      塞琳顶着狂风好容易才跑上旁边的沙丘,匍匐在冰冷的沙子上才向声音来处望了一眼,她立刻滑下沙丘,以最快速度收起帐篷,准备跑路。
      国王的人居然追到这里来了!
      咻的一声响,劲箭擦着风帽飞了过去,旁边一只陆行鸟悲惨嘶叫着中箭倒地。
      赛琳吸了一口凉气,向后瞥了一眼,清凉如水的月光下,五十多个骑着迅猛龙的黑袍骑士顺着狂风,在身后不远处紧追不舍。他们在惨白的丘陵之间时隐时现,铠甲和武器反射着冷冷的寒光。
      敌人的距离是越来越近了。
      迅猛龙比陆行鸟跑得快多了,敌人是骑射手,人多势众不说,强弓的力量足以洞穿岩石。
      记得有个东方的兵法家说过,能战则战,不能战则走,如果既不能战也不能走,剩下的无非只有投降或者被杀。
      眼下打不过,跑不掉,敌人是存心要她的命,不会接受投降,难道就只有被杀吗?
      赛琳敦促陆行鸟加速,同时集中精神,为自己和其他的陆行鸟加持了圣盾术。
      “以圣神的名义,将我的怒火化为有形的剑!圣火!”
      灼热的火焰能量在女教会讲师手上聚集,形成一个红色的能量球。然而她回头刚打算施放,却惊讶地发现,追击者就像一群聚餐的秃鹫般瞬间分散开来,呈现出一个松散而巨大的半月形包围圈。
      用圣火球对付这样松散的队列,打中一个人都难,只能是白白浪费法力。
      “我的天哪。”赛琳喃喃说。
      她终于知道对手是什么人了。
      昆斯坦王室的反魔法骑士队,这些家伙对周遭的魔法波动感觉灵敏极了。无论她想用什么法术,都逃不过他们的感知!
      她没浪费法力释放圣火球,而是掉头一股劲催促陆行鸟加速。
      突然,女孩儿的胳膊一震。
      剧痛袭来,她几乎从陆行鸟上摔下去,紧咬着牙强忍眼泪看去,一支长箭穿透了左手臂。箭头上闪烁着森森的蓝光。
      这是镀了加里奥金属的箭头,这些家伙居然用镀了加里奥金属的箭头来对付她!
      加里矿区出产的稀有金属加里奥,是这世界唯一不受魔法波动影响的金属。用它制作的武器和防具足以打破或抵挡任何一种魔法。
      赛琳全身发冷,她的圣光防御术在这种武器面前就跟不存在一样。这些武装到牙齿的家伙实在太可怕了!
      背后又是一排箭过来,转眼之间,另外两头陆行鸟哀鸣着摔倒。帐篷、食物和水,全没了!
      可赛琳已经顾不上这些身外之物了。
      狂风怒号,卷起的沙子让人睁不开眼,血顺着手臂不停地流。
      有这些可怕的对手在后头紧紧追赶,她根本就没法施展治疗术,就连腾出手包扎伤口的工夫都没有。
      必须甩掉他们,否则就死定了。


    真髓:赛 琳(6)


      可是陆行鸟的速度远远赶不上敌人的坐骑,更可怕的是,追魂夺命的冷箭时不时从背后飞来。
      寒冰战锤旋转起来,在身后化成了一道蓝色冰风,将六支长箭拨打落地。
      赛琳大口呼吸。后面射来的箭越来越密集,他们已经越来越近了!
      她的手臂痛得都快抓不稳战锤。
      沙暴,这种大风是沙暴的征兆,如果现在能有一场沙暴,自己说不定能趁机逃走。可这沙暴不该来的时候总有,该来的时候偏偏又不来了!
      就在此时,她看到了左手方向不远处高耸的黑影,那是一座风化的石山,于是毫不犹豫掉转方向,向石山奋力跑去。
      敌人的两翼明显加快了速度,他们向她包抄过来,想要阻止她。
      赛琳灵光一闪,举起了寒冰战锤:“以圣神的名义,降下最严酷的惩罚!圣冻结!”
      随着精神能量不断注入,细小的水元素从锤子头散发出来,好像无数蓝色的萤火虫。
      她猛然掉转方向,拐了一个大弯,对准骑兵队列的右侧冲了过去!
      扑面而来的,是密集的箭雨!
      赛琳抡起战锤连连挡飞利箭,不等第二轮箭雨来袭,她奋力举起受伤的左手,一直凝聚未发的圣火球对准前方连环释放!
      第一枚圣火球笔直飞去,骑兵队列迅速疏散闪开,没等他们重新聚拢堵截,因为第二枚火球紧跟着飞到了。
      就趁着这个空当,赛琳一口气缩短了彼此的距离。第三枚、第四枚圣火球紧跟着放出!
      这两枚分别向第一枚的左侧和右侧射去,角度又低,打在沙丘上。随着翻滚的气浪,沙尘卷得半空中到处都是。
      挡在前方的十几名敌骑正准备射箭,这一下目不视物,只能慌忙闪避。
      赛琳借助沙尘冲入他们之间,战锤化作蓝色的旋风。一眨眼的工夫,三头迅猛龙和两名骑士哀号着滚倒。
      “狡猾的母狗!别让她跑了!”
      特伦怒吼着挥动指挥刀,紧追其后的敌骑连忙跟着他加速追赶,疏松的队形再次变得密集。
      就在冲入沙尘的一瞬间,胯下的迅猛龙咝咝叫着摔倒,左右十几个骑士纷纷摔倒。前面的倒下,又拌住了后面的。
      反魔法骑士队人仰马翻,乱作一团。
      特伦想要支撑身体爬起来,可手刚接触地面,顿时因为冰冷而麻木疼痛,瞬间手臂就结了一层冰霜!
      不知何时,这里地表上覆盖了一层惊人的寒气!
      “中圈套了。”这个念头刚刚转过他的脑子,前方魔法波动骤然剧烈起来!
      特伦抬起头,就看到前方一团漆黑之中,圣火球的亮点在眼里瞬间变大。
      不远处,赛琳勒住了陆行鸟的缰绳。
      流血让她头晕眼花,不远处爆炸的光影中,十几个人影连同他们的坐骑,一块儿被气浪掀上了天。
      她撕下一角斗篷,牢牢扎紧手臂阻断血脉,正想用圣光治疗,却住了手。
      反魔法骑士队的人正一个个从沙堆里爬了出来。吃了这么严重的魔法攻击,可除了两个被战锤打断臂骨的家伙,其他人居然都还活蹦乱跳。
      “可恶!”她明白了,“他们的铠甲也镀了加里奥!”
      她不敢耽搁,马上骑着陆行鸟向最近一处沙丘的阴影里潜伏过去。现在是夜间,能见度比较低,利用高高的沙丘来回捉迷藏,那些家伙未见得能找到她。塞琳从口袋里摸出精力药水,灌了小半瓶——不能用圣光治疗,否则非被这些家伙找到粘住不可。
      火把到处在晃,她看到他们分散开来,开始挨个沙丘地毯式搜索——他们也猜到她没走远。
      不仅如此,那十几个被炸得半身焦黑的家伙找了个高高的沙丘,站在上面居高临下监视四周。
      这下彻底走不脱了,只要离开阴影的掩护,马上会被他们发现。
      正在她为此绞尽脑汁想办法的时候,只见沙丘上为首的敌人高高举起了一只手,在他的手上有什么东西在扑腾。
      突然,那东西发出一声清越的鹰唳,扑棱棱冲上了天。
      “不会吧!连鹰都带着!”
      赛琳看着那头猎鹰在天上盘旋,连抱怨的力气都没了。头顶上一头猎鹰,这下别说跑,就连藏都藏不住多久了。还有比这更糟糕的吗?
      猎鹰在高空转了一圈,当转向这边的时候,突然发出一声鹰唳。
      她咬住嘴唇,握紧了遍布花纹的寒冰战锤。后背又开始疼了。
      然而接下来的发展却大出她的意料。猎鹰没有俯冲过来,而是转头落回了沙丘上那人的肩头,敌人也没有过来搜索,他们居然匆匆忙忙地撤走了。
      赛琳长出了口气,倍感庆幸之余,又觉得莫名其妙。
      不过还没过三秒钟,她就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
      不知何时,风越来越大,鬼哭般细小的声音已经变成了万马奔腾的咆哮。她回头向身后风刮来的方向看去,远方蓝黑分明的地平线渐渐模糊,化作一片无边无际的黑,飞快地向这边席卷过来。
      转眼之间,猎鹰不见了,敌人不见了,起伏的沙丘不见了,深蓝的星空也不见了,周围是一团混沌的漆黑。
      大沙暴来了。


    真髓:赛 琳(7)


      浑身焦黑的特伦掀开帘子,大踏步走进来,随之钻入的狂风把桌子上的地图和纸片吹得到处乱飞。
      一进帐篷,他重重把头盔往地下一摔。
      “那条母狗,我要把她钉在地下,晒成肉干喂地精吃!”他大声咆哮。
      他的坐骑死了,这使他吃尽了苦头才摆脱了沙暴,总算带着大队士兵回到了宿营地。到现在为止,他嘴里的沙子仍没弄干净,感觉嘴里总有很细小的颗粒。
      随他进帐的只有副队长塔克图,其他人这时候都一个个离狂怒的长官远远的。
      肩膀上的血眼猎鹰鸣叫了一声,特伦渐渐平静了下来。
      “集合士兵。”他又吐了一口沙子,“那母狗没了帐篷和水,就算能逃过沙暴,也得被太阳晒死。等沙暴一停,我们就追上去,把这事儿了结掉。”
      塔克图站着不动。
      特伦皱眉:“你有什么想要汇报的吗?”
      “我们回来的时候又丢了三个人,队长。”
      特伦的脸色渐渐阴沉。
      自从进入死亡之地,士兵就开始莫名其妙脱队,今天一个,明天一个,后天两个……到现在为止,任务还没完成,已经有三十多个人脱队,快达到一半了。
      “士兵们……”他过了半晌才问,“都是怎么说这事的?”
      “他们很害怕……”塔克图犹豫着,见特伦严厉的目光,才把话说完,“都说,我们是被死亡之地的鬼魂缠上了。”
      “什么鬼魂!”特伦大吼。
      他的面孔因暴怒而扭曲,那头猎鹰也扑扇着翅膀大声叫起来。
      “那些脱队的都是胆小鬼!他们害怕了,当了逃兵,偷偷跑回去了!等完成了任务回去,我非把他们的脑袋一个个揪下来不可!有谁再敢胡说八道,动摇士气,立刻逮捕处死!”
      他在帐篷里来回踱步,挥舞着拳头,塔克图头也不敢抬。
      外面的狂风里突然传来一阵喧哗,特伦皱眉:“又怎么搞的,又发生什么了?”
      塔克图赶紧出去看,一眨眼的工夫又转了回来。
      “队长。”他的脸色就像见了鬼似的,“我想,我们找到了走丢的人了。只是,您最好……最好来看看。”
      从衣服和铠甲上可以辨别三个死人都是反魔法骑士队的成员,但是从相貌上已经识别不出了。他们的脸和身体全是干枯的血窟窿,打得像筛子一样。即便是镀过加里奥金属的反魔法铠甲也被穿透。
      “跟皇帝的弟弟光牙公爵的死法一样。”塔克图轻声说,“您看,会不会是同一个凶手?她先杀死公爵抢走了箱子,然后……”
      “不可能!”特伦断然否认,“打穿镀加里奥的反魔铠甲?那母狗没这本事!否则我们就回不来了!”
      他慢慢起身,眼神变幻不定。
      “全都回去休息!养精蓄锐,加强戒备,用信鸽通知东部边界军抽调人手到蓝湖绿洲待命,堵截那母狗。”
      赛琳奋力钻出沙堆,白色的教会法袍被扯成了一条一条的。环顾四周,简直欲哭无泪。身边一头陆行鸟也看不到了,帐篷没了,还有所有的行李、食物和水,全都丢光了。
      这跟被杀有什么区别?
      倒是那口神秘的箱子,还在手里紧紧地握着。
      “伟大的圣神安德若撒啊,现在我该怎么办?”
      风仍然很大,可是沙石已经不再乱扬。她抬头看去,灰黄的地平线上天空湛蓝,万里无云。阳光暖洋洋地晒在沙子上,让脚底板透过靴子仍感觉热烘烘的。
      她打了个冷战,还好现在是早上,要不了多久等太阳升到头顶,脚底板就不是热烘烘的问题了,那将会是足以把她变成烤肉的温度。她没有了帐篷,就算圣神也救不了她。
      女孩儿向四面眺望,不远处一片红褐色的突起跃入眼帘,那是昨晚追逐时看到的砾石山。
      说不定那里能找到遮阳的地方,只要有个比较大的背阴石缝就够了,有阴凉,就会有稍微密集的水元素,以寒冰战锤的能力是不难弄到点水的,要是自己走运,那种地方往往会有些蜥蜴之类的东西,还可以抓来吃……
      她刚往那边走了两步,又犹豫不决地停下来。
      那些家伙很快就会去而复归的吧?他们知道她没了帐篷,一定会把砾石山当成搜查重点的。
      不过,她还有别的选择吗?
      赛琳看向远处,原本清晰的地平线渐渐地有些模糊变形,那是空气受热造成的视线扭曲。太阳在天空中缓慢地攀升,气温越来越热,汗水开始在额角凝聚。
      她提着沉甸甸的箱子,无可奈何地向砾石山走去。
      巨岩的缝隙处,篝火劈啪作响,赛琳转动烧烤的蜥蜴,香气渐渐飘了起来。
      尽管解除了燃眉之急,不过接下来怎么办,这个是大问题。
      “八万特拉……我现在倒宁愿你是那四头扛着食物和水的陆行鸟……箱子啊箱子,如果你真有什么神秘的力量,能把我丢的水还有食物找回来就好了。”
      赛琳昏沉沉地喃喃说着,轻轻拍了拍那口箱子,震动伤口,不免疼得吸了一口凉气。圣光治疗能够令伤口愈合,不过失去的血,还有短时期内的疼痛是没法弥补的。


    真髓:赛 琳(8)


      周围暖烘烘的,经过了一夜的拼杀和与沙暴搏斗,她累坏了,没过多久就进入了梦乡。
      这是个无比可怕的噩梦。
      在梦里,自己提着箱子独自一人在荒漠中行走。到处是浸透鲜血的沙子,无数的死尸层层叠叠地铺满一地。什么样的尸体都有,有的是沙漠地精,有的是人类,还有土狼、陆行鸟、三峰驼以及各种各样的飞禽走兽,它们都死了,躺在无边无垠的尸体堆积的原野当中,满身都是干枯的血窟窿。
      在他们中间,一个面目不清的黑色人影在一大丛仙人球旁边站着,冷漠地看着她,她只能看见他那双滴血的眼睛,令人不寒而栗。
      赛琳浑身冷汗地惊醒,太阳已经偏西了。
      她几乎要怀疑那个梦是不是真的,每个细节都如此的清晰,乃至于她在梦里几乎能嗅到血腥气。这是为什么?
      在那个与凶手面对面的早上,擦肩而过的瞬间,恐惧已经深深埋在了自己的心底。
      她突然有一种感觉,那个恐怖的神秘杀手就在附近。他在向她靠拢,她也在向他靠拢。
      她下意识地抚摸着箱子。难道,这是你在警告我吗?
      就在此时,地面传来的震动打断了她的思绪。
      女孩儿赶紧卧在地下,在石缝中竭力隐蔽着身体小心向外张望。就在距隐蔽所不远处,五名骑士操纵着迅猛龙,悄无声息地走过。
      敌人这么快就来了。
      赛琳心跳加速。此时此刻,她的魔法消耗殆尽,体力也严重不足,可不是打斗的好时候。
      “赶紧走……粗粗看一看,就赶紧走……”
      她轻轻念叨,希望这几个家伙能顺应自己的想法行动。这个由几块巨岩所包围的缝隙极为隐蔽,真能蒙混过关也说不定。
      五名骑士靠近了。领头的骑士人高马大,就像一堵墙。赛琳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在红龙花园门口把自己当成是妓女的混蛋。
      他们一边走,一边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周围的动向。她发现,他们好像不光是搜索她,而且在提防别的什么东西。他们路过那些石缝,不是靠近仔细搜索,而是远远丢些石子,看看里面有没有动静。
      “感谢圣神,感谢伟大的安德若撒。”
      她默默祈祷着,没有问题的,只要是她不吱声,就一定能蒙混过关。
      骑士来到了她藏身之处的前面。
      哗啦一声,一颗石子丢了进来,赛琳屏住了呼吸。外面的骑士交谈了几句,似乎准备离去。
      赛琳悄悄地松了口气。
      突然,身旁发出了一声陆行鸟的响亮鸣叫!
      赛琳转头一看,瞪大了眼睛,居然是那头在沙暴中跟自己失散的陆行鸟。不知是什么时候,它竟然也跑到了这个石缝里!
      “你,你真是害死我了……”
      赛琳连哭的力气都没有,呻吟一声掉头再向外看,五个骑士一同拔出了刀剑。
      骑士们展现了优秀的军事素质,他们变换队形,三骑在前,二骑在后,后面两个里一个取出了防御的大盾,另外一个则掏出了号角,随时准备发信号求援。
      来到了巨岩洞口,骑士们勒住了迅猛龙。
      领头的骑士急促地连续做了两个手势,其余四名骑士会意点了点头。他们随即分成了三股,一人留守,二人从左,二人从右,就要向岩石后面包抄过去。
      就在此时,一声动人心魄的喉音钻进了他们的耳朵。这呻吟如喜如泣,仿佛极度满足,似乎又充满了无限的渴求。
      所有的男人都为之一颤,他们呼吸粗重,热血沸腾,心痒难搔。
      那声音是从岩石后面偏左的方向传来的!他们对望了一眼,三股顿时合成了一股,争先恐后地催促迅猛龙冲了过去。
      转过岩石,五个人急忙停下,仓促之间拥挤在了一块儿。跃入他们眼帘的,是一个诱惑力无限的背影。
      白璧无瑕,雪肤玉体。
      黑发飘扬,女孩儿蓦然回首,绝美的面容,半张的樱唇,清澈的眼神里有一点惊恐,一点羞涩,还有一点愤怒。
      男人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当寒冰战锤对着他们的脑袋敲过来的时候,他们呆呆地看着,忘记了自己手里的号角和刀剑。
      赛琳脸蛋红红的,一边向圣神忏悔,一边努力将被揍晕的骑士拖进岩石缝隙的角落里,堵住他们的嘴,捆扎实他们的手脚。
      居然脱光衣服用美人计,这事要是搁在教会里,被老古板知道了,她非被革除教职不可,可此时什么也顾不得了。
      把那些骑士们都处理好,赛琳换上了一套反魔法铠甲,带着箱子,骑着迅猛龙向南方开始飞奔。
      这里的沙含有大量的泥土,已经接近固定的土地了,说明已经渐渐靠近蓝湖绿洲,快到沙漠的边缘了。如果她没记错,前面像山岭一样的大沙丘就是分隔之丘,翻过去就是水草丰美的蓝湖绿洲。
      蓝湖绿洲就快到了,每当这个季节,那里都会成为沙漠地精的旱季宿营地。
      沙漠地精逮住什么吃什么,是杀人不眨眼的低智能强盗。所以昆斯坦王国每到一定季节就会派兵清剿,以免这些家伙繁衍过多,威胁绿洲和城镇。这使得沙漠地精对人类又恨又怕,虽然对普通商队仍能下得了手,但对昆斯坦的军装还是颇有几分尊敬的。
      她以昆斯坦士兵的身份混过去,想必不难。
      只要过了蓝湖,再花三特拉坐边境马车,一天以后就能到目的地了。然后,是八万特拉……
      那半张汇票就在贴身的口袋里,可此时她一点都不想摸到它。
      巨大如山岭一般的分隔之丘渐渐近在眼前。一球风卷草从女孩儿的面前飞过,她余光一瞥,身体顿时就像被石化了一样。塞琳渐渐放慢了坐骑的速度,惊疑不定地看着不远处的景观。


    真髓:赛 琳(9)


      在那边,有一大丛仙人球。她见过它的形状。
      在那个满地死尸的噩梦里,那个凶手就站在这丛仙人球的旁边!
      头顶响起一声高亢的鹰唳,她抬起头,就看见那头阴魂不散的猎鹰,正在上空冷冷地盘旋。
      “抓住你了。”特伦冷冷地笑。他们跟在亡灵的后面紧追不舍,在翻过一连串的沙丘之后,果然看到前方的黑点。
      “要箱子,不留活口!”特伦高声说,“全体士兵,加速冲锋!”
      赛琳回头望去,碧蓝的天空下,连绵起伏的沙丘上,一条黑线若隐若现,黄烟渐渐腾起,黑线变成了数以百计的黑点。
      反魔法骑士队正以难以想象的速度飞快逼近!
      赛琳长吸了一口气,关键的时刻到了。她加快速度,同时将寒冰战锤与眉平齐,开始诵唱咒语。
      “不用管她,继续前进!”
      特伦大吼,他感受到了这个魔法波动的剧烈程度。远远望去,以那女人为中心,强烈的圣光在大气中流窜,迅速聚拢形成白色的巨大光球。
      威力倒是不小,然则距离这么远放魔法一点用也没有。那个女人是白痴。
      接下来的一幕,更出乎意料。
      巨大的圣光球向上飞起,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落到分隔之丘的另一侧去了,爆炸的气浪山摇地动,尽管距离她还有两个箭程,仍然让特伦震撼不已。
      “好强的圣光球!”能聚集这么强的能量,那女人足以媲美高阶牧师了,就是可惜脑子有问题。居然在慌乱中胡打一气。
      只这么一会儿工夫,他们距离目标又缩短了不少。
      “换龙涎!”特伦高叫。上次那女人明明已经中箭还被她跑掉,简直是骑士队的耻辱。
      龙涎箭的箭头,是用黑龙的喷吐酸液浸泡过的,只要擦破点皮,少说也得瘫痪二十年。看她还怎么跑!
      近百支碧绿的箭头齐刷刷地搭上了弓臂。
      特伦举起了手中的指挥刀,再靠近一点,只要那女人进入射程……
      “队长,看!”旁边的副队长塔克图大喊。
      特伦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抬头,只见沙丘顶端多了一个黑点,那是一只探头探脑的沙漠地精,被圣光球轰得半身焦黑,正向这边慌乱地挥舞着长矛,似乎在示意他们停下。
      特伦有些奇怪:“它想干什么?”
      就在这时,他看见赛琳已经冲了过去。
      “你们这些肮脏卑鄙的地精强盗,受死吧!”
      赛琳大喊,她一身昆斯坦正规军轻骑兵的铠甲,骑的也是昆斯坦的迅猛龙,威风凛凛,杀气腾腾。
      “我奉叽里咕噜队长的命令,以昆斯坦国王的名义,前来讨伐你们!受死吧,你们这些生物之耻!”
      斗志昂扬且无比流利的一气喊完口号,赛琳舞起了手中的寒冰战锤。一下子就打飞了那个地精的长矛,迫使它连滚带爬地跑开,不停发出悲愤的尖声吼叫。
      女人打倒那个地精,然后翻过分隔之丘,从特伦的视线里消失了。
      “决不能让她跑掉!”特伦大吼,“冲锋!杀掉那个女人!”
      骑士们发出震天动地的喊声,以气壮山河的雄壮军容迎了上去。数百码的距离转瞬即至!
      随着不断靠近,他听到在分隔之丘的另一侧,一阵蚂蚁似的沙沙声响起,随即声音越来越大,仿佛正有什么东西在迅速地集结。
      接下来,让特伦心花怒放的情景出现在眼前:女人再度出现在分隔之丘的顶上,她慌慌张张地掉头向他们这边跑过来。
      “你跑不了了!”他志得意满,准备挥刀下令——
      突然,一声长长的鹰唳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特伦抬起头,正看到哨鹰在天空中不断地盘旋,飞翔的路线很奇特,好像是想要告诉他什么。
      还没等特伦琢磨过味儿来,沙丘的顶上响起了一片响彻云天的嘶吼,轰隆隆的巨响在一瞬间充斥了天地。
      他抬头向上看,不由张大了嘴巴:跟在赛琳后面的出现在沙丘顶上的,是犹如蚂蚁般从沙丘另一侧涌出来的沙漠地精!
      刚刚完成了迁徙的沙漠地精的七十多个部落,驻地遭到圣火球的突然袭击,以为昆斯坦王国对它们新一轮的征剿开始了,于是满怀怒火,向这一小队昆斯坦军猛扑下来。它们人多势众,活像爆发的山洪,眨眼之间就跟特伦的人马搅和到了一块儿。
      它们拿着简陋的木头长矛和弓箭,黑压压的,漫山遍野。其中还有一些骑着巨型土狼的骑兵。这些坐骑就像它们的主人一样丑陋无比,令人厌恶,灰黄色的身上长着大块大块的黑斑点,背上有灰色的长鬃。它们耳朵又圆又大,灰黑的长嘴吐着猩红的舌头,流着口水,不住发出嗬嗬的声音,这种像奸笑般的嗥叫让人听得耳根发酸。
      地精这种软弱无能的渣滓,通常情况下特伦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独自干掉二三十个。可现在,他粗粗扫了一眼,它们起码有二三万!
      这时候想撤退重组队形,已经来不及了。
      “奸诈的婊子!”特伦破口大骂,醒悟到中了赛琳的圈套,“箭头抬高,改为瞄准地精,放!”
      一排箭射过去,冲在最前面的数十个地精惨叫倒地,可是后面的仍像潮水一样涌来。特伦把一个地精砍下了土狼,回头想要再找那个挑起战争的罪魁祸首,连影子都找不到了。
      特伦气喘如牛,倚仗自己的技术,连连砍倒了三十几个地精,可是左冲右突,仍摆脱不了身陷重围的窘境。
      他绝望,自己的人太少了。


    真髓:赛 琳(10)


      八十多个骑兵很快就被数以万计的敌人分割成了许多小块,每个骑兵都是骁勇善战的精英,拼杀了大半天,他们都在自己周围留下了厚厚的地精和土狼的尸体,可最后仍然一个个被臭气熏天的地精海淹没。
      就在这时,特伦突然欣喜地发现,周围的地精变得犹豫不决,它们在溃散。
      远处,大队人马的铠甲和刀剑反映着日光,正快速向这边靠拢——奉命封锁蓝湖绿洲的昆斯坦东界军队赶到了。
      赛琳摘下头盔,静静地注视着远处人喊龙嘶的战场。
      这里是蓝湖绿洲西侧的沙丘,距离人类与地精的拼杀处一百码左右。早在地精骑兵冲下来的时候,她悄悄改变了逃跑方向,所以东界军队到来时,她第一个埋头冲入援军当中,果然蒙混过关。之后又穿过浩浩荡荡的东界大军的队伍,兜过一座沙丘,这才停下了脚步。
      战场乱成了一团。将近三千名昆斯坦正规军企图救出那些陷入围困的反魔法骑士,他们的加入,促使地精认准了昆斯坦王国要剿灭它们。它们凭借人数优势向正规军冲锋,而正规军则展开反击。
      看了一会儿,塞琳发现地精们纷纷从宿营地向北涌出,她调转迅猛龙的方向,打算趁地精防备疏松,从南边向东抄过去。
      她刚准备催促迅猛龙起跑,突如其来的剧痛猛地袭击了她的肩膀。
      赛琳痛得眼泪都快掉下来,抬头看去,猎鹰发出胜利的鸣叫,攥着一块血肉重新飞上高空。
      “可恶!”
      赛琳捂住鲜血迸流的伤口,这头该死的鹰,居然一直死盯着她不放!
      猎鹰盘旋了一个大圈,又以极快的速度俯冲下来,刀锋般锐利的爪子再度向下一捞!
      然而这回捞住的,却是令所有翎毛都蒙上冰花的寒冰战锤。
      赛琳一锤迎上去,用这只可恶的扁毛畜生打出了一个经典的全垒。然而就在将它打飞的瞬间,她看见了它的那双似曾相识的滴血眼睛,心没来由地一阵急跳。
      全身筋断骨折的猎鹰翻滚着飞过厮杀的战场,啪达一声落在那从仙人球的旁边,立即变成了一团黑烟。在扭曲、膨胀和改变形状之后,黑烟逐渐凝结,变成了一个赤身裸体的男人。
      周围一团混战,大家都忙着拼命,只有旁边的一个骑兵惊讶地看着这个奇异的男人。
      这个男人有着淡红的眼睛,滴血似的瞳孔。他察觉了骑兵的目光,转过头对着骑兵笑了笑,露出两排锋利的牙齿。
      深陷的眼窝将那双血眼隐蔽在面部的阴影里,爆出残忍的火花。
      赛琳骑着迅猛龙继续向前,这里是地精阵营的侧翼,地精稀疏得很,再打倒前面的两个地精骑兵,就可以畅通无阻地穿过营地了。
      就在此时,一股奇特的感觉袭来。赛琳回过头,正巧看到,一个骑兵以无与伦比的勇猛和残忍,斩草一般杀死挡在面前的地精和巨型土狼,一条线似的笔直向自己扑了过来!
      最重要的是,这个骑兵没有头!
      “不是吧?不死族在这样艳阳高照的时候,也能出动吗?”
      赛琳有些诧异,心里多少有了些警惕。作为圣职者,不死族的克星,一两个僵尸不在话下,不过正规军里居然有僵尸的黑暗法师,这可太奇怪了!
      “以圣神的名义,将正义的怒火化为有形的利剑!净化污秽的灵魂吧!”
      她一面打倒了旁边一个地精骑兵,一面念诵咒语,在手中聚集了一个圣光弹。
      无头骑兵身上也不知中了多少长矛和弓箭,仍然恍若无事。
      赛琳再次回头,正好看见一头巨型土狼扑上去,咬住了无头骑兵的手臂。无头骑兵举起弯刀,毫不犹豫就砍下了自己被咬住的臂膀,然后一刀刺入巨型土狼的眼睛,贯穿了巨兽的头。
      赛琳后背发冷,这家伙为了防止减速竟然砍下自己的胳膊。
      她再次回头的时候,无头少胳膊的骑兵距离自己只有一个龙身了。
      圣光弹瞄准目标释放出去。
      令赛琳吃惊的事发生了,圣光弹打在无头骑兵的身上,在他的胸口上炸开了一个大洞,可是他仍然继续向自己冲过来!
      “这不是僵尸!”
      她的脑袋里刚刚转过这个念头,雪亮的弯刀已经当头劈下来!
      赛琳举锤奋力挡住。尽管她力气非凡,也不由震得虎口迸裂,全身骨头格格直响——敌人的力气实在太大了!
      就在这时,她突然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向小腹刺过来。
      她低头一看,大吃一惊,一只手从骑兵胯下的迅猛龙脖颈侧面猛地长出来,就像出洞的毒蛇!
      赛琳赶紧向后一个空翻,落到地上,临下坐骑的时候也不忘将那口箱子提在手里。
      迅猛龙转过头,那支怪手仍然留在它的脖颈侧面,手的指甲极长,散发着金属的光泽,仿佛剃刀一样锋利。
      她突然注意到那只迅猛龙的眼睛,滴血的红眼睛!
      手缩回了身体里,看不见了。


    真髓:赛 琳(11)


      迅猛龙突然向地面软倒,全身痉挛,发出了凄惨的哀鸣,坐在身上的无头骑兵好像突然丧失了生命,趴在它的背上一动不动。
      赛琳目瞪口呆地看着,那可怜的迅猛龙已经不再动了,却仍然不住喷出血来,嘴巴、耳朵、鼻孔、眼睛,指甲的缝隙……突然,这些血液从沙子里飞了起来,数以百万计的血珠在阳光下盘旋,又红又亮,就像深夜的萤火虫!
      血珠的运动突然加速。
      赛琳心里一紧:“以圣神的名义,正义的信念即吾之铠甲!圣光坚固!”
      防御咒语才刚刚念完,千万颗血珠骤然向四面八方爆裂开去!
      一颗血珠撞击在赛琳的左肋上,她哇的吐出一口血,觉得中处奇痛无比——在圣光防御之下,肋骨仍被打断了一条!这一颗血珠的威力,竟然不亚于大力挥舞的铁锤!
      数不清的血珠一齐飞撞过来。
      她避无可避,唯有举起那口箱子勉强去挡。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密密麻麻的重击落在箱子上,赛琳觉得两条臂膀彻底丧失了知觉,人已经如同投石机上的炮弹一样,被推得飞了出去!
      噩梦,遍地死尸的噩梦。
      到处都是惨号和呻吟,到处都是浑身血洞,辗转反侧的濒死者,在这片战场上,原本有成千上万的人类和地精彼此拼杀,可现在连个能起身的都没有。
      女孩儿强忍剧痛爬起来,手里勉强提着那口箱子,手臂因为刚才的剧烈撞击,仍在微微发抖,心爱的寒冰战锤在刚才被打飞的时候也不知掉到哪儿去了。
      她的两腿因为恐惧和震惊而发抖。
      此刻,这些致命的血珠从四面八方再度聚拢来,在距离赛琳十码的地方,再度开始往返盘旋。
      在阳光下,它们数量众多,绚丽夺目,盘旋得越来越快了。
      赛琳惊恐地瞪大了眼睛。
      一时间,她什么都没法去想,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有一个“死”字。
      刚才那凶手不过是发散攻击,而现在,只怕所有的血珠,都要向自己一个人集中过来了。
      被一整束血珠命中,自己会变什么样子?
      凶手,凶手……见鬼!那该死的凶手,自己连他的面都没见到,难道就要这么窝囊地被干掉了?
      “以正义的名义,以圣神的名义!”
      她高叫,咬住嘴唇,努力将自己最后一点精神力量也提取出来,转化为圣光:这口箱子相当宽大,刚才面对那么惊人的攻击,竟然一点损伤都没有。如果自己对它使用圣光防御,依托着抵挡一下,怎样也该有些效果的。
      强烈的精神能量刚刚注入了这口箱子,骇人的剧痛就从指尖传过来。
      赛琳几乎疼得掉下眼泪。
      该死的,自己忘记了,这口箱子一旦被注入魔法能量,就会发起魔法火焰一般的灼伤反噬!
      可是没工夫多想了,数以百万计的血珠呼啸起来,以肉眼难以分辨的速度向她射来!
      是被打成筛子好,还是手被灼伤好?
      在这个时候,赛琳其实什么也想不到,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尽是凭借求生本能做出选择。
      在她的大声尖叫声中,伴随着灼烧的剧痛,箱子骤然放射出难以置信的强烈白光,在面前延展开去……
      地板上满是湿粘的鲜血,而上面则无数悬挂的死尸……在大厅的尽头,坐着一个面目不清的人,但是那双滴血似的邪恶眼睛,死死地盯着她!
      赛琳尖叫着睁开双眼,原来又是一个噩梦。
      深蓝的夜空,万里无云,星斗密布。
      身上很冷,手臂也痛得厉害,血腥气厚重刺鼻。
      赛琳支撑身体做起来,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层层叠叠的尸体,一望无际的沙地都被死尸铺满了。
      她痛苦地呻吟。这敌人实在太恐怖了,操纵尸体,可以毫无痕迹地隐身于动物的体内,还有那骇人的血珠攻击……
      “对了,我的手……”
      紧张地举起手来看了又看,爱美的女人总算放下心,星光下,她的手掌白玉无瑕,一点都没有灼烧的痕迹。
      接下来,塞琳惊讶地发现,箱子……不见了。在她手边的地面上多了一面巨盾,灰蒙蒙的,泛着蓝光。
      盾又厚又大,足以将赛琳的全身都遮住。它的造型也很奇特,边沿一点儿都不齐整,有些地方还坑坑洼洼的。
      赛琳惊讶地站起身,伸手提了提这破破烂烂的巨盾,心脏怦怦的加快了跳动。
      这巨盾的重量,跟那口箱子一模一样。
      轻抚盾牌的边沿,还是那股熟悉的暖流,从盾上流到指尖。只是上面巨人的手印也不见了,取而代之在盾中央的,是一个女人的掌纹。她屏住呼吸,轻轻地将手放了上去,手掌跟掌印严丝合缝。
      这么说,是你救了我,箱子?或者现在应该叫你盾牌了?
      赛琳吃力地爬起来,提着大盾或者那箱子。她慢慢地走着,想要看看有谁从那场惨烈的屠杀中幸存下来。
      恐怖无比的血珠攻击,似乎把所有的活物都打成了肉酱,她一路过来,看到地下那些刀剑和铠甲上也都是密布的小洞,触目惊心。
      就在几乎绝望的时候,她发现尸堆里有一个正在蠕动的人。
      “水……”


    真髓:赛 琳(12)


      塔克图呻吟着,他的一条腿骨折了,身上多了四个血窟窿,可他还活着。
      “水?哪儿去弄水?”赛琳苦笑。
      但是她仍没有任何犹豫,扯碎了自己的制服为他包扎住伤口,然后用仅有的精神能力聚集圣光为他粗略治疗。
      单凭这些虽不足以挽救这个人的性命,但起码可以支撑一段时间。
      赛琳背着昏昏沉沉的伤员,提着那变成巨盾的箱子,向沙丘的另一侧翻过去。
      越过分隔之丘,景色迥异。这边已经不再是流动的干沙,灰色的土地上,点缀着一丛丛的仙人掌和其他一些说不上名字的沙漠植物。
      赛琳欢呼一声,波光粼粼,蓝湖到了。
      “为什么,救我?”塔克图轻声道,“我是你的敌人。”
      在赛琳的帮助下,他喝了水,伤口被包扎得很好,疼痛也被法术和药物压住,神志逐渐恢复了清醒。
      赛琳闻言,可爱地耸了耸肩:“我们为敌,是因为你的职责,和我的任务。而我们互助,是因为你需要帮助,而我可以提供帮助。”
      “不过——”她笑了起来,让塔克图觉得百花一齐在面前绽放,“如果你觉得因此良心不安,那么就请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我。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不想为了一个糊里糊涂的任务,糊里糊涂地送命罢了。”
      看塔克图沉默不语,她也不以为意:“你不想说就算了。事情反正已经这个样子了,估计我们迟早都要丧命在那个怪物的手里。”
      那个家伙不是人,绝对不是。
      塔克图一言不发地看着篝火。红黄的火焰毕剥毕剥地跳动着,就像眼前这个活力旺盛的女孩儿。
      “你手里的那口箱子……是火炬,传说中盛放腊阿火种的火炬。”
      经过一番内心的挣扎,他最终还是决定说出来。
      这话一出口,石破天惊,赛琳怔在那里,仿佛上古时因丧失火种而化为石像的巨人一样。过了好久,她才艰难地吞咽了一口:“火炬?你是说这口箱子,或者……”
      她举了举那破破烂烂的大盾。
      “就是它……”塔克图说,“它就是原先巨人首领大巫师皮特森用来盗取火种的火炬,是矮人剑术大师凯古托恩为皮特森制造的魔法器具中最神奇的一个。任何东西都无法汲取大陆中央巨人神殿里的太阳神火种,只有它能做到。在黄金时代,矮人一直都是远古巨人的奴隶,然而凯古托恩制造的这个器具断送了巨人的黄金时代,使矮人们摆脱了奴役,他也因此被推举为白银时代的第一任矮人国王。”
      他看着上面赛琳留下的掌纹,声音有点儿苦涩,又有点儿庆幸。
      “根据我们昆斯坦国密封的古老文献,当有人通过了它的试炼,就会被火炬承认是它的主宰,并在上面留下主宰的掌印……我国那么多宫廷法师都没能做到,想不到……原来它已经承认你是它的主人了。”
      如果不是这样,他们肯定会全部被那血眼怪人杀掉。
      赛琳犹自不敢置信,这么说,原先那个巨大的手印,竟然是远古巨人部落之一的首领——“盗火者”皮特森留下的吗?
      “可我拿到它的时候,它是一口箱子,绝不是一个火炬!”
      塔克图剧烈咳嗽,好一阵才停下来。
      “它现在也不是箱子,”他苦笑,“它变成了一面盾牌。或许它本来也不是火炬,只不过它的主人,皮特森把它当火炬使用了一次。”
      他把他所知道的全告诉了她。
      昆斯坦王室是怎样得到这样神器的,他并不知道。
      他只知道国王和国王的弟弟为此发生了严重分歧。黄金时代的灭亡,就是因为太阳神的火种因为离开了大地心脏而熄灭。这火炬因为盛放过火种,从而蕴含了无穷无尽的黄金火种能量。国王企图利用太阳神的火种,使昆斯坦变成特拉维亚大陆第一强国,而国王的弟弟则认定它是毁灭黄金时代的根源,坚决不同意把它留下。
      “国王的弟弟,光牙公爵殿下认为,应该把它交给安瑟拉杰圣神教会,那些学者一定会有办法破解箱子的秘密,所以他想带着箱子去找圣神教会,但是却被我们盯上了,这就是他为什么会安排人运走箱子的原因……而他居然会把箱子托付给你,一个圣神学会的黄金时代研究学者,这只能说是天意。”
      说完这些,塔克图疲惫地闭上了眼睛。
      “我们得到的命令,一方面要夺回箱子,另一方面是为国王的弟弟报仇。你已经是全昆斯坦的通缉犯,罪名是杀害国王的弟弟和抢走王室财宝。”
      “这全是胡扯!”赛琳瞪大了眼睛,“我还以为,是国王派你们秘密处死了国王的弟弟呢!”
      “我们开始也误认为是你……”塔克图苦笑,“他们的确有很多时候在争执,但兄弟毕竟是兄弟。谁会想到这世界上会有那么可怕的怪物呢?”
      “那么,那个怪物你见过吗?它变成了猎鹰和你们在一起。”
      塔克图摇头否认。
      “那头猎鹰叫亡灵,是我们队长特伦最好的朋友,他已经养了它好几年了,一直都很正常。我想起来了,大约我们到威士忌镇的时候,亡灵的眼睛变成了滴血的颜色。应该是在那个时候,那个怪物取代了它……”
      他突然激动起来:“天哪,他到底是什么东西?有那种力量的,还怎么可能是人?”
      “给你一个忠告,”塔克图说,“不要再继续这个任务了!我看得很清楚,那个怪物没有杀死你,是因为他还想要这火炬,所以怕破坏了它。现在跑还来得及,跑得越远越好!”
      “谢谢你,”她静静地看着他,轻轻一笑,“谢谢你把实情都告诉了我。”
      “可你好像没改变主意,”塔克图苦笑,“那个怪物一心想要得到这东西,它不惜杀死所见到的一切生命。”
      她看了看北边的方向,轻轻说:“所以无论如何,都要跟它做个了结。不是么?”


    真髓:赛 琳(13)


      三天之后,诺顿绿洲,黄昏。
      大风呜呜地贴着路面横扫,旗杆颤抖着,向天空伸着光秃秃的手臂,黄沙满天飞扬,整座小镇竟没半点活物的踪迹。大街小巷,到处都是死人,尸体上蒙了一层黄沙,这个往日繁荣的商贸集镇,如今只留下了一片废墟。
      看着这一切,赛琳只觉得满腔怒火。
      “出来罢,你这魔鬼!”她用尽力气大声喊,“我知道你会到这里来等我。我的手里,有你所要的东西!”
      她突然觉得一阵眩晕,一个细如蚊蚋的声音钻进了耳朵。
      向前……勇敢者公会……我……在这儿……来……
      她擦了擦额头上不断涌出的虚汗,强忍着那邪音带来的恶心感觉,坚定地向邪音指引的方向走去。
      “你到底是什么?”她勇敢地向邪音质问,“回答我!”
      那个声音没有正面回答。
      交出火种力量的秘密……我,可以让你……死得舒服一些……
      赛琳沉思了一会儿。
      “如果你没有用你的身份使我畏惧并了解你的强大,你认为我会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你吗?”
      胆大包天的人类,那么你敬畏罢!我就是太阳神……太阳的主宰,一切神明的领袖腊阿……
      “你说什么?!”
      蠢货……那个声音满怀着邪恶和讥讽地大声嘲笑她。你居然对我玩弄小花招……你那简陋的头脑,难道真的低能到认为这种三流马屁,就能从我这里套出情报来?
      赛琳明白自己被耍了,她咬紧了牙根,眼睛里几乎喷出火来。
      勇敢者公会,就在眼前。
      进入公会大厅,迎面看到的,是无数倒吊的死人。
      战士、魔法师、弓箭手、还有和赛琳同样的圣职者……他们每个人身上都被打穿了好几个窟窿,挂在那儿就像一只只漏水的水袋,鲜血顺着身体流到头顶,然后汩汩地流下来,地面上满是又湿又粘的红色。
      轰隆一声,大门在赛琳的身后自动关闭。光线被闭合在外,大厅里黯淡下来。
      赛琳毛骨悚然,阴森奇特的呢喃在她周围回荡,好像是阴魂的哭泣,又好像是魔鬼的呻吟。
      镇定,赛琳。她向自己的心拼命呼叫,因为这颗心正在不受控制地狂跳。
      “你在害怕什么?”她突然大声地冷笑,“不敢走出去光明正大地在大街上和我为敌,拉我到这儿来,只会用这种卑鄙的下流手段恐吓我!你那简陋的脑子,真低能到认为这种小儿科的场面,就能让我动摇吗?”
      她的声音在大厅里回荡,用尽力气呐喊,声音越来越大,心中也充满了勇气。
      “下流的怪物!你畏惧这火炬的力量!你在沙丘上没能杀死我,是因为火炬就在我旁边,你想要得到火种的力量,是因为你对它有刻骨的畏惧!”
      突然,低沉邪恶的笑声充斥了这里,那声音仿佛是从地狱之门里刮出来的阴风。
      畏惧?
      大厅里突然亮起来,空气变了,寒冷又带着烟气的风吹过赛琳的脸,刺激得她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地板上的血在波动,在沸腾,无数血泡隆起,渐渐汇聚成一个大的血泡,大血泡继续隆起,长成有着一双血眼的男人。
      倒吊死人的大厅,血眼的凶手。这副景象,一如第二个噩梦。
      “你比皮特森的精神还要强一点,”神秘凶手冷冷地笑,“我本打算省点事,直接用精神力让你屈服的,现在看来非得动手不可了。”
      赛琳紧紧盯着他,一刻也不敢放松。
      “你究竟是谁?皮特森,这好像是那个盗取火种的远古巨人的名字。你俘虏了他的精神?”
      她突然明白了,一阵战栗,几乎连站都站不稳。
      “善变之神,拉赫巴。”她低低地惊叫,“你就是远古诸神中的邪神,太阳神的死敌,黄金时代的终结者!”
      “不要说这种亵渎神明的话!无知的蠢人,我只是一个使徒,效忠于善变之神的使徒。”
      血眼杀手的声音柔和,每个吐字都充满了蛊惑。
      “善变之神,是最伟大的神明,他掌管命运和变化。尊崇他,向他献祭。你决不会因成为命运之神的使徒而感到后悔的。”
      “我拒绝。”
      赛琳举起了盾,她所贯注的精神能量,使这面曾经是火炬又或箱子的盾牌发出了炽热的白光。
      “想想太阳神火种的作用。”血眼使徒轻声说,“八万特拉算得了什么?”
      倒吊着的人一个个落在地下,伤痕累累的身体变成了一堆堆的黄金。地面的血在闪光,在凝固,最终都变成了灿烂的金黄色。
      “把火炬交给我。”血眼使徒伸出了手,“他们就全是你的了。”
      盾牌的白光骤然变亮,飞旋扫向四周。在血眼使徒充满愤怒和沮丧的吼声中,在圣光的作用下,黄金又变回了尸体和污血。
      血眼使徒在融化,和血泊融合在了一块儿。
      赛琳目不转睛地盯着地板,血泊在逐渐缩小。她轻轻念诵咒语,全身泛起了圣洁的白光。
      阴风大起,血泊的中央开始凭空向上隆起,形成触手似的东西,然后逐渐拉长——
      瞬间,触手的顶端爆裂开来,化为无数密集的血珠飞弹!
      血,到处都是血。
      赛琳大口喘息着,血就是敌人的力量,就是他的化身。
      到处都可以伸出拉住自己脚踝的血触手,到处都能激发难以看清的血珠飞弹!
      在赛琳意志的作用下,盾牌变成了紧紧包裹身体的铠甲。任何一颗血珠,都有开膛破肚的威力,而变成了铠甲的火炬,却为她抵挡住了几乎是所有的强烈攻击。但凡是接触到铠甲的血珠,都迅速地化为了青烟。
      可是血眼使徒的进攻,仿佛永无止境!


    真髓:赛 琳(14)


      赛琳咬紧牙关,她已经明确地感受到,打击来得一次比一次清晰。尽管融合了圣光进行防御,但这铠甲已经快到极限了。
      必须离开这个鬼地方!她以最快的速度,掉头向公会大门冲去。
      “蠢货!”血眼使徒的声音在她耳边愤怒地响起,“你以为你还走得了吗?”
      背后突然亮了起来,将赛琳的影子长长地映在通向大门的阶梯上。她匆忙中回头看了一眼,整个巨大的血泊都在旋转,在漩涡的中心,亮起了比太阳还要刺眼的光芒!
      一条细细的亮红的线,瞬间便射在她的后背上。
      剧烈的疼痛和火辣辣的感觉,使赛琳几乎要晕过去,或许已经晕过去了。
      她看到红线在穿越自己身体之后,继续向前,笔直地射在大门上,空气狂乱振动,暴风掀掉了公会大厅的屋顶和周围的一切。
      她强忍剧痛爬上阶梯,几乎连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
      诺顿镇已经消失了。滚烫的浓烟逐渐散去,这里所有一切都变成了灰烬。那些尸体、那些房屋……瞬间已被汽化,无影无踪。
      她艰难地想,她甚至连一次向他发起进攻的机会都没有,就已经被打败了。
      “结束了,伟大的善变之神与腊阿的战争,马上就可以划上句点了。”
      赛琳回过头,就看见了血眼使徒。他从血泊中心缓步走过来,一步一步逼近。
      “把它交出来。” 他平视赛琳,邪恶的眼睛里仿佛燃着火,“太阳之火种,就是太阳神腊阿的热血,这是最甜美的祭品了。”
      赛琳艰难地笑了。
      “为什么你总是强调要我把它给你?是不是因为它对我的所属权的认可,妨碍了你对它的占有?你蛊惑了皮特森为你盗取火种,但他的内心仍对你保持戒意,没有把火种交给你。对不对?”
      “你很聪明。”血眼使徒笑了,“皮特森很有点顽固的小聪明,他虽然盗取了太阳火种,却坚决不肯把它交给我,所以我杀了他。交出火种,我可以不计较你对我的不敬,饶你不死。”
      “为什么?”赛琳吐了一口血,“黄金时代已经被你用诡计终结了,‘第一次战争’是你的主子大获全胜。你还要太阳的火种做什么?”
      血眼使徒摇了摇头。
      “大获全胜?不,我们战争的目的,是世界的主导权。太阳神和他的巨人仆从失败了,善变之神也没有赢。现在,我就是要为他完成这个胜利。”
      赛琳震惊地望着他。
      “夺取世界的主导权。我的天,你是想用它释放被巨人之王封入特拉维亚火山的魔兽仆从军!”
      血眼使徒咧嘴笑了:“魔兽?不,是释放我的同类。你们将被淘汰,我们将建立属于真神的时代。”
      他慢慢走近。
      “杀了你,我照样能得到火炬,只不过要多浪费一些能量获得它的认证而已。皮特森察觉了我的用心,所以把火炬扔进冰川,害得我尽管杀了他也没能找到它。可现在这周围没有冰川,你想都别想。”
      就在此时,铠甲变成了碎片,落在地上——它已承受了远超负荷的打击,土崩瓦解。
      血眼的魔兽无声地笑了。他的身体迅速分解,变成了一团由无数血珠组成的红雾。
      就在这时候,赛琳大叫一声,用力地向前挥手。
      从一开始她的右手就一直隐在身后,手里捏着一块铠甲的碎片,那块有自己掌纹的碎片。借助圣光防御发出的白光,她偷偷地在碎片上集中了一枚圣光弹。
      敌我差距的确悬殊,可无论怎样,也不能连一次进攻都没有,就这样结束!
      魔兽充满愤怒和痛苦的嗥叫响彻云天,血雾和这片附着圣光的铠甲碎片碰在一起的瞬间,立即引发了连环的爆炸和浓浓的黑烟。
      “不可能!这是太阳剑的力量!太阳神赐予巨人之王的宝剑……怎么会……”
      赛琳被气浪冲出了好远,鲜血不断从她的嘴和伤口里溢出来。她感到自己被无数金光色的光点所包围,它们环绕着她不停地飞舞着……
      当她再度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空旷的大地上,身上所有的伤痕都消失了。
      箱子的碎片仍然散落在地上,只是在她面前的地板上,却斜插着一柄巨大的双刃剑。它静静地竖着,上面有无数的咒文和花纹,通体流光异彩,闪烁着黄金色的光芒。
      只是在它的剑柄上,镌刻着她的掌纹。
      你到底是什么?赛琳凝视着它,伸手将它握住了。
      这才是你的真正原型么,巨人之王泰坦诺斯用以击溃拉赫巴的魔兽仆从,并把它们封入火山熔岩的太阳神之剑?
      她把魔法能量灌输到剑上,箱子的碎片顺从地从四面八方聚拢来,包裹住了太阳神之剑,当白光消失的时候,赛琳看见宝剑多了一层灰蓝色的剑鞘。
      赛琳把大剑背在背上。
      国王弟弟死了,勇敢者公会的接头人也死了,八万特拉的酬劳也消失了,可她的任务还没结束。她要把这件神器送到安瑟拉杰圣职者教会。
      抬头眺望远处的天空,黑暗正在逐渐退缩,金黄色的太阳跃出云端,低低地悬挂在半空。


    戴瑞肯:夜 枭(1)


      漆黑的夜。
      薇薇和同伴潜伏在齐腰深的茅草里,静静地注视着前方空地里的营帐。五个帐篷散落在粗糙的木栅间,中央点燃着篝火。围坐在周围的人们喧哗着,享受着喷香的羊肉和麦酒,丝毫没有觉察林间潜藏的威胁。
      这些就是计划偷袭特洛丽侯爵夫人的家伙?薇薇不禁有些奇怪。特洛丽侯爵夫人的政敌,鹰派的菲尔兹伯爵如果真想彻底干掉对手,怎么会派遣这些大大咧咧的家伙过来?然而薇薇很快驱散了困扰自己的想法。命令是首领提尔下达的,他是不会错的。提尔是夜枭的首领,王国的影子保护者,任何威胁王国的敌人,都会被他暗中解决。
      “薇薇。”前方匍匐着的扬冀悄悄冲女孩子眨眨眼,缓缓打着手语,“能分辨出有几个人么?”
      这个家伙又在挑衅了!薇薇鄙视地横了他一眼,好胜心顿起,仔细凝听起风中的讯息来。十三个,不,十四个,有个人在营地边缘徘徊。薇薇忍不住笑了起来。可怜的家伙们,被夜枭数清了眉毛的人可是会悲惨地死去哦!
      女孩子抬起右手,冲扬冀比出数字,却见最前面首领提尔冰冷的眼神扫过,不禁打了个寒战。跟扬冀的比赛肯定被这个冷血的家伙看见了,回去又要被惩罚了。薇薇郁闷地抬起头,却发现扬冀冲自己做个鬼脸,顿时气不打一处来。都是被他害的,回去一定痛扁他一顿!
      薇薇正在生气,却见提尔的左手缓缓抬起,那是准备进攻的信号。薇薇立即收敛心神,从背后解下短弓,搭上一支羽箭,开始捕猎自己的目标。提尔的计划每次都很简单,事前所有的敌人都被从远到近地标上号,两个人负责一个猎物,万无一失。为了完成这次任务,夜枭出动了三十二个人。薇薇自信地瞄准篝火边的年轻男子,眼角里扫了一下同伴藏身的各个角落。
      “一号完毕!”
      “二号完毕!”
      ……
      “十四号完毕!”
      “进攻!”提尔发出无声的命令,刹那间,二十八柄短弓一起射出劲箭,恶狠狠地扑向毫无防备的猎物。正如事前计划好的,敌人连哼都没哼一声便全部仆倒在地,没有半点声息了。薇薇不禁暗自得意,这是自己第几次出动了?第三次完胜?嘻嘻!首领提尔一定会好好奖励这些队友的。
      薇薇望望扬冀,恰好和年轻男子的眼光对上,两人会心一笑,剩下的,就是等首领发出撤退的命令,然后回王城的酒吧好好乐乐了。薇薇收起弓,已经准备起身,陡然间却听一声凄厉的长啸划破夜空,心下不禁一惊。
      夜枭在哭。
      女孩子只觉得背上一阵凉意,随即嘲笑起自己的胆怯来。自己不就是夜枭么?难道还会被一只深夜的鸟儿给吓倒?薇薇抬起头,看见扬冀似乎正望着什么,便顺着他的眼光望去。不远处,树上安插的夜枭之眼,斥候米兰颓然仆到在枝叶间,一动不动。夜风中隐隐传来的血腥气,似乎已经告知了他的结局。
      怎么回事?没等薇薇反应过来,那凄厉的长啸再度响起,这次却是在女孩子头上掠过。第二只眼睛,斥候福林特闷哼一声,砰的掉落在薇薇身前,左胸口透出支三棱箭镞,沉默地滴淌着血。那箭头下方有个竹管,先前的长啸应该就是竹管发出的。
      狩猎的人,反而成了猎物。这是薇薇的第一反应。女孩子忍不住望向首领,却见提尔已经半蹲起身,眯着眼睛寻找着什么。薇薇顿时安下心来。提尔在找目标了。提尔是夜枭的首领,也是王国最好的猎手,还有什么人比他更强?
      薇薇按照平常的操练伏下身子,尽量贴近地面,眼睛透过茅草的缝隙望向首领提尔,等待他给这个胆敢伤了夜枭眼睛的不法之徒致命一击,然后凯旋回城。
      提尔很快出手了。提尔的短弓发出清脆的嗡嗡声,将连珠似的三箭闪电般送出,隐没在深沉的夜里。很快,营地中央传来几声闷响,似乎射中了什么。紧接着,是一段难以忍受的寂静。
      薇薇用询问的眼光望向同伴,见到的却是和自己同样迷惑的表情。提尔还是紧绷着脸,趁着山风吹拂茅草的时候毫无踪迹地改变着位置,手里的弓满着。然而那凄厉的叫声没再响起,大家的心情渐渐放松下来了。提尔缓缓放下弓,弓着身子向后退去。这意味着这次任务在首领的确认下已经圆满完成,可以按照预定的方案撤离现场。薇薇松了口气,想朝扬冀打个手势,夜空中却再次传来夜枭似的尖叫。
      那叫声勾魂摄魄,每个人心中胜利的喜悦顿时被驱散开去,留下的只有深深的恐惧。薇薇闭着眼,等待厄运降临,周围同伴的惊呼却赶在那之前传入耳朵。
      “首领!”
      首领?薇薇连忙望向提尔所在的地方。夜枭的领袖闷不作声地仆倒在地上,已经不动了。虽然看不见伤口的所在,然而薇薇本能地知道,他完了。大家都完了。
      没人敢动弹,害怕自己成为那个不知名杀手的下一个目标。被夜枭数清了眉毛的人都会死,可是夜枭要是没有数清呢?没人知道。知道的,只有那根被遗忘的眉毛,已经成了这片黑暗的主人。
      短暂的沉寂过后,哨声响起了。一枝火箭,狠狠扎进干枯的茅草中,冒起一股浓烟。有个清醒的人顿时大喊:“他在火堆边!”
      二十九柄训练有素的弓反射似的抬起,二十九只利箭夺弦而出,暴雨似扎进营地中的火堆。
      沉默。
      人人都在等待着结局,然而没过多久,那尖啸再度打破寂静的夜,带着死神的问候而来。
      连珠箭。
      连绵的哨音传递着死亡的信息。七个人连哼都来不及便一个个都成了冰冷的死尸,同时死去的,还有其余所有人的自信。
      薇薇从同伴的眼里看到的是恐惧和惊惶,自己也惊恐起来。怎么办?逃走么?逃得过利箭的爪牙么?
      薇薇脑中一片混乱,没等想明白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同伴已经有人失控了。王尔德猛地站起身,抛下弓箭拼命向后跑去,嘴里发出连串尖叫,这种混乱的气氛顿时传递开来,几个人学着王尔德站起身逃走,拼命想离开绊脚的茅草,逃得离这里越远越好。然而夜枭却不肯放过他们。几声短促的尖啸响起,逃跑的人们就像被人猛然推倒在地,抽搐了几下,便不再动弹了。
      随即是火箭。


    戴瑞肯:夜 枭(2)


      茅草点燃了,呛得藏身其中的人们喘不过气,薇薇只觉得一阵窒息,绝望疯狂涌起在心头,忍不住跳起身,向后跑去。那尖啸声便如附体一般寻迹追来,骤雨一般,激得心跳个不停,撕得胸口发痛。薇薇只觉得一阵大力撞在自己脊背上,脚下连连趔趄,已是万念俱灰。
      “我完了……夜枭也完了……”女孩脑子里混乱地想着,眼前一阵昏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薇薇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清晨了。衣服被露珠浸得透了,冷得刺骨。薇薇吃力地抬起手,看见手上粘乎乎地沾满了血。
      “我受伤了……还活着……”女孩子趴在地上,疲惫地想着,身上被什么压着似的,好重。薇薇用尽全身力气翻转身,听见身后噗的一声,似乎是人体滑落在地上。仔细看去,却是扬冀。年轻男子的脸孔沾满了灰屑,看不清表情。然而两支歪倒在一旁的箭,以及胸口染得发黑的污迹已经说明了一切。薇薇顿时愣了。扬冀,他保护了我?
      女孩子呆呆地爬起身,望着脚边僵硬的同伴,狠狠摇摇头,又慢慢弯下身去,抓着扬冀的手,吃力地把男子背了起来。
      扬冀他救了我……我不能让他就这么躺在这里……扬冀我带你回家,还有,我要报仇!两个斗大的字猛然出现在薇薇心头,耳朵什么也听不见了,天地间宛如就剩这两个字一般。
      薇薇拖着无力的腿,背着扬冀的尸体,一步步挪到路上,眼底里燃着的全是对那尖啸声的仇恨和憎恶。
      夜枭精华尽数覆灭在王国的动荡中不过是一个小插曲,特洛丽侯爵夫人和菲尔兹伯爵的政治斗争不过才拉开帷幕。被迫离开王城的伯爵很快扯起了旗帜,集合起军队想要武力驱逐特洛丽侯爵夫人,混乱的王城里没人还记得那晚出发的三十二只夜枭里唯一活回来的一个,薇薇,也因为如此,被判临阵脱逃,造成同伴全灭而该上绞刑架的薇薇还有机会活在牢狱之中。
      “她似乎傻了。”守卫如此评价薇薇,“看到什么都没有反应。”
      “也难怪,三十多个同伴都死了,就剩她一个人回来,恐怕是遇到什么恐怖的事情了。那些高官只想找个替罪羊,连这么个女人都不放过,唉……”
      守卫的同情心让薇薇的囚牢生活也好了不少,然而女孩子却整天呆呆地望着窗外,嘴里不停念叨着什么,直到有一天发生了刺杀罗伯特伯爵事件。
      薇薇在那个夜晚醒来的时候,那熟悉的凄厉尖啸仿佛就在耳边响起。
      是他,他来了!
      薇薇顿时想起那个失去同伴的漆黑夜晚,手脚顿时凉了,然而扬冀那张沾满灰尘污秽的脸刹那间浮现在眼前。
      “我知道你不想死的,扬冀。”薇薇咬咬牙,“我也不想死,至少不能这么窝囊地死。扬冀,我要出去,去给你们报仇……”
      女孩子猛地站起身,走到门口。昔日夜枭部队里学到的藏身技能从未这么清晰地出现在脑海里。薇薇一缩身,隐在墙根里,深吸口气大声尖叫起来。
      “救命啊——”
      “发生了什么事情?”守卫毫不怀疑地冲了进来,完全忘记了女人曾经是夜枭的事实,没等他找到牢房中的救助对象,便被人勒住脖子,晕迷了过去。薇薇充满歉意地放开手,将守卫的身体搬到一边,剥下守卫的衣服穿在身上。
      “对不起,我还不能这么死,我要去杀了那个凶手!”
      薇薇吃力地走出牢房,沿着走廊慢慢走出院子。没有人来阻挡她,因为整个王宫陷入了奇妙的混乱。
      壮丽的院落升腾着滚滚黑烟,惊慌的市民围在附近指指点点,交头议论着什么。薇薇瘸着腿走了过去,低声问道:“出了什么事?”
      “好像王宫有刺客!”被问的人急促地说道,“这年头,连王城都不安全了。”
      “也许吧……”薇薇提起劲,贴着墙根向城门走去,想要趁混乱去寻找可恶的袭击者。宫里的混乱还在持续,仓皇逃窜的侍从,尖叫的女官,以及到处奔跑想要找到入侵者的王宫卫士,给了薇薇最好的掩护。女孩子努力回忆着首领提尔曾经讲过的课。
      “良好的刺客,一定要最快发现目标,如果自己做不到,那么就升高自己的视野。”
      他也一定会这样!
      薇薇这样告诉自己。
      王宫太大,人员太多,想要一间间房子找到刺杀的目标,很明显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因此刺客选择了放火,逼出自己的猎物。现在他一定在一个视野最辽阔的地方等待着。薇薇隐身在一处墙角,仔细打量着王宫的屋脊。光滑的圆穹不可能藏人,屋檐下的位置也不够,恶魔雕像背后太过显眼,还有哪里?
      薇薇不禁怀疑起自己的判断,眼睛本能地扫视着周围来来往往的人们。王宫院落的左边很快出现了一大群衣甲鲜明的骑士,簇拥着中间的几个爵士模样打扮的男人快步向门口走去。薇薇开始留神。如果自己是刺客,如果目标在这群人中间,该怎么办?
      接近他们,找到首领。女孩子心里这么告诉自己,眼睛里已经瞅见一个王宫卫士快步向那边的骑士走去,嘴里大嚷着什么,却又在靠近骑士们的地方颓然仆倒在地。那群人警惕地拦在一个中年男人面前,那人却说了句什么,推开身前的骑士们,指着倒地的王宫卫士说起话来。
      “你就是目标!”薇薇心下了然,目光顺着人群的缺口望去,喧嚣的环境里,受过训练的耳朵依然在寻找着最熟悉的声音——弓弦声。
      在哪里,快出来!
      薇薇的心跳得就像疯狂的鼓点,整个世界都沉寂了下来,然而女孩子知道,只要那刺客出手,自己一定能把他揪出来。
      很快,薇薇追寻的目标就出现了。在王宫大门的阴影里,吱吱嘎嘎的机弦声不被察觉地悄然响起,女孩子定睛看去,却是个王宫卫士,正对着中年男子张开满弓。


    戴瑞肯:夜 枭(3)


      “有刺客!”薇薇接近浑身气力大声喊了出来,“在门口!”
      话音未落,那弩箭已经激射而出,然而薇薇的话语已经起了效果,反应快的两个骑士猛然扑上前去,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那支利箭。他们的同伴顿时怒了,吼叫着冲向放暗箭的人,把他打倒在地,狠狠地殴打着。薇薇顿时感觉全身散了架,无力地坐倒在地。
      扬冀,那个刺客被抓到了,很快就会被杀死,你们的仇,终于报了!
      薇薇疲倦地想要睡去,心脏却依然抖个不停。
      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是我遗漏了什么?
      女孩子想要说服自己一切都结束了,夜枭的本能却拼命地想要唤醒她。
      没有数清眉毛的夜枭,没有数清眉毛的夜枭……天啊,那支箭,没有发出尖啸!
      薇薇的心顿时爆炸开来,竭尽全力跳起身,向已经没了保护的中年男人奔去。
      “还有刺客……”
      尖啸声比呼唤来得更快。没等薇薇迈出步子,三棱箭镞已经深深扎进那男子的胸膛,甚至连一声呼喊都没有,男人就毙了命。
      这才是他!这才是他!
      心里跃动着恐惧和狂喜的女孩子朝着尖啸声的来源望去,却见高高升起的烟柱里,一个黑色的背影消失在宫墙后。薇薇已经虚脱的身子竟不知哪里来的气力,迈开大步向黑影背后追去。
      “抓刺客!”
      骑士们似乎误解了这一举动,高呼着跟在薇薇背后。
      我不是,他才是!我不要在这里被抓住!女孩子顾不得解释,一心只想找到该死的敌人,竭尽全力跃过高大的墙垛,向护城河里坠去。冰冷的河水猛地灌进她的耳鼻,让有些昏沉的意志稍微清醒了些。
      “我不能被抓住,我不能死!”她奋力挣扎着游出水面,双手死死抓住岸边的草根,想要把伤痕累累的身躯拖上岸去。眼前冒起的金星却告诉她,她已经不行了,很快就会眩晕。
      “不能这样,我要追上那个家伙!”薇薇心里涌起一丝绝望,手指深深抠进泥土里,喉咙里发出野兽一样的低吼,“扬冀,帮助我,快……”
      失去意识之前,薇薇仿佛见到扬冀来到自己面前,用有力的双手抱住了自己。
      “这真太好了,嘻嘻,小子,原来你没有死……”
      薇薇忍不住笑了,鼻涕眼泪一股脑地往这个叫人担心的坏小子身上擦去,接着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下
      清晨。
      薇薇的脑子很清醒,身体却一点也不想动。筋骨的疲乏和伤口的麻木缠绕着她,让她只想好好休息。然而夜枭的敏锐却令他不得不醒来。薇薇开始不动声色地观察起自己所处的地方来。
      茅草屋。
      农夫或者猎户的住所。
      简陋的木头家具,粗糙的木桌,凌乱的衣服甩得到处都是。
      很明显,是个单身男人的住所。这种混乱,薇薇曾经在扬冀的小房间里看过。
      那个笨蛋。薇薇心口一痛,眼泪不争气地流了出来。眼角里瞅见门口出现了一个人影,连忙坐起身。
      “请问,您是……啊,流氓!”
      薇薇胸口一凉,这才发现自己没穿衣服,赤裸裸地裹在被子里,这么陡然地一坐,自然春光外泻,让对方大饱眼福。那人一愣,随即吹了声口哨。
      “我还真有运气呢,大早上捡回来个美女,现在又白给看裸体,哈哈,艳福不浅!”
      “你……油嘴滑舌!”薇薇气不打一处来,连忙缩进被子,一边气急败坏地喊道,“给我滚出去!”
      “啧啧,那可不行,这是我的家,您是客人,明白么?只能我不高兴了让您出去,但是您可没权力这么做!”
      “滚!气死我了!”薇薇试图找点什么砸死这个混蛋,然而这个家太穷了,以至于薇薇只能考虑把被子扔出去的后果。折腾了半晌,女孩子只能蜷在被子里,鼓着腮帮子恶狠狠地盯着那家伙。他也不回避,始终微笑着打量她。
      沉默了半天,薇薇终于开口了。
      “你救了我?”
      “好像吧。”
      好像?真是无聊的回答。薇薇一愣,随即大喊道:“我一点也不感激你,我自己也能安全离开!”
      “这话在您沉入水下以后再跟鬼魂谈谈比较合适,这样吧,我是您的救命恩人,打算怎么报答我?”
      “哪有这么说话的?你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
      “被您说中了,嘿嘿,我听说英雄救了美女,美女都要以身相许的……”
      “你休想!”
      薇薇蜷得更紧了,敌视地望着他。
      “那么,美女替英雄收拾收拾凌乱的屋子,再弄顿丰盛的晚餐如何?”
      “做梦!”
      “是么?真是遗憾了!那我只好想法子收回涂在您身上的伤药,还有救人的成本了。”男子抱起散落在地上的衣物,薇薇这才发现是自己的。
      “把衣服还给我!”
      “不行,这是抵押品,要拿去卖了!哦,还有,您好像还有点利用价值,我可以在门口摆个票箱,请周围好奇的男士过来参观裸体美女,收取一定票价如何?保证只要救人成本回来了,我就让您走!”
      “你……真是个无赖!”薇薇气得浑身发抖,“你就不能像个骑士一样对待女士么?”
      “这么说,您愿意打扫屋子,并且与我共进晚餐了?”
      “把衣服还给我……”
      “嗯?”


    戴瑞肯:夜 枭(4)


      “我的意思是,我他妈的答应了!你这个该死的混蛋!”薇薇忍不住说了句粗口,却见那家伙笑得开心之极,仿佛自己说了世界上最有趣的笑话似的。
      “啧啧,美女说脏话别有一番味道,不过还是少说为妙。我叫戴,女士,您的名字呢?”
      “名字?”薇薇一瞪眼,“要你管,给你收拾房间和做饭跟我的名字有关系么?”
      “哈哈,没有。”戴摇摇头,慢慢走出屋子,“您可以做些轻微劳动,不过不要太剧烈,因为伤口会裂开,对您美丽的肌肤不太好哦!”
      “你给我滚!”薇薇终于忍不住,抓起手边的枕头使劲向戴砸去。
      尽管是莫名其妙的邂逅,然而浑身是伤,无处可去的薇薇还是暂时在戴这里住了下来。不知道是前世冤家,还是八字相克,薇薇一心认定自己的救命恩人就是个轻浮浪子,每次见面便如仇人一般,非要吵个几句才肯罢休,戴却仿佛很享受其中的乐趣,每次不把薇薇惹得急了不肯罢休。这样几周过去,薇薇的伤好得差不多,吵嘴却像上了瘾,每天不骂戴几句,觉都睡不踏实。
      “死鬼戴,滚过来帮我收拾桌子!”
      “死鬼戴,叫你呢!”
      “死鬼戴,不准乱丢外套!”
      死鬼戴总是笑嘻嘻的,一点也不生气,倒叫薇薇有时候觉得不好意思。
      “其实他是个好人。”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薇薇这么跟自己说,“就是嘴巴坏,不老实。”不过薇薇还是很感谢他,至少,他从来不问薇薇的身份,也不问她为何昏倒在护城河里。
      “他只是个普通猎户,万一连累了他就不好了!”薇薇开始这么想,不过她很快就发现,戴比普通猎户高明得多了。戴射得一手好弩箭。百步之内,连最迅捷的山兔也躲不过去,不过在自认为专家的薇薇眼里,不过是个外行人罢了。
      “你要是能好好训练一下,一定能成为一个好的夜枭!”薇薇有时候会这么和戴打趣。
      “他们是谁?”
      “王国最精锐的弓箭手,不过,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
      “呵呵,是么?”戴的态度总是有些玩世不恭。
      “你以为我在开玩笑么?你要知道,被夜枭数清眉毛的,可是活不到天亮的,他们就是这种厉害的角色!”
      “那么,不要被数清好了。”
      “嗯?”薇薇一愣,不禁想起全军覆没的往事。全队人都死了,只有自己被扬冀保护着,活了下来,却还想一个人在这里快乐地活着。薇薇想着想着,不禁怔怔落下泪来,却见戴认真地望着自己。
      “真是,沙子迷了眼睛。”薇薇连忙擦去眼泪,笑着对他解释。戴一把搂过女孩子,轻轻抚摸着她如丝的头发。薇薇想要挣扎,却听男人在她耳边轻声说道:“留在这里,给我做一辈子的饭好么?”
      薇薇像石头般地僵住了。半晌,才干笑了两声,轻轻推开戴。
      “你又在开玩笑了……”女孩子低声埋怨道,“这个也能乱说的么?”
      女孩子偷偷看着戴的脸。那张普通的脸完全不见昔日轻浮调皮的神情,取而代之的是严肃和凝重。那双眼睛里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两人对视良久,戴突然松了口气,哈哈大笑起来。
      “我学得很像吧?求婚?”望着目瞪口呆的薇薇,男人似乎很满意于刚才的恶作剧,拍拍屁股站起身来,“好了,我去干活了。臭婆娘,在家里煮饭!”
      望着他离开的背影,她的心底有些失落。其实,她是很喜欢他的,如果戴再多坚持一刻,她也许会答应他的求婚,就这么一辈子平平安安地呆在这里。可惜……
      “他又在拿我开玩笑……”薇薇有点恨戴,心里慢慢平静了,“毕竟,像我这种背负着仇恨生存的人,是不应该有这种想法的。这样也好。”
      女孩子检查了一下身上的伤口,差不多已经痊愈了。每天瞒着戴的恢复训练起了效果,昔日在夜枭部队学到的技能熟练得宛如与生俱来般。薇薇偶尔回到城里打探消息,等待着可能出现的机会,直到有一天,从酒吧老板那边买来了一条有价值的情报。
      “特洛丽侯爵夫人决定结束王国混乱的内战状态,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大贵族哈根公爵的儿子,从而彻底孤立拥兵自重的菲尔兹伯爵。”
      “如果那个刺客是菲尔兹伯爵的人,他一定会来订婚的哈布斯城堡。”薇薇忍不住有些欣喜,复仇的机会再度出现在眼前,如果能把握的话。只是,自己终于要离开那间小屋,离开……他。
      女孩子呆呆坐在屋里,望着简陋的家具和床,等待着戴早日回来,和他道别。
      “没有接受他的求婚,也许是件好事,他早点忘记我,一定能找到更好的姑娘。”薇薇心里乱成一团麻。如果戴出现在她的面前挽留她,也许她会动摇。然而戴直到那天黄昏都没有回来。脑袋想到麻木的薇薇终于死了心,拖着步子慢慢离开了带给自己安宁和平静的小屋,走上去哈布斯城堡的道路。
      “这是天意。”薇薇对自己说道,“神给我的旨意,是找到那个混蛋,替同伴复仇,让那尖啸声再也不能得意地响起。然后,如果我能活下来……”
      薇薇摇摇头,咬紧牙关,大步向道路远方奔去。
      谁都知道特洛丽侯爵夫人和哈根公爵的联姻将是对菲尔兹伯爵一党的致命打击。因此哈布斯城堡被忠于侯爵夫人的军队围得铁桶一般,任何人没有特洛丽家族的纹章,都不得靠近城堡半步。这个禁令将一直持续到订婚仪式完成。
      薇薇很庆幸自己在禁令下达的前晚赶到了哈布斯城堡,趁着夜色掩护潜进了城堡中央的院落,在钟楼的隔板上找到了一处隐蔽地方。
      这里黑暗,然而俯瞰整个庭院,视野良好。如果刺客行凶后想要离开,一定会从薇薇眼皮下经过,那时,即使她无法射杀他,也一定要叫人团团围困他,直到他得到应有的惩罚。


    戴瑞肯:夜 枭(5)


      薇薇拿鹿筋狠命把弓缠了几道,将弦拉得紧紧的。又检查了一下箭袋。三十二枝箭,每枝箭上都绘了夜枭的图案。这是三十二个复仇的灵魂,将要带着愤怒和正义,向邪恶的尖啸者讨回公道。
      “我,是最后一只王国夜枭。他,是王国的敌人,扰乱秩序的不祥鸟儿。我一定会射杀他!”
      女孩子抱着弓,斜靠在角落里,迷迷糊糊地睡去了。直到夜里震耳的爆竹声响起,才在艳丽的焰火中醒来。女孩子想要舒展一下身体,陡然间心头一阵警惕,止住了自己的行动。隔板赫然被翻了开来,两个黑影爬到了阁楼上,小心翼翼地望望四周。
      “杀了特洛丽,还有她的贱种女儿,事成之后王城卫戍长官就是你了!”
      另一个黑影没说话,只是冲前者点点头,弓着背来到了阁楼的小窗前,向外望去。说话的人很快爬了下去,没有声息了。
      薇薇心头已经透亮。那边的他就是刺客。
      而他还没发现自己。
      薇薇开始感谢老天爷将敌人送到了自己眼皮底下,心口如小鹿般撞个不停。
      “冷静点,笨蛋,寻找最好的时机,为同伴报仇!”薇薇屏住呼吸,左手扣在弦上,耐心等待刺客出手的时候。
      庭院里的音乐声和脚步声逐渐大了起来。整齐嘹亮的典礼歌声萦绕在整个殿堂,格外庄重神圣。然而隐藏在黑暗中的两个人却无心欣赏,只是专注于自己的猎物。殿堂里,男高音的咏叹调响起,参与婚礼的新人应该已经出现了。那窗前的黑影慢慢直起身,手里的弓吱吱嘎嘎地拉满了。薇薇借着那细微的声响的掩护,几乎同时拉开了自己的弓。
      两个人一起翻转右手,食指和中指夹住箭羽,凝重地将箭搭在了弓上。那刺客的箭头向着厅堂里,薇薇的箭头指向刺客的后背,只等对方箭离弦的刹那,就要取他性命。刹那间,一颗放射着光芒的焰火升起,砰的一声在半空炸开,放出夺目的光芒。尽管只是一瞬间,薇薇却看清了对手的脸。
      那是戴。
      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
      薇薇刹那间脑子里一片空白。
      为什么是他?谁都可以,为什么是那个救了自己性命,带给自己欢乐,哪怕只是很短时间的快乐的,戴?
      薇薇几乎要诅咒起命运的安排来。
      如果什么都不知道,放弃复仇,自己也许能和他一起快活地生活下去。
      如果没看清他的脸,复仇完成,自己也许能做个傻瓜离开,去那间屋子等戴回来,直到有一天失望地离去。
      如果不是两人都选中了这里,也许自己根本就无力阻止他的行动,毕竟自己根本不是他的对手,最好也不过是同归于尽。或者说,什么都不知道地死在他手下,一了百了。
      可惜没有什么如果。
      剩下来的夜枭数清了最后一根眉毛。
      “放箭!”薇薇这么对自己说,“放箭,杀了他!扬冀在看着你,提尔在看着你,三十二只折翅的夜枭在看着你!”
      “放箭,杀了他!”
      “放箭,杀了他!报仇!”
      这声音越来越大,震得薇薇晕头转向。可是搭在弓弦上的手指怎么也放不开。
      “留在这里,给我做一辈子的饭好么?”
      戴那张严肃而又认真的脸,让薇薇的心咯噔一声,好像要裂开了。
      自己能一辈子藏着这个秘密么?也许什么都不要说,等事情结束了去找他。是特洛丽侯爵夫人胜了,还是菲尔兹伯爵的天下,跟自己完全都无关。自己和他也许能有在圣歌中穿上洁白礼服的一天。
      “如果,什么都不要发生就好了!”薇薇想哭。
      “戴。”女人轻轻呼唤道。尽管声音很弱,在无人的阁楼却无异于惊雷。男人陡然一惊,望向她藏身的角落,看到的却是女人悲凄的脸孔,和一支闪着寒光的利箭。
      “原来,你什么都知道了。”
      薇薇觉得男人语调很悲伤,心里一软,就想要劝他离去,哪知道那张脸孔瞬间又恢复成了女人最讨厌的轻浮表情。
      “臭婆娘,要杀了我吗?如果你有这个本事的话!”
      “戴,你不要乱说……”薇薇有些气苦。
      “那我还要怎么说,你是只夜枭吧?王国最精锐的弓箭手?哈哈,对我来说只是个笑话。也许你还记得那个燃烧着火的夜晚吧,三十一支夜枭,全都在我箭下殒命!”
      “戴,真的是你……”女人的话语很平静,叫男人也无语。
      沉默了片刻,戴笑着抬起头。
      “你知道吗?那天你们杀了我一族人。从兄弟到父亲,十四条人命,没有一个活着。从那天起,就注定了我们相互厮杀的结局。”
      那些人是要去暗杀特洛丽侯爵夫人的,难道不对?薇薇想起那天晚上提尔说的话来,如果是这样,夜枭的目标难道弄错了?
      “戴……”
      


    戴瑞肯:夜 枭(6)


      “不必说了,夜枭。”戴摇摇头,“已经到了这个地步……”
      “戴!”
      “典礼很快就要完了,我会射杀特洛丽侯爵夫人。她是造成这场悲剧的元凶!你想杀我,就杀吧!”戴平静地转过身躯,背对着薇薇,箭镞伸出了小窗,直直指向目标。薇薇反射似的抬起弓,对准戴的后颈。
      “戴,也许……”
      “好的弓手,在箭离弦的前一刻都不会放松!瞄准!”
      戴就像在训斥薇薇一般,女人一愣,随即哀求道:“你听我的,这里面有蹊跷啊!”
      话音刚落,羽箭已经夺弦而出,刺耳的尖啸声打破了庄严肃穆的气氛,恶狠狠地扑向目标。戴已经搭上第二支箭,拉满了弓就要射出。薇薇不再犹豫,弓弦爆响,箭矢已经扎进了戴的后颈,随即是人体倒地的闷响。
      哈布斯城堡的婚礼最终还是成功举行了。尽管有刺客来袭,却意外地没有射中任何一个人。而循声找去的卫士们在塔楼发现了射杀刺客,保护婚礼不受影响的英雄女子薇薇,木然跪坐在沾满灰尘的地板上。
      一个月后,菲尔兹伯爵遭到了流放,在路途中被来历不明的刺客袭击,一支羽箭射穿了他的喉咙。谣言是他的政敌特洛丽夫人终于彻底处理了敌人,不给他任何翻身的机会。
      薇薇,最后一只夜枭,立下大功的女人,在洗刷了同伴的耻辱之后意外地拒绝了侯爵夫人的封赏,一个人消失在王城的人海里。此后,再无一个人知道她的下落。
      黄昏。
      简陋的小木屋里,一个女人默然收拾着房间。在松木床的枕头下,女人意外地发现了一支枯萎的玫瑰,一个封闭的首饰盒,以及一封书信。
      “臭婆娘!”
      信的开头这么写道。
      “你还是笨笨的,总是叫我放心不下。为了你这个笨蛋,我竟然会傻傻地用尽所有的钱买了这个戒指,实在太笨了。幸好你拒绝了我,不然每天跟你在一起,我都要被气死的!”
      “臭婆娘,我要走了!其实在从护城河里捡起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在追踪我。你以为自己的行动很隐秘吧,在我眼里,就跟小孩子的把戏差不多。你的身份来历,我都查得一清二楚,你是来杀我的。但是你太笨了,以至于连我是敌人都分辨不出,这样的对手我要是随手处理了,可是有负家名的。”
      “可是,臭婆娘,我已经不能再用我引以为傲的家名了。因为我被怒火冲昏了头,干了无可饶恕的事情。在杀了你的同伴之后,一个叫菲尔兹伯爵的人找到了我,告诉我一切都是特洛丽侯爵夫人指使的,原因是我们家族不肯为她效力。这倒是事实,她派人来征召过父亲,但是被拒绝了。那时候我完全失去了理智,于是答应为他效劳,接连杀了罗伯特伯爵和夏廉男爵。那时候,我的家名就被血给玷污了,无法洗刷。当我知道一切都是菲尔兹伯爵安排的时候,就已经有了死的觉悟,用死来洗刷罪名。但是那个卑鄙的家伙,我也要带走。”
      “臭婆娘,你不配做夜枭,我才是。我是黑夜的使者,该回到黑夜去了。”
      女人缓缓打开首饰盒,那里面的宝石闪着耀眼的光辉,亮得刺眼。女人笑了,将戒指缓缓戴在无名指上,眼睛里的泪水却止不住地流下来,湿透了信纸。


    阿修罗:宠 物(1)


      萨卡独自走在赛丝诺亚的街道上。尽管路面上铺的都是坚硬的青石板,但他脚下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入夜后海风开始变得冰凉,带着潮湿的腥气迎面吹在脸上。天才刚刚黑了不久,路上就已经鲜有行人了,两边的房屋里次第亮起了三三两两的昏暗灯光。
      虽然赛丝诺亚名字的意思是来源于古颂词——“美丽的海洋女神阿米诺亚”,不过现在它已经丧失了传说中的那无尽的美丽与荣光。女神想必也一定已经放弃了这个用自己名字命名的港口。长久以来,一直都处在混乱中的赛丝诺亚如今变成了一个冒险家的乐园。人们从克洛亚大陆各地来到这里,想要找到发财或是出名的机会;来自遥远群岛的海盗们更是把这里当作了他们在克洛亚大陆的补给站。
      赛丝诺亚夜晚的大多数灯火都集中在港口附近。那里有着大量的酒吧与妓馆。形形色色的人聚集在那里,像猎人一样等待着机会出现。相反,在靠近陆地这一面的城里,灯火就寥落得多。黑暗像是潮水一样淹没了大部分的城区。只有比较阔绰或者必须夜晚工作的家庭才能点上蜡烛。
      萨卡在接近港口的地方转入了一条小巷。这里的路面不像外面的街道一样铺着石板,坑坑洼洼的泥路上到处都是散发着臭气的垃圾与污水坑。黑暗充斥着长长的巷道,什么都看不清楚。让人感觉到这里面到处都隐藏着未知的危险。
      但是萨卡却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深褐色的衣服让他完美地融入了黑暗。他很自然地避开了偶尔出现的几扇窗户里的灯火。就算这时有人向窗外张望,他们也会怀疑自己看到的只是摇曳的灯影。萨卡像影子一样轻轻地走着,不发出一点声音。
      突然他贴向墙壁,双手伸入怀里握住了两把匕首。
      一阵细微的声音正从黑暗的角落里发出来。那声音时断时续地响着,甚至不会比风声更大。但是萨卡耐心地等待着,他知道那不会是自然发出的声音。有某个东西正埋伏在那里。虽然这个距离使他看不穿那片黑暗,但他确实感觉到那个东西就在那里。
      声音停止了。萨卡握紧了匕首,安静地凝视着那个角落。一只黑猫呜呜低鸣着走了出来,警惕地看着这个男人。萨卡打量了一下这只猫,松开匕首继续走自己的路程。
      走过这条小巷后,萨卡又转入了另一条更长更黑的胡同里。他就像是一个幽灵般从黑暗中穿行而过,悄无声息。当他和一个迎面而来的人擦肩而过的时候,那个人甚至都没发现近在咫尺的他。萨卡没在意这个人。像这样一个如瞎子般跌跌撞撞在黑暗中摸索行走的人,对他毫无威胁。
      萨卡的目的地是一家名字叫做“锚地”的旅馆。他先站在旅馆不远处的阴影里,仔细确认了没有任何异状后才走到旅馆门前。那里的灯火让刚从黑暗中走出来的他不禁眯了眯眼睛。
      这家旅馆坐落在这个居民区东北角的一片空地上。虽然外表陈旧破烂,但里面那通明的灯火让它在这一片黑暗的区域内显得与众不同。周围那些贫民的房屋在黑暗中畏缩着,就像是主人身后的奴仆一样,簇拥着这座看起来仿佛是个暴发户般趾高气扬的建筑。
      十几条黑暗曲折的小巷都通向这里,仿佛构成了蜘蛛网上的丝线,“锚地”旅馆在它们当中如蜘蛛一般静静等待着上门的猎物。
      旅馆的一楼是个大厅,主人把这里改做了一间酒馆。萨卡站在门口打量了一下大厅里面,一切都和他上次来看到的一样——乌烟瘴气而又人声鼎沸。一个个面容猥琐或者是凶狠的人正在大声谈笑着,用比别的酒馆更贵的价钱买酒来喝。他们并不傻,只是这里的主人布莱恩坚持要求他们以这样合法的方式交纳税金。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样很无聊,但是没有人敢对此提出异议。布莱恩才是赛丝诺亚真正的主人。所有定居在这里的不法之徒都得服从他的意志,否则就别想在这里活下去。
      布莱恩是赛丝诺亚盗贼公会的首领。但是按他的说法,他应该是诺亚兄弟会的长老才对。尽管这个组织里大部分成员都是盗贼,但也正如他自己所说,里面也有不少码头上的工人或者城里的贫民。
      “所有的穷人都是兄弟。”布莱恩经常笑容可掬地对那些给自己交纳税金的人说,“我们应该彼此帮助。”
      这些人每个月至少要来这里喝一次酒,把自己该交纳的那份税金交给布莱恩。这样他们就可以在布莱恩的保护下,保证自己的工作不会轻易丢掉。而那些盗贼也可以在被许可的情况下,到赛丝诺亚的各个角落里去盗窃别人的财物。
      萨卡迈步向里走去。这个时候还呆在这里谈笑风生的家伙不是小偷就是强盗,萨卡不想理会这些面貌可憎的家伙。他低垂着眼帘从人群中穿过去,不想引起别人注意,但这个打算还是失败了。所有看到他的人都立刻安静下来;就连本来是背对他的那些人,也因为别人变得凝重的视线而回过头来看他;角落里的人们窃窃私语,很明显是在谈论着萨卡的事情;一些新来的人好奇地睁大眼睛,却不敢打破静默。
      萨卡知道这里所有的人都很怕他。
      无论是盗贼还是强盗,他们的目的都是得到别人的财物。虽然萨卡很肯定这里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手上曾沾过别人的鲜血,但是他们最终也只不过是盗贼或者强盗。杀人对他们来说大多数时候都是不得已的事情。
      萨卡和他们不一样。他是一个专业的杀手,他只杀人。杀那些布莱恩要他杀的人。
      走在这些人当中,萨卡就像是豺狗中的恶狼一样引人注目。
      “是布莱恩让我来的。”他静静地走到柜台前说。
      那个侍者嘴里嘟囔着什么,指了指楼上。
      萨卡没作停留就直接向楼梯走去。当他的身影消失在二楼的走廊后,酒馆里这才又恢复了刚才的喧闹。
      布莱恩的房间在走廊的尽头,里面并不像别人猜测的那样奢华。如果以主人的地位与财富来衡量这个房间的话,这里的布置甚至到了寒酸的地步。唯一可以显示出房间主人富有的证据就是一张毯子,那张来自克洛亚南方的金丝毯被随便铺在地板上任凭人们践踏。萨卡知道那毯子其实是贵族们买回去挂在墙上的壁毯,价格十分昂贵。但无知的布莱恩却把它当地毯来用了。不过他不想提醒主人,没有人敢蔑视布莱恩的智慧。侮辱公会首领唯一的后果就是自己的尸体被丢在冰冷黑暗的海底。
      布莱恩胖乎乎的,才刚四十岁出头就已经谢了顶,脸上堆满了人们熟悉的那种微笑,大腹便便的他看起来像极了一个和善的旅馆老板。他倒了一杯酒,亲手递给了萨卡。
      萨卡端起杯,放到鼻子下仔细地闻着,看起来仿佛是在鉴别酒的好坏。但其实这是他用来检查食物的一种方法,萨卡用这个方法可以分辨出几十种毒药的气味。今天他并不担心布莱恩会对自己做什么,这只是一种良好而又必要的习惯而已。


    阿修罗:宠 物(2)


      “后天中午在人鱼酒吧会出现一个瞎了左眼的家伙,他脖子上有个银骷髅吊坠。”布莱恩直接进入了主题,他的手指在桌子上轻轻敲打着,“右耳戴着一个大耳环,头发是马尾发式。身边大概还跟了同伴,身材很魁梧,说话声音沙哑。”
      “杀了他?”
      布莱恩夸张地点着头,发出了赞赏的感叹声。随后他满意地搓着双手,开始无声地笑起来,听起来就仿佛是毒蛇的嘶嘶吐信声。
      萨卡啜了一口酒,脸上毫无表情。
      “你放心,酬劳绝对不会少,足足有三百个金币,每一枚都像‘锚地’的肉馅饼一样厚。”
      萨卡差点当着布莱恩面嘲讽地笑出来——谁都知道‘锚地’的肉馅饼薄得像块饼干。
      “我要一千……”他低下头,小心捧住杯子,仿佛是想去温暖一下自己的双手。
      布莱恩原本红润的脸色一下子就变得发青,但微笑还勉强地挂在脸上。
      “杀死一个杜威并不难,但如果他是库伦德帮的海盗头子,那就不一样了。”萨卡自言自语般说。
      “你认识他!?”布莱恩显出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这个样子的他看起来就像是个愚蠢的农夫。
      萨卡做了个不置可否的表情,什么都没说。
      “开始学会和我讨论价钱了,是吗?”布莱恩顿了顿,重新露出了笑容,但眼睛里却闪现出隐约的凶光。
      “我需要钱,你知道。”萨卡简短地说,小心的选择着字句,尽量不要让自己触怒布莱恩。他是这里的首领,萨卡永远都会记得这一点,即使是杀手也会被杀的。
      “布莱恩,威尔越来越大了,我需要钱养他。”
      “哦——是啊,我明白,我明白。”沙克凝视了萨卡很长时间后才开口,他的话一字一句,缓慢而有力。
      他的笑容非常慈祥,眼睛里的凶光已经消失得一干二净。他慢慢点头说:“就是为了这个你才要求加价的不是吗?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相信别人还有谁能做这件事。你真是个负责任的好父亲。威尔那孩子——”他仿佛心领神会地挤了挤眼睛,“我知道,就按你提出的价钱决定好了。”
      “我不是他父亲。”萨卡站起来,把酒放在桌上,“我是他的主人。”
      “听说他的本领已经要赶上你了,是真的吗?”布莱恩殷切地把萨卡送到门外,很友好地拍打着他的肩膀,“天哪,谁能相信你为了个孩子就敢和我争论价钱呢?”
      萨卡回过头认真地盯着布莱恩,想判断这是否是句威胁,但后者的样子仿佛只是在和自己开玩笑而已。
      “他已经是个了不起的杀手了,只是我还没决定他第一个目标应该是谁而已。”萨卡转身离开了这里。
      在那些黑暗的小巷里穿行了几次,确定没人跟着自己后,萨卡回到了自己的住处。这里是一间外表看起来很普通的房屋,就像它旁边的邻居们一样破旧而肮脏。但是如果有必要,这里会变成赛丝诺亚最难进入的房间之一。萨卡从一来到这个港口就住在这里了。
      房间里黑洞洞的,月光从窗户里照射进来,刚好落在床上。
      威尔在床上熟睡着。萨卡可以看到他那稚气的脸庞上微微带着一丝笑容,大概是正在做一个美梦。他的头发在月光下发出白金般耀眼的光芒来,十分漂亮。
      萨卡坐到椅子上,默默地凝视着床上的这个少年,感觉自己放松了许多。
      威尔今年已经十四岁了。他是萨卡十年前从街上带回来的孤儿。那个时候萨卡自己也不过才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而已。他还记得刚带威尔回来时,这个脏兮兮的小孩脸上那感激与迷惑的神情。就像在雨水里被淋湿的小狗让好心的人家抱回屋子里一样。可是现在他已经长大了。
      萨卡的老师曾经告诉他,杀手是不能带有感情的,否则就无法下手杀人。爱一个人和恨一个人一样危险,因为爱情与憎恨一样容易让人判断失误。杀手绝对不能够带有人的感情。
      但是,杀手也是人,无法消除自己与生俱来的情感。人们所知道的唯一一个曾经差点做到的杀手在成功前就发疯了。
      “找一个宠物吧。”他想起老师说的话,“你可以吻它,也可以打它。你可以做一切事而不必担心它。”
      萨卡想他的意思是让自己找一个可以寄托感情的东西。但在萨卡找到宠物之前,他的老师就死在了自己宠物的手上。那是一条毒蛇。他不该睡觉的时候还和它在一起的。老师曾是最伟大的杀手,最后居然就这样死去了。
      所以萨卡带回了那天他在街上看到的第一个会活动的东西——威尔。
      萨卡在椅子上换了一个姿势。威尔突然睁开了眼睛,他的手悄悄伸到了枕头底下。他枕头边的一只猫鼬被主人惊醒了,开始发出尖利的叫声。
      萨卡满意地笑了。自己在威尔这个年纪里还做不到如此警醒。眼前这个少年几乎已经拥有了自己一切的技巧,甚至他都已经有了自己的宠物。现在威尔唯一欠缺的就是经验。萨卡十四岁的时候已经杀过两个人,而威尔却从来没有让自己的匕首沾上人血。
      威尔从床上坐起来打了一个呵欠。虽然看上去很懒散的样子,但是在内行人的眼里,这个少年的姿势完美得无懈可击,看起来随时都可以进行攻击或者是防御。
      “我去给您弄点东西吃。”威尔走向了厨房,顺手把匕首从枕头里抽出来,插入自己的腰带。
      看着他的背影,萨卡想起了自己小时候也为父亲准备过夜宵。萨卡的父亲在被征入军队前曾是一个木匠,母亲死后是他一个人独自把萨卡养大的。他还记得那时父亲总是笑呵呵地教自己做一些最简单的木匠活。虽然每一次他都做得极其糟糕,但是父亲都会对他大大赞扬一通。
      “你一定会成为一个伟大的木匠的。”萨卡的父亲经常会用这样骄傲的口气对萨卡说,“你的作品说不定会被国王买回去放到宫廷里。”虽然萨卡现在想起来自己那些拙劣的木工根本不值一提,但是那时每当父亲这样说的时候,萨卡都会觉得很自豪。那时候萨卡还对世界充满憧憬。日子虽然穷,但是和父亲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很开心。


    阿修罗:宠 物(3)


      可惜那样的日子太短暂了。萨卡十一岁的时候父亲就去替国王打仗,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了消息。后来,老师收留了萨卡。
      萨卡的老师从来没有夸奖过他。即使萨卡的名气已经在杀手这个行业里十分响亮的时候,他的老师脸上也没显露出一丝自豪的神色。但是布莱恩竟然会以为威尔是自己的养子,一想到这个,萨卡不禁露出了嘲讽的微笑。
      他坐在黑暗里,仔细地思考该如何完成布莱恩的任务。库伦德帮是海盗帮会中最为强大的那几个帮会中的一个。作为它的头目,想杀死杜威的人实在有不少。不过这不关萨卡的事,他所要考虑的是如何像过去一样干净利落地完成工作而不落下任何麻烦。只要被人知道是他杀死了杜威,那萨卡就一定会死得很凄惨。而布莱恩也不会好过,更重要的是,威尔从此以后就不会再有人保护他了。这个孩子现在还没到可以独自谋生的时候。
      萨卡坐在那里,默默地计划着。
      像往常一样,第二天一早,这间屋子里就响起了叮叮当当的声音。萨卡紧盯着威尔,挥舞着手里的匕首,将他暴风骤雨般的攻击全部抵挡或是化解了。他们两个人在狭小的空间里移动周旋着,手中的匕首闪着寒光,不停地刺出去,然后又交击在一起。每当其中一个人的手臂开始感到疲劳,不能再维持那快速的进攻时,他就开始收回手臂,进行防御。而另一个人就会很有默契地放弃防御,转为进攻。
      他们挥舞手臂的动作就仿佛是吟游诗人在拨动竖琴的琴弦一样熟练而流畅。如果有人在旁边看到这一幕的话,他一定会为这两个人目不暇给的动作而目瞪口呆。他们灵巧地在房间里变换着位置,却从来没有碰到一样家具或是物品。那匕首的交击声不绝于耳,而且越来越快,越来越密。
      萨卡很满意地看着威尔熟练地运用着自己的武器。他没有放过萨卡每一次故意露出的破绽,有几次他的匕首甚至几乎真的要击破了萨卡的防御。
      那只猫鼬显然已经习惯这样的喧闹。它懒懒地卧在床上伸展开四肢,让阳光照在它金黄色的毛皮上,那金色的细毛在威尔的床上落得到处都是。它睁着眼,惬意地看着这两个人玩着危险的游戏。
      最后萨卡将匕首在面前虚挥一下,人则向后跳开。这意味着早晨的活动已经结束。威尔喘息着,大颗大颗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滴落。他盯着萨卡的眼睛,露出期待的神情来。萨卡耸了耸肩膀,每次结束后威尔总会这样看着自己,但是萨卡从不假以颜色。但是今天他的感觉有点不同。他对着威尔笑了笑。
      “不错。”他摇摇头,让自己的汗水不要淌进眼睛,“事实上非常好。我现在已经没办法刺到你了。”
      威尔想要笑出来,但是他随即控制住了自己,低下了头。
      “对了,不要随便流露出你的情绪。”萨卡用毛巾抹了抹汗水,“我要出去,你自己呆在这里。”
      当他出去时,威尔坐在那里,正准备给自己的靴子底上钉上一块毛皮。这是经常在阴影里活动的人必需的东西——借助这个,他们可以像猫一样悄悄的移动,不发出任何声音。
      威尔越来越像一个杀手了。
      萨卡临出门时沉吟了一下,他转头看着威尔。
      “我得到了一件工作。如果可以顺利地完成,过几天我就给你找一个目标。你的匕首该染血了。”说完后,萨卡迅速地走出了门,不想面对威尔那欣喜若狂的表情。他发现这一次自己宁可去享受这个孩子的喜悦,也不想和过去那样呵斥他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控制力。事实上,威尔现在的表现已经比同样年纪时的萨卡好得太多了。
      也许是自己老了?萨卡平静地走在不被人注意的阴影里。虽然他在那些不认识自己的人眼里还只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但是他时常都会有一种老年人才有的疲乏感。有时候他甚至会幻想着自己可以像邻居那个老头一样,每天惬意地坐在门口晒太阳,什么都不用做,什么都不用想。那威尔怎么办呢?也许再过些日子后,当他真正成为一个杀手时就不用自己继续操心了。萨卡很确定威尔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成为诺亚兄弟会顶级的杀手。到了那个时候,萨卡就打算退休,他不会和自己的威尔去争夺名声。
      退休后的萨卡会做什么呢?也许和现在刚好相反——萨卡每天做好饭等着威尔拿钱回来。萨卡用力摇了摇头,仿佛要把这些荒诞不经的念头都摇出去一样。一想到威尔的事情总让他无法保持应有的冷静。
      “看看你……”萨卡对自己说,“你难道还真以为是他的父亲吗?”
      萨卡出来是为了找一个人,这个人就是被称做“赛丝诺亚大法师”的肖恩。这本来应该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称号。但遗憾的是,所有提到这个称号的人,他们的脸上通常都带着不怀好意的微笑。这个大法师事实上一个法术都不会。虽然曾在南方一个非常有名的法师门下学了十几年的魔法,但肖恩却连一个法术都施展不了。
      看着那些比自己入学还要晚的弟子们一个个骄傲地学成毕业,肖恩只能咬着牙向上天埋怨命运的不公。谁都不知道他出了什么问题,他的老师也认为他在施展法术时,无论是手势的姿势还是咒语的音节,或者是材料运用的分量都没有错。但肖恩就是施展不出来任何一个法术。最后肖恩被老师赶出了家门。他的名字成为了南方法师们的笑柄。那些同学大多数都成了名声显赫的法师,但是肖恩却只能隐姓埋名地到处流浪,靠以前学来的一些医术维生。
      几年前他来到了赛丝诺亚,并在这里定居下来。这个混乱的港口很少会有南方的法师来,没有人知道肖恩是一个失败的法师。一开始他开了一家医馆勉强维生。但是后来有一次他恰巧给布莱恩治好了病,布莱恩对他的医术赞不绝口。从此肖恩就成为了诺亚兄弟会的专属医师。就连萨卡也曾找他为威尔看过病。
      如果说肖恩以前曾经无数次诅咒自己去学习法术的话,那么现在他大概已经无数次感谢过自己去学习过法术了。虽然他无法施展出什么法术,但过去的学习让他拥有了非常丰富的学识与技能。肖恩可以治疗兄弟会里许多人的疑难杂症,也可以替布莱恩鉴别他珍藏财宝的价值,还可以帮助他精确的计算兄弟会的收入与支出。而且萨卡还知道,肖恩是他见过的最精通毒药的人。


    阿修罗:宠 物(4)


      就这样肖恩在赛丝诺亚得到了他以前连想都没想过的荣耀与权威。作为布莱恩的智囊,他的地位得到了所有人的尊敬。如果说萨卡是布莱恩的牙,那肖恩就是布莱恩的大脑。他那经过系统学习锻炼的脑子经常为布莱恩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如果不是一个南方的法师偶然来到这里的话,肖恩的日子本来可以过得无可挑剔。那个法师认出了他,并且在他逃走后还大声地把他的过去当作笑话在酒馆里说了出来。没有几天,所有认识肖恩的人都知道了他的过去。“赛丝诺亚大法师”这个称号就是这么来的。
      那个法师最后没能活着离开赛丝诺亚,他的尸体如今被丢在海底的某个地方。尽管肖恩用这样的方式重新取得了大家对他的尊重,但是那些人在背后提起他的名字时,脸上还是会浮现出会心的微笑来。
      萨卡敲了敲门,仆人把他带到了法师的研究室。这里到处都是冒着气泡的药剂和散发着奇怪味道的草药。那些奇形怪状的矿石和骨头被随意地丢在各个角落里。虽然无法施展法术,但是肖恩还是喜欢在空闲的时候做些法师喜欢做的事情。这些事情对他和另外一些人都非常有用处。这也正是萨卡来这里的目的。
      “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兄弟?”肖恩按照兄弟会成员的惯例来称呼萨卡,同时勉强自己在通常都是愁眉苦脸的脸上挤出一丝友善的微笑来。
      “用不着这么热情。”萨卡看着肖恩的努力觉得很好笑,“我到这里自然是来寻求你的帮助。”
      “我愿意为你做所有的事情。”肖恩大声表白自己,这个小个子男人夸张地挥舞着双手,“只要你吩咐,你知道,我什么都愿意做。”
      萨卡知道肖恩为什么对自己这么热情——那个来自南方的法师就是萨卡杀死的。但肖恩可没有请他这么做。肖恩虽然博学多才,但却胆小如鼠。他被认出来后唯一做的事情就是去借酒浇愁,然后拉住身边的一个人诉苦。那个人刚好就是萨卡。自从他治好了威尔的病后,萨卡一直很感激肖恩,这一次他认为找到了报答的机会。
      他杀了那个法师,然后告诉肖恩去兄弟会时要像平常一样摆出骄傲的样子。很明显萨卡的方法至少为肖恩挽回了大部分的面子,从那以后肖恩对萨卡一直都是感激涕零。对他来说,好不容易得到的荣耀要比自己的性命更加重要。而且很明显萨卡的行为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他有时候甚至会无由地担心那个法师的命运不要有一天降临到自己的身上。这也是肖恩为什么总是迫不及待地要向萨卡表现出自己的友谊与尊敬的原因之一。
      “我要一种药水。”萨卡找了张椅子坐了下来,“一滴这样的药水只要见血就可以杀死十个人。”
      “没问题,我能办到。你现在就要吗?”
      “对。另外我还要可以暂时把我头发染成另外颜色的东西,要那种很容易洗掉的。”
      “这都不成问题,你只要等一会儿,我就可以给你了。”肖恩显然很高兴能够有这样一个机会为萨卡做些什么。这个总是阴沉着脸的家伙今天竟然一边哼着歌一边开始忙碌着配制药水。
      “肖恩。”萨卡沉吟着,“我还有件事情大概要麻烦你。”
      肖恩抬起头看看萨卡,点了点头。
      “如果有一天威尔来找你,你可以替我照顾他一些日子吗?”萨卡看着诧异的肖恩继续慢慢说下去,“也许我会离开一些日子。要是他来找你的话,你替我照顾他吧。我想那用不了太久。威尔是个很聪明的孩子,用不着你太操心。我大概很快就回来,也说不定他很快就想离开你到街上去生活。到了那个时候,你就带他去找布莱恩。当心不要让人占他的便宜。”
      “你是在立遗嘱吗?”肖恩小心翼翼地看着萨卡的脸色,“你这一次的工作很困难吗?”
      “你知道我在公会里存款的数目。”萨卡没有理会肖恩的疑问,“等到合适的时候你告诉威尔,其中的三分之一给你,其余的都留给他。”
      “那可是一大笔钱啊。”
      “我知道。”
      肖恩没有继续追问下去,他埋下头继续做自己的工作。萨卡也不再说话,房间里只有那被加热的药水发出的咕嘟声。没用太长的时间,肖恩走到了萨卡的面前。
      “白瓶子里的可以把你头发染成纯粹的黑色。黑瓶子里的是另一种药水,你就算喝了它也没什么事情,但是千万别让它接触到伤口,否则你会在想起我的嘱咐之前就被毒死。”
      “另外,你一定要当心啊。”肖恩送萨卡到门口时,犹豫地说。
      “你才要当心,好好照顾威尔。”萨卡笑了笑,“我可还要回来的。”
      萨卡回到自己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吃过了饭后,萨卡从床底下拉出一只箱子来。他打开箱子,里面放满了各种各样奇怪的东西。
      萨卡从里面翻出了一根长长的锥子和一件皮甲。那件皮甲很奇怪,它不是平常人们所见的那种褐色或是黑色,而是一种淡淡的粉红色。乍一看就仿佛是皮肤的颜色一样。而且躯干部分是按照人身体的形状做出来的,你可以看得到上面一块块肌肉般的突起。和普通的皮甲相比,它显得更加严密,除了头与脚,几乎所有的部分都被皮甲包裹住了。如果把它组装好立在那里,你甚至会以为那是一个站立的人。
      “把这件皮甲上一遍油。”萨卡吩咐威尔,“仔细些,我明天要用的。”
      威尔把皮甲拖到一边,熟练的开始在皮甲上涂抹油脂,尤其是关节部位,更是非常小心。那只猫鼬在旁边好奇地嗅来嗅去。
      萨卡转头凝视手里的锥子。他父亲留给他唯一的东西就是这把木工用的长锥子。每次看到它,萨卡就仿佛又听到了父亲满含了鼓励与期待的话,过去那些模糊却是快乐的日子又浮现在眼前。
      至少自己留给威尔的东西要远远多于这把锥子。萨卡叹了口气,把装在黑瓶里的药水倒到盆里,然后把那把锥子丢进去浸泡着。
      第二天上午,萨卡往自己头上倒了些白瓶里的药水,剩下的都涂抹到梳子上。然后他用梳子仔细地梳理着自己的头发。肖恩的药水很管用,没用多长时间,萨卡原本是褐色的头发就完全变成了黑色。接着萨卡在内衣外面直接穿上了皮甲,皮甲的外面又套了一身宽大的水手服。原本身形精瘦的他现在显得十分魁梧,眼神也变得凶狠而粗鄙,仿佛是一个刚上岸的水手似的,看起来和那些港口里到处游荡生事的海盗没什么两样。
      威尔着迷地看着他,眼睛里充满了崇敬。每次萨卡准备出去工作时,威尔都是这样。
      萨卡把长锥子小心地用布条裹起来,盯着它看了看。
      “要是我晚上还没回来,你就去找肖恩。”他没有去看威尔的表情,“然后听他的安排。”
      他把锥子在手上掂了掂,放到了怀里。
      “把你的匕首给我。”


    阿修罗:宠 物(5)


      威尔拔出了匕首,犹疑着不知道该怎么做。萨卡曾经告诫过他任何时候都不要交出自己的武器。他吃不准这是否又是一次测试。
      萨卡拔出了自己的匕首,把它递给了威尔。
      “还记得它的来历吗?”
      “魔牙——是灰矮人们打造的武器。”威尔兴奋地点点头,这是他第一次把萨卡的匕首握在手里,“长半肘,刀身是秘银,处理成黑色是为了让它不再反光。加持过邪恶牧师的符咒,被刺中的人即使不死也会染上致命的疾病。手柄是伪龙骨,外面缠了雪鹿皮,结实而好握。”
      “它现在是你的了。”萨卡把威尔的匕首拿过来插到自己腰间。
      “那把匕首让我看起来不像是一个穷水手的样子。”他顿了顿,仿佛要解释什么似的补充了一句。但是威尔根本没有注意他说了些什么,他狂喜地紧握住魔牙,仔细地打量着它,似乎还不能相信萨卡竟然把它送给了自己。
      萨卡深深地看了一眼入迷的威尔,转身出了门。
      赛丝诺亚的中午,阳光逐渐变得灼热起来。对于来自西北方群岛上的海盗们来说,这里已经是很热了。杜威船长带着几个海盗迫不及待地走进了人鱼酒吧。他的随从们粗野地推开了几个正在柜台前喝酒闲聊的人,给自己的首领让出地方。这种小小的喧闹在这里根本算不了什么,酒吧里的人依然都忙着自己的事情,没有向这里看过来。
      杜威船长满意地看着斟满了冰凉麦酒的杯子摆到自己的面前。然后一口气喝完了一大杯。
      “再来一杯!”他把杯子重重顿到柜台上,转过头无聊地环顾四周。酒吧里并不是很吵。大多数酒客显然都是船上的水手,其中不少看起来也是海盗。他们正为能来到陆地上进行短暂的休息而纵情欢乐着。一个吟游诗人和几个妓女走来走去,想要揽点生意。这些水手在海上已经寂寞了几个月了,再没有比从他们身上赚钱更容易的事情,谁都不想放过这个好机会。
      一个水手顺手拉住了一个女人,想把她拉到自己的怀里。女人大声娇笑着,就势靠了过去。但另外一张桌子旁的客人几乎是同时拉住了这个女人的另一只手,同样地把她拉向自己的方向。这个女人的笑声立刻就变成了尖叫。那两个男人默不作声地瞪着对方,推开椅子站了起来。
      很明显这两个男人都有了醉意,他们马上就开始扭打起来。桌椅被碰倒,上面的酒菜飞得到处都是。这种事情在港口的酒吧里经常发生,所以周围的人一开始都在兴致勃勃地观看着,发出很大声的喝彩。但是没用多久,这两个男人的决斗就演变成了酒吧里所有人都参与的一场混战。水手们很高兴用这样的方式宣泄自己的情绪,他们几乎是兴高采烈地去攻击身边每一个人。而那些被打得飞出去的人在爬起来后,便又和眼前的人厮打起来。
      杜威船长看着眼前的场面哈哈大笑,他的眼光色迷迷地落在那些女人身上。她们尖叫着,为了尽快逃走而提起了自己裙子的下摆,露出来的白皙的大腿在阳光下显得格外诱人。那几个跟随他的海盗也在欣赏这场意外的演出。他们把那些被打得退到这里的人又用力推回人群中去,同时为他们呐喊加油。
      混战的场面越来越大,甚至有一些站在外面看热闹的人也开始咒骂着彼此推搡起来。杜威船长觉得自己该离开这里了。他示意随从们和自己一起出去。那几个海盗在他身边保护着他,把挡着路的人推开。即使是这样,仍然不时有人冲到了他的身边。杜威船长对此不以为然,他随便一挥拳就把那些盲目寻找对手的人打飞了出去。
      就在他快要走出门口的时候,一个水手被他的对手举起来抛了出去。这个倒霉鬼不偏不倚移的撞到了杜威船长的后背。杜威感到背上一阵刺痛,他咆哮着回过头来,却看见那个家伙狼狈地在地上爬行着,穿过无数条腿跑掉了。
      杜威觉得十分好笑,既然背上被碰到的地方不再疼痛,只是有点麻痒。他便不想再追究下去,杜威伸手搔了搔后背,带着随从向自己的船走去。
      萨卡一直爬到角落里才站了起来。他飞快地跑向酒吧的厨房。那里有一个很小的储藏室。萨卡躲在里面飞快地把皮甲脱下来,藏到一个箱子里。然后他把头扎进了水缸,双手用力在头发上揉搓着。
      当他从酒吧的后门出去时,萨卡已经恢复了原来的样子。他快走几步,远远地跟着杜威船长一行人。
      刚才在他撞到杜威后背的时候,已经乘机把长锥子刺进了杜威的右背。因为锥子很细,所以杜威不会有太疼的感觉,最多也只是觉得是被什么东西蜇了一下而已。但是以那锥子的长度来说,萨卡很肯定自己已经刺伤了他的肺。而且锥子不像匕首那样有血槽,所以那小小的创口只会出一点点血,大量的血液将因为压力的关系被阻塞在杜威的体内,然后加快毒药的发挥。
      走在他前边的杜威突然站住了。萨卡听到他大声地咳嗽起来。他周围的随从开始发出惊叫,他们的船长晃了晃便一头栽倒在地,再也不动了。旁边的人好奇地聚拢过去,萨卡跑过去挤到了人群里。
      此刻的杜威船长茫然地瞪着双眼,四肢不停抽搐。乌黑色的血从他的嘴和鼻子里不断地淌了出来。谁都看得出这个人已经没救了。
      萨卡转身走向了“锚地”。
      布莱恩给萨卡倒了一杯酒,笑眯眯地看着他,什么都没有说。
      萨卡坐在他的对面,懒洋洋地啜饮着布莱恩的好酒,也没有说话。他知道布莱恩有办法得到消息,这比自己通知布莱恩更好。他环顾着布莱恩的房间,等待着消息的到达。布莱恩双手抱在胸前,和善地看着他。每次萨卡完成任务后布莱恩的脾气都出奇的好。但尽管如此,萨卡也不敢让自己完全放松下来。他不知道自己要求加价对布莱恩意味着什么,就他所知以前从来没人和布莱恩在金钱上有过分歧。所以他看来看去的时候,却一直没有直视布莱恩的脸。最后无处可看的时候,他只好低下头仔细地打量着那块用金线织绣的毯子。
      布莱恩也不在意如此尴尬的气氛,他微笑着直到敲门声响起。
      一个人进来在布莱恩耳边低语了几句,然后又急匆匆走了出去。布莱恩笑得更加开心了。
      “没有你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走到萨卡的身边,和气地拍拍他的肩膀,“一切都顺利完成了。”
      “真是个天才!”布莱恩赞叹着,“你竟然想得到雇佣那些人来扮演一场混乱的打斗。”
      “只是最初动手的几个男人而已。”萨卡耸了耸肩膀,对布莱恩的赞美不置可否。
      “你的钱是要像过去那样存在这里还是直接提走?”布莱恩突然问了个很奇怪的问题。
      “一千枚金币可不好拿啊。”他语重心长地说。


    阿修罗:宠 物(6)


      萨卡心猛地抽紧,他抬起头看着布莱恩,想弄清楚对方的意思。
      “提走?”他审慎地说,“当然不,我为什么要提走?”
      “没什么,只是我想弄清楚这些钱你是不是也打算留给那个孩子。这要在账目上弄清楚,你知道,肖恩做起账目是很认真的。”布莱恩微笑着说。
      “不,像过去那样存在这里就好了。”萨卡松了一口气,显然布莱恩没有因为价钱的问题来找自己的麻烦。他一口喝干了杯中的酒,然后站起来打算离开这里。
      “‘人鱼酒吧’的储藏室里还有我的一件皮甲,请找人给我送回家。另外——”萨卡遗憾地点点头,伸出一只脚来,“你的地毯似乎开线掉毛了。你看,我的鞋上粘了很多金线。”
      布莱恩大吃一惊,他弯下腰心疼地看着那块毯子与萨卡的鞋。
      “这哪里是我地毯上的金线?!”布莱恩长出一口气,“这是你从外面带进来的什么东西。我的毯子可是上等货,连北方的贵族轻易都不得见的。”
      萨卡挑挑眉毛,走了出去。
      威尔还没有做好饭,这也许是他没想到萨卡回来如此之早的缘故。当萨卡走进来的时候,威尔正摸着那只猫鼬坐在床上发呆。
      “给我拿套衣服来。”萨卡坐到椅子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和布莱恩在一起比去杀杜威还要让人容易感觉紧张。
      威尔跳起来,跑向萨卡的房间去拿他要的衣服。那只猫鼬也飞快地跟了过去。它那金黄色的皮毛在太阳下闪现出黄金般的色泽。威尔爱死了这只小动物,无论去哪里都要带着它。即使它在换毛时弄得满屋子细毛飞扬,让威尔增加了很多工作量,他也不以为忤。显然有这样一只宠物在身边会使他觉得自己更像是一个杀手。
      萨卡感觉他爱这只动物比爱自己更甚。但萨卡并不生气,一个杀手不应该对人有太多感情的。最近会想到退休,也正是因为他发现了自己对威尔开始有了更多的感情。
      威尔抱着他的衣服慢慢地走过来,那只猫鼬跟在主人的腿边不停挨擦着,威尔的裤子上满是它掉落的金毛。
      萨卡深深地盯着威尔,叹了口气。
      就像是每天早上一样,他们几乎是同时拔出了自己的匕首。那两把匕首精确地在半空中交击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音。
      那只猫鼬熟练地跳到了床上,安详地卧在那里看着他们。
      威尔咬紧了下唇,握紧匕首不断进攻。萨卡全神贯注地防御躲闪着。被“魔牙”刺中的话,即使只是一个小口子也必将致命。萨卡的衣服被扔在地上,刚才威尔就是从那里面拔出“魔牙”的。
      “你干吗不等我在穿衣服的时候再动手呢?”萨卡灵巧地化解开威尔的一次连环攻击,“是因为判断出我已经觉察到你要杀我了吗?”
      威尔没有回答,紧皱着眉头,年轻的额头上出现了几道与他年纪不相称的皱纹。
      “我也不想那样。”萨卡带着嘲讽的口气说,“可是布莱恩的地毯上粘满了你猫鼬的金毛,就算是瞎子也猜得到你去过那里了。是他让你去的吗?”
      威尔的嘴唇已经被自己咬出了血,汗珠开始从他的脸上淌下来,和血混合在一起,带着一种奇怪的苦味流到嘴里。
      “他答应给你多少钱?我想不会超过三百个金币?”萨卡收缩着自己的动作,尽力保持体力。与此同时,他不住地用谈话来分威尔的心,这个办法在他过去无数次战斗中都被证明极其有效。
      “然后答应让你做兄弟会的首席杀手?我们答应过你第一个目标应该是我来给你选择的,可现在我不同意你的选择。”
      萨卡在威尔一连串的进攻中发现了一个破绽,他很明显地犹豫了一下,没有让自己的匕首刺过去。
      “你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呢。”萨卡遗憾地看着威尔并没有领自己的情,还是继续不间断地刺向自己,“其实我一开始用匕首刺你的动作只是试探一下,要是平常的话,你完全应该可以看出来的。可你今天太激动了。”
      萨卡想到刚才要是威尔对他的试探表现出应有的吃惊与手足无措的话,也许现在自己已经死了。
      “而且你的匕首也用得不够纯熟,现在就已经开始失去了节奏。”萨卡轻巧地跳过一把椅子。威尔一脚踢飞了它后,紧逼过来。
      “我该拿你怎么办呢?”萨卡失望地看着威尔,这个少年此刻就像一只发怒的小狼一样凶狠而狰狞,“你平常的表现一直都非常令我骄傲,但是一到实战就这么差劲。”
      “你应该让我带着你去杀另外一个什么人的。”他摇了摇头,“对现在的你来说,我太强大了。”
      威尔无疑也意识到了这一点,现在的他已经开始喘息起来,动作也不像开始那样敏捷。萨卡像一座他永远也爬不上去的山一样矗立在自己的面前,冷峻而威严。他必须尽快解决这场战斗,否则最后的失败者一定是自己。
      他退了几步,深深地呼吸了几下。萨卡站在原地,没有追过来。威尔努力集中自己所有的注意力,把四肢的协调度调整到最佳的状态。他有充足的时间做这些事情,因为他相信萨卡不会乘机进攻自己。威尔知道萨卡喜欢他,布莱恩也这么说。萨卡要是死了,他三分之二的财产就都是自己的了,这是萨卡亲自决定的。布莱恩认可了这个遗嘱。而且以后他就会是诺亚兄弟会的首席杀手——这是一个多么荣耀的称号。它和那些财产一样值得威尔冒险。
      他一定会胜利的,因为萨卡不会杀死自己。而威尔可并不遗憾杀死萨卡,就像布莱恩说的那样——把自己教育成现在这样,是萨卡不好。
      萨卡看着威尔的眼睛,他知道一切马上就要有个了结了。可是自己到现在还有些混乱,不知道最后的结果会是什么。
      “父亲会因为我让他失望而把我赶出家门吗?”当威尔开始移动脚步准备进击时,萨卡的脑海里很奇怪地掠过了这个念头。
      威尔手里的魔牙像一道诡异的黑影一样,在半空中划出了无数条獠牙般的轨迹。只要萨卡与这些轨迹中的任何一条擦过,他就会死。威尔从来没有使出过如此精彩的招数。萨卡全神贯注地盯着威尔的动作。他每伸展一次手臂,威尔的进攻就被精确地扼杀在中途。匕首的交击声减少了,但是加注在上面的力气增加了。


    阿修罗:宠 物(7)


      两个人距离越来越近,他们的脸上甚至可以感受到彼此匕首在面前划过时的凉风。萨卡手里那把普通的匕首已经缺痕累累,而魔牙却依然磨砺如新。但是萨卡并不在意,他只是凝神观察着威尔。魔牙要比自己手里这把匕首更重一些,威尔第一次用魔牙,手腕不会很适应那个重量,但是他自己一定顾不上考虑这一点。
      从一开始战斗的结果就是显而易见的,只是最后决定的权力掌握在萨卡手里。
      就在威尔收回手臂准备下一次攻击时,萨卡顺势开始了第一次进攻。他的匕首并没有向威尔的致命处攻击,只是飞快地刺向了威尔的手腕、小臂和肩关节这些地方。威尔只要被刺中一处,他的武器就势必掉落。他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拼命地抵挡着萨卡的匕首。但是萨卡的动作就像扑击的毒蛇一样迅速。威尔的手臂只好在很小范围内的几个固定的角度里不停挥舞着。很快他的整条手臂就都开始酸麻起来。
      威尔并不十分恐惧,他坚信萨卡不会杀死自己。他一直只进攻自己的手臂就说明了这一点——萨卡只想解除自己的武装而已。他一边紧盯着萨卡的动作,提防他突然进攻自己的咽喉或是其他致命的地方,一边不住后退,想要舒展开自己的手臂,好让自己重新取得进攻的机会。
      突然威尔发现自己身后已经是房间的墙壁,他的脚跟碰到了墙根。萨卡的匕首猛地刺向他的小腹,威尔很及时地挡住了这下攻击。他甚至为这一下干净利落的动作有点得意。但是随即他发现萨卡的匕首没有收回去,而是用力把自己的匕首向下压去。他有点吃惊地看向萨卡,像是想询问他为什么要做出和过去教导不一样的动作,可当他看到萨卡的眼睛时,他突然发现了一件事——萨卡是会杀自己的。
      恐惧像火焰般迅速升腾起来,威尔突然感觉到一切事物都飞一样地远离了自己,他害怕地张开嘴想要大喊,但是萨卡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把长锥子握在了另一只手里,他用这个刺穿了威尔的喉咙,并且穿透了他的脖子,把他钉在了墙上。威尔不能相信似的睁大了眼睛,还想说些什么。可是一股股的污血从喉咙里涌上来,堵住了他的嗓子。他只能挣扎着发出一些奇怪的咯咯声。
      萨卡捡起了魔牙,怜悯地靠近被钉在墙壁上不停抽搐的威尔。他从威尔的眼睛看得出这个孩子还认得自己。
      “你不该选择我的。”他摸了摸威尔的脸,“我又不是你父亲。”
      萨卡穿好了威尔拿来的衣服,然后扶起那张被他踢倒的椅子,坐在上面沉思着,一直到深夜。那只猫鼬在死去的威尔腿上蹭了许久后,最后跳到了萨卡的腿上。萨卡心不在焉地抚摩着它的皮毛。
      布莱恩会知道这一切的。
      当布莱恩给萨卡打开门时,他的脸已经告诉了萨卡这一点。房间里站着几个萨卡不认识的人。他们冷冰冰地看着自己,仿佛和自己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样。
      布莱恩这一次没有给萨卡倒酒,他依然像过去那样微笑着,眼睛里充满了好奇。仿佛急切地想知道萨卡来这里的目的。
      “我想看看我的存款到底有多少。”萨卡平静地说,“另外打算再存一些,我一个人生活可要不了那么多现钱。”
      “不多不少,比昨天多了一千个金币。”布莱恩咧开嘴无声地笑了,他挥了挥手,那几个男人就走出了房间。然后布莱恩放心地转过身,为萨卡把酒倒到一个杯子里,“说真的,你值这个价钱。赛丝诺亚没有比你更好的杀手了。”
      “要为这个小东西拿些吃的吗?”布莱恩对萨卡腿上趴着的那只猫鼬点点头。
      “这个小东西叫威尔。”萨卡拍了拍它的头,“它是我的宠物。”
      那只叫做威尔的猫鼬转过头,亲昵地舔了舔萨卡的手。


    ZENK:地精计划(1)


      猫克瑞根一大早就打开店门,绿色的胳膊支撑着变胖了的脸蛋,茶色的眼珠紧紧盯着商铺斜对面的阿莫雷银行。这位地精风险投资公司驻外代表在阿莫雷城已经六年了,像所有同胞一样,这个绿家伙精于玩两手。
      在这个人类与兽人互相征伐的混乱年代里,只有地精们过得异常滋润。他们不属于任何一方,但他们却又与任何一方都有关系。如果硬要说地精有效忠的对象,那只有一个,就是至高无上闪闪发光的金钱。谁能保证这家伙没受兽人的委托,在自己发财的同时顺带传递些“相关”消息呢?
      因此,克瑞根到达阿莫雷城的第一年,人类对这个绿家伙毫不放心。经过三四年的观察,阿莫雷城的警备队发现克瑞根对那些“相关”信息不感兴趣,他甚至连矮人区的酒馆都没去过,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在暗中操控另外的成员,终于阿莫雷城警备队取消了对克瑞根的观察。
      阿莫雷城的警备队猜中了开头却没猜对结局。
      壹
      阿莫雷贸易区北连教堂广场,西接法师区,东通旧城区,被河流三面环绕。大陆的商旅带着货物,直接从大门进入贸易区。
      商贸的繁荣也使盗贼这个行当兴旺了起来。“京”、“宝宝”、“快手”、“短匕”这一系列的名字只是一个人的称呼,雯伊里莎对于这一系列的称呼只喜欢“京”与“宝宝”,对于“快手”她勉强可以接受。
      这位二十三岁的小姑娘干盗贼这一行极有天赋,从六岁到现在她创下了许多辉煌的记录。没人知道是谁训练了这么个天才,但有传闻说是她是盘踞在阿莫雷城外银色利刃前首领的养女。
      早晨八点贸易区开始热闹起来,矮人拿出了他们制作精良的刀剑与加工好的饰物;从各地而来的战士在这挑选那些杀戮的利器;法师们穿着长袍,干瘦的手在摊位上寻找着那些有价值的魔法物品。
      八点三十分,阿莫雷银行的橡木大门缓缓打开,悬在门上的魔法小钟发出清脆的鸣叫,各项贸易随即开始。各种腔调的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购物的人群如同海中的鱼群一般,他们互相紧挨着,被一股不知名的力量所牵引,在一处摊位停下一会儿,然后再前往另一处。
      阿莫雷城的盗贼们虽然眼红贸易区的热闹,但他们相当谨慎。阿莫雷城贸易区的客人或是卖家许多都是刀尖染血的主,当你的手伸向他们的钱包,对方很可能反应过度地将一把匕首插进你的胸膛。
      灵动的眼睛、蔷薇色的嘴唇、如檀木般黑的头发,穿起装饰着丝绸蝴蝶结的粉红色的连衣裙,这样的打扮让伊里莎也看起来像个十多岁的孩子。在同行的眼中似乎太过招摇了,可当她混迹于人群时,买家或是卖家大多数只是用一种欣赏的目光望了几眼。大多数人只会认为这是某个贵族家的小姐,一个人跑出来想开开眼界。谁也不会注意当这个可爱的小女孩从身边跑过时,他们的口袋已经轻了一些。
      逛了一圈的伊里莎收获颇丰,在收手前她发现了最后一个目标:一个看上去傻呼呼的地精正在人群中张望。这个地精身着一套黑天鹅绒的外套,在外套上还有一个齐腰长的披风。伊里莎看得出披风下有个鼓起的轮廓。
      她脸上露出了笑容,这是个毫无危险的目标,所有人都知道地精只对钱在行。伊里莎轻盈地跑动了起来,表情就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奇事物。当她接近地精时手上多了一把小刀。藏着小刀的手有节奏地前后摆动着,在他们擦肩而过前的一瞬间,刀子斜向上划开了那黑天鹅绒的外套,刀尖精确地割断了那小包的系绳,然后一带让小包从裂口处滚落。那正好是伊里莎与地精擦肩而过的时候,她舞动的长裙正好将下落中的小包遮住,然后用脚尖将快要落地的小包踢到通过暗袋伸入裙中的左手上。
      这一幕十分迅速,在外人眼中他们只看到了伊里莎从地精身边走过,也许还看到这位可爱小女孩的食指在地精的衣服上擦了一下。
      “出手越少,失手越少。”完成工作的伊里莎满意地说,这是她每次工作必说的结束语,然后在自己的据点里换下了粉红色的连衣裙,将接长的假发从头上扯去,为到手的财物进行分类整理。
      “失手少并不代表你不会失手,我可爱的小姐。”一个像打磨金属般的声音打断了伊里莎的兴致,伊里沙反射性地吹熄了桌上蜡烛,右手快速打开桌上的一个暗格,从中拿出一把上好弦的十字弓,然后从座位上跳起,背靠着墙,左手紧握着从袖口滑落的匕首。
      “死于狼吻的总是最惊慌的鹿。”伊里莎明白危机降临到自己身上了,她紧张地盯着眼前朦胧的黑暗,手中的十字弓瞄准了声音来源。
      蓝光猛地从黑暗中暴发出来,那光是由一个高个法师所发出的,而法师身边的矮家伙正是今天她偷过的那个地精。
      “该死的混蛋!告诉过你别弄那么亮的光。”地精一手遮住眼睛一手在空中虚晃。
      伊里莎迅速开始判断事件的严重性,侧耳倾听是否还有另外的呼吸声。对方主动现身表明他们没有恶意,至少现在没有。地精是谁呢?阿莫雷城的地精可不多,她已经猜到了对方的身份。
      地精咧着嘴笑了,那声音犹如正在刮锈的铁管。在难听的笑声结束后地精歪着头说:“我该怎么称呼你呢?叫你鲸鱼……”十字弩的机弦打断了他的话,弩箭精准地擦过地精那光亮的绿脑壳,弩箭锋利的边缘顺带在上面留下了飞过的痕迹。
      地精的笑容与声音让伊里莎感到恶心,但还没让她到动怒的地步。就像洁癖者看到污垢般,使这位偷窃天才生气的是那家伙的言语。“猫克瑞根,你可以叫我京,或是宝宝!如果,你,再敢用别的字眼称呼我,我发誓我会割断你的喉咙,然后让你如同一只扒了皮的猫一样,高高地被挂起来。”伊里莎毫不在乎地咆哮起来,仿佛现在是她在控制一切。
      没人知道伊里莎为什么那么在意别人对她的称呼,人们唯一知道的是同行中敢在这事上调笑她的家伙不存在,不存在不代表没发生,而是全都被割断了喉咙。


    ZENK:地精计划(2)


      这突然的变化把克瑞根与法师吓呆了,地精的注意力还没来得及转到自己的脑袋上就被吸引到了别的地方,以至于他还没察到自己绿色的血液正从脑门上冒出。地精身边的法师显然是看到了,但明显得他没有携带任何绷带。法师那瘦长的脸上显露着同情,他动了几下手指用魔法造出一条面包,然后掰下部分面包将它们撒在地精的头上。法师的举动让伊里莎产生了好感,她开始抿着嘴偷笑了起来。
      克瑞根攥紧了双拳,从脸上愤怒的表情看他显然没明白过来,本来应该是由他掌握局面才对,可这个人类女性,这个女人她怎么敢这样咆哮!怎么敢用弩射自己!弩,对了,这会儿他终于想起了从头上擦过的弩箭。地精连忙用手在头上摸了摸,在踢了法师一脚后一边蹦跳一边诅咒着把头上的面包扫掉。
      在这些意外得到控制后,克瑞根清清了嗓子开始了他的正题。伊里莎静静地听着,她对地精并不担心,这家伙至少不会杀了自己,她清楚对方需要自己。
      天才盗贼猜得没错,克瑞根需要伊里莎,需要她来完成他的计划。也许伊里莎不是全阿莫雷城最出色的盗贼,但她是唯一个不属于盗贼行会的盗贼。
      对于伊里莎这个无组织,无纪律的家伙,盗贼行会只能对她征收三分之一的单独工作所得税,作为交换盗贼行会为她提供应付检察的掩护,对她的身份保密,对出卖者进行报复。此外盗贼行会将不对她进行监视、不要求她的行动报告、不要求她接手组织任务。当然一旦她被捕或是再也无法工作,也无法享受监狱特别关照以及伪证服务,还有日后的失业保险金。
      克瑞根看中的就是伊里莎的自由,拉一个属于盗贼行会的人入伙对他的计划而言不太明智。
      “偷窃阿莫雷城银行!”伊里莎瞪大了眼睛,她的表情显然在说这个计划太疯狂了。在阿莫雷城有句谚语:“阿莫雷城银行被抢,除非地精遵纪守法。”阿莫雷城银行并不是没遭遇过窃盗,最成功的一次是神偷哈里,他成功地将钱从银行中带了出来,但马上就被阿莫雷城卫兵的弩箭射成刺猬。六码,这是神偷哈里的行走距离,目前尚无人打破的纪录。
      “不,绝不。”伊里莎晃了晃手中的匕首,匕首上的寒光会让客人明白她的决心。
      “对不起,京小姐,我是说宝宝小姐,请你配合一些,猫克瑞根先生……”法师开口了,看样子他打算说服眼前的偷盗天才。但很显然他的口气不只太过于软弱,还太罗嗦了,他身边的地精又狠狠给了他一脚让他闭嘴。
      “我很遗憾。”地精耸了耸肩,“那么请把属于地精风险投资公司的物品交还吧,我想我遗失的袋子中有一个黄色的小盒子。”说完克瑞根露出一个狡诈的笑容。
      看着地精那该死的笑容,伊里莎有种不好的预感,她从战利品中找到了地精所说的盒子,当她把盒子拿到手上时,盒子突然碎裂了,就像是崩坍了的沙城堡一般。
      “噢。”克瑞根声音像侏儒生锈的机器所发出的,那茶色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脸上的笑容一下咧到了耳根。在这夸张的表情结束后地精一下子严肃了起来,“不管你是叫京还是叫宝宝,或是叫什么快手。你要明白,侵犯了地精投资公司的利益,没人能安然无事,没有人!”
      克瑞根加重了他的语气,那威胁的口吻有如两把互相摩擦的刀子,那揪心的声音暂时停顿了一下,克瑞根伸出三根粗短的手指晃了晃,用毫无商量的语气说:“三条路。一,赔偿我们的秘密物品;二,让我把你当成物品送回公司,也许你会是很好的实验材料;三,加入计划,从你的利润分成中扣除三分之一充当赔偿。”
      伊里莎很清楚根本只有一条路,这一切显然是设计好的。她可能立即干掉地精与法师,但谁也说不准外面会不会藏着杀手。也许她能侥幸逃脱,但这块大陆上她没有地方可去,也许刚到城外银色利刃的匕首就会插进她的心窝。
      “好吧,我答应入伙。” 衡量之后雯伊里莎收起了匕首,她掌心朝外双手向上表示投降。克瑞根对此显然很满意,他嗯哼了一下皱了皱眉头说:“关于货物的事我会向公司通报,不过也许我有足够的时间准备第二批。如果我出了什么意外,公司会派来新的驻外代表,当然还会带些手下过来。”
      伊里莎不会听不出地精的意思,她双手提着那不存在的裙脚行了礼说:“听从吩咐,什么时候开始?我的青蛙大人?”当然她最后一句说得很含糊。
      “等人到齐。”克瑞根打了个响指后露出了贪婪的笑容,然后带着法师离开了。
      贰
      捷D阿基米德接近了阿莫雷城的外城,无奈地面对这个繁荣的巨大要塞,是的,他不认为那是座城市。
      阿基米德觉得自己糟透了,一个星期前他还是名银色利刃成员,准确地说他是盗贼中的伪装大师。他不像同伙那样靠刀子,而是用头脑得到财富。
      阿基米德的日子曾经过得还不错,不过一次倒霉的抢夺后一切都变了,他抢了某位友好人士给首领的交易物,并通过中转商把那些东西卖了。当首领气急败坏地要把他分尸时,那位友好人士替他解了围,但代价是前往阿莫雷城干掉一个目标。
       进城前阿基米德找了个无人的地方,他最后一次展开绘有目标画像的卷轴,画像上的人怎么看都是个十几岁的小女孩。“也许只是亲戚之间的财产争夺吧。”盗贼自言自语地说。
      火苗自动从卷轴的底部燃起,阿基米德抖了几下后就将卷轴抛到空中,在落地前整张卷轴连灰都没有留下。“法师的把戏。”盗贼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银色利刃没事是不会进入阿莫雷城的,对这伙盘踞在城外杀人越货的家伙来说,进城无疑是自动把脑袋往绞索里套。阿基米德刮去了脸上原先的大胡子,拿下了脸上一直用于伪装的刀疤,还穿上了这辈子最华贵的衣服,在半年前它还是属于一个皮货商的。
      阿莫雷城的大门贴满了悬赏公告,再稍远些的地方树立着一排排的绞架,被捕获的倒霉蛋全在上面荡秋千。阿基米德径直穿过公告边看热闹的人群,骑着马大摇大摆地向阿莫雷城走去。


    ZENK:地精计划(3)


      阿莫雷城门有一小队卫兵站岗,其中一个似乎对阿基米德发生了兴趣,卫兵目不转睛地盯着阿基米德,突然从怀中拿出类似通缉画像的东西,之后目光不停地在两者间对比着。几秒钟后士兵动了,他对身边的同伴耳语了几句,后者握紧武器向城门的另一端跑去,还不时的招呼另外的卫兵。
      阿基米德的心一下子被揪住了,他强压下策马逃命的念头,强迫自己与卫兵对视并报以轻松的微笑。情况正在恶化,城门的另一端已经涌出了一个中队的士队,其中有整整一小队的弓箭手,剩下的两个小队已经排好了战斗队形。
      前进的人群放慢了脚步,最终停了下来,无辜的旅人气定神闲地互相议论着,猜测着能抓到什么样的大鱼。卫兵长靴所发出的整齐的踏步声越来越近,在马上的阿基米德低下头用手扶了扶帽子,在那短暂的瞬间他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看身后,出口的卫兵星星散散地完成了包围圈,但包围线却显得薄弱,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策马冲出去。
      握着缰绳的手开始不争气地抖了起来,阿基米德明白越是这种时候越要镇定,他开始回忆自己装扮的细节,以确定没有丝毫的破绽,然后再将自己的身份默背了一遍,以备应付可能的盘问。
      阿莫雷城的卫兵表情严肃地靠近了,他们握着剑柄的手正缓缓地将利刃抽出,城门口一下子安静了下来,长靴声像把重锤似的一下一下敲击着阿基米德的心。卫兵的腰间的佩剑被完全抽了出来,剑刃在离开剑鞘的刹那发出了不情愿的铿锵声。
      那铿锵声仿佛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人群骚动一下,三个人影向包围圈最薄弱地方冲去。受到这突然状况的影响,神经绷得极度紧张的阿基米德差点就拉动缰绳,是的,只差一点。
      守在城门另一端的士兵并不打算阻挡那三个人,包围圈的底部一下子空了出来。然后城墙上的一阵箭雨将奔逃的三人射倒在地。一个中队的士兵匆匆跑过去查看,他们对阿基米德连一眼都没多看。
      “狼群围猎的老把戏,虽然老但很管用。”阿基米德将口中的苦涩吐了出去。阿莫雷城的恐吓战术太成功了,逼真的抓捕行动让心里有鬼的家伙自行暴露,自己差一点就中了圈套。
      目标的住处并不难找——那是一家名叫夏雪的服装店,阿基米德不想那么冒失地走进去,虽然他是盗贼不是杀手,但这两者对银色利刃并没有多少区别。在没有顾客的时间自己很容易被记住。
      阿基米德走进了一处小巷,当他出来时脸上多出了胡须,鬓角夹杂着银白,整个人的神气也变了,一套干净但皱巴巴的外套让他看起来像个老实的农民。
      夏雪的门被推开了,门上的铃铛发出悦耳的响声。服装店的老板糖糖谢尔米对进门的顾客露出了个笑容。
      “你好,这位先生需要些什么?”
      “小姐,你好。我,我想给女儿买套衣服。”阿基米德双手揉搓着一顶灰色的帽子,脸上显露出为难的表情,用略带沙哑的声音继续说道,“可是,可是我的钱并不多。”说到最后时声音低了不少,眼神中一片灰暗。
      看到一位老实的父亲正在为难,谢尔米不禁心生怜悯。她用安慰的语气说:“这位先生,你来得正是时候,我们店里的衣服正在减价,我想你会买到合适的衣服。”
      阿基米德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眼神中充满了感激的目光,双手似乎是因为激动而颤抖。
      “你的女儿穿多大的衣服呢?”
      “嗯……也许……嗯。”阿基米德再一次为难了起来,这一步是他计划中的关键,他得找出那个女孩,在试衣时干掉对方后迅速逃离现场。“她只有十六岁,这么高。” 阿基米德开始比划着女孩身高与体形,他知道那女孩的身高不过四英尺。
      “噢,也许我可以为你找一个参照物。”谢尔米突然想到了什么,她转过身朝屋内喊了一声:“宝宝,来帮帮忙。”就在这位好心的老板转身时,她身后那位老实的父亲已经将一把匕首放进了帽子里。很快一个女孩从屋内出来,虽然她不再有画像上黑色的长发,也缺少可爱的饰物,但那张脸绝不会错。
      女孩在客人面前停下并保持着距离,女孩眼中警惕的神色一闪即逝,但这没逃不过阿基米德的注意。突然间他有种感觉,目标可能不是只温驯的小羊羔,也许是只披着羊皮的狼。放在帽子中的手松开了匕首,然后自然地不引人注目的缩了回来,但阿基米德还是感到这细微的动作没逃过那女孩的眼睛,可女孩可爱的笑容又动摇了他的心,会不会是自己想太多了。
      “真是可爱的女孩,看起来正好与我家的那个同岁。”阿基米德装得更加老实。正将一套黄色连衣裙放到女孩身前的谢尔米笑了:“她可比你家的那个大好几岁。”
      这随口的答复让阿基米德的心凉下来了,友好人士提供的资料有明显的误导,这误导显然是故意的,难怪卷轴上没有标注年龄。
      “这件黄色的就行了,多少个铜币,哦,我是说这件衣服要几个银币。”阿基米德现在急着想离开,他将帽子一端夹在衣服中,拿出钱袋的动作显得有些犹豫。这一切的装得像极了,如果他在最后出了点岔子那一切都完了,毕竟他伪装的是个不富裕的家伙,如果太干脆反倒会让人怀疑。
      “一个银币。”谢尔米笑着回答,她正为今天能帮到一个老实的父亲而高兴。
      拿到衣服,阿基米德一脸欣喜地走出店门,在跨出店门的一瞬间他从背后感到了一阵寒意。
      阿基米德咒骂这该死的任务并调整步调,职业习惯告诉他那女孩不是普通角色,弄不好自己会栽在她手里。阿基米德开始猜测对手会采取的行动。如果不出意外,那女孩知道他在监视,然后会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地引诱他到合适的动手地点。
      “两个都是猎人,但又都是猎物,有趣。”
      一切都如阿基米德所预计那样,女孩离开了服装店,像只轻盈的蝴蝶向旧城区飞去。伪装大师小心地跟在女孩身后,不时地将身体藏入建筑物的阴影中。路越走行人越少,阿基米德干脆不再躲闪,他从阴影中走出来直接跟在女孩身后,他要让自己的行动误导对方,好让对方以为自己只是个不入流的杀手,而且正迫不及待地想将匕首埋入目标的身体。
      在一连串的七弯八拐后,女孩消失在一处残破的房屋中,阿基米德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这是个伏击的好地方。伪装大师背靠着墙,他一点点地移向破屋,小心地聆听一切可疑的声响。
      在破屋门外阿基米德将外套抛了进去,然后他看到一道光从外套左侧划了个漂亮的弧线。在对方反应过来前阿基米德冲了进去,手中的匕首刺向黑暗中朦胧的人影。匕首划破了外层的衣服准确的扎了进去,但也只是仅此而已,他插中的只是一件衣服。“上当了。”这个念头浮现在脑海的瞬间,阿基米德的前胸马上就感受到一阵寒意,背部反射性地弓了起来,右手中的匕首本能地移向胸前进行格挡。两把同样锐利的匕首在瞬间蹦出了火星,在火星一间即灭的同时另一把匕首已经顶住了阿基米德的喉咙。
      “谁让你来的?”如刀锋般冷冰的女声在阿基米德耳边响起,他正要开口回答,黑暗的另一端传来了几下掌声。阿基米德的左腿被狠狠踢了一脚,在跪倒的同时右臂一下被拗到了背后。


    ZENK:地精计划(4)


      “别紧张,大家都是自己人。”如同两个生锈齿轮转动的声音从黑暗中飘了过来,紧接着蓝光驱走了黑暗。
      克瑞根笑盈盈地走到伊里莎的面前,他毫不在乎对方愤怒的目光,用手指轻轻把匕首从阿基米德脖子上移开。
      “伊里莎,人齐了。”
      叁
      斜对阿莫雷银行的地精商店与以往一样准时关门了,在厚重的木门彻底关上时克瑞根的笑容才收了起来。
      “人找齐了,计划该开始了。”克瑞根吐了一口气,脸上的表情严肃得很,不停摸着下巴的右手表示他现在正烦着。“该死的盗贼。”地精咒骂了一声走向里屋,在屋内他要面对一个软弱的法师,两个心存愤恨的盗贼。
      伊里莎与阿基米德死死盯着进入密室的绿家伙,他们的另一个伙伴蝈蝈则靠墙缩着,显然是怕他的新同伴将火气撒在自己身上。克瑞根知道盗贼们心里咒骂着什么,如果可以的话他们现在就会宰了自己。
      “不必生气,那只是个小考验。我这也是为了大家好,我得保证参与者没人会拖后腿。蝈蝈把图拿来。”克瑞根朝着缩在墙角的法师叫着,后者像只受惊的小狗弹跳了起来,不时用手撩起盖住眼睛的长发,扭动着脑袋按地精手指的方向查看着。
      “你这没脑子的家伙,在那,就在墙壁的第五个格子里。不,不是那个,是那个有个黑点的。你这傻瓜,当初我怎么会选中你。”克瑞根挥动着拳头对着法师咆哮着,这里都做过隔音处理,他丝毫不担心声音会被外人听到。克瑞根的态度让两名盗贼皱起了眉头,他们都不喜欢这种使唤奴隶的方式。虽然还没有与法师交谈过,但他们都为这家伙感到可怜。
      蝈蝈在地精的咆哮中更加慌乱,怀中一大堆图纸不断地掉出几张,克瑞根咒骂得更厉害了。伊里莎纤细的手挥动了一下,一把小巧的匕首牢牢地钉在了木桌上,不住抖动的尾部发出了颤音。
      克瑞根停下了咒骂瞄了伊里莎一眼,然后拣起地上的图纸,从中找出阿莫雷银行的设计图。
      地精手上的图纸十分全面,阿莫雷银行的平面图一张张完整地呈现在抢劫者的眼前,克瑞根那粗短的手指老道地比划着,不时对每个关键部分进行讲解。伊里莎与阿基米德互望了一眼,他们心中只有一个想法:“这个绿家伙到底策划了多久,二年、三年,或是更长时间?”
      “先生们,女士们。”地精打个了响指,他要让每个参与者特别注意。
      他的手指在最后一张图上点了点,平面图未端画了个厚重的长方形,显然是金库大门。
      “这玩意厚十尺,三分之二是钢制,除非用相当数量的炸药否则不可能打开。”地精说完抬起头扫了两个盗贼一眼,继续补充道,“就算是最优秀的开锁匠也不行,这里是魔法锁,所以你们需要个法师。蝈蝈,别看他蠢但可靠,五年前我就开始资助这家伙的魔法课业了。”
      五年,两个盗贼瞪大了眼睛,也就是说这绿家伙到阿莫雷城的第二年就开始策划行动了,也许他到阿莫雷城前就开始计划这次偷窃。“各位!”克瑞根用手敲了敲木桌,以便让两个盗贼重新集中精神。“这里,这是打开大门的关键。”克瑞根在金库大门边上比划了一下,然后从身上掏出了几张画板大的纸,纸上的图是用油彩上了色的。
      阿基米德拿过一张,他惊奇的发现上面画的是金库的大门,不只如此,还特意用不同的颜色将大门外的某个部分区分了出来,他按顺序再取过一张,这时画面上变成了连着金库大门的长方形盒子,这是刚才被区分部分的放大版。
      “这是侏儒与法师共同设计的。”趁着盗贼仔细看图的时机,地精开始讲解,“金库上没有锁眼,这个盒子就是打开金库的钥匙。上面有0到9九个数字,先用手指按下正确的组合,然后侏儒的机关就会启动,那些动力装置上的锁就会打开。接着就轮到法师了,他们将魔法注入那些刻有数字的水晶,然后魔法激活盒子底部的小魔阵,然后侏儒的动力装置启动,金库的门才会开启。”
      “那你单找个法师不就行了?”伊里莎放下了图纸厌恶地看了地精一眼。
      “是啊,如果这么简单多好啊,我干吧还要将那些轻松到手的钱再割出去两份!”克瑞根猛然拍了一下桌子,突然从桌上贴到伊里莎的面前,绿色的手臂灵活地将原先钉在桌上的匕首顶住了她的喉咙。
      两个盗贼现在才发现这个绿家身手并不简单,但伊里莎毫不畏惧地与那茶色的小眼对望着,没有一丝屈服的表现。“不,猫克瑞根先生,猫克瑞根先生,求你。”法师从地精背后跑了上来,他用宽大的长袍挡在两人之间,脸上充满了焦急。“你这个该死女人。”克瑞根收起了匕首,他狠狠地瞪着伊里莎,然后在蝈蝈收手的一瞬间给了伊里莎一个耳光,“下次你得学会尊敬,尊敬猫克瑞根先生。”
      伊里莎涨红了脸,匕首从左边的袖管中滑落到了手中,紧握匕首的手不停颤抖着。阿基米德静静地坐着,眼睛盯着双方,心中则开始盘算。说实话阿基米德不喜欢这个绿家伙,虽然他救了自己一命,如果不是碍于这一点以及将会得到的分成,他一定很乐意京用匕首割断对方的喉咙。地精提出的分成太诱人了,他们从阿莫雷银行拿走的不是金币而是比那更值钱的珠宝、魔法物品。只要这一笔成了,自己这一辈子就不再也不用当什么盗贼了,可以买个爵位舒舒服服地过一生。
      就在阿基米德盘算的时候法师挡在两者之间,他紧紧抓住伊里莎的双臂,眼神中满是恳求:“京小姐,请平静下来,冲动对谁都没有好处。我向你保证,这一巴掌很快就会还给地精的。”法师的最后一句说地极轻,伊里莎看了一眼法师,不知为什么她有一种信赖感。这时阿基米德拍了拍伊里莎的肩,然后从她的手中拿下了匕首。
      克瑞根回到了桌子的另一端,他像没事似的清了清嗓子对着那三人招了招手:“现在是本计划成败的关键,在通往大门的十码的距离内被拉上了许多线。”地精说完顿了顿,他等着三个同伙的提问。
      伊里莎一言不发地低着头,喷火的双眼直直盯着桌上的图纸。法师蝈蝈神色不安地看了看地精,然后微微低下头看了看身边的伊里莎,仔细地注意着这位愤怒的偷窃天才有没有偷偷掏出匕首。阿基米德用疑问语气重复了地精的话:“十码的距离内被拉上了许多线?”
      “是的,防卫装置是侏儒设计的,他们在墙上开了许多很小的洞,在银行关门时他们从一头拉出经过魔法处理的丝线,将它们拉到另一头的洞里,然后熄灭所有的火把。只要有在那里有丝毫的光源,无论是火把或是魔法的,顶端的魔法水晶就会激发出保存在其中的魔力能量,然后地下一层的警报钟就响了,只要再过十分钟阿莫雷城的骑兵就会把银行围个水泄不通。当然如果触碰或是试图弄断那些线,后果也一样。”
      “猫克瑞根先生,那我们不是没有机会?”法师小声地问了一句。


    ZENK:地精计划(5)


      “你这橡木脑袋!天啊,天啊。”地精握紧双手一边咆哮一边敲打着桌面,“要不是没有机会,我为什么要培养你五年?五年啊,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啊!”说到钱地精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一只手按在了胸口,仿佛是一个刚刚被抢的商人。
      “我们还有一个机会,那些线与地面还有一些距离,本意是防止动物误触报警装置。但那不多的空间刚好够京钻过去的了。”克瑞根说到这停了下来,一脸得意地看着无言的伊里莎,然后转过身摆了摆手说,“明天前我让你们实地考查。”说完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当白昼将夜晚驱走时,阿莫雷银行的大门打开了。在贸易区的喧闹声中,阿莫雷银行就像是块净土,每个进去的客人都一言不发或是轻声轻语,仿佛他们置身在教堂广场的中心。
      一位老人早早来到银行。他显得有些驼背,银色的头发不时从兜帽中飘出,衣服上的花纹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是从乡下来的。老人步履艰难地走向银行内可供休息的椅子坐下,胸口剧烈地起伏。
      热心的银行守卫走向老人,热情地询问着老人是否需要帮助。老人倔强地摇了摇头,那看起来似乎很干枯的手指在守卫眼前晃了晃,然后用沙哑的声音说道:“小伙子,我还年青,别把我当老人。”
      “那么先生你要喝点水吗?”
      “水,哦,是的,谢谢。”
      守卫向身边的同事打了个招呼,径直走向银行大厅西侧的一扇门内。坐在座位上的老人似乎是累了,眯起了眼睛开始打起了瞌睡,当热心的卫兵拿来一杯温水时,老人似乎是睡着了,卫兵摇了摇头将水放到了老人不会碰到的地方。
      当时间走过九点三十分,魔法小钟发出清脆的鸣叫,老人被这鸣叫惊醒了,他猛然睁大眼睛用手拍了拍身上的东西,然后长舒了一口气。老人的举动引来了不少善意的笑容,不过这些并没有妨碍他走向柜台。
      老人要存放的是一袋金币,也许是糊涂了,他总是拿阿莫雷银行与小镇上的银行相比,比如他略带自豪地说小镇上的银行有八名守卫,然后大声地问这里有多少人。人们纷纷笑了,在得知有五十名守卫时老人瞪大了眼。此外他提出了许多让人发笑的问题,在职员的耐心解释下老人似乎才恍然大悟。
      当落日的余晖为阿莫雷城镀上一层金黄时,一条绿色的手臂挡住了阿莫雷银行正缓缓关上的大门。
      “汉斯,我有位大客户要存放东西,让……”克瑞根对着关门的卫兵露出了个笑容,同时向正要离开的银行总管肯达招了招手,“肯达先生,肯达先生。先别走,有大客户到了。”在叫喊之后一溜烟地闪进银行对着肯达耳语着。
      “克瑞根先生,这不合规定,你看现在银行关门了。”肯达面露难色地说。
      “多百分之五的手续费,再额外给你一个金币。”地精伸出一个指头晃了晃。
      “一个金币!地精什么时候这么慷慨了。这一定是笔大生意吧。”肯达用手捅了捅地精,然后接过了一个黄澄澄的金币。
      地精走到门外招了招手,经过伪装的阿基米德与伊里莎携手走进了银行,阿基米德上午已经来过了一趟,他清楚地记下了从大厅到警卫室的距离,也弄清了银行中有多少个守卫以及换班时间,这一切都与地精提供的一样。现在他们要实地考察的只是地下二层的金库,阿基米德相信那该死的绿家伙有能力让他们乘柜台后面的升降平台下去。
      “我是阿伯斯伯爵,这是我的夫人。”阿基米德指着用黑色面纱掩住脸的伊里莎说。
      “伯爵阁下,很荣幸为您效劳。”柜台后面的肯达微微躬身。
      “这是我要存放的东西。”阿基米德打了个响指,地精连忙从带来的箱子中拿出一个大盒子。
      打开的盒子的肯达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呼,一根短柄法杖、三枚附魔戒指、一挂天蓝魔水晶项链,这些东西价值不小难怪地精舍得花钱。
      “肯达先生。”克瑞根搬过了张椅子,他让自己站在椅子上从另一个窗口向肯达招了招手。又是一番耳语后,肯达坚决地摇了摇头,在地精递上一个金币后肯达不那么坚定了,在第二个金币后这位银行总管点了点头。
      升降平台是侏儒一个伟大的发明,它使得阿莫雷银行柜台内大量的钱币与寄存物可以被及时而省力地运走,放满钱袋的沉重小车被推上一个平台,然后拉动铁把手,根据杠杆及重力原理,在一连串齿轮的作用下平台快速而平稳地来回上下。
      当八名卫兵与克瑞根一行到达地下金库时,一名当值的法师正在布设那些丝线,肯达上前解释了两句,法师厌恶地看了地精一眼,然后不高兴地收回了已经干好的工作。
      阿基米德与伊里莎跟在地精身后,伪装大师一边前进一边默记着步数,伊里莎则在此之外测量了一下细线距地面的距离,这不能出一点错,毕竟拼命的是他们。
      一切都很顺利,银行总管不知不觉间为他们演示了所有的步骤。当克瑞根一行步出阿莫雷银行时,看着缓缓关上的大门,每个人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肆
      阿莫雷城的夜有些冷清,月亮似乎是感到了寂寞藏到了云朵后面,天上连一颗星星也看不到。
      也许对吟游诗人来说这并不是诗情画意的夜晚,但对克瑞根而言是个标准的好天气,一个无风且适合偷窃的晚上。
      地精在房内看着一张街区图,他算了算时间,阿基米德、伊里莎外加法师应该已经爬上阿莫雷银行的屋顶了。
      克瑞根估计得没错,两个盗贼轻而易举地爬上了阿莫雷银行的屋顶,阿基米德从屋顶上抛下了一根绳子,法师蝈蝈给自己施加了一个羽毛术,让自己变得有如羽毛一样轻盈,使阿基米德毫不费力地将他拉上屋顶。


    ZENK:地精计划(6)


      阿莫雷银行的屋顶有一扇天窗,虽然天窗上加护一层铁栏,但这对法师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蝈蝈只轻巧地施放了一个初级法术,铁栏周围的砖石就开始变得像面团一样柔软。阿基米德轻轻拿起铁栏,隔着天窗向下望去,只要大厅中的守卫再走两三个来回,就要到换班的时间了。
      大厅中当值的守卫最后一次转过身,开始朝守卫室走去。他丝毫没注意到身后垂下了一根细绳,三个被施加了落羽术的身影顺着绳子无声地着地了。就在他距守卫室还有一半的距离时,一个身影朝天窗的方向打了个手势,那垂下的细绳像个线团似的自动地圈起,向上倒退,最后天窗无声地关闭了。
      伊里莎看着守卫即将步入守卫室,她焦急地对阿基米德打了个手势,后者正在橇柜台的门锁。门锁要比伪装大师想像得要费力些,他紧张地拨弄了几下后朝法师点了点头,法师蝈蝈连忙施放了一个区域性无声法术。
      柜台的门无声地被打开了,阿基米德庆幸自己实地侦察过一番,不然大家都会栽在这个小陷阱上,这是那地精不知道的。当柜台的门从外面打开时会发出一种很响的声音,在夜晚这声音格外刺耳,这都得感谢那位总管。“守卫已经进去,时间不多了。”伊里莎爬到阿基米德身边用手语说。
      值夜班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件痛苦的事,第二个轮值者神志模糊地从床上被叫起,睡眼惺忪地穿上装备,然后打着哈欠迈出守卫室。似乎有什么东西闪进了升降平台,守卫揉了揉眼睛,连忙快步跑向柜台,轻轻用手拉了拉门,然而门是反锁着的。他开始侧耳倾听着升降平台的动静,但什么也没有听见。
      “也许是睡晕头了吧?”守卫挠了挠头想,心中尚存的警惕性告诉他要向一层的值班长官报告。“不,队长应该在打瞌睡,如果因为错觉打扰他……”守卫摇了摇头,反正一层就是个捕盗陷阱,那里到处都是法师安放的哨岗守卫,无论侵入的家伙是不是隐形都能被侦测出来,然后就是刺耳的警报。
      不过地下一层的陷阱是地精已知的,天知道他牺牲了几条人命才探察明白。据阿莫雷城记载,在一段时间中阿莫雷银行遇到了频繁的光顾,为此有超过五十人在城外荡秋千。
      就在顶层的守卫来回巡视时,入侵者已经成功地降落到了底层,法师的羽落术十分好用,像羽毛一样轻飘飘地飞下。地下二层虽然没办法用火或是魔法照明,但这并不意味着入侵都将陷入一片黑暗中。
      地精活跃在兽人与人类之间,他们也与亡灵有过交易。克瑞根为他的入侵小组提供了鬼火照明,一种产自死者身体的东西,亡灵用这些不会燃烧的火来充当图书馆的照明。鬼火的光异常青冷,三团鬼火将前进的道路完全的照亮了,不过三名入侵者停住了脚步。
      “该死,那地精的情报中没有这一块。”阿基米德轻声惊叫着,他们遇到了麻烦,两条半人高的岩石犬从通道两边的墙壁中走出,跃动着魔法光泽的眼睛死死盯着三个窃贼,坚硬的岩石上颚居然像活犬一样颤动,翻起的上唇下,致命的獠牙正慢慢伸出来。
      两只守卫犬张开嘴似乎要大声咆哮,它们开始按程序报警了。伊里莎面向楼梯提醒同伴准备应付赶来的守卫,但她发现自己的声音消失了,同时也没有听到那可怕的叫声。法师伸出手拍了拍同伴的肩,打出了一串简单易懂的手势,又是一个无声法术。
      虽然蝈蝈及时施法了无声法术,但这两只魔法生物的危险依旧存在,只要其中一只冲向那堆丝线结果一样不会改变。两把匕首从衣袖中滑入阿基米德的手中,这是两把附魔匕首。
      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随着阿基米德双手一挥,两把匕首从他手中飞出狠狠地刺向目标。然而——
      “我一定要宰了那卖我东西的法师!”原本有些得意的阿基米德脸色难看了起来,那两把所谓的附魔匕首根本没用,它们在击中目标后,无力地弹到了地上。
      “争取时间。”法师打了个手势,然后快速地退到两个同伴身后,细长的双手开始进行复杂的结印。
      “怎么争取时间?”阿基米德闪过第一头岩石犬的扑击,“这东西对普通的物理伤害免疫。”他脱下外套像斗牛似的抖了抖,同时瞟了一眼那位可爱的小姑娘。伊里莎的处境稍稍好些,她顺势向后一倒,然后右腿一撑使那只扑向她的岩石犬狠狠撞在了墙上。不过伊里莎马上开始后悔起来,撞击并没有对岩石犬造成丝毫的伤害,不过它因此改变了目标,腰身柔软地舒展了一下,纵身一跃扑向正在结印的法师。
      蝈蝈还差一点就能完成法术,他开始发挥格斗施法的技能,一面轻柔地完成闪躲,一面保持正确的手势。当魔法完成时能量在指间中流动,一团薄雾将他笼罩在当中。法师细长的手指触碰到扑来的岩石犬,一连串清脆的咯吱响声在黑暗中响起,晶莹的冰块一瞬间将岩石犬冻住了,然后沉重而无声地摔在了地上,这会儿它真的成了一块石头。
      剩下的一只开始转身,它试图冲断那些丝线,但刚跃起的身子一下子扑在了地上,阿基米德用衣服缠住了岩石犬的一条后腿。虽然衣服还不足以阻止它,但那点拖延对法师来说已经够了。白色的冰凌如标枪一般钉在了岩石犬的背上,岩石犬扭过头似乎想咬断击中自己的东西,它的神情停在了那一刻。
      在解决了这突如其来的危机后,伊里莎退后了几步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她开始了助跑,在达到界线前的一刹那改变姿势,整个身体向前滑行,借着冲力伊里莎滑过了一半以上的距离,然后一点点地挪向金库大门,那些丝线则像悬在她头上的利刃,伊里莎总是觉得死神就在自己上空看着,只要一下轻微的触碰,一切都完了。
      短短的几码让伊里莎花了十分钟时间,在好不容易钻过那令人心惊胆寒的距离,伊里莎小心翼翼地让自己站起来,一步步挨到密码盒边上。
      “52055。”法师朝伊里莎喊。阿基米德的心颤抖了一下,一丝不安一闪而过。
      “你怎么知道?”阿基米德转过头看着法师,他的右掌中已经握着一把匕首,但脸上的笑意更盛了。
      “那盒子上闪着魔法的光芒。”蝈蝈随意地向前一指,伪装大师顺着法师所指望去,但什么也没看见。“只有法师才看得到。”法师说完露出了个狡黠的笑容。
      阿基米德怀疑地看着法师,现在他从蝈蝈身上感觉不到一丝懦弱,消瘦的脸上显露着非凡的自信,智慧的光芒在眼中流动着。那是什么感觉?伪装大师在脑中回想着,最终他想到了可怕的一点:“破蛹成蝶,这是伪装者在成功时所流露出的喜悦。”
      “工作应该结束了。”克瑞根不时地看着房间里的时钟,每一次阿莫雷城警备巡逻队从门前经过时,他就开始紧张。他不断地在脑中推演着每一步,不断地估算每个步骤所需得时间,演练着意外情况下所能用到的说辞。
      “午夜开始行动,一个小时内他们完全可以打开金库,然后等守卫交班,让阿基米德先爬出去。再等一个小时,开始把那个可恶的女人与部分东西送上去。然后再一次换班,那橡木脑袋与最后货物全出来了。等拿到东西后……”一阵敲门声打断了地精的思索,他像只受惊的兔子般跳了起来,一瓶爆裂药剂紧紧地抓在手上。


    ZENK:地精计划(7)


      敲门声有节奏地响了八下,然后七下,然后四下,暗号对了,克瑞根连忙打开门让敲门人进来。三名入侵者安然无恙,五只装得满满的袋子被放到了桌子,地精眼中一下露出了非凡的神采,一双手一下抓住其中一个袋子,不过也仅仅是抓住而已,在克瑞根想要打开袋子的瞬间他停住了。
      “阿基米德你留下,天亮后你马上出城,一定要让城门的守卫记忆深刻,走得越急越好,一会我回来时会给你五袋假货。京小姐与蝈蝈跟我去把这些袋子藏匿起来,等阿基米德赶回来时,由你告诉他藏匿的地点。快点,过一会儿天就亮了,到时一定会全城搜查的。”克瑞根开始着急起来,他将袋子全部扔给了伊里莎与蝈蝈,然后转身出门了。
       黑夜与建筑物的阴影是最好的掩护。地精得意地笑了,一切都在计划中,他从没想过要与这三个家伙分享这次成功。“阿基米德,哼,只要这个家伙清早离开阿莫雷城,骑着马跑过树林,很容易就会变成刺猬。而身后的这两个——”克瑞根回头瞟了一眼,“现在,就让他们死。等到明天,才会有人发现多了两具浮尸。警备队再将那个一大清早就离开的人联想一下,结论只有一个,主犯杀了两个同伙,然后带着赃物逃了。”
      “到了。”在一段小心翼翼的潜行后地精停住了脚步,蝈蝈与伊里莎听到河水的流动声。克瑞根小心地从藏身的阴影中探出头,阿莫雷警备队刚刚结束了一圈的巡逻。等警备队整齐的踏步声远去后,地精走到河边并向盗贼与法师招了招手。
      蝈蝈与伊里莎警惕地走到河边,地精反而不那么着急了。克瑞根冷冷地笑了两声,揉搓着双手走到两人的身后。蝈蝈与伊里莎的目光紧紧盯着这个绿家伙,地精的异常举动很明显地告诉他们:危险来了。
      “真是抱歉,你们两位得死在这儿,我没有打算分一份给你们。”地精突然将一个瓶子扔在了地上,一闪即逝但刺眼的强光猛然爆出,蝈蝈与伊里莎反射性地用手遮住眼睛,然后他们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水声。
      一条本该呆在水晶湖的鱼人双手各执一把十字弓从水中跃出,随着手指扣下机弦,弩箭准确地射中了蝈蝈与伊里莎,在他们倒下时克瑞根在一旁狞笑着。
      “哦哦哦。”克瑞根捡起了地上的袋子开心极了。看着地上的两人,不,应该是两具尸体——弩箭全射在了心脏的位置,地精绅士般地鞠了个躬说:“真是感谢两位,噢,还有阿基米德。为了感谢你们的合作,我让你们一起上路,这样谁也不会孤独了,蝈蝈会像马戏团的猴子那样给你们耍把戏的。”
      “噢,对了,你们一定在想为什么鱼人会在这儿。很简单,一个月前我就去了水晶湖,我与鱼人的头谈了谈,然后在五天前,就是那个下雨天,我将水晶湖射得最准的鱼人拉了回来。只有在下雨天他们才会对我的货车放松检查,我向那些看门的蠢猪抱怨说雨使得我运的灰石粉末全完了,他们信了还哈哈大笑。”地精开始眉飞色舞了起来,他就像是个急于找人分享胜利的阴谋家,不过他只能对着两具尸述说着计划的高明之处,当然他只需要尸体,毕竟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计划似乎进行到了终点,一切都在地精的掌握之中。
      尾声
      杀人灭口,这是一切幕后黑手典型的把戏,这也是克瑞根为什么找来三个自由人的原因,他们死了没人会找麻烦。
      魔法火焰突然在得意的地精面前炸开,但它们制造的只是亮光。克瑞根有了不好的预感,他一下子将脚边的赃物踢给了鱼人,只要这家伙能逃开自己什么都不怕。
      鱼人接到了袋子并没有任何行动,看着从阴影中走出来的卫兵,地精急了,他不断给鱼人打着手势催他快逃。
      “不用再麻烦了,猫克瑞根先生。鱼人在行动前一天就落网了,他供出了一切,代价是我们放他回水晶湖。”一只手从背后搭在了地精肩上,那音声克瑞根十分熟悉,他惊恐的转过头却看到法师与两个盗贼笑吟吟地站在自己身后。一瞬间克瑞根似乎明白了什么,他走到眼前的卫兵喊道:“卫兵,快抓住这三个危险分子。”
      士兵没有动手,却向蝈蝈行了个军礼:“保安官阁下,一切都已经按您的吩咐准备就绪。”
      “保安官!”克瑞根一阵心寒,他不得不再次打量眼前的法师,重新准备自己的脱罪之词。
      “我重新介绍一下,我是冰郭加耐特,阿莫雷城的保安官兼阿莫雷银行代理行长。我因为某些原因呆在法师区,不巧你误认为我是个贫穷的学徒,为了弄清你的本意我只好重修了五年的魔法。”法师笑着说,现在他的脸上再也看不到一丝软弱。
      “你知道我们地精总是夸大其词,其实我受雇于阿莫雷银行,我专门负责检查安全系统,这一切都只是为找出银行的安全漏洞。当然侏儒爱因斯坦坚持说要逼真,他允许我策划一起真正的偷窃,这是我的证明。”克瑞根急忙从怀中掏出一张写有前行长侏儒爱因斯坦签名的合约,克瑞根清楚那老侏儒不在了自己怎么说都行,他最多只会被驱逐出境。
      看到地精在铁证面前竟还有办法狡辩,伊里莎恨不能扑上去割断他的喉咙。法师显得不温不火,他拿过合约看了看然后收了起来。“是的,猫克瑞根先生,我们对你的努力表示感谢,但是合约中并未提及这次逼真的抢劫,而且爱因斯坦先生已经去世,现在我无能为力。”加耐特在地精面前伸出拇指比了个砍头的手势,“我以偷窃阿莫雷银行未遂罪让你荡秋千……”
      “你不能这样对我,蝈,不,加耐特保安官阁下。”克瑞根粗暴地打断了法师的话,“我对阿莫雷银行有重要的贡献,我不但没受到奖赏,反而被不公正的对待了。你身后两个是真正的盗贼,你应该马上抓住他们。”
      “不不不,猫克瑞根先生你一定弄错了,阿基米德先生是我私下派往城外的卧底,今后他将负责在城门进行鉴别工作。伊里莎小姐是夏雪服装店的雇工,以后将是本城新开业的服装店的女主人。据她本人说是在你胁迫下才加入计划的,当然在计划开始前她什么都对我说了,法律是不会审判这些无辜的人。”加耐特一边一本正经地说着,一边拉了拉正在偷笑的伊里莎,后者很快就知道该怎么办了。
      伊里莎狠狠地扇了地精两记耳光,在火把的照亮下每个人都能看到地精脸上的五个手指印。在地精被打得不着边际时,这个可爱的女孩放声大哭起来,当着所有人的面抽泣着诉说着地精对她的威胁,当然基本上全是莫须有的指控。
      “不,你不能这样对我,看在真神的分上。”克瑞根知道全完了,他跪了下来拉扯着加耐特的长袍,一脸的可怜相。
      “鉴于你对阿莫雷银行安全系统检测的突出贡献,我们决定给予你一项新工作——阿莫雷监狱安全检查,合约期三十年,为了逼真你必须装成囚犯,当然如果你能成功越狱,合约提前终止。”
      听到判决猫克瑞根瞪大了眼睛,那表情就像一只快溺毙的猫。冰郭加耐特说完一挥手,阿莫雷城警卫给地精戴上镣铐,然后像拎一只面粉袋似的把地精扔上了划来的小船。
      小船慢慢地划开,船上的地精像想到什么似的站起身来,克瑞根发狂地大喊:“我的短柄法杖,还有魔法物品,把它们还给我!”
      “可以,不过他们全是假的。银行的鉴定师可以作证。”加耐特招了招手,银行总管肯达从士兵身后走了出来,两人相视一笑——看来他们串通好了。
      在克瑞根开始发狂地诅咒时,加耐特朝小船挥了挥手,特意露出手上的魔法戒指,伊里莎则对地精露出脖子上的天蓝魔水晶项链。
      “骗子,可耻的小偷,无胆匪类……”小船越划越远,地精的叫骂声也越来越远。


    光牙:亡灵的招生战争(1)


       “快起床!该上学了!”
      当这个该死的声音把埃格林从无尽的长眠中唤醒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四周一片黑暗,充斥着阴冷潮湿的泥土——居然连口棺材都没有,伤心!
      如果没有记错,自己应该肯定的确已经死了,埃格林残缺不全的记忆里还有被那根该死的鸡骨头噎死的痛苦记忆。死掉的人不应该有思想,这是基本的常识——除了一种情况:他又活过来了!按照现在的情况分析,埃格林很快确定:他现在是一具浑身光骨头没肉的死灵骷髅。
      没时间为自己纤细的身材烦恼(这可是某些女士梦寐以求的身材!),当务之急是从这个充斥着蚯蚓的鬼地方离开。于是埃格林挥动两只白骨嶙峋的手爪拼命向上挖去,没挖两下就抓了个空。这样看来自己的儿子真是秉承了老爹一贯的节约传统,不但没掏钱买棺材,恐怕连给挖墓工的辛苦费都省下了。
      是不是该以一个酷酷的动作从泥土中窜出来,就像活着的时候听过的恐怖故事里那样?埃格林有些犹豫。这样虽然很拉风,不过吓到小朋友就不好了,就算周围没有小朋友,吓到四处乱跑的猫猫狗狗也是不好的……
      所以埃格林决定先看看周围的动静。就在他把光秃秃的脑袋伸出地面的那一瞬间,嘭的一声,又被人重重的一脚踩了回去。
      可以听到,地面上一片嘈杂:
      “我那个龟孙儿子呢?!他怎么没埋在这里……该不会入赘到哪个姑娘家里了吧?简直是无法无天了!”
      “谁看到我的胳膊了?那可是绝对的优质货,没有一点骨质疏松!大家帮我找找啊!”
      “靠,我老婆的头不在,看来是爬不起来了。万岁!以后再也不用听她唠叨了!”
      “死鬼!老娘就在你下面,你就算变成灰也跑不了!还不快把我放到身子上!”
      “天啊,他们给我陪葬的竟然只是这些破烂,连根金条都没有!我的白金夜壶呢?!我那貌美如花的小妾呢?!呜呜呜呜……”
      很没形象地爬出地面,埃格林发现周围的黑夜中影影憧憧都是和自己一样的白骨骷髅,这让他有了不少安全感——至少被当作骨骼标本挂起来的时候还有不少同伴。
      忽然一个洪亮的声音响起:“Ladys & Gentlemen,大家静一下。”同时,庄严肃穆的哀乐响起。
      循声望去,众骷髅这才发现在这片墓地旁边摆了一张桌子,几个骷髅站在后面,只剩下肋条骨的胸口上都斜挂着一条猩红的绶带,上面写着:“白色森林欢迎您!”
      其中一个骷髅爬到桌子上,声嘶力竭地吼道:“我们白色森林是皇帝陛下批准成立的三所正规院校之一,不但免收一切学杂费,而且提供宿舍和生活必需品。我们拥有从胎教到大学的全程教育体系,保证你们能够在这里接受到规范系统的教育,并且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学成毕业。毕业之后颁发帝国承认学历,并且推荐就业……”
      那些刚醒来的骷髅听得一头雾水,于是埃格林走过去,代表大家问道:“你们这是在干吗?”
      桌子上的骷髅没理他,继续宣传着:“我们上一期毕业学员的就业率达到了百分之一百,而且绝大多数进入了国家机关……”
      旁边另一个骷髅递给埃格林一张纸,埃格林接过来,只见上面大大的红字标题:“关于鼓励教育的通知”,然后是正文:“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死灵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已经成为制约帝国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因此,皇帝陛下决定通过全民教育的方式来提高国民的文化水平,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本次运动的目标是把尽可能多的死灵教育成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臣民,具体教育方法由各个学校自行研究。(参考皇帝陛下圣谕100993号)”落款是“代斯帝国教育部”。
      埃格林点头道:“大致上明白了。”
      “你认字?可以直接进中学部。”说着那个骷髅又把一张纸塞到埃格林的白骨爪子里,“在最后签个名。”
      在强大的宣传攻势下,许多“复生”的骷髅都决定进入“白色森林”学习——反正是免费的,而且他们本来也无事可做。
      这时马蹄声响,一辆马车呼啸着冲进墓地来,吓得众骷髅纷纷躲避。有个倒霉蛋躲避不及被撞个正着,大大小小的零件稀里哗啦地散了一地,不过总算下巴没飞出去,并不影响他对马车主人的家人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拉车的骷髅马一个急停,马车打横甩了出去,在石板上擦出一片火花之后稳稳停在那里。小提琴欢快的节奏传来,同时几个身材高挑的俊男美女从马车上跳下来,他们的衣着相当华丽,不过脸色都有些苍白,露出嘴唇外的尖利獠牙明白地介绍了他们的身份。
      “吸血鬼!”埃格林发出一声惊呼,本能地想转身就跑。不过随即想到,自己都这样子了,就算敲骨吸髓也有些困难,还怕什么吸血鬼?所以还是留了下来。
      那几个“白色森林”的骷髅似乎很愤怒,跑到那些吸血鬼面前质问道:“你们来这里干什么?”
      为首的吸血鬼高傲地昂着头,吐出两个字:“招生。”
      “白色森林”的负责骷髅愤怒道:“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们只能招吸血鬼!”
      吸血鬼打开旁边递过来的文件夹,从里面拿出一张纸在手里晃晃:“这是上面批准我们招骷髅的文件,你可以仔细看看。”看到纸上“代斯帝国教育部”的死黑色大印墨迹未干,而且不像是用肥皂伪造的,骷髅只好气急败坏道:“为什么要和我们抢?”
      那个吸血鬼一下激动起来:“上面派给我们教育一千个的任务,完不成就要扣发下个月的工资和这一年的奖金!一千个啊!整个帝国境内一共不到三百个吸血鬼,这还是连我们学校的教职员工都包括在内!”
      “你们可以现在去咬人啊,把活人变成吸血鬼不就解决问题了?”
      吸血鬼冷笑:“这地方活人比吸血鬼还稀罕,你倒是给我找两个来看看?”
      这边还在争论不休,那边的几个吸血鬼已经开始大力宣传:“欢迎加入浴血花园!如果你生前是男的,我们这里美女如云;如果你生前是女的,我们这里帅哥成群!优雅高贵的环境,魅力非凡的老师,让你感受什么是‘快乐校园’!现在入学更能享受帅哥美女伴读服务,可不要错过呦!”
      虽然已经“脱胎剩骨”,不过帅哥美女的致命诱惑的确难以抵挡。那些吸血鬼小姑娘几个媚眼一抛,大半的骷髅已经晕晕乎乎不知道身在何处了。当下有骷髅冲过去就要报名,本以为从此就身在温柔乡了,没曾想却听到吸血鬼帅哥婉言道:“对不起,请你还是去白色森林吧。”
      报名者愕然问道:“为什么?”


    光牙:亡灵的招生战争(2)


      吸血鬼答道:“本学校招生的时候,从来都对学生的外貌有很高的要求。虽然所有的骷髅都差不多,不过……”他上下打量着对方,“……像你这样罗圈腿、八字脚、鸡胸、龅牙而且左右发育不平衡外带骨质疏松的奇骷髅,还是到白色森林去好一些,至少被扁之后不用跑太远换零件。”
      其他骷髅发出一阵哄笑,于是“奇骷髅”用他大小不同的两个黑窟窿怒目而视。不知道谁发了一声喊:“扁他!”一阵乒乒乓乓过后,世界暂时清净了。
      “我要加入!”骷髅们争先恐后,就算不是为了帅哥美女,也要证明自己不至于“面目可憎”。这可是面子问题!
      这时一个阴冷的声音不知在何处响起:“你们先等等。”声音好像并不大,却在一片嘈杂中让所有人听得清清楚楚。
      一个人影从天而降。他的骷髅脑袋上带着一顶不知道用什么材料做成的魔法冠,身上披着银丝编成的华丽法袍,手中白骨魔杖顶端的龙睛宝石散发着闪烁不定的光芒。
      埃格林小声问旁边的吸血鬼:“他是谁?”
      “升华大学的巫妖!”吸血鬼回答时恨得咬牙切齿,却又有点无可奈何。代斯帝国的皇帝就是巫妖,这些不死生物在帝国里的地位可想而知。
      为首的吸血鬼和“白色森林”的负责骷髅一齐向那个巫妖走去。吸血鬼问道:“你来这里做什么?”心想这家伙八成是和自己一样,因为完不成任务才出来搜寻“猎物”,不过“升华大学”原本就有征召骷髅的权力,倒是不用重新申请。
      巫妖根本不理他,径直向那些“新丁”骷髅走去。
      “谁活着的时候是魔法师?”巫妖阴冷的声音好像并不是通过空气传过来,而是直接在骷髅们的骨头脑壳里回响。
      骷髅们纷纷摇头。
      为首的吸血鬼松了一口气:“这种连墓碑都没几个的穷乡僻壤哪会有什么魔法师?你到别处找去吧!”成为巫妖需要很高的魔法天赋,生前是魔法师当然最好。这样看来这个巫妖并不准备为了“达标”而降低招生的标准。
      “没有?”巫妖看起来很郁闷,自言自语道,“如果完不成任务,那我的海滩休假计划……”略一思考,说道,“这样吧,我来做一个测试,合格的就能进入升华大学。有没有人愿意接受?”
      眼看这么多学校争来抢去,这些刚刚重生的小骷髅现在也真的把自己当盘菜了。当下就有骷髅问道:“你们那个升华大学有什么好处?”不管结果如何,也要先听听介绍,对比一下再做决定。有人说得好:“我选择,我喜欢!”
      “嗯。”想想也对,于是巫妖介绍道,“我们的升华大学有教师十五名,实行宽进严出的培养制度,对学生的要求比较严格,淘汰率也很高。毕业之后发给帝国承认的博士学位……”
      骷髅们交头接耳:“好像也不怎么样嘛!”
      巫妖继续道:“我校的毕业生会直接进入帝国政府的核心部门工作,各种福利待遇都是第一流的……”
      “哦?”某些骷髅有点兴趣了。
      “对了,现在帝国元老院里的十位元老,有七位是巫妖,两个吸血鬼法师,一个骷髅战将。(说到这里,旁边的吸血鬼的脸色不太好看,至于“白色森林”的骷髅们的脸色……他们的脸有点不太好观察。)所以大家可以知道,做巫妖是一件很有前途的工作。”想了想,他又补充道,“那七位巫妖元老中,有三位在我校任客座教授,皇帝陛下也经常亲自来我校讲课。”虽然他的声音冷冰冰的,不过意思已经说得很明白:只要你来我们学校,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一个骷髅挤上前去,大声道:“我要!”这位仁兄活着的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当官、当大官(不过这辈子干过的最大官职是小学里的卫生小组长),现在这样的好机会怎能放过?就算是管管骷髅也是好的。
      上下打量他一番,巫妖道:“入学之前,我需要进行一下测试。”
      “官骷髅”不耐烦道:“什么时候?”他已经迫不及待了,连测试的内容是什么都毫不关心。
      “随时。”巫妖还是冷冷地道,“只要你准备好了。”
      “我早就准备好了!”“官骷髅”大声道,“就是现在,来吧,是作文还是算数?”
      “好。”话音未落,一个脸盆大小的火球从巫妖手里飞出来,在空中划了一个怪异的弧线,向还在等着考题的“官骷髅”兜头砸下来。
      “轰隆”巨响之后,地上出现一个大坑,坑底有个煤球一样的东西,仔细一看才发现是“官骷髅”的脑袋,还在含含糊糊地嘟囔着:“来啊,来!”没有人能杀死已经死掉的生物,这句话也许是真的……
      “对不起。”巫妖冷冷道,“你不合格。”接着对其他骷髅道,“下一个是谁?”
      现场一阵静寂,过了一阵才有人敢壮着胆子问道:“这就是你所说的测试?”
      “对,”巫妖理所当然地点头道,“只要你能完整地站着就行。很简单对吧?”
      的确很简单——如果你是一条龙的话!
      巫妖又问道:“下一个是谁?”
      所有人齐刷刷地往后退了一步,包括“白色森林”的骷髅和“浴血花园”的吸血鬼在内。有个骷髅动作慢了半拍,于是就被游离在人民群众之外。
      “是你吗?”根本来不及争辩,又是一个火球从天而降,这位“明知山有虎,被逼虎山行”的“勇者骷髅”只来得及发出一声很有韵律的惨叫,就被熊熊烈火吞噬了。
      转眼火焰燃尽,牺牲品变成了一件颇具现代抽象气息的雕塑竖立在弹坑中央。说实话,看起来有点像那个断臂维纳斯她兄弟。
      巫妖失望道:“还是差点。下一个!”
      众人又一齐后退,不过这次大家的动作出奇一致,没有谁脱离群众。


    光牙:亡灵的招生战争(3)


      巫妖有些烦了:“到底是谁?!”
      又退一步,人群还是一道平滑的弧线。看来他们认定,只要和周围的人民群众保持高度一致,火球就不会落在自己头上。
      “好吧,既然这样……”巫妖忽然腾空而起飞到空中,由上而下俯瞰着脚下的死灵们,“我就给你们一起做个测试吧!”
      还没等骷髅们明白过来,一个车轮大小的火球已经从天而降……
      烟尘落尽,巫妖只看到一地东倒西歪的骨头架子,连半个竖着的都欠奉。巫妖恨得牙痒痒:“都是孬种!”这样看来,他只好到别的地方继续自己的“招生”事业了。
      良久之后,有人小声道:“走了吗?”
      “好像是走了。”回答的声音也不太确定。
      又过了一会,确定那个威力无穷的瘟神已经离开之后,骨头架子们才慢慢开始活动,四下寻找着在刚才爆炸中丢失的零件:
      “谁看到我的第二节颈椎了?”
       “喂,你难道不觉得三十二根肋骨有点太多了?”
       “天啊,我怎么会有三只右手?!”
       “哪位兄弟帮忙把我的脑袋挖出来!”
      侥幸全身零件都在,埃格林还有闲心思考:“宽进严出……不知道出来的时候是怎样的?”
      正好有个吸血鬼在他身旁整理自己满是灰尘的仪容,道:“你想知道?也很‘简单’,只要在三个巫妖的全力魔法攻击中活下来,就算合格毕业了!”
      竟然用这种“教学”方法,难怪“淘汰率很高”!
      经过刚才的事,“白色森林”的骷髅和“浴血花园”的吸血鬼之间有了一点心照不宣的默契,而新丁骷髅们也知道自己究竟有几斤几两。结果包括埃格林在内,大部分骷髅都选择了“白色森林”——毕竟,身为骷髅应该知道做骷髅的本分……
      就这样,对这些刚复生的骷髅来说,“英勇壮绝”的招生活动暂时落下了帷幕。至于即将开始的学校生活,谁知道又会是怎样的呢?


    暗黑之川:艰难时世(1)


      泰坦诸神创造了这个世界,各族英雄们从邪恶的入侵者手中拯救了这个世界,然后……以风险投资公司为代表的地精财阀们,统治了这个世界。
      在正义与邪恶的终极之战结束以后,这个世界的各个种族之间实现了和解。作为时代进步的体现,两部重要的法律,《反种族歧视法》和《平等教育法》,也逐一获得各族议会通过。各个大陆上的智慧种族,第一次实现了法律上的平等。
      这两部法律规定,在工作机会、教育机会、社会福利方面,不得因为任何理由,对任何种族个体实行歧视——当然前提是该个体必须有这样的工作能力;各高等学府,也必须尽量招收不同种族的学生,以实现教育对象的多元化,促进不同种族间的交流和了解。
      所谓智慧种族,被定义为能够制造工具,并且有自己的文字的种族。食人魔一族虽然智力水平让人难以启齿,但一向以制造巨大的槌子和含糊不清的语言出名,理所当然地也得到了智慧种族的地位。
      可这两部法律实施几十年来,各个大陆上的食人魔们居然没有一个能够进入任何一所高等学府深造。每次食人魔部落挑选出来的,据说是最聪明的年轻人,都无法通过最简单的高校入学考试。虽然有《平等教育法》撑腰,但总不能让一个连个位数加减法都不会的食人魔,进入北大陆联合大学这样的一流学府吧?
      食人魔种族最为经典,最经常被人引用的笑话,是关于他们的数学能力的。“我知道的,二加二等于五。”笑话的内容如上。每次外族人提起这个笑话,成年食人魔的脸都会红得像被释放了嗜血术一般。不过因为现在已经是种族和解的社会,他们不好意思再去找一根巨大的木槌,来砸破对方那可恶的小脑袋。食人魔们唯有急冲冲回到家中,把自己家小食人魔的屁股狠揍一顿,教训他们一定要努力学习,争取早日考上高等学校,好为本种族洗刷那难堪的名声。
      其实数学水平差,很大原因是因为种族特性。食人魔的语法一向以松散随意著称。在人称代词里边,“我”和“我们”就经常被混用。一个双头食人魔的两个脑袋在互相聊天的时候,每个脑袋都能自称为“我”,在对外的时候,既可以自称为“我”,又可以称为“我们”。更要命的是,某些食人魔还是只有一个脑袋的。因此,类似“两个食人魔加上两个食人魔,总共几个脑袋”这样的题目,就能难倒不少食人魔了。毕竟,答案从四个到八个,都有可能啊……
      没有光亮的日子,一天接着一天下去,食人魔们被嘲笑、被侮辱的处境,并没有改善。窝在自己的种族保护区里边的食人魔们,也开始逐渐放弃了希望。一直到芬古斯,食人魔种族历史上的第一个高校毕业生的出现为止。
      是他,开辟了食人魔种族通向社会精英阶层的道路。
      芬古斯是食人魔种族历史上最聪明的一个,他从九岁开始,数学水平就达到了其他食人魔们一辈子可能都达不到的高度——可以准确地算出两位数字的加减。等到他刚刚成年的时候,就肩负着整个种族的期望和托付,通过入学考试,成为北大陆联合大学的一名学生。
      承受着周围众人那半是嘲笑半是好奇的眼神,芬古斯在校园中努力地学习和生活,以求用自己的表现,来改变其他种族心中食人魔的形象。虽然处境艰难,但他从不放弃,终于用每科成绩都超过合格线一点点这种铁一般的事实,获得了教师和同学们的认同。其中的艰辛,自然是难以述说。
      本来芬古斯以为,经过四年的苦读,他已经成功地成为第一个融入上流社会的食人魔,可是他错了,错得离谱。
      作为一个双头食人魔,他无法找到一份城里的工作。
      时间已经是正午,日期是离毕业还有半个月。虽然这个世界的前途充满光明,但是芬古斯觉得自己的未来一片黑暗。
      “有时候,我真的希望自己能早生一百年啊!”
      北大陆联合大学北校区第三学生公寓七楼的一个房间里,郁闷的芬古斯一边咕噜咕噜喝着茶缸中的食人魔茶——一种深褐色的液体,一边发牢骚。
      “怎么,还是找不到工作吗?”特迪斯,和芬古斯同一个宿舍的高精灵,懒洋洋地从自己的床上爬起来,灵巧地走到窗前,伸了个懒腰,呼吸着窗外的新鲜空气。
      “对!他们看都不看我的简历,就把我赶出去了!”芬古斯愤愤不平,“这些该死的地精,要是在一百年前,哼哼!我早就一槌子把他们的小脑袋砸个粉碎!然后再点一把火……”
      “拜托拜托,你现在已经是文明人了,不要整天喊打喊杀的好不好。”特迪斯不耐烦地打断了室友的话头,“再说,就算回到一百年前,你还不是像你的那些祖先一样,整天傻乎乎地只穿着个兜裆布就到处乱跑,一年也不洗一次澡。哈哈!”
      “你……”芬古斯的声势马上弱了下来。特迪斯确实说到了芬古斯的要害上。因为他是个食人魔,一个双头食人魔,是联合大学历史上的第一个食人魔学生,更是食人魔种族历史上的第一个受到高等教育的个体。
      即将毕业的芬古斯,面临所有毕业生都要面临的难题——找工作。而且他面对的困难,似乎要比其他所有同学的加起来都大。
      谁也不知道哪个行业需要一个食人魔,而且还是双头的那种。在这个和平时代里,年轻人要想找一份工作是无比艰难的,不像战争时代,到处都有军队抢着要。
      “说起来,你今天上午又去哪里面试了呢?”特迪斯在窗前来回扭动着身体,觉得精神好了很多。果然,深夜场的工作让人憔悴,以后还是得早些休息啊,“不会是又去面试做模特儿了吧?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份工作呢?哈哈!”
      面对室友肆无忌惮的嘲笑,芬古斯涨红了脸:“不要笑话我了,我不会那么蠢的!模特儿这个职业,那只是你们精灵族能干的职业!我不会再去了!哼哼!”
      “哈哈,想通了就好。难得你变聪明了!”特迪斯走到室友身边,把手努力往上举起,拍拍对方的肩膀,看不出来是夸奖还是讽刺。
      虽然精灵的身高和食人魔相差实在太远了,好不容易才能拍到芬古斯的的肩膀,但特迪斯还是很享受拍下去那种厚实的感觉。
      可是芬古斯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食人魔就不能做模特儿呢?论身材,自己当然是高大魁梧;论外表,在食人魔当中也算得上是相貌堂堂。但当时面试的时候,那个娘娘腔的高精灵考官一看到自己,先是倒抽一口冷气,然后就忙不迭地说自己这里不需要人了,今天面试到此为止。
      本来以为这只是个别现象,但连续几次面试模特儿,都是如此的遭遇,芬古斯再不通世务,也知道这里边肯定有问题了。但他又不清楚问题出在哪里。
      作为一个模特儿——虽然不是最走红的那种——特迪斯当然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没有一个时装品牌会让一个粗鄙的食人魔穿着自己的作品走在T型台上的,那对于品牌运营,绝对会是场可怕的灾难。


    暗黑之川:艰难时世(2)


      虽然这个食人魔已经受过高等教育,虽然他早就受到城市文明的熏陶……但,观众们和消费者们不知道啊。一个近千公斤重的双头食人魔傻乎乎地笑着,蹒跚地走在T型台上的样子,将会是所有时装设计师的噩梦。
      “朋友,虽然这个社会就是如此现实,这个人生就是如此残酷。不过,为了未来,我们一起努力生存下去吧。千万不要放弃希望啊。”感到心情相当不错,迪特斯故作深沉,用一种类似吟唱的腔调来安慰室友。
      “当然!我不会放弃的!呀,我要出去了,下午还有一个面试呢。” 芬古斯右手一拍自己右边的那个脑袋,忽然想起什么的样子。然后抓起一个装满了个人简历的大大黑色皮包,摇摇摆摆地往外跑。
      高精灵笑了笑,回到床上继续补觉,今天晚上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演出呢。
      当芬古斯一身风尘,再度回到宿舍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他的室友高精灵,则是已经从头到脚收拾得干净利落,衣冠楚楚神采飞扬地正要准备外出,一点也看不出中午时分那种慵懒模样。
      “哈,回来了。怎么,这次面试又不成功啊?”看到对方的神态,特迪斯已经猜到食人魔这个下午的遭遇了。
      “别提了别提了,说起来气死人啊。”芬古斯一把抓起茶缸,咕噜咕噜灌了一大口食人魔茶进肚子之后,胸膛还是不断地起伏,可见气得不轻。
      看着眼前这个傻大个的两个脑袋一边轮流说话,一边喘气的滑稽样子,特迪斯笑了。虽然第一次看起来觉得很怪异,但时间长了,会发觉双头食人魔还是很可爱的——特别是那两个脑袋一起摇晃的时候。
      不过在这个现实的社会当中,可爱是不能当饭吃的。尤其是这种“可爱”还不被大多数人所认同的时候。
      “这次怎么了?又被歧视了吗?”
      “这倒不是。实在是技不如人啊。”砰的一下,食人魔把茶缸重重地放回桌子上,两个脑袋呼呼地一起左右摇动。“实在是想不到,竞争居然这么激烈!不过,真不公平啊,太不公平了!”
      “竞争怎么激烈了?又怎么不公平了?”本来已经准备走出门外的高精灵好奇心起,停住了脚步,“今天你去面试什么工作了?”
      “风险投资公司伐木场的伐木工!”
      “堂堂一个北大陆联合大学的毕业生,居然要去竞争这种体力工作……”虽然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迪特斯还是觉得有些不好受,“那又怎样了呢?”
      “这份工作虽然薪水低,但如果干得好,有机会转为风险投资公司的正式员工,所以应聘的人很多。”食人魔认真地向室友解释。
      迪特斯点头。风险投资公司是这个世界最大的垄断组织,是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企业联合体,掌握着这个世界的经济命脉。甚至有人说,泰坦创造了世界,英雄拯救了世界,而风险投资公司统治着世界。
      同时,他们的刻薄也是出了名的。当然,如果能成为他们的正式员工,就能得到相当不错的收入和稳定的工作机会,这也是一份伐木工的工作就有那么多人去竞争的缘故。
      “好多好多人排队啊。”芬古斯继续讲述他的悲惨遭遇,“等到终于轮到我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
      “接着呢?”
      “接着就是比试力气大小。嘿嘿,一起来的几个野蛮人和兽人都不是我的对手。”说到得意处,食人魔的两个脑袋开始上下摇晃。
      “那按道理你就应该得到这份工作了啊。风险投资公司那些吝啬鬼,眼里只有钱,不会因为你的种族而歧视你的。”这次轮到迪特斯有些迷惑了。风险投资公司之所以出名,是在于他们剥削员工的能力——或者说是成本控制的能力上。有人甚至编造出恶意的笑话,说如果可以不支付薪水,风险投资公司绝对不会介意让食尸鬼和骷髅士兵这一类亡灵来打工。
      “本来预定录取的就是我了。但是最后面试的那个,是个牛头人。”芬古斯的声音低沉下来,想必是勾起了伤心事。
      “牛头人?哦,确实很麻烦。他的力气比你还大吧?”难怪,牛头人和食人魔一样,都是以力量出名的种族。
      “不,他只是说了一句话,那公司就马上录取他了。”说到这里,芬古斯的眼圈都有点红了。
      “什么话呢?”高精灵的好奇心算是被彻底勾起来了。
      “他说……他说,‘工作的时候,我不用公司管饭!我吃草就好!’”
      说到这里,食人魔真是悲从中来,两只手一边一只,不停地替两个脑袋四只眼睛擦眼泪。“你看,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为啥他靠吃草就能活,我就非得吃肉呢?”
      “这……”高精灵彻底哑口无言了。尽一切可能削减成本,不愧为风险投资公司的一贯作风。看着眼泪都要流出来的“可爱”室友,他想笑,又有些想哭。
      “啊,我要出去了,你慢慢忙。不要放弃希望,肯定会有适合你的工作的。”最终,高精灵还是决定先管好自己的事情为妙,于是急急忙忙离开了宿舍。
      毕竟,他也有自己的生活要去应付。模特儿界的竞争,也是激烈异常。
      “芬古斯,今天上午的面试,还是不行吗?”两人再度说话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芬古斯刚刚回来,高精灵刚刚睡醒。
      “嗯。”
      “这次又是面试什么职位呢?”
      “风险投资公司在地下城开了个超级商场,我去面试电梯操作员兼保安员。”
      “哦。那应该很适合你啊。又出了什么问题?”高精灵知道自己室友虽然看起来凶神恶煞,实际上脾气还是很温和的,而且耐心很好,力气又够大。无论是做电梯操作员还是保安员,都是相当不错的选择。不知道风险投资公司的吝啬鬼们,这次又是因为什么理由放弃了他。
      “他们说,我做保安员的话,虽然小偷是不敢进来了,但是顾客们也会被我吓跑。”食人魔的语气变得很平淡,再没有那种愤怒不满的感觉,仿佛说的是别人的事情,


    暗黑之川:艰难时世(3)


      “这样啊……那电梯操作员呢?”高精灵开始庆幸自己是精灵族,有一副英俊潇洒的面庞了。
      “他们说,电梯操作员需要在电梯中进行操作,但电梯的载重量是一定的。所以,为了电梯能多载几个人,就不考虑我了。”
      “那他们最后都招聘了些什么人?”
      “电梯操作员招聘的都是侏儒,保安员招聘的都是夜精灵。”
      “侏儒好理解,体重轻啊,但这夜精灵,又是怎么一回事?”高精灵饶有兴趣地问。
      “夜精灵会影遁啊。他们站着不动的时候,可以隐身在阴影之中,别人都看不到他,这样就可以多抓几个偷商场货物的顾客了。在这个商场偷窃,被抓到了,是偷一罚十的。”
      “真不愧是风险投资公司……”对于那些吝啬的地精资本家,特迪斯算是心服口服了,不过看到室友两个脑袋上的木然表情,连忙加上一句,“千万不要放弃,芬古斯,你一定会找到工作的。我祖母经常说,泰坦在创造这个世界的时候,已经给各个种族都预留了位置。他就算对你关上所有的门,也一定会留下一扇窗。”
      “对,我不会放弃的!”年轻的食人魔握紧了拳头,再度充满了必胜的信心,“我一定要找到工作。我就不相信,这个社会,没有我们食人魔的位置。”
      看着芬古斯咕噜咕噜喝光茶缸中的食人魔茶之后,再度摇摇摆摆地抱着一大包简历出门找工作,特迪斯微笑着躺回到床上,闭上眼睛。
      虽然嘴里一直在鼓励室友不要放弃,事实上,高精灵发现自己倒是很愿意看到对方一次次的失败经历。食人魔的挫折,能够让身为高精灵的他得到一点种族优越感。这当然不是什么高尚的品德,说出来会被认为是种族歧视,但偷偷地在暗地里享受一下,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事实上他对自己的工作也不满意,模特儿这个工作,竞争激烈不说,吃的还都是青春饭。不过呢,总比找不到工作的食人魔强。每当看到亲爱的室友到处碰壁,高精灵对现实的不满,就会消减一些,心里就会好受一些。
      《反种族歧视法》和《平等教育法》已经实施了好些年头,但世人心目中的一些偏见,不是通过法律规定就能够消除的。各种族嘴里都不说,但心里还是很看不起食人魔。各种族接受食人魔这个种族还需要时间,很多很多的时间。
      我的朋友啊,这个世界,远比你想象的要残酷要现实呢。要怪,就怪自己是个食人魔吧。
      高精灵再度沉沉入睡,晚上还有一场时装表演呢,不养精蓄锐可不行,现在竞争激烈啊。
      “我终于找到工作了!”临近毕业典礼还有三天的这个中午,芬古斯一回到宿舍就喜气洋洋地向室友报喜。
      高精灵反应相当激烈,整个人从床上弹了起来,凌空一个空心跟斗,脚步不稳地落在椅子上。
      “啊,你也不用为我高兴成这个样子吧?”食人魔双手抓着高精灵的肩膀,两个大嘴巴都咧开来,乐呵呵地直笑。
      “是哪里的工作呢?”高精灵意识到自己的失态,镇静下来之后,小心地问。
      “是风险投资公司的城市银行警卫!”食人魔芬古斯自豪地说。
      “哦,为什么呢?”
      “他们问我,我的两个脑袋,能不能交替着保持睡觉和清醒状态,我说能;他们又问我,我的两个脑袋,能不能保持一个看前边一个看后边的状态,我也说能!他们就录取我了,还说我是了不起的人才!”食人魔一脸的自豪之情。
      “啊?这是什么理由?”
      “他们说,终于找到一个既可以二十四小时不休息一直加班,又可以不怕银行大盗在身后打闷棍的好警卫了!还说我们食人魔天生就是干这个工作的最佳人选,他们以前怎么就没有想到过呢?还让我赶快把同族的弟兄们都叫来应聘,只要是双头的,来多少他们要多少。”
      “这个……居然还有这种理由啊!”难怪风险投资公司能够统治这个世界啊。特迪斯对于那些地精资本家发掘人才的能力,现在算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恭喜你啊,好好干吧。”勉强挤出笑容,高精灵拍拍室友那厚实的肩膀。
      “我会的!”食人魔高兴起来之后,眼睛眯得更小了,“虽然是警卫工作,但这是我们种族在这个城市里的立足点啊。我一定会不辜负父老乡亲们的希望,为种族的声誉而工作!哈哈,当泰坦在关上所有大门的时候,果然还给我们留下了一扇窗!”
      高精灵回到床上,扭过头去,不再理睬兴奋得不停说话的食人魔,自顾自睡去了。
      真没想到,连食人魔都能找到工作了。
      明天就是毕业典礼了,但高精灵的心情很不好,脸色深沉得可怕。这一点,芬古斯一回来就发觉了。
      “怎么啦,我的朋友?”年轻的食人魔看着浑身酒气,手中还拿着一个烈性朗姆酒瓶的室友,低下腰来,关心地问。
      “我失业了。”高精灵醉眼惺忪地回答,“哈哈,我失业了。”
      “为什么?”食人魔大吃一惊。高精灵一直从事的是模特儿工作,虽然不是最顶尖的那种,但也很有实力。没想到居然失业了。
      “因为潮流变了。”特迪斯面无表情地说,“潮流变了,我们高精灵不吃香了。”
      “怎么?你们高精灵,不是出名的身材高挑、脸蛋漂亮的吗?”芬古斯两个脑袋上的四只小眼睛都瞪得圆圆的,实在是迷惑不解。
      “没办法啊。潮流这东西,是最捉摸不定的。上个月开始,时尚界不再流行清纯或者贤淑了,流行颓废和神秘!”高精灵的表情,只能用愤世嫉俗来形容。同样的表情,以前倒是经常出现在食人魔脸上。
      “那……那又怎样啊?”
      “我们高精灵,不适合表现颓废和神秘的主题啊。所以呢,现在走红的是巨魔和黑暗精灵。更要命的是,现在还流行起高鼻梁。模特儿界简直是巨魔们的天下了。所以我们失业了!”
      “那怎么办啊?”对于这个一直在鼓励自己不要放弃的室友,食人魔的关切是发自内心的。再摸摸自己那塌塌的鼻梁,芬古斯只觉得寒气直冒上来。连高精灵都快混不下去了,模特儿这个行业也太残酷了吧,幸亏自己当时没有被录取。
      “嗯,我在考虑,是不是要去东方做隆鼻手术,隆得象巨魔一样高好了。或者,不再干这一行……”
      “振作些,特迪斯,我的朋友。你一定能找到工作的。”
      “对,我一定能够找到新的工作。一定要振作起来。”高精灵喃喃地说,然后自嘲地笑了,“是啊,毕竟连你都能找到工作了么。哈哈,大不了,我和你一起去做银行警卫。”


    暗黑之川:艰难时世(4)


      “呵呵,就是这样。不过,我现在不做银行警卫了。”食人魔看到高精灵开始振作了,也变得高兴起来。
      “你失业了吗?”高精灵只觉得心里似乎好受了一些,有些企盼地问。
      “不是啦,今天我遇到风险投资公司的大财主基尔代尔先生了,他让我去做他的翻译。”食人魔的眼角眉梢之中,流露出难以抑制的笑意。
      “这,这又是怎么一回事?”高精灵的酒意,一下子全部飞到九霄云外。大财主基尔代尔先生,可是这个世界上最有钱的几个人之一啊。芬古斯能去做他的翻译,可以说是一步登天,从此进入这个社会的精英阶层。
      “这个啊,我在银行值班的时候,正好碰上一个黑铁族的矮人客户来找他。那个客户不懂得地精语,基尔代尔不懂得黑铁语,碰巧,他的翻译又不在,于是我就自告奋勇,上去帮他们做翻译了。”
      “莫非你翻译得比原先那个翻译还好?”高精灵的杏核形眼睛,已经瞪得不能再圆。芬古斯这个家伙,虽然因为在学校里边热衷于参加社团活动,各种族的语言都懂不少,但离专业翻译的水平还是差很远,怎么可能一下子突飞猛进?
      “没有没有,我的水平很一般。”食人魔先是双手乱摆,然后一下子变得自豪无比,“不过我有两个脑袋啊,可以同时分别和不同的人说话。基尔代尔先生和客人,只要分别和我的一个脑袋说话就好。他非常高兴,还说我这叫做……叫做,真正的同声翻译呢!这样他和客人交流的时候,就可以节约很多的时间。所以,我就不用再做警卫,直接做基尔代尔先生的私人翻译了。”
      说到这里,食人魔兴奋地拉起高精灵的手:“说起来,还是要感谢你一直不断地鼓励我呢。来,今天晚上我请你去石火酒店吃一顿,好不好?感谢泰坦,我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扇窗!哦,那不是窗,是大大的一个城门!”
      望着幸福得无法形容的食人魔,高精灵第一次恨自己不是生为双头食人魔。
      这个残酷的世界,真的是太不公平了。


    正雪:幽夜森林的巫师(1)


      你站在灰尘飞扬的街道上,抬起头眯眼看着天空。
      这里是雅法,位于王国边境的一座小镇。你家从祖辈开始就在镇上开蜡烛店,你今年二十岁,再过几年父亲退休之后,你就会继承这个店。
      这又是一个无聊的上午,你看着缓缓流动的白云,心里这么想着。这时,有个巨大的黑影突然遮挡住了你视线内的天空。
      那是位骑在马上的穿甲胄的战士,他的身躯很魁梧,脸上生着胡子茬。“亨利。”当他高声叫出你的名字的时候,你认出这个神气活现的家伙原来是你的儿时好友杰雷蒙。你还很清楚地记得以前和他一起恶作剧,一起偷东西,一起追女孩的往事。两年前杰雷蒙参加了领主的卫队,现在他已经成为了副卫队长。
      你们来到路边的一家酒店里,杰雷蒙对你说:“亨利,你现在在干什么?”你回答正在店里当学徒,将来继承父亲的蜡烛店。杰雷蒙用鼻子发出不屑的声音,对你怂恿说:“我的朋友,你也来参军吧。领主正在招募士兵,准备讨伐一个邪恶的巫师。只要能杀死他,每名士兵都可以得到十枚金币的奖赏。”
      十枚金币相当于蜡烛店两年的收入,你有点动心;但想到巫师的可怕,你又胆怯了起来。你回答:
      A“好吧,为了十枚金币,值得冒这个险。”(前往故事片段二)
      B“不,巫师太恐怖了,恐怕被砍掉的不是他的,而是我的头。”(前往故事片段三)
      听到你的答复,杰雷蒙很高兴地领你前往招募处。你获得了一柄长矛和一套皮甲作为装备。虽然长矛的矛尖生锈了,皮甲也散发出难闻的霉味,但这毕竟是你有生以来获得的第一套武器装备。
      回到家里,父亲和蜡烛店的学徒们都用惊奇的眼光看着你,这让你觉得很有优越感。你得意洋洋地对他们宣布你当上了领主的士兵,父亲劝你还是老老实实当学徒,以后继承蜡烛店比较好。但你听不进他的话,心里觉得和这种守旧的老一辈没什么好谈的。你找了块石头把矛尖磨得发亮,并用抹布擦拭了皮甲,怀着激动的心情等待着讨伐队出征的日子。
      时间过得很快,终于到了出发的时刻。讨伐队的成员一共有十三个人,杰雷蒙是队长,其他的人有一半看上去都是和你一样的新手。这时候你开始隐隐感到有点不安。但想到亮闪闪的金币,你勉强克服了恐惧感,跟着这支乌合之众向巫师所在的幽夜森林进发。
      这座位于雅法镇西北方的森林仿佛有几百年都没人来过了,幽暗的林间不时传来各种奇怪的声音,有时候老树的枝叶不知为什么猛力摆动一下,有时候又传来好像怪笑声的猫头鹰叫。你东张西望,感到心惊胆战。看来你平时的锻炼太少了,走了一段路之后,你开始感到体力不支,渐渐和其他人拉开了距离。当你想要加快脚步紧追上去的时候,突然脚下一空,你感到世界颠倒了,随后就昏了过去。很快你清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捕猎用的陷坑里,额头撞破了,左脚的脚踝也扭伤了,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痛。这时你——
      A大声呼救。(前往故事片段四)
      B想办法自己爬出来。(前往故事片段五)
      听到你的回答,杰雷蒙叹了一口气说:“随你的便好了。”你们又闲扯了几句,他好像觉得没什么好谈的,就向你告辞了。当然,酒钱是由他付的。
      你无聊地走到外面,又开始看着天上的浮云。该死的,云到底有什么好看的?你胡思乱想着,正打算回蜡烛店去,路边的小巷里突然有个女人叫住了你。
      你从来都没有见过她,因此犹豫不决地左右张望,心想她可能是在招呼别人。
      “对,我说的就是你。不要再东张西望了,快点过来。”女人穿着斗篷,身材很瘦,看起来年纪比你要大几岁,颧骨有点高,不算很漂亮。她瞪着你看,表情既不是生气,也不是高兴,大概是惯于指使人的脾气吧。
      你平心静气地问她:“女士,您有什么吩咐?”她拿出一个小钱包说:“这是钱,去买一斤发霉的面粉和一些蛇皮来。”
      真是莫名其妙的要求,但她就这么瞪着你看,你也说不出拒绝的话。于是,你只好去镇上食品店向店员问有没有发霉的面粉和蛇皮卖,被那帮混蛋尽情奚落嘲笑了一番之后,你臭着脸带着女人要的东西回到小巷交给了她。
      她没有说半句感谢的话,又对你吩咐说:“接下来,再弄两根公鸡的尾羽、两根公鸡的翅膀羽毛给我。”
      你不敢置信地看着她。这个女人是疯子吗?你决定——
      A就算做件好事,再帮她一次忙。(前往故事片段六)
      B不理睬她,就这么走掉。(前往故事片段七)
      你立刻大声叫喊起来,讨伐队的人们听到了呼救,把你从陷阱里拉了上来。
      “亨利,你太不小心了。”杰雷蒙有点责怪地对你说。你向他道了歉,忍着身上的疼痛,用长矛当拐杖跟在其他人后面一瘸一拐地走着。
      这时已经是黄昏,幽夜森林里的光线变得很暗,树林深处各式各样的动静也越来越大。有人建议今天先回去,但杰雷蒙坚持要抓到巫师。你们继续向前走了半个小时,前面的树林里终于出现了一片平地,平地中央是一间小木屋,你们认为这就是那个邪恶的巫师居住的地方。
      你打算要立刻冲过去包围那间屋子,但杰雷蒙拦住了你。他从树下拾起一块小石头,扔到平地上,一溜气泡从地上浮起,石头沉了下去。原来这间小木屋的周围是一片沼泽地,巫师用障眼法将其变成了平地的模样。
      你惊出一身冷汗,假如刚才冒冒失失跑过去,肯定会在沼泽里淹死。杰雷蒙表情严峻地拿了一根长矛试探着,终于找到了一块平整结实的地面。
      “小心点。”他压低声音说。你们尽量不发出声音,走那条结实的土路穿过沼泽悄悄来到了小木屋前。杰雷蒙拔出了剑,高呼一声:“邪恶的巫师,纳命来!”一脚踢开门,冲进木屋,其他的讨伐队士兵也呐喊着杀了进去。这时你——
      A勇敢地挺起长矛冲进木屋。(前往故事片段十)
      B有一丝不祥的预感,站在门外观望。(前往故事片段十一)


    正雪:幽夜森林的巫师(2)


      你不想让别人看见你的窘态,决定自己想办法爬出陷阱。
      该死的,陷阱的墙上没有可以借力的地方,你费了半天的劲也没能上去。忍着身上的疼痛,你静下心仔细思考。片刻后,你终于想到了逃脱的办法。你用长矛的矛头在陷阱壁上挖了几个洞,然后用足尖踩着凹陷的地方爬了出来。
      你喘了一口气,疲惫地仰面朝天躺在林间草地上。这时你才注意到讨伐队早就已经走远了。
      “这帮家伙,怎么不等等我?”你喃喃自语抱怨着,站起来往前赶了两步,但是全身都很酸痛,扭伤的脚踝每走一步都觉得快要断掉了。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树林里传来了凄厉的狼叫、不祥的猫头鹰叫、还有其他一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你心里涌起了一股森森的寒意。站在原地犹豫了片刻,你决定——
      A跟上讨伐队,还要去杀掉巫师拿奖赏呢!(前往故事片段八)
      B真的很恐怖,今天还是先回镇上吧。(前往故事片段十四)
      你和善的天性使你无法拒绝那个女人的要求。不得已,你又去了养鸡的玛莎大婶家,软硬兼施地求她让你拔走了她家大公鸡身上的两根尾羽和两根翅膀羽毛。
      你忍受着人们的指指点点,筋疲力尽地把羽毛带给了女人。她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然后让你拿起一根尾羽和一根翅膀羽毛,她自己则拿着另外一对羽毛。
      紧接着,她念了一长串音调古怪的咒语,顿时你感到两眼发黑。当你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和她站在一座位于沼泽地中央的小木屋前了。她是个女巫!你现在才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
      你跪在地上,苦苦哀求她放你回家,但那个女人却根本不听你的。你有好几次想要逃走,总是很快就被她用法术抓了回来。
      “给我收拾房间。”她冷冷地对你吩咐。你心想如果对她事事服从的话,说不定她就会大发善心放你走了。于是你不得不像个佣人一样很听话地服侍她。她的房间里堆满了乱七八糟的试管、烧瓶、死猫头鹰、不知名的药草等等莫名其妙的东西,散发出令你作呕的臭味。整理屋子让你疲惫不堪,还有几次差点中了魔法陷阱。当你好不容易让这间小木屋变得像是个人住的地方之后,她又吩咐你去洗衣。
      天哪!那些堆积如山的脏衣服真的都是她一个人穿的吗?你把这些衣服洗完之后,感觉已经累得直不起腰了。然而,女人又瞪着你说:“我肚子饿了,快点去烧饭。”
      因为你自己也饿了,所以你强忍着骂人的冲动,挣扎着又去烧了晚饭。你一辈子都没有干过这么多家务,就连发牢骚的力气都没有了。这样的艰苦生活持续了三天之后,她突然莫名其妙地在你好不容易弄干净的房间里用发霉的面粉和蛇皮布置了一些法术,然后带着你躲到沼泽地边上,用咒语让你和她都隐了身。并且威胁你不许说话和乱动,不然她就杀了你。
      不一会儿,你看见有十三个全副武装的人出现在沼泽附近,带队的人就是你的儿时好友杰雷蒙。你想起了前几天他对你说的要去讨伐巫师的事情,这时你决定——
      A跳出来大喊大叫。(前往故事片段十五)
      B还是保持沉默,不要违背这个女人比较好。(前往故事片段十六)
      你认为没有必要再和这个疯女人纠缠下去了,于是说了声:“对不起,我还有急事要办。”就离开了她。
      这时候天色还很早,你不打算这么早就回店里去。你继续在雅法镇的街道上漫无目的地闲逛,教训了一个用弹弓打破别人家窗户玻璃的顽童,又向最漂亮的酒店女侍苏珊献了一番殷勤,但心里还是觉得很空虚。或许你应该找点新鲜事做做,当你这么想着的时候,前面的街角传来了一阵骚动。
      你拐过街角,看见有一大群人正围在寡妇伊贝拉家门前看热闹。“借过借过。”你用肩膀推开挡在前面的老太婆和中年大叔,走到人墙的最前面。出现在你眼前的是两个在镇上放高利贷的流氓和痛哭流涕的寡妇伊贝拉。
      寡妇今年还不到三十岁,皮肤白皙,还算有几分姿色。她老公是个商人,最近生意连连亏本,不得不借下高利贷做最后一次大买卖。然而商队在山里遇到了强盗,不但货物被抢光,就连商人本人都被强盗杀害了,留给伊贝拉的只有一笔无法还清的巨额高利贷债务。这两个流氓就是来讨债的。
      “对不起,再宽限半个月行不行?”花容失色的伊贝拉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哀求说。但那两个流氓却露出淫笑说:“反正再拖下去你也拿不出钱,现在我们只能把你卖到妓院里去了。”流氓们对伊贝拉动手动脚,寡妇无助地哀号着,向围观的人们大叫:“救命!救救我!”这时你决定——
      A没必要去惹那些无恶不作的流氓,还是少管闲事离开吧。(前往故事片段九)
      B义愤填膺地冲上去。(前往故事片段十七)
      你决定跟上讨伐队,因此你加快了步伐,拼命地向前追赶。
      讨伐队士兵走过的地方留下了杂乱不堪的脚印,你跟着脚印向前走。然而,在一片黑黝黝的林间沼泽前,脚印中断了。
      你左右张望,但是看不到杰雷蒙他们究竟去了哪里。沼泽的中央有一间小木屋,你探着身子朝翻腾着泡沫,散发出恶臭的沼泽里望去,在晦暗的天色下,你发现有什么东西浮在沼泽上。当你定睛仔细分辨之后,愕然发现那居然是杰雷蒙的盾牌!
      难道说……你感到一阵寒意从脚底涌了上来。这时从你身后传来了女人的声音:“你是什么人?”
      你急忙转过身,发现有一个穿着斗篷的年轻女人站在你身后。她的身材很瘦,颧骨凸出,目光冷漠地瞪着你。
      “你好。”你有点吃惊地对她说。她打量了你片刻,开口说:“你是不是领主派来讨伐一个巫师的?”你回答她:
      A “没错,请问你看到其他人到哪儿去了吗?”(前往故事片段十二)
      B “不,我不是。”(前往故事片段十三)


    正雪:幽夜森林的巫师(3)


      你厌倦了闲逛,回到家里开的蜡烛店,你的父亲焦急地对你说:“亨利,邻镇的大商人法米提家要办婚礼,需要大量的蜡烛,你现在就快点做。”
      倒霉,如果你在外面多游荡几个小时就好了。但是现在既然被逮到,你也只好乖乖地开始做蜡烛。
      你首先把处理过的动物脂肪放到水里用微火煮。一阵子之后,油都浮到了水面上,再把油捞起来。这种东西既烫,气味又很糟糕,所以这一步骤做起来很辛苦。将油过滤了之后,加入蜡之类的凝固剂。然后再将混合之后的东西倒进事先放了烛芯的模子里。接着把这些东西放到阴凉处冷却,再从模子里倒出来,蜡烛就完成了。
      说起来很累,做起来更累。这一天下来你才做了三十根。之后的两三天,父亲和学徒一起帮忙,总共做了两百五十根蜡烛。你觉得你一辈子的勤勉都在这三天里用完了。然而,父亲却还要你去把这些蜡烛送到邻镇,并把对方付的钱带回来。
      你的脸上露出了厌倦的表情,你回答父亲:
      A“……好吧,我去。但是卖蜡烛的钱要给我三分之一。”(前往故事片段十八)
      B“我太累了,您就不能自己去送吗?”(前往故事片段十九)
      你勇敢地跟在杰雷蒙身后冲进了小木屋。正如传说中巫师的家一样,房间到处都是试管、烧瓶、死猫头鹰、不知名的药草之类的东西,难闻的臭味刺激着你的鼻腔。
      出乎你意料之外的,小木屋的主人并不是想象中的丑陋的巫师,而是一个年轻的女人,她穿着斗篷,身材很瘦,颧骨有点突出,不算很漂亮。当杰雷蒙和你冲进门时,她面无表情地瞪着你们。
      杰雷蒙大喝一声,举起剑往女巫头上砍去。她发出了一声冷笑,没有躲闪。杰雷蒙的剑砍中了她,然而并没有像预料中那样飞溅出鲜血。女巫的身躯变成了粉末状扑簌簌地散落了下去,在地板上堆积成一小堆发霉的面粉。
      你呆若木鸡地傻站在原地,讨伐队的士兵们个个惶恐不安。这时候,你听见沙沙的响声,发现木屋的每个角落里都爬出了伸缩着舌头,目光狰狞的毒蛇。它们用狠毒的小眼睛直盯着你们,滑行着逼近而来。
      快点逃跑吧!你心里虽然这么想,但不知道为什么却被一股无形的巨大力量按住挪动不了步子。你发出了凄厉的惨叫。毒蛇群慢慢把你们包围起来。一阵剧痛从脚上传来,你被毒蛇咬了,麻痒的感觉从脚踝上升,你渐渐失去了知觉。
      现在,你已经死了。(END ONE)
      你的心里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并没有像其他士兵一样冲进木屋。
      你远远看见木屋里有一个穿着斗篷,身材很瘦的年轻女人,难道她就是那个邪恶的巫师?你感到有点出乎意料。这时候杰雷蒙挥起了剑,砍中了女人的身体。但是,中剑的女巫却变成了灰白色的粉末扑簌簌的散落到地上。包括你在内的讨伐队士兵们个个都呆若木鸡。
      这时候你听到沙沙的声音,小木屋的各个角落里都爬出了伸缩着舌头,目光狰狞的毒蛇。喂喂!杰雷蒙他们为什么不逃跑呢?那些毒蛇包围了屋子里的人们,爬到他们身上用毒牙咬了下去。你感到血液正在从你脸上抽离。
      “快点跑吧!”一个声音在你心底响起,你转过身,怀着无比的恐惧感飞快地逃离了小木屋和沼泽地。当你停下脚步,一屁股瘫坐在土地上的时候,你已经身处在雅法镇的大门前了。
      你用力捏了一下自己的脸颊,是的,这一切都不是梦。你又饿又累,全身都是擦伤地走回了自己家。巫师讨伐队全军覆没的消息是在三天之后才传到镇上的。你对这次的经历守口如瓶。从此你再也不贪图意外横财了。
      几年后,你子承父业成为了雅法镇蜡烛店的老板,大家都夸奖你做的蜡烛是这一带最好的。(END TWO)
      “我是领主派来这里讨伐巫师的士兵,请问你看见其他的士兵到哪儿去了吗?”你焦急地向她询问。
      女人嘲弄地看着你,缓缓说:“我知道那个巫师在什么地方。”
      “什么?”你感到吃惊。“那个巫师就在你面前。”
      当你还在琢磨女人的话是什么意思的时候,她突然用阴森的声音念了一长串咒语,然后伸手指向你。接着你感到两眼发黑,意识渐渐地消失了。你倒在她的脚下,死了。(END THREE)


    正雪:幽夜森林的巫师(4)


      你心里隐隐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因此你对女人说了谎。
      女人面无表情地瞪着你说:“那么你为什么身上穿着皮甲,手里拿着长矛?”
      你结结巴巴地回答:“这是我在森林外面捡到的。”女人怀疑地看着你,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地变换了好几次。最后她说:“算了,你跟我到屋子里来。”
      你跟着她走到沼泽中央的小木屋里,看见这里到处都是些试管、烧瓶、死猫头鹰、不知名的药草之类的东西,难闻的臭味刺激着你的鼻腔。此外,地板上还散乱地洒着发霉的面粉和蛇皮。
      你吃惊地看着女人,她冷冷地说:“我是个巫师,刚才已经杀了十几个想来要我命的愚蠢家伙。如果你不想和他们一样到沼泽里去喂鱼的话,就乖乖听我的话。现在立刻把房间收拾好。”
      你冷汗直流,不得不丢开长矛,开始打扫这个像猪圈般凌乱不堪的房间。整理屋子让你疲惫不堪,还有几次差点中了魔法陷阱。当你好不容易让这间小木屋变得像是个人住的地方之后,她又吩咐你去洗衣。
      天哪!那些堆积如山的脏衣服真的都是她一个人穿的吗?你把这些衣服洗完之后,感觉已经累得直不起腰了。然而,女人又瞪着你说:“我肚子饿了,快点去烧饭。”你迫于她的淫威,所以只好挣扎着又去烧了晚饭。
      从那以后,你和女人一直在幽夜森林的这间小木屋里生活。除了像佣人般服侍她之外,偶尔她也会让你和她睡在同一张床上。这样的生活,究竟是痛苦还是幸福呢?直到许多年后你衰老病死的时候也没能想明白。(END FOUR)
      你感到阴暗的树林里到处都充满了恐怖,就算再在这里多呆一分钟都受不了。你拎着沾满泥土的长矛,往来路返回。
      各种奇怪的声音从后面的树丛里传来,你的头皮一阵阵发麻,不知不觉脚步变得越来越快。当你像一阵风般从幽夜森林里冲出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几乎落山了。
      你像狗一样伸出舌头喘着粗气,抬手擦去脸上的汗水。这时你注意到不远处的道路上有个年轻人推着空的手推车走了过来,你认得他是雅法镇猪肉店老板的儿子达克。
      你们之间的关系一向很坏,曾经不止一次吵过架。你的目光落在了达克的肩膀上,他背着一个沉甸甸的袋子,里面是什么?钱吗?在这阴森的树林旁边,晦暗的天色下,听着猫头鹰凄厉的啼声,你的心里突然冒出一个邪恶的念头。
      你嘴角泛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笔直朝达克走了过去。达克打量着你狼狈的样子,刚要张嘴说几句嘲笑的话,你已经猛地挺起长矛刺进了他的腹部。
      达克不能置信地瞪大了双眼看着你,一丝鲜血从他的嘴角流了出来。他倒在散发着猪肉腥味的手推车旁边,死了。你迅速把他背上的包袱拿了下来,朝里面瞥了一眼,许多铜币和好几枚银币出现在你的视线内。
      看着脚下的尸体,你体验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奇妙快感,这种感觉让你觉得开始上瘾了。从这天开始,你经常在黄昏时分到森林边埋伏,抢劫并杀死过路的单身客。
      半年之后,你以强盗的罪名被吊死在了雅法镇前的绞刑架上,每个经过的人都向你肮脏的尸体上吐口水。(END FIVE)
      你把女巫刚才要你不许说话和乱动的事情抛到了脑后,从隐身的地方跳出来对杰雷蒙大喊大叫。杰雷蒙注意到了你和女巫,他迅速从身边的一个士兵手里夺过长矛,朝女巫掷了过去。
      女巫还来不及念出咒语,就被飞来的长矛钉在了地上。杰雷蒙和士兵们吼叫着冲了过来,割下了女巫的头。你吓得瘫软在旁边,感到裤裆里流出了温热的液体。
      杰雷蒙用布把女巫的头颅包裹好,这才走过来很开心地拍着你的肩膀说:“亨利,这次你真的立下了大功!”而你则呆呆地注视着失去了头颅的女巫尸体。
      该死的,管她呢!这个把你抓来当仆人肆意折磨的邪恶女巫,就算死了也是罪有应得。
      你跟着杰雷蒙他们回到雅法镇,领主亲自接见了你,并给了你二十枚金币的奖赏。但是从那以后,每个晚上你都会做一个相同的噩梦。在梦里,丢了头颅的女巫向你索命!(END SIX)
      想起了女人刚才威吓你的话,你决定保持沉默。
      你看见杰雷蒙和他的部下们穿过沼泽地,走进了女人刚才布置了法术的小木屋。突然,里面响起了恐怖的惨叫声,你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但光是听声音你就觉得心都要被撕裂了。
      尽管你拼命捂住耳朵,但还是听到他们临死的狂叫持续不断地响着。过了十分钟左右,杰雷蒙他们终于没有了声音。
      女人一言不发地带着你走回小木屋,你看见包括杰雷蒙在内的十几个士兵全都倒在地板上死去了,他们身上有许多奇怪的咬痕,嘴唇发黑,你觉得他们似乎是被某种毒物咬死的。木屋里到处散落着发霉的面粉和蛇皮。
      女人吩咐你把他们全都扔到沼泽里去喂鱼,你一边流着恐惧的冷汗,一边流着难过的眼泪把同乡们的尸体拉出小木屋,投进了沼泽。你理解到你是绝对不可能违逆这个可怕的女人了。
      从那以后,你和女人一直在幽夜森林的这间小木屋里生活。除了像佣人般服侍她之外,偶尔她也会让你和她睡在同一张床上。这样的生活,究竟是痛苦还是幸福呢?直到许多年后你衰老病死的时候也没能想明白。(END SEVEN)


    正雪:幽夜森林的巫师(5)


      你义愤填膺地冲了上去,把一个流氓推得差点摔倒。
      “你们不要太过分了!”你充满正义感地高声说。两个流氓不能置信地看着你,然后齐声捧腹大笑了起来。到底有什么事这么好笑,你觉得很恼火。
      突然,一个流氓趁你不备踢了你的裤裆一脚,你疼得抱着小腹蹲了下去,两个流氓骂骂咧咧地嚷着:“让你多管闲事!”“毛头小子,去死吧!”拳头和脚尖像雨点般落在你身上。你只能蜷缩起身体,用手臂护住头部不断地挨打。
      忽然,对你的攻击停止了,你听到两个流氓的惨叫声。抬起头,你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骑士手里拿着出鞘的剑站在你身旁,而两个流氓的裤带全都被骑士一剑砍断了。
      流氓狼狈地提着裤子逃走了。老骑士给了寡妇几枚金币,让她尽快搬家离开这个镇。接着他又走到你面前,用嘉许的目光看着你说:“小伙子,像你这样见义勇为的人已经不多了。我的名字是希德,一名骑士。”
      你瞪大了眼睛,你听说过希德是王国最伟大的骑士,没想到会在这个小镇上遇见他。注意到你敬慕的眼神,希德微笑着说:“我已经老了,想要培养一位能够继承我武名的年轻人。能够遇见你也是一种缘分。如果不嫌弃的话,你愿意跟着我一起旅行吗?”
      你忙不迭地点头,并且带着老骑士回到蜡烛店告诉父亲事情的经过,父亲虽然有点舍不得你离开身边,但最后还是尊重了你自己的意愿。第二天,你就跟着希德一起踏上了旅途。
      经过无数次惊心动魄的冒险,你终于凭借自己的武艺、勇敢和侠义心成为了一位伟大的领主。当你在城堡宫殿内忙碌地处理着领地事务的时候,你常常会怀念许多年前在雅法镇大街上闲逛的那些日子。(END EIGHT)
      你和父亲讨价还价,最后他答应卖蜡烛所得的钱你可以拿走四分之一,你喜滋滋地推着蜡烛车离开了雅法镇。
      到了邻镇之后,你把蜡烛交给了大商人法米提家的管家。法米提家准备婚礼的排场令你感到咋舌,这么多白白挥霍掉的钱如果能分给你一些就好了。
      因为看热闹耽误了时间,你推着空手推车往雅法镇返回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当你经过幽夜森林旁边的时候,感到里面阴风阵阵,你心里有点发毛,加快了脚步。这时,你注意到有个穿着皮甲,手里拿着长矛的年轻人从森林的方向朝你走近。
      他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脸上、衣服上、长矛上都沾满了泥土。你认出他正是雅法镇猪肉店老板的儿子达克,你们之间的关系一向很坏,曾经不止一次吵过架。
      你正想要嘲笑他的狼狈样子,话还没出口,达克突然眼露凶光,挺起长矛刺进了你的腹部。
      你感到肚子传来剧烈的疼痛,全身都痉挛了起来。鲜血从你的嘴角流了出来,你无力地倒了下去。在你临死之前,你感觉到有人拿走了你肩上的钱袋。(END NINE)
      你想也不想就拒绝了父亲的要求。父亲只好自己推着装蜡烛的手推车出发了。
      这天你又像往常一样在街上闲逛,当你晚上回到家里,发现父亲还没有回来。你开始感到有点担心了,叫上店里的另外两个学徒,你们点着火把沿着道路往邻镇走去。
      在幽夜森林附近,你隐约看见有个黑黑的东西躺在路边。你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用火把凑过去照亮,才发现那原来正是你父亲冰冷的尸体和空空的手推车。卖蜡烛所得的钱并没有在父亲身边,看来这是一起抢劫杀人的案件。
      你感到茫然和悲伤,不敢相信父亲就这么死了。在这之后,年仅二十岁的你继承了蜡烛店,但因为你以前整天在外面闲逛,没学到多少手艺,蜡烛店的生意一天不如一天,店里的学徒们也都离开了你。终于有一天,你破产了,沦为了路边随处可见的乞丐。


    七月:骷髅的平凡一生(1)


      早上醒来的时候,弗罗斯特一下就有了两个重大的发现,一好一坏。好的一个是:困扰他很多年的一大堆烦恼,包括脸上的青春痘啊,右腰的古怪皮肤癣啊,腿上两寸长的伤疤啊,通通都不见了;坏的一个是:青春痘,皮肤癣和大伤疤下面的肉也不见了。他仔仔细细地看了看自己的胳膊、大腿、胸口、腰什么的,发现,除了骨头以外的东西都不见了。费罗斯特狠狠地看了又看,觉得好像用力得都快把眼珠子瞪出来了,可是还是什么都没看见。于是他又伸手去摸,终于确定除了骨头架子什么都没有。他用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想弄明白是不是昨晚酒喝多了还在发烧,结果却纠正了自己刚才的一个错误——不管怎么用力,眼珠子都不会瞪出来了——它已经不在了。
      “天哪!”费罗斯特大叫起来,“布切尔,你个混蛋,我只不过欠你五十六块七角,又没说不还,你怎么可以随便就把我的肉割了拿去抵债!”他的喊声空荡荡地从自己的骨架里扩散开,因为没有肉体来遮挡,就好像钟一样嗡嗡的无方向地响着。这个响声反复地在屋里碰撞,穿过房门,越过整个村落。半晌,没有得到任何回答。
      如果在平日,这样的大喊大叫绝对会激起隔壁约翰大妈的愤怒,她的儿子小约翰已经连续三年考场失利,死活跨不过那所顶呱呱马铃薯种植学院的门槛,就开始不断地从周围找出各种借口来证明这一切都是其他人的错。但是今天这样的宁静让费罗斯特纳闷,不知道没有了那样的骂声,这一天该怎么开始。他在床上又坐了会儿,刚刚重新想起自己浑身上下只剩骨头的事情。突然砰的一声,门被砍开了。
      没错,被砍开了。几块木片翻腾着飞进来,几乎打到了弗罗斯特身上。他还来不及被吓一跳,哼哼哼哼的破响就在整个房间里回荡。一个庞然大物气势凶猛地冲了进来,虽然弗罗斯特脸上原来长着鼻子的地方只剩下两个洞,但他觉得自己还是闻到一阵恶臭,因为成群的苍蝇绕着那个庞然大物飞舞个不停,好像在试图进行一场忽视体积差距的爱情。
      这个大家伙是这个模样的:胖得像个球,长着乱七八糟的几条手臂,举着镰刀斧头或是别的什么东西。具体情况弗罗斯特还来不及看清,因为那个家伙一下就把他倒提了起来(抓的是脚踝),慢腾腾地走了出去。不过这样头朝下的姿势正好让他对着那家伙肚子上的大窟窿,里面翻出长蛆的烂脓疮,让弗罗斯特觉得一阵反胃。
      那家伙慢腾腾地走着,于是被倒提着的主人公就有机会仔细观察自己碎了一地的门,这本是前天刚刚用新木头加固过的,他有些心痛的感觉。不过既然不管自己的心肝胃或者别的什么都统统不见了,这样的形容就似乎不太合理,不过要用什么别的方法来说明,弗罗斯特一时还想不到。如果这时候小约翰在的话,大概能提供点儿什么意见来听听。小家伙的脑子还是很活的,这时候如果在自己的身边,说不定能解释一下发生了什么。
      然而他这样被倒提着晃晃悠悠地离开了自己的家门后,马上就不这样想了。小约翰的脑袋滚落在门边,少了半个脑壳,脑浆流了一地。一个佝偻着身体的小怪物兴冲冲地跑过来,抓起那个脑袋啃了起来,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似乎味道很不错。
      这个时候,弗罗斯特才大致明白发生了什么,终于决定晕倒过去了。
      当一个身心健康的骷髅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在得知他们只能活七天之后,有好几个家伙当场就崩溃了。
      当时他被那个慢吞吞的怪物拎着不知道走了多久,有点头昏眼花。那些黑死扭曲的枯树已经看得他神经有些麻木,突然爬上一道坡之后就显出那个巨大的用白骨点缀的广场来,上面已经乱七八糟地堆满了骷髅——没错,的确是堆满了,因为他们就好像破烂一样被层层叠叠地丢在一起,还不停有新的骷髅被运过来扔在上面。
      就在这样的一片混乱中,一个留着傻里傻气的胡子,拿着个古怪法杖的老头子走上了广场前的方台,台子也是用累累白骨堆起来的。
      老头子巫师清了清嗓子,顷刻间,下面便死一样的寂静了。他开口说:“大家好。我以巫妖之王的名义欢迎大家自愿加入我们的阵营,我代表巫妖之王感谢你们。”
      他就这样拉拉杂杂地开场,说着毫无内容的废话。随着讲话的进行,人们渐渐地失去了开始的寂静,开始各自交谈起来,相互打听对方来自哪里,是怎么死的,是活着被杀死还是已经死了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姓什么叫什么原来干什么职业的,等等等等,喧哗声很快就失去了控制。在快要什么都听不见的时候,那个老巫师结束了自己的讲话,走了下去,然后突然想起了什么,又跑回去说:
      “对了,差点忘记告诉大家,你们身上的招魂术还是初级的,只能持续七天,七天之后你们就会变回枯骨,回到死亡之神的怀抱中去。”
      这一瞬间,一切突然又安静了下来。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个头骨咧开自己的嘴,问:“你刚才说,我们会怎么样?”
      “你们过了七天就烟消云散,变回普通白骨了。”老头子说,“放心,到时候我们会把你们当成优良的建筑材料。”他跺了跺脚,“就像这些东西一样。”
      再一次的死寂。就在弗罗斯特试着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时候,他身边的一个骷髅突然进入了疯狂的状态,吼叫起来:“七天,居然只有七天,那为什么要把我复活,为什么不让我就这么呆在坟墓里?!我不要这样,不要这样!”然后这个家伙猛地朝身后一颗漆黑的大树冲过去,跑得那么快,好像那空荡荡的髋部接上了四条腿一样,然后一声闷响,就把自己的头骨撞成了粉末。
      片刻之后,没有了头骨的躯体骨架猛烈地燃烧起来,发出诡异的幽蓝色火焰,几秒之内,那个骷髅就化作了粉末,哗的塌成小小的一堆,好像墙上掉落的灰末。那些预备使用七天的法力在一瞬间释放完毕,毁掉了它的承载者。
      接着爆发了一场小小的骚乱,这上百个骷髅中有好几个被绝望控制,也就效仿他将自己的头弄得粉碎,将自己化为尘土。弗罗斯特更加困惑了,不知道一切到底是怎么了。那个老法师脸孔抽搐着喝止着大家,让大家冷静下来。
      “别这样,孩子们,你们的路还长,没必要寻死觅活的。告诉大家,如果你们在这七天内能对王国做出令人满意的贡献,我们会为你们进行高级招魂术提升,把你们的生命延长。”
      他叹了口气:“你们要是想死,我也不拦你们,但先给我说一声。像那样死多浪费啊。法力啊,那可都是。”说完,他晃晃悠悠地下了台,消失在骨幕的后头。


    七月:骷髅的平凡一生(2)


      弗罗斯特糊里糊涂地在绝望和希望之间绕了一整圈之后,终于有人开始给大家分排工作了,比如修建、粮食搬运等等。
      弗罗斯特被派去干木工,因为他活着的时候就是干这个的。一个脖子上挂着头骨饰链的年轻巫师学徒走过来,停在他面前,用漫不经心的声音问“你以前是干什么的?”的时候,他其实很想胡乱说点儿什么伟大光辉的职业的,比如骑士啦、术士啦、市长啦、王子啦什么的。因为自己已经死了,那上一辈子的事情就不重要了,就像那个老巫师说的,这是新的生命了。既然没有谁知道你是谁,你是干什么的,你的容貌形象,你的家财衣服全部都消失不见了,那么为何还要守着那个旧身份过活?何不改变一下?他一心这样想着,可等到那句话问来的时候,弗罗斯特连一点点犹豫都没有,就回答道:“我是个木匠。”
      所以弗罗斯特还是个木匠,实在怨不得任何人。
      实际上木工的工作并不太繁重,弗罗斯特要做的,也就是在工房里把食尸鬼砍来的木头切割整齐,然后做点小座椅啊、棺材啊、投石车啊什么的。房屋的修建是没有他什么事情的,只要把木头运到需要的地点上,那个浑身冒着寒气、裹着袍子、把脸隐藏在兜帽阴影里的侍僧就在地面张开封印,打开幽冥地域的通道。那些木头被看不见的巨力吸去,然后就从封印的边缘长出几个一人高的骨爪来。在它的疯狂抽动下,建筑的外貌就如同影子一样浮现,一点点地从幽冥地域里被召唤出来。这一点儿也不用他操心,虽然破损的时候也会需要他的小小帮助,做个铆钉什么的。
      总的来说,他七天生命的第一个白天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依然是琐碎地和木头们打着交道,虽然他已经死去然后又活过来,丢掉了很多东西,但好像依然固执地在原先生命的轨道上前进着。
      第一个白天,就这样结束了。虽然弗罗斯特未曾感到疲惫,但一个瘦瘦小小的食尸鬼依然仁慈地敲响了下班的钟声。在那个青面獠牙,眼睛血红,佝偻着身子像猴子一样前进的东西带领下,他们穿过散发着沼泽腐臭和阴冷寒气的营地,前往自己的临时住地。荒芜之地上栖息着那么多古怪的生物,从有几个人大小的巨型蜘蛛到足以遮盖天幕的骨龙,看得弗罗斯特心惊胆战。
      临时住地里除了并排着长长的床板,什么别的东西都没有。不过既然只有七天的居住时间,也就没有什么好讲究的了。他随便选了个地方,躺下。
      这时候,他觉得浑身不自在起来。有这种感觉不是因为床板太硬,不如家里舒服;也不是因为整个长厅里只有他一个人躺下,太过显眼;更不是因为骷髅们不停地喧闹,吵得他有些耳鸣。他那样躺下,却觉得身体不知道该怎么放。失去肉体的支撑之后,弗罗斯特与床板的接触方式就变得格外古怪,特别是在没有屁股和大腿的情况下,半个身体就支撑在两个小小的接触点上,觉得生痛。而且手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以前他睡觉的时候手是放在肚子上的,可现在腹部只剩下一根空荡荡的脊椎,那样的姿势,让他有把手埋进肠子里的幻觉——虽然它们已经不在那里了。
      他折腾了好半天,终于忍不住爬起来,决定加入周围那片喧哗中去。他们匆忙着相互认识,相互了解。既然生命只剩下七天,于是一切都变得紧张起来了。弗罗斯特看着身边这群骷髅好像被魔法加速,在这个狭小的房间里来回穿梭,用因为匆忙而变得尖锐的声音交谈。骷髅们说得那么快,他甚至怀疑他们用的不是通用语而是传说中的木族语甚至龙语。他们匆匆忙忙地认识,匆匆忙忙地相爱,匆匆忙忙地结怨,赶在这一天结束前,完成自己生前要花费二十年才能完成的历程。
      在这群骷髅中,弗罗斯特终于有了一切都和过去不一样了的感觉。他们用陌生的语言对话,用仓促的步伐行走,因为赶时间而仅仅用第一眼决定彼此之间的关系。他们因为失去了肉体而爆发出柏拉图似的猛烈爱情,忽略彼此的性别和曾经的年龄,因为讨厌对方姓名的音节而彼此交恶,发誓为敌一生。在半个夜晚的时间里,这些陌生的骷髅们彼此相识,然后唧唧喳喳的睡去。
      弗罗斯特好像认识了很多人,又好像谁也不认识。因为每个人都那样急匆匆地报上自己的姓名,来不及说上三句以上的话就消失不见,他们像走马灯一样在眼前晃动,直到纷纷睡去,那些晃动的影子依然盘旋在他的脑海里。
      然后安静了下来。他躺下,把手放在身体两旁,毫无睡意。月光透过顶棚的缝隙浅浅地照在弗罗斯特的脸上,他开始慢慢地思考这一切。自己死了,在今天早上醒来之前,但不知道确切的时间,也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对于这一点,他觉得无限的悲凉,因为自己的生命已经显得那么平淡无聊,那么至少希望能够死得奇特一点,比如为了保护他人而壮烈什么的,可惜就连这点愿望都无从达成。
      在这积年累月的战争里,谁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突然死去,但是当自己一觉醒来,被告知还有七天可活却又是另外一件事了。弗罗斯特很难说明白这到底意味着什么,他从来就不是一个聪明人,也就没有办法体会到为何这个消息突然间会让那些骷髅自杀。在他看来,七天的生命虽然不长,但至少比就这样自杀死去好得多。他们会计时死去,七天的时间就是他们的一生,曾经七十年的生命被压缩到这样的一周里,而就在昨天,一周不过是平淡无奇的短暂时光,甚至连用来结识一个陌生人都显得过于仓促。要他考虑一周内会发生什么的话,大概不过一样的木工生活,按部就班地走下去。于是他有些恐惧,害怕这样的改变让七十年生命的人类无从适应。
      不过这种恐惧很快就淡化了,因为他转过自己的头骨看见了身旁的那个骷髅,那个比所有人都要瘦长纤细的骨骼表明,在这个家伙死之前,他是一个寿命长达一千两百年的精灵。
      前精灵叫做狄拉希瓦,这是在第二天弗罗斯特才知道的。
      一整夜弗罗斯特都没有睡着,因为他不困。甚至在第二天起来的时候,他也丝毫没有一点困乏疲惫的感觉,但他还是伸伸懒腰,表示自己起来了。
      这一天意外的清闲,几乎无事可做。甚至连太阳都还没有升到半空,木工班的二十多个骷髅就无所事事地空闲起来。弗罗斯特傻站了一会儿,觉得将自己不到七天的生命如此浪费实在是罪过,但却不知道该拿自己短暂的生命如何是好。
      这时候,有个壮硕的骨架子站出来,说:“我们来场棒球赛吧。”
      “拿什么来打?”有骷髅问。
      那个壮硕的骷髅于是伸手猛地拔下提问者的脑袋,拆下他的左边胳膊,把头骨往天上一抛,然后狠狠地打击出去。
      “啊”的大叫声从那个向远处飞去的头颅上发出,越来越小,最后以着地的“呃,哎哟哟”的呻吟声告终。
      “来玩不?”那个大骷髅说,“我要当四棒。”


    七月:骷髅的平凡一生(3)


      很快队伍就组织了起来,投手用自己的头骨当棒球,击球手用自己的胳膊当球棒。那个大骷髅腓罗如愿以偿地当了四棒,可惜是弗罗斯特对手的那边。这边的投手是个精灵,昨天晚上睡在弗罗斯特身边的那个。
      实在是一场精彩的比赛。特别是当每个头骨被击中尖叫着向远去飞去,大喊着“快接住我,快接住我,别让我掉在地上,撞上石头很痛的。”的时候,弗罗斯特就忍不住想笑。这个奇妙的比赛规则让所有人全力以赴,没有一个投手会愿意让自己的脑袋被狠狠地闷上一下,也没有一个打者愿意把自己的骨头打断,所有人就都拼命而小心翼翼地比赛着。弗罗斯特不知道那种脑袋在空中被抛来抛去,不小心就会被一棒狠狠击中的感觉是什么样子,也就觉得有趣刺激,虽然自己连续三振出局,但丝毫没有影响自己的兴趣。这个比赛很快吸引了周围怪物的围观。
      九局上半,弗罗斯特这边13比10领先,可是到了下半,却莫名其妙地让对方满垒了。腓罗上场的时候,场面一下子就热烈起来,就连憎恶都敲打着手上的砍刀助威起来。那个精灵投手显然有些紧张,但因为头颅拎在手上,也就看不出什么表情了。
      清脆的一声之后,尖锐的叫声就响彻广场,远远地消失在黑暗密林的深处。腓罗露出胜利的大笑,然后慢慢地开始跑垒,一边跑一边抑制不住得意地笑着,那个大头骨张得那么大,好像都要脱臼不能还原了。4分本垒打,很漂亮地胜出。
      就在那边欢呼雀跃的时候,脑袋飞离广场不知道多远的精灵投手开始紧张起来,开始手舞足蹈地晃动自己的身体,想要引起别人的注意。但是没有了脑袋,说不出一句话,于是在这一片胜利的欢呼中,他那曼妙的舞蹈让大家停下来仔细欣赏,然后一个接一个地拉起他的手,舞上一曲。弗罗斯特疑惑地看着那个无头前精灵,不知道这样的失败有什么值得庆祝的地方,直到对方终于狂乱地挥舞自己的骨架子,人们才明白这并不是庆祝仪式。
      要弄明白一个没有脑袋的家伙想说什么,实在是一个很头痛的问题,他手舞足蹈,谁也看不明白,于是他用手指在地面的泥土上写字,然而谁也看不懂,那不是通用语。这个前精灵越来越紧张,越来越抓狂,于是大家都紧张地沉默下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阵莫名的恐慌终于引起了亡灵巫师的注意,但他们也没有认出这些文字是什么意思。又过了一会儿,才找到另一个来有精灵血统的不死生物——一个有精灵脑袋和牛头身躯的憎恶,这才破解了这些文字的含义。
      “兽人部落大军来袭。”那个憎恶说,他的嗓音有着清亮优美的高音部和浑浊低沉的低音部,听起来别扭极了。
      这个古怪的声音之后,弗罗斯特就拿到了盾牌和利剑。它们都是不知道什么年代的旧品,满是裂纹和锈迹,也不知道已经传递了多少个主人。
      剑很沉。他从来没用过兵器,虽然常舞动的斧头甚至比剑更有威力,但毕竟并非杀人的专用道具。很快的,他就听到了地面传来的震动,那轰隆的脚步声让他有头皮发麻的幻觉。眨了眨眼,他已经身在第一线了。憎恶、食尸鬼、地穴恶魔们静静地守在他们的后方,亡灵巫师们则蜷缩在阵地最后。在战场上,骷髅天生就是拿来当消耗品和肉盾的,因为他们很快就会死去,必须在第一时间榨干他们所有的价值。他们弱小,甚至连食尸鬼都比不上,更遑论皮糙肉厚的憎恶,但他们数量众多,缺少价值,毕竟不过是尸体回收再加工的产物。
      他知道在战场上,要死去的,首先就是自己。
      科多兽的鼓声已经传来,他唯有举剑,上战场。这里没有他的朋友,也没有战友之情,对别的骷髅来说,他是陌生人,对于后面的队伍来说,他是工具,对于前面的队伍来说,他是敌人。这就是骷髅的命运,亡灵巫师将他们复活不是为了让他们生,而是为了让他们死。
      高出他一头的兽人,高出他两个头的巨魔,高出他一个身子的牛头人,骑狼冲锋的骑士,遮天蔽日的双足飞龙和巨魔蝙蝠,他这一辈子未曾见过如此多的古怪生物,在两天之内都一一呈现在面前。
      弗罗斯特想表达自己的激动,但只能留到战斗结束之后,如果他能活下来的话。
      对于凶猛的兽人部落来说,骷髅只不过上一群会动的栅栏架子,带着一点点刺。没有人把他们放在眼里,这不过是战斗开始前简单的护栏拆除工作,要稍微注意一点他们身上带的刺。
      但对于骷髅来说,这是大屠杀。兽人战士的巨斧轻而易举地将他们的身体劈碎,让他们失去支撑碎落在地上,如果击中头颅,就焚烧出湛蓝的冥火;牛头人的巨木似乎是那场棒球赛的延续,挥舞之下骷髅们如同孩子的玩具般成堆地四分五裂,就像无数精细的零件散落得满地都是;倒是巨魔猎头手和风骑士们对他们有些无能为力,因为空荡荡的骨架太多缝隙,投矛大半就那样穿了过去,只能发出撕裂虚无空气的嗖嗖声。
      骷髅的栅栏稍稍滞住了兽人冲锋的脚步。在刀刃的风暴里,弗罗斯特努力地搜寻着足以容身的缝隙。他既不想被砍成碎片,也不想杀人。斧刃和巨木从他头顶掠过,不断有各种各样的东西从他身边袭来,从天而降的投矛、炸弹、被击碎的骨头、脱手的兵器,他觉得似乎自己对这一切都有额外的吸引力,各种各样的危险品从他身边擦过,却没有夺去他的性命。
      借着骷髅的牺牲,弗罗斯特身后的部队开始反击。动作慢腾腾的憎恶散发着令人无法忍受的恶臭冲入对方的锋线,不分敌我朝一切可以下手的东西挥舞自己的武器,在令人窒息的恶臭里砍下兽人的头颅;瘦小的食尸鬼从腰部以下突袭,成群地扑击上去,瞬间就将对方啃成了骨头;地穴恶魔攻击迟缓得令人忽视,可惜当注意到的时候已经没有机会抽身而退了,不断被他们捕下来的风骑士在粘人的网中挣扎,很快就成了碎片;石像鬼忙碌地在石像和恶魔形态间转变,不断地从死亡边缘把自己拉回来,让敌人欲哭无泪。
      虽然他们慢慢地接近胜利,但在弗罗斯特眼里,他只看见骷髅们前赴后继地死去。那些被劈成碎片的家伙只要还能动弹就在地上舞动着自己的半个身子,甚至只是一个胳膊,试图将武器刺入敌人的肉体;碎片们拼命地挣扎着,试图杀死那些今天突然被称为自己敌人的陌生人,来帮助另一些一天前被称为自己主人的陌生人。他们慌乱地在战场里求生,一点点地被砍成碎片,撕裂成粉末,失去支撑的头骨眼睁睁地看到科多兽的大脚踏上来,没有丝毫抵抗的能力,于是散落四处的躯体暴燃起来,如果是晚上,大约会如星星焰火,但在这下午的日光下,甚至根本无人注意。
      兽人慢慢地退去了。原本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袭莫名其妙地被这场怪异的棒球赛发现,注定了失败的命运。几个憎恶慢腾腾地作势追赶了一下,就宣告战斗的结束。整个战场上满是枯骨和血肉,这个场面深得食尸鬼和憎恶的喜爱,就熙熙攘攘地推搡着去抢夺口粮了。本着节约的原则,那些还没有彻底死去的骷髅用简单的法术拼凑了起来,因为零件并非原配,而显得有些奇形怪状,有的瘸着脚,有的胳膊变短,甚至还有男性宽大的胸膛配上女性的髋部什么的。重新拼装起来的骷髅们开始打扫战场,将那些丢弃的武器装备收起来,把基本完整尚有利用价值的尸体扛上尸车。


    七月:骷髅的平凡一生(4)


      当打扫战场的工作结束之后,已经是黄昏了。虽然不曾感到疲惫,但是骷髅依然沉默地回到自己的住地。在弗罗斯特打算一起回去的时候,却看到一个没有头骨的细长骷髅在那里站着,一动不动。他想了好一会儿,突然回忆起那是自己队里的精灵投手,于是走过去问:“怎么了?”
      前精灵略微有些慌张不知所措地晃悠了一下,拼命用手指向远处的黑暗森林。半晌,弗罗斯特才明白过来,他的脑袋,还在树林里呆着呢。
      谁也说不清,这个没有头颅、什么都看不见的骷髅是怎么样活下来的。因为头颅不能准确地判断自己的方位,弗罗斯特在丛林找到他的时候,已经是一片漆黑。弗罗斯特从法桐的树枝上把头骨摘下来,将它递给前精灵的躯干,看着他小心地把自己放回原处。
      “谢谢。”他的声音很清脆,“我叫狄拉希瓦。你呢?”
      弗罗斯特不得不承认,狄拉希瓦是个有趣的家伙。为了感激他帮自己找回头骨,他许诺把自己的丛林别墅给弗罗斯特。在弗罗斯特表示没有兴趣之后,他又依次更换了秘银华服、千年名画、黄金古币,直到金质手表的时候弗罗斯特终于屈服了。一来是因为自己不堪折磨,二来是能够准确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毕竟是一件好事情,于是他就答应了下来。
      但是狄拉希瓦什么也没有给他,因为他并没有金质手表。同样的,他也没有黄金古币、千年名画、秘银华服和丛林别墅。“秘诀就在这里,”他说,“我的确答应给你我我的金质手表,可是我并没有金质手表,所以我不用给你金质手表。我又没有答应给你别的东西,所以我什么都不用给你。所以我们达成了协议,但是我什么也不用支付。但是我不能答应给你银质手表,不能答应给你秘银小刀和苹果,因为我有这些东西。”这些话用精灵那种婉转的口音说着,好像一串跳动的音符,弗罗斯特不得不在头脑里把它放慢才得以理解。
      他花了好半天,才明白这个逻辑的精妙,于是对狄拉希瓦佩服得五体投地,立刻结成了亲密的好朋友。
      “我要上战场。”他们对面躺着的时候,狄拉希瓦说。
      “什么?”弗罗斯特惊讶地问:“你要干什么?”
      “上战场。”他说,“当木工,你一辈子——我是说七天,不,是剩下的五天——都没有办法得到足够的功勋来让他们来延长我们的寿命,只有在战场上可能得到那样的功劳。我想继续活下去,你不想么?”
      第三天早上,他们一起加入了军队,从木匠变成骷髅战士。和他们一起去申请的还有腓罗,但他落选了——他的左腿不是自己的,细小而且不够长,走路一瘸一拐。
      他们急匆匆,没有也来不及经过任何训练,就戴上头盔绑上盾牌拿着兵器上了前线。弗罗斯特得到的是普通的手斧,虽然比昨天仓促应战拿到的兵器光鲜,但也不甚锋利。因为曾经是精灵的缘故,狄拉希瓦天生更擅长远程兵器,便挎上了比自己还要长的复合长弓。
      整支部队开始朝前线进发,部队的战斗力是庞大的,能够在冰霜巨龙的影子下躲避烈日让他们俩心满意足,即便是身边有憎恶的腐臭为伴也觉得安心。前进,穿过旷野和森林,越过空旷的被亵渎过的神殿,最后和人类面对面。
      在三天前,他曾经是人类,但现在却觉得那好像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他们与喷吐腐烂气息的生物为伴,一路上经历几场小小的战斗,将那些到处流窜的小怪物顺路杀死,抢夺他们手上的财宝。这样的战斗花不上什么力气,甚至女妖和亡灵巫师们都懒得动动指头释放出一点魔法来,就结束了战斗。几次磨合之后,弗罗斯特开始习惯和狄拉希瓦配合了,彼此的近、远程攻击可以相互保护,也就什么损伤都没有地过来了。只是他们的小队长克鲁常常跑到他们这里来指指点点,认为狄拉希瓦搭箭的手法不太规范,弗罗斯特的斧头挥起来也缺乏力道,要求他们练习五百次。
      “别理他。”狄拉希瓦偷偷地说:“我看他就是一个绿和。”
      “绿和?”弗罗斯特疑惑地问。
      “就是那种明明什么都不懂,还非装作挺精通的家伙。”
      然而据说克鲁生前是皇家骑士,于是弗罗斯特心里多少有些惴惴不安,不知道该听自己的朋友还是队长的好。
      穿过宽广的西莫斯河,就到了他们的目的地。他们的任务是这样的,驻守这个边境小镇,将入侵的人类消灭干净。
      这已经是第四天中午了,而他们还没有得到一丝值得炫耀的功勋,不免心情浮躁起来。因为他们的任务是驻守,如果没有入侵,他们就将这样在三天后死去。
      满足他们愿望的,是傍晚从天空袭来的敌人。那时候正是黄昏,在堆满天边的火红霞云的掩护下,一群狮鹫与龙鹰骑士护卫着三架飞艇越过城墙,直接向城内袭来。在那样的光线下,他们的影子异常暗淡,好像飘来的幽灵。
      迎击的号角响起,骷髅部队也跟着冲了过去。他们达到那里的时候,飞艇还没有降落,除了狄拉希瓦挽弓射箭外,其他人什么也做不了。冰龙喷吐的寒气刚刚将那支部队搞得动作迟缓,就被龙鹰战士死死地封锁起来,石像鬼虽然凶猛,但毕竟身躯单薄,一下子他们就陷入被动,而地面的战斗还没有开始。
      直到地穴恶魔伸着懒腰从地底爬出来,他们才能扑上去对狮鹫们下手。一架飞艇在着陆前被打破了舱体,士兵们下雨般地坠落下来,变成一摊摊肉酱,连亡灵巫师都只能对他们皱眉头了。剩下两架成功降落,步兵骑士、火枪手、牧师女巫们一拥而出,就好像那小小的舱体是传送门似的没完没了。
      这么近距离地面对人类,弗罗斯特突然觉得不知所措起来了。从小到大,他都没有听过不死生物应该杀死人类的道理,在故事里,骷髅扮演的永远是坏人。他一直忘记了这点,因为没有像故事里一样发生骷髅和人类的接触,但现在他想起这些,莫名其妙地发现,自己已经在扮演着一个邪恶的魔鬼角色了。
      他头脑混乱的时候小队长克鲁刚被一个骑士掀翻,落在他身边。克鲁一边爬起来,一边愤怒地吼叫起来:“你这个白痴,在发什么呆?等死么?”
      这一惊之下,弗罗斯特重新挥舞起手中的斧头,转身砍倒了冲过来的骑士。
      战斗继续,面对个体并不强大的人类,弗罗斯特就觉得轻松了许多。很快他就足以镇定自若地与这些敌人周旋了,毕竟比起兽人,步兵的力量要温柔得多,火枪手的弹药虽然开花一样散开,却多半透过骨头的空架,伤害不大。但很快他就发现,身边的骷髅们并没有受到多大伤害,却突然散架,毫无征兆地死去。


    七月:骷髅的平凡一生(5)


      “先干掉那些牧师!”狄拉希瓦大喊起来。
      那些牧师在阵地后方超度亡魂,将他们体内的招魂术除去,提前让法力耗尽,让这些骷髅们死去。无形的杀手不断地夺取骷髅们的生命。弗罗斯特抛下与他纠缠的步兵,朝阵地后方冲去。那个步兵想阻止他,却当胸一箭被狄拉希瓦射死。
      牧师几乎没有任何防卫能力,顷刻之间弗罗斯特砍倒三个。当他冲向第四个牧师时,对方已经吟唱完了咒语,法印在手上已经结成。
      弗罗斯特以为自己已经死了,等待着全部的力量被抽空,然后化成一块块普通的白骨塌落下去。然而他等了半天,却什么也没有发生。
      破坏者从他头顶飞过,因为刚刚吸满法力显得兴奋无比,毁灭之球朝最后几只狮鹫投去。
      被抽空法力的牧师傻愣愣地看着弗罗斯特,满怀恐惧。
      “不,你们这些亵渎神灵的不死怪物不应该活在这个世界上,你们没有资格玷污这片神圣的土地。你们没有生存的资格,这片天空不是为你们这些怪物准备的。”
      弗罗斯特忍不住抬头看了看已经沉没大半的太阳,然后提着斧子走了过去。
      “如果你在我死掉之前说这句话,我会感激不尽。”他说,然后一斧子砍下了牧师的头颅。
      战斗结束之后,这句话依然在弗罗斯特头脑里回荡。不死生物是没有生存资格的,但当这些没有生存资格的怪物肆虐的时候,没有人来拯救他们,任由他们像小约翰一样被撕得粉碎,被当成食物吃掉,或者幸运点变成骷髅。当他们寻求生存的时候,又开始被以正义和神圣的名义屠杀,被那些将自己杀死的人当作工具。这个世界上没有他们的位置,然而他们所做的,不过是想活下去而已。无论是当人,或者是当骷髅,只要能活下去,谁是正义,谁是邪恶与他们无关。
      他这样愤怒地想着,突然发现狄拉希瓦不见了。他惊恐地到处乱跑,然后在城边的树下看到了那个瘦高的影子。
      弗罗斯特松了一口气,走过去,看着狄拉希瓦手里攥着黄里透红的苹果发呆。
      “干什么呢?”他问。
      狄拉希瓦没有抬头,说:“我生前很喜欢吃苹果的。”
      然后他张开嘴,啃了下去。苹果被牙齿切下一块,顺着下颌骨滑下,掉在了地上。渗出的苹果汁慢慢地从齿缝间淌了出来,弄得满下巴都是。
      晚上,弗罗斯特第一次睡着,作了个梦。他梦见一场和憎恶进行的棒球赛,狄拉希瓦把自己的头投过去,憎恶挥舞着斧头将它击得粉碎。于是狄拉希瓦的身体在夜色里焰火般地爆炸开去。裁判克鲁站出来,跷起大拇指说:“本垒打。”
      这个梦让他惊醒过来,正遇见小队长克鲁叫他们起床。“紧急集合。”他紧张地喊叫着,“阿尔萨斯王子将带领我们扫荡人类的营地。”
      复仇行动在深夜展开,突然降临前线的死亡骑士决意向敌人展开报复行动。
      弗罗斯特在集合时看到那个形容枯槁满头白发的英雄,据说他曾是个英俊的王子,然而如今苍老得好像一具僵尸。虽然弗罗斯特直到现在也未曾看到自己的面孔,但他知道,如今自己只会比死亡骑士的形象更加可怖。
      这场奇袭没有太多的部队,只有食尸鬼与石像鬼作为主力,还有他们。
      这是第五天的凌晨,骷髅们努力地跟上食尸鬼和石像鬼敏捷的行动,虽然有邪恶光环的护佑,这依然显得困难。他们绕过大路,在沼泽和密林中开辟通道,准备赶往人类哨塔的背面进行奇袭。激烈的行军急速消耗着骷髅的生命,刚刚经历牧师神术伤害的骷髅们在途中不断地死亡,变成灰白的零件跌落一地,在不被人注意的时候陷入沼泽和密林的深处,再也看不到了。
      他们在一片绝望中前进,等看到人类农场的时候,已经失去了五分之一的骷髅。
      战斗一触即发的时候,狄拉希瓦突然对弗罗斯特说:“我活着的时候,曾经向一个讨厌的家伙许诺说,我会把自己的农场赠给她。”
      “当然你是不会有农场的,对吗?”弗罗斯特回答。
      “没错。”狄拉希瓦说,“我是个穷光蛋。最开始的时候是这样,我以为自己永远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他们已经能遥遥听见远处木工房的锯子响声,铁匠铺烟囱的浓烟顺风飘来,似乎可以闻到。
      “在我许下那个承诺七十七年后,突然得到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的一个消息是,我那个势利眼的姨妈终于死掉了;坏的一个消息是,她临死前把那个巨大的农场赠给了我。”
      已经可以看到农场里劳作的人影了。
      “我想尽了所有办法来证明那不是一个农场,比如改名叫农庄、牧场什么的,可惜全部以失败告终。直到我不得不执行那个承诺的前一天,发生一个令人快乐的事情,解决了一切烦恼。”
      铃声大作,农场发现了他们的踪影,农夫们匆忙地向基地集合,披上铠甲兵器。
      喊杀之声震天响起。在冲上前去的最后一刻,弗罗斯特问:“什么好消息。”
      狄拉希瓦挽弓搭箭,朝民兵头盔的缝隙射去,但只掠过目标的头顶。“我死了。”他说。
      屠杀。
      即便有铠甲和兵器,匆忙武装的民兵毕竟不是正式军队,在狂暴的食尸鬼攻击下毫无还手之力,那种一拥而上的狂热绝非普通人类可以抵挡,食尸鬼们潮水一样吞没了他们,所过之处只剩下一堆枯骨和残尸。对于民兵们来说,空中的石像鬼根本没有办法触及,好不容易才得手砍上食尸鬼两刀,伤者就从前线的缝隙远逸,吞噬民兵们留下的尸体,在邪恶光环的护佑下伤口迅速愈合。就算封死食尸鬼的退路,却没有办法封死死亡骑士的死亡缠绕,一瞬间,原本将死的怪物又生龙活虎起来,令民兵们全都陷入了绝望。
      很快,尸横遍野,什么都没剩下来。弗罗斯特看着这样的情景,不知道几天前自己宿醉的那个夜晚,自己的村落是否也发生过这样的一场杀戮剧。他明白他们的任务并没有就此结束,因为他们要摧毁的是整个敌人的补给线,而不是进行一场屠杀。重要建筑一个也不能留下。
      比起屠杀的时候,他们的攻击力对于建筑就有限得多了。石工术已经严实到了刀不能入的地步,无论刀剑利爪都对墙壁伤害有限,这个工作花费了他们相当长的时间,长到足够让敌人回援。一个壮硕的矮人手持战锤从对面匆忙地赶来,身后的火枪手浩浩荡荡。
      基地已经遥遥欲坠。阿尔萨斯权衡之下,决心对敌人不加理会,将基地彻底摧毁。当回防队伍赶来,正看见基地冒着火光轰然倒塌。
      然而在战斗力上,不死族的奇袭军占不到任何优势,何况这是对手的地盘,后援随时赶到。
      阿尔萨斯无心恋战,命令全军后撤,一瞬间,枪声大作,几个石像鬼和食尸鬼应声倒地。
      逃跑,追击。


    七月:骷髅的平凡一生(6)


      石像鬼们很快就消失在了视野远处,阿尔萨斯和食尸鬼们也急速地奔离而去,骷髅们被甩在了后面,失去邪恶光环的庇佑,速度更慢了起来。
      弗罗斯特以为自己死定了。
      然而敌人丝毫不理会这群虚弱的骷髅,径直朝阿尔萨斯杀去。矮小的山丘之王手中战锤猛地掷出,正中阿尔萨斯胸口,死亡骑士浑身一震,当场晕倒过去。
      食尸鬼从亡灵巨马脚下穿过,匆忙地从这个杀戮之地逃离。在死亡骑士昏迷的一瞬间,火枪手同时瞄准了他,枪声大作,在这阵枪鸣声中,骷髅大队超过了死亡骑士,向密林的尽头逃离。而阿尔萨斯浑身伤痕,身体倾斜,几乎就要从坐骑上掉了下来。
      这时候,克鲁突然命令骷髅们停止脚步。“保护死亡骑士阿尔萨斯。”他大声叫喊着,向阵地冲了回去。
      弗罗斯特一下子有些不知所措,然后身不由己地转过身,冲了过去。
      稍微考虑了一下战场的局面,他朝火枪手冲去。气势汹汹的骷髅让没有近身护卫的火枪手感到紧张,开始对大半躯体是空气的不死生命开火,然而命中率极低。两枪打在弗罗斯特的胸口和肩上,钢片划过他的骨头,留下深深的伤痕,但没有疼痛,也不影响行动。当他看见面前的矮人火枪手瞄准他头骨时,一支利箭划过漂亮的抛物线,钉入对方的胸膛。
      弗罗斯特冲入敌阵,用那把并不锋利但沉重的斧子削下一个火枪手的头颅,却猛地从听到身后的破空声。他闪身躲过,却听见一阵稀里哗啦的碎响,还来不及思考,就看见小队长克鲁的头骨滚到自己脚下。
      “救我。”他大声叫道,“快把我捡起来,我不想死。”
      弗罗斯特一把抄起他的脑袋,回手挡住了火枪手的护身斧,顺势砍下了对方的右手。
      这时候,阿尔萨斯已经苏醒,朝远方逃逸而去。眼见无望追杀,对方大部队停下了脚步,开始消灭深入敌阵的骷髅。几乎在一瞬间,骷髅的队列像融化一样解体,如雨的枪弹虽然只造成少量伤害,依然击碎了弗罗斯特的左臂和右小腿。
      “怎么办?”弗罗斯特对克鲁吼叫起来,“告诉我怎么办?”
      “我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克鲁也大吼起来。
      “你当过皇家圣骑士,你不可能没有办法。”
      克鲁沉默了稍许,然后在枪声轰鸣中嘟囔着说:“不,我不是,我只是一个牧羊人而已。我只是希望他们能让我多活些时候。”
      骷髅们土崩瓦解,迅速地死去。弗罗斯特没有看到任何一点生存的希望,他知道自己就要和战场上所有的骷髅一起消失。
      除了狄拉希瓦,弓箭手站在战场的外缘,还有机会离开。
      “跑,精灵!”他大喊起来,“跑!”
      狄拉希瓦回过头,看了他一眼,转身向密林跑去。
      他的叫声引起了身边火枪手的注意,他抬起枪,朝狄拉希瓦瞄去。
      弗罗斯特只剩下一只手和一条腿,没有战斗的力量了。片刻迟疑后,他用仅有的一条腿扑了上去。
      他那轻飘飘的骨架纠缠在对方身上,甚至不能让强壮的矮人迟缓下来。他猛地将自己的头撞向火枪枪托,喀嚓一声,他的头骨碎成了两半。
      那纠缠在矮人火枪手身上的骨架子猛烈地释放出最后的魔力,甚至不能引燃绿色的冥火,但依然灼伤了矮人厚厚的皮肤。
      弗罗斯特碎裂的头骨从身体上掉下来,闷响一声落在地上。在坠落时,他突然想起这样的问题:如果他的朋友能活下去,因为保护阿尔萨斯而活过七天,甚至活到有一天拿到金质手表,那他是否会履行承诺将手表送给自己。
      在狄拉希瓦的逻辑里,死去的不死生命,是否依然享有承诺的权益?


    狼小京:天使的三个愿望(1)


      天使美丽的赤足自半空中缓缓降下,直到她的足尖碰到了纯白色的地面。她那对洁白的翅膀在身后舞动着,扇出的清风撩动着那头银色长发。她环顾着眼前纯白的神殿大厅,稚嫩的脸上浮出天真的微笑。
      “是你们召唤我的吗?”她用银铃一般的声音问道。
      站在她面前的三个魔法师没想到降临的天使竟然是一个小女孩,不由得呆了,直到此时才反应过来,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回答:“是!”
      “那么你们找我做什么?”天使似乎觉得他们这种急切的样子很有趣,笑得越发开心,“祈求神的祝福,还是希望得到来自天使的预言?”
      “都不是!”最年轻的一个魔法师抢着开口,“我们需要你为我们每个人实现一个愿望!”
      “什么?”天使微微一愣,刚刚接触地面的脚尖立刻缩了回去,“这不行,我没有权力擅自赐予凡人祝福以外的东西。”
      “你不听听我们的愿望,怎么知道无法实现?”那个衣着最华丽的魔法师插嘴,“我们并不是要求金银财宝之类的东西,只是想让我们不幸的命运得到一些改善。”
      “不幸?你们?”天使漂浮在半空中,把上半身凑过来,轮番打量他们三个一番,随即一撇嘴,摇摇头,“你们不贫穷,很健康。从衣着来看,你们的地位也很高,我看不出来你们有什么不幸的地方。如果你们还觉得不满足,那就只能说你们太贪心了。”
      “这么说,你不肯帮助我们了?”一直没有说话的老魔法师忽然笑起来,“那可真是太遗憾了。”
      “知道就好。”天使嘭的一声展开双翅,一道炫目的白色光辉拔地而起,吞没了天使的身影,“再会了,如果你们真的需要神祝福的时候,我还会再来的。”
      三个魔法师没有慌张,也没有出言挽留,只是站在那里默默地看着天使在白色的圣光中渐渐升高。当天使的双眼慢慢合拢时,炫目的圣光忽然消失了,已经飞上高空的天使陡然掉落下来,不得不赶紧展开翅膀,这才没摔到地上。
      “这是怎么回事?”
      “您未免太粗心了,天使。”老魔法师洋洋自得地笑着,“您没看到我们是用什么样的魔法阵将您召唤来的?这种魔法阵流传已久,但能使用的人却很少。被这个魔法阵召唤来的天使或者恶魔,在实现召唤者的愿望之前是无法回到来处的。”
      天使环视整个环形大厅,发现白色的地板上用淡蓝色的魔法药水绘制着一个跟大厅一样大小的魔法阵,她的眉头皱了起来,知道这三个魔法师所说的并不是谎话。
      “您不想一辈子留在凡间吧?”
      “好吧,好吧,算你们厉害。”天使举起双手,发出轻声的哀叹,“你们就跟我说说你们的愿望吧。一个一个的,单独来。”
      “天使,我想您一定看得出来,我是这个国家的皇家魔法师。”那个最年轻,也最俊美的魔法师在天使面前走来走去,掩盖不住发自内心的喜悦,“说起来我运气真不错,顺利进入皇家魔法院工作不说,而且还与国王的第一个孩子,也就是第一公主相识,并且相爱了。公主已经决定,在明天的皇家祭典上要宣布与我结婚。”
      “那很好啊。”天使两手撑着自己的头,手肘放在膝盖上,用脚后跟敲着屁股下面的神柜,“你有什么不满意的?”
      “天使,公主是王子的姐姐。”年轻人凝视着天使的眼睛,“她很聪明,比王子聪明得多。而且国王跟王后也很喜爱她。可是这个国家有规定,只有王子才能继承王位。这对她未免太不公平了。如果……如果这个规定能改一改,女性也能继承王位,那公主岂不是很有可能会变成女王?”
      “那你也就会变成女王的丈夫?”天使挤了挤眼睛,“你问过公主没有,她愿意当女王吗?”
      “她愿意!她一直希望自己能跟弟弟换一换!”年轻人急不可耐地说,“请在明天皇家祭典之前实现这个愿望。因为明天就将宣布王位的继承人。”
      贪婪的家伙。跟公主结婚还不满足,一定要自己的妻子变成女王。难道当女王的丈夫就一定幸福?
      “只要让公主继承王位就行了,对吧?”天使无奈地摆摆手,“你可以出去了,让下一个人来。”
      “天使,见到您很荣幸。”这个魔法师虽然已经老了,但精神依然矍铄。只是目光未免有些太有精神了,反而显得有点儿老谋深算,“我是这个国家的宰相。”
      “看得出来,看得出来。”天使不耐烦地踢着两只脚,“你想要什么?当国王?”
      “不是!我绝对没有那种想法!”老魔法师赶紧澄清,“我只是对王国的未来有些忧虑。您知道,按照祖辈传下来的规矩,即将继承王位的是第一王子,也就是第一公主的弟弟。”
      “我刚才已经听说了。”天使的注意力开始稍稍集中起来了,“那又怎么样?”
      “王子是个任性的人,经常因为私怨而做出一些过火的事情。我作为一个宰相,认为让这样一个人继承王位十分不妥,可我又无法说服国王去背叛千百年来的传统。”他朝天使弯腰鞠躬,“所以我也只有拜托您了。无论让谁登基为王都可以,只希望千万不要把王国的未来交到王子手中。”
      说得好听。你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是因为你跟王子早有不合,你害怕他登基之后会对你不利。天使暗想。
      “这个愿望也要在明天祭典之前实现,对吧?”天使嘟嘟嘴,点点头,“知道了,让下一个人进来吧。”“天使,我……”“你是个贵族!”天使抢着说,“我什么都知道,你不用自我介绍。直接说你想要什么吧!”
      “是吗?”贵族气质高雅地微笑起来,但却没有立刻说话,而是先思考了一下,“我希望您不要觉得我很可笑。我从小跟公主殿下一起长大,少年时期我就已经许过愿,但愿能娶公主为妻。谁知道,后来竟然有一个靠运气进入皇家魔法院工作的小子跑来捣乱,把公主从我身边抢走了。”
      “你是说第一个进来见我的那个人?”“没错。”年轻贵族不由自主地低下头,声音也变低了,“我的愿望很简单,只要公主别嫁给那个家伙就行了。她应该嫁给一个更能配得上她的人。”
      可是人家两情相悦,这样硬生生拆散了,未免太残忍了……再说,你以为这样你就有机会?天使愤愤地白了他一眼,年轻贵族正陷入沉思中,没有看到。
      这三个魔法师竟然敢威胁我,强迫我给他们实现愿望。这还不算,他们提出的愿望还这么复杂……又要让公主无法跟心上人结婚,又要剥夺王子的继承权,又要更改王国的传统,让公主跟王子一样的继承王位。把这些愿望实现了,我累都累死了……等等!
      天使一下子从圣柜上跳了下来,把年轻贵族吓了一跳。


    狼小京:天使的三个愿望(2)


      我有一个好主意,既可以实现他们所有人的愿望,又可以惩罚他们一下,只要征得公主的同意就行了!
      天使转开视线,忍耐着笑意朝惊魂未定的贵族摆摆手:“好了,你也走吧。让我想想看,明天祭典之前,我会想出一个好办法。”
      第二天,王国祭典之前,会场后面,公主专用的休息厅外。
      祭典再过不久就要开始了,贵族们已陆陆续续到场,在会场中低声交谈着,只有这三个人临时被叫到休息厅外。谁都听得到,休息厅内隐隐约约正在传出一阵阵的争吵声,显然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情。
      “国王陛下有要事跟三位商量。”侍从拼命抑制着自己的慌乱情绪,为他们三个打开了大门,“请跟我来。”
      我知道,一定是我的愿望已经实现,公主要继承王位,所以国王要预先通知我一下!年轻的魔法师欣喜若狂,赶紧拔腿快步走入休息厅。
      是我的愿望实现了?继承王位的人选有了变化,所以国王临时叫我来商量一下?我的未来有保障了!宰相提起长袍,用最快的速度冲进了休息厅。
      公主结婚的人选变了,一定是这样!可是为什么叫我来?难道是……国王准备把公主嫁给我?年轻贵族高兴得几乎要叫起来,赶紧跟上了前面的人。
      他们三个跟在侍从后面穿过层层回廊,推开公主房间大门的瞬间,他们都愣住了。
      年迈的国王和皇后站在公主两侧,又愁又惊。而站在他们之间的公主却是惊讶当中带着开心,看到他们三个进来,她立刻朝未婚夫奔来,朝他张开自己的双臂。
      “你看!是不是很奇妙?”公主笑着说,“我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有一个天使来问我,愿不愿意当一个国王?结果我醒来时就变成这样了!是不是一个奇迹?”
      她的未婚夫根本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是直愣愣地盯着公主的胸口。这身只有王子才能穿的衣服在公主身上显得这么合身,谁都能看出来,“她”根本不再是一个女性了——一夜之间,公主竟然变成了男人!
      “可是,怎么会变成这样?”皇后惊疑不定地开口,“你的婚约怎么办?”
      “没办法。”公主转身面向自己的母亲,“这是神的旨意。不管我们觉得多么难以相信,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也只能接受神的恩赐……”
      年轻的魔法师、宰相、年轻贵族都无法再听下去了。他们三个已经顾不上什么贵族的礼仪,一句话不说,拔腿就冲出了休息厅,速度竟然比来的时候更快。
      嘭的一声,神殿大门被踹开了。
      横躺在圣柜上的天使慢慢坐起来。看到站在门口那三个人铁青的脸色,她忍不住笑起来:“怎么样?愿望实现了?”
      “实现个屁!”年轻的魔法师第一个爆发起来,快步跑到天使面前,“你到底是不是天使?怎么可以欺骗我们?”
      “欺骗你们?”天使摇摇头,“我没有啊!你看,这魔法阵正在渐渐消失,这就是契约已经完成的证明。”
      “什么?”年轻的魔法师倒退一步,四面看了看,果然发现那用魔药绘制的魔法阵正在迅速变得模糊起来,“这怎么可能!我的愿望明明还没有……”
      “已经实现了。”天使脚下,那纯白色的圣光已经升起,沿着她的双腿逐渐向上蔓延,“用点脑子吧。第一公主现在成了第一王子,按照王国传给长子的传统,他就要接受王位。第一个愿望实现了——我只是答应让公主继承王位,我可没答应让公主嫁给你。原先的第一王子现在变成了第二王子,失去了继承王位的资格,第二个愿望也满足了。至于第三个愿望,王子当然是不能跟男性结婚的,因此这个愿望也实现了。你们到底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在三个人惊愕不已的注视中,圣光带走了天使的身影,只留下一阵爽朗而充满了嘲讽的笑声。


    孔雀 :传 说(1)


      壹龙和饭碗
      黄金色装饰的大厅,高大的大理石雕像,巨龙形状的图腾,以及……某个正在东张西望的野蛮人。
      “我说,这个盾牌真的是白金的么?能卖多少钱啊?不知道卖了它能买多少个白馒头……”
      “闭嘴。”身旁的红发少年低着头小声说。
      “啊啊!那个老头子头上戴的皇冠好耀眼,看起来很重啊,不会腰肌劳损么?”
      “闭嘴。”
      “啊啊,你看……”
      “闭嘴!”红发少年终于爆发,“现在咱们是在接受陛下的接见,我没有告诉你么,要单膝跪地,头颅微低,保持谦卑的笑容,虽然他是个糟老头子……”
      此时,坐在皇位上的“糟老头子”也正在低声问身边的大臣:“他们便是鼎鼎大名的‘红发鬼’佣兵组合么?”
      “应该是吧。”
      “可是看上去很不可靠……”
      “有什么关系,反正雇佣金有七成都是后付。”
      “唔,说的也是。”
      国王同大臣统一了意见,正在此时红发少年也把自己的同伴按到了地上,于是国王清了清喉咙。
      “是佣兵查克和他的同伴——”
      “菲利古。”大臣小声提醒。
      “哦,是佣兵查克和他的同伴菲利古么?”
      “是的,陛下。”红发少年恭敬地回答。
      “你们已经了解这次任务的内容了?”
      “我们确实了解了。”
      “很好。”国王满意地点头,“这件事一定保密,而且……”他的声音突然降低,“就算不能把她带回来,也不能让她落到其他人手里。”
      红发少年查克愣了一下:“这个……可能有点困难。好吧,我们尽力。”
      在“糟老头子”和大臣诡异的目光中,两人走出皇宫的接待室,长舒了一口气。
      “喂,老大,‘不让她落到其他人手里’是什么意思?”野蛮人菲利古小声问。
      “就如同字面上的,让她消失,或者死亡,或者其他什么的……”
      “让她死亡?搞笑吧?那可是龙啊!”
      “我也知道那是龙!”查克突然激动起来,“可是谁让我们陷入这等境地的?圣光在上,为什么有人一顿饭会吃掉200个金币啊!而且只是我去厕所的那一会工夫……如果不是欠下这么重的债,我怎么会卖身去做混账的屠龙勇士?”
      “可是那种蛋糕真的很好吃……”
      “那是四年一熟的晨光麦磨成的粉,北大洋墨鱼胆汁调配的佐料,就算是皇族也只吃一两块佐酒的,你以为是馒头么!”
      看到菲利古不以为然的表情,查克突然浑身无力。
      为什么我会把他从村子里面带出来啊……
      没有人知道,向来独来独往的‘红发鬼’为何会同一个野蛮人为伍,每次提到这个问题,一个当事人就一脸茫然而另一个当事人则一脸悲愤。
      “跟上老大是我这一生最明智的事情。”一人说。
      “当他的老大是我一生中最失败的事情。”另一人说。
      一切的一切都开始于那个不知名的森林,那个不知名的野蛮人部落。查克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勇猛的战士,面对只有在传说中存在的猛犸虎居然无畏地冲锋,只用气势就让可以匹敌一个战斗中队的野兽抬不起头来,最终灰溜溜地逃走。
      拥有这样的肉盾,以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被称为‘红发鬼’的某人心里打着龌龊的念头,然后开始游说野蛮人的家人让他出去见见世面,出乎意料的,他的家人很爽快地同意了……
      若是借用文学的笔法,应该说,噩梦就从那一时刻开始。
      在很久以后,查克才知道,若不是自己带菲利古走,整个森林的生物都会面临断粮的危机。怪不得他们离开的时候,森林里面从胶质怪到地行龙都会含泪送行。
      可是后悔是于事无补的!
      当朝阳再次升起的时候,菲利古细心地往自己的身上涂抹着意义不明的油脂,据说这种图腾能给他力量。
      查克则沉默着,用一块棉布擦拭着与自己的身体完全不成比例的重剑,剑鞘上曾经有过的宝石都已经被挖去,只留下一个个凹痕诉说着往日的荣光,阳光从剑身反射出来,映出一片近乎庄严的氛围。
      “老大,我饿了。”
      所有的庄严什么的都被这句话打得粉碎,连脸上都涂抹了油彩的野蛮人看起来像是可怜的小狗一般。查克看了看刚刚升起的太阳,又看了看还冒着烟的篝火。


    孔雀 :传 说(2)


      “我们似乎是半小时前吃的早饭?”
      “咦?那是早饭?我以为是开胃菜……”
      “什么?有人用烤野猪当开胃菜么?不,有人用烤野猪当早饭么?”
      这样的问题根本无人回答,在又一只野猪遭到不幸后,二人组踏上了旅途。
      贰不会骑马的骑士
      有着“丰饶之国”美名的伊利丹斯坦是位于大陆东部的国度。虽然国土不大,但是土地肥沃,风调雨顺,又有斯通河及其支脉形成的庞大水路网,如此富足,被称作“神眷之地”也不为过。
      但此时,伊利丹斯坦的国王也有着自己的烦恼。
      今年年初,一只不知从何处飞来的红龙落在了国家中部的迷雾森林中,将这里变成了自己的巢穴。虽然还未闹出大乱子,但是全国各地的亚种族都在向着迷雾森林聚集,地精和食人魔就好像接到了命令一般,竟然举族搬迁,来到迷雾森林定居。
      这一定是阴谋,阴谋!
      国王陷入自己的狂想之中。这只红龙一定想要用地精和食人魔组织一支军队,来占领我的国家,奴役我的人民,还要抢走我刚娶的妃子……不行,我不能让这些事情发生!
      国王派出自己的军队,但是却大败而归。这简直是很正常的,当然还有一半的士兵成为了食人魔的加餐。`       
      国王终于明白自己的“精锐部队”到底有多么精锐,他再也不敢去惹龙的麻烦,却又怕那只红龙来报复,整日心绪不宁。
      在一周之后,佣兵工会多了一个S级屠龙任务。
      “红发鬼”组合从“龙之国度”法拉克进入伊利丹斯坦的时候,面对的就是这样一种局面。
      “老大,这是第几个了?”
      “第十三个。”
      看着绝尘而去的马车,查克欲哭无泪。俗话说人走霉运的时候喝凉水也会塞牙,现在自己就处于这种状态吧?为何马车会在路上解体?难道是因为菲利古太重了么?一定是这样的。
      查克恶狠狠地看着身旁的野蛮人,但后者似乎毫无所觉,菲利古吃着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摘到的野果,哼着奇怪的小曲,仿佛在郊游一般。
      “喂,你知不知道,如果再找不到人载咱们,你我就要用腿走到迷雾森林了。”
      “是啊,现在的人真是冷漠……”菲利古依旧毫无危机感。
      如果真的用腿走,我到哪里去找你的饭钱!
      查克觉得自己头上的青筋正在跳动,自从和这个野蛮人搭档后,自己仿佛一个管家婆一般总是为饭费操心……
      “老大,又有马车来了!”
      “嗯?”查克立刻拉着菲利古跳到路边,脸上做出最善意的微笑,然而菲利古的笑容看起来总让人觉得有些嗜血。
      “和我一起,伸手,大拇指向上……”
      在两人期盼的目光中,马车缓缓地停下了。从车上的徽章看,这是一架从车行租用的马车,车夫的衣服上也有着相同的标志,想必是车行配送的车夫。
      “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能不能行个方便让我们搭一程便车?”
      马车的门打开了,一个清爽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
      “都是旅人,就让我们结伴而行吧。”随着这个话语,一张年轻英俊的脸从车门里露出来,金色的短发随风飘动。不过,这个少年显然不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
      “所以说,你们也是为了那头龙来的?”
      “的确如此。”
      “这样看来,咱们可是要同行很久了。”
      在法拉克前往迷雾森林的路上,有三人正在靠着自己的双腿努力前行。红发的佣兵,吃着果子的野蛮人,以及金发的少年骑士。
      不用怀疑,马车又一次解体了。
      难道菲利古在“食物之敌”这个并不雅致的外号后面还要加上“马车杀手”?查克有些郁闷地想着。他完全打消了搭便车的念头,能够承载这个野蛮人的马车恐怕还没制造出来吧?
      金发的骑士带来了令人吃惊的消息,因为那个白痴的屠龙任务,迷雾森林有龙存在的消息已经是路人皆知。无数的佣兵以及赏金猎人向着那里聚集,也给自己的任务增添了无穷的变数。
      “可是,没想到杰瑞达你也是个佣兵啊。”菲利古不知道从哪里又变出了一个馒头,边啃边和身旁的少年骑士搭着话。
      “嗯,很多人都说不像。”名为杰瑞达的金发骑士腼腆地笑着,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的马车解体而恼怒。
      事实上,说这个少年是个佣兵恐怕没有多少人相信,至少查克的心里便有着不同的看法。从最开始见面开始,杰瑞达身上就带着普通佣兵所没有的气质。该怎么形容呢?应该说是‘贵族的风骨’吧?俗话说三代才能培养出一个贵族,无论再怎么掩饰,有些深入骨子里的东西,是不能改变的。
      到底我也曾经是个贵族啊!查克有点苦涩地想着。
      “说起来,我还从来没见过龙呢。”菲利古一脸的向往,“见面的时候该说些什么?也不知道龙喜不喜欢吃烤全羊……”
      杰瑞达的眼中泛起思索的光芒:“她的眼睛如同宝石般晶莹,她的双翼遮蔽了天空,她的声音让万兽战栗,她的呼吸如电闪雷鸣……”
      “哈哈,看不出你小子还有吟游诗人的天赋呢。”菲利古用力拍了拍少年骑士的后背,少年被拍得咳嗽起来,不过脸上还是带着笑意。
      “我说,虽然你们聊得很高兴,可是我还是不得不说一句,如果按照这个速度,咱们到迷雾森林的时候,那只龙可能已经老死了……”查克无奈地说。
      在最接近法拉克的伊利丹斯坦城镇费恩里,“红发鬼”组合和被拖累的少年骑士终于找到了代步的工具。


    孔雀 :传 说(3)


      “三位,我们这里可算得上是整个伊利丹斯坦最有名的贩马场,所有的马都是从北方大草原进口的,各位看,这牙口,这……”
      菲利古一脸茫然,查克则根本不理一直喋喋不休的老板,径自去挑选马匹了。
      “嗯,咱们只需要到迷雾森林,也不需要多快的速度,所以也不需要什么好马。”自从有了永远喂不饱的搭档,“红发鬼”的性格逐渐向着家庭主妇的方向发展,这不知是进步还是悲哀。
      “那个……”身后传来小小的声音。
      “什么?”查克回过头,是杰瑞达。
      “我……能不能和您共乘一匹?”
      “咦?这是为何?”查克大感奇怪,自己又不是美女,为何会有男人哭着喊着和自己骑一匹马?莫非……
      查克的目光顿时古怪起来,不过杰瑞达似乎没有感觉到。
      “其实,我不会骑马……”
      叁屠龙勇者团诞生
      历史总是充满了偶然性,虽然史学家总是喜欢证明偶然事件中的必然性。但是,如果这个世界上一切都是必然的,那么,生活也太无趣了点。
      几乎所有和龙有关的故事都是吟游诗人津津乐道的,尤其是在这个故事中还有他们的同行——另一个吟游诗人的时候。
      遇到伊可露是很偶然的事情。
      在三人到达密林镇的时候,迷雾森林的局势已经糟糕到了一定程度。地精公然在路边抢劫商队,食人魔也以改善伙食为名洗劫村庄,不过他们的洗劫有些特别,往往是大队过后财物丝毫未损却人迹全无……
      国家的正规部队在大败后已经失去了对这个地区的控制权,原本十分活跃的佣兵团体现在也有些偃旗息鼓的架势。被那个S级任务刺激得热血澎湃的佣兵们在遭受了很多次重大损失后终于纷纷冷静下来。想想也是,即使正规军再怎么无能,也不是普通的佣兵团体所能比拟的。正规军都做不到的事情,佣兵团怎么能做到?
      “不,并非这样。”杰瑞达反驳道,“正规军与佣兵团采用的是截然不同的战斗方式,那些自大的正规军首领妄图和对手正面作战,这才是他们失败的原因。”
      此时密林镇已经是迷雾森林周围唯一的人类聚集地,而三人就坐在密林镇唯一的酒馆中。
      查克点头不语,脑海里想的却是另一些事情。
      自己从“龙之国度”的国王那里得到的密令并非真的是什么“屠龙”这种虚无缥缈的事情,就算是,也是最后一步。这条龙,根本就是从“龙之国度”跑出去的。
      “龙之国度”法拉克并非巨龙生长的国度。事实上,这种生物在大陆上根本就是传说般的存在,如果真要说和现实有什么联系的话,那便是“龙之国度”同龙族达成的契约了。
      故事如同传说一样老套,法拉克的开国之主救了重伤的红龙王子,对方感恩戴德,于是约定“法拉克王室每一代都可以和一只红龙缔结契约,成为传说中的龙骑士”,虽然这个几百年前的故事未必可信,但是法拉克有红龙相助,这是在战争中已经被确认的事实。
      但是不知为何,现在事情却出了纰漏,红龙从法拉克离开,却跑到迷雾森林安家落户,这对法拉克简直是要命的事情,又不能大张旗鼓,因为那样无异于告诉别人自己赖以立国的威慑力已经没有了。偏偏自己在那里的酒楼欠下了巨额债务,偏偏那个酒楼还就是皇家的产业……
      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再次暗自捶胸顿足一番,查克又继续想了下去。虽然任务艰巨,但是却并非没有完成的可能,因为自己手中还有着克制那条龙的法宝……当然,那位国王陛下是这么保证的。小小地心虚了一下,查克继续想下去,不过没有想到会有如此多的地精和食人魔聚集,更有那S级任务出现,让事情平添变数。还有这个杰瑞达……查克瞥了一眼身旁这个还在试图和菲利古解释什么的金发少年,此人自称是骑士,但是却不会骑马;自称是佣兵,但是几乎没有野外生存的经验;身手上佳,又有着少见的贵族气质。真是个谜一样的人啊,不过到现在为止,都是这个家伙在负责旅费,自己也不应该有怨言吧?
      “总而言之,你的意思就是咱们要偷偷摸摸找到那头龙,然后一刀结果掉?”菲利古依旧大大咧咧的,“这些事情我不明白啦,反正只要跟着老大走就好。”
      “是啊,反正只要‘吃饭吃到牙根软,打架打到手抽筋’就是你的幸福生活了。”查克没好气地甩了一句,不过看着菲利古嘿嘿傻笑的样子,恐怕丝毫没有反省吧?
      三人哈哈一笑,注意力重新回到饭桌上,这才发现,所谓的午饭已经都进入一个人的肚子里。
      “你……”
      “老大,开胃菜我已经吃完了,正餐什么时候上?”
      午后的时光闲暇无比,至少对菲利古和杰瑞达是如此的。在镇子旁边的树林里面找一片荫凉,美美地睡上一觉,然后等待晚饭的降临……啊,人生是多么美好。
      然而在同一时刻,有着家庭主妇美德的某个可怜人,正在进行着佣兵的必修课——收集资料。
      “那头龙啊,是从三个月前飞到这里的,当时很多人都看见了,好大只,就落在了迷雾森林里面。”酒馆门口的老伯伯如此说。
      “好多的地精,四处乱转,还随意地打劫村庄,强奸妇女!”镇东的樵夫义愤填膺,但是查克对后面一句话持保留态度,不同种族审美观不同,让地精强奸人类和让人类强奸地精一样荒谬。
      “国王的军队失败的时候,那叫一个惨啊。很多人被食人魔追上,咔嚓一下斩成两段,一口口生吃掉,肠子内脏乱飞,血流成河啊……”酒馆的伙计很有讲故事的天赋,声色并茂,然而明显与事实相去甚远。作为佣兵,查克曾经和食人魔打过交道,他们也有自己的饮食艺术,他们可能把人清蒸了吃,红烧了吃,切成小片烤着吃……但绝对不会生吃。
      “如此说来,竟然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么?”查克叹息着收起自己的小记事本,为了探听消息,又花掉了好几个铜板请人喝酒,这又少给菲利古买多少馒头啊……呸呸,我到底在想什么?
      “对了!”刚刚喝了查克一杯麦酒的伙计突然转过头来,“有一个女吟游诗人从那只龙到来的时候起就住在这里,若说情况的话她应该比较了解吧?”
      女吟游诗人?说实话,查克并未抱太大希望,虽然那个伙计很暧昧地说:“那是个美女哦。”
      然后,查克就在城镇中心的喷泉旁边看到了伊可露。


    孔雀 :传 说(4)


      当红发的少年遇到了蓝发的天使,就如同在黑暗中看到月光,他们迅速地被彼此吸引……后来的诗歌都是这么说的。
      当然,传说和事实总是有略微的差距。
      喷泉的水珠散漫在空中,于阳光下映射出七色的彩虹,蓝色的发丝随风飘舞,少女旁若无人地轻拨琴弦,唱出优美的乐章:
      “当英雄变成墓碑上的赞歌,
      当赞歌变成清风中的传说,
      当传说变成仪式上的神话,
      谁还记得我,
      谁还思念我。”
      歌词是用少见的精灵语唱出的,查克刚好听得懂。略微带着哀怨的歌声仿佛有一种魔力,将人拖入到亦真亦幻的境界中。
      琴声连续发出三个短音,代表着歌曲的结束。
      “如果我的歌声能为您的旅途带来一丝轻松,那么我将不胜荣幸。”
      “哦!”围观的人们纷纷将硬币放到女孩的帽子里,女孩微笑着答谢。然后,吟游诗人来到了查克面前——
      “您的歌声真是动听。”查克手忙脚乱地掏出硬币。
      “谢谢。”
      等到女孩离开的时候,查克才从某种特殊的情绪中缓了过来,他摸了摸兜,忽然脸色苍白——自己刚刚掏出的竟然是一个金币,金币!
      “然后怎么样?”
      “然后他竟然对我说,把刚才的金币还给我吧,要不然找回一些也行……”
      女孩的声音清脆动听,但是查克却无心欣赏。杰瑞达已经笑得前仰后合,菲利古虽然有点摸不着头脑,也嘿嘿笑着。查克一路下来给人留下的稳重印象全毁了。
      “我说,咱们还是说正事,这位伊可露小姐打算跟咱们一起走,两位有什么意见?”查克用起岔开话题大法。
      “我听老大的。”野蛮人毫不费心。
      “小姐,您应该知道这次的旅程非常危险,您一个女孩子……”杰瑞达有着传统的骑士精神,虽然有个美女同行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但是他还是好心地提醒。
      “嗯?小看女孩子么?我告诉你们哦,我已经跟随五个佣兵团进入迷雾森林了,你们是第六个,带上我绝对比你们自己乱闯好得多。身为吟游诗人的我,注定了与传奇共舞。怎么能因为一点小小的危险就放弃和龙见面的机会?”伊可露贴近杰瑞达,小声说,“再说,遇到了危险,你不会保护我么。”
      理智立刻从杰瑞达的脑海里面消失:“小姐,以我爷爷的名义发誓,我一定会保护你的。”
      “那个,我可不可以问一下,前面和你搭伙的那些佣兵团都怎么样了?”查克还保持着清醒。
      “嗯?让我想想哦,有被地精雇佣去挖矿井的,还有被食人魔的酋长留下做客的……”
      “那你怎么回来的?”
      女孩眼睛一转:“因为我是吟游诗人啊。”
      这算什么理由?
       “我说,你们叫什么名字?”
      “嗯?”查克愣了愣,“刚刚不是给你都介绍了。”
      “不是啊,我是说你们这个佣兵团的名字。”
      “我们还没有名字……”
      “这怎么行!”女孩突然的大声叫喊把查克吓了一跳。“咱们可是要成为传说的英雄啊,一定要有个响亮的名字!”
      “哦?要起名字么?”杰瑞达也有了兴趣,“叫‘炎龙佣兵团’如何?”
      “太土了,没有新意。”查克撇撇嘴,“我觉得叫‘死神小队’比较好。”
      “……你不觉得脸红么。”
      “决定了!”新加入的吟游诗人拍拍手,“就叫‘屠龙勇者团’吧,我今晚就编一首诗歌,你们不要这么感激地看着我……”
      一个流传后世的名字就在三位男士无奈的目光中被决定了。
      肆地精舞者
      “迷雾森林已经有了几百年的历史,树木遮天蔽日。相传在四百年前,一代圣者摩东为了逃避军队的追杀进入森林中,森林中顷刻起了大雾,所有追击者都迷失了方向,只有摩东经过的地方,大雾自动散开,露出正确的通路。摩东逃出生天,迷雾森林也因此得名。”
      几次进入迷雾森林的伊可露如同主人一般介绍着情况,她的声音如此美妙,以至于这次旅程更像是一次郊游。
      “圣者摩东?我记得他曾经举着一个权杖分开海水,没想到在这里也有他的神迹。”杰瑞达感叹着,少年骑士也对这些神话传说颇为向往。
      “哼,我宁愿相信他是一个强大的水系元素法师。”查克的想法更为实际,传说总是和现实有很大差异,如果神迹那么容易降临,那么现在应该遍地都是信徒了。
      “对了,说起来,前一阵子有个传教士进了迷雾森林,说是要去感化食人魔呢。”伊可露忽然想起一件事,“那次我也跟着去了,不过后来大家在食人魔的领地里面失散了……”
      “失散了……”虽然不是信徒,但是查克和杰瑞达还是不约而同地画了个十字,“愿神明保佑这个可怜的人……”
      “小声点,有地精的哨兵。”查克突然作了一个手势,大家迅速伏低身体。透过草丛,可以清晰地看到几个淡绿色皮肤的地精拿着大棒走来走去。“迷雾森林最外边是地精的地盘,往里面一点是食人魔,最中间应该就是龙的巢穴了。”伊可露贴在查克的耳边小声说话,弄得红发少年有点心猿意马,“我们在第三次来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地精正在开采的地下矿洞,如果趁着他们吃饭的时候通过,运气好的话可以从地下直接穿过地精控制区。”
      “如果运气不好呢?”
      美丽的吟游诗人耸了耸肩:“那样可能会被地精留下来挖矿吧?”
      地精的矿洞阴暗潮湿,被用来当作光源的萤石发出的光芒让一切变得鬼气森森。几个人小心翼翼地不发出声音,若是被大群地精堵在这狭小的矿洞中,后果不堪设想。


    孔雀 :传 说(5)


      一滴冷水滴在菲利古的鼻子上,野蛮人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差一点就叫出声来。
      “真是讨厌的地方,我宁愿一直杀到那头龙面前。”
      “这个建议也不错,不过地精因为身高的关系,攻击范围总是人类的下半身,这对男人似乎有额外的杀伤力。”三个男人想起地精手中的大棒,都觉得脊背发凉,这个阴冷的地道也变得不那么让人讨厌了。
      然而,事情总是会往最坏的方向发展。
      走在最前面的伊可露突然停下来,侧着头倾听。
      “你们,听到什么没有?”
      隐隐约约的,地道中回荡着有节奏的鼓声,还夹杂着不明意义的呐喊。
      “咚,咚咚,咚,咚咚,哦哦哦……”
      “怎么回事?地精们在开舞会么?”
      “你们有没有觉得,声音越来越近了?”
      “似乎在咱们身后……”
      几个人脸色苍白地转身,身后,一群面色不善的小家伙正用古怪的眼光看着他们,手中的大鼓还在不断敲响。“咚,咚咚,咚,咚咚,哦哦哦……”
      “那个……咱们要不要跟着喊?”
      “真没想到,原来今天是地精王的生日。”
      “是啊,原来地精是一个如此好客的种族。”
      在地道的尽头竟然有一个超大的岩洞,地精王的生日宴会就在此举行。大家围着篝火载歌载舞,当然,中间也夹杂着三个身材明显高出一截的家伙。
      “因为今天是伟大的地精王的生日,所以我们‘伊可露’乐队特地献上精心编排的节目……”懂得地精语的伊可露这样说,于是‘伊可露乐队’的另外三名成员只好表演‘精心编排的节目’。
      “咚,咚咚,咚,咚咚,哦哦哦……”伊可露的琴声竟然和地精的大鼓配合的天衣无缝,连查克都差点以为真的是‘精心编排过’,不过地精的舞蹈实在是不敢恭维,那样的短胳膊短腿,就好像是一团团肉球在蠕动……
      “哦哦哦哦哦……”菲利古随着鼓声猛烈的踏着地面,上肢做出千奇百怪的动作,引来无数的掌声与欢呼声。
      “糟糕,这个单纯的家伙开始忘乎所以了。”
      “不过,没想到这个傻大个柔韧性这么好……”
      “好,不愧是大名鼎鼎的‘伊可露乐队’,果然技艺非凡。”
      我们什么时候大名鼎鼎了?不过这个地精王竟然会说通用语,还真是见过世面。
      “其实,我毕生的愿望就是做一名绝世舞者,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到人类社会里面刻苦修行……”地精王一副遥想当年的神情,“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成功了,我修炼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强的舞技——芭蕾舞!”
      “哦!”大家一起鼓掌。
      “现在,就由我来给大家表演‘天鹅湖’。”
      发明芭蕾舞的人一定会在阴间哭泣吧?查克嘴角抽搐着鼓掌,你无法用笔墨形容一个野蛮人和一个地精一起跳的‘天鹅湖’,无法形容。
      “对了,请问尊敬的地精王,您是在什么地方学习的舞蹈呢?”
      “哦,那是一个人类专门培养舞者的地方,名字叫做‘马戏团’。”
      即使是见多识广的吟游诗人的琴声也不禁出现了颤音。
      “这可……这可真是了不起的事情。”
      狂热的宴会一直持续到深夜——虽然在地下分不出昼夜来。由于“伊可露乐队”的出色表演,地精王决定给予他们最高规格的款待。伊可露欢喜地收下了礼物——由玲珑水晶和精金做成的项链,原来地精的工艺水准一点都不逊于矮人。至于另外的三位男士……
      多年之后,某个传奇佣兵在回忆录中写道:我这一生最大的错误就是,我以为地精是不会对人类有性趣的。
      伍食人酋长
      “终于离开了那个该死的地洞。”
      看到明媚的阳光,所有人都舒了一口气。
      “那么,接下来就是食人魔的领地了。食人魔可不会因为大王过生日就放我们一马哦。”
      “不过听说那些家伙很懒,不会像地精那样勤快巡逻,我们总能找到空隙溜过去吧?”
      屠龙勇者团以大无畏的精神在脑袋上插上草标,假扮成会移动的大树。然而,不久他们就发现,食人魔实在是太不讲卫生了,在草丛中总会出现盘成圈状的便便,一不小心就会中招。
      “太狡猾了,食人魔竟然设下这么恐怖的陷阱。”
      伊可露一边说着一边跳上菲利古的肩头,高大的野蛮人可以很轻松地扛起娇小的吟游诗人。
      “好,现在让咱们前进吧,踏破所有的陷阱。”
      没有这个必要吧……
      “那个……”杰瑞达又跳过一个盘起的圈圈,“我觉得这样很容易被发现啊。”
      “为什么?咱们伪装得很像啊。”
      “不是伪装的问题,你见过一棵大树扛着另一棵大树么?”
      “什么?难道你忍心让我这么一个娇弱的少女面对那么可怕的……”
      “好好好,我明白了……”
      杰瑞达再次被“女孩的闪亮目光”这个可怕的武器打败,认命地继续前进。忽然,他发现了某种奇怪的东西。
      “你们看,这一坨还在冒着热气哦。”
      “天。”查克以手覆额,“你怎么会注意这么无聊的事情。”
      “怎么会无聊!”金发骑士认真地辩解,“这说明制造他的家伙还没有走远……”
      “这个不用你说我们也知道。”


    孔雀 :传 说(6)


      坐在菲利古肩膀上的少女微微向前指了指,查克和杰瑞达回过头,一个秃顶食人魔正提着裤子微笑着看着他们。
      “感谢神赐给我们食物。”
      “感谢神赐给我们食物。”
      食人魔们很虔诚地在胸口划了个十字,然后开始享用自己的晚餐。
      虽然名字叫做食人魔,但是他们并非只吃人,实际上,他们只有在改善伙食的时候才会考虑人类。
      食人魔的大王欧克觉得很不爽,最近进到迷雾森林里面的人类越来越少了,让自己刚刚习得的上古秘籍‘活人全席’根本没有机会出台……要不要和那些地精协商一下,将被捉去挖矿的人类送几个来?
      “大王!”
      “嗯?怎么这么慌慌张张的,成何体统?咱们是高贵的食人魔,是文明人,不要这么大呼小叫的……发生了什么事?”
      “那个,执勤的克欧说他看到了装扮成人类的大树在跑,他已经追上去了。”
      “啥?”
      “啊……或者是装扮成大树的人类?总之就是这样……”
      “岂有此理!”欧克大王一拍桌子,“连大树都敢藐视我们伟大的食人魔么?儿郎们,给我抄家伙!”
      “浑蛋啊,那个食人魔为什么要穿一身绿衣服,比咱们还像大树,还没有自己的便便显眼,根本看不出来嘛。”
      在那一瞬间,查克曾有击倒对方的想法,但是随着那句“感谢神赐给我们食物”,周围的草丛中站起无数的绿衣秃头,难道这里是食人魔的厕所么?
      “嘿嘿,原来所有的食人魔都是秃头爱好者,太有型了,一定要记下来……”伊可露掏出随身的本本记录着,这可都是诗歌的素材啊。
      “我说,那个不用自己跑路的家伙,如果不想想办法,咱们就要成为‘哈卟哈卟小火锅’食人魔分店的材料了。”查克一边跑路一边回头看着,那些家伙越追越近了。
      “没问题,看我的!”
      还坐在菲利古肩膀上的吟游诗人扭腰回身,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只银白色的小弩。一道银光闪过,跑在最前面的秃头被击中脑门,顿时仰面倒下。
      “好……为什么他又站起来了?啊!伊可露,你的箭为什么没有箭头的?”
      “什么?难道你们忍心看我这么一个柔弱的少女手上沾满鲜血么?”
      “我……”
      查克已经没有心思和“柔弱的少女”争辩了,这时候,一个比其他食人魔明显还要高大的秃头堵住去路。
      “哼,这些小子也不知道看清楚,明明是扛着大树的大树在跑……”欧克大王心里嘀咕着,手中大斧一挥,“咄!兀那大树,此树是我开,此山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人肉来!”
      “老大,好像说错了。”喽罗甲小声提醒。
      “胡说,身为老大的我会说错么!啊!你们这些大树不讲规矩,话没说完就动手!”
      查克与杰瑞达彼此望了一眼,心中都有着同样的念头。擒贼先擒王,用最快的速度制伏这个看来像是首领的家伙,是得救的唯一办法。
      红发少年挥舞着巨剑,和食人魔的大斧正面相交,‘红发鬼’眼中迸发出无尽的杀意,用力一顶,将欧克大王击退两步。
      “哦哦,有两下子嘛。”
      欧克大王挥斧再上,这次迎接他的是骑士的长剑。虽然没有查克的大剑那么夸张,但是杰瑞达的剑也比普通的单手剑大一号,既可以单手握持,也可以双手挥舞。少年骑士将剑斜成一个角度,巧妙地顺着大斧向着食人魔的手削去。
      “啊……两个打一个,你们耍赖!”食人魔大王向后一跳,险险保全了自己的手指,“哼,既然如此,儿郎们,给我上。”
      “等等,我们投降!”
      已经鼓足了气势的查克差点没有一个跟头栽倒在地上,回过头去,手中掐着一个食人魔脖子的菲利古也是一脸的不知所措,原来这个白旗是我们的伊可露小姐举起来的。
      “没办法,我没有学过近身搏斗啊,你们忍心让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
      “好了,我明白了。”
      查克明白的是,带上伊可露来,绝对是个要命的错误,就为了那一个金币……
      “这位大王……”
      “欧克,我是大酋长欧克。”欧克摸着下巴看着伊可露,仔细看,原来都是人类,可为什么这个女人看起来这么眼熟?好像前几次的佣兵团也见过他。
      然而这个眼神在杰瑞达的眼中就变了味道,少年骑士的热血再次沸腾:“那个秃子,你竟敢这么看着伊可露小姐,我,我要和你决斗!”
      这时伊可露也轻声说:“我们要和你决斗。”
      “噢?”欧克大王倒是吓了一跳,“我凭什么要和你们决斗?你们已经落到我的手里了……”
      “可是,作为食人魔酋长,不能拒绝族人的挑战吧?”
      “族人?”欧克大王的眼睛转来转去,最后定格在菲利古的身上,只有这家伙有点像。
      “大王想的不错,这位兄弟就是有食人魔的高贵血统的菲利古先生,他为了回到家乡,费尽了千辛万苦才来到这里……”
      “我,我没有……”
      菲利古刚要开口,就被已经听出点味道的查克一脚踢中屁股,虽然不知为何,却也知道这是老大让自己闭嘴,于是只好乖乖等着伊可露让自己变成食人魔。
      “想当年,食人魔一族不世出的美女欧欧小姐,因为天性活泼,偷偷溜出门去,没想到遇到了有名的人类恶棍……”
      查克听得冷汗直冒,有人会对食人魔女性下手么……然而众人,不,众食人魔却听得聚精会神,不时咬牙切齿。
      “那欧欧小姐早已痛不欲生,没想到祸不单行,她竟然有了身孕……”
      此时杰瑞达也用同情的目光看着菲利古:“天,没想到你的身世这么凄惨,早知道就多给你些馒头吃……”
      “哦。”菲利古不明所以地摸着头。


    孔雀 :传 说(7)


      “菲利古跪在母亲的墓前,想起了母亲临终的遗言,发誓一定要找到自己的族人,于是他加入我们的佣兵团……”
      故事还没讲完,欧克大王已经一把抱住菲利古:“孩子,苦了你了……”
      “总之,菲利古是绝对有挑战你的资格的。”伊可露肯定地说。
      查克和杰瑞达现在也搞清楚了状况,原来食人魔一族的规矩是,谁都可以向酋长挑战,打赢了就是大王,当然,要在酋长状态最好的时候。
      “哦。”菲利古依旧不明所以,“要打架么?好啊,刚才还没打痛快呢。”
      欧克大王摸着下巴,虽然这个孩子身世可怜,但是自己这个酋长的位子还是要做的,这个大个子看起来很能打……当然,自己绝对不是害怕了,只是大家都是文明的食人魔……
      “嗯,按照规矩,既然你们提出决斗,决斗的内容就由我来选。”
      “不知大王要选什么?”
      欧克大王眼中泛起了追忆的光芒:“其实,我毕生的愿望就是当一名厨师,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孤身一人进入人类社会……”
      “又来了。”查克无奈地对着杰瑞达耸耸肩,“这个老大修行的地方不会也是马戏团吧?”
      “我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传说中的‘中华厨艺学校’,当地人又叫它少林寺……可是没想到这少林寺竟然不教人肉菜的做法……”
      “……这是肯定的吧。”
      “我踏遍千山万水,终于找到了上古奇书,由我们食人魔老祖宗撰写的《快乐厨房》,从此功力大进……”
      “噢!”一干秃头用力地鼓掌。
      “我说大王,你不会想要比赛做菜吧?”伊可露小声问。
      “嘿嘿,小姑娘就是聪明,本来还发愁没有材料,现在‘活人全席’终于可以开始了……”
      什,什么?难道大名鼎鼎的‘红发鬼’最后竟然是被做成菜么?
      “不,不,这样不行!”
      “哦?为什么?”
      查克一时无语,倒是伊可露不慌不忙:“你们做好了菜,总要有个评委吧?如果都是你的手下做评委,谁知道会不会公平?”
      “什么?”欧克大王大怒,“我们都是文明的食人魔,怎么能做这么无耻的事情?好吧,这次的‘活人全席’就用男人,就留下你做评委。”
      “嗯,就这么办吧……”
      哈?查克和杰瑞达终于明白为何前五个佣兵团都全军覆没,这位吟游诗人却总能完好无损,难道他们就要做那第六个了么?
      “人肉做菜啊……不知道好不好吃……”
      听到菲利古的嘀咕声,查克气得又用力踢他的屁股。
      “你老大都快被人煮了,你还在想好不好吃?”
      “被人煮了?”菲利古摸摸脑袋,“什么意思?”
      “就是再也不能给你买馒头了。”杰瑞达黯然接了一句。
      “什么!”菲利古虽然脑筋简单,对这种生死存亡的大事还是分得清的。“谁敢抢我的馒头……不,谁敢煮我的老大?”
      伊可露可能也觉得过意不去,开口说,“既然要比做菜,不一定非要人肉吧?”
      “什么?”欧克大王大声反对,“食人魔哪有不吃人肉的道理?”
      “食人魔就必须吃人肉么?我看刚才不少秃头手里都拿着鸡腿啊。莫非欧克大王你……不会做其他的菜?”
      “什么?我这么个大厨师怎会……算了,比做菜是欺负你们,咱们比别的。”
      陆不算传说的传说
      “所以,菲利古现在是食人魔的酋长?”
      “嗯,应该是这样的。”
      “可是,没想到那个欧克大王竟然提出要比谁吃得多……”
      “但是,菲利古也太夸张了吧?四十八只烤全羊……”
      “或许他真的有食人魔的血统。”
      越过食人魔的领地,已经接近迷雾森林的中央地带,此时雾气渐重,倒是真有点“迷雾森林”的架势。
      “原来这森林中间竟然有一个巨大的温泉,怪不得如此雾气腾腾。”
      温泉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湖面,水面上不断腾起雾气,几人站在湖边,不一会就已经被打湿了衣服。
      “那个,我一直有个问题,为何你们根本不讨论如何杀那条龙呢?好像很有把握似的。”伊可露侧着脑袋,“真正动手的时候我可是帮不了忙的哦,我只是负责记录历史、吟唱传奇的吟游诗人。”
      “本来也没有指望你……”查克小声嘀咕着,随即咳嗽了一声,“不用着急,我们有克制那头龙的法宝。”
      “法宝?”吟游诗人很怀疑地看着查克,“难道是传说中和倚天剑齐名的利器——屠龙刀?看你背的这个也不像啊……”
      “你说的是什么东西?总之咱们只要找到龙,然后祭出法宝,那头龙就会乖乖听话了。”
      “如果不听话呢?”
      “那自然是各自逃命,有多远跑多远。”
      “原来如此……”伊可露点点头,又摇摇头,“哎,本来以为能看到一场人龙对决呢,遗憾啊。”
      “若是你来上演我并不介意……”
      “你们看,那是什么?”
      菲利古指着远处的湖面,在迷雾中,一个巨大身躯在水面上腾起。
      “耶?咱们找到的难道是蛇颈龙么?”


    孔雀 :传 说(8)


      “别胡说,人家还有一半身体在水下呢,别出声,悄悄摸过去……咦?杰瑞达呢?”
      几人环视四周,但是只有茫茫大雾。
      “见鬼,竟然在这个时候走散了,又不能大声喊。不管了,咱们先去料理那头龙。”
      三人蹑手蹑脚地顺着岸边行进,但是被打湿的草地实在非常滑……
      扑通!
      糟糕!查克手忙脚乱地把菲利古拉上岸来,但是巨大的龙头已经转向这边,立刻,巨大的压力几乎让人动弹不得。
      是龙惧术!
      “人类,竟然不经允许就闯入我的领地,好大的胆子!”
      声音就像九天之上的雷鸣,每发一个音,大地都会颤抖。
      这就是龙么?以前那些屠龙传说,绝对都是骗人的。
      查克很奇怪为什么自己还能胡思乱想,但是来自心灵深处的强大压力让他几乎要跪在地上。强忍着双腿的颤抖,查克想把手伸到怀里,但是几次都没有成功。
      突然在身边响起叮的一声琴响,查克立刻觉得压力大减。紧接着,菲利古大声吼叫起来。这是野蛮人特有的战吼,能极大地激发斗志,不过似乎只对他自己有效……
      吟游诗人的琴声带有魔力,这个传闻果然是真的。这个伊可露竟然在最关键的时刻发挥作用,查克真想抱着她转上三圈。
      将怀中的卷轴掏出来,卷轴上古怪的文字立刻闪耀起七色的光芒,在空中缓缓展开。
      离得这么远,不会失效吧?
      查克的担心是多余的,如雷鸣般的声音转化成了一个娇柔的女声。
      “契约,为什么在你手里……”
      “老大,那头龙不见了。”
      “咦?真的……”
      两人正在睁大眼睛寻找,伊可露突然尖叫一声:“你们两个,给我回过头去!”
      “为什么?”
      “让你们回头就回头,人家女孩子没穿衣服!”
      查克依旧高举着卷轴,强忍着回过头去的冲动,竖起耳朵听着身后的动静。
      “来,先披上我的外衣,哎呀,这位小姐你可真重……”这是伊可露的声音。
      “从龙变成人重量又不会减少……”一个女孩子委屈地回答。
      啊呀,出人意料的,原来是个美女龙呢。
      “好了,你们可以回过头来了。”许久,传来了伊可露的声音。
      查克回过头,不禁眼前一亮。这真是个不输于伊可露的美女啊,尤其是只披着一件外衣……
      “老大,你流鼻血了。”
      “啊……是因为这个温泉太热了。”查克咳嗽一声,“小姐是不是伊利亚古拉巴赫梅干坎普……天,这个名字好难念。”
      “当然,我们龙族的名字是叠加的,只有第一个是我自己的名字。”
      “好吧,伊利亚小姐,以龙之契约的名义,我要带你回到法拉克国王身边,你有异议么……”
      “我有异议……又能怎样……”美女龙低声嘀咕着,突然激动起来,“不,我不要回去,他们禁锢我几百年了,难道还不够么?”
      “啥?”查克愣了一下,“法拉克之王救了你们一族的王子……”
      “什么救了我们一族的王子?胡扯!那个卑鄙的法拉克之王用封龙印迷惑我的神志,然后逼我签下这该死的契约,我已经为他们效力了几百年,难道还不够么?”
      啧……原来所谓的传说,真相竟是如此不堪……查克摇摇头,不过这也不关自己的事。
      “对不起,不过佣兵也有佣兵的职责。”
      美女龙伊利亚浑身颤抖,但是在这个强制契约面前,却兴不起半点反抗的念头。
      “我……我出两倍的价钱……”
      查克还是摇头,伊利亚眼中一片绝望之色,难道自己刚刚解开封龙印,又要回到那个牢笼里么?
      “啊……查克,你们在这里。”
      听到熟悉的声音,查克笑着回答,“杰瑞达,你刚才跑到哪里去了……”
      声音戛然而止,一个冰冷的东西顶在查克的腰上。
      “抱歉了,查克。”
      “你,你对老大干什么?”
      查克双手举着卷轴,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杰瑞达缓缓地从背后靠近,将他手中的卷轴拿走。
      “菲利古,别动。”
      查克制止了冲动的野蛮人,缓缓地转过身,少年骑士的眼中充满歉意。
      “你一开始就知道我们拥有这个可以控制龙的契约?”
      “对,我并不是什么佣兵,我是……”
      “是法拉克的王位继承人。”伊利亚的眼中闪着复杂的光芒,“或者应该称呼您,我的主人?”
      “啧……怪不得你不会骑马,原来从小就是骑龙的……”查克嘀咕着,眼中已经没有了刚才的愤怒,反而有点玩味地看着杰瑞达。
      杰瑞达放下剑,抚摸着卷轴上发光的文字,似乎在看着法拉克的百年辉煌。


    孔雀 :传 说(9)


      “我记得,我第一次飞上天空,还是五岁的时候,那时候,有个声音对我说,别怕,我会一直和你在一起……”
      “我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但是总有个女人在我身边,拉着我的手……”
      “原来这家伙有恋母情结。”伊可露又掏出自己的小本记录着。
      “我本来以为可以这样到永远……可是看了父王的笔记,才知道伊利亚你在我身边是如此勉强……”杰瑞达眼中闪过一抹决然,双手用力,卷轴已经被撕成两半,那些闪光的文字顷刻暗淡下来。
      “我想,没有法拉克的天空,你会更自由地飞翔吧?”
      伊利亚的长发飘舞起来,虽未恢复成龙身,但是已经让人不敢直视。
      “法拉克皇族与我的恩怨,难道这么轻易就能了结么!”
      “屠龙勇者团”与那邪恶的红龙大战了三天三夜,终于将恶龙制伏。为了保证恶龙不再伤人,高尚的骑士,法拉克的王子决定终生守护在迷雾森林……
      “伊可露,你这么写会遭天谴的。”
      “为何?历史就是靠笔写出来的嘛。”
      吟游诗人为自己的新作画上最后一个句号,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那个地精王似乎组成了一个‘地精芭蕾舞团’,现在正在各地巡演,据说反响不错。”
      “天啊!”
      “我们高贵的欧克大王可能是意识到了自己修为的不足,又开始寻访各地的著名厨师,想必能够学会人肉菜以外的菜系吧?”
      “总之,就是天下太平了吧?”
      “嗯,不知道我们的王子殿下现在在干什么?”
      “想必是在和美女龙泡温泉呢。”
      “哇,老大,你好色情。”
      “天,菲利古,你竟然听懂了。”
      伊利亚伸展着身体,漂浮在水面上,今天阳光灿烂,真是泡温泉的好日子。
      “杰瑞达,往下点,对,就是这里……”
      王子殿下赤裸着上身,汗如雨下,努力地……擦拭着龙鳞。
      “不过,我说查克,你们还在密林镇等什么呢?”
      “实际上,这次既没有把龙带回去,也没能杀死她,佣金是肯定没有了……”
      “所以?”
      “所以,大慈大悲的伊可露小姐,请把那一个金币还给我吧……”
      “老大,我饿了。”
      所以,传说和现实,总是有些差距的。


    星君昭 :皇帝的赌约(1)


      阿克西斯皇帝陛下现在正处在他人生的低潮期,作为一位大陆上最有权势的皇者,他快三十岁了却还没有成婚,这是一件令全国臣民担忧的事呢!
      当然了,皇帝陛下是男人中的男人,他绝对不是什么生理障碍者或者心理有问题的人。事实上,陛下比任何人更想尽快拥有一个甜美可人的公主做自己的妻子,可问题在于,他至今还没有遇到机会。
      一切都是因为那些该死的民间传说。在皇帝陛下还是小王子的时候,吟游诗人们就围在他旁边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勇者斗恶龙的怪异故事。年龄越大,太子的“勇者情结”就越根深蒂固。终于有一天,当老皇帝问起儿子的婚事时,太子昂然回答说:“我和您打赌好了,我这辈子唯一的妻子,将是我砍翻了一头巨龙以后从龙穴里亲手救出来的异国公主!”
      皇族的话是不能反悔的。可问题在于,全大陆能有多少公主?这其中除去年纪太大的,幼齿得过分的,长相抱歉到连龙看到了也会呕吐的,勉强能够嫁人的大概不会超过四十个。当然,符合这些以后,她们还必须去龙巢里镀一次金。
      条件本身虽然已经够严酷了,但在太子从成人到三十岁生日这十几年的时间里,前后好歹也有过四五次邻国公主被龙请去喝下午茶的事例,但可怜的陛下最后都只能放弃。原因也很简单,在当今这个年代里,有“勇者妄想症”的年轻人实在太多太多了。
      举个例子吧,八年前北方米兰德王国三公主被一条喝醉了的红龙当作抱枕偷了去,皇帝陛下接到线报后立刻整装出发,但就在他穿好板金铠甲,准备把佩剑系上去的时候,传令兵进来禀报,说那头倒霉的红龙已经被从世界各地蜂拥而至的七十几名年轻战士和魔法师合力轰杀至仆街,龙穴财宝早已被搜刮一空。至于公主殿下,呃,联军打算以她为彩头搞一个奥林匹克竞技,似乎已经有几家广告公司以及地下赌庄过去洽谈合作事项云云。
      事情就是这样,在这个信息爆炸的年代,眼明手快就是硬道理。陛下在做了连续十年的王老五后终于顿悟了: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我必须游历天下,主动去寻觅那些正被恶龙困扰的公主!于是,陛下在他三十岁生日晚宴上出走了。这件事当然不会出现在后世的史书里,不过当时却着实让王公大臣们吓得半死。
      皇帝出走后的第三年,南方大国塔兰特的首都赫伯莱恩迎来了两位奇怪的旅客。这两人一个身穿老旧的皮甲,佩戴的剑鞘更是破烂不堪,如果不是一双眼眸里透露出的高贵气质,谁都会以为他是个吃了败仗的逃兵。他的旅伴就更绝了,全身上下裹在一条长长的袍子里,体型似乎比较瘦削,根本看不见面容。这两个人在入城的时候被卫兵盘问了好久,才获得放行。
      两个人走在大街上,那个穿长袍的似乎十分兴奋,被麻布裹住的脑袋东张西望,不时发出赞叹的声音,活脱脱一个乡巴佬模样。
      战士模样的同伴终于忍不住了,拍着他朋友的肩膀轻声说:“放轻松,瑞米,放轻松。你好歹也是一条龙啊,哪能看到卖糖果的就兴奋成这样?”
      “阿克西斯,大城市呀!大城市诶!”这个丝毫不像龙的龙夸张地挥舞着双手,大声说,“这么多人,这么多稀奇古怪闪闪发光的东西。崔米镇上可从来没见过!嘿,你看那个,一闪一闪的是不是钻石?哇塞,都市人就是有钱,竟然把那么大堆的钻石摆在路边卖!”
      “那个不是钻石,是玻璃珠。”阿克西斯觉得脑袋有点疼了,“我真怀疑我是哪根筋搭错了才会答应村长带你来赫伯莱恩,你这样子我们的计划肯定会泡汤。”
      “计划?泡汤?阿克西斯你都在说什么呀?”名叫瑞米的龙顺口问,她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玻璃瓷器铺上那些发光的玩意儿。
      “你也给我差不多点!”阿克西斯彻底出离愤怒了,他一把抓住瑞米的肩膀,拖拽着直往旅馆跑去。
      阿克西斯,当然就是三年前出走的皇帝陛下。他在大陆周游了一段时间,始终没找到“被巨龙绑架的美丽公主”。有一次囊内羞涩的时候,他在名叫崔米镇的乡下小地方落脚时接受了镇长的招待,条件是答应带镇长的养女出来见见世面,那个养女就是瑞米,一头小银龙。哦,别露出那么惊讶的表情,谁说是龙就必须呆在洞穴里数金币的?
      阿克西斯很喜欢瑞米的年轻活泼,两个人没多久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在有一天瑞米追问阿克西斯为什么出门旅行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如果阿克西斯你不用特别指定是哪一条龙的话,我可以帮你去抓个公主嘛。然后你就来打败我,这样不就成了?”瑞米很认真地听完,天真地建议。
      小女孩无心的一句话,对于烦恼的皇帝陛下而言犹如当头棒喝,十几年的死结忽然全部解开了。对呀!没有条件,创造条件就好了嘛!
      阿克西斯激动地捧住瑞米包覆着鳞片的小手,高兴地问:“瑞米,你说的是真的么?真的愿意帮我?”
      “嗯!瑞米答应的事从来没有反悔过!咱们打勾勾!”
      龙这个首要条件之一已经解决了,下面就是决定抓哪个公主的问题,阿克西斯陛下开始考虑绑票的最佳人选:凯瑟琳公主和自己很要好,但她母亲实在太鸡婆了,不要;凯特王国三天两头妄想兼并小国,野心不小,就算他们的公主再漂亮也别想能进自己的寝宫。其他一些国家的公主们也总有各自的缺点,想来想去,焦点集中到了南方大国塔兰特的长公主——芙兰妮的身上。传闻中这位芙兰妮公主温柔秀丽,气质高雅,很适合成为自己的妻子。嘿嘿,先让瑞米把她从宫里绑出来,我再过去乒乒乓乓地表现一番,这个老婆就娶定了!皇帝陛下不由自主地流露出邪恶的神情,倒把一旁的瑞米吓得不轻。
      阿克西斯不愧是王者,心里有了谱以后,不出几天时间就拟定好了如何绑架,如何撤退,自己如何以旅行者的身份介入,如何与瑞米战斗并将之击败等等的繁杂步骤。在和瑞米演练了几百遍确认无误后,两个人方才兴冲冲地来到塔兰特。只是没想到瑞米从没见过大都市,一进城就连自己叫什么都给忘光光了。
      看来非得给这个小妮子敲敲警钟不可,不然计划肯定泡汤。
      阿克西斯找了一家旅店,把自己和瑞米两个人关在一间小屋子里。一进门,他就把瑞米按到椅子上,很严肃地问:“瑞米,我们来这儿的路上你答应过我什么的?为什么一进城就忘了?”
      瑞米低垂着头,露出袍袖的两只小手不安地绞着,泛出点点银白色的鳞光。
      “这可是关系到我一生的幸福啊!我们不是来玩的。”阿克西斯说。
      “对不起啦……阿克西斯,瑞米以后不会了。”瑞米终于低声道歉。


    星君昭 :皇帝的赌约(2)


      阿克西斯看她一副很难过的样子,决定在动之以情胁之以威后再诱之以利,于是又拍拍她的肩膀说:“我也不该对你太严厉。这样吧,等这次事情顺利完成,我帮你买一个又大又亮的水晶球做谢礼,怎么样?”
      “真的?”瑞米猛地抬起头,很热切地看着阿克西斯。
      “当然啦。绝对不会骗瑞米的。”龙族对亮闪闪的东西就是没有抗拒力,阿克西斯有些啼笑皆非地想。
      瑞米歪头看了看他,忽然很认真地伸出了手。
      “这是做什么?”阿克西斯有点奇怪。
      “打勾勾!赖皮的是小狗。”瑞米非常严肃地说。
      阿克西斯和瑞米入城的时候正是塔兰特的收获节,太阳落山之后就是宫内派对的时间,瑞米在阿克西斯的授意下悄悄溜出了旅店。此时是宫廷守卫最松懈的时间,要想绑架公主,最好趁现在。阿克西斯对宫廷事务了如指掌,这些当然是知道的。
      瑞米变回龙形绑架到公主后,将会在他们早就勘查好的山洞里等着阿克西斯去“救人”。阿克西斯必须要等到宫廷发生混乱以后才能行动。这段等待的时间,他决定先去夜市逛逛,正好也可以履行对瑞米的承诺。
      当他从店铺里出来的时候,王宫那边如预期般地爆发出了惊人的惨叫声,接着一道巨大的黑影由公主寝宫飞起,迅捷地投入夜幕之中。
      “干得漂亮!”阿克西斯心里喝彩,他几乎能看见瑞米在空中对自己比出OK的手势了。
      街道上一片恐慌,阿克西斯把水晶球往背包里一丢,三步并作两步地朝着王宫跑去。那些宫廷侍卫们不是大喊着“护驾”到处乱钻,就是抱着头缩在角落里,阿克西斯长驱直入,丝毫没有受到阻拦。
      塔兰特的宫廷和阿克西斯的国家很不一样,他也不耐烦慢慢地找。一把揪住了混乱中的侍卫,很严厉地要他给自己带去宴会大厅。这时候作为一国之君的威严发挥了作用,那名侍卫很简单就屈服在了阿克西斯的威压之下,懵懵懂懂地把他带到了目的地。
      王公贵族们现在都像受了惊的鸟雀般东躲西藏的,塔兰特国王陛下被一群侍卫牢牢地保护在核心。奇怪的是,这个肥头大耳的家伙看上去十分从容,还在很悠闲地品着他的葡萄酒哩。
      “虽然长相不怎么样,不过究竟是一国的王者,气度确实不同。”阿克西斯一边想着,一边昂首阔步来到玉座前,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
      “你是什么人?我可不记得这次宴会有邀请下层骑士。”塔兰特国王有点意外地问。
      “无比尊贵的国王陛下,如您所见,在下是一个流浪修行的骑士。适才在宫廷外的集市上看到王宫被恶龙袭击,在下立刻就赶了过来,希望能为国王陛下挥舞手中的宝剑。”阿克西斯说得慷慨激昂。
      “流浪骑士啊,又是一个骗吃骗喝的。”塔兰特国王冷笑着,摆了摆手,“我欣赏你的勇气,不过这件事不是你一介骑士可以插手的。这就回去吧,忘掉这件事,对你只有好处。”
      阿克西斯没想到这个胖国王会这么说,一时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但眼看塔兰特国王没有丝毫开玩笑的样子,他终于忍不住喊了起来:“国王陛下,在下在市集上听说公主被恶龙抓走了,请准许在下去把公主救出来。这也是为了保护公主殿下呀!”
      塔兰特国王把脸一沉,说了一句:“把这个笨蛋轰出去。”就任凭阿克西斯如何陈诉都不去理会了。
      阿克西斯被宫廷侍卫队长带到了宫外,心里满是疑惑。开玩笑,公主被抓了竟然还能这样镇静,这家伙是猪油吃多了蒙住心窍还是惊吓过度成白痴了?阿克西斯气得只想问候塔兰特国王的列祖列宗。
      那个宫廷侍卫长眼看阿克西斯一脸不忿的神色,终于心中不忍,劝解他说:“外乡人,你是不知道我们塔兰特王宫的秘密,不然就不会这么穷紧张啦。”
      “穷紧张?公主被抓了好不好!”
      宫廷侍卫长看了看四周,确认附近没有人后,悄悄地在阿克西斯耳边说:“公主不会有事的。那条龙根本不会对公主造成什么威胁。这个是王家的秘密,我看你老实才告诉你,千万别泄露了出去。”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阿克西斯急忙问。他心里也是七上八下的,难道自己和瑞米的计谋竟然已经被识破了?
      宫廷侍卫长犹豫了好一会,终于还是把秘密说了出来:“芙兰妮公主殿下是塔兰特的至宝,全大陆最有名望的第一美女,就连龙也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不过她可不是普通的娇柔公主,实际上,她从小就接受了各种屠龙训练,呃,她的屠龙枪耍得比我还棒。”
      “屠龙训练?这是为什么?”
      “为了宝藏,无尽的宝藏。”侍卫长皱了皱眉头,“龙们总喜欢请真正的美女去他们的巢穴呆上一阵子,借此炫耀自己的收藏。塔兰特国王陛下垂涎那些宝藏很久了,他就利用公主去杀了那些找上门来的龙,把那些宝藏收归己有。”
      阿克西斯听了只觉得荒谬,在他的印象里,从来只有龙欺压人类的,哪有人类抢劫龙的说法?更何况还是一个教养良好的公主去做强盗,真是怎么听怎么不真实。他忍不住疑惑地看了侍卫长一眼,心想你不是在恶意诽谤王室吧?
      侍卫长看出阿克西斯的怀疑,举手发誓说:“外乡人,我是因为看到你的愤怒才告诉你实情的,又为什么要骗你?芙兰妮公主至今为止已经杀了三头龙,宫廷的财富都是由此而来。如果欺骗你的话,愿战争之神的神锤落在我的额头上。”
      阿克西斯只听得浑身发寒,如果事情真是这样,那瑞米就有危险了!天哪!她一个小女孩子万一死在那个公主的手里,自己还有什么面目去面对崔米镇的老镇长夫妻!
      他再也不敢耽搁,拔起腿就往城外跑去。
      瑞米把芙兰妮公主放到地上,拢起了翅膀蹲在一边好奇地看着眼前这个衣着华贵的美人。这个公主和当初阿克西斯预测的一点也不同,既不哭也不闹,倒让瑞米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眼见她环目看了看前几天刚挖成的龙穴,似乎非常失望的样子,瑞米忍不住问:“你是不是在找什么?”
      “我在看您的居室。我得说,您十分的与众不同。尊贵的银龙。”芙兰妮公主很柔和地回答。
      “与众不同?我吗?”瑞米有些不好意思地晃了晃头。


    星君昭 :皇帝的赌约(3)


      “是的,其他的龙都喜欢把他们的财宝堆积在最显眼的地方炫耀,但您显然不会那么肤浅。这个简陋的居室不正是体现了您高尚的品味么?”
      “哈……哈哈……你过奖啦……”瑞米不自在地扇扇翅膀。这个居室是假的,哪来什么财宝,瑞米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好啦,我们已经来到您的居室了。那么,尊贵的银龙,能否告诉我,您把我……呃……带来此地的目的是什么呢?”芙兰妮见这个话题有些聊不下去了,又找了一个新的话茬子。
      “一会有个流浪骑士会来救你,我要和他作战。你只要不轻举妄动,不会伤害到你的。”瑞米笑了起来,很轻松地回答。
      “流浪骑士?”芙兰妮怔了怔,皱眉说,“又是那些‘勇者传说’的中毒者?您实在没必要理会这些放荡的渣子,这些人只会像苍蝇一样四处乱钻,什么都做不好。”
      “阿克西斯不是渣子。”瑞米严肃地说,“他会为了救你来和我战斗,请不要说他是渣子。”
      “哦,得了吧。”芙兰妮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些‘勇者’看重的还不是名望金钱美女?您不用把他们想得那么完美。”
      “可是阿克西斯不一样!”瑞米有些固执地说。
      芙兰妮公主没想到一头龙竟然会为了流浪骑士这么坚持,倒也有些出乎意料。一想到夜长梦多,她决定尽快解决了眼前这头白痴龙。眼珠一转,她微笑着说:“尊贵的银龙啊,我们何必为了流浪骑士而发生争执呢?反正他如果有足够勇气的话就一定会来的,在这期间,我正好带了一些香酥饼,咱们一起品尝吧?”
      香酥饼是所有龙类的最爱,芙兰妮随身都会带着,当然,里头放了不少“料”就是了。瑞米一听说她带着香酥饼,刚才的细微不快早就忘光了,急忙催着她拿出来。
      芙兰妮从自己的小包里取出了一块金光闪亮的圆饼,递到瑞米的龙爪里。瑞米兴高采烈地接过,大声说了句:“我吃喽!”就要把饼放进嘴里。
      一块石头呼地从洞外飞进来,把瑞米手上的那块香酥饼砸得粉碎。阿克西斯一边冲进来,一边高声喊着:“瑞米别吃那东西,有毒!”
      “有毒?”瑞米还在愣神的时候,芙兰妮公主已经跳到了几步外,抬手给自己加了一个防护罩。接着念动咒语,开始准备一个强大的法术。
      阿克西斯冲到瑞米身前,正想和她说话,瑞米忽然大喊:“小心!”两只翅膀收拢,护住了阿克西斯。
      惊天动地的暴响中,整个山洞狠狠摇晃了一阵子,总算归于平静。洞顶的尘土被震下了好大一片,把阿克西斯呛得连连咳嗽。他好不容易稳住了阵脚,急忙回头查看瑞米的情况。到底不愧是银龙,虽然刚才那个恐怖的魔法她照单全收了,却只是受伤昏迷,还没有致命。阿克西斯看到芙兰妮竟然对瑞米下毒手,终于发火了。
      此时芙兰妮也从烟尘中现出身来,看到瑞米和阿克西斯,冷笑着说:“流浪骑士和银龙。原来你们是串通好了要来我们塔兰特骗钱啊。”
      “总也比你杀人越货的好。你这个女杀手。”阿克西斯鄙夷地说着,拔出宝剑冲了上去。
      芙兰妮也掏出了她的屠龙匕首,架住了阿克西斯的一次斩击。剑刃顺势圈转,一道寒光抹向皇帝的咽喉。他们一个是雄霸大陆的王者,一个是从小接受屠龙训练的猎手,这次交手一时间倒也很难分出高下。不过阿克西斯的快攻让芙兰妮没办法专心准备咒语,倒不用再害怕刚才那样的法术风暴了。
      两个人斗了一阵,瑞米从重伤的昏迷中惊醒了过来。看见阿克西斯和芙兰妮近身缠斗,身为龙身的自己太过庞大了,没办法帮到阿克西斯什么忙。瑞米立刻变成了人类形态,上去帮阿克西斯联手夹击芙兰妮。
      瑞米的加入让战局很快就变成了一边倒的情况,芙兰妮公主没支撑几个回合,手里的屠龙短刀就被打飞了,阿克西斯趁她失神的当口使个扫腿,芙兰妮公主啊呦一声跌倒在了地上。
      “那么,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阿克西斯用剑指着芙兰妮公主,一边喘气一边说。虽然好不容易赢了这场战斗,他心里却一点都不觉得快乐。儿时的梦想,难道真的无法实现了吗?自己那个“勇者斗恶龙”的梦啊……
      “正义?邪恶?你别逗我笑了!”芙兰妮公主倒在地上,嘶声笑着说,“你看看你,和一头龙联手对付一国公主,竟然还敢自夸正义。不要脸!”
      “龙不代表邪恶,贪婪才是。”阿克西斯说,“而您,尊敬的公主殿下,您和您父亲都是些贪得无厌的小人。”
      “哈,我做过什么了?我只是占用了龙的财产。龙又不是人类,本来就不受法律保护,你指责我有什么依据吗?”
      “虽然法律没有反对,但是公理不允许。”阿克西斯认真地说。
      芙兰妮看着他认真严肃的神情,原本的嚣张不屑逐渐被慌乱代替了,急急忙忙地喊:“喂,喂,我可是塔兰特的公主,你如果敢对我不利,我父亲绝对不会饶过你……别……求求你……别杀我……我不想死啊……”说到后来,竟抽抽噎噎地哭了。
      瑞米拉了拉阿克西斯的衣袖说:“阿克西斯,我们走吧,这个公主看来不适合你。”
      阿克西斯点点头,扶着瑞米向洞外走去。快到出口时,后面的芙兰妮公主忽然歇斯底里地嘲骂起来:“你们快滚吧!我父亲会派出全国的骑士团通缉你们的,塔兰特的盟国也会把你们列入悬赏名单。你们就这么滚到深山老林里做你们的怪物去!”
      阿克西斯忍无可忍,便想回去把不停咒骂的芙兰妮打昏,瑞米却拉住了他。一边问:“阿克西斯,你答应我的水晶球买了么?”
      “买了,在这里。”阿克西斯有些奇怪,从背包里把水晶球递给了瑞米。
      “谢谢啦。龙族的变形法术必须有闪亮发光的物质才能施行彻底。有了这个水晶球,我就能变成完全的人形了。”
      瑞米说着,慢慢将水晶球捧到了自己胸口。随着她低声的吟唱,水晶球渐渐泛起了淡紫色的光芒。咒语逐渐加快,光芒也由弱变强,将她整个人包裹在了一个紫色的光茧之中。整个山洞被这颗变幻流离的光茧映照成了紫水晶的色彩。
      过了一会儿,随着一声脆响,光茧渐渐剥碎,幻化成万千紫色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一道清丽的人影在这片如梦幻般光影里逐渐显现出来。
      “瑞米?”阿克西斯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不可置信地问。
      瑞米对他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笑着回答:“可不就是我喽!”她来到芙兰妮的面前,指着自己说:“龙族不是怪物,看,这就是瑞米在人类这个形态时的真正模样!”


    星君昭 :皇帝的赌约(4)


      芙兰妮看着眼前的绝色美女,忽然有一种自卑到想自杀的冲动,她咬着牙狠狠地诅咒着:“就算你们不会被人当怪物,诸国一样会通缉你们。得罪王家的下场只有死路一条!”
      “是么?我可不觉得会这样。”阿克西斯走了过来,随手从怀里拿出了一个小玉牌,递到芙兰妮眼前。
      芙兰妮一开始有些疑惑,接着就是震惊,她死死地盯着阿克西斯手里的东西,忽然大叫起来:“安德拉寇斯帝国的皇室徽章!不可能!这是只有皇帝陛下才可能拥有的专用徽章啊!”
      “你面前这个不入流的流浪骑士就是那个安德拉寇斯七世呀。一直忘了给公主介绍,在下阿克西斯安德拉寇斯七世,为公主效劳。”说完这些,阿克西斯再也不去理会那个早就惊呆了的公主,扶着瑞米离开了山洞。
      故事就这么结束了,谢谢各位观众耐着性子看到现在。
      什么?您说我忽略了赌约的事?其实呢,崔米镇本身就是龙之镇,瑞米身为村长的女儿,也被称为“龙之公主”呢。皇帝陛下在两年后结了婚,皇后的人选么,不用我说大家也能猜到,当然就是瑞米小姐了。哦不,我们该叫她皇后陛下了。
      就这样,皇帝和银龙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嘻嘻。


    秋风清:圣•鸡蛋(1)


      佛朗克从梦中惊醒。他看到战神亚里斯蒂安金色的身躯悬在半空,手里托着一只鸡蛋。
      这无疑是一场梦。
      佛朗克睁开眼睛,入目的仍然是自己那狭窄逼仄的阁楼,以及墙上那面巨大的盾牌。这盾牌是祖辈所传,听说先祖们曾带着它建功立业,佛朗克将其挂在眼前,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为了骑士的荣誉去奋斗。
      盾牌在黑暗中泛着微光,让佛朗克突然想起了战神的金身。一瞬间,他以为自己找到了梦境的缘由。然而那鸡蛋的形象却又如此清晰,不容置疑。
      是的,就是个鸡蛋。佛朗克确定战神手中托着的是鸡蛋,而不是鸭蛋鹅蛋鹌鹑蛋什么的。“鸡蛋”这个概念似乎超越了形体本身,而是以文字形式直接刻在他脑子里。
      那么,这又代表什么呢?
      他思索着,突然从床上跳起来,像被一道闪电劈中,激动地浑身颤抖。他明白,战神回应了他多年来虔诚的祈祷,正在指点他正确的骑士之路!
      “赞美战神!”佛朗克跪了下去,阁楼上的小窗洒进来点点星辉,无比圣洁,仿佛是对他顿悟的肯定。于是他更加大声地赞美着战神,想让这赞颂直达天听。
      “天哪!够了!”楼下有人大叫起来,同时传来木棍猛戳地板的声音,“你疯了么?好吧!从明天起,房租加收一倍!”
      佛朗克立刻闭上了嘴巴,加收房租的消息比恶毒的谩骂更加可怕。但他心中很快升起了一种轻蔑的情绪,无声地嘲笑房东的庸俗。虽然他以前也是这样做的,但哪一次也没有这次底气十足。
      他把盾牌从墙上摘下来抱在怀里,这个冰冷的东西给了他一种坚硬的支持。看着吧,我,佛朗克,将会让骑士之路发扬光大,让那些无知的世人——特别是房东——知道魔法这种旁门左道实在是靠不住的。
      一切,都要从鸡蛋开始……
      房东揉揉眼睛,天已经亮了。他感到眼睛酸涩,猜想在镜中能看到几缕血丝。由于佛朗克的打扰,他一夜未得安眠。他已经有些后悔了,是什么原因让自己允许一个疯子住在楼上?
      佛朗克无疑是个疯子,房东越来越坚持这个看法。若不是一个疯子,谁还会在大魔法时代坚持所谓的骑士之道?天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房东对此并无半点好奇,魔法是如此尽善尽美,他实在不需要再知道别的什么。
      一定要把那个疯子赶走,他受够了。昨天夜里,房东已经下定了决心。要是对方不肯,他就把房租再提上一倍!这个不比乞丐富裕多少的家伙肯定会灰溜溜地滚出去的。
      房东推开窗子,突然发现那个疯子佛朗克正站在他的视野里,背对着他。而在佛朗克面前,则是房东家的鸡笼。
      房东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他顾不上穿鞋,披着一件睡衣便跑了出去。
      佛朗克很早就起来了,或者说,他根本没有睡着。从梦中醒来之后,他一直处于一种亢奋状态中,直到天明的时候,他才冷静下来,开始思考如何追随战神的启示。
      线索无疑是个鸡蛋。他不知道骑士之路和鸡蛋有什么关系,但神的意志是不容怀疑的,说是鸡蛋就不会是别的。那么现在只剩下一件事情要做:把那个鸡蛋找出来。
      佛朗克没有鸡蛋,事实上除了那面大盾,他一无所有。不过他很清楚房东一直在养鸡,几乎每天都能听到母鸡咯咯大叫的声音。慈悲的战神想必不会让他的信徒为难,那么鸡蛋就应该在最近的地方。
      佛朗克在鸡笼前站了很久,脑袋里从未停止斗争。骑士的美德告诫他,不告而取是件很不光彩的事情;不过更应该将战神的指示放在第一位,为了骑士之路的复兴,要咬牙背负一些小小的不光彩。
      鸡笼里只有一个鸡蛋——战神并没有为难他。佛朗克一边赞美着战神的荣耀,一边鬼鬼祟祟地伸出手去,抓住了那个鸡蛋……
      “该死的!你在干什么!”背后传来一个声熟悉的怒吼,吓得佛朗克险些把鸡蛋扔在地上。
      是房东,那个佛朗克印象中比恶魔更加恐怖的存在。当然,现在他已经不在乎了。佛朗克定了定神,把手收到背后,慢慢转过身去。
      “早上好,房东大人。”
      房东被他的样子吓了一跳,他看到佛朗克双眼布满血丝,却亮得吓人,满眼都在闪烁着亢奋的光芒。
      “你、你要干什么?”房东下意识地退了一步。
      “我没干什么。”佛朗克也向后退了一步,他在背后的矮墙上摸到了一个墙洞,顺手将鸡蛋塞了进去。
      “真的没干什么。”佛朗克拍拍手,舒心地笑了。
      房东狐疑地看了看他,又瞅了瞅鸡笼;里面空空如也,却又不能肯定对方是否拿了什么。终于,他鼓足勇气说:“昨天已经说了,从今天起房租……”
      “不,已经用不着了。”佛朗克打断他,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微笑,“从今天起,我要去追寻骑士之道,不会再回来了。”
      他把立在旁边的大盾背在背上,说:“以后,你会怀念这一切的。”
      “见鬼!”房东莫名其妙地瞅了他半天,嘟囔着走开了。
      佛朗克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待房东走远,他把手探入那个墙洞里。然而他马上僵立在那里,浑身发凉,这个墙洞是一个斜着向下的孔道,战神祝福过的鸡蛋早已经不知去向。
      “天哪!”他大叫一声,朝短墙后面跑去。
      墙后是一条污水河,满是泡沫的水面飘着一些腐烂的菜叶,好像黏稠的糨糊。佛朗克不顾一切地一头扎了进去,以狗刨的姿势在水中扑腾。
      “那是一只大乌龟么,妈妈?”一个孩子最先看到了这个情景,背盾的佛朗克很像一只硕大的龟。
      “哦,天哪!真是个疯子!”洗菜的女人认出了这个全村闻名的家伙,她掩着口,拉起孩子转身就走。
      “治安官!治安官!”有个男人嚷起来,“快来制止这个家伙!”
      治安官慢悠悠地从岗亭里踱了出来,这是一个白胡子老头,头戴一顶天蓝色的尖顶帽子,一只眼睛上夹着魔法水晶镜片。
      “哦,这是一个愚蠢的家伙,他不会任何魔法。”老头举着镜片仔细研究着越游越远的佛朗克,“你瞧,对付这样的家伙,我只需用一根小手指头,这就是魔法的力量。”


    秋风清:圣•鸡蛋(2)


      “那为什么还不动手呢?”有人不耐烦地问。事实上,治安官身边已经围了一群无所事事等着看热闹的人。
      “为什么要动手?让我也沾上泥浆么?哪怕一点点!”治安官把镜片夹回了眼眶,整了整帽子,“再说他对你们造成什么危害了么?就算造成了,你们也该看到,他已经走远了。”
      众人抬头看去。是的,佛兰克已经不见踪影,只有臭水沟仍在荡漾着浊腻的波纹。
      佛朗克在疯狂地寻找,对水中散发的刺鼻臭味浑然不觉。他几乎要将河泥也一寸一寸翻出来,却终无所获。他直起了身子,水流自腰间缓缓淌过,他相信自己未曾有过遗漏,那么鸡蛋一定是顺着水流飘远了。
      这条水沟通往大河,大河又会通往大海,大海据说比天空还要广阔。佛朗克异常沮丧,他怀疑自己是否还找得到它。然而下一刻,一种神圣的使命感突然升起,他觉得这是战神的考验,骑士复兴之路当然不会那般平坦。
      骑士之路漫漫,或许犹如这条水沟般漫长。请原谅这个低级的比喻,佛朗克毕竟没见过什么世面。
      带着这种使命感,佛朗克再次一头扎入水沟,他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当他抬起头的时候,已经身在一个小湖里。湖虽然不大,却已然比水沟广阔了不知多少倍,骑士之路开始了真正的考验。
      他先沿着浅滩附近寻找,一些和鸡蛋相似的贝类生物就此遭殃,寄居蟹和水生蜗牛们背着房子仓皇逃走,生怕佛朗克以为它们窝藏了鸡蛋。佛朗克没有理会,他翻着每一片岩石,聚精会神地寻找,当这一片搜查完毕时,黄昏已经笼罩了大地。
      佛朗克感到了一丝疲倦,他费力地直起腰,看到湖对岸升起了一道炊烟,仿佛还有种奇异的香味传来。佛兰克突然觉得胃如火烧,他咽了口吐沫,穿过湖面朝对岸游去。
      秘密远征军的厨师长正在精心调制一份晚餐——他最拿手的花式煎蛋。它将会呈给此次远征军元帅、大魔导师、魔法协会会长威克多先生,说实在的,厨师长也想学两手高级魔法呢。
      军队在数百米外扎营,他独自跑到这里来做饭。湖边毕竟方便,有现成的水和木材。厨师长用两根木棍支起了平锅,金黄的煎蛋正在吱吱作响。他快乐地哼起小曲,似乎已经看到威克多元帅心满意足地享用着煎蛋,顺便承诺闲暇时可以教他几手。
      突然,湖水翻腾起来,一个像人又有点像乌龟的东西从里面窜出来。那家伙怪叫着冲到厨师长面前,用一双血红的眼睛盯着平锅上的煎蛋。
      “战神保佑!”佛朗克悲伤地叫了起来,“罪人!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厨师长吓了一跳,唯唯地说:“我,我只是在做晚餐……”
      “晚餐!哈,晚餐!”佛朗克冷笑了两声,并偷偷咽了口唾沫。他发现自己竟然也对那金黄的煎蛋产生了食欲,真是不可饶恕的罪孽。
      “战神也不能宽恕无知的人!你不能碰这湖里的一切!尤其是这个!”他指了指锅上的东西。
      “湖里的?不!不!”厨师长结结巴巴地解释,“您搞错了,这个煎蛋是军营里的,跟这湖毫无关系,我只是用了点湖水……对不起,您……您是湖神么?”
      “我是一名骑士!是战神亚里斯蒂安的仆从!”佛朗克把大盾从背后摘下来,顺手抄了一根木棍作武器,“听好了,我要和你决斗!”
      “哦,不!”厨师长吓得转身就跑,慌乱中,他施展了一个最低级的闪电术——他当然没指望能起作用,这完全是一种下意识的反应。然而等他跑了十几米,才发现后面的人并没有追过来。
      厨师长转过头,看到那个怪人浑身焦黑地僵立在原地,毛发像猪鬃一样根根竖立起来。正当厨师长怀疑这是一场骗局时,对方已经开始倒地抽搐起来。
      “嘿,小子!”厨师长终于明白眼前这家伙不过是个疯癫的傻瓜,大大咧咧地走了过去,“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你不能……”佛朗克费力地撑起身体,“不能亵渎战神的鸡蛋……我以鸡蛋的名义起誓,要和你周旋到底!”
      “得了得了!”厨师长翻了个白眼,“我做煎蛋用的从来都是鸭蛋,鸡蛋根本不合用!”
      “鸭蛋?”佛朗克愣了一下,又朝锅上看了看。的确,那摊东西确实个头很大。
      “对了,刚才你说你是……”厨师长费力地回忆着,“骑士?那是什么东西?”
      “那你有没有看见一个鸡蛋?这么大的一个——”佛朗克没回答,却用手比划了一个鸡蛋的形状。
      “见你的鬼吧,鸡蛋!”厨师长怀疑自己是不是也疯了,竟然打算和这个疯子一本正经地说话,他决定拿这家伙寻寻开心,便不无嘲弄地说,“对,那鸡蛋我知道,它被精灵王休斯特的手下偷走了。”
      精灵王休斯特是个传说中的家伙,厨师长并不相信他的存在。在传说中,精灵王嗜好收集,每天都有数以万计的小精灵帮他搜集各种东西。如果谁家的东西莫名其妙地失踪,大都会幽默地耸耸肩膀说:“哦,被精灵王看上了。”
      总之,精灵王不会在乎多一个偷鸡蛋的罪名吧。
      “是这样?那就让他知道知道骑士的厉害!”佛朗克并不知道精灵王休斯特是谁,但不管是谁,偷走战神的鸡蛋都不可容忍,“我想他就要倒霉了!那么,你能告诉我他住在什么地方么?”
      “精灵山脉,飞毯都不能越过的地方,你没听说过?”厨师长耸耸肩,朝南方指了指,“朝那里走吧,你终究会看到的。”
      “谢谢,你得到了一个骑士的感激!”佛朗克背上盾牌,甩开大步朝南方赶去,“你会发现这很有意义!”最后这句话说得含糊不清,仿佛他嘴里在咀嚼着什么。
      “疯子!白痴!”厨师长冷笑着看他走远,低头去找自己的煎蛋。然而平锅上面空空如也,只留下一片手掌划过的痕迹,他这才明白佛朗克为什么走得如此迅速。
      “这个混蛋!”厨师长跳着脚大骂起来。
      佛朗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巍峨的精灵山脉截断了他远眺的视线。自雪线以上,山峰和白云已经分不出边际,天空成了山脉,山脉就是天空。山脚下有一个小小的村落,在暮色中吐露着点点橘红的灯光。


    秋风清:圣•鸡蛋(3)


      走到这里他花了很久,胡须和头发又长又乱,真的变成了流浪汉和疯子的模样。不过这点苦难实在不算什么,战神的指引一直激励着他。
      他朝村口的一位老者走去,大声问:“请问,您知道精灵王休斯特住在哪里么?他偷了我的东西!”
      老者看了看他,这个流浪汉满身都是污垢,精神却异常振奋,甚至有点病态的亢奋。听到了他的问题,老者不禁把身体缩了缩,缩成了一团球一样的东西。
      “山上!”老者伸出一只手指,朝天空指了指,“满山遍野都是它们,甚至这村子周围!”
      “啊,那太好了!你知道吗?那该死的家伙偷了我的鸡蛋……”佛朗克没说完,老者突然伸手捂住他的嘴巴,动作快得出奇。
      老者诡秘地四下看看,慢慢松开手。他蹲下了身子,用手指在地上画了个鸡蛋,小心地问:“你找这个?”
      “没错,这个。”佛朗克也蹲下来,画了一个更加标准的鸡蛋,甚至还在旁边画了一只母鸡,来表明这绝非鸭蛋或者鹅蛋之流。
      “这个。”老者点点头,然后朝天空仰起脸。佛朗克随着他看去,精灵山脉仿佛自天空翻卷下来。
      “它们讨厌这个。”老者站起身,努力用脚蹭掉自己的作品,“在这一带,没人敢养这东西。”老者又蹭掉了佛朗克的母鸡。
      “它们不能这样做。”佛朗克看着那只很像样的母鸡消失,突然说,“我要从它们手里拯救这个村子,这是骑士的职责和荣耀!”
      “不,不,我们可不需要。”老者使劲摇头,“它们对村子很好,除了这个,它们通情达理。而这东西,我们又不是一定需要!”老者脚下更加用力,佛朗克画的鸡蛋也消失了。
      “不必害怕,我会拯救你们。”佛朗克微笑着,把背上的大盾摘了下来。盾牌依旧雪亮,和他肮脏不堪的装束形成鲜明对比。那一刻,佛朗克从一名乞丐变成了华服贵族,脸上充满了功成名就的满足。
      “我会拯救你们,还有我的鸡蛋!”佛朗克用力挥挥手,循着上山的道路前进。
      佛朗克怀着火焰般的激情上了山,艰难的山路挡不住他的脚步。然而爬到雪线以上之后,这股热情终于冷了下来。他觉得四肢冰凉,浑身颤抖,背上的盾好像一块巨大的冰砣。如果此时有一面镜子,他会发现自己的须发都结了霜,戴上个尖顶红棉帽就可以冒充圣诞爷爷。
      精灵山脉比他爬过的所有山峰加起来都高,道路又是前所未有的艰难。他手足并用爬上十米,然后又会倒滑下来,这样折腾了一天,他发现前进的距离实在有限。
      佛朗克慢慢抬起头,寒风夹着大片的雪花迎面袭来,让他不得不眯起了眼。山顶仍然遥不可及,让他怀疑终其一生是否能够完成这次攀登。他突然有种空虚的悲哀,他觉得敌人都在畏惧他的强大而退缩。让一个英雄在没有对手的空间中虚度时光,这真是世间最大的残忍。
      “你们不能这样!”他朝着天空大喊起来,“你们不能这样对待一个骑士!”
      四周突然静了下来,风声仿佛也停了。广阔的空间里只剩下佛朗克的话,在无数山峰间不停回响。
      “骑士!”一个尖细的声音突然冒出来。
      “一个骑士!”另一个声音说。
      “看!是一个骑士!”更多的声音从四面八方响起来。
      雪山沸腾了起来,仿佛滚开的水面,无处不在翻腾着气泡。一个接一个的声音探头探脑地冒出来,它们叽叽喳喳,吵吵闹闹,躲躲藏藏,弄得佛朗克头昏脑涨。
      终于,所有的声音汇聚成了一句话,整个雪山一起说:
      “看!山下走来了一位骑士!”
      佛朗克被吓坏了,他用盾牌死死护住身体,木棍探在外面胡乱挥舞。刚才他还感叹没有对手,现在则开始抱怨敌人未免太多了一些。
      “骑士和‘那个东西’,一起走进命运里。”一个低沉的声音从天空传来,整个雪山又静了下去。
      佛朗克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切。雪山仍是雪山,却和刚才完全不一样了。他能看到雪原上到处都是雪白的小精灵,伞状的脑袋,极小的四肢——就像爬上陆地的水母,长脚的蘑菇。
      他的脚下也是。无数小精灵凑在一起,正抬着他朝山上飞奔,佛朗克就像踩着一块会飞的毯子。天空的雾气散开了,露出水晶一般的峰顶,阳光在上面折射出七彩的光。
      佛朗克瞪大眼睛看着,不知有什么样的命运在等待自己。
      在地面上,一场战争正在展开。
      其实这场战争已经旷日持久,为了争夺魔法资源,人类和巨龙曾经相互征伐了多年。这一次,人类组建了一支秘密远征军,集合了全人类的魔法天才,他们打算直接击败巨龙的首领,一劳永逸。
      当然,这对巨龙们也未尝不是机会。总之,在这次战争中输掉的,就会退出历史的舞台。
      对于这些事情,佛朗克从来都不知道。况且对那些使用魔法的家伙,他不会觉得比巨龙更来得亲切。这一切与他毫不相干。除了那个厨师长。厨师长现在已经转职成了说书人。他把关于那天遇到佛朗克的经历不断对不同人讲述,讲多少遍都不会厌烦。众人对于那个自称“骑士”的疯子非常感兴趣,每听一遍,都会为自己的正常感到欣慰。
      战况不利,人们就更喜欢听疯子的故事聊以自慰,多少安抚一下慌乱的心情。
      悬在空中的营帐里,一个弟子突然问:“老师,骑士到底是什么东西?”
      “骑士么?”远征军元帅威克多放下手中的魔法书,他也确实需要一些闲聊来缓解压力,“那是古代的一种职业,他们只会用盾和长矛来战斗。”“所以这个职业早就不存在了——这是多么愚蠢的人啊。”威克多感叹着摇摇头。
      “确实愚蠢。”其他人附和地点点头。
      “诸位,我们还是来谈谈明天的决战吧,看看有没有法子击败那条该死的龙。要知道——”威克多向帐篷外望了望,精灵山脉一片银白,“我们飞不过精灵山脉,已经无路可逃了。”
      “那条龙实在太强大了,我们的魔法收效甚微。”有人哀叹起来。
      “不是说……”一个年轻的魔法师说,“不是说有一种职业十分强大,可以独自杀死巨龙么?”
      “是啊,这个传说我也听说过,但那个职业叫做什么呢?”远征军元帅威克多陷入了沉思。
      到了第二天,决战开始了。巨龙的首领出现在半空中,硕大的身躯遮住了太阳。巨龙昂起高傲的头颅,以威胁的神气吐出一串灼热的火焰。远征军的防御使们撑起晶亮的魔法屏障,火焰被隔绝在外,白云仿佛在燃烧。


    秋风清:圣•鸡蛋(4)


      “人类!”巨龙的声音在天空中回荡,“你们的贪婪注定了你们的下场。若不消灭你们,这个世界就会被你们毁灭。”
      “多么可笑的说法!”威克多的声音被魔法放大了无数倍,在天空同巨龙分庭抗礼,“为了阻止人类的辉煌,你们就来编造这些谎言!”
      “人类,你不明白魔法的本源。”巨龙低下头,试图在众多蝼蚁中找到那只发言的蚂蚁,“魔法元素并非无穷无尽,它终将枯竭。而你们人类的滥用……”
      “我明白了。”威克多打断了巨龙的话,“那么我们更应该减少使用魔法的种族,是不是呢?”
      随着这句话,一颗巨大的火球直飞到天空中,在巨龙的身体上炸开。然而烟雾散尽后,巨龙却安然无恙。
      “愚蠢的人类!”巨龙大笑起来,天空似乎都在随着它的声音震颤,“这是你们自取灭亡。远古时代,只有骑士能对巨龙造成威胁,却从来不是什么魔法师!”
      骑士?秘密远征军的战士们相顾愕然,这些天他们听够了这个词,对他们而言,骑士已经成了傻瓜的代名词。那个傻瓜……哦,不,那个骑士现在正在哪里呢?
      佛朗克遇到了大麻烦。被一群小精灵抬上山顶的时候,他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只是在一场梦里。在不久以前,他还生活在乡下,见过最大的人物不过是乡村治安官。而现在,这些他一辈子都没见过甚至想象不到的东西遍地都是。
      雾气已经散开了,通往峰顶的道路是一条坦荡的通途,冰晶凝结的大道。而峰顶则是一个巨大的宝座模样,也是冰雪所凝,在阳光下格外耀眼。精灵王休斯特威严地坐在上面,正盯着佛朗克看个不停。
      精灵王也是长腿蘑菇的模样,只是更大一些,因此在佛朗克眼里,那份威严也很有限。事实上在他眼中,世间无人不滑稽,无人不可笑,魔法本身就是匪夷所思的存在。
      “从我意识到自己存在的那天起,就得到了一个预言,这个世界会因骑士和那个东西而毁灭。”精灵王说。
      那个东西——佛朗克猜测一定是鸡蛋。根据骑士的美德,对方厌恶的东西自己也该避讳,不要太让人感到难堪。
      “伟大的战神给了我指引,那个东西是其中的关键。”佛朗克说,“有人告诉我,您取走了它,现在请还给我。”
      “我怎么会取走那个东西呢?”精灵王有些愤怒,“你见过恐惧狗的人在院子里养狗,厌恶猫的人允许猫在屋中撒娇么?这个地方,精灵山存在之处,都不会有那种东西存在!”
      “那么,是你毁了它么?我早就该想明白!”佛朗克抄起了盾牌,手中的木棍挥舞了两下,“如果是这样,我将代表战神惩罚你!”
      “惩罚我?”精灵王愤怒地大笑起来,“你提醒了我,我早该结束这个漫长的噩梦。对于你——骑士,我要把你封印在无法毁坏的冰晶中,一个无法行动的骑士又怎能对世界构成威胁?”
      魔法的闪光在精灵王手上亮起来,佛朗克看到了危机,他愤怒地吼叫起来,想要朝精灵王扑去,然而无数小精灵绊住了他的双腿,就像陷在一片泥潭中。
      “我要击败你!胆小的家伙,我以鸡蛋的名义起誓!”佛朗克大叫着。
      鸡蛋!天啊,多么恐怖的字眼!所有小精灵被吓得浑身僵硬,松开了拉扯佛朗克的手。佛朗克猝不及防,就像一个突然放开束缚的弹簧,从精灵宝座的一侧窜了过去。与此同时,精灵王的光束击中了他,一颗永恒的冰晶包裹住了他的身体,好像一颗陨星,拖着明亮的光痕直朝山下坠去。
      山下,战争已经白热化。龙焰和魔炎交织在一起,空气都被高温烧干了。秘密远征军的魔法师们已经支撑不住,防御障壁像一颗肥皂泡,随时可能碎掉。
      “消失吧,人类!”巨龙昂起头,发出震天的怒吼。火焰凝结成白亮的光球,看上去蕴藏着可怕的能量。它有些不耐烦了,打算集中力量给这些该死的人类最后一击。
      突然,一颗流星从头顶砸下来。巨龙毫无防备,正巧被砸中眼球,它痛苦地在空中翻滚起来,威力无比的白色光焰失去了控制,开始在巨龙身体上燃烧。
      远征军的人们惊恐地看着这一幕。只一会儿功夫,可怕的巨龙便烧成了焦黑的碎块从空中掉落下来,那些黑乎乎的东西在地面上砸出无数深坑,每个坑都往外蹿着火苗。
      片刻之后,所有人发出了疯狂的欢呼。他们知道,巨龙的时代过去了,人类将独占这个魔法世界。
      一百年后。
      佛朗克伸了个懒腰,从睡梦中醒来。他作了一个悠长的梦,梦中的他是如此荒唐,竟然敢反抗房东!天哪,他还想在阁楼里多住几天呢!
      他睁开眼,晶体一片片从身体上剥落。周围的景色异常熟悉,正是梦境终结的精灵山脉。记忆随着融化的冰块,慢慢复苏上来,他终于想起了一切。
      精灵王呢?鸡蛋呢?他发现盾牌还在背后,信心又逐渐恢复了。他拔腿就朝山上跑去,继续着那一套召唤精灵的仪式。
      “骑士!”
      “鸡蛋!”
      他四处大叫着,却再也没人回应,山峰上的精灵似乎都已经消失了,又似乎从来不曾存在。
      佛朗克茫然若失,垂着头朝山下走去。路过原来的村子时,却发现那个小村也已经不存在了。没有人可以拯救,没有目标可以追寻,没有对手可以挑战,这对骑士实在是最大的残忍。
      突然,一个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
      “打败你,我就是世界上最强的骑士!”
      他循着声音找去。在山脚下,他看见两个面色苍白,手足纤细的家伙正在比剑,他们手中的盾牌比纸片厚不了多少,剑则像吃饭的叉子——这也难怪,沉重一点的武器他们也拿不动。
      “你们在干什么?”佛朗克奇怪地问。


    秋风清:圣•鸡蛋(5)


      “走开点,别捣乱!没看见世界上最强的两个骑士正在决斗么?”一个人不耐烦地说。
      “最强?骑士?”佛朗克打量了一下他们,哈哈大笑起来。
      两个人觉得受到了侮辱,愤怒地转过脸来,正看见佛朗克把大盾掷在地上,砸出了一个坑。
      “天哪,这不可能!”一个人惊呼起来,他猛扑上去,用力想搬动那面盾牌。
      “这一定是幻觉!”另一人上来帮忙,却也无济于事。
      “请原谅我们的无知!”两个人站起身,一起说道,“那么您一定是世界上最强大的骑士了。我们恳请您,去世间指导您的学生们!”
      “那么魔法呢?”佛朗克问。
      “您不知道么?”瘦弱的骑士惊奇地说,“这个世界的魔法元素已经用完了,谁也别想发出哪怕是一星火苗!”
      “不要再提那种东西!”另一个骑士说,“我们将向世人宣布您的到来,您一定是上天派来指引我们的骑士!”
      就这样,佛朗克随两位骑士下了山。由于他的强大以及贡献,人们在他的名字前面加了一个“圣”字;又因为他对鸡蛋的崇拜,人们便尊称他为“鸡蛋”。


    凝翠崖:龙 马


      那是马。
      那是龙。
      只有那个该死的和尚从我背上滚下来时,我才有机会仰望天空中的云彩。就像某些人只有在沟渠里滚得一身是泥,才会想起还有星星。
      我还记得,我曾经是一条龙。
      我讨厌那个和尚,他总是在我的背上放屁,而且还是闷屁,袈裟盖住了,没人知道,除了我。一开始,我喜欢把他送到强盗和妖精的窝里去,希望他们能帮我除去这个爱放闷屁的和尚。后来我就放弃了,因为随行的猴子太厉害。虽然我想要摆脱和尚,但我不想让太多人和妖怪无辜地丧命。
      除了猴子之外,我的同伴还有一头猪和一个水怪。我讨厌水怪,不管他的出身是什么,在我还是龙的时候,他哪里敢走近我身前三尺?不过那头猪倒是很聪明,我得承认。
      我刚成为一匹马之后不久,猪就来了。一个午后,和尚在树阴底下睡觉,猴子飞走了去化缘——其实我知道猴子都是用抢的,可我不会说破——马是不能说话的。
      “我知道你是为了一个女人。”猪走过来,这样对我说。我当时正在看云彩,被猪吓了一跳。
      “我也是。”猪继续说着,我在他的眼里看见了一丝悲哀。
      于是猪就会趁着和尚睡觉和猴子不在的时候给我絮絮叨叨地讲他和嫦娥的事,其实不用他说,当年天上都传遍了,神仙都爱嚼舌根。
      不过猪也提醒了我,让我记起来我为什么变成了马。在我还是龙的时候,我喜欢上了父亲将要迎娶的小妾,所以我抢亲。
      我一直认为抢亲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但父亲不这么想,或许是因为他老了,不敢去追求浪漫的缘故吧。当然我失败了,要不然我也不会被变成一匹马,还要去驼一个爱放闷屁的和尚。
      这件事给我一个教训:浪漫很靠不住。
      好像父亲在这件事情上也很失败,他想告我忤逆,却又不愿丢面子,只好给我安了一个纵火的罪名,可爱嚼舌根的神仙们早就了解了真相,传得满天下都知道。于是我变成了马,父亲也没能保住面子。
      我挺喜欢猪的唠叨,但水怪加入我们以后,猪就不再说这些。我觉得猪很聪明:一匹不会说话的马是不会泄露他的秘密的,水怪就没准儿了。
      发生了很多事情值得记下来,比如,有一次我差点儿就真的除去了和尚。
      那是在宝象国,我遇见了奎星。
      奎星是我的兄弟,我们有共同的爱好,都喜欢追求浪漫。我觉得他比我成功,他真的抢走了一个公主,还生了两个孩子。可奎星不这么认为,他说抢亲是好玩的,但成亲就很愚蠢了,尤其是居然还生了孩子。奎星说他很羡慕我,我没听懂他的意思。
      当时猴子已经被和尚赶走了,我不知道和尚为什么这么做,不过和尚应该是有理由的,或许就是为了给我一个机会。就好像我琢磨不透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闷屁一样,和尚的想法别人休想明白。
      奎星到底是我的兄弟,他打败了猪和水怪——我怀疑猪是故意被他打败的,这样他就可以回高老庄了。猪对我说过,高老庄的翠兰很像嫦娥。
      奎星还替我把和尚变成了老虎。我问他怎么不直接杀了和尚,他摇摇头不说话,我发现我似乎也有些不懂奎星的想法了。
      但我还是很高兴能摆脱了和尚,还有和尚的闷屁。在离开宝象国重奔天空和大海之前,宝象国的银安殿里,我喝了酒,打破天花板,指着云彩告诉奎星我平时看见的,哪朵云彩是龙,哪朵云彩是马;而我,既是龙,又是马,就像云彩一样。奎星的表情很奇怪,我笑了,他不懂我的想法也没关系,这样我们就扯平了。
      我记得我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女子,舞剑给奎星看,奎星的表情更奇怪了。其实我也很奇怪自己为什么变成了这样,但能让奎星觉得奇怪是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我也就不去想太多了。
      后来我的酒醒了,发现银安殿里一片狼藉,奎星却不见了。我回忆不出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和尚已经变成了老虎,我也该走了,该去天上看云彩。
      临走,我去找猪道别。本来我可以不去的,但想到猪曾经告诉我那么多他的心事和秘密,我还是去了,大概是因为马上就会得到自由,我变得多愁善感起来的缘故吧。
      我猜我一定做错了许多事情,而这是最错的一件。
      猪见到我时,他好像很吃惊,又好像有点儿别的什么。就算当初猪对我诉说他的秘密的时候,他的表情也没有变得这么不可捉摸。我以为,那是因为猪又想起了嫦娥。
      然后,事情就变得与我无关起来。
      猪背起包袱走了,但他竟然放弃了自由,放弃了高老庄的翠兰,甚至也放弃了天上的嫦娥。
      猪竟然去找了猴子。
      猴子很厉害,但他不像猪那么聪明,猪很容易就让猴子离开了花果山,去找奎星的晦气。
      当我赶到碗子山,黑松林,波月洞时,一切都来不及了。奎星向猴子投降,交出了公主和他的两个孩子,不知道为什么,我分明看见,奎星的脸上一副如释重负的表情。
      接下来,和尚又从老虎变回了和尚。
      就在那一瞬间,我彻悟了。
      ——往西天的路还有很长,我必须继续忍受和尚的闷屁。这是我的宿命。
      离开宝象国时,猪经过我的身边,他没有看我一眼。
      以后,当和尚睡觉的时候,猪就会站在我的跟前,猪不看我,但我也不敢再去仰望天空中的云彩。
      那是龙。
      那是马。
      从此,云彩只能存在于我的想象中了。
      有时候我会偷偷冷笑,谁都有秘密的,猪把他的告诉了我,但马不会说话,猪永远也不可能知道我的秘密。
      在我成为马的时候,我被骟了。


    佘慧敏:身为一个美人鱼(1)


      身为一个美人鱼,要很努力。
      因为经过的王子们,会严格地要求你美丽。
      这是海王宫美人鱼中学教导主任的名言。文学、巫术、仪态、舞蹈、音乐……学校里所有这些可以让美人鱼们变得更妩媚、更优雅、更有魅力的课程,都由他负责考核。
      教导主任是一只老海龟,他活了很多很多年,多到连他自己也数不清自己究竟有多少岁。我们这些当学生的,只知道自这所有200年历史的海王宫学校成立以来,他就是这里的教导主任了。据他说,当年那个变成蔷薇泡沫的海的女儿,就是他第一批学生中最得意的一个。
      “那个美人鱼,秀发如云,皮肤白皙,歌声清亮婉转如黄鹂,最后却落了个情场失意,不过是因为王子遇到的那个邻国公主,比她更美丽。”老海龟这样解释他逼着我们刻苦学习的良苦用心。
      可是我并不想那么努力地学习当美女,那个鱼美人化妆品公司的广告词怎么说来着?“没有最美,只有更美。”当我们连洗脸都要温水去尘、蒸气舒张毛孔、洗面奶打圈清洁、少许盐去黑头、泼冷水收缩毛孔、喷矿泉水保湿、吸干擦柔肤水和面霜、拍打保持弹性的时候,美丽绝对是一种奢侈和负担。
      但是那个老海龟可不管,反正他一天女孩也没做过,尽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地吹毛求疵。
      “尼娜,你的发色和这只玳瑁的颜色不配,快回去换一个;三三,你脸上又长了两只小痘痘,不许再吃辣;月儿,笑的时候别老那么傻乐傻乐的,牙肉都露出来了你知不知道……”
      每当这种时候,我就会用鄙夷不屑的眼光盯他一下,老海龟有时候会发现,有时候会装作没发现,发现的时候他会冲我喊:“珊瑚,跟你说过多少回了,不要当愤青,愤青是没有前途的!”
      就这么桀骜不驯的,我也在十五岁那年拿到了毕业证,终于可以浮出海面,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了。
      中学课本里有句名人名言:比海洋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人心。
      所以我浮出海面第一件事情是看天,第二件事情就是看人。
      天很容易看到,一浮出海面我就看到了天空。那里有比最轻薄的水母还要轻薄一千倍的云彩和比最晃眼的电光鱼还要晃眼一万倍的太阳。虽然这些我原来都在巫术课的水晶球中看到过,但看到真正的天空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的。那天空的蓝像是最纯净的海水,又像是最明亮的玻璃,但是它比海水更轻盈,比玻璃更通透,那么高那么远,像一个少年热血的梦想。
      看人就不同了。荒凉的大海上,人烟总是稀少,偶尔路过一条大船,也要用它的铁下巴掀起轩然大波,害得我不得不远远避开。
      好在我中学里还学了点地理,于是找到一股海流,顺着它漂了十天,便看到最近的大陆。
      地理其实不是必修课,老海龟说,女孩子当个路痴只会更惹王子怜爱。可要我说啊,做一个路痴,最大的可能就是在头发白掉的时候还没遇到过一个王子呢。他难道不知道,二十一世纪已经不是王子满处跑的时代了么?
      海滩上有很多人,海水里也有很多人。
      不过海水里的人都被圈在一道大大的渔网里。
      嘻嘻,他们真是傻透了,网外面有那么大的海,他们却只在网里头那么小的一块地方游泳,挨挨挤挤的,像繁衍期的鱼。
      这些人看起来都差不多,比我们人鱼要多两条腿,少一条尾巴。他们游泳的动作真笨拙,那两条腿哪有我们的大尾巴美丽灵活?当年那个变成蔷薇泡沫的人鱼公主太傻了,居然拿鱼尾巴换了那么丑陋的两根笨柱子。
      这些人倒还和善,有个游得靠近渔网的人看见了我,冲我吹了个口哨,喊了声“美女”。不过后来有个老太太游了过来,这人也冲她喊了声“美女”。看来“美女”这个词,跟语文课本上的释义不一样,实际生活中应该是作为人称代词使用的。
      他们并没有对我表示任何的惊奇或害怕,这让我安心不少——二十一世纪的人类原来是见怪不怪的人类。
      我沿着海岸线游了两天,发现一条河,我沿着这条河逆流而上,看到了更多的人类,也有更多的人类看到了我,但是他们对我视若无睹,还不如看到一只白鳍豚激动,仿佛我是一种很常见的水生生物。咳,难道美人鱼还不如江猪稀罕?
      有一天一个奇怪的人看见了我,蹲在岸上跟我打招呼:“嗨,美女,你在拍电影吗?”
      我游近他,认认真真地抬头对他说:“我没拍电影,我是真的美人鱼。”
      “切,穿件鱼尾泳衣就以为自己是鱼美人了么?海洋馆里多的是你这样的傻丫头!”这个奇怪的人口气很拽,比海王宫里最剽悍的鲨鱼还要臭屁。
      “啧,脑袋上修道篱笆就以为自己是朋克么?还不如找只鸡窝扣脑袋上呢!”幸好我在中学读书的时候关心过人类的时尚杂志,这才能迅速反击不落下风。他脑袋剃得碧青,只留中间一道头发,还均匀分成十二股,用胶水粘成十二根锥形,根根直立。整个脑袋看起来就是一头被砍得只剩下一圈肉刺的海胆,正面看像历史书上古罗马军盔,后面看像生物书上中生代恐龙背板。这不就是上期时尚杂志上的标准朋克发型么?
      “哇,够正点,我喜欢!”那怪人居然不生气,“你的发色很好看啊,最正宗的珊瑚红,哪个店子染的?我也要去染一个。”
      “我生下来就是这样颜色的头发,不然你以为我的名字是怎么来的?”
      “你名字叫珊瑚?”他伸手摸我的头发。
      我生气了,甩了他一尾巴。
      啪的一声,他掉进水里,又挣扎着冒出头来,威风凛凛的篱笆墙被水泡散了,稀稀拉拉搭在脑袋上,立刻从朋克小帅哥变成了秃顶猥琐男。
      “宇文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大喊大叫着向我扑过来。


    佘慧敏:身为一个美人鱼(2)


      这小子不自量力,水里的功夫他怎能比过我?我左一尾巴右一尾巴,他被扫得鼻青脸肿,还大大呛了几口水。
      “我打不过你!”他终于认清了现实,认命地爬到岸上坐下,对着河水照了半天,嘴一扁,哭了起来,“呜呜呜,臭丫头,我对着镜子粘了多久才粘成这个发型?人家当个朋克容易么?我可是很努力很努力地想当一天最正点的朋克来着,两个钟头的苦工被你两秒钟就破坏掉了!”
      他哭得很难看,眼睛也肿了鼻子也红了,真不像个男生。
      “你几岁?”我无奈地问。
      “差两个月十九。”
      什么,比我大这么多还这么幼稚,二十一世纪流行晚熟?
      “这么大的人还哭,叫什么宇文,叫宇哭算了!”
      “名字是我爸取的,他想当文学青年没当成,就想要我当,我又不想,现在早不流行文青了。”他抽抽噎噎地说,“我只想当个朋克而已!”
      “天啊,当朋克需要当得这么努力么?”
      “那当然,要么不做,要做就做最好。不努力怎么能当上最正点的朋克?”宇文理直气壮。
      我抓狂!
      我在家怎么哄摇篮里的小妹妹来着?对了,唱歌。
      “你以为就当朋克辛苦么?当美人鱼也要很努力的!好了好了别哭了,不哭我就唱歌给你听!”美人鱼的歌声可是出了名的好听,便宜这小子了。
      他止了哭,一副“你也能唱歌?”的神情看着我:“根据我的经验,脾气坏的女孩子唱歌都容易跑调,因为她们比较急躁,从来不肯好好地多听几遍歌再开始唱。”
      我白了他一眼,决定不给这个不识相的小子唱什么好听的歌,就拿我们中学的校歌打发他算了:
      身为一个美人鱼
      要很努力
      因为经过的王子们
      会严格要求你美丽
      要长发如云要皮肤白皙
      要没有行动能力
      要歌声清亮宛如黄莺
      身为一个美人鱼
      要很痴情
      尽管风吹日晒雨淋
      也要保持动人美丽
      没有奖励没有假期
      眼神总是充满忧郁
      每天重复唱着哀伤的歌曲
      ……
      “停!”他大叫,“丫头,你跑调跑得太厉害了!”
      “跑调?你以前听过?”
      “当然了,这是首老歌,陈珊妮唱过的,好多年前的事了。”
      “怎么会?这明明是我们中学的校歌!”难道那只老海龟找了首老流行歌曲来当校歌?我心里有点打鼓。
      “校歌……美人鱼学校?hia~hia~hia~”他发出古怪的笑声,笑着笑着,却脸色一变,“你不会真的是美人鱼吧……你刚才打我,尾巴能从身前向上弯,膝盖不能这么弯的吧……你真的是美人鱼?”
      我当然是美人鱼,绝对正宗如假包换的美人鱼!
      但这个宇文也是个绝对难缠如假包换的朋克。
      我给他秀了秀从海王宫屋顶上成千上万蚌壳里挑出来的最大的珍珠做的发饰,他不屑一顾地摇摇头;我给他看了看从海王宫花园里铺满琥珀的小径上找出来的最亮的琥珀做的项链,他也只是懒洋洋地瞥了一眼;最后我生气了,吹了声口哨,尾巴上贴着的八个大牡蛎立刻变换了一下队形,冲着他耀武扬威。宇文看见这个,才笑嘻嘻地说:“怪不得你的尾巴打人那么痛,原来带了八个大瓦片。”
      瓦片?我倒!
      我掉转头,摆摆尾巴,准备走。
      “等等等等!”背后传来宇文的声音,“小丫头这么急干吗?我送你一半灵魂,你带我去海王宫见识一下如何?”
      呃,送我一半灵魂?我动心了,回头看他。


    佘慧敏:身为一个美人鱼(3)


      我们美人鱼有三百年的寿命,却没有永生不灭的灵魂,我们死后变成无知无识的泡沫,连一座坟墓也不给我们心爱的朋友留下,但传说中人是有灵魂的,我们只要找到一个王子,嫁给他,就可以分得他的一半灵魂,死后就可以升入天国。这就是美人鱼要千方百计嫁给王子的真相,我们不是爱他们的人,只是爱他们的灵魂,那永生不灭的灵魂,才是我们渴求的终极目标。
      但是这个秘密宇文怎么知道?
      “《海的女儿》是我们人类童年的必读书目,你们美人鱼想要什么,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啦!”宇文吐吐舌头,一副“瞧你那小样”的神情。
      “可你又不是王子。”
      “嗯,我也没要你嫁给我啊!呃,现在的女孩子不玩到二十五岁以上才不会考虑嫁人的事呢,你不会那么老土想早婚吧?我只是要去海王宫旅游一次,酬金就是我的一半灵魂。”他循循善诱。
      “这样也可以?”如果这么简单就能得到一个灵魂,身为一个美人鱼,就不必努力去俘获王子了。
      “灵魂就是拿来卖的嘛,浮士德早八百年就卖过了。”
      “好,成交!”我怕他反悔,一把将他拽下水来。
      “呜……救命……救……”两声救命没喊完,宇文就到了海王宫。什么?人到海王宫会死?
      不会的啦,我们美人鱼是两栖动物,水里空气里都能活,海王宫在水底,这里有很大一片有空气的空间,水都在海王宫的顶上,一闪一闪地发着蓝光,就像繁星满天的夜空。
      以前那个海的女儿为什么不把王子带到海王宫?呃,那时候巫术还没发展到现在这种程度啦,王子在去海王宫的路上就会淹死了。两百年过去了,海王宫也有进步的,最起码,利用一只随身携带的小水晶球来瞬间移动个把宇文这样的朋克,已经是小菜一碟了。
      宇文是几百年来到达海王宫底的第一个活人。他走到哪都会有一堆人鱼围观,美女鱼美男鱼都有。
      这人是自来熟,没几天就跟大家打成一片。
      现在,他的脖子上也带着大串的琥珀,他的朋克头上,每一撮头发都缠着一颗最亮的珍珠。他住的房间,墙上开满鲜花,窗外游着小鱼。
      不过据宇文说,他最喜欢的还是床边的海藻,海藻宽厚肥大,晚上揪过来当被子盖,可以进入最深最甜的梦乡,早上一起床,海藻就自己舒展开了,露出一串金黄的果子,那果子清香脆嫩,会自动往人嘴里蹦,当早餐吃最好,吃完了口气清新,牙都不必刷。
      “不用叠被子了,真好!不用刷牙了,真好!有这么多美女帅哥看,真好!有这么多珍珠琥珀,这辈子不用读书工作都可以活下去,可以当一辈子朋克了,真好!”宇文满足得直叹气。
      “这半个灵魂卖得值啊!”他这样总结道。
      但是过了两个月他又不满足了,跑来找我:“珊瑚,你们海王宫这么小,我骑上鲸鱼走一个月就能绕一圈,外面全是海水,我又不敢钻进去看,你有没有法子让我可以和你们一样在海水里生活?”
      “呃,这个问题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我考虑来考虑去,最后只有把巫术课的大导师请过来。
      巫术课的大导师是个女巫,对了,她就是那个用魔药换取了海的女儿的美丽声音的海的女巫。她年纪很大,最少有几百岁了,但她的样子很年轻,像最轻盈的水泡,她的声音很好听,像最悦耳的水铃。
      每年都要毕业十来个美人鱼,这些人鱼大约有一半要嫁到海的外面去,她们需要能把鱼尾巴变成人腿的魔药,就要拿自己最珍爱的东西来换,有的用一年最娇艳的青春来换,有的用一年最明媚的眼睛来换,有的用一年最敏捷的头脑来换,有的用一年最悦耳的声音来换。
      是的,只要一年,既然每年都有新的毕业生要变人,女巫当然每年都要换新的面貌新的头脑新的声音,就像陆地上的女人每天都要换新装一样。
      当初那个海的女儿如果能拖满一年,就能恢复声音,告诉王子真相,让王子娶她了,可惜那个王子在一年只差几天的时候就结了婚,这才让我们学校的第一届高才生折戟情场,变做蔷薇泡沫。
      女巫很是觊觎我那头珊瑚色的头发,她曾说过如果我要变人,既不用挖眼,也不用割舌,把头发剃光了给她就可以换到魔药,但我可不喜欢顶着个光头四处晃荡。后来她看见我不用变人也可以得到灵魂,非常不开心,现在看我又来找她,连忙乐颠颠地出来了。
      宇文见了她,连忙灌迷汤:“姐姐,你好靓啊,海王宫里所有的美人鱼加起来都没你漂亮!要是你出马,肯定是妩媚伶俐天下无双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晕倒一片迷死一帮,两百年前那个不识相的王子绝对逃不出你的手掌啊!”
      “呃?”女巫饶有兴味地盯着他看。
      这笨小子,灌迷汤有用的话,当年的人鱼公主也不用放弃她美丽的声音了。
      “姐姐,这么多年来,在你手上讨了魔药去变人的美人鱼,总共有多少个啊?”宇文仿佛没看见我的白眼,对女巫表现出一副虚心好学的模样。女巫掏出计算器按了按,报了个数:“1219。”
      “这里头最后变成泡沫的有多少个呢?”
      “872。”女巫眉头都没皱一下,就报出这个触目惊心的数字来。
      “哗!惨烈!”宇文吐吐舌头,继续问,“剩下的都嫁了?”
      “对,其中嫁给王子的有221个。”
      “还有126个呢?”
      “被国王看中,当了王子的妈。”
      宇文被吓了一跟头之后,又顽强地站起来,挂上个笑容,对女巫说:“二百年来,有没有人肯变成人鱼的呢?”
      “没有!”女巫的嘴巴咧开了,笑容越来越大。
      “女巫姐姐,你收支严重不平衡啊!你看,你把1219条鱼尾巴变成人腿了,还没把一对人腿变成鱼尾过是吧?”
      女巫连连点头。“那么,如果我肯拿这两条人腿跟你换成鱼尾,你愿意付给我什么样的报酬?”宇文笑得像只小鲨鱼。
      “哦,我拿海王宫里最好的水晶球跟你换!”女巫的眼睛亮晶晶,像天上最明的星。
      居然可以敲到女巫的竹杠,我服了他!那个水晶球,魔力大得很,可以换来很多很多的宝贝呢。
      就这样,宇文成了一个美男鱼。
      “我现在是最正点的朋克了。”他得意洋洋地说,“没有哪个朋克会是一条人鱼的!”
      这就是海王宫里第一个移民成功的大陆居民的故事。
      什么?你们要听珊瑚的故事?人家还小嘛,人家的故事还没开始呢!


    可蕊:儿子的宝贝盒(1)


      也许在成年人们看不到的地方,一个孩子的玩具箱里可以装着整个的世界。
      “妈妈说话不算数!”一进门口就看见牙牙卡着腰站在我面前。两岁的小小人儿却要努力摆出一副威严愤怒的神情,以至于走在我身后的丈夫看到他的样子立刻嗤嗤笑了起来。父亲的笑声更加“刺激”了正在生气的小人儿,只见他拳头握紧,眼圈泛红,小嘴抿成一条线,显然即将开始使用大哭攻击法了。那个不负责任的父亲眼见不好,立刻逃之夭夭,为了避免这场风暴,我马上蹲下身好言安慰:“宝宝,妈妈怎么说话不算数了?你告诉妈妈,让妈妈改正好不好?”
      见我的认错态度还算良好,牙牙迅速收回即将夺眶而出的眼泪,换上一副甜兮兮的笑脸,搂住我的脖子粘到身上来:“我要去公园看猴猴!妈妈答应过的!我要去看猴猴!”这个孩子怎么会这么喜欢猴子的?家里摆满了猴子玩具还不够,三天两头还要去公园看活猴子。
      不过眼前这不是重点,我本着教育孩子要和他讲道理的原则好声好气地说:“牙牙,不是妈妈说话不算数。外面不是在下雨吗?下雨天是不能去公园的,因为猴猴也怕淋湿了,所以都躲起来不给大家看。”带他去公园看猴子是早已答应他的事情,可是不知为什么最近几天一直阴雨绵绵,反常的天气也就打乱了我们的计划。小孩子是不会考虑外界因素的,他只知道因为父母的不守诺言,他期盼已久的公园之旅被无限期搁浅了,对他那小小的心灵来说这还了得!他当然是天天纠缠着我吵闹了。
      牙牙搂着我的脖子大声叫:“就是妈妈胖胖……就是妈妈胖胖……猴猴打伞,牙牙也打伞……”(翻译一下:因为牙牙认为“食言而肥”的意思是一个人如果说话不算数就会变胖,所以当他说谁是胖胖时,就是指对方是个说话不算数的人,并不是指我最近减肥效果不佳……)
      “牙牙乖,咱们家谁是听话的孩子啊?”——赶快转移这小家伙的注意力,谁见过公园的猴山上猴子和游客各自打着伞大眼瞪小眼啊。同时踢开窃笑中的老公:“竟然敢给我添乱,还不把东西提进去!”
      “爸爸是好孩子!”牙牙斩钉截铁地说。看来为了看猴子,他连好孩子也不想做了。好在这时候保姆徐阿姨过来帮我解了围:“牙牙妈妈给牙牙买了什么玩具啊?牙牙快来看看好不好?”
      其实今天是跟老公买日常用品去了,在市场里时满脑子都是柴米油盐,哪里想得到给儿子捎带玩具啊,无奈只好从菜篮里摸出两个西红柿向满脸期待的牙牙递过去。牙牙欢呼一声,我们一向坚持吃的东西是不能做玩具的,所以他对红彤彤的西红柿觊觎已久,怕我再次变胖,飞快地抱着他的“玩具”跑掉了。
      晚饭后牙牙已经暂时忘记了看猴子的事,自己坐在阳台的小板凳上,背对着我们摆弄他的宝贝盒子。
      所谓的宝贝盒子,其实就是牙牙过生日时被我们全家吃掉的那个大生日蛋糕的盒子。牙牙把它拿了去,在里面装满了他最喜欢的东西,整天抱来抱去不舍得让别人动一指头,所以我们都戏称那是他的宝贝盒子。
      牙牙在这个盒子里放的东西千奇百怪——小孩子总是这样的,他不喜欢我花数百元给他买的新式玩具,却把他小姨的钥匙扣当宝贝。各种漂亮的图册他只喜欢撕着玩,最喜欢的却是徐阿姨不知什么杂志上剪下来的卡通怪兽。除了他心爱的小汽车、小手枪,另外还有些小石块、种子、电视机的遥控器甚至一副扑克,而且那些宝贝随着牙牙的喜好,随时会增加或者减少。更可怕的是不知什么时候,他就会把捡来的虫子养在里面,想起上次看到的蜘蛛,我现在心里还会发抖。
      现在那个盒子里的新宠必然是那两个西红柿了。牙牙一边玩一边嘴里呜呜噜噜地嘟哝着,不知道是在安排它们列队战争还是在搞飞车竞赛,总之西红柿们的下场是显而易见的了。难得这个小家伙肯安静片刻,就让那两个西红柿牺牲自己为我们换取一个安静的夜晚吧。
      牙牙对那些小型收藏品的喜欢超过了我的想象,一直到晚上要睡觉了,他还在玩弄他的宝贝盒子,可是他的玩具不再是那两个西红柿,它们早就被捏得出水后扔在一边了。也不知道牙牙在忙活什么,只看见盒子里的宝贝们被他倒出来了大半。
      “去叫宝宝睡觉。”我吩咐懒洋洋的丈夫。真是的,看电视还要躺在沙发上看,净给孩子做坏榜样。
      “宝宝,你妈叫你睡觉去!”这个人居然连姿势都没变,仅仅直起脖子喊了一声就算完成了任务。
      这样的要求牙牙理都不理,依旧在那里玩他的游戏,我只好亲自出马,准备每天晚上例行的睡前战斗(不想睡觉的牙牙与想要他睡觉的妈妈之间的战斗),谁知道今天的牙牙竟然这么乖巧,张开手搂住我的脖子,老老实实地让我把他抱到了小床上。当我哄他闭眼,为他盖被子时,牙牙忽然冒出一句:“妈妈,如果我离家出走你是不是也会哭得很伤心?”
      “那当然了,宝宝离家出走妈妈当然……等等,什么?离家出走!”我忍不住尖叫起来。牙牙是从哪里学到“离家出走”这样的字眼的?这么小的孩子脑子里怎么会出现这么奇怪的念头?回头看见丈夫还在躺着看电视,立刻冲过去大喊一声:“马上给我关了电视!以后不许在儿子面前看电视了,他脑子里那些奇怪的念头一定都是从电视里学来的!”
      听到以后不能看电视(其实只有周六和周日而已,平时的牙牙是住在我母亲那里的),丈夫用飞快的速度冲到了我的面前:“牙牙又说什么新词了?你这个人就是容易大惊小怪,孩子吸收能力强,喜欢学习新东西是好事,现在的孩子比咱们小时候聪明,而且接触外界的方法也比较多,难免有时候会语出惊人,我们要鼓励孩子学习新事物……”这人从孩子出生就一直逃避看孩子的责任,虽然没照顾过牙牙吧,教育孩子的理论却一套一套的,层出不穷。我狠狠白他一眼:“牙牙刚才说要离家出走!”
      “什么!”丈夫发出一声怪叫,慌慌张张地扑向儿子,“宝贝儿,告诉爸爸是不是受不了你妈对你非人的管制了?没关系,爸爸给你做主,以后咱们不用按时上床睡觉,不用睡前必须刷牙洗脸了!”
      牙牙斜眼瞅了瞅这个想把自己的不良生活习惯转嫁给孩子的父亲:“爸爸不洗脸刷牙,臭臭。”说完打着哈欠钻进被子里,小脑袋放在枕头上,一会就呼呼睡去了。
      我和丈夫担心地对视,牙牙究竟是从哪里学到“离家出走”这样的词呢?这个小小的脑袋里现在到底还装着多少我们做父母的不了解的东西呢?对着那张无邪的睡脸凝视了良久,我们关上灯悄悄离开了牙牙的房间。
      牙牙一向坚持晚睡早起的优良作风,周六早上六点钟不到,他已经拖着衣裤出现在睡懒觉的妈妈肚子上,简单明了地说明他今天的计划:“穿衣服,饭饭,去公园,猴猴。”


    可蕊:儿子的宝贝盒(2)


      我努力睁开还很沉重的眼皮,伺候着小宝贝穿衣服。窗外的雨声听起来比昨晚还大,看猴子恐怕是不可能了,不知道城市低洼地区的居民会不会被淹……我正在胡思乱想着,披着雨衣打着雨伞的丈夫从门外进来。每天早上晨跑并且买早餐是他的职责之一,这几天下雨,晨跑的事情可以取消,买早餐的事可半点不能马虎,不然我岂不是还要早早起来做饭?
      丈夫把手里的豆浆油条往桌子上一放,急匆匆地说:“单位有事,我不吃了,先回去了。”
      “怎么了?”
      “有紧急文件。”
      他在政府做秘书,各色的文件总要经过他的手拟定下发,不过这次行色匆匆的样子,多半不是什么好事,果然出门前又来一句:“要开始防汛了,这雨要是再下下去,就得去抗洪救灾了。”
      真是令人不愉快的早晨啊。
      虽然没有带牙牙去公园的计划,但是本来是想带他去某个商厦顶楼的儿童乐园玩个痛快,然后去吃他喜欢的麦当劳,作为不能去公园的补偿。可是看着越下越大的雨,我实在提不起出门的欲望。在牙牙的催促下,我磨磨蹭蹭地做好了出门的准备,回头却看到牙牙手里正抱着他的那个宝贝盒子。“牙牙,咱们要出门了,先把盒盒放回去好不好?”要从小养成孩子不乱放东西的习惯,所以平时我尽量哄着牙牙把他自己的东西放在固定地点,自己拿自己收。
      牙牙抱着他的宝贝摇头:“牙牙要带着。”
      这个盒子的直径足有半米,难道要带着这么大的盒子出门?“牙牙,妈妈是要带你出去玩的,拿着这么大的盒子要怎么玩你喜欢的游戏呢?”对待孩子的无理要求也要耐心跟他讲道理,这是我一向秉承的教育原则。
      “要带。”
      “你带着这个东西,阿姨就不卖票给你,你就玩不到你最喜欢的‘转转转’了。”
      “要带……”
      “牙牙听话,不然妈妈就不带你去玩了。”关键时刻我还是要拿出身为大人的威严来。
      “哇……”回答我的是牙牙的大哭声:“人家说好了……呜呜呜……牙牙不要胖胖……牙牙要带虫虫去玩……牙牙不胖胖……”
      带虫虫去玩?难道他又得到什么奇形怪状的虫子了?我小心翼翼地揭开盒盖一看,松了口气:还好里面什么都没有,牙牙甚至把原来的玩具都倒了出来,就是抱着一个空盒子。这个盒子体积虽然大了些,但是空盒子又不重,干脆就让他带去吧。我叹口气,大人的权威再次在孩子的眼泪前败下阵来。于是因为不能坚持自己的教育方针而沮丧的母亲,带着得到妈妈的妥协后立刻雨过天晴的儿子,和一个空的蛋糕盒子向商厦进发。
      把儿子放上旋转木马的座位,确定他坐稳之后再把那个盒子送到他的手上,明明很遮挡视线的东西,牙牙却坚持抱着它玩,幸亏今天牙牙迷恋上了旋转木马,不然他平时喜欢的“转转转”的座位,还不一定能放进这么大的盒子去。
      旋转木马响着活泼的音乐,快乐地转着圈,孩子们高兴的笑声也随着那些马儿和大象们的奔腾响起。大概是因为今天下大雨的缘故,虽然是周六,但带孩子来这里玩的人并不多,平日有时候甚至要排队等待的各种游戏器械都显得空荡荡的。旋转木马上大约有四五个孩子,于是旁边也就站着同样数目的父母,大家都盯着那跃动奔腾的马儿们,眼睛里却都只看到自己的孩子。
      牙牙骑着的那匹马会上下起伏,更加逼真地作出奔跑的样子,平时还没什么,现在牙牙手里搂着那个大盒子,就不免让我担心他会坐不稳,扎着双手跟着木马一圈一圈地转,随时准备扑上去扶他。好在周围的父母们都能理解我的心情,谁也没来责怪我的行为。
      “啊呀。”呼痛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在绕了几圈之后,因为注意力都在牙牙身上,我终于不小心踩上了别人的脚背。
      “对不起对不起……”这种时候当然要先道歉再说,心里暗暗庆幸,幸亏今天没穿高跟鞋啊,“都怪我没注意看路,实在对不起……”
      “哪里,是我不小心撞到你才对,真是不好意思。”对方竟然也在道歉。
      抬头看清楚对方也是个三十岁上下的女子,一边跟我说话,眼睛一边不时掠向旋转木马:原来也是位注意力都集中在孩子身上的母亲啊。我们两个不由相视一笑。
      “那是你儿子吗?长得真可爱啊,小天使似的!”那位母亲见牙牙在向我挥手便问。
      别得意,人家是在说客套话呢!心里虽然这样告诫着自己,但是还是忍不住翘起了“尾巴”:“哪里,那个小东西调皮死了,算是小魔鬼差不多。”
      “男孩子当然是调皮点好……”这位母亲说着不知想到了什么,叹了口气。
      “要是只是‘调皮一点’就好了……”我感叹着,正好看见牙牙一只手高高扬起,正在木马背上做大将军状,而他的另一只手抱着那个盒子,也就是说现在他根本没有用手固定身体啊!我立刻叫着冲上去纠正,也忘记了问那位母亲哪个是她的孩子。
      因为今天下着大雨,出门的人比以往的周六少了许多,麦当劳里也不像平时那么拥挤。我和牙牙两个人占了一张靠窗的四座位子,开始享受午餐。陪着牙牙折腾了一个早上的我只觉得疲惫,连吃饭的力气都快没有了,牙牙同志倒是精神十足:“妈妈,吃完饭饭,咱们再去!”
      牙牙把他的宝贝盒子放在身边的座位上,不时跟它说说话,还趁我不注意往里塞汉堡鸡块,活像真的在里面养了什么东西似的。幸亏我已经偷偷打开盒子察看了好几次,知道盒子里面空空如也,不然还真是不放心。小孩子真可爱啊,跟幻想中的宠物也能玩上半天。我是不是该反省自己坚决不许牙牙养宠物的行为了?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有人过来指着我们身边的空位子问。
      虽然说母子俩人占着四人座位,没有道理拒绝人家这种要求,但是现在店里半数的座位都空着,为什么非得来和我们挤啊?抬头正要拒绝对方,却看清了来人正是刚才在商厦顶楼说过几句话的那位母亲:“原来是你啊,你们也来吃……咦,你的宝宝呢?怎么一个人?”这位母亲孤身一人站在我们桌边,没有看到她的孩子。
      她苦笑一下:“我没有找到他……”
      “啊?”把孩子丢了吗?这还了得!
      “你孩子的性别?年纪多大?走失时穿什么衣物?你是在什么时间、地点发现孩子不见的?”出于职业习惯,我立刻开始询问,并且掏出笔记本准备记录。
      “已经一周了……整整一周了……”这位可怜的母亲两眼盯着牙牙,有些失魂落魄地说。


    可蕊:儿子的宝贝盒(3)


      原来不是刚刚发生的事情。
      “他最喜欢旋转木马了,每次骑在上面都那么高兴,可是现在……”她自言自语似的说着,还是看着牙牙,也许是在牙牙身上看到了自己孩子的影子吧?原来刚才她在游乐场里根本不是陪伴孩子,而是看着其他的孩子玩乐来回忆自己孩子的音容笑貌。想到这些我的心里就说不出的难受,面对着她连一句安慰的话都说不出来。
      “妈妈!”牙牙忽然大哭起来,“妈妈!我要回家……”他把宝贝盒子紧紧抱在怀里,哭声惊动了整间店里的人一时间看向我们。
      我慌忙过去安抚他:“牙牙,你这是怎么了?好宝贝不要哭,告诉妈妈怎么了?”牙牙把头钻进我的怀里哭着,就是要求回家。这次他可不是为了达到目的而假哭,而是真的在大哭。牙牙是个胆子很大的孩子,从小到大的哭泣九成九都是为了他的目的没有达到,用抹眼泪来威胁大人妥协。可是真到了关键时刻他可不含糊,记得那次因为儿童流感,七八个发烧的孩子同时在医院打吊针,只有我们牙牙在一片嚎哭声中浑若无事地威胁医生把听诊器给他玩他就不哭,很让我这个母亲得意了几天。现在的牙牙却哭得这么厉害,到底是因为什么?
      我哄了牙牙几句后,发现他边哭边在偷偷地看那个丢了孩子的母亲。难道这个老是在看他的女人让他害怕了?我虽然急于带牙牙离开,可还是给那个母亲留了自己的地址:“我是刑警队的沈华,如果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来找我,我一定会尽力帮你的。”等我抱着牙牙走到门外,隔着玻璃看到她依旧站在那里,脸上尽是泪水。
      “妈妈,她哭了。”牙牙一直不放心地盯着她,也眼尖地看到了她的泪水。这个小家伙出了门就止住了哭声,现在又开始关心起别人来了。
      “那个阿姨好可怜啊,她的宝宝不见了,所以才哭得那么伤心。牙牙你刚才为什么看着那位阿姨哭呢?”这个孩子一向笑脸迎人,很少在陌生人面前哭闹的,我倒是很好奇他为什么不喜欢这个女人。
      “因为她坏坏……”牙牙含糊不清地咕哝着。等我再跟他说话,他却已经拱在我怀里睡着了。伸手擦去小家伙脸上的泪痕,把他依旧牢牢抱着的盒子转移到我手上让他睡得更舒服些,看来即使是这个调皮的小家伙,疯玩了半天后也累得受不了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虽然雨势小了些,但是依旧在淅淅沥沥地下着,半点不见晴天的迹象。周一的时候我们没有按照惯例把牙牙送到我母亲那里,而是把两位老人接到了我们家。一来他们住在城市的低洼地段,这样的雨势还是搬出来安全些;二来由于我和丈夫的职业,一旦真的需要抗洪救灾,我们都是要到一线去的,那时候牙牙也只好托付给他姥姥和姥爷。
      回到单位,也许是由于连日阴雨的关系,大家的心情都不怎么好,低着头各忙各的,偶尔聊几句也是关于城市边上那条河的水位到哪了之类的话题。我心里还在记挂着那时遇到的那位丢失孩子的母亲,跑去把近期失踪人口的卷宗全部搬来,细细查找着。
      最近这个城市失踪的人倒是不少,可是基本上都是因精神问题走失的成年人,唯有的两宗未成年人失踪案中的失踪者也都是十几岁的少年,看那位母亲的年龄也不可能有十五六岁大的孩子。那么为什么没有她的报案纪录?难道报到了派出所还没转上来?不对啊,据她说孩子失踪都好几天了。还是她根本没报案?那就更离奇了,丢了孩子不报案,靠家长自己的力量能找回来吗?难道是被绑架了,为了孩子的安全宁愿出钱赎孩子也不想报案?那么身为母亲的就应该在家等绑匪的电话或者四处筹钱,怎么会跑到孩子以前喜欢玩的地方缅怀呢?难不成她说失去了孩子是指孩子不在了……
      正在胡思乱想中,一个同事大声叫:“沈华,电话。”我脑子里还都是那件事,抓过电话母亲的声音却让我立刻清醒过来:“小华,我是妈妈。”母亲的声音有些焦急,而且电话的背景声音竟然是牙牙在大哭大闹,这我慌忙问:“妈,牙牙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不是的。”教授退休的母亲向来说话慢条斯理,这次竟然难得地加快了语速,“小华,你最近是不是认识了一个奇怪的女人?”
      “奇怪的女人?没有啊……”难道是她?不知为什么母亲一说这些我脑海里就浮出了那个女子的身影,“妈,家里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今天早上你走了之后,有个女人到咱们家来,说是你的朋友,来看牙牙的。我看她斯斯文文的不像坏人就让她进来了。”
      “她干什么了?”
      “她买了一大堆贵重的玩具来给牙牙,可是牙牙好像不喜欢她,对她爱理不理的。你知道咱们牙牙向来是见人就笑的,现在对她这样,我就多了个心眼,拉着她在客厅里说话,不让她去接近牙牙。谁知道她非得去逗牙牙,又想要看牙牙的宝贝盒子。牙牙就是不给她看,一来二去的就哭开了。”
      “她现在还在吗?”
      “我看她见牙牙哭了都不走,就把她轰走了。”母亲斩钉截铁地说,“小华啊,那个女人是你的朋友吗?”
      “我没看见她怎么说得上来,她留名字了吗?”
      “她说姓龙。”
      “我不认识姓龙的人啊……也许是哪位同事的妻子吧。”我现在已经可以肯定去我家的人就是那个女人了,可是不想让母亲担心,装作若无其事地说。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干什么职业的!是不是你在外面办案得罪了人了?”母亲的声音开始拔高,“早就说你一个女孩子做什么刑警,你就是不听,现在好了,人家找到门上来了……”母亲对我的职业早有不满,现在借题发挥,絮絮叨叨地说了起来。我手里拿着电话,心里却想着:那个女人到底想干什么?她是怎么知道我家的住址的?难道那天她一直在跟踪我们?她跟踪我们又有什么目的呢?难道真的是我办案子时得罪的人?还是……想着想着我打个寒战,那个女人当时看牙牙的眼神那么执著,难道她的目的是牙牙!
      我抓起包就往外跑,险些撞倒迎面进门的科长:“小沈你急匆匆地干什么啊?”
      “我要回家!”这种时候还敢挡我的路!一脚把他踹开,继续往前跑,科长的咆哮声传来:“公然早退还敢这么嚣张,你给我等着瞧……”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大了起来,尽管雨刷一直不停地摆动,车窗上还是布满了雨水。因为阴云压得更加低厚,时间还不到中午,由于天色太昏暗,周围的高楼大厦都亮起了灯,驾车在路上行驶的途中,就连路灯都亮了起来,使人恍惚中不知究竟是几时。在好似流淌着的小河一样的街上开车,心里一直惴惴不安,担心自己会不会把车开到哪个水洼里熄火出不来,好不容易把车开到了楼下,我却愣在了车里。就在我家住的楼前,一个女人站在瓢泼大雨里,仰着头望着我家的阳台一动不动。那种情形看起来真是诡异,我身上没来由地一阵发冷,这个女人该不会精神有问题吧。


    可蕊:儿子的宝贝盒(4)


      女人听到车声,看到开车的是我后就跑了过来,用力拍打着车窗叫:“求求你,把我的孩子还给我吧!他可是我唯一的儿子!他可是我的心肝宝贝!”
      这个疯子果然是冲着牙牙来的。我打开车门冲到雨中和她对视:“牙牙是我的儿子!我警告你离我的孩子、我的家人远一点!不然就让你知道,我这个刑警不是白当的!”
      那个女人拽住我的胳膊凄声叫:“求求你把孩子还给我!我自己拿不到!他躲到那里我碰不到他!那个孩子护着他我碰不到……求求你了,我快要疯了……”
      听着她语无伦次的话语,我知道这个女人果真是疯了。也许她是因为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才被刺激成这样的,但是无论多同情她,都不能任她骚扰我的家庭啊。而且这种疯疯癫癫的人还不一定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你听着,你再不走我可就要报警了!”我一把揪住那个女人的衣领,“我能理解你失去孩子的心情,但是不要来纠缠我们!我也是个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我也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你明白了吗?”
      那个女人看着我,神情呆滞得令人害怕,我真害怕她会突然发狂向我扑上来,可是她只是呆呆地站着,然后开始更加伤心地哭泣,双手捂着脸,在雨中蹒跚而去。看着她的背影,我忍不住又在心里同情起她来。失去孩子真的可以轻易把一个母亲逼疯啊,我可要好好保护我的牙牙才行。越来越大的雨势中,那个女人的身影消失在雨幕后。天空中忽然划过几道闪电,接着雷声大作。今天的雷打得如此之低,几乎就在楼房的上空徘徊。我亲眼看着一个雷撞上了不远处一座高楼的避雷针,发出了一声巨响和耀眼的火花。接着那座因为天色太黑暗而不得不开着灯的楼内,原本通明的灯火无声无息地熄灭掉,成为了雨幕中一个深黑色的剪影。
      在这风雨雷电交加之中,我心里生出无比的畏惧之情,几乎是逃命似的向家门跑去。
      自从发生了那个女人上门的事件之后,我们全家都过着小心戒备的日子,生怕一不小心牙牙就会落入那个疯女人的魔爪。连日来的大雨反而成了不带牙牙出门的最好借口,可以不用领着他出门使安全系数提高了不少。倒是牙牙对于身边的一切浑然无觉,依旧每天玩得昏天黑地,顽皮的势头有增无减。幸运的是他在宝贝盒子里养上了那个模拟宠物之后总算忘记了去公园的事情,整天忙着跟他的“虫虫”聊天、玩游戏,甚至跟他姥姥要了好些点心,说要喂它吃东西。可以想象那些点心都被牙牙打着宠物的旗号吃掉了。这个小家伙居然学会用这种办法骗取他喜欢吃的甜点了,真不知道我这个做母亲的,应该生气还是庆幸孩子聪明。
      这几天来雨下下停停,还是一直没见过晴天。政府早就下达了防汛的通知,我丈夫到一线去已经几天没有回来,我们这些刑警也都严阵以待,等到上面一声令下,我们也要冲到一线去抢险救灾。既然可能要被迫与牙牙分别几天,现在就更要珍惜相处的时光。晚上吃完晚饭,学着婚前的样子很不孝地把洗碗扫地的活都扔给父母,自己抱着牙牙在床上玩“小牛牛”的游戏。只见牙牙扮牛一头顶来,妈妈立刻倒了下去,高举双手说:“妈妈投降!妈妈投降!”牙牙继续扑到我身上做老虎状,用口水给我洗着脸,发现这个小东西的力气越来越大,我就快要驾驭不了他了。
      “妈妈……”牙牙终于累了,开始扭着我撒娇,“是不是下雨就不能看猴猴啊……”
      “是啊,下雨猴猴淋了会感冒的,猴猴的妈妈就不让他出来。”原来他还没忘了这回事啊。
      “牙牙讨厌雨雨……”牙牙瘪着嘴。像他这种静不下来的孩子,好几天不让他出门实在是件令他受不了的事情。
      “妈妈,如果我离家出走,你也会一直哭哭,天就一直会下雨对不对?”在我怀里嬉闹了一阵后,他忽然冒出这样一句话。
      我险些从床上掉下去。牙牙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他要离家出走?他居然说要离家出走!我的孩子居然学会了这种事情!我慌忙把牙牙搂进怀里:“牙牙告诉妈妈出了什么事了?你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啊?”
      “牙牙才不离开妈妈……”牙牙一边扯我的项链玩一边说,“虫虫离家出走,虫虫妈妈哭了,就一直下雨……”
      原来是这样……我微微松口气,牙牙编故事的能力越来越高明了,不但养幻想中的宠物,而且还为宠物构思了家庭出身,这个孩子将来也许会当个作家什么的。不过离家出走这样的字眼究竟是谁教给他的啊,要是被我知道,我一定不饶他……
      “虫虫妈妈什么时候才不哭了啊?”牙牙问。
      “如果你的虫虫不回家去找妈妈,那她就会一直哭。”好机会,趁机让他忘记那个幻想中的虫虫,虽然是小孩子的游戏,可总是对着一只不存在的宠物说话总归不太好。
      “牙牙让虫虫回去找妈妈好不好?如果找不到虫虫,虫虫的妈妈就会一直哭,天就会一直下雨,牙牙就会一直不能去动物园看猴猴了。”我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希望他能把幻想中的虫虫放走。
      “可是……虫虫不想走……”牙牙撅着嘴说,“它是离家出走的……”
      “虫虫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呢?它不爱自己的妈妈了吗?”
      “虫虫的妈妈是坏妈妈,要虫虫去上学……”
      要孩子上学就是坏妈妈吗?这个理论应该反过来才正确罢?绝对不能让牙牙有这样错误的观念,不然将来送他上学的时候要怎么办?“牙牙,虫虫妈妈要虫虫上学是为了虫虫好啊,虫虫怎么可以因此离家出走呢?这样做的孩子可不是好孩子。”
      “就像妈妈要牙牙吃药药,可是牙牙不喜欢吃,可是妈妈是为牙牙好……”
      牙牙真是懂事的孩子,听到他这样说,我感动极了。虽然每次喂他吃药都要使出吃奶的力气,可他还是知道妈妈的苦心的。可是牙牙接着又说:“可是虫虫的妈妈坏坏,老是要虫虫听话上学,老师打虫虫,虫虫妈妈不是为了虫虫好……”
      老师体罚学生是不对。可是牙牙又是怎么知道世界上存在老师体罚学生的事情的呢?现在的各种媒体太多,小孩子获得信息的渠道太多,防不胜防啊……
      牙牙说着说着就睡着了,我搂着他,听着外面依旧淅淅沥沥的雨声,看来今天晚上丈夫又回不来了,忘掉要孩子自小独立睡觉的教育原则,今天晚上我要抱着我的宝贝入睡……
      支队长召集大家集合后把我们几个女同志挑了出来:“你们几个负责留守,其他人上车去一线。”大家都知道他为什么会单单把我们几个留下来,眼前的这几个女人都是母亲,而且家里的孩子都还小,虽然平时工作中我们冲锋陷阵不输给男同事,但现在支队长还是不能把我们也派到救灾的一线去。我们彼此看看,但谁也没有像平时一样坚持要和男同事们并肩作战。
      现在我们这座城市已经成了一座“水城”,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我们这里本来是年年要抗旱的,今年因为这场已经下了快两周的雨,我们却要抗洪抢险,实在有些讽刺。男同事们全部去了大堤,我们则在单位接着一个又一个的电话,开车冲进布满水的城市街道处理一个又一个案件。一天的时间简直就像过了一年,等接班的同事接替了我的工作后,走出办公室的我几乎连挪步的力气都没有了。
      “对不起,打扰一下。”一个怯声怯气的声音传来。


    可蕊:儿子的宝贝盒(5)


      “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不等我疲惫的大脑做出反应,我的嘴巴已经机械式地说出了台词。
      “请你帮我把孩子找回来!求求你了!”
      怎么这么熟悉的声音?我猛地抬起头,看见那个精神不正常的女人就站在我面前。我的一声尖叫引出来了大半个办公楼的人,大家纷纷冲上走廊,看看是不是在刑警队的办公楼里发生了惨案。我把那个女人领进自己的办公室,拿出办案时的气势来重重一拍桌子:“说,你的姓名,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工作单位!”
      “我只是想找回我的孩子,我真的没有恶意……已经十天了,我快要撑不下去了,求求你把孩子还给我吧。”看着她伤心到极处欲哭无泪的模样,不知道事情真相的人一定会对这位可怜的母亲同情不已吧?可是我却只是在心里觉得冷:这个女人还没打算放弃,她还在盯着我们家牙牙。在这种混乱的时候,万一被她找到机会做些什么,后悔药可是多少钱都没地方买的。
      “你的孩子叫什么名字?”我忍着气尽量温和地问她,希望弄明白她的家事。就算不能打消她的妄想,至少也要找到她的家人要他们看管好她。
      “他叫晨晨,大家都叫他小王子。”说起孩子她的神情平静下来,“他是个那么可爱聪明的孩子,人人都说它是个好孩子。都怪我不好,非要早早送他去上学,结果……呜呜呜……”说到了伤心处她又开始哭起来。
      那个孩子是在上学时走丢的或者被人拐带的吗?现在的社会治安真是糟透了。“孩子走失后你们曾经报过警吗?”
      “没有,我没有报警。我知道他在哪里啊。”她神色紧张地说,“他不是就在你家吗?你把他带出来还给我好不好?”
      “你这个疯子!”虽然一再提醒自己这是在工作场所,但我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愤怒,拍案而起说,“我再警告你一次,牙牙是我儿子,你要是还想打他的主意,我就把你装进沙袋去堵防洪堤!你听明白没有!”我的咆哮再次引来了同事们的目光,不过这次顾不上形象不形象的问题了。我一只脚踩在椅子上,一只手揪住那女人的衣领,用最凶恶的神情对着她一通狂喊。
      一阵突然响起的电话铃声打破了紧绷的气氛,一位同事接起电话,只听了一句神色就凝重起来,连连说着:“是,是,知道了……”挂上电话后回过头来对大家说,“河水已经漫过了大堤,新华区的居民需要紧急转移,命令我们立刻去维持秩序,帮助居民转移。”
      局面终于还是变成这样了,大家都干净利落地开始行动,我看着那个泪眼朦胧的女人,明白现在不是解决这件事的时候:“如果你的家住在低洼地段,最好现在通知家里人准备撤离。你的孩子一定可以找到的,等到大水退了我帮你找,我用刑警的名誉发誓!现在赶快回家,我可不希望这次天灾会造成人员伤亡。”
      我跟着同事们出门,看到那个女人也走了出来。她在院子里淋着雨仰头站着,我们的车驶出门时正听见她在叫:“不要下雨了!不要下雨了!我不想这样啊……万一伤害到人,我的罪孽就大了,不要再下雨了……”
      疯子。车厢里的每个人都这么想。
      就在一个疯子的号哭声中,我们的车驶向需要转移居民的地区,每个人的心里都好像堵着什么东西——就连疯子都知道,这场雨不能再下了……
      连续工作了十多个小时,重灾区的居民才陆陆续续转移完毕,我也终于可以回到家里歇口气。那些居民拖家带口转移的样子一直在我眼前晃动,这些以前在电视里看时没什么感觉的画面,当真实地展现在眼前,展现在自己居住的城市里时,真的会让看到的人无比难受。虽然身体十分疲惫,我却怎么也睡不着,听到房门外母亲正在哄骗牙牙不要来打扰我休息,我索性开门出去。牙牙立刻兴奋地扑到我的怀里。
      “牙牙这几天乖不乖啊?是不是听姥姥话的好孩子?”我这个不称职的母亲已经好几天没有这样抱着儿子说话了。
      “牙牙乖!”牙牙对自己的表现显然很满意,对于他姥姥唠唠叨叨地说着的那些他的光荣战绩全都装作没有听见。
      “牙牙在和虫虫玩下雨的游戏……”牙牙抱着他的盒子说,“牙牙说雨大一点,虫虫就下大雨;牙牙说放爆爆,虫虫就放爆爆。”
      “牙牙的虫虫这么厉害啊,那么牙牙要它不要下雨了好不好?”
      “虫虫不会……”牙牙装模作样地与盒子里的“虫虫”交谈了一回说,“虫虫的妈妈在哭哭,所以下雨……虫虫一直不回去,虫虫妈妈就一直哭,就一直下雨……”
      “坏孩子!”我愤愤地叫,“牙牙,妈妈不许你和那个虫虫玩,它是坏孩子!”就算是幻想中的宠物,牙牙如果赋予了它错误的性格的话也得赶快纠正才行,说不定这正是牙牙心底隐藏着的意识呢。
      “牙牙,要是你知道妈妈因为你不在身边一直在哭,你会不会不要妈妈,让妈妈哭啊?”
      小人儿梗着脖子喊:“当然不会!我要给妈妈吹吹,妈妈不疼疼就不哭哭……”
      真是好孩子。我亲了牙牙几下又问:“那么虫虫知道虫虫妈妈在哭,还不回家去给虫虫妈妈吹吹,是不是坏孩子啊?”
      牙牙低着小脑袋思考了好一会说:“虫虫不是好孩子。”看来他还是不舍得说自己的宠物是坏孩子。
      “那么我们应不应该让虫虫回虫虫妈妈那里去呢?”
      “应该。”牙牙用力点头,“虫虫说如果我不要它的话,它一下子就会被虫虫妈妈抓回去。”
      “那么我们让虫虫回家好不好?”我的话还没有说完,身后的玻璃窗突然发出一声巨响,所有的玻璃都炸裂开来,四处乱飞。幸亏我及时伸手,抱住牙牙滚到地板上,用身体护住了小小的孩子。后背和胳膊上,疼痛感不断传来,也不知道我被玻璃击中了多少下。其实玻璃窗的爆裂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可是我却抱着牙牙长久地倒在地板上爬不起来。如果不是我在旁边,如果是牙牙自己在那里玩的话……天啊,这样的后果我简直不敢想象。
      “天啊,这是怎么了?小华、牙牙,你们没事吧?”直到母亲的声音在身边响起,我才有力气抱着牙牙站起来。原本干净的客厅现在变得乱七八糟,窗台上、沙发上、茶几上、地上……到处都是玻璃碴子,那扇窗户更是面目全非,寒风夹着冷雨正从那里扑进屋里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雷击吗?为什么窗户会突然炸裂?
      “小华,你受了伤啊……怎么这么多口子,哎呀,还有玻璃碴子在里面……”母亲确定了牙牙完好无损后看到我的伤口,心疼得叫起来。母亲为我处理伤口,用小镊子从肉里往外拔玻璃时,疼得我龇牙咧嘴。牙牙一直在旁边紧张地看着,我向他露出没什么大不了的笑容,却马上被另一块离开肉体的玻璃弄得叫出声来。
      “哇!”牙牙忽然大哭起来,“妈妈疼疼了……妈妈……”感动啊,儿子会心疼妈妈了,这下子真的感觉不到疼了!
      牙牙忽然跑向厕所,一边哭一边嘴里还在嘟哝什么,等我和母亲急忙追进去时,看见他正把那个宝贝盒子口朝下用力向马桶里倒什么东西,嘴里不停地说着:“虫虫欺负牙牙妈妈,牙牙不要虫虫了……牙牙不要虫虫了……绝交……”倒了好一会之后,干脆抓起马桶塞子用力往盒子里重重砸了几下,然后将盒子在马桶边缘磕几下,迅速盖上马桶盖,按下了冲水的按钮。然后扑到我怀里大哭:“妈妈……呜呜呜呜……”这孩子是怎么了,他一直哭着说是虫虫欺负妈妈,我搂着他花了好大的功夫,才令他相信我没什么事,直到他哭累了睡着。把牙牙放到小床上时,一缕久违的阳光从窗外射进来。天晴了。


    可蕊:儿子的宝贝盒(6)


      我一下子冲到阳台上,看到漫天乌云正在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向北方飘散,露出了湛蓝的天空和耀眼的太阳。“妈,快来看,天晴了啊!”我兴奋地在阳台上跳跃起来。
      天色放晴之后河水很快就退了下去,虽然遭受过灾难的城市还需要一些时间来恢复元气,但是人们的生活总算又归于正轨,相信用不了多久,这场大水就会被大家淡忘了。今天我开着车,哼着歌回到自家楼下时,连日沐浴阳光得来的好心情突然消失不见——在我家楼下站着的,不就是那个疯女人吗?水灾刚过,她又冒出来打扰我们的平静生活来了吗?
      “沈警官。”不等我说什么她已经快步迎上来,更令我惊讶的是,她的手里牵着一个男孩子的身影,“晨晨,叫沈阿姨好。”
      男孩大约八九岁模样,生得俊美漂亮,可是一副瞧不起人的神情挂在脸上,听了他母亲的话,用鼻子对我哼了一声。真是不可爱的孩子,比起我们家嘴甜懂礼貌的牙牙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嘛。“这就是你的孩子……”
      “是啊,我终于把他找回来了……”她蹲下身子搂着男孩,满脸幸福的表情,“实在太谢谢你了,幸亏有你的帮忙我才能把这孩子找回来。”
      真是无地自容,我哪里帮上人家什么忙了?当时嘴里说得义正词严,其实事后恨不得她再也不要出现,根本就是一点诚意都没有,现在脸皮再厚也不能坦然无事地接受人家的道谢啊。我支吾着不知道说什么好。
      “前些日子真是给你添了不少麻烦,来的第二个目的就是向你道歉。”
      这我倒是能问心无愧地接受,她确实弄得我们全家鸡飞狗跳的。
      “晨晨,还不快向阿姨说对不起。”她严厉地向男孩说。
      好像给我们添麻烦的不是孩子而是孩子的妈妈吧?本来还以为找到孩子后她的精神已经恢复正常了呢,现在看来很难说啊。男孩极度不情愿地从嘴里蹦出一句:“对不起。”两眼恶狠狠地盯着我。据说精神类的疾病是会遗传的……我跟他们母子应对几句,匆匆逃走,回头还看见那个女子在向我频频挥手。
      平静的生活如水般度过,今天一踏进门口就看见牙牙把他的宝贝全从盒子里倒了出来,全堆在沙发上,而他的宝贝盒子却好好地放在他的小床上,上面还盖着他那条维尼熊的小花毯。“妈妈!”还没等我批评他乱丢东西的行为,他已经欢天喜地地扑上来,搂住脖子先送上两个“贿赂”的吻,然后笑眯眯地问,“妈妈,我可不可以养欢欢?”
      欢欢是前楼甜甜小姑娘家里养的一只狐狸狗,深受附近小朋友的喜爱,我们家牙牙对它更是眼红得不得了。曾有一段时间他天天缠着我们给他买一只,本来他已经几乎说服了他的爸爸了,可是当我提出由他们父子负责喂狗、给狗洗澡、遛狗之后,丈夫便乖乖没动静了,而牙牙兀自天真地说:“妈妈喂欢欢。”——养狗的建议被我使用了一票否决权。现在他再次提出这个要求,我好声对他说:“宝宝,养一只小狗是要花好多好多时间照顾它的,爸爸和妈妈都很忙,谁来照顾它呢?”
      “我来照顾啊,你看我的欢欢多可爱啊……”牙牙献宝似的揭开毯子给我看盒子里的东西。本来还以为他爸爸偷偷给他买狗了,可是盒子里什么都没有。
      “妈妈,你看欢欢多可爱啊,毛茸茸的九条尾巴呢……它说它喜欢吃鸡,今天晚上我们吃炸鸡好不好啊……”原来又是利用虚构的宠物骗东西吃的把戏啊。
      “好,妈妈就为你这个小馋猫炸鸡!”
      “噢,可以养欢欢啰……”牙牙欢呼着抱起盒子跑到他自己的小床上去,“欢欢你会玩什么啊?会不会轰轰打雷?”
      小孩子真是可爱啊。我看着他的背影笑着摇头,开始准备洗手做饭。就在这时,窗外的晴空中却忽然响起了闷雷……


    萼绿华:沼泽之心(1)


      沉黑,静谧,风缓慢吹过,黑暗浓稠到连风也寸步难行。这是泽的王国。
      小心了,男子说。他的右手紧紧攥着一个女子纤白的手。我很害怕。女子裹着深色斗篷,将全身重量都依托在那只强健有力的右手上。不怕,没人会追过来。男子定睛看了看地势,转身轻轻抱起女子,敏捷地在草丛中穿行。
      没顶的草丛在无风的黑暗中徐徐晃动。
      我很害怕。女子将脸深深地埋在男子的怀里。这沼泽比他们追来更怕人。男子没吭声,只是将女子抱了抱紧,全神贯注行走着。
      到了。男子终于长长吐了口气,放下女子。女子拉下斗篷,打量四周。身后草丛依旧深密,而眼前则是一片幽明恍惚的湖沼。在无星无月的暗夜,这湖面却如银镜一般。雾气阴白诡异。女子蓦地惊叫了一声,她看见幽黑湖面上慢慢浮起一张苍白模糊的脸。
      脸慢慢成形,尖尖的下颌,大而忧伤的眼睛。
      你的脸,比我现在的脸还要忧伤。那脸蓦地逼近前来,看着女子怜悯地说。女子惊惧到窒息,心脏几乎停止跳动,一口气憋在心口,身子慢慢软倒在地。
      那脸转向男子,我不要这样忧伤的脸,你是不是很忧伤,为什么总是找忧伤的脸给我。
      我不知道,我想你应该喜欢这样的脸。男子俯下身去察看昏倒在地的女子。
      我不要她的脸,你带她回去吧。
      是。男子轻轻抚了下昏迷中的女子的脸,其实,她现在已无处可回。
      她太忧伤了。那脸轻轻叹了口气,你带她去人间生活吧,待她不再忧伤的时候再带她来这里。
      我的人形至多保持半年,半年后,便回复为白骨骷髅。
      我给你三年的人气精血。三年,你应该做得到了吧。那脸向男子的面上轻轻喷了一口白气。三年后,你带她回这里,我很喜欢她的脸,如果不是这么忧伤的话。
      是。男子小心翼翼地抱起昏迷的女子。
      那脸突然笑了起来,你是否爱上了她,所以希望我有一张她的脸。
      男子看了那脸一眼,你喜欢怎么想就怎么想吧。
      待男子离去后,那脸露出一丝忧伤的笑容。
      魔主,你为何不亲自去人间找一张你喜欢的脸。小妖在暗黑的水底咬着耳朵问。
      为何不。那脸笑了起来,在人间刻意找一件东西,是很辛苦的事。
      那脸渐渐陷入了沉思。
      踩在水面上微澜不起的芒鞋,手中的桃木术杖,慈悲的神色,温柔明亮的眼光,若干年前,她曾迷恋过的一张人类的脸。
      那时,她不过是个刚成形的沼魔。沼泽空旷辽阔,整日相对的,唯有草丛、雨雾和水。她因为太过寂寞而在沼泽的边缘猎杀过路的人类。
      一个春日下午,年轻的盲男子扶着一根明杖缓缓走过泽地边缘。风暖洋洋地吹着。她曳着长长的蛇尾,倏地从沼泽中窜出,卷着雨点似的泥浆向那盲男子扑去。盲男子警觉了似的,仰起脸来,露出迷惘神色,却不惊惶恐惧。那是何等美貌灿烂的盲男子啊,她利爪几乎已触着了他的颈脖,却又生生收了回去。
      你是谁,他先于她提问。
      我是沼魔,专门猎杀过路人类的。她扬了扬白刃般锋利的双爪,露出长长的獠牙,但盲男子并没有露出想象中的惊恐神情。你为什么不害怕,她问。
      我为什么害怕呢。盲男子如是平静回答,对一个盲人而言,无论什么模样都没有区别,你觉得我害怕了吗。
      静静的风中,他的心跳得平静坦荡,节律蓬蓬。
      你真是人类中的异类。她忍不住盯住他的脸看,你长得非常美貌,我从未见过人类有如此的美貌。她伸出利爪,轻轻划过他的脸颊,一丝红线般的血在白玉似的肌肤中浸了出来。血气芬芳甘美。她不由得捧住他的脸,伸出长长红舌,想去舔食那缕甘美血丝。这样的人类怎么可以杀了呢,她想,我只要他的这一缕血就够了。
      她捧着他的脸,凑近前去,蓦地,那盲男子一下睁开了双眼,明炯如电,手中的明杖疾疾点住了她的额头,她顿时觉得额上山似的剧痛与压力。她被这压力压倒在地,不能动弹。
      你究竟是谁。她只觉眼前一点一点昏暗模糊起来,妖力决堤般泄走。
      我是术师,专门猎杀妖物的人类。他扶着他的术杖,低头俯视着她。在人类眼里,她不过是丑陋妖物。她闭上了眼,恨恨的。
      如此美貌毒辣的人类。
      魔物。那男子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不过区区沼魔,哪有名字。她睁开了眼,映入眼帘的,是男子秀美璀璨的脸。你真是美丽。她竭力伸出长爪去,想抚摸他的脸。
      我不杀你,我们来订一个契约如何。男子轻轻避开她的长爪。
      什么契约,她问。
      婴络。
      哎,她情不自禁地应了一声。
      契约成立。男子微微笑着,婴络,从今以后,就是你的名字,我们契约的内容是,只要你还是婴络,便不得杀害人类。他的术杖点在她的额上,她只觉得眉心微微一凉。
      是,契约成立。她抬眼看视着那男子,那你,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不夷。


    萼绿华:沼泽之心(2)


      不夷,几百年来,她一直记得这个名字。与这名字对应的,则是无与伦比的人类美貌。
      魔主,你究竟在想什么。小妖化作一尾小小鳗鱼,从她的身边倏地穿过,又回转。
      那脸轻轻吐出一个透明水泡,水泡骤然扩大,一面幽银水镜炫然而现。那脸微微一扬,蓦地化身成为一个手持桃木术杖的人类男子,灰衣芒履,长发飘飘。
      她站在幽银水镜前默默看视镜中的人影。镜中的人类男子神情忧郁,姿容清艳不可方物。她不由得伸出指尖触碰,直到水镜上泛出层层涟漪,镜影紊乱模糊。
      我要这脸做什么。她盯着镜中的人类男子看了一会儿,蓦地探出利爪,一把向水镜抓去,水镜纷然碎裂,消失。
      一个雪白的头骨骷髅出现在幽暗水波中。
      在我眼里,什么美貌也及不上你此刻的模样。她回复了原形,将脸缓缓贴过去,不胜忧伤地轻轻搂住那雪白头骨。
      谁也不知道,在取得婴络之名以前,她还有一个秘藏的名字。
      而且,她也并不仅仅是沼魔。
      觉醒的那一日,全无预兆。
      她那时因为迷恋人类男子的美貌,来到了人间。一个穷苦的青年男子,以捕鱼为生。一日,在大浪滔天的暴风雨中,船倾覆了,她在水底看到他时,那男子正闭着眼,长发飘飘地下沉。她心中一动,救起了他。
      就如所有的传说故事一样,之后,她便编了一个人类的身世,以人类的身份嫁与了那青年男子为妻。那男子有一个老母亲,每天,她与他的老母亲在家补网织布,男子驾船去江上捕鱼。傍晚,她去江边接他,捕得的鱼拿到鱼市上卖。有时卖得很好,有时会有余,回家时她便将卖剩的鱼做了腌鱼或鱼干,生活清苦、安宁。那时,她的名字叫婴络。那老母亲和男子,人前人后都声声地唤她,婴络婴络。渔村里的人都称羡,婴络真是个百里挑一的好媳妇。
      她那时几乎忘了自己的妖魔身份。
      直到再度遇见不夷。
      那一天,她卖完了鱼,在闹市中闲逛。市声嘈杂,她不由得迷惑于人世的纷繁与热闹。店铺中制品琳琅,人类的手工往往令她不由得轻轻叹息。她在一家店铺前拈起一只玉蝴蝶,举在阳光下仔细看视。
      蓦地,一个巨大阴影从闹市上空掠过。她一抬头,一眼看见了不夷。这绝世美男子正在空中疾风一般追赶前面那个魔影。
      魔影被追过去,又返回来。顿时,狂风漫卷,乌云四合。闹市一下纷乱起来,人们仰面望着空中的魔影,顾不得脚下择路,便四下奔跑,不断相撞、跌倒,尖的、细的、老的、少的、粗野的声音都在惊惶叫喊,货摊被奔逃的人群挤倒、践踏。一会儿功夫,闹市在狂风中变成了一片狼藉之地。
      独有她,站在原地,仰面静静看着。
      被追赶是一个影魔。影魔在魔界身份低微,法力多限于幻术。她不由微笑起来,那影魔最擅逃跑,难以捕捉,便算不夷法力高强,只怕也难免会被它走失。
      影魔与不夷在空中追来逐去,渐渐无路可走。蓦地,它坠落一般逃向一口井中。不夷也跟着飞速下坠,他伸出桃木术杖,想拦截影魔的去路。
      正当此时,井中突地伸出一只巨手,一下扯住不夷的术杖。不夷在空中全无防备,术杖顿时脱手。他脱兔般一个腾身,及时避过巨手随之而来的一击。
      她在一旁一眼认出,那是血魔的巨手。血魔素来嗜血如命,在魔族中以喜欢品味人类新鲜血气而闻名。
      此刻,不夷被血魔狩猎了。
      她冷笑一声,不待血魔第二次攻击不夷,便倏地现出原形,利爪如电,向那血魔巨手挥去。
      巨手齐臂断落。她就势毫不停滞飞入井中,井中的血魔几乎还来不及有任何反击,便为她的利爪斩杀。魔血溅了她一脸一身。凡敢伤害不夷的,杀无赦。她仰面笑了起来,慢慢用红舌舔尽长爪上点点血迹。
      倏地出了井。
      但,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三个血魔正团团围住不夷。不夷神色痛楚,左手扶着肩,右肩上一片洇红血湿。
      杀。
      她挥爪飞扑过去。闪电般一爪劈向左侧的血魔,血魔避之不及,右臂齐齐而落。她随即转攻前侧的血魔,当胸一爪,血魔仓皇缩身,堪堪避过利爪,但头面依然不免被她爪上余锋所伤。她当即踏入重围,一把扶起不夷。
      沼魔,这不关你的事。血魔们莫名看着这个凭空杀出来的沼魔。
      谁说与我无关,她嘿嘿冷笑起来,我本泽中瘴气所化,凡为我所伤者,必中瘴毒。
      沼魔,你当真为了一个人类术师便与我血魔一族结仇不成,这术师,我王看中了他的美貌,志在必得。沼魔,难道你也爱上了他的美貌不成。
      是,我早与术师结下契约。
      好。断臂的血魔放出一片魔血,血影中现出血魔王的影像,回禀我王,我等无能,请王惩处。
      那血魔王哈哈大笑起来,倏然出现在眼前,仰脸睨视着她,沼魔,我所中意的人类男子,你也妄想抢夺不成。
      她也大笑,凛然道,为什么不。
      那次他们直战到天昏地暗,风云变色,那个江边小集镇,在妖杀中,已被毁得荡然无存。没有人类见证这一场恶战,甚至不夷。最后,只有婴络一个人浑身浴血地站在夕阳下,长长的妖影孤独而沉重。
      血魔王已为她的魔爪所撕杀,她手中颓然拖着血魔王的一片胸臂,不远处,不夷正静静地伏在血泊中。
      当血魔王的血影洞穿她由瘴气合成的躯体之时,魂飞魄散的剧痛中,她听到一个声音在她的体内狂啸,从未知觉的封印骤然开启。
      水魔之王,白迦,魔界五大魔王之一。
      凡有水有血之处,皆是她统辖的领地。


    萼绿华:沼泽之心(3)


      不夷,几百年来,她一直记得这个名字。与这名字对应的,则是无与伦比的人类美貌。
      魔主,你究竟在想什么。小妖化作一尾小小鳗鱼,从她的身边倏地穿过,又回转。
      那脸轻轻吐出一个透明水泡,水泡骤然扩大,一面幽银水镜炫然而现。那脸微微一扬,蓦地化身成为一个手持桃木术杖的人类男子,灰衣芒履,长发飘飘。
      她站在幽银水镜前默默看视镜中的人影。镜中的人类男子神情忧郁,姿容清艳不可方物。她不由得伸出指尖触碰,直到水镜上泛出层层涟漪,镜影紊乱模糊。
      我要这脸做什么。她盯着镜中的人类男子看了一会儿,蓦地探出利爪,一把向水镜抓去,水镜纷然碎裂,消失。
      一个雪白的头骨骷髅出现在幽暗水波中。
      在我眼里,什么美貌也及不上你此刻的模样。她回复了原形,将脸缓缓贴过去,不胜忧伤地轻轻搂住那雪白头骨。
      谁也不知道,在取得婴络之名以前,她还有一个秘藏的名字。
      而且,她也并不仅仅是沼魔。
      觉醒的那一日,全无预兆。
      她那时因为迷恋人类男子的美貌,来到了人间。一个穷苦的青年男子,以捕鱼为生。一日,在大浪滔天的暴风雨中,船倾覆了,她在水底看到他时,那男子正闭着眼,长发飘飘地下沉。她心中一动,救起了他。
      就如所有的传说故事一样,之后,她便编了一个人类的身世,以人类的身份嫁与了那青年男子为妻。那男子有一个老母亲,每天,她与他的老母亲在家补网织布,男子驾船去江上捕鱼。傍晚,她去江边接他,捕得的鱼拿到鱼市上卖。有时卖得很好,有时会有余,回家时她便将卖剩的鱼做了腌鱼或鱼干,生活清苦、安宁。那时,她的名字叫婴络。那老母亲和男子,人前人后都声声地唤她,婴络婴络。渔村里的人都称羡,婴络真是个百里挑一的好媳妇。
      她那时几乎忘了自己的妖魔身份。
      直到再度遇见不夷。
      那一天,她卖完了鱼,在闹市中闲逛。市声嘈杂,她不由得迷惑于人世的纷繁与热闹。店铺中制品琳琅,人类的手工往往令她不由得轻轻叹息。她在一家店铺前拈起一只玉蝴蝶,举在阳光下仔细看视。
      蓦地,一个巨大阴影从闹市上空掠过。她一抬头,一眼看见了不夷。这绝世美男子正在空中疾风一般追赶前面那个魔影。
      魔影被追过去,又返回来。顿时,狂风漫卷,乌云四合。闹市一下纷乱起来,人们仰面望着空中的魔影,顾不得脚下择路,便四下奔跑,不断相撞、跌倒,尖的、细的、老的、少的、粗野的声音都在惊惶叫喊,货摊被奔逃的人群挤倒、践踏。一会儿功夫,闹市在狂风中变成了一片狼藉之地。
      独有她,站在原地,仰面静静看着。
      被追赶是一个影魔。影魔在魔界身份低微,法力多限于幻术。她不由微笑起来,那影魔最擅逃跑,难以捕捉,便算不夷法力高强,只怕也难免会被它走失。
      影魔与不夷在空中追来逐去,渐渐无路可走。蓦地,它坠落一般逃向一口井中。不夷也跟着飞速下坠,他伸出桃木术杖,想拦截影魔的去路。
      正当此时,井中突地伸出一只巨手,一下扯住不夷的术杖。不夷在空中全无防备,术杖顿时脱手。他脱兔般一个腾身,及时避过巨手随之而来的一击。
      她在一旁一眼认出,那是血魔的巨手。血魔素来嗜血如命,在魔族中以喜欢品味人类新鲜血气而闻名。
      此刻,不夷被血魔狩猎了。
      她冷笑一声,不待血魔第二次攻击不夷,便倏地现出原形,利爪如电,向那血魔巨手挥去。
      巨手齐臂断落。她就势毫不停滞飞入井中,井中的血魔几乎还来不及有任何反击,便为她的利爪斩杀。魔血溅了她一脸一身。凡敢伤害不夷的,杀无赦。她仰面笑了起来,慢慢用红舌舔尽长爪上点点血迹。
      倏地出了井。
      但,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三个血魔正团团围住不夷。不夷神色痛楚,左手扶着肩,右肩上一片洇红血湿。
      杀。
      她挥爪飞扑过去。闪电般一爪劈向左侧的血魔,血魔避之不及,右臂齐齐而落。她随即转攻前侧的血魔,当胸一爪,血魔仓皇缩身,堪堪避过利爪,但头面依然不免被她爪上余锋所伤。她当即踏入重围,一把扶起不夷。
      沼魔,这不关你的事。血魔们莫名看着这个凭空杀出来的沼魔。
      谁说与我无关,她嘿嘿冷笑起来,我本泽中瘴气所化,凡为我所伤者,必中瘴毒。
      沼魔,你当真为了一个人类术师便与我血魔一族结仇不成,这术师,我王看中了他的美貌,志在必得。沼魔,难道你也爱上了他的美貌不成。
      是,我早与术师结下契约。
      好。断臂的血魔放出一片魔血,血影中现出血魔王的影像,回禀我王,我等无能,请王惩处。
      那血魔王哈哈大笑起来,倏然出现在眼前,仰脸睨视着她,沼魔,我所中意的人类男子,你也妄想抢夺不成。
      她也大笑,凛然道,为什么不。
      那次他们直战到天昏地暗,风云变色,那个江边小集镇,在妖杀中,已被毁得荡然无存。没有人类见证这一场恶战,甚至不夷。最后,只有婴络一个人浑身浴血地站在夕阳下,长长的妖影孤独而沉重。
      血魔王已为她的魔爪所撕杀,她手中颓然拖着血魔王的一片胸臂,不远处,不夷正静静地伏在血泊中。
      当血魔王的血影洞穿她由瘴气合成的躯体之时,魂飞魄散的剧痛中,她听到一个声音在她的体内狂啸,从未知觉的封印骤然开启。
      水魔之王,白迦,魔界五大魔王之一。
      凡有水有血之处,皆是她统辖的领地。


    画上眉儿:击鼓(1)


      壹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战鼓通天,旌旗摇转。
      无衣跪在大殿之前,原本红润的嘴唇皲裂开来,流出鲜红的血丝。她顺着宫门外高耸的屋檐望过去,西南角上,依然是战火冲天。厮杀犹在耳,战鼓声却衰。
      无衣顾不上饥渴,耗尽最后的力气跪着向前挪动了几步,声嘶力竭地呼喊着:“王!无衣恳请出战!”守门的侍卫沉吟半晌,终于咬咬牙转过身,去宫内禀报。
      一个月前,鼓鼙师殷其雷向郢王推荐自己最得意的弟子无衣。那时的无衣男装示人,着铠甲,披红缨,抱一只白皮大鼓,在大殿内舞之鼓之。鼓声雷动,气流轰然。如猛浪滔天,似虎吟风雷。时而双槌齐点,时而旋身起舞。众人细看时,鼓身之外仿佛盘了一条白龙,张牙舞爪,盘桓作态。惊叹声中,无衣足尖一点,将双槌收入袖中。顿时满室肃然,继而哗然赞叹之声不绝于耳。郢王大喜,将无衣留在宫中,封作御前督卫,留住桑中殿。
      前日,探子来报,远在百里之外的虢国兵马待令,似乎有向本国进军的意图。郢虢两国为边鄙之地争战已久,如今虢国有意来犯,郢王不得不早做布置。谁料兵马尚未召集,虢国的大军便潜进到郢都附近,堂而皇之在郢都十里之外安营扎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让郢王一筹莫展。该是用到神龙鼓手无衣的时候了,本欲召无衣进殿听封,但郢王心下一动,暗自带着小奴前往桑中殿。
      桑中殿,殿宇轩昂,中庭一株巨大的扶桑,枝叶茂叶盛,蓊郁青苍。郢王一抬头,却瞥见一条白龙盘桓于扶桑树顶,低声呜咽。一位红衣丽人站在龙颈之上,满面愁容。她双手轻抚着龙角,一下一下,顺着龙角的生长方向慢慢抚摸,仿佛女子专心致志地做着女红,白龙红女,和谐无比。
      “无衣……‘他’居然是个女子!”郢王惊愕地叫道。话音刚落,无衣飞身下地,俯身道:“无衣见过吾王。”小奴见这红衣女子擒龙飞天,以为是妖怪,当即吓昏过去。
      “你起来说话。”郢王定了定神,扶正衣冠,直视着面前这个红衣女子。
      “是。”无衣盈盈起身,抬起头。那条白龙依然盘桓在扶桑树的枝丫上,鳞爪间泛着光泽,煞是威风。
      郢王仔细端详着无衣。上次在大殿前,她束胸披甲,英气十足,击鼓甚绝。如今换了女装,却是娇柔如水,宛然清扬,只是眉间显出一种豪壮之气。
      “你究竟是什么人?让寡人好生疑惑。”
      “王,无衣便是无衣。从何处来,到何处去,无衣自身都不得而知。”她盈盈细语。
      “孤王觉得你像仙。”郢王道。
      “仙?”无衣咀嚼着这个字眼,眉梢上都透着哀怨,“人又何如,仙又何如?王,无衣是郢国之民,这便足够。”
      郢王叹了一口气,他本来一直看好擂鼓擂出风云变幻之气的无衣,可是谁料到她男装之下,竟是女儿身。在郢国,女子是绝对不允许参与政事的。即使如今边疆告急,他也不能违背祖先的禁令,让一个女子前去战场擂鼓,指挥将领浴血厮杀。推推小奴,郢王拂袖而去。
      日光照在偌大的宫闱之上,明晃晃白花花的刺人眼。郢王皱着眉,思绪乱如麻绳。
      “王!无衣姑娘在殿门之外请战,已跪了一天,滴水未进!”
      “王!无衣姑娘形容憔悴,已经跪了整整三天!”
      “王!无衣姑娘五夜不曾阖眼,现已晕死过去了!”
      郢王的大殿之上,已经跪满了无数的大臣和将士,他们不约而同地聚在阶前,替绝食数日的无衣请战。
      郢军初战失利,全军士气不振,数名鼓手也已经是精疲力竭。鼓鼙残声渐羸弱,壮士军前半死生!眼见这惨绝人寰的战争,仿佛森林中的烈火一样,燃遍了整个郢国。
      “准奏!封无衣为神龙鼓手,速往疆场擂鼓助阵!”郢王端坐于宝座之上,思索良久后,终于下了圣谕,“另火速征募兵勇五千,快骑三千,随无衣同往!”
      贰采薇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
      “王,无衣姑娘恐怕是危在旦夕了。”郢国之中智慧超群的卷耳大夫摇头叹道。五天的绝食与跪拜,无衣如花般的身体在刹那间凋谢了,面白如纸憔悴地躺在桑中殿内。
      郢都城内的黎民百姓,还等着她的神龙鼓来救赎。郢王揪心道:“没有别的法子么?”
      “有。”卷耳吐出一个字,虽似千斤重,却让郢王松了一口气。卷耳抬眼望向南边,说道:“南山之薇,可解痼疾。无衣姑娘真气流泻在前,绝食在后,加上急火攻心,一时间昏死过去。心脉郁结,唯有南山之薇可解。王速派擅长攀岩的将士前往南山之巅,采摘薇草,两个时辰之内将其熬成汤药,服后必愈无疑。”
      “两个时辰之内?缘何如此紧急?”
      卷耳道:“这薇草性柔体弱,需取其内汁液煎服,而此时正是仲夏,日光毒辣,薇草之汁必在两个时辰之后蒸发殆尽。”“南山如此之远,只怕采来薇草,也在路途上耽误了时辰。”郢王皱着眉头,不无担忧。
      “王可记得无衣豢养着一条白龙?”卷耳不疾不徐,微微笑道,“那白龙与王有一面之缘,若王前去驱使,只需说无衣姑娘性命攸关,白龙定当效力。”
      不等郢王决定,只听无衣在昏迷之中突然呻吟起来,像梦呓一般念叨着:“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郢王怔怔地呆了一会儿,想到西城之外浴血杀敌的将士,想到无衣披甲佩缨擂鼓的场面,决然地点头:“好,我去!”郢王踱出房间,来到桑中殿外,白龙仍盘桓在扶桑树上,只是鳞爪已黯然无光,嘴里的白气仿佛烟烛燃后的余烬。“这条白龙爪趾有力,背长而平宽,想必是经常载人飞行驰骋所致。此龙之名,必然是‘载驰’了。”跟在郢王背后的卷耳若有所思。“载驰。”郢王高声唤道。那白龙果然颇通灵性,睁眼俯瞰,龙身盘旋地沿着扶桑枝干游移下来,温顺地伏在地上。
      “无衣危在旦夕,载驰速随寡人前往南山之巅,采取薇草。”郢王学着无衣以前的样子,用手顺着龙角轻轻地抚摸。载驰伏低龙身,载上郢王。踩在载驰的颈背之间,只听耳边风声呼呼作响,郢王的身体宛如浮云一般飘了起来,瞬间穿过宏伟的宫殿,攀升到九重天上。
      前方不远,南山便若隐若现了。不过须臾,载驰载着郢王俯冲下去,来到了南山之巅。这里秀峰奇峻、怪石林立,郢王四顾之间,忽见一峰上长有几丛翠草,温润莹泽,想必就是卷耳所说的薇草。


    画上眉儿:击鼓(2)


      郢王拍拍载驰宽厚的脊背,示意它不要跟过来。那薇草性柔易损,若是龙爪一踏,便不可再用了。郢王脱去袍子,拿起背篓,手脚并用,艰难地向峰顶攀爬。
      山峰陡峭,悬崖深不见底,苍松古木,点缀于悬崖一侧,险象环生。郢王费尽周折,好不容易爬上险峰,定睛一看,峰顶的一块石壁之下,竟然生有大片大片的薇草。他大喜过望,采了薇草放在背篓之中。抬头观望时,赫然有几缕金光映入眼帘,仔细看来,却是“斗战胜佛”四个大字。转过石壁,郢王发现一个天然的洞穴。探头向里望去,虽然是仲夏的季节,却令他没来由打了个寒战。白龙不知道什么时候游走到他身边,吐着气,呼呼作响。他爬到载驰的背上坐定,那白龙昂头摆尾,居然一下子钻进洞去。
      龙眼在黑漆漆的洞内犹如两颗夜明珠,郢王借着亮光,瞥见石洞四壁,居然有些许字迹。靠近细看,竟是无衣在昏迷之中的梦呓之语: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在这四行字迹之下,还赫然刻着两个名字:子衿、兼葭。
      谁料那白龙载驰看见这四行字迹之后变得格外暴躁,龙须扬起,目光如炬。郢王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轻抚龙角,指挥着它退出洞去。两个时辰之内,他们必须把薇草送去熬药。
      叁兼葭
      兼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卷耳望了一眼躺在床上的无衣,摇了摇头。掐着手指,他已经算过无衣的未来。她命中多劫,即便是有白龙护体,恐怕也于事无补。
      无衣昏昏沉沉地躺在卧榻之上,身体仿佛云朵一样漂浮在空中。是梦?是幻?她在梦里努力睁开眼睛,浮云在脚下游走,五彩缤纷,像九天之上的霞光。云彩之间横亘着一条河,波光粼粼,泛着银白的色泽。
      “兼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河的那边传来,悠扬而又缥缈。顺着歌声,无衣看见从水面上飘过来一个人,仙袂微扬,俊雅无双。他脚踩一条青龙,渐渐由远而近。
      “兼葭,你在河边做什么?师父吩咐你做的修行呢?”他佯装训斥,眉眼中却尽露温柔。无衣的脸微微一红,这个男子嘴里所说的“兼葭”应该就是自己。
      “载驱,你且到南山游玩去。”他轻抚那条青龙,示意它离去。青龙昂首摆尾,腾云驾雾而去。
      他拉起无衣的手,笑道:“师父让你击鼓,我舞剑,明日便是西王母的寿筵了,可不能草率。你且随我来。”男子一挥手,从衣袖之间抽出一柄长剑,喃喃念咒,少顷,剑身变长变宽。男子拉起无衣,站在剑上,顺着青龙游走的方向向下界飞去。
      到一处陡峭的山间,他们停了下来。男子指着石壁之上的四个大字“斗战胜佛”,对她说道:“这是师父得道之前修炼的山洞,佛祖如来曾亲笔题字。”那四字金光闪烁,着实豪壮,为这秀丽山色平添了几分威武之气。
      小心翼翼贴着石壁走过,便出现一个巨大的洞穴,穴口风声阵阵。“就是这里了。”那男子站在洞口,用袍袖轻轻一拂,洞穴内顿时通透明朗起来。几盏烛火嵌在洞壁的罅隙中,微微摇曳着。
      男子拉着无衣进了山洞。“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他递来两只温润的白玉槌,随后,取出一面白皮鼓,递与她道,“舞剑亦如此。待我舞时,你便击鼓,节拍韵律都要以我的剑式为准,可明白?”无衣懵懂,只顾点头。难道真是梦境中遇到仙人?为何那条青龙却和自己的白龙如此相似,一个名叫载驱,一个名叫载驰?她与这男子,又有什么关系呢?
      男子横出一剑,边舞边唱:“兼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他手腕微抖,凭空挽出几朵剑花,唰唰在空气中幻化成一个个银色的气旋。明亮的烛火随着他的剑气变得忽明忽暗,影射在地面上,将他的身影拖得老长老长。
      无衣举起双槌,开始击鼓。鼓声震天,訇然作响。飞湍瀑流争喧豗,砯崖转石万壑雷。鼓点宛如密雨骤降,又仿佛间关莺语,幽咽泉流。
      男子挑剑,扬眉,衣袂飘飘、俊雅风流。无衣击鼓,沉胸,胸臆中无端激起一腔情意,清亢之音从口中吐出:“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男子闻声,剑招渐缓下来,无限怜爱地看着她。无衣收了双槌,迎着男子如水一般的目光。此时,她如缎的长发,她绝世的眉眼,她如花的笑靥,一点一滴似乎都浸润在这凝视之中。男子低吟着:“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说罢,扬剑起意,倏地在石壁上刻下这四行字,署名曰:子衿、兼葭。
      他叫子衿,子衿……
      一股热热的微苦的液体滑进了喉咙深处,无衣的视线愈来愈模糊,子衿的身影也在面前逐渐淡去。她伸出手,却发现一切只是幻影,只是虚像,只是缥缈浮尘。
      “子衿!”无衣惊呼了一声,努力睁开了眼睛。面前的影子从模糊转向清晰,是郢王!郢王正略带焦灼地注视着她。
      “无衣姑娘,你总算是醒过来了,郢都的百姓都等着你呀。”郢王微笑道,笑容间却有一丝挥之不去的苦楚。
      她昏迷了一天,郢都附近几个城市都被虢国占领。郢都人心惶惶,风声鹤唳,百姓纷纷举家迁徙。兵士死伤过半,四处可见乱尸碎骨。若她再不醒来,郢国恐怕要因这场劫难而消失于尘埃之中了。
      “王,无衣恳请出战!”仍然是那句话,无衣说得大气凛然。
      卷耳在她身侧道:“王早已在你昏迷之后准奏了。只要姑娘身体无碍,粮草先行,兵马随即听候姑娘调遣。”
      无衣挣扎着起身,在郢王面前跪拜道:“无衣定当竭力为王效命,万死不辞!”
      肆君子于役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
      虢国的大军兵临郢都城下已有数日。他们在郢都附近的畿城安营扎寨。绣有虢国标志的龙首大旗迎风招展,斜斜地插在城墙之上,原本是黄白相间,现下却变成了血红的色泽,连日征战,想必是被将士的鲜血所染。思无邪站在城墙之上,俯瞰着莽莽苍苍的郢国之都,繁华的城市,顷刻间变得尸横遍野,血腥之气随着夏日干燥热辣的风,席卷而来。
      虢王好战,有并吞八荒、称雄宇内之心。在不久之前,他们将附近的山月国一举歼灭,占领了山月国绵延数百里的土地。虢王大喜,立即发兵,让思无邪重领大军,进攻郢国,想要如法炮制,占领这块富庶之地。
      “思将军,据说郢王命一个神秘人为击鼓手,在前方不远处领着郢国的兵众开始安营了。”思无邪正沉思中,传来细作的禀报声。
      “神秘人?”思无邪皱了皱眉,“再去打探!要将他的底细探清楚再来报我。”
      “是。”那人领命,匆匆离去。


    画上眉儿:击鼓(3)


      隐约可以听见郢国兵士的号角在不远处鸣响,仿佛呜咽的雄狮,思无邪心下突然被什么绊住了思绪。这号角声吹得中气十足,不像是士气衰败的样子,相反,还带着某种磅礴之气。向郢兵安营的地方望过去,他们正在寨前搭建竹台,想来是给那个神秘之人建造的鼓台。台上放着一面白皮大鼓。那鼓身厚重而严实,鼓皮绷得极紧。思无邪暗忖,这击鼓之人,定是神勇异常。
      可是即便有这只鼓,郢国兵士也注定要在这一战中失利。他暗暗抚着胸口那面青色的护心甲,这青龙皮制成的护心甲,是虢王在睡梦中弑龙,剥其皮后惊醒,谁料醒来,枕上居然多了这一件泛着青色的护心甲。因思无邪战功显赫,虢王便将这个宝贝赐予了他。倒也奇怪,有了这护心甲,每每战场之上,都让他大获全胜且毫发无伤,想来这一次也不例外。
      仿佛感应到某种气息,那件护心甲此时变得温热起来。思无邪将手放在上面,仔细端详,竟感到一阵灼热,而铠甲中间也出现了一抹淡淡的白光。白光形成一个小小的漩涡,不停地旋转,旋转,渐渐地,护心甲变得如同镜子般透明。定睛一看,那是一条白色的腾龙,在云雾之间蜿蜒游走。背上坐着一个红衣女子,皓齿编贝,明眸善睐。女子微张着嘴唇,似乎有千般话语要对他说。思无邪顿时感到胸口一阵疼痛,一口鲜血猛然喷了出来,护心甲感染到了血气,渐渐模糊,那漩涡也归于平静。
      “将军!”见情况不妙,侍卫飞奔而来,捧上水盆,替他擦拭。思无邪稍行运功,吐出胸中的腥气,气息稍顺。他缓缓摆手,示意侍卫不必惊慌:“我没事,救济的粮草到了吗?”
      “尚未运到。”
      “剩下的粮食还够吃几日?”
      “三日。”
      思无邪扬声道:“传我号令,营内诸将士整装听命,三更造饭,五更启程。”他要绕过这座小城,直逼郢都!管他什么神秘人,什么击鼓圣手,郢王将大部分兵士都集中在这附近,那十里之外的郢都定是兵力空虚之所。在粮草尚未运到之前,他们必须攻下郢都,那里繁华富庶,兵士们就不必为饥饿所困了。主意已定,他开始铺展地图,分析作战之策。
      夕阳渐渐地从城墙的一角转过来,影子斑驳地照射在地面上。此时依稀有女子的歌声从不远处传来:“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这充满着虢国风味的民歌,想必是虢国的女子在思念战场上的亲人。此时此刻战火纷熄,这轻轻的歌声似乎有一种平和静谧的功效,兵士们不禁随着这调子哼唱了起来。本来哀怨的女声被浑厚的男音烘托出别样的悲壮之风。
      思无邪抬头瞥见那招展的大旗,在这歌声中呼啦啦卷动着长幡,似乎要和着这歌声,从战场直奔故里。那被血染红的旗面,无端刺目了起来。他心下犹豫着,有种不祥的预感。
      伍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大军星夜赶路,思无邪命令士兵们加紧脚步,全力向郢都进发。
      鸡鸣声起,大军逼近郢都。前方隐约可见郢都高大的城门和其间飘摇招展的郢国大旗,四周一片寂静,朝霞映射在灰色的城墙上,无端地让人觉得感伤。
      思无邪命人分为两队,由东西两个方向,包围郢都。此时,护心甲骤热起来,他抬头望向霞光万丈的天空,却意外看见一条闪着金光的白龙,从畿城的方向飞过来。远远望去,那龙的背上还显露出一点红的颜色,不过须臾之间便隐入云端,不见踪影。
      他揉了揉眼睛,疑心自己看错,便叫住旁边的侍卫:“你可看见刚才天上浮着一条白龙?”
      “白龙?”那侍卫笑笑,“小将不曾看见。莫非是将军整夜奔波,疲惫所致而见的幻象吧?”
      “幻象?”他喃喃念了一下这个字眼,的确觉得有些倦怠了。只是脑中突然出现了一个红衣女子,绕龙而戏,端的美丽。
      只听她唱:“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那女子的模样,竟然就是昨日在护心甲中看见的幻象。歌声逐渐哀怨起来,幽婉地在他脑海中萦绕不已。他把“子衿”这两个字放在嘴里细细咀嚼,竟嚼出一股苦涩的滋味。不及多想,思无邪回过神来,指挥士兵准备围城。
      天已经大亮,然而城门依旧紧闭,城头上也看不到守城的卫兵,只是一杆大旗扬在空中。思无邪顿觉有异,欲唤副将前来商议对策,却听见兵士们开始喧哗起来。那扇原本紧闭的城门被人稍稍用力一推,便吱呀一声露出缝隙,竟是虚掩着的。
      思无邪命一小队士兵前去探路,回头再议。此时远远地,便有侍卫前来通报,说是细作回来了。那细作风尘仆仆,想来是夜间赶路所致。他向思无邪行了个礼,便匆匆说道:“小的探明了郢王派遣的神秘之人,乃是一名女子。”
      “女子!”在场之人纷纷惊呼。女子不参与政事,不上战场,这可是各国天经地义的法规。思无邪皱了皱眉,挥手让大家平静下来,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那女子名叫无衣,喜着红衣,击一张白皮鼓,据说舞鼓之时,草木为之含悲,风云因而变色。郢王封其为神龙鼓手,前往督战。还有谣传,说那女子是天上的仙子,豢养一条白龙,可腾云驾雾,来去无踪!”思无邪面色镇定,可是心头仍然忍不住一惊。想起刚才在天空中看见的红女白龙,看来确有其事,并非幻象了。
      兵士们大骇,纷纷嚷道:“红女白龙?仙人?”
      那细作继续说道:“在畿城附近搭台的士兵,只是郢国大军的一小部分,其余的皆不知去向。小的本欲回畿城禀报将军,哪料将军早已先行一步,小的只好匆匆前来。路上却遇见郢国的百姓在引火烧粮!”
      “引火烧粮!”思无邪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暗叫不好。
      那一小队去探路的士兵已经回来,慌乱地向思无邪禀报:“将军!属下查看了所有的街道和房屋,郢都城内一名百姓也找不到,就连郢王的宫殿也是空无一人!”思无邪皱着眉头,想来已着了那无衣的道儿。她故意让兵士在畿城附近搭建鼓台,并把郢都这个空城让了出来,却把粮草烧得颗粒不留。而郢国的大军,却在不知名的角落里观察着他们的动向。这个女子,胆识出众,果然非同常人!
      本想下令撤军,谁料侍卫此时来报,说是在五里之外,发现了郢国将士的军队,足有数十万之众,虢国士兵已被团团包围!话音刚落,一枚燃着火舌的疾箭射过来,思无邪稍稍一偏头,那枚火箭从耳鬓旁险险地擦了过去,钉在了他身后的城门之上。“将军!”侍卫迅速执起盾牌,围成一个圆圈。更多的火箭随后而至,射杀着城墙之外的虢国兵士们。
      先得避开这杀伤力极强的火箭再说。思无邪稳住心神,下令道:“全军将士,传我号令,速进郢都城内听命!”
      目前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让士卒死伤,不能减少他们的斗志。可是思无邪不曾料想到,昨天傍晚那首“君子于役”的曲子,早已把大部分士卒的心带回了故土,粮草紧缺、人困马乏的景象更是让人苦不堪言。再加上郢军的偷袭,人人早已如惊弓之鸟,逃命似的向城里挤去,拥挤、恐慌、尖叫声充满了整个战场。


    画上眉儿:击鼓(4)


      陆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思无邪命人支起大旗,匆匆调派弓弩手,开始反击。隐藏在草丛之中的郢国士兵,分成两列,前一列引弓射箭;后一列箭在弦上,以作准备。这样两列士兵轮流而战,有条不紊。漫天飞射的火箭连成网状,朝城里城外的虢国士兵们扑面而去。
      “射箭,快!”思无邪指挥着弓弩手向郢兵射杀。战火弥漫开来,城墙下燃烧起熊熊大火,无数虢国士兵惨死在郢国的火箭威力之下,死状惨不忍睹。
      南边擂起了咚咚的鼓声。随着鼓点响起,郢国士兵的冲杀声渐渐逼近了。思无邪细听那鼓声,时而如滔滔江水,绵长不绝;时而如风雷怒吼,雄壮异常。
      这女子果然非同寻常!
      看着死伤过半的将士,血流成河的疆场,思无邪一咬牙,抽出鞘中的那柄“青龙剑”。师父在世时曾经教他一法,念动驱剑之咒,可用意念临空控制那柄剑,横穿战场,刺杀敌人。
      他握着剑柄,开始喃喃念动咒语。将士厮杀的血光溅在了他的青龙剑上,越发让那柄剑染上了一层杀气。“咄!”他大喝一声,青龙剑自手中飞出,直逼那鼓声所传来的方向。
      护心甲再次因血气而温热了起来,记忆在血光之中闪烁不定,零乱的片段在顷刻间突然被他一一忆了起来,仿佛是一根绳索,将那些千丝万缕的碎片都系成了一串。口中原本苦涩的滋味渐渐蔓延开去,他伸出手,想收回那柄剑,而青龙剑却呼啸着,直直地飞了出去。
      “不!不要!”他口中猛然喷出一口鲜血,脑中顿时清晰了起来。记忆中那红衣的女子,名唤兼葭,与他——子衿,同为斗战胜佛座下的两名弟子,位列仙班,却暗生情愫。终于在三月三日,西王母瑶池寿筵这日,击鼓舞剑,眉目传情,让王母瞧了个仔细,怒不可遏,将他们二人打下仙界,投胎凡间。
      斗战胜佛将他们二人的坐骑——青龙载驱与白龙载驰,分别以不同的方式置于人身,作为护体。那青色的护心甲与青龙剑便是青龙载驱的化身,而兼葭那面白皮鼓,大概是白龙的护体了。
      此时,那柄青龙剑,正从郢都的城墙之上飞越而过。从无衣的身后,笔直地穿过了她的躯体。
      “兼葭!”不顾性命之危,思无邪从郢都城中冲了出去,一路越过郢国兵士的利剑与刀刃,只身冲进郢军阵中。
      “兼葭!”思无邪扶住了无衣柔软的身躯,捧起那张前世惦念已久的绝世容颜。
      “子衿,是你吗?”看着梦境中的男子出现在面前,无衣轻吟,犹如梦呓。他点头,拥她入怀。
      两人跪坐于鼓台之下,仿佛尘世之间除了两人,再无其他,所有的纷争、罹乱、喧嚣都游离身外,此时此刻,他眼中的那片温存,将她整个儿的身心都融化了进去。
      记起来了,病中的一切都不是梦境!“子衿,终于找到你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无衣惨淡地笑着,宛如衰败的桃花。
      难道这前世的情爱,到此生此世还要受到命运的责罚,如同美梦毕竟会醒来,如同蝴蝶终究飞不过沧海,如同山盟虽在,体化尘埃……王母将他们托身于敌对之国,生来便是水火不容,命中互克。结局早已注定,他即便不杀她,她亦要取他性命。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子衿喃喃低语,将兼葭紧紧抱在怀里,猛一用力,青龙剑从她的体内再次穿过自己的身体。“兼葭,抱紧我,我带你回家。我们回家……”他的声音低哑了起来,无衣的眼睛在他的注视中闪闪发光,苍白的脸色上潮红一片,仿佛花瓣一般,煞是美丽。
      她的手紧紧地交握在他的掌中:“子衿,今世能相见,便是你我之福。何必为我而死?”他不语,只紧紧拥住她,感觉她的身躯在怀中渐渐冷却,僵硬,犹如凋零的桃花,片片飞散。
      子衿在闭上眼睛之前,又看到了满眼的桃花,兼葭站在桃树之下,明艳动人地朝他招手,他伸出手去,终于拉住了她,即便是海枯石烂,天崩地裂,再也不放手,再也不分开了。
      郢兵向鼓台靠近,惊异地发现虢国的将军思无邪,居然和他们的督将无衣姑娘相拥而死。身边喷溅的鲜血仿佛春天里落下的桃瓣,触目惊心。
      忽见得一条白龙从空中俯冲下来,叼住两人的尸体,在众人的惊呼声中腾空而上,在云雾之中隐去,不见了踪影。
      柒思无邪
      朝吟风雅颂,暮唱赋比兴。秋看鱼虫乐,春观草木情。
      天界传来悠扬的乐音,舒缓而动听。警幻仙子查看着园内的花草,忽见一个猴头模样的人,嬉笑着向她的园囿飘了过来:“警幻仙!警幻仙!”那猴子上蹿下跳。
      “斗战胜佛?”仙子抿嘴一笑,不等他站定,便盈盈问道:“来小仙之所,有何贵干?”那猴头毛手一摊,现出一青一白两株草:“还不是为我这两个小徒儿!”
      警幻仙子掐指一算,叹道:“你这两个小徒儿命中犯克,风月情爱三生三世都牵扯不尽。”
      “可有法子破解?”猴头跳进她的园子,欲要拔她的仙草。
      警幻仙子摇头道:“也罢也罢,除了前世之孽,让他们留在我园中吧。”接过他手中的两株草,轻吹一口气,将白草植入园中,取名绛珠。那青的变做小童,唤作神瑛。
      那猴头抱了抱拳,言声多谢,嬉笑着扬长而去。
      警幻仙子微微皱了皱眉,唤那小童道:“你去取仙山之水,浇灌这园子吧。”神瑛应了一声,汲水浇园,瞥见那一棵柔弱的白草时,心中咯噔一动,无端滚下泪来。
      只听得那仙乐飘飘,吟诵之声越传越近。仿佛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女子的吟唱:“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步非烟:鬼族的公主(1)


      壹
      我叫艾莎。
      诞生之日起,我就知道自己是一个公主,拥有永恒的生命和一座幽冷的城堡。
      我的城堡终年笼罩着一片暗黑的迷云。远方的山和树在月光下发出冷冷的幽光,低矮的蘑菇就在潮湿墓地边滋生,枯藤从泥土里伸出来,像一只只朽烂了的手臂,亘古不变地伸向夜空,有时候还会被满月镀上一层银白色的清霜,宛如一群古老而鲜活的塑像。
      我喜欢我的城堡,喜欢触摸吸血鬼幽宅中透出的淡黄灯火,喜欢倾听铁匠铺日夜不停传来的叮咚声,喜欢遥望招魂塔神秘的绯红光泽,喜欢俯视船坞里宛如墨蓝宝石一般氤氲流动的忘川。
      我更喜欢我的伙伴,那些辛勤巡逻的骷髅兵、空中自由飞舞的幽灵,还有高贵漫步着的亡灵骑士。我们比人类更加勤劳勇敢,永不休息,也不迷恋享乐、争夺财宝。我们安宁地在地下冰冷的世界永生,年复一年。
      我喜欢这些无穷无尽的岁月,以至很多年以后,当我带着自己的军队在大陆上流浪时,我总忍不住在路过的鬼城里稍作停留,攀上那些陡峭的岩石,在呼啸的夜风中回忆我永恒而美丽的童年。
      直到有一天,父亲对我说,我应该离开家园去四处游历。他说我们不死族有一件可以征服天下的秘宝,却不慎在远古的战争中被拆散,失落了其中的两部分。历届的鬼族国王都希望它能在自己手中重新组合,在埃拉西亚大陆上创造一个永恒世界。而我是他唯一的女儿,寻找秘宝的历练就是我成为下一任国王的最后考验。
      对那时候的我来说,“征服天下”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词组,我从未见过敌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别人要把我们当作敌人。但是父亲要我把这个词组变成信念。
      从此,我就有了一个信念——寻找失落的秘宝,然后征服天下。
      我带着一队骷髅兵和父亲递过的一件红色的披风,转身出发了。清冷的月光在我身后铺成一条无穷无尽的路,无数幽暗的影子忧伤地飘荡在路的两边,宛如下了一天墨色的雪花,我知道那是目送我缓缓离开的幽灵们,离开这片永不消散的黑暗天幕。
      当我看到阳光的时候,四周的一切陡然变得陌生,草和树的颜色变得无比鲜亮,在凌厉的光线下十分刺眼。一些小动物在树间劳碌地奔跑着,我不知道它们为了什么来去匆匆,或许,它们的生命和我不同,它们没有永恒的岁月,因而不得不为今世往来奔波。
      我微笑着从它们身旁穿过,去井边喝水,去魔法塔看书,去真理花园静坐,外面的一切对我来说终归是新奇而有趣的。只是附近的先知们都很高傲,他们要的宝物和英雄都是我未曾听说的,只有一个灰袍先知和蔼地拍了拍我的肩,对我说:“孩子,你会拥有永生的美丽。”我一点都不怀疑这点,因为我是个公主。我以为无论在哪里,人们都会如爱惜自己的亲人一样爱惜我的一切。
      直到一次我在大图书馆门口碰了钉子,我才知道,原来在外面的世界里我不过是个无名小卒,一无实力,二无名气。
      我平生第一次感到灰心,坐在图书馆后的草丛中无所事事。这时我看到一个年轻的人类骑士从图书馆里出来,策马从我的视线中疾驰而过,我从地上爬起来,很想问问他要到哪里去,最后还是不敢开口。
      图书馆守门人也许是同情我,告诉我最好去附近的斗士学院学习学习,然后去杀死一些小生物,多些经验再过来。我不明白图书和杀死小动物有什么关系,但是我还是决定去学校一趟。
      学校的人看我一眼就皱起了眉头,幸而父亲及时给我汇来一大笔学费,我总算顺利入学。训练很枯燥,魔法、击剑、战阵术、弹道术……似乎有无尽的课程和考试。虽然我生来是死亡骑士,但是我却偏爱魔法课程。我喜欢在密室中慢慢翻看落满尘土的卷轴,嗅着空气中陈腐而焦灼的气息,这让我想起遥远的家乡。
      老师和同学们大多是来自塔城的术士,他们自成一派,挟着魔法书来去如风,却没有人愿意同我说话,不过没关系,我自己也不喜欢说话。
      漫长的学期里,我唯一的乐趣就是看毕业班同学们在斗兽场上英勇的表演。他们胜利时,我会大声喝彩直到声嘶力竭,他们失败时,我的心会变得很沉,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
      终于轮到我上场的那天了,当我终于战战兢兢地站在广场中央时,四周突然爆出一阵大笑。我呆呆地抬着头,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怯懦地向大家行了个礼,四周的笑声顿时更大更刺耳,恍惚中,我看到半圆形的观众席上,无数人抱着肚子作出生病时痛苦的表情,还有一些用力向我扔石头。
      我已经没有时间思考了,一头金色的雄狮向我冲了过来。我笨拙地挥舞着一条昨天刚从黑市中买来的狼牙棒,尽力护住自己的身体,那一瞬间,似乎所有学过的魔法和战术都被封印在了记忆里,我只感到狮子锋利的爪牙在我瘦骨嶙峋的身体上划出一道道口子,我的骨骼都要折断了。
      我摔倒了,一阵猛烈的腥味当头而来,我用力将手臂向上一刺!雄狮的狂吼和我的惊叫都模糊成一片,只有惊天动地的大笑如此清晰。一股温热的血顺着我的手腕涌来,我一阵晕眩。
      不知过了多久,我恢复了知觉,四周寂静如死,听不到一句喝彩声。看客们或一脸兴趣索然,或是冰冷地讥笑着。
      一个管理人员走过来,随手塞给了我一枚勋章,然后招呼下一个人入场。
      我用手撑在血泊中,缓缓爬起来,将撕破的披风裹在自己身上,向四周行礼,而后走了出去。胸口宛如被人重击了一样气闷、难受。
      我知道这种感觉就是伤心,可是我很久以前就应该没有心了。
      我带来的骷髅兵默默将我扶下。身后远远传来雷鸣般的掌声,我知道那是为下一位英雄而发的。他们看不见我一个人剧烈而无声无息地张合着干枯的双唇。


    步非烟:鬼族的公主(2)


      我就这样毕业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愿意去人多的地方,也不愿意和别的英雄交往,在路上看见他们也远远躲开。
      一次,就在躲避的途中,我撞上了一群守护着宝石矿的狼人。我还没有来得及道歉,他们已经凶狠地向我冲过来了。我想说我是一个公主,我不需要任何的矿藏。可是一切都没用了,他们比我的速度更快,我只有出手了。
      我看着自己的士兵倒下,也看着自己的魔法神箭在他们头上炸裂,我的心中又一次隐隐作痛,最后我胜利了。
      我犹豫了片刻要不要把自己的旗帜留在那堆宝石上。后来我还是那么做了,我用自己的方式把死亡的狼人变成了骷髅,让他们继续驻守在矿藏上,我想,这就是我的道歉,他们应该不再继续憎恨着我,因为毕竟是我,让他们永远如愿以偿。
      从那以后我看到有人驻守的矿藏,就远远绕开,这样我始终没能去到很远的地方,手下的士兵也渐渐减少,我不得不去招募一些廉价的新人。
      一次我在一间农舍窗口看到了淡黄的灯光,我想起了幽宅中那些和气好客的吸血鬼。
      我微笑着要请那些农民加入的时候,却看到了他们恐惧而仇恨的眼神,我不安地退了出来。不经意中,却听到后边有人小声说:“天啊,那个女人多么丑陋啊!”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说我丑陋。
      从此,我开始不喜欢外边的世界,可是我知道我还不能回家。
      贰
      在一间魔法学院门口,我又遇到了那个在图书馆见到的人类骑士。我还没来得及放下手中的魔法书,他座下白马一声矫健的嘶鸣,已经到了眼前。
      那时我已经知道,人类是我们的敌人,他也不例外。
      他看了我一眼,从身后抽出了长剑。明亮的战甲、锐利的长剑在阳光下发出死亡的光泽。只要他走过来轻轻一挥手,我的身体就会裂为朽骨。
      然而他没有看见,我们之间的草地下隔着一条深深的地缝,那是人类所无法跨越的。唯有这样,我们两才有了第一次咫尺天涯的谈话的机会。他收回了剑,对我说:“鬼族的人到这里来很危险的,尤其是你。回家去吧。下一次就没这么幸运了。”
      我静静地回答:“我不走,我还要找到我族的秘宝,征服天下。”
      我知道他一定会笑,然而我更知道他的笑和别人有些不一样的地方,哪怕只是十分之一。于是我也对他笑了笑。
      他把一卷魔法卷轴从裂缝的那边抛了过来:“拿着,要征服天下的鬼族公主,这是我给你的礼物。”
      卷轴上记载着流星火雨,一种很高深的魔法。
      从那天之后,我每每坐在空旷的夜空下,一扬手,绯红的星辰宛如起自我空荡荡的袖底,一如招魂塔上散开的满天彤霞。我宁愿我的法力就这样消耗在旷野,也不想让这些美丽烟花绽放于血腥的战场。
      那天,我目送着最后一朵烟花被荒原的夜风吹散成丝丝缕缕,一个绿色旗帜的英雄悄悄逼近了我。我想要逃走,却已经晚了。人类整饬的大军气势汹汹直逼眼前,我退无可退。他大旗一挥,无数神箭手挽弓搭箭,耀眼的光芒让我久谙黑夜的眼睛一阵刺痛。
      这时,另一个英雄冲出来阻止了他。我惊讶地发现,他正是赠给我卷轴的骑士。
      后来我知道,他叫罗德哈特,学成后效力于绿色的领主,而那位偷袭我的英雄,正是他的父亲。
      他对父亲说,我是他一位鬼族的朋友,并邀请我去他的城堡稍作休息。我正好厌倦了流浪于是欣然前往。到了才发现,他家已经四面张灯结彩。
      他父亲告诉他,今天晚上本城的公主会驾临,晚宴已经备好,银器都被仆人擦得发亮,连女仆都穿上了节日的盛装。
      罗德也很高兴公主的到来,欣然听从父亲的话,进屋换了一套新衣。父亲赞不绝口,罗德却望着我,似在征求我的意见。其实,我觉得他的样子有些滑稽,我从未觉得罗德好看过,喜欢和他在一起只是因为他对我的笑容里有那一点点别人不曾有的东西。
      人类是一种奇怪的种族,他们总爱用斑驳陆离的他物来掩盖自己本来的身体。但我知道这是他们的自由。正如我是鬼族的公主,却偏偏希望有一天能和眼前的这个人类一起,浪迹天涯。
      我真心地点了点头。
      罗德比我更高兴,我知道他高兴的是能用美的一切来迎接公主了,如果是他来到我的王国,我也会这样,将鬼城中那最美丽的月光留下来,给罗德。
      这时,罗德的父亲看着我,神色有些为难,他低声对罗德说:“公主来的时候,不如让这位鬼族的朋友去楼上休息,反正她也用不着吃什么。”
      我装作没有听见他们的话,罗德抬起头看了看我,爽然一笑:“她不会介意的,艾莎是个很好的人。”
      我微笑着点了点头,扶着光滑的扶梯,缓步走上了阁楼。他不愿意让公主看见我,这不过是人类自己虚荣,我当然不会介意。
      我静静地坐在木桌旁,并不感到饥饿,听着外面隐隐约约的歌舞声,还有公主和罗德开心的大笑,不知道等了多久。
      以前我认为,时光对我是没有意义的,但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它也可以慢得让人心痛。
      直到外边宾客散去,我不知不觉地走了出来,却正好碰见了公主和罗德。她穿着五颜六色的布镶嵌成的裙子,耀眼的金发盘得很高。然而,从罗德的眼神中,我知道公主是美丽的。
      公主止住了笑,淡淡地问罗德:“这是什么人?”
      罗德笑了笑:“朋友,鬼族的朋友。”
      公主抬高了声音:“鬼族?”
      当她把目光转向我时,我镇静回答道:“是的,鬼族的公主。”
      那个公主愣了愣,突然笑出声来:“她说她也是一个公主?”
      罗德顿时涨红了脸,他拉着公主离开了。公主的笑声把大厅的空气震得微微颤动,我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我真的是一个公主。
      公主并不常来,所以我还是有很多的时间和罗德在一起。罗德总说我是一个有志气的女孩,只因为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自己一定能征服天下。而他的心愿却是找到传说中的云中城,找到那里的天使。
      原来他们的城中是可以修建云中城的,几百年前,这片土地遭受了邪恶的诅咒,天使再也不肯眷顾这里的人民。他笑笑说,为这里重建云中城是他父亲的心愿,而他自己,只是想亲眼看看传说中最美丽的生灵。


    步非烟:鬼族的公主(3)


      于是我问他,最美丽的天使是什么样的,他说不知道,也许像蝴蝶一样美丽。他指着前方的一片花丛,一只蝴蝶正在一朵百合上轻轻舞蹈,深蓝色的双翼在花蕊间洒下斑驳的倒影,我心中默默地想,原来他认为的美丽和我的真的不同。
      终于有一天,我们不告而别,结伴离开了罗德的城堡,去寻找遥远的云中之城,去寻找诸神留与世间的美丽化身。
      我们一起穿越山脉、河流、峡谷和草原,鲜花与芳草在我们的马蹄上印下痕迹,朝霞和落日在我们的征衣上绣满风尘。那些从我们眼中一纵即逝的芸芸众生——精灵、元素、野兽、龙、人类,千形百态,如恒河沙数。罗德经常在日落的时候紧皱眉头,遥望远方,这时我总在心中默默地问:罗德,到底哪一种才是你想要的美丽呢?
      每天晚上,罗德会在马尾上打结,以计算过去的时光。我渐渐也习惯了跟他一起计算日出日落。我数到马尾上一共有三百六十五个结,我知道,按照人类的标准,我和罗德已经在一起渡过了一年。
      罗德在打第三百六十六个结的时刻表情十分忧郁,我知道他开始想念自己的家园,想念他的父亲和金发的公主。一年对于我来说毫无意义,但是对于罗德来说,这是他生命的七十或八十分之一。我至今仍非常感激罗德用他生命中这七十分之一的时光来陪伴我,陪伴一个永生的鬼族。
      在云环雾绕的雪山下,我们终于发现了一座云中之城。
      雪白的天梯直插云霄,望不到尽头,半空中金色的城门光芒闪耀,左右天蓝色的战旗绘满星辰,在阳光下招展,宛如天孙裁下的一段星河。
      罗德的手有些颤抖,我替他推开了那扇写满古代文字的黄金之门。
      雪白的剑光如匹练一般从头顶劈下,我还来不及思考,三个天使长已挥动着雪白的羽翼,将我围在中央。羽翼激卷的旋风将我吹倒在地,我抬头仰望着甲胄煌然的天使长,他们是如此的威武、英俊、雄壮。我在满天的剑光中竟然微笑了,因为我相信,他们守护的天使一定能美得让我惊叹。
      罗德大叫一声,手下的骑兵冲了过来,想要救我。天使长互视片刻,其中两个飞上前去抵住罗德的骑兵,另外一个反手一剑,劈在我还在痴痴仰望的脸上。
      那一剑从头顶一直到下颚,留下了沟壑一般,深不见底的裂痕。虽然没有鲜血流出来,我仍然真切地感到一种被抽空的剧痛。我隐约听到罗德大叫:“艾莎!”一道霹雳闪电向砍伤我的天使长飞去。天使长扬手一挥,闪电被拢为一些尘芥,然而他手腕上也滴出浓浓的鲜血。
      天使长冷冷地看着我,看我固执地一手死死抓住他的手腕,一手用撕破的披风裹住自己瘦弱的身体。
      他眉头一皱,猛地抽剑,我感到脸上一阵细碎的裂响,和重生重死般的痛苦,然而这只能让我抓得更紧。
      我脸上的剑芒迟疑了一下,因为剑刃已被我骨骼的裂缝紧紧锁住,于是我和罗德有了最后的出手机会。另外两个天使长已经和罗德的骑兵同归于尽了,现在我们差的只是这最后一击。
      然而以我们现在的实力,似乎只有逃跑才能保住性命,只要稍微犹豫,天使长就会抽出长剑将我俩都劈为碎屑。
      我刚想回头去看罗德,空中传来一阵炽热,万点红光落雨一般向我飞来。
      这是我第一次在白昼看见那些烟花。
      阳光的辉映下它们显得有些苍白柔弱,宛如久病的公主,却仍然高贵而美丽。我笑了,原来罗德在最后一刻选择了他的信念,而不是我。
      我全身燃烧起来,烧灼的痛苦奇异地温暖着我冰凉的肌肤。我第一次有了死亡的感觉。我微笑着抓着天使长的手臂,等待着这些烟花将我的肉体和他一起化为焦骨。天使长看着我,流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他不会明白罗德为什么会对我出手,更不明白我为什么不怨恨罗德,为什么宁愿在他的流星火雨中倒下,也不愿意从我们苦苦寻觅的云中城逃跑——毕竟那三百六十多天的岁月对我不过是永恒生命中的沧海一粟,却是罗德整个生命的七十分之一。
      我明白,人类追求的永生是实现伟大的信念,于是我是如此情愿,用自己的永生换取罗德的不朽。
      满天的烟花中,我的肉体变得无比的轻,终于宛如一片枯朽的树叶,飘落地上。
      罗德跑过来抱住我,不停呼喊我的名字。两行冰凉的液体落到我的身上,顿时被蒸发得无影无踪。
      第一次有人如此认真地凝视我的面容,包括罗德。而我现在只是一具焦黑的朽骨。我微笑了,从空荡荡的胸腔中吐出最后一口陈腐之气:“送我回家。”
      罗德带着一个天使和我的尸体又开始了漫漫旅途。
      其实我没有死,我只是不能说,不能动,长久地躺在棺木中。但是我仍然能感到周围的一切,感到罗德看到天使时的失望。
      天使一身白色的长袍,褐色长发披在双肩。他挥舞着健壮的翅膀说:“天使的确是世间最美丽的生灵之一,但不是你寻找的那种,因为我们没有性别。你要的美丽在遥远的大海上,那些礁石上不停唱歌的人鱼。她们有着金色的秀发和大海一样幽蓝的眸子。”
      于是我们又来到了大海。这里有无尽腥咸的海风和蓝天白云,还有漂浮在海上废船的残骸。
      罗德开始每天在桅杆上刻下痕迹。当那些痕迹排列得和他的肩头一样高时,我知道,又是一年过去了。
      在一个宁静的月夜,我们终于听到了美人鱼的歌声。
      歌声在海风中远远传来,宛如月光敲打着大海的琴键。人鱼披散着垂地的金发,浅绿的尾鳍在洁白的礁石上轻轻拍打。她眼中的蓝色只要化开一滴,就是整个大海。
      远近的船只都停伫在人鱼的周围,船舱中传来无尽的赞叹:
      “和天使一样美丽。”
      “和公主一样美丽。”
      “和仙女一样美丽。”
      罗德默默地注视着她,他没有停船,更没有上前祈求人鱼的祝福,他只是注视着她,任船只从礁石旁缓缓驶过。
      天使站在我的棺木旁,叹息道:“罗德,你到底要寻找怎样的美丽呢?在大陆的东面,太阳升起的地方,有一座传说中的元素之城,据说里边的小精灵是天下最美丽的生灵。”
      罗德疲惫地摇摇头,他看了我的尸体一眼:“算了,我先送艾莎回家。”
      罗德抱着我焦朽的骨骼,站在鬼城城墙下。
      我呼吸着这熟悉的冰凉气息,周围乌云密布,没有一点亮光,阴风苦雨哭号一般猛烈地撕扯着罗德的头发,他将我抱得更紧了一些。我感受着他温暖的身体,默默想,和罗德一起回家是我一直的心愿。
      城头上鬼影攒动。骷髅,幽灵,吸血鬼和暗黑骑士们整装待命,只要我父亲一挥手,罗德就会被无数愤怒的阴灵分噬殆尽。
      父亲只是下令放下吊桥。


    步非烟:鬼族的公主(4)


      他缓缓上前,从罗德手中接过了我,摘下肩上夜幕一般的斗篷,将我裹住。一瞬间久违的倦意涌上心头,我突然明白,原来只有在这样的夜色下,我才能真正地安眠。
      鬼城的大门在我们身后轰然关闭,将罗德永远隔在门外。风雨散去,美丽的月光此刻才从云彩中透出一隙,隔着斗篷抚摸我残缺的躯壳。
      鬼族是不会死的。我被父亲放入化骨池中,在剧痛中重生。
      浓黑的池水散发着腐败的气息,一些生物的遗骸浮在池边,刺骨之痛潮水一般将我整个裹住,我觉得自己将沉向一个不可知处,一如重堕轮回,彷徨于生死。我下意识地捂住了胸口的那张烧残的羊皮卷轴,手指最后一次留恋那熟悉的柔软。然后,它将和我胸口残存的筋肉一起化为虚无,也可以说是融为一体,再无区别。
      这时,我想到罗德。不知他此刻是在通往东方的路上,继续寻找元素族那美丽的仙子;还是已回到自己的城堡,和美丽的公主一起幸福生活。我突然想到一切一切的生灵,当剥去那形形色色的外壳后,都只是一具朽骨,但是我已经没办法把这句话告诉他了。何况,就算他能听到,我也不忍说。
      我从化骨池中坐起时,已彻底地摆脱了血肉之身的牵绊,手足上闪耀着森然磷光,和万千骷髅毫无差别。而我重生后的第一件衣服,就是足以征服天下的鬼王斗篷。
      父亲在我流浪的日子里为我找到了这件秘宝,然而我却始终不能领悟亡灵术最终的奥义。我站在骷髅堆上,无休止地制造着骷髅,行尸和幽灵,传说中高贵的亡灵巫师却始终不肯受我的召唤而来。我的心宛如被一蓬白日下的烟花灼烧着,痛苦也来得空空荡荡,毫无着落。
      大家经常看见我呆坐尸堆上,往衣带上打一个又一个的结。
      我姐姐维德尼娜找到我,说:“艾莎,你应该出去走走。”
      姐姐是一个爱好阳光的人。人们私下传说她本是一个术士,后来爱上了亡灵巫师山德鲁,才放弃了青春与人类的美貌,从遥远的塔城赶到这里,作了一名亡灵巫师。但她自己却不肯承认。“亡灵巫师是不能有自己的情感的。”她经常反复对别人说着这一句同样的话。
      为了参悟亡灵术的秘密,我和姐姐再一次离开了家园。
      姐姐知道我是为了寻找什么。但她小心翼翼地躲避着这个话题,只带着我,走过了一个个人类的城堡。
      时间和希望一点点在我的流浪中逝去,但我单纯而执着地相信,总有一天能遇到他。
      那一天,时光宛如逆转了整整五年,在大图书馆门口,我又见到了那个翻阅魔法书的人类骑士。
      只是,公主就在他身边。
      他们身后跟着人族的大军,甲胄鲜明地站在草地上。姐姐拉着我躲在草丛中,她凝望着那两个意气风发的人类,说:“看,那位骑士和公主多么美丽啊!”我笑笑,不再答话,我知道姐姐一定想起了在塔城的日子。姐姐也有属于自己的童年。
      我正要躲开,姐姐说:“艾莎,为什么不问问他们?说不定能有他的消息。”
      我笑了笑,轻轻道:“他们不知道的。”
      姐姐还要说什么,一道白光陡然架到她的脖子上。往上看去,我又看见了公主那头耀眼的金发。她高傲地从马上俯视着我们,却已经不认识我了。
      “想不到圣地上也会遇到鬼族,你们为什么事而来?”
      姐姐道:“我们是为了找一个人。”
      罗德策马过来,目光冷冷地往我们身上一扫,我下意识地低下了头。我听到他对公主说:“公主,算了,她们根本没带什么兵,不像有恶意。”
      突然听到他的声音,那种在身上盘桓了一年的灼热感渐渐冷却。我不自觉地摸了摸胸口,那和卷轴一起融化的地方却更痛得厉害。
      公主冷哼了一声:“鬼族的人会没有恶意?罗德,你别忘了,我们天生是正义的种族,是鬼族的敌人。”
      罗德道:“是,但是这两个人现在手无寸铁。”
      公主哼了一声:“手无寸铁,如果你不肯杀手无寸铁的人,那你三十级的骑士是怎么来的?”
      罗德默然,没有回答。
      公主一扬手,两道寒冰环向我们头上袭来。冰箭碎裂在我们身上,成了一地泥泞。姐姐抱着头,用力将我掩在身下,我感到刺骨的寒冷浸透了我夜幕一般的斗篷。
      公主冷笑着对罗德道:“只因为你心中所喜欢的艾莎也是鬼族的吧!”
      罗德的肩在夜色中似乎微颤了一下。颤得我那久已死亡的躯体每一寸都带着复苏般的剧痛。我笑着看向罗德,他却转过头不去看我。
      姐姐张口刚要出声,我猛地拖住了她的手腕。
      公主冷冷道:“我真想看看那位让我们的骑士堕落如斯的美人,鬼族的美人。不过,也有另一种说法,艾莎就是那个在你家自称公主的怪物。呵呵,也许鬼族的美丽,我们人类都看不懂?”她似乎觉得自己的话很好笑,于是吃吃地笑个不停,似乎连气都喘不上来了。
      罗德深深吸了口气,仰望着天空,缓缓道:“你错了,艾莎和公主一样美丽。”他的话很轻,也很重,我知道他已经说过无数遍。
      公主在马上爆出一阵轻蔑的大笑,又戛然而止,猛地回头策马,箭一般飞奔而去。罗德没有去追她,扔给我们一袋金币,缓缓转过了身。
      姐姐终于忍不住,她甩开我的手:“艾莎,他是罗德……”我没有动,她却转头向罗德高喊道:“罗德,你看看她,她就是艾莎啊。”
      罗德似乎没有听到,扬起了马鞭。他手下的骑兵、剑士早已一片哄笑,数十只火把照过来,明晃晃的,刺得我的眼睛很痛。我下意识地拾起泥水中的斗篷,死死捂在脸上。
      我听见罗德大喝了一声:“走!”那些士兵止住了笑,跟在他身后。有一队士兵毫不客气地从姐姐身上踏了过去,还将火把扔到我们头上。
      “丑陋的疯子。”
      “鬼族的疯子。”我听见他们说。
      我固执地伏在地上,用枯瘦的手臂,撑着一汪泥水,静静等着他们走过。


    步非烟:鬼族的公主(5)


      姐姐却疯了一般,猛地摇晃着我的身子:“艾莎,你为什么不叫住他?——罗德,她真的是艾莎啊!”
      我看到罗德似乎用力扯了一下缰绳,那匹白马发出一声痛苦的嘶鸣。他沉默了片刻,终于用和刚才一样沉静而熟稔的语气说:“她不是,艾莎和公主一样美丽。”
      罗德一骑绝尘,再不回头。姐姐还拼命从泥泞中爬起身来,追过去向罗德挥舞手臂:“她是,你看看,她真的是!”
      我一把抓住她,缓缓坐起,将满是淤泥的披风从脸上取下。
      我轻轻说:“不必再喊了,我知道,他也知道。”然后默默地站起来,一个人往树林深处走去。
      姐姐怔了怔,在我身后猛地痛哭出声。
      我张开嘴,身体急速地抽搐,吐出来的只是没有生命的腐气。我渐渐奔跑起来,无穷无尽的绿色树叶像士兵手中的刀剑,用生机勃勃来蔑视我的一切。
      突然,我被绊倒在地,又喘息着坐起身子,将脚下一具横陈的骸骨捧在手心。在他们的世界中,生命原来是如此傲人的资本。
      我感到一种雨滴般的液体不住地从我脸上滑落。我知道这就是流泪。
      我用手指将眼泪汇拢在指尖,密林透过的淡淡光影中,我仿佛握了一粒绯红水晶。无数细碎的枯叶落到肩头,一如荒原中那缤纷花雨。我深吸了一口气,潮湿的露气浸入我阴冷的躯体,我终于感到一双巨大的羽翼在我灵魂深处徐徐展开,延伸覆盖到整个世界,我一切往事和往事中的痛苦,哀怨都显得如此渺小,我解下肩上的斗篷,覆盖上那具尸骨,让那浩瀚夜幕埋葬我几千个日夜的记忆。
      就在那一天,我终于猜透了亡灵复活术最后的秘密。
      我知道从今往后,天地间的一具具朽骨都将在我眼泪滋润下鲜花般重绽生命。那些曾蔑视我们的那芸芸众生,都将以亡灵巫师高贵的灵魂而复苏,跪伏在赤黑的泥土上,用相同的姿势,扶着华丽的魔杖,等候我的命令。
      他们生前也许是精灵,是元素、野兽、龙、人类、蝼蚁,但从此将再无分别,没有了美与丑,善与恶,余下的只是公平、忠诚、力量与永生。
      我大口大口地呼吸着,足下的死神靴牢牢地抓住地面,宛如从中不断给我力量,支撑我颤抖的身体,我知道我将缔造属于我的空气、阳光、生命、时间、空间以及一切,永恒的一切。正是我,将开始给这个神创的腐朽不堪的世界定义一种新的秩序、新的理念、新的法则、新的美。
      我已无比强大,但仍然无比忧伤。
      我和姐姐回到鬼城,却迟迟不愿意开始征服天下之旅。我迟疑着,用鬼王披风紧紧裹住枯骨之身,一天天凝望太阳升起的地方,那里有一座元素城。我还没有去过的美丽之城。
      直到姐姐的礼物打碎了我的梦想。
      她从元素城给我带回了一具小仙女的尸体。那女孩身上天蓝色的丝绒长裙在月光下闪闪发光,她的身躯宛如一朵欲坠未坠的花。
      我知道罗德会相信她是美丽的,从我姐姐的眼中看出连她也相信这点。她希望我将自己的灵魂在这具躯壳上复活,去加入那个运转着与我们不同法则的世界,虽然那里曾经伤害我、排斥我、凌辱过我的信念,但如今,只有它能给我幸福。
      这也许是幸福,可是我不需要。
      我将那具尸体掩埋在城墙下,也掩埋了我心中最后一点牵挂。掩埋了我对美丽的最后一点疑惑。我披上那件足以让我征服天地的披风,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涯。
      我有了数不清的同伴,我们走得很慢,缓缓地穿行在雪地,沙漠,沼泽上。晚上我们会就地休息,听精灵的歌唱,毒蝇的飞舞,还有鸟身女巫在树上低语,
      有时我也会看见英雄。他们从我身边匆匆而过,拼命地为领主寻找金钱,矿藏和城堡。他们看着我的眼神总是惧怕而不怀好意,或者站在矿藏城堡的门口判断我的动向,或者躲在避难所里诅咒我和我的同伴。这时,我总是一笑而过。其实他们不知道,他们争夺的这些,我根本就不需要。因为我不需要建设我的城堡,我根本没有城堡。
      然而每当我到达一处地方,附近的领主们都会为我的大军骇然变色,我知道他们害怕失去自己苦心经营的城池。
      虽然到处流传着我邪恶的传说,其实我从来不曾入侵过别人的领土,除非他们主动攻击,或者我到了必须休息的期限,不得不找一个地方略为歇脚。就算是那样,我也只在那里的魔法行会呆一小会,然后随着第二天的朝阳一起悄然离去。
      他们传言我是一个魔法狂人。他们不知道其实早在一年前我就在元素城学会了天下所有的魔法,我看那些魔法书,只是回忆我很久以前和罗德一起度过的日子。
      白天,缓慢地流浪,流浪途中邂逅的生老病死对于我不过是瞬间而已。
      夜晚,我会默默地站在死亡者的遗骸上掩面啜泣,然后,我的眼泪将给他们另一种永生。他们放弃以前或美丽或丑陋的形体,选择成为亡灵巫师,一种不朽的生命。
      清风扬起我夜幕般的斗篷,星辰在我周围闪烁着卑微的光泽,满天的月光在鲜血的映照下一片嫣红,仿如当年罗德为我燃起的烟花。我又在流浪四方,但永远不是为了找他。他带着天使在天地间翱翔、自由自在,以后千百年的岁月里,我们即使相逢也不过擦肩而过,聚散离合对于我来说不过是永恒生命中一纵即逝的困扰,而我将永远记得的是,在某个世纪里,曾有一个同我一样执着的人类男子,和我在同一片天空下寻觅自己坚信的美丽——我们其实是如此殊途同归。
      我拥有了世界上最强的军队,但是整个地图上没有留下一处我的旗帜。我可以说拥有一切,又可以说一无所有。
      我是一个流浪的公主。
      我是艾莎,鬼族的公主艾莎。


    步非烟:鬼族的公主(6)


      无穷无尽的岁月终于都被我结在马尾,世界末日的号角在某一刻吹响,这块大陆上已经没有了天使,没有了人鱼,没有了仙女,一切的美丽都灰飞烟灭,只有我们与世长存。
      我独坐荒原的高岗上,微笑着想,上帝在分开美丽与丑恶的时候,绝不会想到,原来最终和神共存于这块大陆的,只有我们。我回头面对号角吹响的方向,无数的尸巫伏跪在山脚下,布满了整个大陆。在我眼底,一切都宛如蝼蚁。
      我知道,神的世界结束了,剩下的时间属于我,也只属于我。
      我双手固执地支撑着龟裂的岩石,深深跪下,用胸口拥抱新生的大地,鬼王披风在我肩上猎猎生风。天地间最初和最后的光辉同时辉映在我脸上,我脸上的嶙峋白骨发出水晶一般的光泽。多年前那个先知告诉我,我可以拥有永恒的美丽。如今你可以说我依旧丑陋无比,你也可以说我和神一样完美无瑕,但一切都不重要了。我现在是一切美丽的创造与终结者、定义与维持者、再生与归往者。
      我是造物之主艾莎。
      后记
      严格地讲,这不是一个鬼故事,而是一部童话。在玩英雄无敌的时候,很早就有了这个故事的雏形,看艾莎的头像的时候,她脸上那道深深的裂痕和执着又有些单纯的神情就打动了我,很早就想为她写点什么了。但一开始是想把它写作一部女性主义的故事。想让女孩明白,执着、坚强、强大才是真正的美丽。
      后来在写作中突然有了怀旧情节,觉得海的女儿中纯美忧伤的感觉勾起了我很多回忆,于是我又将它改写成了一部童话。童话也许不需要太多的理由,所以,鬼族的公主,仅仅是个童话,如此而已。写到后来,却又不禁有些为莎莎感动了。一如卡门愿意为自由抛弃一切,我的莎莎用她的执着与坚持,在无尽的岁月中为自己赢得了最终的尊严。
      有一个读者对我说,再读了一次全文之后,她脑子里浮现着掩面啜泣的艾莎公主,在她最终赢得天下的一刻,还会为了什么而流泪?
      也许,威廉华尔士在最后还可以高喊“freedom”,英雄般的辞世,而我们的公主,无数次顽固地用枯瘦的手支撑着受伤的身体,抬头仰望的时候,她的心中到底在呼喊着什么?


    阿越:心灵辅导师(1)


      阿越
      “江小琪同学,初三(二)班江小琪同学,下课后请到训导处来,再重复一遍,初三(二)班江小琪同学……”
      不要误会,喇叭里播放的可不是周杰伦的《三年二班》,而是训导主任正用他那河南腔儿的普通话在广播。这个声音把正走在教学楼走廊上的琪琪吓了一跳,足足过了一秒钟,才回过神儿来,拍拍自己的胸口,笑了。
      傻瓜,想什么呢,这不是在叫自己,只是个重名的孩子罢了。
      正式上班已经一个星期了,琪琪还是不能完全适应当一名老师的感觉。二十三岁,刚走出校门的她,站在那些资深教师同事面前,总觉得自己像是个无知的小孩子,时常会有种不知所措的彷徨。
      但是,这并不妨碍她感到开心满足,当一名教师,是她努力了很多年才实现的愿望。这世界是如此的大,如此的变化无常,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能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因此,琪琪始终感到上苍对自己是如此眷顾怜爱,生活是如此之幸福,自从获得了这份工作之后,每每这样想起,都会不由自主地偷笑呢!正想着,训导处到了,琪琪收敛起一脸傻笑,挺了挺胸,整理了一下已经很整齐的衣服,然后推开了训导处的门。
      “丘主任好!张老师好!”琪琪微笑着向办公室里的老师们问候。
      “哦,小江来了!”丘主任正伏在桌案上看着什么东西,听见声音,抬头问道,“怎么样,事情都办妥了么?”
      “都办完了,这是全部文件。”琪琪毕恭毕敬地递上手头的文件袋。
      “不错,是这些,一份也不少,小姑娘挺仔细的嘛!”丘主任看着一份份材料,满意地点点头。
      “去休息会儿吧,一会儿有任务派给你。”身后,张老师笑着道。
      “每学期的资料交接是最麻烦的事儿,记得去年我去的时候整整用了一天功夫呢!你看人家小姑娘,一上午不到就办完了,年轻人就是麻利。”
      琪琪头一次被夸奖,脸不好意思地红了红,她没告诉主任,为了能早点取完材料赶回学校,早上七点多她就在教委大门口候着了。
      “嗳!”琪琪答应着,坐到了分配给自己的办公桌上。
      丘主任就是刚刚用大喇叭喊话的人,一个中年发福的半老头子,今年五十有三,秃头,小眼睛,酒糟鼻子,说起话来一口河南腔,看起来很是不讨人喜欢。但据琪琪一周以来的观察,他是个正直善良的好人。
      本来,教师的工作分配在学期初就已经结束了,琪琪来得太晚,一时间也没什么具体的工作可让她做,为了不让她感到尴尬,丘主任就安排她在训导处做助理。其实,也就是扫扫地,打打杂什么的,这不,今天一大早就被派去交递资料。
      琪琪把背包在柜子里放好,喝了点水润润冒火的喉咙,然后来到张老师的桌前。
      “张老师,有什么任务您说吧!”
      “哟,还挺心急呢,刚回来,喘口气再说嘛。呵呵,不过,年轻人积极主动要求工作是好事!”张老师笑了起来,这让琪琪的鼻子微微酸了一下。自从父母去世后,她就落下这个毛病,一看到中年妇女温和的笑容,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妈妈,尽管眼前这个中年女人很有些显老,并不像妈妈那样漂亮。
      张老师是学校的辅导员,据说是师大的教育心理学硕士毕业,做青少年心理研究很久了,学校花了很大的力气,才聘请她来负责学生们的心理问题辅导。
      唉,也许是因为现代孩子接受信息太多的缘故,这些十五六岁处在青春期的孩子们,真是一个麻烦多多的族群,家庭问题、暴力倾向、自闭、抑郁、早恋……太多的心理问题缠绕着他们。有一篇报道上说,每十个中学生当中就有一个需要做心理辅导,不知道这是不是夸大其词危言耸听,但是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私立学校开设了心理辅导课,帮助孩子们和家长们解决问题。
      “这里有些已经完成的学生个案,你替我把他们按照日期和年级顺序编排装订起来。哦,顺便你也可以看一看,多了解一些现在中学生的心理,对日后的工作是有帮助的。”
      说着,张老师从桌洞里搬出一摞资料来,似乎还要交代些什么,身边的电话忽然响了,张老师便转身接电话去。琪琪拿起那些资料,忽然眼睛瞅到桌面上放着的一份未写完的各案,可能是张老师刚刚正在看的,只见个案姓名一栏上写着:江小琪。
      “江小琪,跟我重名啊!”琪琪忍不住说道。
      “嗯,是重名,不过这个江小琪是个男孩。”丘主任听见了琪琪的声音,抬起头道。
      “男孩子居然用‘琪’这个字做名字,真是少见。”琪琪评论道。爷爷说过,琪是美玉的一种,专门用来形容女孩子的。
      “这个男孩啊,唉……麻烦呀……”丘主任叹了口气,皱皱眉头,不说了。
      丘主任的表情引起了琪琪的注意,她见张老师还在打电话,便拿起这份个案坐下来,仔细地看了起来。
      江小琪,男,十五岁,家住珠海东路125号,志诚私立初三(二)班学生……琪琪记起来了,这就是刚刚被喊话的那个孩子。他有什么问题呢?继续往下看,看到学生问题类型这一栏,琪琪吃了一惊。
      哇,居然打了这么多勾勾,精神问题、暴力倾向、人际关系、家庭环境、其他……天哪,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学生啊!
      接下来是学生概况,是由班主任填写的:江小琪在是初三第一学期开始的时候转到我班里来的,在此之前,他还有过三次转学经历。江小琪的母亲长期在国外工作,父亲是商人,在外地做生意的时间比较长,很少有时间照顾孩子,江小琪一直是在外祖母身边生活的。一年前,江小琪的外祖母去世,使他的情绪受了很大影响。一年中,因为不能与同学相处,江小琪转学三次。
      再接下来,是情况简述,还是由班主任填写,写得很详细,看得出来,班主任在这个孩子身上是花了不少心思的。
      上学期末,江小琪从别的学校转来,进了我们班。这个孩子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漠然而冷淡,当我与他交谈的时候,他说话不多,似乎极不喜欢跟我交流。脸上鲜有表情,注意力不集中,目光常常处于游离状态。而这种情况,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也很明显地体现出来。自从第一次谈话开始,我便开始关注这个学生。


    阿越:心灵辅导师(2)


      他上课时总是走神,学习成绩一直很差。此外,性格孤僻,冷漠少言,不喜欢参加集体活动,基本不与同学交流。我曾经试图安排一些热心的学生与他同桌,但效果不理想,对于同学好心的相助,他总是冷漠地拒绝。
      不久,有学生向我反映,他常常一个人躲起来,对着空气说话。我曾悄悄观察过,的确存在这种情况,这使我怀疑他可能存在有精神方面的问题。
      为此,我曾经试图联系过学生的家长,但受到了阻力,江小琪的父亲坚决否认自己孩子存在有精神方面的问题,并且拒绝向我提供孩子的详细情况。为此,我曾经致电江小琪原先学校的老师,据他们说,江小琪曾经一度停学接受心理辅导,但只进行很短的时间就终止了,效果似乎也不明显。
      正当我为这些情况花费心思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件事情。一天放学后江小琪独自回家,几个附近学校高年级的不良学生在路上截住了他,企图打劫。结果,这些人全部被江小琪打伤而住进医院,更有两名学生受到了过度惊吓。
      很难想象一个年龄只有十五岁,身高不足一百六十公分的男孩,是怎样把几个人十八九岁人高马大的高中学生打伤的。事后,有受伤学生的家长找到学校,要求严厉处分江小琪,据家长所述,受伤的学生形容江小琪“像魔鬼一样可怕”。我认为,江小琪很可能存在较为严重的暴力倾向。
      但是,无论我怎样询问,江小琪对打人一事始终否认。
      不仅如此,自从他转来我班之后,就有同学向我反映江小琪故意毁坏他们的东西,为了这样的事情,我找过他几次,他从来不承认有做过。
      满满两页的个案资料看完,琪琪托着下巴思考起来,这个与自己叫同一个名字的男孩,他的经历看起来如此熟悉,熟悉到……好像七年前的自己!
      一声急促的“报告!”打断了琪琪的思索,她抬起头,看到一个瘦小苍白的男生推开训导处的门走了进来。这男孩有一张清秀的面孔,但是两只大大的眼睛却充满了忧郁,缺乏血色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漠然的面孔仿佛是结了一层冰。男孩进门之后,没有向任何人打招呼,只是默默地走到丘主任办公桌旁边。
      “这个就是江小琪。”张老师不知何时来到琪琪身后,见她在看这份个案,便轻声告诉她。
      丘主任皱着眉头看了江小琪一眼,没好气地问道:“我听说,你又闯祸了?”
      江小琪半低着头一声不吭,丘主任也不理会,继续说:“昨天下午放学的时候,你为什么要把一班的崔敏同学推下楼梯?差一点,她就骨折了!你知道么?”
      “我没有推她。”
      江小琪开口道,这是他进门后的第一句话,果然跟个案中形容的一样,语气冷冰冰的,既没有胆怯也没有委屈,仿佛主任说的事情与他毫不相干。
      “崔敏同学一再说,的确有人从背后推了她一把,当时离她最近的就只有你一个人,你没有推她是谁推的?”丘主任有些生气了。
      “我不知道,反正我没有推,是她自己不小心摔的。”江小琪依旧头不抬眼不睁,一付事不关己的样子。
      丘主任快要忍不住火了,训斥道:“你知道每个月多少同学和家长来我这里告你的状吗?你以为凡事不承认就可以推卸责任了么?你这样的学生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明天把你的家长叫来,我一定得见见他们!”
      “他们都不在家,没法来。”江小琪不温不火的声音仿佛是在挑衅训导主任。
      丘主任气恼了,猛地一拍桌子:“你,你再这样子,学校很难留你!你知道么,眼看要初三毕业了,你难道还想转学?”
      听了这一句,江小琪终于抬起头来了,但是他的眼睛不是看着眼前的丘主任,而是越过他,看向窗口,眼神中微微有些惊异,片刻,又恢复成漠然。
      见江小琪半天没有反应,丘主任气得满脸通红,几乎要吼出来:“你这是什么态度,嗯?我在跟你说话你听见没有?”
      “江小琪你怎么回事,丘主任在跟你说话呢。”
      张老师也不悦道。完全无视老师存在的学生,无论谁见了也会感到气愤,可是谁料,张老师的话音未落,江小琪便一转身,头也不回地径自走了出去,留下两个老师瞠目结舌。
      “太不像话了!”丘主任连连摇头,“现在的孩子,都被家长宠成什么样子了?连最起码的礼貌都没有!”
      “丘主任您别生气,也许,他真的是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呢。”
      说话的是琪琪,她走过去给丘主任的茶杯添了些水。
      丘主任叹了口气,端起杯子喝了口水,对琪琪说:“唉,我当了三十年的老师,做训导主任也有五年了,现在这些学生,我是越来越没有办法了……”
      “你不知道,现在离初三毕业只有半年多的时间,如果这个时候再转学,一定会被别的学校拒收,到时候恐怕毕业都成问题。但是如果留他在这里,老是有学生家长投诉,咱们会很难做啊,唉……”
      琪琪点点头,她知道丘主任虽然脾气火暴些,但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好人,他之所以发火,其实是为了那个孩子的前途着急。琪琪想了想,对丘主任说道:“让我试试看帮帮这个江小琪吧,我的年纪轻,可能跟他沟通起来会容易些。”
      “你,能行么?”丘主任微微有点迟疑,“这可是我见过最难缠的学生,他的班主任对他都没有办法。”
      “让她试试吧!”张老师也鼓励道,“小江说得对,年纪差别不太大,也许会好沟通很多。”
      “那么……好吧。”丘主任考虑了一下,同意了,“正好,教初三(二)班英语的老师请了一个周的病假,原本我想从低年级调一位老师去代课的,这样就让你去吧,借此多了解一下江小琪,希望能有好的效果。”
      “嗯,我会努力完成任务的。”琪琪使劲点点头。
      与张老师讨论过之后,琪琪回到座位上开始制订辅导计划,提起笔,眼睛却不由得瞟向窗口。她之所以开口揽下这个棘手的任务,是有原因的。
      不会有人知道,刚刚那个男孩盯着窗口的时候,琪琪看见,窗口上坐着一只红色的恶灵,正咧开满是鲜血的嘴巴冲着男孩,仿佛在恐吓他一般。
      又是一个天生的通灵孩子。
      那一刻,琪琪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阿越:心灵辅导师(3)


      “对不起,江老师,我要上厕所。”说罢,他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琪琪一个人很尴尬地站在那里。第一次接触,就这样宣告失败。
      放学后,孩子们三五成群作鸟兽散,江小琪独自一个人往家走,琪琪远远地跟着。在大学里导师教过怎样观察学生,可是没教过怎么跟踪学生,离得太近怕被看出来,离得远又怕跟丢了,不一会功夫,琪琪紧张得汗都出来了。
      突然,琪琪感觉到有些不对,根据资料上写的,江小琪应该是住在珠海东路,那么出了校门应该往东走,但是江小琪却一路向西走去。他不回家,要去干什么?出去玩么?和人约会么?琪琪边走边展开丰富的联想。
      天色慢慢沉了下来,前面的跟踪对象还在不紧不慢地走着,而琪琪不争气的肚子已经开始咕咕抗议了。折腾了一天,饿了,也累了,这观察行动还要不要继续下去呢?琪琪左右思量一番,决定今天行动到此为止,先找个地方填饱肚子再说。
      这样想着,琪琪止住了步子,准备掉头返回,正在这时,前面的男孩突然伸出手拦下一辆出租车,闪电般开门上车。出租车一溜烟地向前跑去。这个突发状况打乱了琪琪的计划,原本准备放弃的她,不知怎的,竟然也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一上车就嘱咐司机:“师傅,麻烦你跟紧前面那辆出租车,对,就是那辆蓝色的。快点,快点,别跟丢了!”
      司机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听琪琪这么一说,立马狠踩几脚油门,车子发出呜呜的轰鸣,一下就蹿了出去,很快就追上了江小琪乘坐的那辆蓝色出租。
      “太近了,稍微离远一点,别叫人家看见!”琪琪连声嘱咐。
      司机小伙子拍拍胸脯,自信满满地说道:“您放心好了,一定不叫他看见,这事儿我常干,有数着呢!”
      “什么常干?”琪琪不明白地问。
      “盯梢啊,每个月都能碰上好几回呢!”
      这司机大概开了一天的闷车,好容易遇到件比较有意思点的活儿,一边开车一边滔滔不绝地说起来:“真的,我们开出租的,这种事儿常见,有时候是记者出来搞侦查,有时候是老婆跟踪有外遇的老公,有时候家长跟踪出去玩的孩子,嘿,要是碰上便衣警察执行公务呀,那车钱回头还可以多算一点呢!”
      司机口沫横飞地说了半天,还不忘回过头来问琪琪:“嗳,小姐,你这是哪一种啊?”琪琪眨巴了半天眼睛,愣是答不上来。
      前面蓝色的出租车兀自跑个不停,琪琪偷眼瞧一下计价器,两顿饭钱已经出来,她不由后悔起自己的决定来,但是又不知该怎么办,只得硬着头皮跟踪下去。
      正在计算,忽然听见司机嘀咕道:“咦,怪了,原先这儿没路的呀!”
      “什么?”琪琪回过神来问道。
      “我记得原先这边没路的,怎么突然多出一条小道来?”
      顺着司机的手指,琪琪看到那辆蓝色出租拐进了前方的一条小道。琪琪是个标准的路盲,现在早已经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了,当然没法解答司机的问题。就这样,他们的车子也跟着拐进了小道。
      一进去,四周立刻暗了下来,司机把远光灯打开,抱怨着:“我看这路八成是新修的,连路灯都不安,这也忒差点了!”
      琪琪望着两边昏暗的街道,模糊的建筑物,心不由得渐渐紧了起来,那辆蓝色的出租车还在前面不远处,尾灯一闪一闪地亮着。
      琪琪忽然道:师傅,不跟了,咱们往回走吧。”
      “往回走?不跟了么?”司机看看琪琪,老大不情愿地减速倒车。车子在空空的街道上调了个头,开始往回走。
      琪琪扭头看看渐渐消失的蓝色出租,轻轻地舒了口气。
      “现在往哪儿走?”
      “去辽阳东路吧。”琪琪吩咐道,暗地里摸摸钱包,还好,付了车钱,应该还够吃碗拉面的。
      然而,事情并没有像她想象中这样简单。
      不一会,司机叫了起来:“见鬼了!见鬼了!”
      “怎么了?”
      “真是活见鬼,走了半天,这条街怎么还没到头?进来的时候可没用这么久啊!”
      琪琪脑子里嗡的一声响,坏了,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怎么办,该怎么办?琪琪感到冷汗不断从后背淌下来。
      正想着,车忽然停了下来,司机小伙子说道:“小姐你等会,我下车看看,咱们大概是走错路了。”说着就要推开车门。琪琪手疾眼快,一把按住了他,大叫一声:“别下车!”
      司机吓得猛一个寒战:“怎……怎么了?”
      琪琪定了定神:“别下车,继续开往前吧……我认得路。”
      司机看着琪琪,她勉强压住砰砰乱跳的心,给了他一个微笑,笑得小伙子有点不好意思,一拍方向盘:“那行,今儿我就跟您走了!您可得把我带出去,这儿确实有点邪门儿!”
      “放心,听我的吧,一会儿就走出去了。”
      琪琪微笑着说,同时伸手悄悄摘下了戴在脖子上的红绳。那是一根洗得有点发白的红绳,绳子上穿着一块鸽子蛋大小的红色石头。
      绳子一摘下来,琪琪立刻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窗外阴风惨惨,树影飘摇。他们的车子正行驶在一片荒凉的坟地中间!一只只游荡的亡灵从车窗边飘过,冲着玻璃里面的琪琪龇牙咧嘴地做出各种可怖的怪脸。
      “小姐,你怎么了?”司机小伙子见琪琪紧绷着脸,两眼直勾勾盯着窗外,不由担心地问,“不认得路是么?没事,不用勉强,我下去问路就是。”
      “不、不用,直走好了,我认得路!”
      琪琪硬生生把目光从窗外收回来,努力不再看那些缺鼻子少眼睛的脸,低下头,双手捏一个指诀,开始艰难生涩地背起咒文来。
      真是学到用时方恨少,从前妖怪师父教这些东西的时候,琪琪不以为然,爱听不听,似记非记,总觉得自己有爷爷的红石头保护不会有事。结果现在到了危急时刻要指望这些东西保命了,才发现已经生涩到记不起来的地步了。
      “该死,下一句是什么来着?”
      “小姐你说什么?”司机转过头来,奇怪地问道。


    阿越:心灵辅导师(4)


      “没什么,开好你的车!”琪琪刚刚记起一点,结果被司机这么一问给打断了,气得她瞪了小伙子一眼,这一眼,却又吓了她一跳。借了车灯的反光,只见司机的脸,半边是正常的颜色,另半边脸却是黑气横生,这是被亡灵死气侵染的征兆。看来,外面的死气已经从车窗缝隙中渗透进来了!琪琪暗暗叫苦,同时她也看到,那些徘徊在窗外的亡灵们,正贴紧了车窗试图钻进来。车厢里的阳气正在一点点地消散,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他们俩也就会变成跟车外的那些家伙一样了。
      琪琪感觉后背都要湿透了,她使劲捏了一把大腿,这该死的咒文,到底跑到哪儿去了?天可怜见,难道我江小琪就命尽于此么?
      一个亡灵把仅有的半边残破头颅紧紧地贴在玻璃上,使劲地想往里钻。琪琪倾斜着身子,使自己尽量远离车窗玻璃,却仍然能感到一股股阴冷的恶寒之气从窗缝里面一点点地渗进来。
      琪琪突然感到悲哀,完了完了,今天真的要死在这里了。妖怪师父和爷爷如果知道自己死在这种地方,一定会气得吐血的。
      就在这个紧要关头,突然福至灵心,妖怪师父曾经念过的咒文竟然一句句涌上心头。琪琪顿时精神一振,重新捏起指诀,念动咒文……
      慢慢的,坟地不见了,缠绕在车外的亡灵不见了,前方出现了一团柔和的白光,出租车向着白光驶去……
      走出了小道,前方便明亮起来,马路繁华的夜景出现在眼前。司机长吁一口气笑道:“哈,总算是开出来了,按您说的直走还真对了,没迷路!”
      琪琪则是悄悄抹了一把汗,如果这个司机知道自己刚刚是从鬼门关转了一圈回来的,恐怕他早就说不出任何话来了。她悄悄回头瞅了一眼,刚刚的那条小路果然消失不见了。
      很快,车子到了辽阳东路,琪琪付钱下车,果然兜里只剩下一碗拉面的钱,出租车司机边收钱边还在兀自嘀咕:奇怪,感觉刚才跑了不少路,怎么这计价器才跳这么点?
      坐在路边的拉面摊上,琪琪边吃面边回忆刚刚事情,真是越想越后怕,为此她决定今晚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妖怪师父留下来的书统统找出来翻一遍,说什么也得把那些咒文记清楚了。否则,下次可没这么好运气了。
      琪琪为什么知道还会有下次?因为,在车子向白光驶去的同时,一个阴冷的声音钻入她的脑际,对她说:这次算你走运,想活命的话,离那个孩子远点,下次可没这么便宜了!
      琪琪从来不是个轻言放弃的人,对于这种威胁,只不过是增添了她的动力而已。第二天,准备充分,自信满满的她又出现在初三(二)班。江小琪趴在座位上发呆,看到她,只是稍稍表示出了一点惊讶,随即便转开了眼神。
      “早啊!”琪琪故意笑嘻嘻走过去跟他打招呼,江小琪抬起头看看琪琪,有气无力地哼了一句“江老师早”,便继续趴下了。
      “怎么这样没精神,昨晚没有睡好么?”琪琪微笑着,伸出手来摸他的头。江小琪本能地一闪,想躲开,但琪琪早有准备,手伸得稍微快了一点,在他闪开之前,碰触到了他的额头。江小琪啊的叫了一声。
      “怎么了?哪里不舒服?”琪琪关切地问道。
      “没、没什么。”江小琪有些慌乱,低着头,不敢看她。
      “如果不舒服就不要勉强,记得跟老师说啊。”
      琪琪微笑着走出了教室,刚一出门,便皱起了眉头,一早用明矾水写在手上的灵符变得火热,灼得手生疼。看来她的猜测是对的,那恶灵果然已经上了江小琪的身体。不过,幸而如此,借了江小琪的身体做媒触,这灵符才得以发挥威力伤到了恶灵。
      只是不知道妖怪师父留下的这些符咒效果怎样,会不会使那家伙老实一会,让她可以跟江小琪单独对话。
      上午第三节是琪琪代教的英语课,整整一节课,江小琪都趴在后排的座位上睡觉,即使那些游魂亡灵像苍蝇一样萦绕耳边,也没有把他弄醒。
      昨天黄昏,那恶灵用了江小琪的身体做媒介布下鬼阵,差点把琪琪引入鬼门关,这样的法术是相当耗费宿主体力的,所以今天江小琪才显得特别疲劳。当然,琪琪没有去打搅他,让他睡个好觉,也好把精力留到放学后。
      “小江,怎么样,对那孩子的接触有没有什么进展呀?”回到训导处后,张老师关切地问道。
      “进展……呃,算是有吧!”琪琪笑笑,昨天那样的情况算不上是接触吧,要说进展么,还得看今天晚上的,“张老师您放心吧,我一定完成任务!”
      张老师还是不太放心:“那个孩子挺难缠的,小江你不用太勉强,遇到什么困难的话一定要跟我说。”
      “嗯,一定一定的!”琪琪连连点头,心想,嘿嘿,这种困难,要是真的说出来,还不得吓死这一屋子的人?
      时间过得飞快,还不等琪琪做好准备,就到了下午放学的时间。其他年级放学后,初三级部照例是要加课的,趁着休息间隙,琪琪走进初三(二)班的教室,却发现江小琪的座位上空空如也,人不见了。
      “你们谁看到江小琪上哪儿去了?”琪琪一个一个地问班上的学生。
      “不知道,没看见!”
      几乎所有的学生都这样回答她,琪琪的耳朵特别灵,她甚至听到孩子们在私下耳语:“管他去哪里呢,那种家伙,看不见最好!”“他怎么还不赶紧转学啊?”“那种讨厌的家伙最好消失不见!”
      琪琪无奈地摇摇头,江小琪的冷漠孤僻,也许与身处的环境未必没有一点关系罢。突然,一个高高瘦瘦的女生走过来,拉拉琪琪的衣袖小声说:“江老师,我知道他在哪。”
      琪琪看了她一眼,记起来了,这好像是上次被江小琪从楼梯上推下去的那个女生。
      “你是崔敏吧?你的腿没事了么?”
      女孩微微一愣,随即点头:“嗯,大夫说已经没有关系了,只是稍微有点疼而已。”
      “哦,这样啊。”琪琪点点头,“你刚才说知道江小琪在哪里?告诉我吧。”
      “我带你去,江老师,江小琪他的样子好奇怪哦!”崔敏说着,转身向前走去,琪琪紧跟着她而去。
      崔敏带着路,两人穿过了空空荡荡的教学楼和操场,最后来到校园北面存放车辆的车库,此刻低年级的学生都已经走光了,整个车库空荡荡的。琪琪走了进去,远远就看到江小琪蹲在角落里,双手捂住脑袋,身体似乎在发抖。


    阿越:心灵辅导师(5)


      “江小琪,你怎么了?”琪琪走过去,关切地问。
      “别……别过来……走开!”
      江小琪阴郁的声音从手指缝里传出来,琪琪稍稍怔了一下,还是继续向他靠近,温和地说道:“哪里不舒服,告诉老师好么?”
      “走开……快走开!我要控制不住自己了……”江小琪的声音有些发抖,充满了压抑的痛苦。
      “不对,你当然能够控制住自己,只要你愿意。”
      琪琪这样说着,轻轻地走过去,把一只手放在他的背上,像母亲哄孩子一样轻柔地拍着。江小琪停止了颤抖,抬起头看着琪琪,眼神中充满了迷惑。不知道是不是夕阳余晖的缘故,此刻,琪琪全身笼罩着一层微黄的光芒,朦胧中显出一种神圣而端庄的美丽。
      “坚持住,你要相信自己。”琪琪露出坚定的神情看着眼前的男孩,“身体是你自己的,意志也是由你决定的,只要你不愿意,任何力量也无法勉强你。”
      “你、你什么都知道?”江小琪睁大了恐惧的眼睛。
      “我是来帮助你的。”琪琪给他一个温柔的笑容,“你要相信我,更要相信你自己。”
      “我……该怎么办?它已经在我身体里了。”男孩露出痛苦无助的表情。
      “那就赶走它,只要心中有正义存在,任何邪魔妖道都不可能侵蚀到你!”琪琪干脆利落地回答,“现在,在心中告诉它,‘赶快从我的身体里离开!’”
      “我……可以么?”男孩怯怯地问。
      “当然!现在就说,我会在一旁陪着你的!”琪琪鼓励他道。
      他看看琪琪的眼睛,终于下定了决心一般,使劲点了点头:“嗯!”
      江小琪闭上了眼睛,去跟潜入自己身体中的恶灵斗争,琪琪依旧把手放在男孩的后背,另一只手却暗暗捏起指诀,口中默默背诵起清心明志的口诀。琪琪的记忆力还是不错的,昨晚熬夜背下来的东西,现在还记得挺清楚。琪琪心下略略欣慰,余光瞥见带自己来的崔敏正在缩手缩脚地躲在车库门口看着他们。
      忽然,江小琪大叫了一声,接着,一团暗红色的影子从他身体上剥离了出来,他的身体随即瘫软在地上。琪琪看得分明,那只红色的恶灵露出骇人的凶相,咆哮着向琪琪扑来。
      “该死的臭丫头,坏我的好事,你找死!”
      琪琪满不在乎地回敬道:“怕你么!有本事你动动我试试?”
      刚说完,忽觉一阵罡风袭来,她本能地向后一闪,凶灵的利爪擦着脸颊划过。琪琪感到鼻尖上一痛,似乎擦破了皮。
      “天哪,它居然能够碰到我!这是怎么回事?!”
      琪琪大骇,记忆中自从带上红色的石头之后,从来没有任何鬼魂能够碰触到自己,今天这是怎么了?想到这儿,琪琪习惯性地向颈部一摸,空空的,石头呢?突然,她记了起来:“啊,该死,石头昨晚摘下来放进包里了!”
      恶灵可不管琪琪有什么理由,失掉了一个马上要到手的身体,它的愤怒不亚于股票被套赃款被盗,片刻不停地向琪琪发起攻击。
      幸好琪琪昨晚恶补了一下防御性的法术,当下拉开阵势念动咒语,一道青色禁制突然出现,阻挡了恶灵的进攻。
      “想不到你这个臭丫头还懂两下法术。也好,等我杀了你之后,就用你的身体好了!”恶灵嘶吼着,化作一团黑气,直冲向禁制。巨大的冲击力使琪琪连连后仰。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恶灵的嘶鸣声越来越大,青色的禁制开始变得稀薄起来,范围也越来越小。琪琪明白,那是因为自己不会控制力量,禁制在慢慢衰弱,衰弱到极点,就会消失。现在是黄昏,随着黑夜的来临,恶灵的力量将会越来越大,到时候的结果……太可怕了,琪琪不敢再想下去。
      琪琪记得妖怪师父说过,自己天生具有非凡的神力,倘若能刻苦修行,将来前途不可限量。可是她对于修行根本丝毫不感兴趣,长期以来都靠爷爷留下的红石头和妖怪师父保护自己,谁能料到会有这么一天?
      恶灵又撞击了一次禁制,薄薄的禁制已经经不起冲击了,虽然琪琪猛念咒文,但恶灵带起的强大气浪还是把她掀翻在地。
      咕咚!琪琪的后脑勺磕在了墙上,磕得她头晕眼花,就在同一时刻,一颗智慧的火星也被撞击了出来。琪琪揉着木木的后脑勺,突然想起了妖怪师父说过的一件事情:人类在受到某种强大刺激的时候,出于防御反应,身体里的各种机能会在短暂的时刻突然迸发出来,令人做出平时很难做到的事情,这就是所谓的“潜能爆发”。琪琪记得当时还问过师父,什么叫做强大刺激。师父说,比如疼痛。
      疼痛?
      琪琪瞅瞅身后的墙,还有铁柱子,心想这些恐怕不行,万一撞昏了可就什么都完了,自己死了不要紧,还要连累到地上躺着的那个。她摸摸口袋,真是天不绝人,上衣口袋里有一支特细型号的签字笔!琪琪拔出签字笔尖,咬咬牙,对准自己的胳膊猛地扎了下去……
      “哎哟——”
      一震钻心的剧痛由胳膊上扩散了开来,伴着剧痛,整条胳膊好像燃烧一样,变得火热无比。与此同时,禁制彻底消失了,恶灵那带着腐朽气息的青白面孔向琪琪扑了过来。对准恶灵的那张丑脸,琪琪挥动了拳头。
      顺着琪琪挥拳的轨迹,一道橘色的火焰忽地腾起,划着美丽炫目的轨迹。叫嚣着的恶灵顿时如水气蒸发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
      确定了恶灵真的消失之后,琪琪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像电影里所有的死里逃生者一样,瞪着眼睛,以大口喘气来压制内心的恐惧和激动。
      危机解除了,琪琪回想起刚刚危难之际自己发下的誓:“只要这次能活下来,以后天天用功修行”,不禁又有点后悔。
      细微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琪琪回过头,只见江小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了,从地上坐了起来,两眼发直,呆呆地望着琪琪。
      琪琪有些担心,不知道刚刚的惊险画面他看到了多少,会不会吓坏他,刚要说话,江小琪突然开口道:“江老师,你没事吧?你的胳膊在流血啊!”
      “我?我没事,没事!”琪琪吃了一惊,这还是她头一次听江小琪这样说话。
      “你怎么样?还有没有不舒服?”


    阿越:心灵辅导师(6)


      “我很好……”江小琪嗫嚅了两声,最后还是清楚地说了一句,“江老师,对不起!”听见这句话,琪琪先是愣了一下,随即便会意了,微笑道:“不用这么说,老师说过一定会帮助你的!”“对不起,老师,是我害你受伤的。是我把那些鬼东西引来的,因为……因为它们说可以让我见到姥姥……我真的很想念姥姥,可是它们骗了我……”说着,江小琪抽泣了起来。
      琪琪眼圈一酸,伸手揽过江小琪,拍拍他的背:“我知道,我都知道,乖,一切都过去了。”
      仿佛是得到了依靠般,江小琪在她的怀中放声大哭。琪琪揉揉酸涩的鼻子,在心底里叹一口气,这孩子多么像她啊。曾经,她也是一样的孤苦无倚,也是一样受到那些东西的威胁,不过她是比较幸运的,因为她有妖怪师父的保护和教导。而这个孩子比自己还要可怜,没有人关心他……不对,她不是在帮助他么,就像妖怪师父对她做的一样。
      琪琪突然间想明白了一件事,自己要给江小琪的帮助,不仅要让他不被那些邪恶的东西骚扰,更加要教导他,让他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哭了一会,江小琪从琪琪的臂弯里抬起头来。
      “江老师,还有件事我得跟您说。崔敏真的不是我推下去的,还有同学们的那些东西也不是我弄坏的,这些都是那个家伙搞出来的……请您相信我!”琪琪点点头:“我知道,我相信,你是个好孩子,你不愿意与大家接触,只是害怕那个恶灵伤害你身边的人,对么?”“您怎么知道?”孩子睁大了眼睛。
      “那个恶灵缠了你很久了吧?我想,它是为了得到你的身体,才故意伤害你周围的人,让大家都恨你讨厌你,让你的心一点点绝望,这样它就可以彻底占有你的身体了。”
      江小琪惊奇地看着琪琪,脸上的泪都忘了擦。
      “您怎么什么都知道?老师,你、你是个法师么?”
      琪琪笑了:“法师?呵呵,我不是。我和你一样,只是个具有一点特殊能力,能看见鬼怪的人。其实,这个世界上存在有很多和咱们一样的人。但是有些人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特殊能力,受了阴邪力量的欺骗,走上了邪恶的道路,结果,最终落得毁灭的下场。”
      “嗯……”江小琪听着,若有所思。
      琪琪接着说道:“这次的事情,权当是一个教训吧,希望你以后能正确对待你的能力,记着我说的话,只要你心中有正义存在,就没有任何邪恶力量可以侵蚀你。”
      “嗯,我记住了!”江小琪使劲点了点头。
      “那么,咱们离开这里吧!”琪琪露出轻松的表情,咧一下嘴角,“来,拉我一把!坐得太久,我的腿都麻了。”
      师生俩相互扶持着站了起来,走到车库门口,琪琪忽然想起了什么,左右看看,那个女孩的身影早已不见了,她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
      “江老师,你笑什么?”江小琪奇怪地问。
      “呵呵,我笑那些小鬼,也不全都是坏的嘛,我能找到你,也是受了某个家伙的帮助呢。”琪琪笑着,向虚空中喊道。
      “喂!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帮我,不过还是谢谢你啦,祝你早日投胎。”
      琪琪的话音刚落,一个淡淡的白色身影出现车库门口。
      “原来,你早看出我不是人……”
      “别忘了,我也是通灵人呢。还有一点,你也真笨,变成谁的样子不行,非变成那个崔敏,我听丘主任说过,崔敏伤得不轻,至少得在床上躺两个礼拜呢!”江小琪看着白色的影子问道,“你,为什么帮我?”
      白色的身影回答道:“因为你曾经帮助过我。”
      “有么?”江小琪努力的想了想,摇摇头,“我怎么不记得?”
      “也许对你来说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在一年前,借助你的眼睛,我找到了我想找的人,完成了弥留人间的最后愿望。从那以后,我就一直悄悄跟在你身边,想要报答你,却始终都没有机会,你被恶灵缠身,我很担心,所以……很高兴看到你没事了,那我也该离开了。”
      白色的影子说着,渐渐变淡,消失了。
      “喂,你要去哪里?我还没跟你说谢谢呢!”江小琪喊道。
      琪琪拍拍他:“算了,它去投胎了,祝它好运吧!”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晚霞映得天边火红一片,教学楼的方向传来了喧闹声,初三级部的加课结束了,学生们三五成群地涌出教学楼。
      琪琪看看身边的小男孩,他的脸上也浮现出一抹同自己一样的微笑,经历了那样奇异的生死瞬间,再看这些尘世中平凡的喧嚣,任谁也都会有一种舒心释怀的感觉吧。
      “从今往后,你可要好好学习,不能再胡思乱想了,知道么?”琪琪嘱咐道。
      “知道了,那个……”江小琪有些不好意思地问,“江老师,你有空能替我补习一下英语么?”
      “嗯,没问题!”琪琪爽快地答应了。
      “如果可以的话,顺便教我一点法术,可以么?我也好防身。”
      “这个么,如果你的学习成绩能提高的话,我可以考虑。”
      “嗯嗯,我一定好好努力!”江小琪点头如捣蒜。琪琪这才发现,原来这个孩子笑起来也蛮可爱的。
      “江老师,我还有一个问题,你是什么时候有这种通灵能力的?天生的么?”
      “哎呀,你这孩子哪来这么多问题呀,真没发现你居然这么罗嗦……”
      一周后,琪琪结束了代课任务,同时一份完整的辅导个案也交到了辅导员张老师的桌子上。张老师和丘主任翻看着个案都啧啧称奇,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刚刚从学校毕业的小丫头,居然在短短一个星期里搞定了那样一个连资深教师都教育不了的问题少年。
      “我看呀,小江在心理辅导方面一定有特别的天赋!”张老师赞叹道,“如果能在这方面多下些功夫,日后的成绩一定不可限量!”
      “不如,就让小江跟你一起工作吧,反正你一个人也忙不来!”丘主任建议。
      “那个,其实……我还是想当老师!”琪琪急忙推辞。
      “傻丫头,心理辅导也是教师的一种工作!”丘主任笑道,“而且,比一般教师的工作更加有挑战性!”
      “对!”张老师也在一旁附和道,“咱们的工作可以称之为‘心灵教师’。怎么样,有兴趣接受挑战么?”
      琪琪看看笑眯眯的主任,再看看一脸期待的张老师,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理由可以回绝他们。
      其实,经历了帮助江小琪的事情,琪琪自己也觉得这种工作蛮有成就感的,好吧,那么,就暂且做一个“心灵教师”吧!


    明寐:魔神之曲(1)


      清脆的脚步声,从光明神王宫殿前的台阶下传来,让站在主殿正门处的一位神侍抬起了低垂的头。她微微皱起眉头,等着这位可能打扰到光明神王沉思的神走上来——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比光明神王的沉思重要?伴随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一簇华丽的盔缨首先出现在神侍的视线里,接着就是战神那张永远威严深沉、不可冒犯的脸。神侍垂下了目光。
      身穿盔甲、腰挂佩剑的战神在神殿正门前停下脚步,伸手握住镶满宝石的门环一扣,一声脆生生的金属撞击声直上云天,回响在整个天堂上,也回响在每一个光明神族成员的耳边,就连远在比斯大陆巡游的神族长公主,也在这刻回过头去望着天堂岛。
      “就连最后维系大陆的依凭,也崩溃了吗?”她的目光中,有震惊,有惋惜,有哀伤。
      在众多神殿祭司惊讶的目光中,神族长公主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从座椅上站起身来,抬起的右手缓缓在身前划过,从指尖洒下的细小光点浮游在空中,凝成一片淡薄的水蓝色光幕。长公主再向前迈出脚,脚尖轻轻将光幕破开,随即就点在天堂岛神殿的玉石台阶上。
      “长公主殿下……”看到长公主的背影溶进那片幽深的水蓝色光幕,身为神殿领导者的红衣总祭鼓起勇气来轻喊了一声,但完全与光幕合为一体的长公主并未理会。水蓝光幕荡漾着,在阳光下逐渐变得透明,随后消散。只留下一地伏跪于地的祭司们面面相觑,都不知是什么变故。
      得到讯息的公主们、神将们一路走上神王宫殿的台阶,从沉默着站在台阶两侧的八千光明神族中穿越而出,来到光明神族的心脏——神王宫殿大厅中。最后进入的长公主先在门边向自己的父亲施了礼,然后站到左侧首位。
      “大家早就知道,近十年来,光明神族下属的大陆领土内异端横行,黑暗魔族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虽然如此,我还是在尽力化解。但在刚才,战神带来了黑暗魔族的通报。”端坐在正殿唯一一张座椅上的光明神王睁开了数千年来一直闭着的双眼,轻柔的话语回荡在每一个光明神族耳边,“在魔属大地上,人类已开始追求弑杀神魔的魔法了。”
      神王话语里的信息不但让正厅里的公主神将们都抬起头来,台阶下的八千神众也在同一时间里抬头,眼神中流露出强烈的震惊和愤怒。
      “忤逆的人类已有了一些成绩,他们围杀了一个黑暗魔族。为此,黑暗魔族请求启动最高等级的神罚,按照两族间的协定,我已同意。”光明神王用手支着下颚,雍容的气质也难掩心中的失望惆怅,“当一个时代自行发展到无法控制的时候,唯一的办法就是使其崩溃。虽然在废墟上重建的新时代必定会好于上一个,但这毕竟也是一个属于我们的时代啊。”
      “父王想在什么时候启动神罚?”长公主低垂着头,“我们要使用什么手法?”
      “让魔神之曲缓缓响起,送走这一个已历经了万年的时代吧。”光明神王站起身,看着自己的长女,嘴边露出一个淡淡的笑意,“就是现在。”
      “如您所愿。”正殿里,公主、神将伏跪回应。
      “如您所愿。”殿前台阶下,八千神众伏跪回应。
      光明神王向前移动着脚步,无数丝状的金色半透明线条从他的后背弥漫出来,轻若无物地在广阔的空间里游移着,逐渐聚合、离散,最后凝聚成一对巨大的金黄色光翼。正殿拱顶悄无声息的向两侧打开,神王的身影笔直升上去,传到每位光明神族耳边的话语已变得威严起来:“既然要亲手破坏属于自己的东西,那就要用最华丽的手段,因为这不但是万物灭亡的挽歌,也是众生新生的颂歌。”
      “如您所愿。”神众们的回应声汇合起来,依旧是平和的,但在这瞬息之间,天堂岛上下已变成一片洁白羽翼的海洋。
      公主、神将与八千神众都舒展开自己的羽翼,跟随神王升上天空,在云层的最高处排列成整齐的队形。神王的体形这时已变得极为巨大,如同是另一个太阳,在不断向外散发着金色的光芒——在目光无法到达的彼方,一个黑色的身影与之遥遥相对,那是黑暗魔王的身影。
      此时的比斯大陆正处于白昼,对上界一切毫无所知的芸芸众生正在为自己而奔忙。各个帝国的皇族在宫殿里处理政务,贵族、官员、名流正在聆听教诲,学者在研读,军士在训练,农夫在耕作,商人在叫卖……没有人会想到,在那高高的虚空之上,风已止,云已定。
      长公主正从光明神族中走出,后背十二对纯白羽翼完全舒展开来,她那一直紧抿的嘴唇正在轻轻开启——以众生未知的语言,唱出这第一声对生命的咏叹,这声音,直传到天边。
      万里之外,与光明神族万里之遥的魔族阵营中,这时也缓步走出一位女性,十二对在她身后缓缓起伏的紫色羽翼,昭显出她魔族长公主的超然身份。在神族长公主的第二声吟唱迎面而来时,魔族长公主的吟唱也由唇边轻启,柔柔地和了上去,这是神魔长公主的和声吟唱。
      两个清亮、柔美又蕴涵着无尽魔力的声音汇集起来,像是一双温柔的手,在无垠的静止云海中回旋滑行,带起了风,推动了云。又犹如是一声对世间的号令,让万物生灵举头,令一草一木震颤……而忙碌的人类却对此一无所知。
      两位长公主的和声还未消散,神魔阵营中各有千名双翼天使奏响手里的乐器,轻柔但却清晰的乐曲声包裹着公主的吟唱回荡四方——除了人类,万物惊变。
      大陆外海,漂泊着一艘因捕鱼而迷航的渔船,几位船员正要撒网,却发现数尾珍稀的深海鲟鱼跃出水面,正在惊讶,这些长达两臂的鲟鱼已挣扎着游离翻卷的浪涛,流线型的身体不停在空中划着圈。虚弱的船员们眨着眼睛,都不敢相信自己这刻所见的景象。但在眨眼之后,数千条深海鲟鱼自水面接踵跃出,如同飞鸟一般游弋在天!
      隐隐的乐声里,天边映出五彩的霞光,霞光被一条竖立着、不断回旋的光带牵引,在无尽的虚空中环绕前行,逐渐地近了,更近了。绚丽的光带当空飞舞,流光溢彩,把碧蓝的海面和天空都点染得分外娇艳……各个种类、体形不一的海中生物争相飞上天空,成群结队地分别占据了高高低低的天空,不住地翻腾跃升,仿佛这世界已没了海水与空气的区别。
      “神迹啊!”望着在空中翱翔的鱼群,船员们大叫,“这是神迹啊!”
      轰然巨响声里,长达五十臂的渔船从中断裂,魂飞魄散的船员们跌入海中,好半天才恢复神智,纷纷转头一看究竟——摧毁这艘曾经让船员们无比自豪的渔船的,是一只船员们从未见过的巨型三头海怪,那硕大船尾被这海怪咬在嘴里,就如同是一块饭前的小小餐点。
      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嚎叫,三头海怪扭曲着身体在海面上滑行,粗壮的尾部不断敲击海水,掀起阵阵高达百臂的巨浪。被卷入其中的船员,十有八九不再浮起,剩余三两个运气极好的,浮出水面时只看到一只自由飞翔在空中的巨型三头海怪——在它身下的海面上,还有千百只大小不一的同类正在挣扎着想要起飞!


    明寐:魔神之曲(2)


      铺天盖地的浪涛里,船员们几乎失去了语言的能力,连颂赞光明神族的赞歌都念得结结巴巴,只能歇斯底里的大叫:“神迹,神迹!”这之后,他们就彻底地被巨浪淹没……
      比斯大陆腹地,连绵的山脉中隐藏着一处秘密营地,立志反抗神魔的人类正是以此为基地,聚集了当世人类最杰出的精英,研究着高高在上的神魔秘密,决意击碎加在整个人类头上的命运枷锁。
      本来应该是个很平常的中午,但在弹指间这山谷中鸟不飞、虫不鸣,静得可怕。营地入口的卫士从伪装中探出头去,看到一位身穿素白武士袍的人类站在入口处,他体形修长,肤色白皙,细致面容如同是玉石雕刻,抱着一柄窄长的单手剑,正闭上双眼在侧耳倾听着什么。
      职责在身的卫士正要拉响警报,却发现自己的手臂已经完全麻木,那白衣武士微微转头,把双眼睁开,用冷冽的目光罩住卫士,这目光竟如金属般锐利冰寒!一点鲜血从卫士嘴边涌出,逐渐连成一线,当殷红的血丝滑落地面时,卫士已悄无声息地死去。
      白衣武士正过身子,向营地内一步步走去,脚步不急不缓,肉眼不可见的风刃阵列围绕着他的身体,将前进路途上所有物体都切割成凌乱飞舞的碎片,无论是树木、巨石,又或者那些向着白衣武士冲去的无畏人类武士……在白衣武士走到山谷中部之后,飞舞在他身边的风刃才逐渐平复消失,几十名上了年纪的人类魔法师分站在他四周,用奇异的阵型把他包围。
      “魔将就是死在这个魔法阵下的。”白衣武士的目光在这些人类身上扫视过去,第一次开口说话,嗓音是那么的悦耳,语调却又是那么的冷漠,“我会给你们时间吟唱,你们要尽力把魔法发挥到极致。”
      “难道你就是另一位魔将?在我等魔法的威力下,就算是魔族也无法幸免。”站在白衣武士正面的一位人类老者扬声下令,“八属性终极复合封印咒文——最美的光辉!发动!”
      数十名人类魔法师同时吟唱,飘散在空中的咒文显得悲壮而苍凉:
      “无尽的魔力,将化为无尽的希望;
      风之精灵请围绕在我身旁,构成混沌屏障;
      水之精灵请化为柔顺的波动,凝为岁月之镜;
      地之精灵请放弃彼此的仇视,解除心灵之束缚;
      火之精灵请凝成红莲之索,织为空间之网;
      四大元素请借与我心之力,缔结永恒的莫名;
      从虚无的开始到混沌的终结,请停止一切的波动,封印吧!最美的光辉!”
      大片的闪电从空中劈下,在人类魔法师手中变成八色光带飞射而出,在白衣武士身外编制出一片细密的光网,向着白衣武士全身上下缠绕而去。人类魔法师们已经有了一次成功的经验,一位魔将就是被这魔法封印而被最终消灭的。但白衣武士的身体却像是一个虚无的影子,缠绕过去的光带都从他身体中透过,没有发挥半点应有的效果。
      “你……你不是魔族!”人类魔法师发出惊呼。
      “你们的时间不多了。”白衣武士答非所问,目光望着天边,“长公主的吟唱已近尾声。”
      “既然你不是魔族,那么我们就用对付神族的魔法来应对你吧。”人类老者举起藤木法杖,再次发令,“逆属性终极魔法——交错之幻想!发动!”
      “在混沌中封闭的永恒,
      在虚无中破碎的平衡,
      停留在宇宙中的至深之渊,
      流连于岁月中的记忆之尘,
      请回应我的祈求,
      重叠幻想与现实,
      交错弱小与强大,
      描绘失落的纹章,
      改变彼此的面貌,
      将痛苦与悲伤,降临彼身!”
      这个由无数人类精英前赴后继研究数百年的终极魔法,第一次在实战中被释放出来,当咒文响起的时候,以这群人类魔法师为中心,一个巨大的光幕从地面上冉冉升起,越来越大,将整个山谷全部罩住,使之与外界分隔开来。光幕之外并无任何异状,但光幕之内却是风声四起,飞沙走石——魔法释放会消耗释法者的全部魔力与生命力,最后效果会令时光交错、敌我交错、甚至包括弱强与性别在内的光幕里的一切事物交错!在这之后,耗尽全部魔力与生命力的恶果会转嫁到敌方身上,唯独施法者存活下来。
      当激昂的风声平静,当飞舞的一切复原,当包裹整个山谷的光幕逐渐消失之后,白衣武士依然静静地伫立在原地,他没有任何变化,而围住他的人类魔法师却一个个委顿倒地,像是即将枯死的植物,连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看着白衣武士迈步走向山谷深处的一间小屋。白衣武士左手轻轻一挥,一簇簇蓝色火焰从倒地魔法师的身体上燃烧起来,他们的身体逐渐分解,最终化作漫天飞舞的灰烬。
      数十位人类魔法师直至生命最后一息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两个终极魔法会在白衣武士身上失效,这明明就是能击败神魔的魔法、是人类万年以来的心血结晶啊!
      在这山谷中唯一的一间小屋里,一位十来岁的人类少年坐在面门的靠背椅上,雍容沉稳的气度与他的年纪毫不相称。白衣武士看了少年一眼,开了口:“光明神族,神王传令。”
      “请原谅,我想坐着听神王的命令,因为我现在并不信奉神魔。”少年微笑着回答,“在我三十岁那年,就知道神魔不过是污秽之物而已。”
      “世界即将毁灭,因你而毁灭。”白衣武士对人类少年的态度既不生气,也不训斥,依旧用不带任何起伏的语调说话,“光明神王要让你看完整个过程。”
      “可惜了,我没有时间去旁观世界的毁灭。你的主人可以为你安排一切,但他的话对我没有任何约束力。人类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人类少年露出一个胜利的微笑,身体轻微地抖动着,嘴角隐显出一点血丝。


    明寐:魔神之曲(3)


      “你服毒自杀,我让你咽气。”白衣武士一步步走上去,站到人类少年的身前,“然后我再把你救活带走。”
      白衣武士这句平静的话,对人类少年来说却是极端残忍,本就忍受着身体上的极大痛苦,这时却又掉进万劫不复的深渊,直至咽气前的最后一刻,少年的目光都怒视着白衣武士。白衣武士没有任何情感的目光与之对视着,直到确定对方真正死去才把手放在少年头顶,用一贯的语调吟唱起一段咒语:
      “岁月缓缓而歌,浇灭众生悲戚;
      时间默默流逝,霜冻万物孤寂;
      失去未来的光阴之河,停滞你的脚步;
      在那绝望的黑日之舞中重归吧,
      侧耳倾听这凄切痛哭的乐曲,低头哀悼这无法安息的亡灵……”
      魔咒在小屋里回响着,死去的人类少年被一层白色光芒包围起来,光芒之内的时间开始倒流,少年口角的血丝在消失,身体比刚才抖动得还要厉害,最后张嘴吐出一颗血红的小药丸——在不甘心的愤怒吼叫声中,人类少年复活过来。
      少年恢复意识的第一反应,就是对白衣武士猛烈进攻,但白衣武士只用一只手,就轻描淡写地接下了所有攻击——当世人类精英领袖的疯狂攻击,直到这位领袖再没了抬手的力气。
      “你想再服毒,我不会阻止。”白衣武士说,“我会再复活你。”
      被复活所受的痛苦并不比自杀好受,人类少年沉默着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再反抗,事实上他也无力反抗。白衣武士抓起他,抬手击穿屋顶,飘飞到半空中。这是怎样的一片天空啊,云海中漂浮着无数的动物、昆虫、植物,有千头以上的猛犸群在漂浮,也有飞翔着的整片森林。头顶的虚空中闪耀着一个巨大的五彩光球,正把这些布满高空的东西吸纳进去。
      “世界毁灭因你的反抗而起,神王要让你听到、看到。”白衣武士把人类少年丢在脚边,“这些生物会在虚无中等待着世界重生的那一刻,而污秽的人类没有这个机会。”
      人类少年还没适应身体的漂浮感,就听到一段缥缈的乐曲从悠远处传来,那声音像是魔法的吟唱,又像是赞颂世界的歌声,空灵、虚无、却又能让他的灵魂跟随着旋律起伏不止。
      “魔神之曲的前奏已完,接下来是真正的乐曲,神魔在使用魔法时,都是以有曲调旋律的真正吟唱为手段,而卑贱人类所谓的吟唱,只是在侮辱这个字眼。”乐声一停,白衣武士就用毫无生气的语调说,“你现在能听到神魔的乐曲,也能看到同类挣扎。身为研究魔法的人类,当然能够衡量魔法效果。妄想以弱小的人类去对抗神魔,这不是一般程度的愚蠢。”
      人类少年张了张嘴,想要反驳什么,却听到天边传来一声清晰的魔法吟唱,这吟唱伴随着悠扬的乐声,立即就改变了他身边的世界——天空、覆盖在整个比斯大陆上的天空都同时陷入了黑暗,仿佛这搭建在天地之间的舞台在一瞬间被人拉上了幕布,熄灭了光源。深邃的黑暗中没有一丝光亮,阴沉的孤寂里没有一点声响,但人类少年却仿佛听到了地面上无数同类发出的惊狂尖叫!
      不知维持了多久,黑暗的天空才被一阵毫无预兆的激昂乐声唤醒,随着音乐的节奏,厚密的云层被不同颜色的光亮照射,穿透云层而出后,这些光亮有如实体一般相互挤压,形成了各种匪夷所思的形状,直到布满整个天空,相互映照之下,它们显得狰狞而妖艳。
      一丝纯白的光柱出现在天界,穿云透雾,笔直地投射到地面,在这纯白光柱周围,数百股金黄色的光流一路奔泻而下,就像是数百个高山瀑布,一旦遇到云层阻碍,还会飞溅起巨大的金黄色浪花!
      灿烂,耀眼,满目的金黄转眼间就覆盖了大地,人类少年紧闭双眼,不忍再看下去。
      “这不是灭亡人类的魔法。”白衣武士不知用什么办法撑开了人类少年的眼皮,解释说,“还没到时间。”
      遍地的金黄光斑在以难以想象的速度收缩、汇集着,逐渐变成大地上的一个小光点,细微而璀璨。光点闪烁着向上飞去,引出头顶上一轮巨大的太阳——不是巨大,而是越来越大,就像是太阳已经陨落,正在向地面飞扑!天空中的云层已完全散去,只余下强烈的光芒。
      回响在天边的乐曲声这时开始转变,太阳在随着节奏膨胀收缩,月亮悄然出现在地平线上,无声地分裂,再分裂,最后变成十二块新月状残骸,围绕着忽大忽小的太阳转动……无数星辰跟着显露在天幕上,缓缓移动着,在日月背后组成一个复杂的魔法图形。
      目光呆滞的人类少年被乐曲声里的一句吟唱惊醒,发现自己前额的发丝在撩动,原来是起风了……而在比斯大陆上,方才还变化诡异的气温开始稳定,伴随着轻柔的微风,和煦的阳光,一切的迹象都表明,这是到了一年中气候最为温柔的春天。
      被刚才连串异象吓得不知怎么才好的无数人类还没把感激神魔的话说出来,和煦的阳光就变得暴烈起来,气温也开始陡然上升,无数巨大的银亮闪电从天空中划过,夹带着冰雹的暴雨倾盆而至!
      “到最后不就是屠杀吗?”同类的哀号悲鸣让人类少年愤怒,“为什么要这样做?”
      “星辰流转,四季变化。”白衣武士的解释传到人类少年耳中,“这是神魔最后的恩赐。”
      就是在这两句对话的时间里,暴雨已经停止,云霞渐起,气温回落,凉风吹拂过大陆,带起漫天枯叶。风速越来越急,枯叶越升越高,在这些枯叶下落时,居然伴随着鹅毛大雪……比斯大陆上的无数人类昂首看向头顶的天空,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竟然就这样到了严寒的冬天!
      风止、风起,一再循环。在人类无助、惶恐的眼神中,四季变换的速度明显加快,到最后,四季天候已经混杂在一起,雪花伴着烈日飘洒,春风裹带冰雹吹拂……所有的事物,都超过了人类的认知范围。世界,处于崩溃的前一瞬间。
      天际的乐曲换了节奏,变得激烈、狂暴。地面开始像水面一样轻微荡漾,间中还有暗流般缓缓转动的漩涡,巨大的能量在地底深处涌动着,就要破茧而出。幽深的天空上点缀着黑白二色的条状光带,由日月星辰组成的魔法阵在穿透世界的清越吟唱声中开始转动……几近疯狂的人类少年听懂了这吟唱,虽然研习魔法百年的他并不明白这是什么魔法。
      “当背叛的话语响起;
      愤怒将化为制裁之刃,报复将聚成誓约之剑;
      太阳与月亮的光迹引领,


    明寐:魔神之曲(4)


      毁灭之阵将从时光的沉睡中苏醒,
      在无尽的空间中蔓延;
      冻结炽烈的红莲;
      滞留汹涌的洪水;
      平息不止的狂风;
      撼动沉稳的大地;
      违逆心灵的真实;
      破碎时间与空间;
      颠覆吧!不管是北、南、西、东,或者是上、下、左、右;
      且将一切沉入残破的大地,不管是快乐或是哀伤;
      交错生与死、光与暗,将一切归于最终的虚无!”
      为了这庞大的最终魔法顺利释放,神族阵列中,所有公主、神将都加入到这段绵长得仿佛永无止境的吟唱中,八千神众里不断有天使的羽翼和身体变得透明,之后就从脚下开始分解,整个身体变成一簇游离的光点,这些光明神族为了释放魔法而耗尽生命与魔力,消亡在云天间。他们的生命记忆,都被高高在上的光明神王收集在手里。而在黑暗魔族那边,情况相差无几,八千黑暗魔族,此时只剩不到五千。
      汇合神魔两族全部能力的咒文在天际传播,魔法符文在星空里飞舞,令世界毁灭的灾难出现。比斯大陆上电闪雷鸣,各系顶级魔法交相辉映,仿佛不受控制似的回荡在人类世界之中,追寻并夺取他们脆弱的生命——没有一个人类能够抗拒,没有一个人类能够逃避!
      当所有人类生命湮灭之后,两道黑白色光芒从星空中投射下来,像是两柄插向比斯大陆心脏的毁灭之剑——范围达千里的飓风在比斯大地上肆虐起来,将无数高耸入云的连绵山峰推为平地;轰然巨响声中,地面上爆起一根根百里粗细的泥柱;巨大的海啸涌起、灼热的熔浆喷射……不要说还有生命存活着,就连整个比斯大陆都在震颤、扭曲!
      白衣武士与人类少年也无法幸免,都在这魔法中化作齑粉。
      这样大范围的魔法,消耗的魔力已超过想象,为了维持魔法,神魔两族的族众已快消亡殆尽,在所有的魔法释放者里,只有光明神王和黑暗魔王还能沉得住气,甚至连两族中的公主们都开始了消亡的过程……终于,在最后一遍咒文吟唱完结之后,各种魔法元素逐渐平静下来,天空恢复,一切异状消失。
      比斯大陆,以一种全新的面貌出现,在每一寸土地中所含水分、沙砾、泥土甚至魔法元素比例都是一模一样,一如创始之初、混沌状态。仅存的生命,只有光明神王和黑暗魔王,还有他们手里的本族族众生命记忆。
      风吹过,孤寂,萧瑟。
      当光明神王和黑暗魔王的身影远去之时,在比斯大陆的某处,一个轻柔的声音响起,却显得那么无奈和疲惫:“要躲过这两个叛逆的精神搜索,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用生命之源的生命礼赞曲来毁灭世界,真亏他们想得出来。”另一个稳健的声音回应说,“这是第二次毁灭,下次毁灭,不知何时发生。”
      “至少要到叛逆们重建种族、重建世界万年之后吧,但愿在那之前,能唤醒生命之源的生命能够降临……我已经厌烦躲藏的生涯了……”
      荒芜、一无所有的比斯大陆上,只有一寸土地未遭蹂躏,在这仅余的一寸完好土地上,有山峰、有河流、有阳光、有云雾,还有一座微缩的金字塔……


    九戈龙:永恒的冰雪花(1)


      噩梦,碎裂的花朵
      “蒂娜,好久不见,你瘦多了。”安杰拉的语音永远都那么柔和动听。他那亚麻色的长发像波浪一样披在身后,一身洁白的法师袍,胸前点缀着象征正义和圣洁的冰雪花图案。长时间阅读魔法书以及接触各种药物使安杰拉也像别的法师一样消瘦,但他没有弱不禁风的感觉,脸庞上的棱角更让他显得勇敢和坚毅。
      “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安杰拉取出了一支鲜花,通体雪白、晶莹剔透。不,不是鲜花,作为艾斯王国国花的冰雪花,是无法在采摘后还能长时间保存的,它的生命本就短暂,而一旦被摘下,花瓣就会在五分钟之内枯萎掉。这是一朵用魔法保存的花朵,冰系魔法对冰雪花无效,那一定是石化魔法。
      蒂娜目不转睛地盯着这朵冰雪花,脸上浮现出惊艳的神色。至少在五级以上的石化魔法将花朵变成了珍贵的玉石,玉石的颜色和花朵原本的颜色完全一致,它仿佛有了永恒的生命,闪烁着动人的光辉。
      “喜欢吗?”
      “喜欢!”蒂娜用力地点头。
      “这是送给你的。有句话我一直想对你说,可始终没有勇气。今天,我想当面告诉你。”安杰拉的声音中满是温柔,他用深情的目光看着蒂娜,“你去死吧。”
      就在蒂娜为这突然的变故惊惶失措的时候,安杰拉的脸一下变得扭曲了,目光中满是杀气。他的法师袍上忽然染上了斑斑血迹。喀嚓一声,安杰拉手中的那朵玉石冰雪花变成了碎片,他拿出了法杖,法杖上端镶嵌的蓝水晶却呈现出黑褐的颜色,一阵涌动的魔力向蒂娜扑来。
      “啊!不要——”蒂娜惨叫着,从床上猛地坐了起来。
      “郡主,您又做噩梦了?”两名侍女从外间赶了过来,她们脸上却没有惊讶意外的表情,显然对此习以为常了。
      蒂娜的额头上满是虚汗,她接过侍女递过来的毛巾擦拭。毛巾中的香气含有稳定心神的作用,蒂娜慢慢从噩梦中清醒了。
      可是越是清醒,她的心就越是疼痛,一个不愿想起的人,一个早在两年前就已经死去的人,为什么还要在梦中出现?两年前的那一幕,像一张无形的网束缚在她的心脏上,每当回忆起来,记忆的网就会猛地收缩,将她的心脏紧紧勒痛。
      往事,背叛的毒刺
      安杰拉是蒂娜父亲安特略领主最信任的下属,是艾斯王国最年轻的中级魔法师,同时也是她的爱人,她的未婚夫。
      安特略领是艾斯王国中野生冰雪花面积最大的地方,整个领地六成以上的地区都是冰雪花的世界。每当秋末落叶纷飞百花凋零的时候,安特略就成为洁白如雪、晶莹似冰的冰雪花的海洋。这是举世闻名旅游胜地,更是王国的骄傲。
      就在空气中隐隐流动的暗香中,蒂娜和安杰拉一同度过了无数个甜蜜的白天和黑夜。
      直到两年前,邻近的斐阿王国突然对艾斯王国发动了战争。本来安特略领距离边境有三百多公里,战火一时还烧不到他们的身边,可不知为什么,一支斐阿王国的王牌部队——龙骑兵穿越重重防守,孤军深入地杀进了艾斯王国的腹地,杀到了安特略领。
      厮杀声和人们的惨叫声打破了安特略领的宁静,鲜血染红了大地,圣洁的冰雪花在迅龙的爪下被踩成了齑粉。敌军的首领龙骑将瑞德的坐骑是一头红龙,火属性、性情邪恶的红龙。红龙在低空中盘旋,每当它喷出高温的龙息,地面上的守卫便会和冰雪花一同化成灰烬。火焰燃烧,无数人的亡灵和花的精灵在痛苦地呻吟着。
      “你先走吧,不要管我们。”安特略领主满头白发因愤怒而颤抖着。平素和蔼可亲的脸上是蒂娜从未见过的仇恨和杀意。安杰拉也深情地注视着她:“去吧,蒂娜,领主和我会平安回到你身边的。放心。”
      蒂娜贪婪地凝望着两人的脸庞,仿佛要把这一幕永恒地雕刻在心头,就像领地里矮人石匠制作的雕像一样,永不磨灭。
      那个时候的蒂娜十六岁,乖巧、怯弱,在她的印象里,有父亲和安杰拉的保护,即使天神的雷霆也无法伤到自己一根头发。她相信安杰拉,安杰拉法力无边,神通广大,安杰拉不是骑士,可他的承诺一定会实现。
      兵器相交的声音渐渐接近了领主的城堡,迅龙奔跑时撞击地面的震动让屋中的家具都瑟瑟发抖。城墙上,神官开始高声吟唱战神之歌,这歌声豪迈而嘹亮:
      “是您给了我们无畏的勇气,
      是您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
      是您让我们高举胜利的旗帜,
      是您让我们永远坚强。
      风、雨,黑夜,
      我们永不会退缩。
      刀、剑、战斧,
      我们有无穷的力量。”
      城墙上,几百名守护的战士们虔诚地应和着:
      “啊……我们的海若尼斯,我们的神,请给我们无穷的力量……”
      敌人来了。


    九戈龙:永恒的冰雪花(2)


      安杰拉没有显现出一点忧虑,他的脸上依然是自信和镇定:“去吧,蒂娜,很快我们就又见面了。”安特略领主向两名护卫使了个眼色。护卫躬身施礼道:“大人,保重了。”
      蒂娜被两名护卫拖着向门外走去。领地中仅有的一只狮鹫是无法和红龙抗衡的,但运气好的话,它能把蒂娜带到王国的都城,带去领地被攻打的消息。
      并且,让蒂娜活下去。
      “安杰拉,记住,你还欠我一支冰雪花呢!”就要走到门口了,蒂娜忽然挣扎着回头喊。她的眼中已经有泪光闪动。
      “放心好了,一定会有永不凋落的冰雪花摆在你的床头。”安杰拉那温柔的声音就像春天和煦的暖风。
      狮鹫鼓起巨大的双翼,承载三个人的重量对它来说太为难了,但它也知道现在是多么危急的时候,尤其是它感觉到了一个无比强大又无比邪恶的生物靠近。是龙,是邪恶的红龙。内心的恐惧让它的力量增大了好多倍。狮鹫飞上了天空,乘坐在它背上的三个人都在哭泣着,包括那两个勇敢而忠心的护卫,他们清楚,以后几乎不可能再见到他们善心的领主了。
      “其实,你该和蒂娜一同离去的。”安特略穿上了铠甲,同安杰拉一起站到了城墙上,他的身体几乎已经无法承受这接近五十磅的甲胄重量了。安杰拉的目光追随着空中的狮鹫,凝重、忧虑和一丝欣慰取代了一直在蒂娜面前假扮的从容:“大人,如果一定要有人和这个领地一同殉葬,我希望能够陪伴您。”
      安特略爽朗地笑着:“有时候我都怀疑,你到底是个法师还是圣骑士,我从没见过像你这样心胸广阔的法师。不过,你知道我为什么要你陪蒂娜。”安杰拉微微躬身:“如果能活下去,我会用余下的生命给她一生的幸福。”
      一阵突如其来的恐惧突然笼罩了城上每一个人的心头,这是发自内心的,无可抗拒的恐惧。他们的心脏在剧烈地跳动,仿佛要冲破胸膛;脚变软了,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这种恐惧更像是人的本能中与生俱来的。
      与此同时,一个庞大的黑影从城堡上空滑过。龙骑将瑞德来了。龙给人带来的威吓感被称为龙威,这是龙最基本、最简单的武器,它甚至不需要刻意施展,便能将人带进恐惧的漩涡中。
      经过短暂的休息,神官又开始了对战神海若尼斯的祈祷:“是您给了我无畏的勇气……”
      随着歌声,战士们得到了祈祷的加持,龙威的影响减弱了,他们的体力也变得比刚才更加充沛,英勇地向龙骑将杀去。
      安杰拉没有受到龙威的影响,他一直在注意着空中的红龙。红龙在战场上空逡巡了一圈后,飞向蒂娜离去的方向。显然它发现了某个猎物。安杰拉拿出了法杖,法杖顶端的水晶闪烁着天蓝色的光芒。
      狮鹫的速度本就很快,今天逃命的速度更是远超平时,眨眼间城堡就变成了身后的一个黑点。就在这时,狮鹫忽然收起了翅膀,像一块石头一样向下坠去。蒂娜和两名护卫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一阵莫名的恐惧感抓住了心。
      “是……龙。”一名护卫用发抖的声音勉强吐出了那个可怕的名字。如果不是被带子捆在鞍上,三人一定早被摔了下去。
      红龙从他们一侧掠过,带起的狂风将狮鹫掀了一个跟斗,它傲慢地戏弄着到手的猎物,瑞德认出了那个美貌的女孩,眼中闪着残忍的光芒。
      就在红龙绕了一个圈子,想要结束狮鹫生命的时候,两个速度极快的物体正好击中了它的两只眼睛,魔法的火光顿时迸射出来。红龙的眼睛是它身体最脆弱的地方,尽管那两道魔法的法力并不是很强,它还是痛得张口喷出了长长的火焰洪流。它的眼睛暂时失明了。
      魔法飞弹,一个一级法术,连法师学徒都会用,对于强大的龙来说本该是连挠痒痒都算不上的。正因为如此,红龙对这个法术的轻微魔法波动都没有理会。没有想到,在安杰拉精准的控制和判断下,附有闪光术的飞弹恰好在红龙转身的瞬间飞到,本应照亮60英尺范围的闪光同火焰一起压缩在红龙眼前的一英尺范围内。
      空中回荡着红龙痛苦的咆哮声。就在狮鹫落地前的一刹那,龙威的压力消失了,狮鹫奋力地扇动翅膀,这才逃过了摔死的下场。
      狮鹫向着都城的方向飞行,将要飞离安特略领地的时候,蒂娜感到一阵心悸:“是谁?一定是我所爱的人受到伤害了,是父亲还是他?”
      蒂娜不安起来:“向回飞,飞回城堡去。”两名护卫连忙劝阻。蒂娜冲动起来,在掠过耳边的风声中,她大喊着:“一定是父亲或者他受伤了,让我回去看看,他们要是死了,我还怎么活下去?”一边伸手去解系在腰间的扣带一边说:“如果你们不回去,我就跳下去。”
      狮鹫试图拒绝回头的命令,红龙带给它的威胁太大了,但它背上的三个人态度更坚决。终于,他们还是飞回到了城堡上空。
      该不该回来?两年中,蒂娜一直被这个问题纠缠着。实际上,她内心深处对这个决定后悔万分。
      骑着迅龙的敌人踏着城堡外的冰雪花向上进攻,他们向城上射箭,用迅龙推着巨木撞击城门。迅龙身上的鳞甲带起了冰雪花,那些洁白的花朵被烟熏成了黑色,被血染成了红色,被人们的脚步踩烂、碾碎,深深地陷入到泥土中。
      让蒂娜心脏几乎麻痹的一幕发生在城堡箭楼的顶上。在城堡的最高处,已经没有护卫的地方,她终于找到了熟悉的两个身影。她的父亲,仁慈善良的安特略领主靠在箭楼的木制栏杆上,一动也不动。
      他已经无法再动了。安杰拉站在他的面前,法师袍上染着斑斑的血迹,法杖上水晶的光芒变淡了,从蓝色变成了暗暗的黑色。而安杰拉仍然挥动着法杖,口中念着咒语。
      狮鹫向他们的方向飞近。蒂娜认出了安杰拉施展的法术:石化术。安杰拉答应送蒂娜一朵永不凋落的冰雪花。所以他经常用经过改进的石化术来石化冰雪花。可是,石化后的冰雪花远没有真实的花朵那样漂亮,灰白的花瓣上没有一点光泽。
      安杰拉禁不住恋人的央求,曾一次又一次地在她面前对花朵施法,蒂娜熟悉他的这个法术就像熟悉她房间的每一件装饰品。
      可这次,石化术的对象不是花朵,而是她的父亲,安特略领主。
      老人的腰部以下都已经变成了灰白色的石头,随着安杰拉的咒语,石化的进程还在缓慢地向上蔓延。
      “这不是真的!”蒂娜呆呆地看着,安杰拉在她的眼中一下变成可怖的魔鬼。
      那两名护卫也呆住了。最忠心、最可信赖的安杰拉居然对他们的领主下了这样的毒手!他们忘记了控制狮鹫,直到狮鹫发出一声声惊叫。
      龙骑士们发现了去而复返的狮鹫。它飞得这么低,体积又这么大,淬着剧毒的箭矢轻易就一支又一支地射进它的身体。
      终于,狮鹫开始向地面坠落。


    九戈龙:永恒的冰雪花(3)


      归来,真实的噩梦
      “郡主,拜穆殿下来看您了。”侍女的声音有点兴奋。从梳妆镜中,蒂娜可以看到她的两颊飞着红晕。拜穆,这个英俊潇洒又谦和多礼的年轻王子是许多女孩心中的偶像。
      蒂娜已经在梳妆台前坐了一个早晨,可她还是没有打扮的心情。两年来,噩梦一直深深地困扰着她,让她心中的伤痕始终无法愈合。拜穆王子每隔两三天就来看她一次,爱慕的心意表露无遗。侍女每次都很兴奋,可蒂娜却始终躲避着。
      她有过爱人,她的爱人对她的父亲施出了最擅长的石化魔法,将他变成了一尊屹立在田野上的雕像。在这同时,她的心也被一把无形的刀狠狠地刺伤了,刺死了。
      可她无法拒绝拜穆的来访。两年前狮鹫从空中摔下,尽管狮鹫的尸体做了缓冲的肉垫,蒂娜他们三人还是昏了过去。当蒂娜醒来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了。王国的二王子拜穆殿下亲自率领五百人的骑士团来救援,打退敌人,及时救下了蒂娜。国王非常心疼这个在战争中失去父亲的女孩,特别准许她住在京城,待她十八岁成年后再继承安特略的领主地位。
      作为一个没有依靠的女孩,蒂娜起初受尽了京城权贵的冷落,还有一些领主阴谋吞并安特略领,蒂娜在一夜之中长大了,她坚强地回击着人们的阴谋,而拜穆王子则给了她最大的支持。
      再有不到一个月蒂娜就要过十八岁生日了,在京城苦苦周旋的日子即将结束,她又能回到故乡了。
      故乡的冰雪花还像过去那样铺遍山谷和平原吗?
      “蒂娜妹妹,你今天气色很好,让我带来的鲜花都失去颜色了。”拜穆王子的声音也一样的柔和、文雅,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拜穆的声音,蒂娜就会不自觉地用“那个人”和他比较。
      侍女接过殿下手中的一大捧金黄色的郁金香,欢天喜地地给花瓶换水,不时偷眼看一眼拜穆。王子的头发削到齐耳长短,也是金黄色的,这是皇族血统的象征。在侍女的眼中看来,王子的金发才让花束失去颜色呢。
      老实说,拜穆王子并不是一个让人讨厌的人。二十二岁的王子不仅长得英俊,更是王国最勇敢、最有力量的骑士之一。同时他博闻强记,谈吐文雅不凡,蒂娜也不完全是因为感激才经常和他在一起。
      继承父亲的领地,和安杰拉永远生活在一起,这在蒂娜十岁以后就成了未来的唯一设想。十五岁后更加爱幻想的她还曾经想过一定要生个女儿,让女儿穿着红色的皮裙在冰雪花的原野上嬉戏。
      而这一切梦想都在两年前被现实击碎了。
      拜穆担任着王国禁卫骑士团的团长,所以他并没有太多的时间陪蒂娜,聊了一些最近京城中发生的趣事,下了两盘西洋棋,拜穆不等主人表现出不耐烦的情绪便主动告辞了。照例,他诚恳地邀请蒂娜去他的府邸做客。这个邀请持续了两年,蒂娜一直没有答应,今天也是如此。拜穆有些失望,但他依然保持着风度。
      蒂娜没有想到,今天她将第一次主动去找拜穆。
      午饭后不久,蒂娜刚刚准备小睡一会,侍女拿进来一封信,说是一个流浪汉送来的,嘱咐要蒂娜亲启。信封上是一片空白,没有收信人和发信人,封口的火漆上也没有加盖徽章,是谁寄来的呢?蒂娜带着疑惑拆开信,只看了一眼,她的脸色就立刻变得煞白。
      “蒂娜:
      明天晚六点,西街青藤酒吧见。不要告诉任何人,你一个人来。”
      没有落款,这熟悉的字迹也不需要落款。是安杰拉,是他写的信。可是,他不是在两年前就被拜穆王子杀死了吗?这信是怎么来的?难道是他的亡灵写的?
      蒂娜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第一反应就是去找拜穆王子。
      “对不起,蒂娜,我的确骗了你。”拜穆王子悲伤地看着她,“我跟你说过,我带军队赶到你父亲城堡的时候,正好看到你乘坐的狮鹫从天空中摔下来,而他刚刚对你父亲施完石化术,我带人打跑了瑞德的部队,并且杀死了和敌人勾结的他。”
      拜穆顿了一下,声音中充满了诚恳的歉意:“事实上,有一点我说谎了。他没有死,当我快追上他的时候,他用了传送卷轴逃跑了。”
      “你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不告诉我他还活着?”蒂娜不顾她一贯的淑女形象,失控地大叫起来。
      “我怕你找他报仇,我不想让仇恨蒙蔽你的心灵。”拜穆王子柔和的语气中有着说不出的坚定,让蒂娜慢慢冷静下来,“如果他不出现,你知道真相也没有用,现在他出现了,你想报仇的话,我一定会帮助你。”
      “为什么呢?”蒂娜摇着头喃喃道,“他为什么要害我的父亲?父亲那么信任他,把他当自己的儿子,而我……”见到心爱的女孩这样说另外的男人,拜穆脸上浮起了痛苦嫉妒的神色。他苦笑道:“傻孩子,为了安特略领啊。虽然他也有机会在将来得到,但你父亲的身体还很健壮,他不想等那么多年。如果他勾结敌人来犯,偷偷害了你的父亲,再摆出赶走侵略者的大功臣的样子,安特略领不就唾手可得了吗?”
      蒂娜听着拜穆的话,脸色越来越白,仿佛连皮肤下血管的颜色都透了出来:“难怪……难怪他们走到城堡最高的箭楼上,难怪他让我一个人去见他,不许告诉别人。”蒂娜抬头看着拜穆,对这个男人寄予了全部的信任,“既然他失败了,为什么还要回来?”
      拜穆摇头道:“我怎么知道?要不明天我替你去见他,帮你问个清楚。”
      “不!”蒂娜的声音斩钉截铁,“我自己去,我要当面问他!”
      重逢,血染的白袍
      蒂娜按捺不住焦急的心,当天晚上就去了青藤酒吧。也许安杰拉今天就来了,她这样想着。
      这是一个平民酒吧,灯光昏暗,空气中散布着劣质酒精和烟草的味道。十几张圆桌边散坐着三四十个人,一看打扮就知道是城中底层的平民。他们端着大杯的廉价麦酒,比嗓门般地大声谈笑着。
      见到蒂娜和侍女进来,酒吧中一下安静下来。
      蒂娜打扮得很朴素,但她的贵族气质以及美丽的容貌是衣服所掩盖不了的,更何况她身后还跟着一个侍女打扮的人。
      焦急的蒂娜根本没有在意自己的到来给大家带来了惊奇,径直走到吧台前,问那个六十多岁,头发花白的老板:“请问,一个年轻人来过吗?”
      “年轻人?这里有很多个。”老板爱理不理。


    九戈龙:永恒的冰雪花(4)


      贵族、女孩、不喝酒而是找人,这三样中的任何一样都不受这个平民酒吧的欢迎,何况蒂娜三样都占了。
      “我也是年轻人,小姐不是来找我的吧?”一个至少五十岁的人大叫,他是技工打扮,脸喝得通红。酒吧中顿时一阵哄笑。
      蒂娜这才发现,她成了整个酒吧注视的焦点。
      “他长得……”蒂娜忽然想起,已经两年了,她怎么知道安杰拉现在的模样和衣着?不过两年前安杰拉的形象是深深刻在她心中的,犹豫了一下,她按照记忆讲述了一遍。老板摇了摇头:“你说的是法师吧,我们这里不会有那种高贵的人光临的。”说完便扔下蒂娜去招呼客人了。
      没有来过吗?蒂娜有些失望,也有一些放松,她听到方才喊她的那个喝醉的老头在和别人吵架:“谁说青藤酒吧里的人都没有见过世面?前几天那个矮人工匠不是说过吗,两年前他为英雄安特略领主刻过雕像,现在还竖在城堡中呢,王子都给过他奖赏!”
      父亲的名字被提起,让蒂娜立刻把注意力转了过去,她向老板道:“麻烦给那边的大叔送两杯麦酒,我请客。”一枚银币扔到吧台上,在老板的眼中蒂娜立刻变成了最可爱、最高贵的客人,他满脸的皱纹笑得挤到了一起,怕蒂娜反悔般把银币抢到手里,立刻倒了麦酒送过去。
      “大叔,您提到的矮人工匠是怎么回事?”对着这样的美女,又喝着人家送的酒,那老头恨不得把知道的都讲出来,可惜他翻来覆去说了半天也不过是那个矮人有多能喝,出手又很大方之类,麦酒喝了两杯又是两杯,这才把方才蒂娜听到的内容又重复了一遍,问他矮人住在哪不知道,叫什么也不清楚,等蒂娜想到问他是哪个王子给过矮人奖赏时,老头的脑袋歪在一侧,响起了鼾声,怎么也叫不醒了。
      安特略领地中的城堡内的确有一尊前领主的雕像,这尊栩栩如生的等身石像是父亲被他最信任的法师变成的。战争结束后,国王陛下亲自下令重修城堡,并把石像竖在广场的中央,纪念为抵抗侵略而献身的安特略领主和勇敢的战士们,也警醒世人错误的信任所带来的恶果。
      两年中,蒂娜回到过故乡三次,每次都在父亲的石像前痛哭到昏厥。怎么有人敢这样放肆,说这座石像是他雕刻的?
      蒂娜和侍女回到家中时还都愤愤不平。“一切真相都有揭开的时候。正义有时迟到,但不会不到。”蒂娜用先贤的教诲安慰自己,却在床上辗转难眠,到凌晨才沉沉睡去。
      她不知道,她刚刚躺到床上,跟随她去酒吧的侍女便溜出了家门,径直来到了拜穆王子的府上。听侍女讲完在青藤酒吧的见闻,王子也显得十分愤怒:“马上派人找到那个矮人,要他向蒂娜老实交代说那些话的用意。”
      这一天像一年一样漫长。蒂娜看着沙漏,盼着晚六点的到来。见到安杰拉,是先问他为什么要背叛自己的父亲,还是先扇他一记耳光?蒂娜一遍遍在心中设想见面的情景,一口饭也没有吃。
      终于,太阳偏到了西方,夜色快要降临了,约好的时间到了。
      按照安杰拉的嘱托,蒂娜一个人来到了青藤酒吧。推开门,蒂娜一眼就看到了坐在角落里的那个人。
      酒吧中的光线依然昏暗,可蒂娜还是能清晰地看出他的样子。
      他没有变,亚麻色波浪状的头发披在身后,一身洁白的法师袍,胸前绣着冰雪花的图案。
      只不过,他显得更成熟了,望向蒂娜的目光充满了热切。
      把心灵卖给魔鬼,杀害信任并且重用他的领主,这样的人怎么还敢穿象征正义的白色法师袍?他的衣服应该和他的心一样染成黑色!这是蒂娜的第一个念头。难以遏抑的愤怒涌上心头,她的手在微微颤抖着。
      “你的小情人真来找你了。”酒吧中有人发出了怪叫,但蒂娜没有听到,她的眼中只有那个人,安杰拉。
      安杰拉站起身,脸上满是笑容。看着慢慢走来的蒂娜,他的右手伸到怀中,要去拿什么。
      “不要让他取出法杖!”另一个角落里忽然传出熟悉的声音,拜穆王子推开桌子扑过来,从腰间抽出佩剑。
      他身边的人动作更快,在他的声音还没有落下的时候,十字弓的弦鸣声使响起,利箭飞过去,准确地钉在安杰拉的右肩上。
      安杰拉惊呆了。他有些茫然地看着酒吧中站起的七八个武士,鲜血从肩上的流淌下去,染红了洁白的法师袍。他不敢相信地看着蒂娜,右手挣扎着从怀中掏出一件东西,不是法杖,而是一支鲜花。
      晶莹剔透,象征纯洁的冰雪花。
      不,那不是鲜花,那是一朵用魔法保存的花朵,通体雪白,像真正的鲜花一样动人。
      蒂娜骇然地看着眼前的安杰拉,这一幕何其熟悉:白色的法师袍上染着斑斑血迹,手中拿着石化了的冰雪花。
      两年来,同样的噩梦曾无数次让她哭泣、恐惧、颤抖。安杰拉仿佛要说什么,蒂娜顾不上想拜穆王子为什么会在这里,她只顾尖叫着:“别让他说话,杀了他!”
      冰雪花从安杰拉的手中滑落,在地上摔成了碎片,每一片都反射着酒吧内昏黄的光线。他用左手做了个手势,对着向他扑来的武士们施了一个不需要法杖的法术。
      “油腻术。”
      地板突然变得像洒了油一样滑腻,为了缩短和法师的距离而快速前冲的武士们猝不及防,纷纷滑倒在地。
      伤口的疼痛让安杰拉几乎难以集中精神,但他还是对酒吧的墙壁扔出了火球,伴着酒吧老板心疼的叫声,靠墙的酒架和墙壁一起被火球炸出了一个大洞。各式各样的酒纷纷落地,发出一片清脆的碎裂声。
      小范围、近距离,没有武士保护的法师肯定不是这么多武士的对手,安杰拉用左手掏出了法杖,给自己施加了加速术,他用内容复杂的目光扫了蒂娜一眼,看到她正在拜穆王子的怀中哭泣着。拜穆王子一面安慰蒂娜,一面向安杰拉投来满是杀意的眼神。
      酒吧中一片混乱,喝酒的人们喊叫着乱跑。从地上爬起的武士赶自由挡路的酒客们,这才发现安杰拉已经从火球炸开的洞中消失了。
      制止了下属的追赶,拜穆王子亮明了身份,他安抚了受惊的酒客和酒吧老板,并且赔偿了老板的损失。在一片赞扬声中,拜穆王子带着蒂娜回到了他的府邸。


    九戈龙:永恒的冰雪花(5)


      拜穆百般安慰后,蒂娜才从悲伤中解脱。噩梦成为现实,这让她感到了深深的不安。
      当蒂娜终于想起向拜穆道谢的时候,王子却不以为然地摆摆手:“谢什么,保护蒂娜妹妹是我的荣幸。对了,还有个人想让你见一下。”
      一个矮人被叫到了客厅,在人类的眼中,矮人们的长相都差不多,反过来可能也是如此,但这个矮人却一眼认出了蒂娜:“郡主,是您!没想到我还能见到您!”说着,性情豪放外露的矮人竟哭了起来。
      “是你!布恩维伍!”蒂娜也认出了这个矮人,他是安特略领最心灵手巧的工匠。小时候,布恩维伍经常做一些精致的玩具给她玩。
      见他们认识,拜穆笑了起来:“原来你们认识。我听说有人讲你父亲的雕像是他做的,怕你知道后会不高兴,就把他请了过来,你可以问问他这是怎么回事?”
      蒂娜被拜穆的关心感动了,她先感激地看了拜穆王子一眼,然后问布恩维伍:“你真的这样说过吗?”
      布恩维伍用粗短的手指抓了抓乱蓬蓬的红发,支吾着不说,他的眼睛在一瞬间变得迷惘起来,仿佛在仔细地回忆着什么。
      蒂娜又问了一遍,他才突然跪倒在地,羞愧地说:“郡主,真对不起您,因为家乡现在很萧条,我只好来都城混饭吃,又怕人们不相信我,才编了这样一个谎话,我该死。”
      蒂娜忽然感到自己好累,她疲倦地说道:“算了,这也不算什么死罪,以后你不要回安特略就是了。”
      在拜穆的盛情挽留下,蒂娜留下来吃晚饭,王子已是她唯一可以信赖和依靠的人了。
      他们很有默契地都没有再提安杰拉的名字。在蒂娜的心中已经下了决心一定要复仇,而她不想再麻烦拜穆王子了。
      也许拜穆也有同样的想法。
      凋落,午夜的花朵
      父亲被最信任的人所害,成为了一座雕像,而这还要被人当成谋生的资本吹嘘。蒂娜从没有像今天这样伤心、难过。尽管她一天没有吃东西,对餐桌上丰盛的菜肴也是味同嚼蜡。
      吃完饭,拜穆把蒂娜引到了一个房间,红色的蜡烛将屋子照得通明,梳妆台上摆着名贵的饰品,床上铺着厚厚的鹅绒垫,被子上绣着精美的花纹。
      “蒂娜妹妹,你今晚就在这里休息好了。”
      “不行,殿下,我要回家。”蒂娜慌乱地谢绝。
      “不要走好吗?”拜穆王子一下抱住了蒂娜,深情地说,“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被你吸引了,蒂娜,我爱你,做我的妻子好吗?”这突如其来的表白让蒂娜心乱如麻:“不,不行,殿下,我们不能这样。”
      “为什么?你就这样厌烦我?还是不相信我的心呢?”
      “我并不讨厌您,殿下,可是……”蒂娜不知道该怎样拒绝。
      拜穆却在她的耳边问道:“难道,是因为安杰拉?”
      这个名字像雷霆一样击中了蒂娜。是的,因为安杰拉。尽管自己亲眼看着他杀害了父亲,尽管他同噩梦一样出现,尽管自己恨他,绝不能宽恕他,但是,她还是深爱着他。
      那朵变成玉石的冰雪花,虽然依然脆弱,但的确是永不凋零的。
      “你还欠我一朵冰雪花呢。”两年前,自己曾这样对他说。“放心好了,一定会有永不凋落的冰雪花摆在你的床头。”安杰拉温柔的话好像就在耳边。
      “果然,你宁可爱一个杀父仇人也不爱我。”嫉妒像油泼在拜穆心中的怒火上,他突然抱起蒂娜扔到了床上,然后扑了上去……
      蒂娜挣扎,哀求,咒骂,哭泣,可是弱小的她怎么也挣不脱拜穆这个骑士团长的臂弯。
      他们的衣服一件件扔到了地上。
      两天后,一辆马车驶进了安特略城堡。“郡主回来了!”守卫兴奋地向同伴们传达喜讯,他没有注意到他们疼爱的小郡主变得苍白憔悴。
      后来拜穆向蒂娜苦苦认罪,甚至要请国王陛下对他惩罚。
      “我太爱你了,所以当时被嫉妒冲昏了头脑。蒂娜妹妹,你怎么惩罚我都可以。”
      拜穆声泪俱下,看到尊贵的王子殿下这样哀求,蒂娜的心软了。喜欢杀害父亲的凶手,这是不可饶恕的罪过,神本就该惩罚自己。而同拜穆王子在一起是神的眷顾,自己还有什么资格挑剔呢?
      蒂娜只向拜穆提了两个要求:第一,杀了安杰拉。第二,自己要独自回安特略领一趟。
      第一个要求和拜穆的想法是一致的,对第二个要求,拜穆原想派一队骑士护送,见蒂娜坚持要一个人回去也只好同意了。
      安特略领主化成的雕像依然在广场的中心矗立着。尽管有一公尺的基座,整个雕像还是没有三公尺高。可在蒂娜的心中,这座雕像顶天立地,充满她整个心胸。
      “爸爸!”蒂娜跪在雕像前,轻轻地哭泣起来。
      真相,阴谋的围困
      “恭喜殿下,终于得到了那个丫头。”在拜穆王子府邸的一间密室中,一个沙哑的声音发出了低低的问候。
      一个老迈的法师虚弱地靠在椅背上,他穿着黑色的法师袍,长长的眉毛盖住了眼睛。说是恭喜,语气中却没有一点高兴的成分。
      拜穆没有为对方缺乏诚意的话打动,直接提出自己的要求:“她早晚都是我的,有什么可恭喜的。已经发现了那人的行踪,你能去帮忙狙击他吗?”
      老法师摇摇头:“不行了。矮人的精神出奇的固执,抹掉他的记忆再灌输进去新的,耗费了我太多的法力,至少要过一个月我才能完全恢复。”他嘲笑地看着拜穆:“你可真有本事,两年前就该杀了那个矮人灭口,却让他到今天还能活着四处乱讲,要是你那个蒂娜知道她拜奠的父亲不过是一块普通石头,大概会开心地笑出声吧。”


    九戈龙:永恒的冰雪花(6)


      拜穆眼中射出阴狠的光:“矮人们长得都差不多,不然我怎么会杀错?安特略已经死了,只要我再杀了安杰拉,谁还能知道石头的真相?你不要幸灾乐祸。冰雪花盛开的地方,地下一定有高品质魔法水晶,这是你研究出来的,难道你就不想拥有无数的魔法水晶吗?”
      “研究成果是我的,可诱惑我堕落成黑暗法师的是你!为了得到安特略领,得到王位,你竟然和敌国的龙骑将勾结,谁知道你英俊的外表下有一颗邪恶的心呢?我看这辈子你是没希望当上圣骑士了。”
      拜穆没有参加过圣骑士的测试。因为测试总赶上他忙碌的时候。“进阶是个人的名誉,而工作则是关系到国家和百姓,对我来说,后者意义永远要大于前者。”冠冕堂皇的借口为拜穆得到了不少赞誉,其实他清楚,自己是不可能通过神祇的眼睛,成为一位无私、谦卑、忠诚的圣骑士的。
      “一切都要结束了,放心吧,没有你我也能杀死安杰拉!”随着拜穆的宣告,一把短刀刺进了法师的胸膛。
      上次在青藤酒吧是他太轻敌了,才让安杰拉那么轻松地逃脱。虽然只用了一些低级的魔法,但安杰拉对法术运用很有心得,从技巧上说他早已超越了中级法师的水平。不过他毕竟只有一个人,没有战士的保护,如果这次派出的一百多个骑士再杀不了他,他们也就枉称是王国的精锐部队了。
      鲜血沿着刀身的血槽向外喷涌着。黑衣法师似乎对这一天早有预感,没有挣扎,没有诅咒,他的嘴角还带着一丝微笑:“殿下,我最后再告诉你一个魔法常识。如果法师对石化术相当精通,那他就可以逆向施法,也就是说可以把他自己石化的对象复原。”
      拜穆的脸一下变得比失血过多的黑衣法师还要苍白:“你是什么意思?安特略那个老头子还活着是吗?”他没有得到回答。带着嘴角的那丝笑容,黑衣法师永远地睡去了。
      两年前,安特略城堡被来袭击的敌人攻破,安杰拉躲在高高的箭楼上对安特略施出石化术,蒂娜乘坐的狮鹫从空中跌落。
      就在龙骑将瑞德向昏迷的蒂娜伸出龙枪时,拜穆制止了他:“你去对付那个法师,这个女孩我还有用。”瑞德怒视了拜穆一会儿,想到对方承诺的大批魔法水晶,还是不甘心地收起武器。
      好容易眼睛才恢复正常的红龙对安杰拉有着更深的仇恨,不等主人命令便向箭楼吐出了炽烈的龙息。这时箭楼上蓝白两色的光芒闪耀起来,这是提前准备好的远距离传送魔法阵,当箭楼在火焰中垮塌的时候,安杰拉和变成石像的领主都消失了。
      两年了,娶蒂娜为妻,将地下蕴藏着丰富魔法水晶的安特略领收到囊中,再想办法杀掉国王继位,眼看着这个周密的计划要实现的时候,安杰拉却回来了。
      难道连那个死鬼领主也回来了吗?
      “已经是大人了,怎么还这样爱哭?”
      身后传来慈祥的声音,蒂娜猛地站起身,她回头看,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父亲,怎么是您?您不是……”
      “傻孩子,你还真以为父亲变成了石像了?”蒂娜扑到父亲的怀中,放声大哭,似乎要把这两年来受过的委屈全都发泄出来。良久,蒂娜慢慢止住了眼泪。
      安特略领主端详着自己的雕像:“别说,真的很像我,一定是布恩维伍的杰作。”“可是,他告诉我说这不是他做的。这是怎么回事?”重逢的喜悦过后,想到这几天发生的事情,蒂娜的心中一片混乱。
      “两年前,我在守卫城堡时被敌人的箭射中,这箭上涂着剧毒,就是连大象和狮鹫也承受不了。因为没有解药,安杰拉对我施了石化术,然后把我带回了他修炼的地方。一直到现在,他才把逆向的石化术修炼成熟,并找到了解药,于是你父亲又活了。”老领主见到长大的女儿,心情显得很不错,可看到蒂娜木然的脸神,他想起了什么,“安杰拉不是去都城找你了吗?我还特地让他嘱咐你,离拜穆远点,因为两年前安杰拉看到他和敌人在一起。你没见到他?”
      见到了。蒂娜的身体摇晃着,几乎要昏倒。她见到安杰拉了,还见到那支永不凋谢的冰雪花。可是,自己却没有相信他。
      “杀了他!”自己的这句话,一定让安杰拉的心和那玉石冰雪花一同碎裂了。
      “我还以为……他背叛了您。”蒂娜下意识地辩解着。
      安特略领主的声音严肃起来:“你怎么能这么想?安杰拉是我收留的孤儿,是和你一起长大的,是你未来的丈夫,你怎么能怀疑他?”
      父亲的话像一把尖刀刺进蒂娜的心脏。是的,原本他应该是自己的爱人,自己的丈夫。可现在呢?蒂娜想起她对拜穆的要求:杀了他。
      “安杰拉他现在会在哪里?”蒂娜忽然抓住了父亲的胳膊。
      “他找不到你,肯定就会回到这里了,这还用问?”
      蒂娜扔下父亲,抢了一匹马便向城外驰去。
      “伟大的海若尼斯,我的神。我知道我已不配向您祈祷,可我希望,您能保护您忠实的信徒,把一切惩罚和灾难都让我承担,保佑他平安归来。”


    九戈龙:永恒的冰雪花(7)


      尾声,凝固的爱情
      不是所有的祈祷都能被神灵听到。
      沿着大路奔跑了三个小时,在一座开满冰雪花的小山下,蒂娜见到了安杰拉。他在和一百多个骑士战斗着。他边施法术边向山上攀登,和骑士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六个骑士被石墙术变出的筒状石墙围在了正中,怎么也无法突破出来;一个骑士在地上狂笑,笑得满地打滚,中了塔莎狂笑术的他失去了作战能力;在安杰拉的脚下还躺着三个人,他们身上都没有伤痕,从阵阵鼾声听来,他们是中了催眠术。
      安杰拉没有对自己国家的骑士施展伤害性的法术,可他的对手却毫不留情。尽管有十几个人失去战斗力,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在战斗中依然占据上风。
      安杰拉没有看到蒂娜,他将大部分精力放在拜穆王子身上,这个勾结敌人侵犯己国领土、欺骗蒂娜、追杀自己的人才是罪魁祸首。在两天前受伤逃走后,安杰拉给自己治好箭伤,可心灵的伤痕却无法愈合,两天中他甚至没有保证必要的冥想时间,这让他的法力大打折扣,再加上不能使用诸如火球术等伤害法术,可供选择的法术寥寥可数,他感到身上的法力已经快衰竭了。
      “坚持住,只要能杀死拜穆就可以。”安杰拉不断在心中鼓励自己,他对自己使用了石肤术,坚韧的皮肤不再惧怕刀剑的砍斫。在法术失效前,他一定要找机会杀掉这个躲在最后的家伙。
      拜穆躲在下属们的身后,他不是一个懦弱的战士,但面对安杰拉,他还是想等到最合适的机会。
      马蹄声响,蒂娜来到拜穆的身边:“拜穆,你欺骗了我是不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拜穆再也没有了过去的温柔:“你都知道了?那你就陪他一起去死吧!”
      拜穆的剑向蒂娜砍去,蒂娜并没有躲闪。对于她来说,死在他的剑下,死在安杰拉的面前,不是一个很好的结局吗?
      “蒂娜!”山坡上的安杰拉一声大叫,当女孩来到拜穆身边时他就发现了,没想到他们还没有说话,拜穆便要下毒手。不假思索地,安杰拉施展了一个法术。
      拜穆的剑砍入蒂娜的胸膛,蒂娜被这一重击打得从马上落下,可是,她的身上却没有任何伤痕。与此同时,安杰拉口中发出痛苦的叫声,与蒂娜被剑砍中的部位相对应,他的胸前出现了一道深深的伤口,鲜血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流淌了出来。
      这是伤害转移法术。安杰拉用魔法将蒂娜受到的伤害转移到了自己身上。由于法术指向的是伤害本身,所以他的石肤术无法起到保护的作用。
      安杰拉看着从地上爬起的蒂娜,感到一丝无奈。连内脏都被砍伤了吧,还是没有能找到杀死拜穆的机会。他身周的骑士们都停止了攻击,他们都知道,安杰拉受的伤不是法术和药物所能治疗的,他的生命之火正在迅速熄灭。
      看到蒂娜在关心地看着自己,安杰拉的脸上露出了温柔的笑容。不管怎么说,我终于保护了你,我的爱人。安杰拉手中的法杖发出蓝色的光芒,口中念诵出一生中最后一个咒语。
      “石化术!”蒂娜惊叫着,看到魔法的光芒已经笼罩了安杰拉的全身,她奋不顾身地向山坡上跑去。
      魔法发动了,光芒笼罩的地方都将变成没有生命的石头,安杰拉感到身体渐渐麻木了,连伤口都停止了流血:“原来……被石化的感觉是这样的。”
      这时,一个人扑到了他的怀中。
      “安杰拉,没有任何人可以把我们分开了。”是蒂娜。安杰拉想把她推开:“傻孩子,你也会变成石头的。”可是,他的手已经不能动弹,嘴唇的开合也变得异常沉重。安杰拉的神志慢慢模糊了,他最后听到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云端传来:“安杰拉,我爱你。”
      拜穆和手下的骑士呆呆地看着山坡上发生的这一幕,安杰拉和蒂娜紧紧拥抱着,他们化成了一尊玉石的雕像,在阳光的照射下,石像折射出七彩的光晕。
      “变成石头我也不会让你们在一起的。”拜穆心中升起莫名的嫉恨,他提着佩剑,想上山去,他要亲手把这座雕像砸碎。这时他听到身后有脚步声,骑士们纷纷喊:“团长小心!”然后,一柄长剑从他的背后刺入,从前胸露出了剑尖。
      “你这个畜生,去死吧!”一个老人双手握剑,在拜穆的尸体上一剑又一剑地刺着,满脸都是泪水和溅起的鲜血。
      赶过来的骑士们把安特略领主打倒,夺下了他的长剑。老人被他们按在地上,可他的头高高地昂着,看着山坡上的那尊雕像。
      蒂娜和安杰拉拥抱在一起,他们的脸上都是幸福的笑容。曾受过的所有苦难都已经过去,现在,没有任何人能将他们分开。在他们的脚下,一支刚刚盛开的冰雪花也被法术石化。它就在蒂娜的脚下,像冰一样晶莹,像雪一样洁白,在阳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辉,永远凝固在怒放的瞬间,永不凋落。


    封洛:狩猎吸血鬼(1)


      壹出行
      “亲爱的西尤司:
      本来想做许久不见的问候,然而实际上我们并未在现实中见面,不过因为在这四年中从未间断过联系,因此我非常想见见你这位神交已久的朋友。事出突然,如果不是因为在身边发生了一些令人沮丧与惊惧的事情,我们或许永远也没有见面的契机。如今我非常需要你的帮助,希望你能尽快赶到我的身边。
      你曾经许诺会守护我,如果这真是你有生以来最认真的誓言,现在便是证实它的时刻了。
      爱你的维多利亚弥塞亚”
      一个月后,千里之外的津川地区。
      黑暗在天幕上流淌,星光惨淡,似乎迫于新月的压力,尽己所能也无法一展光华。月钩大得很,明晃得很,依稀能看到黯色的脉络。
      当新月越过山顶的时候,一辆马车从傍山而建的镇子中飞驰而出。
      马车是用贵重的木材与铁板打造,全身上下漆成比夜幕更深沉的黑色,在迷蒙的天光下,依稀能看到精心镌刻的蔷薇纹路以及黄金镶嵌的倒十字族徽。除此之外,从马匹的毛色就能看出它们纯正的血统,这样的马一共四匹,在干寒中呼吸着白气。
      掌握缰绳的男人全身裹在一袭墨绿的披风里,这种颜色很适合四周的环境,在缠绕干道的密林中,稍不经意,便难以发觉。当然,这不仅是保护色的缘故,因为即使是最敏感的猎犬,也无法捕捉此人的气息。
      是的,不是死人,但也不能称之为活生生的人类。在两者之间模糊的存在,违反生命定律的异端,他们上人类与吸血鬼的后代,亦即半吸血鬼,是为最强大的吸血鬼猎人。在人类在无法企及的黑夜中,唯一能够依赖的存在。
      证明身份的手套绣着黑色的十字架,马车门扇上镶嵌着黄金的倒十字,虽然暂时不能确定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但不容否定的是,从风中传来缕缕血腥的气息证明,这个黑夜中正有数道势力为之角逐。
      “基德!”从车厢中传来女雇主清丽的声音,有如溪水流进半吸血鬼的心中。
      他抿着嘴,右手稍稍顶起旅人帽那宽阔的椭圆形帽檐。无可否认,即使是那一身华丽而神秘的装束与饰品,也不足以遮掩这份中性的美貌。精致得让人联想到上天的惩罚,因为这并不是应该在尘世中出现的容貌。
      “暂时还没追上来,不过他们比我们轻便,很快就不能保持优势了。”
      “我们这是去哪?”
      “先离开镇子再说,吸血鬼都有自己的地盘,估计要出了平原才有喘息的余地。”
      “我未婚夫家派来的猎人不会因此而放弃呀。”女声分外忧郁,“不过如果可能的话,我不希望这么快就离开镇子,无论如何请至少坚持到明早。”
      基德没有搭腔——她并没有争取他的回答,因为这是徒劳的,在逃跑之前,就已经知道这么做的后果了。
      更何况做了之后再后悔,是一种愚蠢的行为。
      在半吸血鬼强大的掌控力下马车平稳地沿着镇外主干道驰行了一刻钟,回头仅能望见模糊的山顶了。马蹄声在静澈的夜里格外清晰,在被追逐的一方听来,好像一下又一下地打在心脏上。
      格达!格达!格达!
      渐渐的,原本很有规律的马蹄声中依稀掺杂了其他细碎的声响。
      静谧的林子开始躁动起来。不和谐的马蹄声,枝叶与硬物摩擦的声音,急行者衣襟的破风声,甚至还有相互间剑矢来往的呼啸声,有如正要开始沸腾的稀粥,逐渐接近了。
      相对那些侵入的声音,风暴的中心反而异常的平静,给人一种错觉,好像从四面八方汇集的声音到了这个终点,就被吸入一个无尽而细小的漩涡中。
      空气几乎要凝固了,半吸血鬼放开缰绳,任由马匹朝笔直的前方奔驰。本人则有如夜的精灵,轻巧地翻上了车顶。他蹲着,右手五指虚按在顶篷上,感受着来自远方,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袭近的振动。
      “来了。”他用充满磁性的嗓音低声说。
      银色的箭矢带着致命的流光,出现在视力所及之处。它笔直地射来,展示着力量与速度的美感,丝毫不因为无法融入夜色中而有所轻缓,反而正因为它在夜中毫不矫揉造作的光芒,在极大的视觉反差下,有如破开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
      飕!连眨眼的时间也没有。
      半吸血鬼的手已经挡在脸前,抓着箭杆,箭头还在在极小的范围内打颤,几乎接触到眼膜。
      一击不中,随后便上第二击、第三击……箭矢如同蝗虫一般连珠射来。
      基德的披风陡然顺风敞开,后襟贴背,一线闪光如同要切裂身前的空间,迅速钻出前襟,交织成光的巨网,将箭矢一一击落。
      这是两把同式样的细剑,十字的把柄用墨绿的皮革缠绕起来,镶嵌了水绿色的宝石。
      双手握着细剑,基德磐石一般屹立在车顶上,感官完全投注进这夜这空气这森林中,血色的瞳孔艳润得要滴出水来。
      从后方陆续出现四匹马,有鞍却没有主人。它们不进不退,保持着十米的距离,尾随马车前行。


    封洛:狩猎吸血鬼(2)


      半吸血鬼侧耳倾听,左手食指轻轻一挑,手中的细剑轻快地弓起身子,翻转着弹进了腰间的剑鞘里,接着,一具袖珍连弩从袖中滑落。
      他扣动扳机,长仅寸许的短小箭矢朝目标洒去。
      嚓嚓嚓……清脆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是没入了枝干。
      两个人影从树梢高高跃起,映衬着清冷的月华,爪绳在强大的臂力下在头顶旋成圆饼的形状。而另外两个则从灌木丛中窜了出来,配合空中的同伴,将爪绳相互交错掷出。
      四条绳索系成一个斜斜的“井”字,将急行中的马车硬生生勒停了。
      为了避免急停时的惯性破坏防御姿势,基德已经先一步跳至半空,优雅地做了个后空翻,落回已然缓和的马车旁。
      早就蓄势以待的四名追踪者亦步亦趋围了上来。
      这时光华大作,暗红亮彻方圆百丈——其中最为高壮的一位追踪者燃起兼做信号的特制照明火药。
      半吸血鬼终于看清了追踪者隶属的种族——居然是人类。虽说人类中也有不少天赋凛异者成为了吸血鬼猎人,然而在数量上不过是凤毛麟角。
      仅靠人类的肉体力量,自然不能在适才的状态下停下马车,这四人在射出爪绳的一刹,将绳索的末端紧束在大树上。动作熟练又准确,这才来得及完成拦截的任务。
      多么默契的行动,只能用训练有素来形容,这四人必是身经百战的猎人了。
      那四名猎人用惊异的目光端详面前的男人,发现他露在外边的右瞳孔是鲜血般娇润欲滴的红色。
      “原来是半吸血鬼,我知道你,在这个区域赫赫有名的独行者。”壮汉说着,暗自捏了捏拳头。
      虽然对基德之名耳熟能详,不过在亲眼目睹之前,他们根本无从想象,一个能够从自己的陷阱里屡次逃生的家伙,竟然如此清秀俊美。
      “现在你们已经逃不了啦!”其中一人冰冷地说。
      这人长得也是俊美,以人类的血统而言,谁都不得不承认他外表出众。长年的血腥征战以及以天赋能力为主导的高强武艺,为华丽的外表镀上了一层诱人而危险的气息。
      “不过说真的,没想到这个世界上除了货真价实的血族,竟然还有生物能让我们如此大费周章。”
      “大哥,时间快到了。”壮汉旁边那位一身紧身夜行衣装扮的青年提醒道。
      壮汉抬头望了一眼天空。月亮越过城堡顶部,在流云和风中穿行,若隐若现,不多时将会抵达头顶正中。
      与雇主签订的夺还契约到那时便会结束,而那时吸血鬼也已经饱食鲜血,斗志昂扬,即使是最强的吸血鬼猎人,也得暂避其锋。
      何况还有它们的奴仆,得到月之魔力的眷顾,窥视着每一个不属于暗夜的行者。
      因此,无论是按照契约还是计划,在魔月的力量扩大前,必须回到人群密集的地方。依靠地利人和,就有足够的余地与之周旋。
      四人中外表最为孱弱的年轻人,看起来不过二十刚出头,当然他的实际年龄却不止。正因为拥有天赋的感应力以及丰富的实战经验,他的触觉比普通的猎人敏锐了许多。
      他拢起被夜风吹乱的发丝,那动作如同在聆听夜风携带来的信息。
      “那些东西……开始醒来了。”他率先掀开外套,露出挂在左肋下的弯月形皮革刀鞘,“大哥……”
      “不要着急,马科斯。”
      “我也知道你们,麦力克德四兄弟。”基德冷淡地说,就像是一个毫不相关的路人偶尔听到自己不感兴趣的话题一般。
      而实际上,四兄弟绝不是半吸血鬼口中道来这般平淡无奇。
      这四兄弟成为吸血鬼猎人,固然是天赋使然,不过在他们出身的当地,也流传着一些看似空穴来风的谣言:他们的继父是一名吸血鬼,而母亲则是死在继父的贵族之吻下。
      不过四兄弟的行踪一向飘忽不定,能够特地将他们挖出来,想来被吸血鬼看上的这名新娘原本的未婚夫家,的确花费了不少心思。
      “能够请您将车上的小姐送回去吗?”四兄弟中的大哥说。
      就体格来说,他的肌肉给人一种刻意雕饰的感觉,如同将一幅本不是十分出色的画,加以夺人的色彩与哗众取宠的布局,借此来提高本身的耀眼度。
      按照一般的经验,这样的人物总是喜欢显耀自己的力量,从不将比自己瘦小的人放在眼中,但实际上却是只纸老虎。不过这个大哥的说话并没有弟弟那般盛气凌人,对照他的外表,确实是个令人意外的差别。
      不过就算对方的实力赫然,半吸血鬼也并没有打算按照对方的步调去做。这不是出于身为“最强的吸血鬼猎人”的尊严,也不是执拗的性格使然。在他眼中,职业道德远比这些重要。既然雇主的要求是带她逃离,自然没有再回头的道理。
      沉默。


    封洛:狩猎吸血鬼(3)


      基德用右手拉了拉旅人帽的帽檐,再次将漠然的表情与锋利的视线隐藏在阴影里。
      四兄弟对他的表态当然再明确不过了,按照大哥的做法,以往也总是先礼后兵,不过能够劝说成功的情况屈指可数。
      “嗯,看来谈判破裂了。”虽然大哥露出遗憾的表情,不过从三名弟弟眼中,却射出既畅快又凶狠的目光。
      双方都拔出自己拿手的武器来,战况就如靠近火点的导线,一触即发。
      就在压力几乎积蓄到临界点的一刻,车厢里的女人掐断了火线。
      “基德,我的主意改变了,只要酬金没问题,那么这也在允许之内吧?”
      “是的,维多利亚小姐。”半吸血鬼以纯粹生意人的态度回答。
      注意到事态似乎又有了新的转机,四兄弟也收回了自己的杀气。当然,在对方真的回心转意前,他们在防御方面是不会有丝毫松懈的。
      现在就看这位众所瞩目的当事人作出怎样的决定了。
      “那么,您的意思是?”
      “我们回去。敌人是吸血鬼,我们没必要将无辜的人牵扯进来。”
      这话说得冠冕堂皇,对于四兄弟而言,实在是五味陈杂。失望与喜悦,意外与惊诧,这些芜杂的感情在诸人心中交织——作为一个著名的吸血鬼猎人组合,碰上在这个行业里拥有最强头衔的人物,不免一时技痒。这种兴奋在崇尚力量的年轻人来说,无疑是带着致命诱惑的香料。然而一旦对上面前的这个半吸血鬼,他们却没有必胜的把握。
      或许会惨胜吧,自己四兄弟能够剩下几个?这是他们不得不正视的问题。
      在四兄弟脸色如调色板变来变去的时候,半吸血鬼却没有被女人的话语所迷惑。凭借多日相处的了解,他明白,如果仅仅从字面的意思去把握这个女人的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了。
      就刚才的话来说,至少包含着这样的意思:无辜的人不应该牵扯进来,那么反过来说,这次回去,被牵扯进来的便不是无辜之人了。
      在这里的人群中,只有基德察觉了这小小的火苗。当然,或许在一个合适的契机,这份火焰将会把燃起它的一切拉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不过这对于只把心神放在猎杀吸血鬼上的半吸血鬼来说,并没什么关系。接受这个女人的委托,得到相应的酬金。无论是消灭吸血鬼还是助她逃离吸血鬼的掌握,就结果来说,都是没有区别的。
      因此,实现目的的过程怎样也好。既然目的一致,争斗便失去了意义。四兄弟将马车从爪绳的束缚下解放出来,骑上自己的马匹。
      基德调转马头,尾随四兄弟原路赶回去。
      然而,正如四兄弟的老三所说,时间已经不多了。
      自然的规律不因生命们的意志而改变,新月在繁杂的焦虑中稳步趋升。仿佛无情的天之眼,徐徐睁开,将冰冷的视线投注在玩偶们身上。
      贰归途骑士
      这座矮山上本来只有一座城堡,那是五百年前一位伯爵的别墅。在战火纷飞的年代,他所属的一族血脉被死神的镰刀彻底地斩断了。此后,王国也化作历史的滚滚烟尘,这座地处偏僻的城堡就此荒废下来,甚至在人类的记忆中也没有了立足之地。
      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名暗夜贵族相中了此处的幽僻,用法术在城堡前耸起墓地,在墓地中间修建了掩人耳目亦是被人类的审美熏陶的教堂。
      人类是一种被宗教操纵的木偶——这么说或许有些过分,但就当时的情况来说,虽然因为吸血鬼的存在,环境被暗的力量所污染,显得格外暗晦,不过阳光下的教堂立刻驱除了这些不利的因素。这全是因为人们崇尚神明之力的缘故,附带着也产生“圣洁教堂之下不存在黑暗”的认知。
      于是吸血鬼以自己贵族的名义招来人群,这些人陆续在山脚定居,逐渐形成的小城镇延伸到山顶的教堂边。
      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免费而稳定的食物与奴隶,在吸血鬼的眼中,脚下的一切就如同围绕在家边的庞大畜牧场。
      这名暗夜贵族的本名是范切西D莱茵丝库塔,镇子上的人们多恐惧地称之为“D伯爵”。
      城堡的大厅里铺了厚厚的大红绒毯,巨大的落地窗外是散发魔之光辉的巨大新月,与装饰在墙上的两把镰刀交叉的族徽相互辉映。
      四周的山形烛架上,婴儿手臂粗的红烛贪婪又灼热,它们环绕在宽四米长十二米的厚重黑色餐桌周围。
      在做客的年轻人眼中,脚下红色的地毯就如同炼狱的火焰,焦灼却不能发出光芒,将人性中唯一美好的净土焚烧殆尽,只留下赤裸裸的黑色欲望,并将之呈现在城堡主人的眼中。
      D伯爵就坐在正对着他的长桌的另一端,饶有兴致地观赏年轻人的表情。他的十指灵活地缠绕着,不时将晶莹剔透的高脚杯中的鲜血灌进喉中。动作令人意外的粗鲁,但却在连神也妒忌的秀美气质里融入一丝粗犷,并没有印象中格格不入的感觉。
      魅惑本来就是这个种族与生俱来的天赋。
      与之相较,年轻人虽然同样是贵族,也是身材匀称的美男子,但在伯爵的魔力下,却完全丧失了本应拥有的从容与自信。
      “你为什么来到这里,年轻人?是想成为除魔的勇者,赢回本属于自己的公主吗?”吸血鬼操着优雅而意味深长的语调问,“可是小公主不是你自愿奉献上的么?怎么,反悔了?”
      “不……不,在下……”年轻人咽着唾液,舌头打结。因为恐惧与兴奋的钢丝纠葛,绷紧的思绪一度在对方的压迫下变得凌乱。
      “我想做一笔交易。”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定位,自称也改变了。


    封洛:狩猎吸血鬼(4)


      “交易?”吸血鬼低沉地笑了起来,“我没想到。你有什么筹码呢?”
      “我的,不,您的新娘……”及时将观念打了个结,他终于没有将错误的字眼说下去,脸上淌着冷汗。
      “您的新娘意图违背您的意愿,不过相信我的手下已经做好了防范。”
      “哦?是那些颇有薄名的猎人吧?这么说来,他们的对手可是本领高强的半吸血鬼呢,你以为他们能得手吗?”
      “是的,即使对方是号称最强的猎人,我也对自己请来的人有绝对的信心。”虽然这么说,但一种患得患失的情绪还是紧紧攥住了他的心脏,“接下来,我能够为您处理好那五个家伙,并且成为畜牧场最好的牧羊犬。”
      “听起来似乎不错。”不过D伯爵的眼神却没有丝毫心动的样子,“那么,作为交易,你想得到什么呢?”
      年轻人舔了舔干涸的嘴唇,杯中的血腥刺激着全身的毛孔与欲望。
      “力量与永生!”
      D伯爵眯起眼睛,轻轻拍击着双掌。一切都在掌握中的成就感与优越感似乎让他十分满足,就如同饭后吃了一份精美的甜品。
      “好啊,当作给你的奖励,就实现你的愿望吧。”伯爵如同在承诺一件不足挂齿的小事,不过在年轻人来说,却有如强烈的兴奋剂一般。
      他的脸色涨得通红,眼神如同四周的火烛那般阴晦而灼热。
      “你的名字是?”吸血鬼问。
      “沃华德,沃华德斯卡斯!”
      车轮滚滚,几乎是挤出全力来奔跑,如果不是经过充分训练的良马,此时恐怕已经力有不足了。
      前方的城镇开始清晰起来,不过一行人却更加警惕起来。
      “看,月亮,已经到这个地方了!”四兄弟里的二男提醒道。
      就因为如此,月光越是明亮,丛林中的黑暗就越是黏稠。许多魔物就是趁这个时候,袭击掉以轻心的旅人。
      在远离新月的天之彼端,银河倒挂,仿佛要倾泻下来。树影婆娑,畅饮星光。
      拥有哲人气质的四男马科斯突然擎出弯月刀,朝左前方的灌木中掷去。
      锋利的刀刃仿佛巨神的镰刀,将那一丛灌木切碎,然后打了一个回旋,重新飞回马科斯手中。
      “小心,有状况。”
      “没有东西嘛。”二哥扫了一眼,用眼睛看到的情况反驳。
      “我的感觉从来没有错过,那家伙不知道用什么方法躲了过去,但肯定没有离开。”
      “你觉得是什么?”大哥朝弟弟那边靠了过去。
      “动物的丧尸一类的东西吧。”他并不是很确定,“不过一定是一大群。”
      马车上的半吸血鬼似乎也注意到了相同的东西,一手持着缰绳,一手从马夫座椅下取出连弩。
      他用的箭矢都是银制,经过圣水的浸泡,拥有相当的破魔力。除了已经插进弩身里的,从右肩斜到左胯的束身皮带上还备有六具矢盒。
      四兄弟两前两后,将马车护卫在圈子中心里。
      血腥味越来越浓烈,薄雾不知何时开始掩盖这片区域。虽然不能混淆视线,但其中掺杂了对人类有强烈刺激性的物质,如果不是他们经过特别的训练与准备,一定会堕于马下。
      马车被厚重的帘布密封着,这些布料经过特殊处理,能够过滤空气。
      尽管不需要担心环境对车里的大人物的影响,不过魔物们在这种雾气中,将会格外凶悍。就效果来说,它和人类使用的兴奋剂没有多大的区别。
      “不要被纠缠了,如果不按时将货物送到,我们就要做白工啦。”三男一马当先,用手中的骑兵刀在雾气中撕开一条道路。
      无数的视线从两边的丛林中刺在肌肤上,令人寒毛倒竖。
      碰!左前方的车轮不知为何突然炸开。这一下来得又快又突然,将心神全放在四周的吸血鬼猎人们如同受惊的兔子,立刻将视线缩了回来。
      车厢朝左下塌斜。
      原本以为车中的小姐会惊叫出声,不过却是出乎意料的寂静,基德尚能感受到她平稳的呼吸。
      真是安如泰山,为什么能做到这个地步呢?半吸血鬼心想。
      “为了这一天,我也不是毫无准备。”车内的大小姐仿佛是在自言自语。
      莫非坚持到天明前,就会有增援赶到?基德不免有一些好奇。那将会是怎样的家伙呢?
      “维多利亚小姐!”
      二男抽马赶了上来,他和半吸血鬼的本质不一样,在这片突如其来的混乱中,一旦感应不到强烈的反应,就无法判断车厢里的变故。
      不过他的位置并不合适,从右后方赶上来,就将背后广阔的空间全交给弟弟防御了。
      于是大哥喝阻道:“不要乱了方寸!”
      当然,令人瞠目的是半吸血鬼的技术——他在一瞬间利索地斩断车辕,削掉另一侧的车轮。失去动力的车厢就如上了前闸,在泥地上割出两道深深的沟痕。
      这辆马车用坚硬的木头与铁板制成,能够轻松地切断,简直就不是人类所能做到的事情。
      是的,因为他并不是人类。
      这些状况的发生与结束,不过一转念之间。
      “这个怪物!”三男咋舌道。
      眨眼间,失去牵制的马匹消失在道路尽头,隐隐约约传来凄厉的嘶鸣声。看起来,它们逃脱了人类的奴役,却逃不出窥视者的魔掌。
      失去了马车,时间变得更加紧迫了。魔物的层层逼近给猎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毕竟无论再怎么强大,面对无以计数的敌人,以寡胜多也不过是孩童美丽的童话。


    封洛:狩猎吸血鬼(5)


      缓和下来的马车看起来就如被肢解一般,断面十分整齐,不过让人担心的是车里人员的情况。
      “我没事,连擦伤也没有,不过看来事态严重。”维多利亚开口道。
      “非常抱歉。”基德在窗边轻盈地鞠躬。
      “不,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可恶!我们可是花费了大功夫,没想到竟然被这些东西瞎搅和!”四兄弟里最小的弟弟的眼神中流露出强烈的不满。
      “如果不是在预定时间内把我送回那个男人手里,你们是不会得到任何奖金吧?”维多利亚称呼自己的未婚夫为那个男人,再迟钝的人都能够听出来其中的蔑视。
      而半吸血鬼则暗自诧异:这个女人从一开始就没把除了自己之外的其他人放在眼里。就是在利用家人的性命出逃时,也没有一刻犹豫与怜惜。到底是什么能让她做到这个地步?
      大哥朝月亮看去,不清楚是天气的缘故,还是因为惧怕敌方那恐怖的力量,天空在这一阵间,完全被似雾似云的流体掩盖。
      这些流体由稠到稀,自上而下稀释成笼罩在路面上的雾气,散发着震慑人心的诡异暗彩。
      新月大概再有一刻钟就会行至天顶。
      “维多利亚小姐,请您上马,我的二弟尤菲斯会将您平安送抵您的未婚夫家。”
      “反正我留下来也只是累赘,不过你确信尤菲斯先生有这个能力吗?”
      “是的,请您放心。”大哥朝二弟一挥右手,后者立刻催马走到车门前。
      车帘掀开了半面,她的目光似冰冷的刀刃,尽管她处于略为低下的位置,然而仰起的视线却给人一种俯视芸芸众生的冷漠。
      被这样的视线打量着,就如同被从里到外解剖了一番。因此,尽管女孩的样子称得上绝色,但却不会令人有多愉快。
      就算是身经百战的猎人也感到心寒,这位吸血鬼的新娘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吗?与画像中清朗亮丽的气质完全不同。
      一个念头钻了出来——那个未婚夫真可怜,是被骗了吧。
      “看来你是有一点本事,虽然不及基德,不过你就拼了性命完成委托吧。”
      “你这女人,说话真叫人……不敢恭维。”
      “别忘记了,在你们四兄弟的契约结束之前,我还是被抓的人质,不需要对自己的敌人客气吧。”
      “说得好,不过既然有人质的自知之明,就应该有人质的样子呀,不可爱小姐。”
      “哼……”维多利亚放下窗帘,从里边传出一声嘲讽似的哼笑。
      唇枪舌剑让原就紧张的气氛僵硬了不少。
      不过大哥并不想让这样的对峙持续下去,二男注意到长兄不满的目光。
      “好吧,虽然讨厌,但也没必要与能够换来金钱的货物过不去。”
      “不要再拖拉了,有不满等事情结束再解决。”大哥催促道。
      咔哒,门锁跳了一声,车门推开一缝。
      基德却将车门推了回去。
      “你这是什么意思?”二男诘问道。
      四男突然眼神一缩,招呼兄弟们围近上来。“大哥……来不及了。”他下马,拔出弯刀。
      基德扶了扶旅人帽,低声嘱咐车内的丽人:“没听到我的吩咐,不要出来。”
      “你自己小心了,如果你死了,我会很麻烦。虽然那四兄弟看起来不是很可靠,不过没有别的办法了。”
      “谨遵吩咐。”半吸血鬼抖开披风,宛如一只夜枭扑上车顶,以君临天下之姿环顾四周。
      四兄弟则分别占据了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以长幼排序,他们分别拿着巨型的弩弓、长鞭、骑兵刀和弯刀。这样的组合的确能够组成丰富多变而又富有专一性的进攻队形,不过却不合适防御从四面八方来的敌人。
      或许在四兄弟以往的经历中,从未置身于如此被动的局面吧。
      不过此时却是无可奈何的事,况且只要将魔物的包围网撕出裂缝,就能够依赖他们强大的攻击力突破重围。
      当然,基德也有自信,即使只有自己一个人,亦能够在凶恶的魔物中坚持到天明。
      这就是另一条出路了,只要能等到太阳升起,黑暗必将退缩。
      知觉延伸,基德发现在森林中一直觊觎的眼眸有规律地退去。
      不过这并不代表对方的退却,浓郁的杀气搅拌着血浆,如同在空气中混入亡者的怨气。即使不呼吸,仍然从肌肤的毛孔中钻进来。
      薄雾如波浪排击,似乎在昭示大人物登场了。迎着车厢正面,分开一条道路。
      看起来,好像沿着它直走下去,就会到达光明的彼岸。
      然而这些都不过是错觉,因为从彼岸徐徐逼近的,是一群失去灵魂,只靠本能而活的丧尸。它们之中只有少数是农民装束的男子,其他都是森林中的生物。


    封洛:狩猎吸血鬼(6)


      土狼、狮子、棕熊……甚至连看上去格外温顺的兔子都有!
      三男嘘了一声,听起来好像毫不在意,又似乎是倒抽了一口凉气。
      “马科斯,看来你说对了呢。”
      “这里可是它们的地盘,对我们太不利了。”马科斯说。
      无论人类怎么去适应,可是在森林中,还是比不上土生土长的野兽们。更何况它们成为了丧尸,拥有本能的同时,力量与恢复力都大大增强了。与之相比,人类的丧尸更容易对付。
      半吸血鬼的瞳孔紧缩,这些魔物的眼神中充满了死亡与野性。
      “正攻法吗?这可是我们最擅长的。”大哥招呼一声,放弃了其他三个方向的防守。
      一阵惊天动地的嘶吼,几由个人形丧尸带头,它们开始朝一行人急奔而来。铺天盖地,形影突如其来地膨胀,从地面到林梢的空间,看起来就要被挤爆了。
      然而,最先攻入猎人防线的,却是来自脚下。
      踏在地面上就能够感受到一种空虚的震动,如同先前的坚实不过是一种掩饰陷阱的错觉。长满荆棘的长藤植物一瞬间钻出地面,将车厢卷起来。
      地面的泥土塌陷下去,露出一张方圆丈许的巨口。利齿森森,粉红色的颚肉与岔舌一波又一波地蠕动。
      这不是以自然生命改造而成的魔物,而是直接利用魔力炼制的守卫。
      “是噬花,小心别让唾液溅到了,否则一瞬间就会被腐蚀掉!”大哥大叫。
      能够使用炼金术,在黑暗的世界里,是一种拥有强大实力的身份证明。本来拥有强大生命力与特异能力的吸血鬼已经是难以对付了,而它们一旦掌握了炼金术这种传承自魔女的伎俩,无疑是如虎添翼。
      触手如同锁链一般牢牢箍住马车,由于主人先前有吩咐,它也仅做到这个地步。不过对于其他的生物,可就没有这么客气了。
      荆棘像鞭子一样抽打地面的四兄弟,而四人既要应付源源不绝的丧尸,又要小心坚硬如钢铁的藤鞭,一时间手忙脚乱。而丧尸则趁他们自顾不暇的时候,从两翼合围,同噬花一起将四人圈起来。
      在伫立车顶,被噬花遗忘的半吸血鬼看来,虽然可以趁此机会,对一直紧追不舍,阻碍自己履行委托的四兄弟来个借刀杀人。但是对于已经打定主意要返回镇上的雇主来说,这并不是一件恰当的行为。
      “维多利亚小姐,请咬紧牙关!”双脚一挫,基德做出柔美的后仰翻,头下脚上朝噬花的巨口坠去。
      半吸血鬼手中的细剑能够轻易切开钢铁,而只是接近钢铁硬度的植物,更是不在话下。
      寒光交错,接着又分成十数道光的十字,无所遗漏地砍进飞扬的触手里,利落地将之切成数段。从断落的触手中喷出深绿色的黏稠体液,半吸血鬼灵活地展开披风翱翔,一一让开。
      受创的噬花发出尖锐的嘶叫,传入人类的四兄弟耳中,就如同一把锋利的匕首切割耳膜。
      这相当于强烈精神攻击的叫声让四兄弟的动作缓了一缓。正是这一瞬间的破绽,却被依靠本能行动的魔物们抓了个正着。
      它们如同锥子一般,乘虚而入,刹那组成新的攻击浪潮,狂风暴雨般袭来。
      刚一回过神来,四兄弟只见天地间堆满了丑陋的尸体,自己就如同被关在积聚压缩的死亡球腔里,无处可逃。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阴影从天而降,宛如张开的巨口,一下撕破了完美的球腔。
      轰然巨响,阴影堕入噬花口中,原来是适才被卷至半空的马车。
      由重量以及加速度带来的冲击力,给予魔性植物一记重拳,砸得它头昏脑涨,软绵绵地耷拉下来,口中积蓄的唾液将车厢腐蚀出一道道青烟。
      狼狈地躲开天空落下的体液与植物口中溅起的唾液,四兄弟终于得以逃出致命的包围圈。
      利用秘术滞留半空的半吸血鬼这才再次轻盈地落在车顶上。
      “竟然如此简单就解决了噬花。”二男艰涩地舔着发干的嘴唇。只要一想到之前还想挑战这样的怪物,脊背就开始发麻。
      有了参照物,强弱自然一目了然。
      而重要的是,这个家伙适才的确救了自己兄弟一命。即使不愿意,但明理的大哥还是不得不代表弟弟们暂时低下头来:“这次就算我们欠你一个人情。”
      “这些等危机解除了再清算吧。”从基德的表情看来,他丝毫不在意这种事情。
      “维多利亚小姐。”半吸血鬼的声音不高,却极富穿透力。
      “我还好,不过车底快被腐蚀掉了。”
      “再忍耐一下吧,外面的麻烦还没完全解决。出来更危险。”
      “那就快一点,我可不想变成这种恶心植物的食物。”
      再次以马车为中心,一度溃散的丧尸们拖着肮脏的内脏与血肉,带着深似寒渊的怨念围了上来。
      由于之前的抵抗,让丧尸们的数量锐减,此时只剩下十数具动物丧尸。对于重整旗鼓的猎人来说,已经无法称得上威胁了。
      不过这一阵的拖延,已经足够宣告四兄弟委托的破灭。不清楚是因为大势已去还是那位暗夜贵族已经享尽乐趣,遮天蔽日的流雾以比之来时更快的速度散去,转眼的工夫,月之清辉从东边肆意挥洒,如同嘲讽四名猎人徒劳奔波的命运。
      “混账!都是这些该死的东西。”
      意识到自己一行人竟然要迎接这种窝囊的失败,二男愤懑地扬起鞭子,对丧尸们狠狠鞭挞。
      丧尸们召回分散在各处的同伴,凝聚,组合,变成巨大的尸之狮鹫。血就是焚烧的火焰,内脏则硬化成坚实的铠甲,以死亡的吐息呼唤飓风,乘以鸟羽之翼。


    封洛:狩猎吸血鬼(7)


      吼!怨气形成的庞大气弹扭曲了周遭的空气,冉冉成型,朝猎人们砸落。宛如居高临下的魔王,对触犯了它尊严的勇者们发出垂死前的一击。
      猎人们各自分散。眨眼间尘土飞扬,气弹在地面挖出半圆的沟壑,而受到四下散乱的怨气吞噬,这一片土地开始发寒,腐化,成为永远无法孕育生命的死地。
      “真是不知悔改的家伙,要你知道触怒四兄弟的后果!”脾气最为激烈的二男巍然不惧敌人的强大,一招一式中充满了自信。
      这般自信加持在长鞭上,抖出优美而富有破坏力的花式。华丽的鞭击、精确的箭矢、潇洒的弯刀一齐跨越空间的制约,将狮鹫打得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它发出悲愤的怒嚎,腥黑的魔血如雨洒落,触碰到的物体被无声无息噬出坑洞。然而这也没用,三男的骑兵刀浸泡过圣水,挥舞得滴水不漏,飙起的剑风将血滴挡在丈外。
      半吸血鬼扯拉披风,将身子裹起,融化在影子中。对付穷途末路的丧尸,只有四兄弟就已经绰绰有余了,他并不想插手这一家的发泄。
      咯啦、咯啦……
      如此坚定,如此清脆,没有一丝疑虑。是因为身负绝艺,还是因为毫不知情呢?总之,在这个死亡的林道上又来了第七者。
      仅听这马蹄声,就让栖息在黑暗中的半吸血鬼在脑中描绘出了这样的情景:
      凛持信念的侠士骑在匹配的骠俊大马上,从遥远的地平线那端,超越了时间和空间,前来迎接履行悠久的约定。
      马踏山头,足音铿锵。
      当这股气势赫然冲入四兄弟与尸之狮鹫的感应范围时,尚未看到人影,便听到一声砰然巨响。
      狮鹫的脑袋如同脆嫩的西瓜一样爆开了。血肉纷飞,不惊尘土。
      失去控制的尸体簌簌散落,在半空就剧烈自燃起来,等到落地的时候,仅剩灰白的死烬。
      “谁?”惊愕与未曾尽兴的郁郁让长兄厉喝出声。
      回应他的是又一阵更为强烈的凛然气息,仿佛凛冽晨风卷过山林。
      新月之下,下山林道目光能及之处,一骑勒马徘徊,如同夜的精灵,遥遥出声。
      “我是西尤司,西尤司西伯利亚!”
      嘎呀——车门推开,少女轻巧跳落于地,遥望着骑士。
      “我是维多利亚弥塞亚!”
      叁分途
      D伯爵推开窗,云破月出,之前与暗之魔力相互辉映的月华也失却了那份妖艳。群星得以喘息,迫不及待地绽放自己的身姿。
      一缕淡不可见的月华直射在吸血鬼身上。
      “偶尔休息一下也不错呀。”它喃喃自语,“不过能撑到几时呢?”
      似乎是自言自语,又似意指窗下满意离去的年轻人。
      有惊无险地做了一笔在自己看来万分合算的交易,沃华德斯卡斯已经在打算如何在今后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了。
      就如同吸食恶魔布施的甘露,越是付出代价,就越想得到相应的收获。循环反复,直到自己完全没有了价值,不过此时也就是生命的终点了。
      对于他来说,力量与永生就是此生欲望的顶点。但在已经获得这些东西的吸血鬼看来,反而不值一提。
      D伯爵也有自己想要的东西,那是一种作为强大的存在已经到了极限,而不得不寻找其他珍贵的东西聊以慰藉寂寞心灵的心情。
      玩弄世人是一种方式,而强夺一些稀有之物,也是一种方式。
      就在不久前它就已经找到了这个玩具——等待十七年,女孩终于长大成人,得到暗夜贵族的祝福,她的美貌无人能及,而她的力量在潜伏中蠢蠢欲动。越是等待,得到的心情就越是迫切,犹如酝酿已久的香醇美酒,散发诱人的味泽。
      而现在,这个女孩则带来了新的乐趣——多么勇敢的骑士们呀,命运让他们汇聚在公主的旗下——在D伯爵臆想的美化中,山腰的七人就是这样的关系。
      只可惜这个公主可是个不折不扣的魔女,这可是镇上的秘密,她没有母亲,也没有父亲。那两个冠有亲属名号的人,不过是贪图力量,企图反抗吸血鬼的外人而已——吸血鬼只觉得一种甘津滑进喉头,它从未如此地期待结局。
      来吧来吧,再也无法抑制的兴奋,再也无法遏止的力量在澎湃。
      它高举起双手,汇凝在体内的力量雀跃而出。镇上的灯火在一瞬间熄灭,只剩下来自城堡的火龙呼啸翻卷,在无辜民众惊惧的呼声中,在沃华德的崇拜与恐惧中,将镇子的一切推向毁灭的深渊。
      “以吾范切西D莱茵丝库塔的名义!以吾范切西D莱茵丝库塔的名义!”仿佛来自九渊之下的呐喊。
      迎合这充满恶之磁性的呼唤,教堂的钟声络绎不绝,白鸽惊飞,洒下拌着血雨的羽毛,宛如堕落天使降临人间。
      闪电不是来自天上,而自D伯爵的脚下蛇行缭绕,钻进一排排的鸟人石像中。
      龟裂,龟裂。
      撕开石头的封壳,鸟人们酣畅地翱翔天际,扑向化作火海的疯狂城镇。
      马车终于被噬花的唾液溶解,而在此时,它的生命似乎也已经到了尽头。没有任何征兆,从根部开始,一寸一寸地石化。
      维多利亚转身抚摩着它,露出悲怜的神情:“你呀,只为了战斗而制造出来,连这个世界是怎样的还未看清楚,便要离去了吗?”
      可是她的行为与表情毫不相符,似乎有一种力量流入噬花体内,阻止它体内的崩溃。而这种违反了生物本身生死定律的力量,反而让它更为痛苦,生不得死不能。


    封洛:狩猎吸血鬼(8)


      她低敛的眼神中,暗藏冷厉的流光,美艳动人。
      被吸血鬼看中的,并不是她的美貌,而是传承自相隔了几十代,因悠久而被世人淡忘的魔女血脉。
      感应到相同本质的召唤,十七年日夜经受暗之魔力的洗礼,现在,那份血脉在危机中逐渐苏醒,包括来自先祖们烙印在血脉中的技艺。
      “请住手吧,小姐,请让它安心地离开这个世界。”基德提醒道,“你的骑士已经来了,难道你想让他看到你这副模样?”
      “没关系,就算全世界都舍弃了我,他也会留在我的身边。”
      “为什么……你能如此相信他呢?”
      “因为呀——这是秘密,不告诉你。”维多利亚娇俏地朝半吸血鬼做了一个鬼脸。
      冷漠的她,文静的她,华贵的她,残酷的她,到底哪个才是真实,基德已经分不清楚了。
      他轻轻拉开少女,就像拨开一孱弱的小草。
      细剑迅速地化成光,化成闪电,传透石质的躯壳,将之引领至安息之地。
      “尘归尘,土归土,万物归于无。”
      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玩具被索回,维多利亚娇气地哼了一声,跺跺脚,提起裙幅朝西尤司跑过去。
      那边四兄弟正围上已然靠近的骑士。
      “你这家伙,打扰了我们的乐趣,可是一件后果严重的罪呀。”二男森寒地说。
      他上下打量这个年轻人:不过二十出头,虽然装扮和容貌看起来很精神,却没有什么特立独行之处。骑在与之体格相称的高头大马上,俯视的视线却格外柔和,一点都没有适才的气势。马鞍后架着行李箱,一杆双筒状金属物体伴随马匹摇摆的节奏,发出悦耳的铃声——那是系在金属双筒木柄尾端的简单风铃。
      看起来就像从乡下来的村民。
      “啊呀呀,真是抱歉,刚才见到你们正打得激烈,一想到或许你们需要援手,于是就冒冒失失地出手了。”骑士抬起风镜,和和气气地致歉。
      二男原本以为他会是个脾气与威力一样暴躁的家伙,所以说起话来才这么不客气,意图找碴打一场,以平息内心不得熄灭的怒火罢了。然而,事情并不如他所想的那样。对方如此慎重地道歉,反而让人觉得,如果不接受,便是自己气量狭窄了。
      于是,这团火也仅能憋在二男的肚子里,和着唾沫暗自吞咽。
      “请问,这就是您适才将那家伙的头打爆的武器吗?”大哥的眼光比较独到,立刻注意到那毫不起眼的金属管。
      “嗯,你是指这家伙吧。”西尤司将管状物解下,耍了一个回旋,“这是火枪,我自己发明的,虽然力量强大,不过用起来也没有那么方便呢。”
      “像弓箭一样的东西吧?”
      三男回想到当时的情景,这个男人尚在百米之外就能击爆尸之狮鹫的头颅,自然是用了远程攻击的武器。
      “是呀,看起来虽然很不起眼,不过它的爆发力比得上强弩呢,而且弹药也比箭矢小巧,便于携带。”
      “真了不起,居然能做出这样的东西。使用它,什么人都不会怕吸血鬼猎人了。”
      “你们在说什么?”他们朝声音的方向望去,维多利亚小姐正朝这边轻快地跑来。
      她的脸上充满了相遇的喜悦,点缀着纯真的表情,让她的美丽就如同天使一般。
      二男几乎不敢相信,这个犹如陷入爱情的可爱少女,居然和那个伶牙俐齿的冷漠女子是同一个人。
      西尤司利索地翻身下马,将少女举了起来。
      冷清的月光下,她笑黡如花,真是一朵夜来香。不过早已经知道少女本性的西尤司,觉得如果用“藏起荆棘的蔷薇”来形容,更为恰当。
      “介绍一下吧,我是从西泽来的,本职是个三流的画家。”西尤司率先用优雅的姿势向四兄弟致礼。
      四兄弟自然不会这么文雅的姿势,不过对方的礼貌让他们感受到真诚,不由心生好感。
      “我是长兄菲利特麦力克德,这个完全继承了我母亲美貌的家伙是二男尤菲斯,拿骑兵刀的是三男戈雷斯,用弯刀的弱质小弟叫马科斯。”大哥稳重地介绍。
      “很高兴见到你们,我家的维多利亚多承各位的照顾了。”
      “这可不敢当,若你早来一时半刻,我们还是敌人呢。”二男自嘲地说。
      “是吗?”西尤司一阵错愕,转头见到少女神秘的微笑,虽然一时间不能弄清事情缘由,但也不企图去弄明白了,“人生际遇还真是如若浮云呀。”
      “啧,你真正要感谢的人在那边呢。”
      顺着三男戈雷斯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半吸血鬼如同幽灵一般,静静守候在远处。夜影将他埋藏,墨绿的巨大披风与宽檐旅人帽遮去他的形体,只剩下一种虚幻的存在感,以及血色的瞳光。
      两者的视线对上,半吸血鬼轻轻点头致意。这个家伙就是那个女人所指的援兵么?半吸血鬼想。
      “你们与那个男人的契约结束了吧。”维多利亚突然一本正经地问道。
      “结束了,什么都结束了。运气不好,抱怨也没有用。”尤菲斯叹着气。
      钩月早就在混乱与歇息中往东向的树梢急步落下,暮色即将迎来黎明。夜露深重,和风追影,森林依稀如常。
      “在哀叹之前,先打好后路吧,现在可没时间颓丧了。”维多利亚的话在众人脑里吹起一阵凉风,“暗夜贵族可还在关注着我们呐!”
      “是呀,委托结束了,但我们的任务还没完成。”菲利特摇头叹道。维多利亚眼里迸射出锐利的光,灼灼注视四兄弟,根本无法让人将她与柔弱联系起来。
      “来和我签订新的委托吧。”她以命令的语气道,“西尤司不是猎人,仅靠他和基德的话,力量稍显薄弱了。你们是盛名在外的吸血鬼猎人兄弟吧?我需要你们的力量,只要助我解决了吸血鬼和那家伙,就有五万里拉的赏金。”
      “五万里拉?”马科斯麦力克德用一种怀疑的语气重复了一次。
      “别看我是逃家的大小姐,如果没有充分的准备,我是不会让自己离开衣食无忧的奢华的。”
      “那家伙是指?”


    封洛:狩猎吸血鬼(9)


      “哼,我的未婚夫沃华德斯卡斯,他可不是什么安分守己的家伙——有些东西,现在的我,应该能拿到。”
      虽然不甚明白这个大小姐心中盘算着什么主意,不过这并不会给四兄弟带来迟疑。
      “协议成立。”四兄弟对视一眼,许下承诺,反正他们之所以要帮助那个沃华德,也不过想要将吸血鬼的新娘当成幌子,从而出其不意地接近那只吸血鬼。
      它才是他们的最终目标。
      “走吧,我们回去!”少女决断地转过身子。
      马车没有了,但还有五匹骏马。于是,维多利亚与西尤司同乘,而半吸血鬼则拒绝了菲利特共骑一匹马的提议,依靠与生俱来的幽魂般的行动力,与诸人并驰前行。
      因为天空看起来比之前要爽朗了许多,而十一月的秋风更是迅疾有力。新月看起来似乎要坠落,群星则开始躲躲闪闪,时间快步踏过,已近黎明。
      预感到即将来临的最黑暗的时刻、即将面对的严峻事态,大家心情都异常沉闷。
      路上诸人话不多,仿佛都在窒息中,拼命寻找一丝清醒的空气。
      维多利亚一脸舒适的表情倦靠在西尤司怀里。
      “你呀,果然和你的文字一样。”西尤司读得懂那些信中的疯狂与血腥,以及冷漠的平静。
      “和你想象中一样吗?”
      “是的,完全一样,也跟我想象的一样,是一个美丽的女孩。”
      “我已经不是能够被称为女孩的年龄了。”
      “那么多少岁才能称作女孩呢?”
      “无关年岁,只要懵懂而纯真,就能被称作女孩。可惜我的身体和心都已经污秽了。”维多利亚梦呓般说。
      “那么,就让我成为你的盾牌吧。”西尤司说。
      维多利亚扬起头注视着,爱不释手地抚摸男人因为风霜吹打而稍显粗糙的脸庞。“准许你的请求,我的西尤司。”
      烟雾很是浓烈,钻入鼻喉中,呛人心肺。火焰正在迅速消逝,留下灰烬与焦黑的残骸,其中也有镇民的尸体。
      从未有过这样的死寂,尤其在不久前还在这个镇子上享受过贵宾待遇的五个猎人,更是为这仿佛短短一瞬的反差感到生命的无奈与意外。
      无论男女老幼,似乎都没有存活下来。在这里也听不到鸟兽家畜的声响,只留下空灵的柴火劈啪。
      吸血鬼的大本营就在正前方,拾阶而上,片刻就能抵达。当然,达成这个快攻的前提是没有任何阻挠。
      当一行人来到镇子原本最繁华,而如今只剩下一片废墟的中央广场时,他们听到了密集的喧哗,听起来似乎是鸟类扑腾翅膀时发出的风声。
      “什么东西?”戈雷斯麦力克德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那里被一片大屋掩护起来。
      而在高高的天空上,翱翔着寥寥几只模糊的阴影。黯淡的月光无法照亮它们的身影。
      那一片土地,对于已经在镇子上待过一阵子的猎人和土生土长的维多利亚来说,都十分熟悉——以天平的族徽昭示着,正是兼任了前雇主、敌人以及被藐视的无能未婚夫三个角色的沃华德斯卡斯的家。
      “又回到这里了,真是讽刺。”想想之前与之后的身份,长兄菲利特不禁感慨。
      “那个男人可不会那么懦弱,他不会逃跑或躲起来,坐以待毙的。”虽然不欣赏对方,不过维多利亚看起来还是相当了解他的。
      “去看看吧,反正不会让我们这么轻易就登上魔王的城堡。既然无论如何都得面对,先发制人也不错。”尤菲斯提议道。
      半吸血鬼赞同地点点头,望向慵懒在西尤司怀中的少女。维多利亚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娇憨地抬起青年的手在脸上摩挲。
      “猎人先生,请在前面带路吧,我这个半桶水的人,还是不打头阵的好。”西尤司爽朗地替少女回答道。
      忽然身后一阵群哗,背后生风,竟然是六只早就伺机以待的鸟人,从被忽略的墙影中扑了出来。
      “你们两个,到中间来!”尤菲斯朝维多利亚和西尤司催促道。
      最先反应过来的半吸血鬼、四兄弟的长兄与老么已经挥舞起手中的武器。然而密密麻麻的鸟人冲过来,就算绞碎了几只,即刻有更多的填补了空位。
      众人亦战亦退,在发觉的时候,已经被赶进练武场的中心。其他没有参与车轮战的鸟人,已经封锁了通向外界的大门。
      虽然早有准备,不过敌人的实力之强大还是超出了预计。鸟人们拥有花岗岩一般坚硬的皮肤,乘风的双翼更是让它们占据了空间的优势,将猎人们逼得十分狼狈。
      “这些东西真是烦人。”菲利特怒道。虽然他手中的强劲弓弩足以撕开鸟人的肉体,但却无法追上行踪飘忽不定的它们。
      半吸血鬼以斗篷做翅,飘然飞上半空,细剑交错着光影,让鸟人们毫无反击的余地。就算是四兄弟中最不轻易服输的二男,此时也不得不承认,这就是他与自己这些人之间的差距。
      不愧是最强的吸血鬼猎人!
      西尤司一手揽着少女的纤腰,自制的火枪从肩膀滑落到右手里,警惕地巡视周遭的异动。
      维多利亚突然扯住他的衣领,男人不由自主让脸侧靠在少女的嘴边。
      “西尤司,我这里已经到了最佳时机,为了我们的将来,必须赶紧到吸血鬼那里。”
      “嗯……真拿你没办法,那些人怎么办?”
      “没关系,反正一旦事情结束,他们也没必要留下来了。”
      “那就这样吧,既然是能用的东西,就不要浪费了。”西尤司貌似温驯地笑出来。
      他坐直身体,一夹马肚,在众目睽睽中脱离了保护圈,直朝大门冲了过去。
      “你在做什么!”随侍身侧的戈雷斯麦力克德叫起来。
      “这个地方一点都没有停留的价值,既然主人不现身的话,我们就先走一步,直捣黄龙吧。”
      “这是那位大小姐的话?”
      “你说呢?”西尤司以华丽的姿势舞动猎枪,从中射出的子弹百发百中。阻挠在他身周的鸟人们脑浆飞溅,不住坠落下来。“走吧,不要再浪费时间了!一旦太阳出来,吸血鬼可是不知道会躲到什么地方。”
      以精湛的马术让开来自头顶上方的尸体,西尤司驾马屹立于台阶上,回视诸人。“真是乱来的家伙,不过本事还不错。”菲利特叹了一口气,朝二男和三男吩咐道,“你们跟上去,我和基德他们解决了这些家伙就会赶上。”


    封洛:狩猎吸血鬼(10)


      肆兄弟
      来到镇中大道的尽头,一条恢弘石阶巍然而立,古朴干净的石面矗立而起,交错更迭,顺势而上的视线只能仰望青空。
      上方就是教堂,然而到那之前先必须征服这巨人宫殿的阶梯。一路行来,已经能看到教堂顶端的十字架,不过越是接近,它反而逐渐湮没在阴影里。
      这里的风更加猛烈,有如一具巨大的搅拌机,将四周的流云一丝不落地卷吸进来,在那边的天空阴沉沉地流淌。
      涡云之下就是城堡的位置,比之周围更要晦暗,仿佛有一种力量,将它的一切光都刻意抹消了。
      在这般凄美绝望的景色中,踏过身后脚下的徐徐硝烟,维多利亚四人弃马,步上台阶的顶端。
      扑面而来是一片辽阔的天地。
      原来这个山顶竟然是如此宽阔的吗?眼前景色如此震撼人心。
      通过长达百步的外围,便是碑坟嶙峋的墓地,并不像其他墓园那般在夜晚就显得鬼气森森,反而有一种庄严神肃。它们环绕着教堂,就如同骑士的剑结集在王的陵墓周围。
      除了让人登上的这条石阶,其他三面都是倾斜度达到八十的悬崖。然而,一道黑影无视这般险境,呼的从右侧的悬崖腾跃上来,沉重落下,溅起一片碎石。
      真是华丽而极富魄力的登场方式!
      尘埃落定的时候,终于看清了来物的模样——精致的面容与匀称的身材,无论穿着品味与气度,都给人无可挑剔的深刻印象。
      完全没有其未婚妻批评的那般懦弱无能的感觉,也是,在吸血鬼的统治下能如鱼得水的男子,又怎会毫无优点呢?
      当初正是被这股气魄所压倒,四兄弟才会甘心接受他的委托。可即使是现在受到与他不相上下的女人影响,再度正视他的时候,无论在哪个方面,仍然带给尤菲斯和戈雷斯无法企及的卑微感。
      “真是的……压力好大呀。”西尤司似乎很是自卑——不过他的神情总是与他的语气相反。
      “看来是接受过暗夜贵族的祝福了。”
      其实用不着尤菲斯的提醒,众人也能从对方登场的那股不同寻常的力量中,证实之前的推测。
      “那么,维多利亚,我要上了。”西尤司笑着摩挲少女的头。
      “是你的话,我不会担心,但是……请别受伤呀。”维多利亚背双手,将额头抵在西尤司胸前,喃喃地说。她念动一些模糊的音节,为自己的骑士赐予魔女的祝福。
      “不要担心,他的身后有吸血鬼在撑腰,但我这里天塌下来,也有魔女在顶着呀。”
      “说的也是。”少女露出如花笑黡,放开了西尤司。
      “去吧!”尤菲斯一声令下。
      三人凝聚全身的爆发力,一瞬间加速到极致,在原地激起一道小小的旋风,人已经分从左右中三个方向急射而去。
      时间仿佛都停滞了,袖襟与武器的风声如同被浓缩到一个临界值,倏地爆炸开来。就在这一眨眼,三对一,躲过武器的锋芒,四人彼此交换了七拳八脚。
      沃华德斯卡斯被合击的劲道打进墓园,七零八落的石碑把他埋了起来。
      而另外三人也顺着来势,整个人被硬生生打飞近十米。
      尤菲斯和戈雷斯趴着,剧烈地咳血,而西尤司则一动也不动地躺在地上,不知生死。
      “该,该死的垃圾,我已经……很久……没有受过,这么重的伤了。”尤菲斯缓不过气地说。他只感觉浑身虚脱,几乎没有站起来的力气。根据伤痛程度判断,大概已经被对方那种完全超出人类所能拥有的强大力道贯穿了内脏。
      即使是超乎预计,不过三对一的围攻竟然只能换来这样看起来两败俱伤的结果,对于自视甚高的吸血鬼猎人来说,真是一种耻辱。
      突然,一种熟悉的力量波动凭空出现在身后,他和戈雷斯转头朝少女的方向望去。
      只见长达十多步的距离上,有两双前蹄从原先一无所有的空间中伸出来,剽悍骏健地轮流踏在半空中。那似乎是两匹马。然后马头也露了出来,黑色火焰的鬓毛迎风舞动,接着是马身、套索和黑色的车厢。最后便是完整的两匹燃着黑色火焰的马拉着高贵的马车在半空奔驰,车厢顶上肃立一名男子,绒黑披风裹身,挟领高竖,遮去脸侧,在内襟亮出暗红的里色。
      那男子面无血色,流露一种自傲而澎湃着力量的贵族气息。
      “吸血鬼!”戈雷斯惊道。
      D伯爵朝维多利亚微微优雅地躬身,那姿势和神态完全是绅士邀请淑女的礼节。他手从斗篷中伸了出来,温润如玉,隐隐有荧光流动,地上的一颗小石子浮到摊开的手心,剧烈旋转。
      尤菲斯只觉得血液都沸腾起来,在执著中强行支撑起虚弱的身体,朝少女冲去。鞭子挥舞起来,朝暗夜贵族鞭挞而去——
      D伯爵手掌中的石头忽然消失在视线中,尤菲斯下意识地偏开身体。
      这个反射性的规避动作救了他一命。
      噗!尤菲斯的左手被一道几乎无法用视线追及的影子贯穿,然后被随之而来的强大力量扯断。小小的石头拉起尖锐的啸音,打断尤菲斯的臂膀,射入重重的夜影中。
      “尤菲斯,小心!”他的弟弟大声提醒道。
      突然,一只狼人旋风般从那堆破碎的石碑中冲出来,猛地咬掉了还未来得及作出反应的戈雷斯的脑袋——原来那个皈依了吸血鬼的青年竟然得到了狼人的力量。


    封洛:狩猎吸血鬼(11)


      眼睁睁看着它将弟弟的尸体叼走,而吸血鬼已经挟起少女,穿越黏稠的黑暗,乘着地狱的马车飒然离去。
      “混蛋!”尤菲斯歇斯底里地怒吼,好像被一种回光返照的力量支撑着,他踉踉跄跄朝教堂跑去。
      当一切重归平静的时候,新月之下,仿佛一直都在昏迷的西尤司突然睁开了眼睛。
      基德一行终于来到墓园,可是此处只剩下一片血肉狼藉。
      菲利特拾起地上的断臂,脸色阴霾,眼球充血,脸庞的肌肉扭曲起来。马科斯俯身仔细寻找蛛丝马迹,唯一能判断出来的就只有那朝往城堡的斑驳血迹。
      马科斯说:“看样子,他们已经进入城堡了。”
      基德说:“太冒失了,他们没有足够的力量对付那个家伙。”
      “希望他们能够振作起来吧,月亮已经快要落下去了。”一如马科斯所指,新月的颜色已经开始发白,犹如风中残烛的病人,“就算是狼人,失去了月亮的祝福,也无法发挥百分之百的力量。”
      “不过既然是吸血鬼的仆从,当然不会那么轻易就完蛋。”
      半吸血鬼拂起披风,将自己的身体完全裹起来,对两位猎人道:“去支援你们的兄弟,那只吸血鬼就先交给我吧。”话音遥遥落下,他踏过教堂顶端的昏暗十字架,已不见踪影。
      “该死的怪物。”菲利特咒骂着,“马科斯,那两个家伙在哪?”
      马科斯闭起眼睛,让思维伴随感觉朝四周蔓延开去,就如同蜘蛛网一般将这片地域笼罩在一只无形的眼睛里:“血的味道——尤菲斯在教堂里,看样子已经快不行了。”
      两人立刻朝教堂奔去。
      “戈雷斯呢?”
      “完全感觉不到。”
      教堂的钟声再度敲响,风声凛然,仿佛是风带动了钟,然而这么沉重的铁钟,能够被这风吹起吗?亦或是,丧钟呼唤来了凄风呢?
      菲利特和马科斯飞身跃起,一脚踢开了教堂大门。一只行动迅疾如雷的强壮怪物瞬息冲了上来,锋利银亮的爪子直逼而来。
      哗啦啦——长椅被砸坏一片,而菲利特和马科斯则以猎豹一般充满爆炸力的伏姿立于碎木片上,巍然不惧盯着眼前的凶残大敌。
      狼人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嘶嘶地低声咆哮,发出野性的警告。从猩红的牙龈处滴下浓稠的唾液,在这等风声凄厉的夜里,竟然如此清晰。
      “尤菲斯!戈雷斯!”依稀闻到熟悉的味道,菲利特高声唤道。
      回应他的是狼人的动作——它走入门边的昏暗处,拖出两具啃食得只剩半截的躯体,内脏和血液已经掏空了,分外可怖。
      两人这才注意到空气中弥漫的令人作呕的浓烈血腥。
      狼人裂开嘴角,森森地笑。
      尸体上赫然是熟悉的服饰,然而注视着凄惨死去的兄弟,剩下的两人失去了一切表情。一种几乎能够凝聚成物的安静沉淀在眸子里,冰一样的冷,几乎所有的情绪都被冻结了。
      忽然如同暴风雨一般激烈地迸发出来!诅咒,如雨弩箭尖锐呼啸,划破空间来到狼人面前。几乎是即将碰到了那对绿意森然的眸子,狼人才化作一具残影,嵌入教堂的顶壁。
      它凭持自身强有力的躯体,以杂乱无章的动作在墙壁上地板上以及天花板上跃动,每一下都沉重地剥离其上的砖石。
      然而并不是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追上它——一把弯刀如同洞中蝙蝠,无声无息贴上了它的影子。
      厉啸一声,它登着顶壁,沉沉落在地面上。回眸一瞥,马科斯柔弱的身体映入眼帘——他正将余势未了的弯刀收还手中,并且掷出早已蓄势待发的另一把。
      就在这不过一息的空当,狼人踩碎脆弱的红绒地板,几乎是贴着地面欺身而去。利爪伸出,眼看就要将这个男人撕碎,突然从眼界中钻入一颗拳头!
      惊愕中,这颗拳头仿佛是缓缓放大,然后准确又毫无回避余地砸在自己脸上,那阵痛觉清晰地烙印在狼人的脑海中。
      这是它自获得力量以来,第一次被打中,而且是如此沉重。
      完成这次完美配合的长兄并不是仅仅以寻常的直拳击出,而是早就积蓄了旋转的力道,如同将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了拳头上,狠狠地打中狼人的脸颊。
      于是,被这道重击打中的家伙,两米多高的壮硕身躯都在半空回旋了三周半,这才滑落在十米远的教坛前。
      新月终于落进了低垂的彩绘窗,它的余光在教堂后矗立的巨大黑色十字架上流淌。依稀可辨的光柱不紧不慢地推移至狼人的身体上。
      力量游走的舒畅让它的毛孔舒张开来,冗密的毛发愈发光泽。毛色在呼吸间就褪成了圣洁的银白色。狼人倏地直挺挺拔起身子,接受了月之力而变得如钢似铁的双臂一挥,立刻磕飞了原本致命的弯刀。
      对月一声长啸,尽显王者本色。
      如同火焰在瞬间熄灭,狼人的身形消失,仿佛脱去了空间的枷锁,再度现身的时候已经闯入为弟弟充当肉盾的男人怀中。
      菲利特朝旁边的飞扑躲闪还仅仅做出了个姿势。砰!就像过度撑胀的气球,他的身体经受不住这剧烈的撞击以及瞬息间不下十次的撕咬,眨眼就破碎开来。
      血、不成形的内脏,以及残碎的肢体尚未在空气中散落。
      破开这具人形的雾障,狼人雄壮的躯体跃然马科斯眼前,它的影子几乎将这个看似弱不禁风的男人笼罩起来。
      手爪闪烁着森森寒光,那一对散发残忍之光的绿色眼睛直勾勾盯视着人类。它的喉头滚动着那些令人恐惧的声音。
      无形的强大压力让四兄弟最后的幸存者瘫倒地上——失去了武器,也没有能够抗衡的肉体,只能等死了……会否有天堂和地狱呢?他闭起眼睛。
      一阵剧痛传来,双脚已经被撕离了躯干。马科斯睁开眼睛,茫然失神地看着狼人将原属于他的肢体咀嚼得津津有味——没想到,原来传说中自尊心强烈的狼人,也有玩弄猎物的习惯。
      伴随着大量血液的流失,全身的各种感觉逐渐麻痹。男人感到末路的寒冷侵袭而来,虚弱得只想闭起眼睛,迎接最后的时刻。有一句成语叫做乐极生悲,不知道忘乎所以的狼人是否还记得曾经被教导过的这个警语。总之,在它有所反应前,左侧的彩绘窗突然破碎,人影挟持突袭的气势,一脚踹过来。


    封洛:狩猎吸血鬼(12)


      在肉体达到巅峰状态的狼人来说,这等威势自然不看在眼里,可是身体却习惯性谨慎地朝后闪去。
      这么短促的一眼,它已经辨识出来人的身份——简朴的旅人装束,廉价的风镜,以及那杆造型独特的金属双筒。
      不正是应该早就死在墓园前的那个男人吗?
      西尤司露出亲切的笑容,站稳脚跟,端起火枪一阵扫射。子弹的速度要比强弩快上许多,而且与菲利特麦力克德最大的区别在于,这个男人完全看穿了狼人的行动模式。
      不是说看见,而是一种准确的预测。得到魔女的祝福,这个男人不仅在防御力和行动力上得以强化,更凭借肉眼完全捕捉了狼人下一步的动作,瞬间确定了射击提前量。
      就如同遭遇到天敌一般。
      速度失去作用的狼人企图接近西尤司,施以致命的一击。只需要一击,就能让他的下场如同菲利特一样。
      然而,这几步的距离,却变得远长似渊。在它有所动作之前,子弹已经毫不理睬狼人那钢铁一般的肉体,从它的眼眶中穿过,捣毁了并没有如身体般变得坚固的脑子。
      一击得手,西尤司立即全身而退。强悍的狼人躯体凭借余势砸在了他原先落脚的地方,不再动弹。
      “这里的事情解决了。”男人自言自语。
      “西……西尤司……”
      从另一边传来虚弱的声音,西尤司朝声音的主人看去,他的眼神已经毫无神采。
      对之报以歉意一笑,西尤司精神抖擞地来到马科斯身边。
      “很遗憾。”他说。黝黑的枪口对准了马科斯。
      砰!窗台上,栖息的白鸽再度飞起,亡者的灵魂将在这神圣的音色中烟消云散。
      伍谋夺
      D伯爵悠闲地坐在高高的主椅里,它跷起二郎腿,右手抵住下颚,以欣赏的目光在赤裸的少女身上巡视。
      也好像是在享受胜利之前的期待与不安。
      这是城堡的内厅,与外厅一样铺着又厚又软的红地毯,嵌在两边墙壁上的黄金烛架上燃着粗大的红烛。
      在它的前方,有一座既像石棺又像缺少隔栏的石床的座台。它的基部看起来与地面浑然一体,从被地毯遮掩住,又或许是更深层的石板内,镂出蛇行的符号,密密麻麻爬满了座台,最后大约是会聚在头部,形成一道拳头大的螺旋。
      举行仪式用的座台能够躺下一个健壮的男人,而此时端正地躺在上面的,正是维多利亚。
      她被剥去了衣物,裸露出线条柔美,宛如宝玉一般的胴体。少女安静地端正地仰躺着,即便她想动弹,有如蛛丝一般粘着她四肢的力量也不会让这个念头得逞。
      然而她并不打算有所抗拒,不知道是因为谋算着什么,亦或是完全放弃了呢?总之,她也不在意非人的目光在自己身体上游走。
      “不抓紧时间的话,可会错失良机。”她尚能开口说话。
      从维多利亚的角度,已经可以看到月亮开始淡去,然而自它而来的纯粹魔力却没来由地达到了巅峰。月正当中的魔力强盛说理所当然是欺骗那些懵懂无知的人类以及初生的魔物们,只有夜与昼交替的那瞬,才是真正的力量源泉。
      黄昏与黎明,才是鬼魅横行的最佳时机。
      “说的也是,差不多该开始了。”D伯爵附议道,“不过真可惜,你就不能露出惊恐绝望的表情吗?”
      “有什么关系。”维多利亚面无表情地说。
      “不会感到痛苦的,也不会醒来。你就是我,我就是你,魔女血脉的传承者,与我合为一体吧。”D伯爵口中念念有词,倏一扬手,从正对着祭台的顶壁落下精致的匕首,插进少女的胸口。
      她的血沿着匕首的血槽注入身下镂空的字符中。这些咒文开始蔓延血色的光辉,从胸口处开始,陆续抵达整个座基,接着汇聚在螺旋中,射起纤细的光柱。
      D伯爵漂浮在半空,光柱进入它的额头,隐约中似乎开启了一只眼睛。
      披风无风自舞,蚕茧一般将两人密密实实地裹了起来,接受祭台魔法阵的孵化。
      基德在夜魔的城堡中飞舞,穿越一座又一座的厅堂。然而虽然能感受到血的共鸣,却总是无法抵达那力量所在的地方。
      半吸血鬼被困在空间的迷宫中,进退两难。察觉到这一点,他停下无谓的脚步,以全身的知觉笼罩了这座城堡,企图找寻突破的弱点。
      就在城堡的中心,有两种庞大的魔力正在合而为一,如同丑陋的青虫,一经破茧而出,便化为美艳的彩蝶。
      “这个时间……太大意了吗?”窗外看似要破碎的黯淡月色,竟然迟迟不肯落下。黎明前的黑暗给人一种要永久持续下去的感觉。
      这并不是错觉,现在,那股几乎不容于世间的力量正不由自主地拉扯光明的脚步。基德压了压旅人帽,轻轻咬破右手的食指,在墙壁上画写蚯蚓般的咒文。


    封洛:狩猎吸血鬼(13)


      “魔之血,暗之力,黄昏与黎明的交替;以吾传承自远古之血脉的名义,打碎无形的壁障,赐予通行的证明。”
      其实这等晦涩的文字,已经失传已久,就是半吸血鬼本人也不甚清楚。然而来自他的母亲,也就是非吸血鬼的血脉,却也同样拥有强大的赋予力。
      仿佛被打碎的镜片,伪造的空间分崩离析,露出真实的面貌。
      内厅传来清晰的脚步声,伴随着一种沉重的压力,就像连空气都灼热得难以呼吸。
      一道影子从门缝钻进来,静静地贴在地上,完全不受烛光摆布。
      呀的一声,朴素稳重的大门被推开,有着令人不敢直视的中性美的少年以跳舞般轻快的脚步踱进来。
      “你好,闻名遐迩的半吸血鬼先生,我就是这里的主人——范切西D.莱茵丝库塔。”
      来自半吸血鬼血色瞳孔的冷厉目光似乎要将对方洞穿:“那个女孩呢?”
      “被吃掉了。”承认得真是干脆。
      “炼金术?”吸血鬼的能力并不包括将食物连皮带肉吞近肚子里,那样做不仅麻烦,对它们也没有什么好处。
      “看来你懂得不少嘛,不过看你的年纪,似乎并不合适。”
      基德明白对方的意思,的确,就存在的时光来说,他的确并没有达到这样的程度。然而他的绝大多数知识是来自母亲处。
      这是很少人知道的秘密,他的母亲在生时亦是一位法术高强的魔女。
      D伯爵虽然犹豫了一下,不过立即肯定了自己的感觉。“果然,你的力量和我有着相同的味道。你的母亲是魔女吧?没想到最强的吸血鬼猎人竟然身怀一半的魔女血脉,怪不得即使是纯种的吸血鬼也不是对手了。”
      “你的废话太多了。”
      “抱歉抱歉,刚获得新生,不免高兴过头了。”D伯爵歉意地负手轻笑。
      虽然这个动作比较女性化,然而对于这个弥漫着中性美的少年来说,却没有什么不妥。
      没有任何预备动作,基德倏然朝D伯爵冲去。两把细剑从斗篷中挥闪出来,交叉成星星点点的十字,豪爽地斩杀自出生以来碰到的最为强大的敌人。
      “啊……你这是在热身吗?不过真的好犀利呀。”少年以轻灵的后跃躲闪着,一边加以奚落。
      两人完全无视重力与空间的束缚,身形在橱柜上、墙壁上、方桌上和壁炉上闪动,有如清风拂过,脆弱的杯子、镜子以及画像一样都没有被波及。只是在它们的身形甫一出现的时候,姿势与位置便各有不同,如同在这座房间中展开了一本连环画册。
      宛如谱奏一曲优美的乐章,也如挥洒一笔自在的笔墨。这两个人形怪物无论在相貌气质还是动作姿态上,都已经如此近似,若是不知情的外人看来,就如同兄弟一般。
      “我说,基德,天快亮了,热身就到此为止吧。”对彼此的实力已经有所认知,D伯爵也不想再浪费无谓的时间。
      虽然已经不再惧怕阳光,但夜行昼眠的习性并没有改正过来。它掐准时机飞起一脚,踏在细剑的剑脊上,借由剑身弯曲的弹力,分开相互间的距离。
      贵族少年以燕子抄水一般的姿态悄然落在橱柜上。
      半吸血鬼静立于一侧,忽然解下旅人帽,随手挂在身旁的衣架上。波浪一样的黄金长发滚落下来,遮去半边俊逸的脸庞。他默然收起细剑,强烈的魔力波动从周身倾泻而出。而裸露在头发外的右眼愈加精光流转,有如太阳下的红宝石一般,迸射出令人无法逼视的光芒。
      “哦?这就是你真正的力量吗?”D伯爵虽然嘴不饶人,神情却比之前凝重了许多。
      在它灼灼的注视下,半吸血鬼的白色手套无声无息地烧成灰烬。裸露在外的,是骨节修长的苍白手指,掌背纹着一只三头怪兽。
      “地狱的看门犬,赛贝洛斯!”这是一种来自本能的恐惧,就像遇到猫鼬遇到天敌。D伯爵尖叫一声,身体猛然涨大了数倍,挤破华美的服饰,露出狰狞的本面目——一只拥有近人形头部,粗壮四肢的巨大蝙蝠。尖耳红毛,眦裂到耳根的嘴巴,从中发出高分贝的叫嚣。
      它飞到半空,企图撞破头顶的玄窗,逃逸到广阔的天地去。
      可是在一瞬间,半吸血鬼已经化身成三个头,狗嘴里滴着毒涎,下身长着一条龙尾,头上和背上的毛全是盘缠着条条毒蛇的赛贝洛斯。
      赛贝洛斯一阵急吠,踩着墙壁高高跃起,三张利齿森森的嘴,叼住蝙蝠的后腿。蝙蝠痛叫一声,突然炸成血雾,血雾又汇聚成无数的小蝙蝠,从窗口和门口蜂拥而去。
      三头犬尾随在从窗口撞出的蝙蝠群后,矫健地在城堡的外壁上来回跳跃,登上最高的方塔。
      仰空长啸,黑色的火焰从体内焚烧出来,那是它真正的皮毛,来自炼狱的不熄冥火。
      整个城堡似乎被一层无形的球壁封锁了,无论是从地下或是天上,蝙蝠群都无处可逃。它们拼死撞在空气中,化成血雾,又再度汇聚,变回巨大的蝙蝠翱翔夜空,朝伫立塔顶的赛贝洛斯吐出火龙。
      人间的烈焰吞没了三头犬以及它所在的高塔,然后在下一刻被劈开一条道路。
      它从道路上徐徐步下虚空,火焰就在两侧翻滚,如同恭迎王者的降临。
      盘绕在赛贝洛斯皮毛上的毒蛇闪电鞭出,缠绕蝙蝠的后腿,将之硬生生从空中拖下来。三头犬表情凶悍,以高傲的眼神凝视不断挣扎的猎物。
      它一步一步踱到蝙蝠身上,三对眼睛仿佛在吸食敌人的恐惧与绝望,然后再度张开巨口,毫不怜惜地撕咬猎物的四肢。
      只剩下头颅和躯干的蝙蝠重又蜕化成人形。
      就在即将被吞食殆尽的时刻,D伯爵突然痛苦地哀嚎起来,不是因为失去血肉,而是一种被从内部啃食的痛楚。
      它的腹部不自然地膨胀起来,越是伸出,就越能看出形状——一个年轻女性的头颅似乎要破开这具残茧的躯体,重新降临人间。
      “时间轮回,世界也在飞快地旋转。


    封洛:狩猎吸血鬼(14)


      从前的不会终结,现在也不会,将来也不会。
      命运只有一双手,
      右手是克罗索,左手是阿特洛波斯。
      而你就是命运的翅膀。
      尽管你全身裹着魔鬼的狼皮。
      可是徒然!从你的眼睛里,
      却流露出神圣的眼光!”
      吟诵着意义晦涩的诗句,她的头部终于挣脱D伯爵的腹皮,露出拥有倾城之貌然而此时却冷森漠然的脸庞。
      少女以一种人类颈脖所不能达到的角度,机械地朝后扭转头,以处于食物链顶端的高位者的神态注视这只乘虚而入的三头犬,似乎它也不过是她曾经舍弃的食物而已。
      三头犬被这一眼的力量震慑住,等到发觉的时候,压住D伯爵的四肢已经开始被同化。一如之前化身蝙蝠的D伯爵的惨境,无法动弹,全身的力量被源源不断地抽走。
      处于下风的赛贝洛斯从半吸血鬼的真身褪了下来,化成一团黑色的烈焰,狼狈逃回地狱。
      “吾名维多利亚,维多利亚弥赛亚。”
      昭告着名讳,少女终于爬出破败的躯壳。她步履不稳地站起来,仰起头,赤裸着身体沐浴在黎明前黑暗的鲜血中,无论星光还是月光,都无法与之争辉。
      D伯爵已经失去所有的魔力与血液,被暗之力抵触的躯体逐渐风化,变成一堆细沙。
      半吸血鬼得以逃脱侵蚀的命运,可是他的四肢同样已经随之变成了沙子。被魔女的力量切断的伤口无法立刻阻止血液的流失,他只觉得身体如万吨的铅般沉重。
      被算计了吗?他想。
      维多利亚露出饱食之后满足的神情,舔舐着双唇。
      “西尤司!西尤司!”她朝寂寞的夜空呼唤道。
      从城墙下的阴影中踱出一个身影,自然是早就隐蔽此处的青年。
      “西尤司……你真的相信这个魔女?”半吸血鬼的力量伴随血液的流失而虚弱,因此连语音也变得模糊了。
      “有什么不妥吗?”。
      “他可是无论我变成怎样都能接受的人呀。”维多利亚睥睨着半吸血鬼,态度与之前截然不同,“你的力量、D的力量,将会成为我的力量。我将成为新生的魔女,处于新食物链的顶端。我的血脉在我之后不会存在,这是我存在的使命。”
      西尤司取下长外套,将少女的胴体罩起来:“接下来要去哪呢?”
      “只要黑暗降临的地方,吸血鬼无处不在。我们回西泽,那里有合适的食物,这个新生的躯体还太脆弱了,需要马上补充养分。”
      吸血鬼的猎食者?这个世界上竟然会有这么离谱的生物?半吸血鬼对于生命的认识如同脆弱的玻璃般破碎了,他企图伸起手来抓住一些东西,然而身体已经虚弱到连稍有动作也办不到了。在这个女人离开之前,似乎力量与生命的流失也不会终止。
      “你早有预谋,你以为一切都会如你所愿吗?”他朝漠然离去的两人的背影喊道。
      维多利亚的身影在浓稠的黑暗中半隐半显,似乎感受到夜风的清冷,她拉紧了外套的领子。
      “魔女的力量要觉醒,时间也是必须的东西,如果D那家伙能早一步,或许被吞噬的就是我吧……就结果来说,我很满意。西尤司或许没有你们这般强大,但不久之后,将得到吾辈的眷顾。我们没有始与终,消亡的定义也将与这个世界相悖。”
      在西尤司虔诚的护卫下,两人有如阳光下的融雪,渐渐消失在空气中。
      “半吸血鬼,你该感激来自你魔女母亲的血脉。若你能活下去,就来找我吧,我不会躲,也不会逃,你越是憎恨地活着,你的味道也将会更甜美。这是我施舍给你的机会,一些东西将会烙印在你的灵魂里。”
      “维多利亚,维多利亚……”半吸血鬼仰天喃喃道。
      即使知道那女人亦和自己一般是吸血鬼的天敌,然而来自吸血鬼的那一半血脉却响起警钟。天生的憎恶陆续侵袭了理智,这些恶意犹如等待萌芽的种子,深藏在即将解冻的灵魂烙印里。
      被焚烧至尽头的方塔失去了外力的支撑,终于坍塌下来,将吸血鬼与半吸血鬼一同埋葬。
      从暗之力量中得到解脱,黎明转眼就从地平线处升腾起来。只是淡薄的光,却与教堂的晨钟和白鸽一齐飞扬。
      死亡召唤城堡,新生赋予教堂。在灵魂的洗礼下,被魔女召唤的圣洁之火从地底喷发。
      轰然一声,以逆十字为象征的城堡被吞噬在无法熄灭的烈焰中。
      久久不熄,久久不熄……
      尾声
      麦力克德四兄弟的血从未干涸,它们有如被什么吸引着,朝城堡方向蜿蜒蛇行。
      半吸血鬼的皮囊在火焰中化为灰烬,然而他的血液却如同冷稠的浓浆在烈焰中存留下来。
      于是,两者的血液在一切都被焚尽的晨曦中汇聚了。
      就如同接受了触媒的敏感药物,这堆冷冷的血浆像红色的胶泥一般蠕动,之后,一具新的身体破血而出。
      与之前的身体毫无异处,金黄的波浪长发,一只血色的瞳孔,修长匀称的躯体和四肢。
      他喃喃地重复着两个名字:“维多利亚、西尤司,维多利亚、西尤司……”
      仰望初升的太阳,半吸血鬼淡化在弥漫山林气息的清风中。
      然而魔女、吸血鬼以及它的狩猎者们的故事尚未完结。能够肯定的是,随着新食物链王者的诞生,这一切仅是个开始,半吸血鬼即将踏上新的旅程。
      然而,那又将是另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了。现在,则让我们休憩一会吧。


    凤凰:圣女依莎贝尔(1)


      依莎贝尔总是在微笑。
      她是王城里最漂亮的女人。她的长发如同黑夜织成的锦缎,她的红唇如同鲜花娇嫩的蕊芯,她的腰肢比春风更轻柔,她的双眸比星辰更闪亮。
      但是没有谁敢对她有什么非分之想。因为依莎贝尔是一位圣女。
      每当依莎贝尔走出神殿,人们就会纷纷探头观望。他们看着她身穿白袍,手持银杖,面带微笑走上长街。
      她总是在微笑。就算被污水溅上袍角,被乞丐摸脏衣襟,她也不会皱一下眉。
      于是人们就会说:“看呀,圣女又去给人治病了。”或者是:“依莎贝尔又去为人祈祷啦,不知哪个家伙这么有福。”
      依莎贝尔不是祭司,不是神官。她是圣女,是神的选民。她的工作就是给人带去爱、安宁和幸福。如果说祭司们代表了神的威严,依莎贝尔就代表了神的爱心。
      人们都说,依莎贝尔的手触到病人,病人就会立刻痊愈;她为谁祈福,谁就会在一年之中平安康乐。
      许多人为了当面和依莎贝尔说话,就算只是感冒头疼,也要故意卧床不起,而且坚持说医师的治疗没有用(其实他们是把医师的药偷偷倒掉了)。然后他们就会叫人把自己抬到神殿门口,请依莎贝尔医治。还有些人,故意穿得破破烂烂,哭泣着跑去神殿,要请依莎贝尔祈福。
      这些人有男有女,当然,男人居多。也有一些小孩子。
      神殿守卫知道这些鬼花样。他们会说:“起来起来!走吧走吧!别装啦!圣女哪是说见就见的!”
      祭司们会客气一些:“啊,依莎贝尔真的很忙。”然后祭司就会拿出一本厚厚的会客单,慢悠悠地翻来翻去。“你看哪,她的日程已经安排到下个月了呢。”
      但是这种事如果叫依莎贝尔知道,她一定会在第一时间赶过来。她会温柔地拉着病人的手,向神祈祷,为这个人赶走病魔,带来福运。这个时候,依莎贝尔往往会微闭双眼,黑发一直垂到腰间,就像是白袍上的一袭流水。她的表情是那么圣洁,那么虔诚,简直要发出光来。
      有时候依莎贝尔察觉了对方并没有病,只是借机来和她见面,那她也不会生气,还会微笑一下。如果对方是小孩子,她往往会在那顽童额上轻吻,然后微笑着说:“乖,下次不可以这样了哦。神说,我们要讲真话。”
      这时人们就会很嫉妒地看看那孩子,再看看依莎贝尔美丽温柔的笑容。
      依莎贝尔总是在微笑。
      二王子梅尔什有一次出城围猎,坐在豪华的马车里,经过神殿门口。那时候依莎贝尔正从神殿出来。王子掀起帘幕,看到了依莎贝尔,立刻呆住了,嘴巴半天都合不拢。
      “你在干什么?”他的哥哥,大王子查尔斯很奇怪地问。
      “那个美女是谁啊?”
      查尔斯往外瞥了一眼,说:“你不知道吗?那是圣女依莎贝尔,全城最美丽的女人。”
      “全城?说是全国也不过分呢!”梅尔什很神往地说,“要是能得到她的爱,那该有多幸运!”
      “她可是圣女啊。神的选民,比王子还要高贵哪。她不会看上你的。”
      “那可不一定。”
      查尔斯拍拍梅尔什的肩膀说:“要不要打个赌?你说能得到她的爱,我说你不能。拿什么做赌注呢?我想想……这样吧,输的人就不再竞争王位。”
      梅尔什笑了,笑得很勉强。“哥哥,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不如这样,三个月时间,用你的勒德城和我的培尔城做赌注。”
      “随你了。反正你是必输无疑的。”
      梅尔什撇撇嘴,再往车窗外面看。依莎贝尔在街上慢慢地走着。她步履轻盈,眼神明亮。她迎着朝阳,阳光照亮她容光焕发的微笑。
      依莎贝尔总是在微笑。
      下一个月正是圣祭月。祭司们忙得团团转,为了安排盛大的典礼。王宫里面也忙起来,因为王室贵族们都要去神殿观礼,并且接受祈福。当然,大额捐赠也是必不可少的。
      祭典举行那天,梅尔什穿戴整齐,和王族们一起出了门。到了神殿,梅尔什无心聆听冗长的祷词,只顾在祭坛上寻找依莎贝尔。
      很快,圣女就出场了。
      “神说,我们要爱世上的人;在所有的感情中,唯有爱最为强大。而那无私之爱,又是各种爱之中最接近神的。谁能领悟,便会一生幸福。”
      这就是依莎贝尔那天的发言。风在她的白袍上飘来飘去,倏忽间拂过全场;她的眼神一闪一闪,瞬息间照亮神堂。
      梅尔什目不转睛,盯着依莎贝尔,舍不得离开。
      身边许多人在抱怨,依莎贝尔的发言太短,他们其实是想多看看她呀;又有许多人抱怨,圣女应该走下高台,像平时一样走进大众之中,他们其实是想能离她近一些呀。
      这些话,梅尔什都没听见。他的眼睛、头脑、心灵都被依莎贝尔占据了。
      祭典一结束,梅尔什就对大祭司说,自己有个心愿,希望得到圣女祈福。他没注意到,查尔斯在旁边用很异样的眼神看着他。
      依莎贝尔答应了。于是梅尔什跟着她去祈祷室。梅尔什跪在神像前,依莎贝尔跪在他身边。整整半个小时,依莎贝尔都在低头祷告,专心致志。但是梅尔什闻到依莎贝尔身上的香气,偷眼看着她美丽的面容,心里根本不曾安静过。


    凤凰:圣女依莎贝尔(2)


      梅尔什膝盖酸痛,终于耐不住了,于是他说:“圣女,我想时间已经够了。”
      依莎贝尔轻柔地说:“诚心祷告,再多也不嫌多。王子,你要专心祈祷,神才会降福于你的愿望呢。”
      “其实我的愿望是……”
      “不用说。神会知道。”
      梅尔什只好又跪了半个小时,这才结束了仪式。回去的时候,他几乎走不动路,脑子直发晕。
      这还不算什么。最让他懊恼的是,他这天特意穿得非常华丽高贵,整个人英俊挺拔,任何一个少女都会动心——可是依莎贝尔只不过多看了他一眼而已。
      上了马车之后,查尔斯说:“你刚才许的什么愿?”
      梅尔什说:“求神让她爱上我啊。”
      查尔斯看看他,忽然很开心地笑了,说:“看来神没答应哪。你的培尔城要输给我了。”
      “急什么,赌约还没到期呢。”
      话是这么说,梅尔什也不能不着急。以王子之尊,也不能经常和依莎贝尔见面。依莎贝尔实在是太忙了。总去神殿求见圣女也不像话。
      于是梅尔什想了个办法。
      这一天,依莎贝尔出城去为附近村里几户贫民治病,一直忙到下午。她匆匆忙忙往回走,想在晚祷前赶回神殿。
      但是几个壮汉在路上把她拦住了。
      “我们是强盗!”
      “把钱交出来!”
      一开始,依莎贝尔有点慌乱,不过很快就平静地笑起来。
      “我是圣徒啊,哪里有钱呢。”
      “圣徒怎么会没钱?高级祭司都有钱!”
      “那是替神保管,要用在传教上的啊。再说我不是祭司,是圣女啊。”
      “那,我们就劫人!”
      几个壮汉气势汹汹,就要动手。
      这个时候,远处跑来一匹马。马上的骑士挥着长剑,远远地就喊:“住手!你们这群恶棍,竟敢打劫圣女!”
      “圣女又怎么样?连你也一起劫了!”
      骑士威风凛凛,冲到面前。原来是王子梅尔什。他跳下马就和强盗动手。梅尔什的武艺久经训练,确实不凡。他出剑快如闪电,一剑砍伤一个,再一剑又砍伤一个,然后又砍伤了一个。
      砍到第四个,依莎贝尔把他拦住了。依莎贝尔说:“不要再伤害他们了,放他们走吧。”
      梅尔什说:“不行!不能放过这些坏家伙!”
      依莎贝尔说:“他们以后会改过的。”
      梅尔什说:“你太善良了。”
      依莎贝尔说:“神说,要相信善良之心不灭;纵是极恶之人,也要给他机会自新。”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几个壮汉早就跑得不见踪影。梅尔什只好收起剑。
      “请上马,我送你回去吧。”
      “不必了。马也是生命,生命都一样高贵。我不累,可以走。”
      “强盗要放走,马也不肯骑。依莎贝尔,你真是……”
      依莎贝尔微笑了:“你想说我迂腐?”
      梅尔什也笑了:“难道不是吗?如果我没有及时赶到,难道神力能够保护你……”
      “殿下,你可以批评我,但请不要批评我们的信仰。神灵不容亵渎,神力超乎人的想象。”
      她的神态圣洁庄严,梅尔什不禁一怔。
      “你的信仰真坚定。”
      依莎贝尔轻轻地说:“信仰是灵魂的支柱。如果你没有信仰,为什么要活着呢?”
      梅尔什一时无法接口。他牵着马,依莎贝尔走在旁边。两个人一起走回王城。这段路程中,依莎贝尔始终没有说话。
      到了神殿门口,依莎贝尔忽然微笑起来。这一次,她的笑容不再像是一位圣女,而是透着可爱的狡黠。她从怀中取出一块手帕,递给梅尔什。
      “梅尔什王子,谢谢你为我这么费心。请你收下这个,愿神恩佑你!”
      梅尔什是多么激动啊!他目送依莎贝尔的身影在神殿门后消失,之后立刻打马飞奔,跑去找查尔斯。
      谁曾想,看到这块绣着神像和“依莎贝尔敬献”字样的手帕,查尔斯不但没有认输,反而大笑不止。
      “你以为这就算爱的信物?这种东西,城里好多人都有!”


    凤凰:圣女依莎贝尔(3)


      梅尔什气愤不已,但是,当查尔斯手下一名侍卫也拿出同样的手帕,他才渐渐弄清原委。
      原来依莎贝尔经常织这种手帕用来布置神案,偶尔也会拿一块手帕送给贫民或是病人,为他们祈福。这本是珍贵的礼物,但是被某个织工仿制之后,这样的手帕就大量流传起来;凡是仰慕依莎贝尔的人,几乎人手一件。
      梅尔什非常懊恼,闷闷不乐,回到居所之后一夜无眠。
      第三个月,梅尔什成了虔诚的信徒。每天天不亮,他就跑到神殿去参加晨祷,之后再回皇宫去进行王子的必修课,包括治国方略、宫廷礼仪和武艺训练。黄昏时,他又会再次去神殿参加晚祷。如果这一天的白天也有空闲,他就会在神殿中消磨光阴:在藏书室中翻阅典籍,或是聆听大祭司传教。
      当然,还有圣女的讲道课。
      依莎贝尔看到梅尔什每天来报到,像是丝毫不觉奇怪。她对梅尔什很亲切,也很温柔,经常陪着他一起在冥思室中祈祷。不过,她的言行始终不超出圣女的身份,而梅尔什的举止也不曾有丝毫越矩。
      每隔三天,梅尔什就会向神殿献上一大堆礼品,包括许多鲜花,用来装点庭园。这些鲜花中总会有十捧百合,专门敬献给圣女。
      祭司们经常邀请梅尔什一同进餐。出于礼貌,如果大祭司恰巧不在,就会安排依莎贝尔作陪。这种场合向来是索然无味,菜肴也十分清淡,但是在梅尔什看来,这是他一天中吃得最高兴的一顿饭。
      老国王有一次问起梅尔什,为什么总去神殿。梅尔什回答说,圣徒在民间的势力很广,如果得到他们支持,王室会更稳固。老国王对这个回答非常满意,但也很睿智地警告说,不要做得太过分,因为王权和神职是两回事。
      在第三个月的月末,梅尔什的身影忽然从神殿里消失了。
      祭司们都觉得奇怪。但是梅尔什王子并不是正式圣徒。王子的事,他们没必要也不应该知道得太多。
      三天之后,皇宫送来了消息:梅尔什王子患了重病,要请圣女救治。
      依莎贝尔立刻应邀来到皇宫。她的脚步急促,她的神情严肃。她没有多说什么,就赶去梅尔什的居所。
      来到梅尔什床前,依莎贝尔伸出手,放上梅尔什的额头,低声祷告。
      然后她怔住了。
      “你没有病。”
      梅尔什装作很虚弱地说:“我觉得快要死了。”
      “不会的。”
      “会的,如果你再不出现。”
      “你简直就像个孩子一样。”
      “随你怎么说吧。”
      依莎贝尔缩回手说:“您的病现在已经好了。容我告辞。”
      梅尔什的表情很绝望,说:“依莎贝尔,我真的爱上你了。你就不能给我一个机会吗?”
      “你自己不是会创造机会吗?就像上次救我那样。”
      梅尔什尴尬地说:“你知道?”
      依莎贝尔笑了:“我又不是傻子。不过就算是真的,结果也是一样。”
      “但是……”
      “再见。愿神佑护你。”依莎贝尔说。
      几天之后,查尔斯到神殿求见圣女,依莎贝尔微笑着迎接他,带他到自己的会客室。
      “我是个直爽的人,所以开门见山。这次来,是有事相求。”
      “请您尽管说明。”
      “我和我的弟弟,梅尔什,赌了一座城。现在期限快到了,他要输掉了。”
      依莎贝尔微笑着说:“那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那赌约就是,三个月之内,他要得到您的爱。”
      “他早就得到了,但不是您和梅尔什所说的那种。”
      “真遗憾。我不想要他的城。我宁愿输给他。”
      依莎贝尔静静地看了他一眼。
      “我建议两位取消赌约。神殿不想看到这种事出现,尤其是涉及王室。”
      查尔斯显得很痛心:“我确实希望他能赢。这几天,梅尔什已经瘦了一圈。我希望能帮他一把,所以才前来相求。”
      “那么请转告他,保持饮食,注意休息。”
      查尔斯沉默片刻,起身告辞。走到门口,他听到依莎贝尔在身后低声祷诵:
      “神说,帮助别人不可包藏私心;神说,要行事光明,不可滥用计谋。神说,多行善事,福运方长。”
      查尔斯猛然回头。依莎贝尔美丽的脸庞上绽开一个微笑,捉摸不定的微笑。
      而查尔斯脸上没有丝毫笑容。


    凤凰:圣女依莎贝尔(4)


      夏日将尽。皇宫举行了一次祈福庆典,神殿祭司受邀参加,包括圣女依莎贝尔。
      在皇家花园的草场上,梅尔什见到了依莎贝尔。
      这是两个月来,他们头一次相见。过去的几十天中,依莎贝尔一直在神殿后面的小房子里隐居,不见外人。按照祭司们的说法,圣女是在潜心修行。
      梅尔什确实瘦了。一看到依莎贝尔,他的眼睛就亮起来。整个宴会中,他都食不知味。舞乐才开,他就借口说要向圣女请教些问题,把依莎贝尔拉到一边。
      “我们散散步吧,边走边聊。”
      依莎贝尔很无奈地说:“好吧。我知道你是不肯甘心的。”
      于是两个人沿着草地石径,一直走到花园深处。梅尔什在一棵树边坐下,依莎贝尔则是坐在旁边的石头上。
      欢宴的音乐阵阵飘来,阳光照在草坪上,泛起温热的香气。几只蝴蝶飞来飞去,树梢上偶尔响起几声鸟鸣。
      依莎贝尔等着梅尔什开口,但是梅尔什好久都不作声。依莎贝尔很奇怪地转过头。梅尔什一眨不眨地盯着她。
      “你在做什么啊?”
      “在看你。”
      依莎贝尔微笑着说:“你看到了什么?”
      王子回答说:“我看到了我的爱人。”
      “你看到外表,却看不透内心。你的爱是人间的爱,我的爱却在天上。”
      “不要那么说。”
      两个人又安静下来。过了好久,梅尔什忽然拔下几片草叶,扭成一个小环。
      “这个戴在你手上一定很美。”
      依莎贝尔伸出手——却不是接过草环,而是把它轻轻推开。在她的手指上,一枚戒指映着阳光,纹饰古朴,雕琢精致,白金翼瓣拥合着神的符印。
      “梅尔什。我早已戴上神赐的戒指,不能再接受凡人馈赠。王子啊,真正圣徒的爱,遍及凡尘,却不会落入凡尘。”
      “我知道你不会答应我。唉!如果能够每天这样看着你,我愿意终身不娶。”
      依莎贝尔抬头去望天上的白云。或许是阳光太强,她闭上了眼睛。
      “那是不可能的。梅尔什,你早晚要结婚的。”
      梅尔什忽然起身,单膝跪倒,把草叶指环放到依莎贝尔脚边。他的表情透着忧伤,慢慢坐了回去。
      “不管怎么说,我的第一次求婚,是要给你的。”
      依莎贝尔不言不动。
      “有件事我想告诉你。父王刚刚在考虑为我安排一门亲事,是邻国的公主。婚约达成后,我们两国可以和平结盟。”
      “那很好呀。人间又少了许多争斗了。”依莎贝尔淡淡地说。
      “但我现在还可以拒绝。父王还没有决定是否派使者去。”
      沉默了一会儿,依莎贝尔说:“我也有件事想告诉你。我马上要出去修行了。”
      “修行?”
      “就是出外旅行传教。圣女每隔几年就要这样历练一次。”
      “要多久?”
      “不一定。也许几个月,也许一两年。但我每个月都应该回来参加祭礼。”
      “那么我至少可以每月见你一次。”
      “也可能见不到。如果我走得远,或许赶不回来。”
      梅尔什呆呆地看着她。
      “那么,你可以吻我一下吗?”
      “请注意你的言语,梅尔什!”
      “就像对那些孩子一样。”梅尔什乞求地说,“我见过你在神殿门口亲吻孩子们的额头。就像那样。就当是祝福我。”
      依莎贝尔叹了口气,俯身面对梅尔什。她美丽的脸上泛起一抹红晕,乌黑的长发洒落下来,盖住梅尔什的肩膀。她的红唇微微张开,在梅尔什额上轻柔地一触。
      “好了,回去吧,梅尔什。”她低声说。
      她坐回石头上,不再说话,也不再移动。她就像一座玉雕,在阳光下泛着圣洁的光。那光芒四射而去,遍布空中。那光芒无处不在,从不停驻。
      过了好半天,梅尔什才起身离去。在转身的瞬间,他似乎听到身后传来一声低微的叹息。但是当他回过头,只看到依莎贝尔在向着天空微笑。
      一年之后,梅尔什和邻国公主举行了盛大的婚典。那一天,整个王城张灯结彩,喜气洋洋。梅尔什和新婚妻子先到神殿举行婚礼仪式,然后回到宫中大摆宴席。众多王族贵胄齐聚一堂,共同举杯,为这对新人祝福。
      盛筵未央,守卫禀报说,圣女依莎贝尔亲自来祝贺。宾客们全都兴奋不已。自从依莎贝尔开始修行,大家都有很久没见过她了。只有两个人神色异样,一个是梅尔什,一个是查尔斯。
      依莎贝尔出现在厅门口。她的面容似乎有些清瘦,白袍也稍嫌宽大。但她的脸上仍带着人们所熟悉的微笑。她微笑着向大家点头,微笑着穿过人群,一直走向梅尔什。


    凤凰:圣女依莎贝尔(5)


      “神殿教化广播,王室颇多助力。所以我想应该来道贺。且允许我为新人祈福。”
      于是她双手交握,低头祈祷。所有的人都静下来,所有的眼睛都看着她。依莎贝尔的表情是多么纯洁,神态是多么虔诚!就好像有一片光辉自她身上涌出,洒向每一个人。
      然后依莎贝尔取出一个金盒子,递给梅尔什。
      “这部圣言书,是我身边两件最珍贵的物品之一。我把它送给你们,祝愿你们永远幸福平安。”
      梅尔什吃惊地说:“但是圣言书是圣徒蒙神庇佑的证物啊!”
      依莎贝尔笑了:“神说,只要心中有神,神灵自会庇佑。收下它吧。愿神恩永远照耀在你们身上。”
      她微笑着离开了,就像她来的时候一样。
      几天之后,依莎贝尔再次出外修行。这次她去了很久。下一个月的祭礼日,她没有回来;再下一个月,她还是没有回来。一连几个月,依莎贝尔始终没有消息。
      在第二年的圣祭礼前夕,王城神殿收到了一封信。信是依莎贝尔写的。信上说,她在外旅行,修行之余,深感民间教化不足。她决定此生就在民间传教,不再回归神殿,请神殿再推举新的圣女。
      祭司们无奈之下,只得另觅新人。虽然圣祭礼不一定非要有圣女出场,但是没有圣女,总是显得缺了些什么。幸好,神殿中一向都会安排几位德行兼备的女神官作为圣女候选人,随时准备填补空缺。于是祭司们就在这几位女神官中推选出一位,升任为新的圣女。
      没有人知道依莎贝尔去了哪里。
      从那以后,又过了三年。
      老国王的身体不太好,他想在自己去世之前,一定要确立继承人。反复斟酌之后,梅尔什被立为王储。
      这中间经过许多次明争暗斗。不过,从国王的态度来看,他对梅尔什比较满意。许多大臣跟风而上,也纷纷对梅尔什表示好感。
      查尔斯很不高兴。这样下去,他很难争得王位了。
      幸好他还有一着棋,就是梅尔什的妻子。
      没有人知道,查尔斯和这位邻国公主是什么时候勾搭上的。
      有天下午,在皇家花园散步的时候,查尔斯遇到了梅尔什的妻子。查尔斯说:“你难道不想做王后吗?”
      “我这样继续等,也可以做到王后呀。”
      “但是那也许要很久哦。而且王后的权力有多大,也是由国王决定的。选一个好国王可是很重要呢。”
      于是梅尔什的妻子接过查尔斯手中的小纸包。
      时间一天天过去。梅尔什渐渐觉得身体欠佳。他的饭量越来越少,精神也日渐消沉。几个月之后,梅尔什病倒了。
      所有的御医都束手无策。这种病很奇怪,完全找不到根源,各种药剂都没有效果。
      老国王发布诏书,召集国内名医,但是仍然没有人能治好梅尔什的病。其实,国内最好的几位名医都没有来。很奇怪,他们不是失踪,就是突然死亡。
      梅尔什病势加重,最后只能躺在床上喘气。他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眼睛像两个不会转动的木球。他的脸变成灰黑色,手指比鸡爪还要干枯。就算最亲近的人都认不出他的样子。他的妻子整日哀哭,毫无办法。
      这样熬了一段时间,梅尔什终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老国王大哭失声,王族和大臣们也都陪着掉泪。但是人已死去,又能如何?
      于是王室开始准备为梅尔什筹办葬礼。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蒙着面纱的女人来到皇宫,想求见梅尔什。在卫兵的要求下,她解下面纱,人们立刻认出了她。是依莎贝尔,她仍然那么美丽,那么温柔,带着恬静的微笑。
      “我听说梅尔什病了。我是来探望他的。”
      老国王悲伤地说:“您来晚了一步。我的儿子,梅尔什,今天早上已经……”
      “那么请让我为他做最后的祈祷。”
      于是依莎贝尔来到梅尔什的居所。她要求人们退避,因为她要专心祈祷,祈求神为梅尔什的灵魂指引归宿。
      这次祈祷很长。整整三个小时,梅尔什的屋子里没有任何动静,除了很低很轻的祷告声。
      依莎贝尔出来的时候,又蒙上了面纱。她的脚步有些蹒跚,腰背也略微弯了下来。看来这次祈祷很费精神。
      “我已经尽力了。愿神看顾他。”
      说完这句话,依莎贝尔就离开了皇宫。人们顾不上理睬她,因为内廷里出了件惊人的大事。
      梅尔什从床上坐了起来。他面色红润,双眼有神。谁都看得出,除了非常消瘦之外,他已经完全康复。
      “神迹!神迹!”
      “神灵眷顾!”
      王宫内外,人们个个这样喊着。老国王惊喜之下,捐了很一大笔金子到神殿去。
      大祭司得知原委,颇为惊叹。让死者复生!他当然很清楚,这种神迹需要什么样的法术,更重要的是,需要什么样的力量。
      整个神殿之中,没人愿意这么做。
      或者说,没有人能够。
      大祭司把这笔钱分出一半,设立“依莎贝尔基金”,用来资助圣徒们在民间传教。
      梅尔什身体完全恢复之后,经常出外游猎。起初他只在王城周围打转,渐渐地,范围越来越大。他带着侍卫团,穿越一片片荒野,经过一座座城镇,整天乐此不疲。
      有一天,梅尔什经过一个小山坡。不知为什么,他忽然有种很奇妙的感觉。他勒转马头,来到山坡前。在那里,在树林的阴影下,破旧的草棚前,坐着一个很老很老的女人。
      这位老女人的皱纹真多,几乎打成了结;她的皮肤青筋盘曲,骨节从皮肤下突出来。她的头发已经全白了,长长地垂下来,一直到腰间,和白色的袍子混在一起。


    凤凰:圣女依莎贝尔(6)


      梅尔什很恭敬地说:“您一定是位圣徒。请问您知道圣女依莎贝尔吗?”
      老女人点点头。
      “那您能不能指点我,在哪儿才能找到她呢?”
      老女人摇摇头。
      梅尔什连着问了三遍,老女人都不说话,甚至连动都不动。
      梅尔什只好失望地走了。
      在梅尔什的随从中有一位侍女,曾经在神殿服役。她认出老女人手上的戒指,那是高级神职人员才能拥有的圣祈之戒。她再仔细看,发现眼前这枚戒指的形制,只有圣女才有资格佩戴。但是,这枚圣祈之戒的颜色十分灰暗,毫不起眼。
      这位侍女故意落在队伍最后。等到人们走远,她又回头来到老女人面前。
      “您从前是一位圣女?”
      老女人点点头。
      “如果可以,请您帮助梅尔什找到依莎贝尔吧。他总在外面跑,国王已经很不高兴了。”
      老女人终于开口。她的声音低哑而柔和。
      “你的主人为什么要找一位圣女呢?”
      “因为那位圣女救过他的命,他要报答她。”
      老女人抬头望望远处。梅尔什骑着马走在队伍前面,气宇轩昂,神态高贵,非常显眼。
      “请转告你的主人,不必再找依莎贝尔了。神告诉我们,要付出,不要企望回报。我想,如果有机会,依莎贝尔自己也会这么对他讲的。愿神保佑你们。”
      她微笑起来。笑容是那么温和,和她的眼神一样。
      时光飞逝。十年的岁月过去了。
      神殿早就找到了新的圣女。梅尔什也早就当上了国王。
      尽管查尔斯仍然心有诡计,但是众多大臣都支持梅尔什。国王的根基难以动摇。
      至于梅尔什的妻子,那位邻国公主,早就被梅尔什冷落。因为,当年梅尔什病愈之时,在枕边看到一张纸条,上面写明了他的病因。
      梅尔什把国家治理得很好。国家的外事内务,他都做得井井有条。大臣们对他很忠心。有人说,梅尔什是被神宠爱的人,所以没有人敢违抗他。
      在繁忙的公务之余,梅尔什也会抽出时间去神殿参拜。有几次,他想要重修“依莎贝尔故居”,也就是神殿后面那座小房子。但是,这样似乎对现任圣女有些不敬,而且他的事务也确实太多。所以这件事也就放下了。
      不过梅尔什倒是时常向神殿捐赠。至少半数的捐款,都指明要转入“依莎贝尔基金”。有了王室的大力资助,又有许多新的圣徒行走在民间,传播教义。
      这十年之中,国泰民安,一片祥和,人们过着富足的生活。
      某一天,一位吟游诗人旅经荒野,在山林间遇到一位女圣徒。她生活非常简朴,日子过得很清苦,但她的脸上总带着满足的微笑。吟游诗人大为感动,为此写了好几首歌,四处传唱,于是人们对圣徒们更为敬佩。
      吟游诗人并不知道,这位女圣徒看起来很老很老,其实比他大不了几岁;他更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和名字。
      女圣徒当然也不知道,这位吟游诗人写了歌来赞诵她。她并不在乎这些。俗世的烟尘早已无法占据她的心。
      每天清晨,她就会向着朝阳晨祷。祷告过后,她会走进简陋的木屋,看看那个小木盒。盒子里有一小束头发,早就褪色枯黄了。那是十几年前,她从一个人头上剪下的。为了换回那个人的生命,她耗尽了圣祈之戒的法力,还有自己的青春和美丽。
      她会静静地看一会儿。她的目光无比平静,就好像安静的水望着凝结的风。
      然后她就会开始一天的工作。劈柴,割草,把湿衣服搭在木杆上晾晒,再去摘些野果,回来做午餐。下午的时间,她要照顾自己的小菜园,有时也会到附近的镇子去,拿自己的织物换些粮食。
      到了晚上,她就坐在门槛上,很悠闲地看星星。她那长长的白发垂下来,跟着夜风轻轻地飘;她的眼睛闪着温柔的光,就像星辰一样明亮。
      这时候,她就会露出微笑。笑容从她的皱纹里溢出来,从她的身体里流出来,从她的灵魂里涌出来。
      她的笑容是那么安详,那么幸福。
      是的,她在微笑。
      依莎贝尔总是在微笑。


    萧如瑟:魅音


      少年走进花园时,天已黑了下来。这是个清凉的夏日傍晚,雷雨过后,天空如洗。
      他看见一群鸽子飞进了学校的后园,此后再也不曾重新飞起。
      他无声地藏身于一丛金合欢树后,很容易便发现了少女。她坐在一株高大的芒果树上,格子布连衣裙,唇角含有浅笑,穿着凉鞋的玲珑的脚在空中摇晃。她是沉默寡言的同年级女生,一切极尽平凡,走在十个人的队伍中,就分辨不出她的那种人。
      然而少年认识她。十五岁的少年,对于被爱有着敏锐的知觉,每一个将目光投注于他们身上的少女,他们都知道,不动声色地知道。
      少年咬住下唇,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该继续向前,但见习狩魔人的野心一直鼓动着他。上个月,他在公会内偶然听说,在他就读的高中校园内发现了魔物的迹象,但还没能找出魔物的具体身份,他便开始留心。现在,他确信他找到了。
      她还没看见他。少年露出胜利的微笑。如果立刻向上报告的话,就可以脱离见习身份,提前四年成为等次最低的十级狩魔人,开始晋升之路的第一步——相应的,很快她也就会被公会处理掉。充塞少年胸臆的甜美成就感中,因而隐约混杂了少许怜悯的苦味。
      他谨慎地转身欲走,却忽然停止了动作。脚下踩着了一团小小的白色物体,发出骨骼碎裂的清脆声音,意外的响亮。那是一只鸽子,羽毛散落,尸体尚未僵硬。
      她听见了他。
      “要听我唱歌吗?”少女依然坐在树枝上,笑容更深了。
      她几乎不在人前歌唱。
      十五岁,父母双亡,容貌中等,有雀斑,衣着朴素,无望地暗恋某个同年级男生。因为发型土气,常被同学取笑。谁也不知道她会唱歌。
      傍晚放学后,学校里无人的时候,她偶尔会攀上后园深处长满寄生木的芒果树,坐在阴暗而芳香的树冠里,开始唱歌。
      那并不是气流穿过咽喉的振动过程,她咏唱的同时,胸腔内压榨着自己的灵魂,像成熟的酿酒葡萄被压碎,汩汩流淌出鲜红甘美的汁液,乐音便从她的身体内泉涌而出。每呼吸一次,她便疼痛,但她还是歌唱,如胸口插着荆棘的夜莺。
      四合的暮霭中,被夕阳映成金红的鸽群会盘旋着向着她降下来,有如一群扑火的蛾。那些美丽而温驯的鸟类欣然绕着她上下翻飞,啁啾鸣叫,仿佛是焦渴的旅人找到了沙漠中唯一的清冽泉眼。它们越聚越拢,翅翼激烈扑打,在空中划出急速飞行轨迹,交缠扭结,缭乱欲狂。
      她的声音是一眼剧毒的甘泉。
      终于,那些鸽子再也不能承受这巨大到无以名状的喜悦,相继敛起翅膀,如一枚枚短小的箭矢向树干上猛然撞去,义无反顾。
      白色羽毛纷纷飞扬,猩红花朵在身侧树皮上次第绽开。少女仰起脸,视若无睹,平淡面孔上泛出微笑。晚风中,她曼声歌咏。
      她爱这些精灵般的生物,于是她为它们歌唱。然后它们也会爱上她,爱到狂乱而死。
      最后一具失去生命的小小躯体,像颗巨大的白色雨点,跌落在雏菊开放的初夏草丛上。少女不再歌唱,她探头向树下看看,而后取出手帕,拭去手臂上的一点血迹,唇边始终有一抹笑意。
      绝美的魅魔歌声,令听者痴醉沉迷,情愿付出任何代价。海之女妖赛壬与人类混血的少女,只为她心爱的事物开口咏唱。一旦听过,就再也无法忘记——再没有时间可以用来忘记。这歌声是致命的。
      少年走进花园时,天已黑了下来。这是个清凉的夏日傍晚,雷雨过后,天空如洗。
      “要听我唱歌吗?”少女依然坐在树枝上,笑容更深了。
      不等他开口回答,她便唱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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